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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企业的生产活动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生产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维护、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例如,我们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有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的出厂质量;还有设备保养制度,预防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规范生产行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保障安全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不仅包括具体的作业流程,还涉及责任分配、风险防控、应急处理等多方面内容。这些制度旨在形成一种有序的生产秩序,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定:明确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2. 质量标准:设定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3. 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 环保措施:遵守环保法规,实施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初步拟定生产制度。
2. 审核:提交管理层审核,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咨询:广泛征求员工意见,使制度更具操作性和接受度。
4. 实施:发布并执行生产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5. 修订: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灵活调整这些制度,确保其既能满足生产需求,又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只有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
(一)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所谓法,就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规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总称为法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为了执行宪法及各种法律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规是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坏,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建国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布了数百种安全法规,下面对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现行法规作一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一部全面的安全法规,详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等。保障了我国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其它法律、法规和标准
根据宪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法律规定,我国制定和颁布了其它许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现将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分述如下:
(1)安全技术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以预防工伤事故和设备事故为目的的法规标准成为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例如: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教程
3)搬动危险性物品的几项方法
4)防止金属废料中危险品爆炸的方法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6)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8)工棚或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暂行规定
9)工业企业防止触电暂行办法
10)矿山安全条例
11)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2)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
13)爆破安全规程
14)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15)化学物品管理条例
16)矿山安全法
17)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8)冶金矿山安全规程“劳动法”“建筑法”等都规定了安全方面的内容等。另外,国家还颁布了一些安全技术标准,如:安全色标、安全典雅、压力容器焊接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过滤式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高处作业等级标准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等。
(2)工业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以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等为目的的法规标准,称为工业卫生法规和标准。例如: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工厂通风装置管理办法
3)橡胶业汽油中毒预防暂行办法
4)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5)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6)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7)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决定
8)关于加强防毒防尘工作的决定
9)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
10)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1)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
12)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1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1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15)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3)安全方面的规程与标准,以加强安全管理为目的的法规称为安全管理规程和标准,例如: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2)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暂行办法
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的决定
5)限制加班加点暂行办法
6)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7)保健食品发放规定
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11)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等
这些规程标准中,“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教程”、“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通常称作“三大规程”。“三大规程”是1956年由周恩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同时颁布实施的。1963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通常称作“五项规定”如下:
(1)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要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3)要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要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三级。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发布,特别重要的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审批发布。其代号为“gb”。
部标准或称为专业标准是在各部门、各行业内统一的标准,部门系统内所有各单位和企业都应执行。部标准是由各部门制定,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发布的。它具有行业特性,所以又称行业标准。部标准内容要与国家有关标准一致。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使用的标准。由企业或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它具有更强的专业特性、企业标准不得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相抵触。
(二)企业劳动关系中安全生产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及相关的法律制裁
企业和职工之间构成一种劳动关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应该承担多项法律义务和责任;《劳动法》中规定:(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2)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3)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4)企业必须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劳动防护品;(5)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企业若违反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致使发生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关责任人员也要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违法就是行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各项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和内容。凡是有违法行为的人,都应该根据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违法行为一般可分为行政违法、民事违法、刑事违法和违宪等。相应地法律制裁也是由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组成的一个轻重有序、全面合理、相互衔接的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以报复陷害罪论处,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权,构成犯罪的,以妨碍公务罪论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其它相关罪行亦有相应制裁。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还对应有警告、通报批评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从制度上对企业所有人员和所有部门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是根据“预防为主”的原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种类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劳动中应该担负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过程中责、权、利的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规定以下5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
(2)企业中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职能科室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当好领导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参谋,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4)小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协助小组长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全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5)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并且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在企业中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为:企业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结合自己的情况和特点,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实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准则。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制定过程中应注意:(1)要与国家的安全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经验,并密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使之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3)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成龙配套,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4)一经制定,不要随意改动,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修订完善;(5)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技术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发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甚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仅必须严格执行,还必须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和苗头,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第2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本企业为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二、职责:
1、 安全管理员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本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2、 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三、工作程序:
1、与本企业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2、获取方法:
1)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本企业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关人员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本企业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全体员工手上,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执行: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第3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1、 为了____公司__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 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
第4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厂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安环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 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 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公司安环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第5篇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2. 职责分工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2.2 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3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2.4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2.5 综和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安全动力部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6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3.1 获取的内容:
3.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3.1.2法规:国务院和市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3.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3.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3.2 获取渠道:
3.2.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3.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2.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3.2.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3.2.5通过互联网下载;
