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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流程:描述各项业务的操作步骤和审批流程。

4.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着装要求等。

5. 安全规定: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培训计划和晋升路径。

7. 考核评价:设立绩效考核标准,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 实际操作:制度要接地气,能指导实际工作,避免空泛和理想化。

3. 沟通协商: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效果。

4. 动态调整:制度应随企业发展和环境变化适时修订。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以下元素:

1. 制度名称:清晰表明制度的主题。

2. 引言:阐述制度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3. 主体:详述制度的各项内容,分章节排列。

4.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记录等补充信息。

5. 签发日期和签名:标明制度的生效时间和发布人。

在编写过程中,要保持语言简洁明了,结构层次分明,方便阅读和执行。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企业运作的有力支撑,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各(区)队、科室: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高刚

常务副组长: 苏显峰

副 组 长: 张年富 李树坤 王力

成 员: 关长福 许海龙 龚哲 常维辉 李云南 纪佩野

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带班矿长、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带班矿长、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带班矿长,由带班矿长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省内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带班矿长、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200元。

第2篇 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制度

(1)各风险工点负责人或带班作业人员应落实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当日作业风险,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布置具体防范措施,明确风险控制责任。

(2)当班作业结束后,工地负责人或带班作业人员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小结会议并详实记录相关内容。

(3)工地负责人、现场监理每月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月度安全分析会议。通过月度安全分析会,定期梳理、分析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信息,确定阶段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并及时公布下发。

(4)当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问题或事故时,工地负责人、 监理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分析会议,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落实责任、制定对策。

(5)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工地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应视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停止相关作业、组织 人员撤离等措施,保证人员、施工安全。

(6)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安全风险日常检查登记和月度统计分析考核制度,及时收集本项目的事故故障、 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每月对管内各工点安全风险级别进行自下而上的分析、识别、研判、调整和公布,形成本项目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第3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圆满实现,发挥安全风险抵押及兑现的激励作用,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考核兑现

3、 安全风险抵押事故类型

(1)死亡事故

(2)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及重大生产事故

(3)重伤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5)一般事故(二级非人身事故)

(6)轻伤事故(三级非人身事故)

二、安全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绩效考核的严肃性,确保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落实,保证各级责任连挂考核,公司特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高玮

副组长:高赫、黄敏、杜柏和

成员:许明社、李凤绩、孙静波、刘生荣、李文林、贾卫俊、王飞、

杨晓、宋占国、曹保金、张国祥、李金宝、刘峰、宁恩宽、

杜永生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办公室设在安环部,由许明社任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三、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1、千人负伤率低于3‰(其中千人重伤率低于1‰)。杜绝责任死亡事故、多人中毒事故,减少重伤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以上,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执行率分别达100%;定期安全评价执行率100%。

4、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消防设施“三同时” 执行率分别达100%。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0%以上。

7、“安全合格车间”验收合格率达100%。

8、特种设备的取证率、定检率分别达100%。

9、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10、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11、杜绝建(构)筑物坍塌事故。

12、杜绝“三违”责任事故。

13、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4、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积极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公司及安环部的决定。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账和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内容要充实,记录要规范、及时。

5、搞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对 “三违”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6、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定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公司对各部门单位的指标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责任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及岗位员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五、抵押金缴纳标准

抵押标准详见:附表1:

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

序号

岗位

标准(元/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2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6000

3

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

2000

4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负责人(含副职)

3000

5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负责人(含副职)

3000

6

生产部、机电动力部、安环部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7

水汽、气化、净化、合成、空分、机修、仪表、电气、质检下属主管、技术员、工程师

1000

8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9

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500

10

各生产车间班组长

500

11

普通职工(熟练工)

300

12

新入职学员(新招入大学生)

200

(注:复合任职人员,按照高标准抵押)

六、考核方式和奖惩兑现标准

安全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事故考核、过程考核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分解,按月度、季度分类考核。施行月度考核,季度预兑现,年度总考核总兑现。

