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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工作时间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时段,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 交接班程序:确保生产连续性,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的中断。
3. 质量控制标准:设定产品质量的检验和保证机制。
4. 安全规程: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5. 维护保养计划: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延长设备寿命。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对生产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从生产计划、操作流程到员工职责等各个方面,旨在实现生产目标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工作安全。
重要内容
1. 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员工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团队协作顺畅。
3.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4. 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5. 绩效评估:通过考核评价,激励员工提高生产效率。
制度流程
1. 交接班准备:交接班人员提前做好工作记录,整理工作现场。
2. 交接班会议:双方详细交流工作情况,包括未完成任务、设备状态等。
3. 实地交接:现场演示设备操作,确认无误后,交接完毕。
4. 记录确认: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 后续跟进:接班人员继续执行生产任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以上各项制度需严格执行,管理层应定期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生产人员应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生产秩序,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人员 交接班制度范文
第1篇 生产人员 交接班制度
一、适用范围:
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包装车间、机电车间
二、职责:
1.各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
2.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交、接班工作。
3.各带班主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车间(部门)
的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三、交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岗,着工装列队参加班前会,会后列队上岗。
2.班前会由各班长(或部门经理)主持。
3.交班之前,交班者要认真清理现场,检查各类《报表》、《记录》是否填写完整,辅料、药品是否够下一班使用等,并在《记录》上签名。
4.正常交班应达到如下标准:
4.1工艺参数和料位达到《工艺参数执行通知单》要求。
4.2设备仪器运行情况正常。
4.3工作现场达到《车间生产管理制度》中对现场的要求标准。
4.4各项《记录》、《表格》完整。
4.5工具、用具数量齐全,摆放整齐,无损坏。
5.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清楚交班,接班人员在相应《记录》表格上签名接班后,交班者才能离开。
6.交、接班出现争执,交接不清时,上报班长、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解决。
7.下列情况不准交班:
7.1工艺参数和料位未达到《工艺参数执行通知单》要求。
7.2设备仪器运行存在隐患或故障。
7.3工作现场未达到《车间生产管理制度》中对现场的要求标准。
7.4各项记录表格不完整。
7.5工具、用具数量不全,或有损坏。
8.交班时出现设备故障,交班人员应在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并经接班班长同意后才可交班离岗。接班人员必须参与设备故障的抢修处理工作。
9.接班人员没按规定时间来接班,交班人员及时报告班长、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但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10.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及时向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汇报,由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11.为保证操作人员在工作时精力充沛,交班人员不得连续替班操作。
12.操作人员不能按时接班,应提前二小时向班长报告,并经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带班主任(或部门经理)应另行安排人员替岗。
13.接班人员不得在接班前6小时内喝酒。
14.交班时交接下来的工具及配件,应清点清楚,并检查辅料情况。
第2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22】1166号、晋煤培发【2022】1224号、山西焦煤发【2022】748号及___劳发【2022】704号文___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2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2)专业技术职称:2023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2)专业技术职称:到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2023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执业资格:202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培训科
2023年2月
第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六)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四)内容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2.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研讨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事故隐患。
2.3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工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成情况。
2.4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工厂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2.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
2.6开展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
2.7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8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9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
2.10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
2.11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
3.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头做好部门“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项工作。
3.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2组织好本单位新职工上岗、换岗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台帐。
3.3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4督促本部门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前积极组织好临时防护,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3.5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内部检查以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6安全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7了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提出劳保申报计划,保证一线生产劳动保护需要。
3.8做好本单位事故处理、登记、上报工作。
3.9处理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责任人及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领导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4.工段(班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主管、工段长(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4.2做好对新职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职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制止违章行为。
4.3根据生产指令和职员思想等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职员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健全安全活动台帐。要求每班布置工作时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4坚持交接班制度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职员维护、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卫生、整洁。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4.5本部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及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总降倒闸及其它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要到现场组织协调,布置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
4.7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5.岗位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
5.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卫生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
的机械和设备,对内部结构,性能不清楚的设备做到不摸、不碰、不进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申诉。
(五)记录表格
第4篇 航空航天工业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990年6月21日 航法[1990]934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为明确我部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科研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实行全员、全面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切实把实现安全生产当作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 各级行政第一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位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人和安全技术部门(简称安技部门,以下同)领导人要报上一级安技部门备案。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科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简称五同时,以下同)。