3.2.6报刊、书店、等渠道。
3.3 获取方式和时机
3.3.1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3.3.2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厂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综合管理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4.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4.2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4.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4.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综合管理部;
4.3.2综合管理部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门;以厂部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由综合管理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3.3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4.4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传递。
4.5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企业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相关单位。
4.6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1 综合管理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5.2 符合性评价要符合公司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6. 附 则
6.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6篇 识别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为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其获取渠道,明确使用要求,保证各单位、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与公司生产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财务科等职能部门(下称责任部门)是获取、识别、更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责任部门。
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使用中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5、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协作方,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照执行。
6、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主要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7、责任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指定专人每天通过互联网搜索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发布的最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通知通告等,对适用的及时获取,并到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属更新范围的存盘,交部门主管领导确定并办理变更手续,实施更新。还可以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互联网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和每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8、责任单位通过办培训班或发书面通知的形式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传达到所属员工和协作方。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汇总责任单位获取、识别的法律法规信息,交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后,统一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分发到责任单位执行。
10、识别、获取、更新、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职责分工:
10.1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2 财务科负责有关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3 营销部负责有关化学品储存、运输、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4 生产部、技术部负责有关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生产作业场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5 人事部门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安全培训、技术考核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1、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审,查找纠正违法现象和行为,确保公司和员工能够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作业。
第7篇 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2. 职责分工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2.2 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3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2.4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2.5 综和管理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安全动力部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6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3.1 获取的内容:
3.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3.1.2法规:国务院和市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3.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3.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3.2 获取渠道:
3.2.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3.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2.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3.2.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3.2.5通过互联网下载;
3.2.6报刊、书店、等渠道。
3.3 获取方式和时机
3.3.1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3.3.2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厂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综合管理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4.1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4.2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4.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4.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综合管理部;
4.3.2综合管理部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文件管理程序要求的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门;以厂部文件形式传达执行的,由综合管理部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3.3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4.4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传递。
4.5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企业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发放给相关单位。
4.6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1 综合管理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5.2 符合性评价要符合公司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
6.附则
6.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8篇 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环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4.1.2山东省、枣庄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枣庄市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1.5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4.2.1上级发文、转文;
4.2.2 报刊、杂志登载;
4.2.3会议获取;
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4.2.6上网查询;
4.2.7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4 更新
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
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5贯彻执行
4.5.1 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4.5.2 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5.3 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6 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第9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生产技术处
3.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
3.3生产技术处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4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生产技术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生产技术处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生产技术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生产技术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生产技术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产技术处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6评审和修订
4.6.1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4.6.5本制度传达至全体员工,生产技术处执行。
5.相关记录
5.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2各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3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或电子文档
5.4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记录
第10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生产科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科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科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生产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生产科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生产科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生产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生产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科。
4.2由安全生产科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第11篇 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审查、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加油站的经营、服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3.1 加油站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2 安全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3.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4控制程序
4.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范围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规定、要求;
4.1.2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3 行业规范、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4 相关管理或执法部门的规划、通知和公告等;
4.1.5 国际公约;
4.1.6 其它方面的规定、要求。
4.2 获取渠道
4.2.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与本专业对口的工商、税务、财务、技术监督、质量检验、公交、消防、安监、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4.2.1 通过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2.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4.3获取方式
4.3.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媒体介质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 识别适用性
4.4.1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4.2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4.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传达。
4.4.4 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4.5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获取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4.5.1 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aqbzh-jl/1-1),负责跟踪其变化。
4.5.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情况。
4.5.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并且有记录《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bzh-zl/5-15)。
4.5.4 当旧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废止,新的要求出台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照所收集、识别形成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填写《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aqbzh-jl/1-2)。
4.5.5 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依据《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或《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等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5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
6相关记录
6.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aqbzh-jl/1-1
6.2《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 aqbzh-jl/1-2
6.3《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6.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
6.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bzh-jl/5-15
第12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厂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安环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 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 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公司安环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第13篇 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为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其获取渠道,明确使用要求,保证各单位、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与公司生产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财务科等职能部门(下称责任部门)是获取、识别、更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责任部门。