签订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目标和保证安全的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评优秀、评先进、升级的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第二章 部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 部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审查批准全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重要法规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全行业总体规划中。
(二)在重大经济、技术决策和科研生产活动中提出安全要求和内容。
(三)听取分管安全的副部长的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作出决策。
(四)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分管安全的副部长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重要法规制度,审查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分析行业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令其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行业安全生产典型经验、重大科技成果的交流和推广,表彰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部长及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所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其安全职责。
第三章 院、局、基地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 院长(含局长、基地主任和总公司总理,以下同)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审查批准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并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计划中。
(二)在布置制定科研生产经营方针目标、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企业升级、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技术项目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安全经费的落实。
(三)按有关规定设置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技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和得力的安技人员,并支持安技部门工作。
(四)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九条 分管安全的副院长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审批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令其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安技人员等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五)在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引进等重大经济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科技成果。
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院长的安全职责
(一)直接组织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所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职责。
第四章 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厂长(含公司总经理、所长、校长、站长和库主任等)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审查批准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并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计划中。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和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目标及经济承包指标中,严格考核。
(三)按有关要求设置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技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和得力的安技人员,并支持安技部门工作。
(四)按国家和上级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五)决定重大经济技术项目时,提出安全要求和内容。
(六)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进行安全大检查
第5篇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负领导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2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行为日常监督、检查、通报和考核工作,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管理不善负管理责任。
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本制度要求,对未能执行制度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4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4.1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标准
4.1.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1)
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岗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 岗 到 位 内 容
要求
备注
1
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三日内
(4)新投运机组启停,a级检修启停
参加
(5)巡视生产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6)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一次
2
生产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主持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机组启停,abc级检修的启停
参加
(4)阅批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
两日内
(5)巡视检查生产作业现场
每天一次
(6)夜间巡视生产现场
每月一次
(7)重大操作、重大作业项目
每次
(8)听取生产部门工作汇报
每天一次
(9)审批公司安全和生产有关计划、文件、报表
两日内
3
经营副总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每季度一次
(3)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4)巡视生产及作业现场
每月一次
(5)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6)听取所分管部门工作汇报
每月二次
4.1.2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2)
表2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 岗 到 位 内 容
要求
备注
1
安全监督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公司及本部门安全活动
公司每月一次、本部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一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2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工程、生产例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3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副经理
(1)参加或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2)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3)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4)参加或组织抽查劳动、值班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5)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6)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7)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8)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纪要
(9)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0)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11)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4
运行部经理
(1)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发电事业部月度生产例会
每月一次
(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3)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本部每周一次
(4)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5)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7)组织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两次,检查有记录
(8)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9)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10)审核或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试验方案
2日内
(11)根据职能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纪要
(12)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及职业安全健康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费用审批
3日内完成
(13)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4)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5
运行部副经理
(1)参加或组织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2)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一次
(3)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4)参加或组织抽查劳动、值班纪律或夜间查岗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5)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出
(6)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7)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8)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纪要
(9)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0)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11)夜间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周两次
6
非生产部室经理
(1)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根据职能组织或参加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7
非生产部室副经理
根据职能参加或组织有关检查(抽查)
每月一次,检查有记录
4.1.3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3)
表3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到位标准
序号
上岗到
位人员
上岗到位内容
要求
备注
1
生
产
部
门
专
工
(1)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
每月一次
(2)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
每周一次
(3)巡视检查生产现场
每日1-2次
(4)机组启停,abcd级检修启停
参加
(5)编制审核安全生产专业报表
按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办理
(6)参加抽查劳动、值班、工作纪律或夜间查岗
检查有记录
(7)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3日内报表
(8)有关重大项目作业或操作
全过程参加
(9)审核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有关试验方案
2日内
(10)根据职能参加联合检查(抽查)
检查有记录
(11)参加部门早会、晚会
每天一次
(12)天气恶劣时主动坚守或赶到工作岗位
到位
2
非生产部室管理人员
(1)根据职能参加有关检查(抽查)
检查有记录
4.1.4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见表5;表中“z”代表组织;“c”代表参加)
表5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运行)
到位人员
工作内容
机组正常启停
机组紧急启停
锅炉安全门定砣
其他安全门定砣
机组c检冷热态验收
机组c检后部分试运
机组c检后启动
机组a、b检后部分试运
机组a、b检冷热态验收
机组a、b检后启动
公用系统a检验收
公用系统a检后启动
主设备技更改项目验收
主设备技更改项目投运
500kv母线停、投运
10kv、6kv母线停投运
机组特殊方式运行(如低负荷)
机组恶劣天气运行
锅炉打焦子、事故放灰渣
厂用电运行方式
异常
厂内输煤单侧皮带运行(无备用)
清理煤斗堵煤蓬煤
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c
c
c
c
c
运行值长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z
安全监察部
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
经理
c
c
z
c
z
c
z
z
c
c
c
c
c
c
z
副经理
c
c
c
c
c
c
c
c
z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运行部
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副经理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续表5重大操作、作业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检修)
到
位
人
员
机组抢修
主要辅机抢修
汽轮机扣大盖
汽轮机吊转子
发电机抽装转子
锅炉吊盘验收
500kv变压器吊芯
10kv、6kv变压器吊芯
设备带压堵漏
厂内输煤系统换皮带
水源地主线停运及恢复
机组a检前后效率试验
机组大型试验
a检后电除尘加压试验
停工待检点质量见证点
影响负荷缺陷处理
主要设备修后
传动试运
总经理
c
c
c
c
生产副总经理
c
c
z
c
c
c
c
c
c
运行值长
z
z
z
z
安全监察部
经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经理
c
z
c
c
c
c
c
c
c
z
c
检修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运行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安全专工
c
c
c
c
c
设备工程及维护部
经理
z
c
c
z
z
z
z
c
c
c
c
副经理
c
z
c
c
c
c
c
c
c
z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运行部
经理
c
c
副经理
c
c
c
专工
c
c
c
c
c
c
c
c
4.1.5生产现场和有关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上岗签到要求
表6生产现场和有关重点部位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签到要求
签到簿设置地点
签 到 人 员 及 时 间 次 数
集控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电除尘器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河一检修专业专工公司安全监察部专工、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燃脱、电气、热控专工每周不少于两次;运行部锅炉专工每天不少于一次,电气、热控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输煤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脱、电气、热工、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
油区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运、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氢站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化学、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脱硫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燃脱、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化水值班室
公司副总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通辽检修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通辽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化学、安全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三次,电气、热工专工每周签字不少于一次。
1、2号炉汽包
公司副总经理、通辽检修、河一检修经理或副经理、安全监察部经理、设备工程及维护部经理或副经理、运行部经理或副经理每周签字不少于两次;检修公司专业专工、公司生产部门专工每周不少于三次。
4.2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管理要求及考核
4.2.1上岗到位签到簿由安全监察部统一印刷,运行部定期发放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如实记录上岗到位情况,安全监察部定期进行检查。
4.2.2 已明确规定检查有关生产岗位及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在各岗位设立的《管理人员上岗到位签到簿》上签字,各部门管理人员按照表6要求上岗到位,并提出检查意见。
4.2.3各部门管理人员夜间值班,除了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到集控室签到。
4.2.4为保持本制度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各部门及时将本部门执行该制度的情况及意见等信息反馈给安全监察部,以便及时修编完善。
5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
5.1支持性文件
5.1.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5.1.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5.1.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实施细则》
5.1.4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实施细则》
5.2附件
5.2.1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
名称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上岗到位制度
制度
编号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第6篇 装卸人员安全生产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任务地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切实做到安全人人有责,特制定本制度。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必须具备事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熟知作业中危险的性质及注意事项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4装卸工装车时,首先应检查运输货车车厢是否平整或是否有异物;若车厢不平或有异物及时和客户或司机提出建议,进行清理;
5装卸工带班班长除要认真负责和司机,库管人员沟通,做好装车前货物码放预算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返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处予员工一倍的罚款。员工有监督带班班长权利,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6要牢记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做到文明装卸,杜绝野蛮装卸;不安规定装卸货物时,员工造成货物损时照价赔偿。
7装卸货物过程中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破损或短少等异常情况装卸工有责任向负责人和客户反映。以便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装卸作业时,应文明作业、规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装卸。
9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对在装卸过程中损坏的物品要负责或赔偿。
10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货物名称、数量,核对到站,有权拒绝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装车。
11货物装卸完毕以后,客户或司机有需要盖篷布的需盖好篷布;
12装卸结束后,必需做好清理工作;
13不准随意请假旷工,突发事件除外。确实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果当天员工强行请假歇工,公司将视为旷工处理,以一罚三的制度进行处罚;
14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当月工资的50%
15上班时间严禁饮酒和酒后进行装卸,装卸作业禁止光脚或穿拖鞋,严禁打瞌睡,溜岗;
10员工不得随意把无关人员和陌生人员领进公司,有必要时需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11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无故闹事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2对于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禁止在禁吸烟区域内吸烟;
14禁止动用或操作与装卸工岗位不符的机械设备;起重设备上下严禁站人;
15对违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的员工试情节轻重处以100元到500元罚款。