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使用中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5、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协作方,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照执行。
6、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主要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7、责任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指定专人每天通过互联网搜索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发布的最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通知通告等,对适用的及时获取,并到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属更新范围的存盘,交部门主管领导确定并办理变更手续,实施更新。还可以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互联网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和每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8、责任单位通过办培训班或发书面通知的形式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传达到所属员工和协作方。
9、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汇总责任单位获取、识别的法律法规信息,交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后,统一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分发到责任单位执行。
10、识别、获取、更新、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职责分工:
10.1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2 财务科负责有关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3 营销部负责有关化学品储存、运输、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4 生产部、技术部负责有关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生产作业场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0.5 人事部门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安全培训、技术考核和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11、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审,查找纠正违法现象和行为,确保公司和员工能够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作业。
第14篇 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一、 目的
对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进行识别和获取,并控制其分发,防止误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控制。
三 、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 、术语定义
无
五 、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获取。
5.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识别。
5.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识别。
5.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识别,并负责对识别后文件的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六、要求
6.1、获取和识别的文件分类
6.1.1、产品标准
凡涉及到本厂产品的相关标准。
6.1.2、其他相关的文件
国家有关适用本公司的政策、法令、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行业中相关文件。
6.2、获取和识别管理
6.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2.1.1、获取渠道包括上级来文、同行业来文、参加上级会议文件、网络搜索等。获取方式为文本或电子版方式,获取时机为每天到国家安全总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文化网等网站网站进行搜索一次。
6.2.1.2、安全环保部获取到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后进行识别。
6.2.1.3、凡是购买、赠送、发放的与本厂产品有关的标准,收到后应移交到安全环保部进行识别。
6.2.2、识别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效性,应对标准的发布实施年份进行识别,识别是否是最新的适合本公司的有效版本。
6.2.3、对标准中条文进行识别时,应识别哪些条款是最适宜本公司的。
6.2.4、其他相关文件
6.2.4.1、凡是国家发布的与本公司有的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来文、收到后统一移交到公司办公室。
6.2.4.2、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识别,识别其应实施的部门、范围、保存期限。
6.2.4.3、公司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文件,应按文件档案管理的要求,逐级分送到各级领导进行传阅。
6.2.5、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开展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6.2.6、安全环保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6.3、识别后的分发:
6.3.1、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识别后,适宜本公司使用,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原来执行的文件、标准均应移交到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对部门需经常参照执行的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复印,将复印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控制,进行发放,防止产生误用。
6.4、文件的控制
6.4.1、当原文件、标准由于修改等原因作废,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收回,发放新文件。
6.4.2、对有保留或参考的已经作废的文件,均应加盖作废印章的标识,以防止误用。
七、记录
无
第15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得到及时评价和更新。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已确认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记、发放及归档管理。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适合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将相关信息及时沟通。报生产部归档。
4.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有关的国际公约。
4.1.2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4.1.3行业规范、标准。
4.1.4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获取的途径
4.2.1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印刷行业协会或团体、认证或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2.2从能够提供此类信息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
4.3工作步骤
4.3.1生产部门将《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表》和《信息发布登记台帐》下发到各部门。
4.3.2各部门通过走访相关部门、电话咨询、查找相关资料等方法,将本部门和分管业务所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交回生产部。
4.3.3生产部门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适用性确认,最后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提交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
4.3.4生产部门将经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的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遵照执行。
4.3.5生产部门负责从专业网站上下载适用法律法规电子版本并共享在公司局域网上,以便相关部门、人员获取,参照执行。
4.4适用法律法规的管理及传达
4.4.1所有部门必须保存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文本或电子版),以便学习、掌握及遵照执行。
4.4.2各部门必须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及相关方,可以采用组织集中学习、发参考资料、抽查考试、发宣传手册等形式。
4.4.3各部门在提供服务和执行合同前,应向相关方传达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5法律法规的更新
4.5.1生产部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区域内危险源、安全风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判断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适宜,评审后发布公司当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5.2对于已经获知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迟自实施之日起更新并执行。
4.5.3各部门要保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安全生产要求的信息为最新。
第16篇 石料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定本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与分工
2.1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更新,并将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纳入标准化体系。负责本厂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法律法规传达和监督执行。
2.2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班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并负责将本部门适用的法 律法规条款贯穿于所有生产活动或工作过程。
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确认管理
a.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其他要求是指国家、地方、行业或上级主管单位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b.建立获取、识别与更新的程序。明确获取的途径、识别、确认和更新的方法、途径及责任人员,确保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融入管理体系,并作为体系运行的管理依据;其中,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如下:
--上级发文、转文;
--报刊、杂志登载;
--会议获取;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获取;
--上网查询;
--其他渠道。
c.本厂安全科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确保法律法规的适宜性。
法律、法规的识别和确认方法如下:
a.安全科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本厂相关部门、收集的信息,编制我厂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本厂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b.全体员工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班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转化到适用的相关文件)。
c.已确认的适用于本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和班组,以便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4.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
a.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
b.针对员工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重要性,及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义务的认识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使员工了解安全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本厂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
c.通过召开会议,主要负责人可以对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讲解,使本厂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d.采用员工向安全科借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书籍、安全科对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告以及编写本厂的安全手册发给在厂的每一个员工,使全体员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满足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求。
e.安全科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班组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f.各部门、班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g.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h.安全科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识别和遵守情况,并通过《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调查表》,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和提升情况进行跟踪。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融入的规定
a.将识别确认出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体系的依据,纳入到各项管理制度中;
b.通过考试、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员工法律法规的融入进行了解。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加以提升,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c.主要负责人可以用谈话、问话等方式来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有关知识的沟通,从而掌握员工对法律法规的融入情况。
d.各部门、班组将本部门、班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部门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6. 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教育培训计划书》
第17篇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18篇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奖励;
(二)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
(四)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安全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安全资金的计划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安全资金保证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19篇 识别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本企业为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二、职责:
1、 安全管理员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本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2、 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三、工作程序:
1、与本企业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2、获取方法:
1)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本企业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员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关人员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本企业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全体员工手上,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执行:安全管理员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第20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 为了____公司__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 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