16不按时参加或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发现一次扣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发行一次扣50元
18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的,处以100-200元
19工作中,擅离职守者处以100--200元
20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行一次扣100-200元。
21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表彰、物质奖励。
本暂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利完善。
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7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8篇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2年。
第9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0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11篇 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班组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经班组会议讨论通过,制定班组安全责任制。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责任人。
2、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4、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场所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定期巡回检查;
一、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纠正。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进行纠正及经济考核。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作业,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9、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0、每周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二、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中安全检查,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 系好安全带。
4、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护用具、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7、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三、职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自控和他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第12篇 某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工人员健康卫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市(区)卫生防疫站体检或主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咀嚼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第13篇 工厂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14篇 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15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第一条 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__高速公路路面三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 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 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 组织或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 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 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 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八)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先表彰工作;
(九) 参加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 查阅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 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 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 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 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6篇 企业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17篇 装卸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任务地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切实做到安全人人有责,特制定本制度。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必须具备事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熟知作业中危险的性质及注意事项
3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4装卸工装车时,首先应检查运输货车车厢是否平整或是否有异物;若车厢不平或有异物及时和客户或司机提出建议,进行清理;
5装卸工带班班长除要认真负责和司机,库管人员沟通,做好装车前货物码放预算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返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处予员工一倍的罚款。员工有监督带班班长权利,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6要牢记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做到文明装卸,杜绝野蛮装卸;不安规定装卸货物时,员工造成货物损时照价赔偿。
7装卸货物过程中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破损或短少等异常情况装卸工有责任向负责人和客户反映。以便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装卸作业时,应文明作业、规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装卸。
9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对在装卸过程中损坏的物品要负责或赔偿。
10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货物名称、数量,核对到站,有权拒绝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志、标识、标志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装车。
11货物装卸完毕以后,客户或司机有需要盖篷布的需盖好篷布;
12装卸结束后,必需做好清理工作;
13不准随意请假旷工,突发事件除外。确实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果当天员工强行请假歇工,公司将视为旷工处理,以一罚三的制度进行处罚;
14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或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不提前通知扣除当月工资的50%
15上班时间严禁饮酒和酒后进行装卸,装卸作业禁止光脚或穿拖鞋,严禁打瞌睡,溜岗;
10员工不得随意把无关人员和陌生人员领进公司,有必要时需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11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事吵架,打架或无故闹事影响公司正常运转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2对于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禁止在禁吸烟区域内吸烟;
14禁止动用或操作与装卸工岗位不符的机械设备;起重设备上下严禁站人;
15对违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的员工试情节轻重处以100元到500元罚款。
16不按时参加或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发现一次扣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发行一次扣50元
18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的,处以100-200元
19工作中,擅离职守者处以100--200元
20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行一次扣100-200元。
21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表彰、物质奖励。
本暂行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利完善。
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18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权力 1、公司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机构,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2、公司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要对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4、公司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查处漏洞,消除隐患。 二、从业人员的义务 1、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2、从业人员要自觉接收公司提供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身的安全技能。 3、当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及时给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从事生产。 4、对于突发的各种事故,从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保护好现场,还要听从公司调遣,参与事故抢险。第19篇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质安部经理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部经理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b证。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资格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c证及以上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七、年满60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第20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2.4.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