(一)、安全绩效扣罚兑现

以月度为单位计算,在月度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级别、责任划分扣罚相应比例的抵押金额并列出明细表公示;每季度统计一次考核情况并列出明细表,公示全厂干部职工,职工个人抵押金余额不足的及时补扣缴纳;年度根据考核累计情况进行总奖惩兑现。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在次月考核结果公布后,直接扣除,扣罚金额明细详见附表2:安全绩效考核扣罚明细表。

(二)、安全绩效奖励兑现

1、一年周期内没有违章行为、遵章守纪,没有扣罚现象的职工,将根据所扣安全绩效抵押金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2、凡有扣罚现象的,将根据抵押金余额×3倍给予奖励。奖金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发放兑现;

3、对于中途被扣完抵押金又补缴的现象的,按月度折合计算(即不享受补缴之前的绩效奖金);

4、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工亡事故的,公司不予奖励任何单位、任何人。职工所缴纳抵押金不予退还,直接转入来年账户,继续履行安全考核。(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等待处理完毕,重新缴纳)。

七、抵押金管理

纳入安全风险抵押人员,抵押金额按抵押标准(附表1)执行,风险抵押金由人力资源部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人力资源部完成扣除后列出明细,由财务支建立专项账户保管,不得挪用。年终根据公司安全考核办公室考评结果和人力资源部统计列出明细,考核兑现。

1、因本人出现工伤且为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个人安全账户中所有金额,账户余额归零;出现工伤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执行,伤者养伤休假期间不计入安全绩效考核。

2、个人抵押金扣除为零时,应从下月工资起重新加扣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安全帐户,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本金。

3、年底前停薪留职、放长假、开除、辞职等离职人员个人安全账户有余额的一律不予奖励,只退回本金。新入职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月折合计算奖惩。

4、人力资源部每月末把考勤和抵押人员岗位变动情况书面说明(加盖部门公章)送考核办和相关车间部室,考核办根据考勤和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于次月3日前(周末除外)将明细表送财务部。

5、新入职人员和抵押金归零人员补交抵押金额于次月工资中扣除,并将缴款回执复印件送考核办,未收到缴款回执复印件的考核办不予兑现,但受到处罚的,照常执行罚款。

6、公司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责、权、利,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量化考核的原则。

7、各车间单位年度内出现重大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环保、生产事故,发生一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半年安全风险抵押金;两次扣除事故单位所有抵押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三次及以上依次叠加扣除。

8、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实行与各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办法。

9、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抵押金标准,各单位必须及时调整抵押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备案。

10、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离职时,若未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离职时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安监部核实无误,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一次办清退款手续。反之若有违章行为扣除相应金额后,安全流程办理退还剩余抵押金。

11、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抵押考核外,还要按照《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年度内因“三违”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扣除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全额安全风险抵押金。

13、各单位实现年度安全控制指标,所扣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律按规定兑现。

14、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部核算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归公司安委会。

15、考核过程中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重点检查监督日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台账档案的建立、专业性技术交底等。

八、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4篇 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3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1.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1.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1.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5.2.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6.1桥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6.1.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6.1.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6.1.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6.2.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扩建工程;

6.2.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7.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7.1.1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7.1.2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8.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8.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8.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8.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9.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9.1.1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9.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9.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第5篇 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第6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收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

1.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对本单位区域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的评估。

1.4 综合部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报企业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工作建议,执行相关决议;制定、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案;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监测情况,根据监测结果,认为有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下达风险评估任务。

1.5 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结论等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在批准公布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对外公布。

2. 风险监测和实施

2.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日常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

日常监测是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而开展的常规性监测活动。

专项监测是各相关部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或根据需要及主管部门的规定而开展的专项监测活动。

应急监测是针对突发性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等而开展和实施的应急监测活动。

2.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日常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使用范围广、流通过程长、消费量大的;

以往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2.3 办公室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2.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承担监测任务的部门;

具体监测的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数量、采样来源、检验项目;

样品的采样、封装、运输及保存条件;

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2.5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部门应根据要求,完成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质量负责人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2.6 综合部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3. 风险评估原则和实施

3.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3.2 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部门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组织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为制订或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属于区域性污染,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主管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3.4 办公室组织组成评估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报告负责,并及时将结果、报告上报市食安办。

3.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办公室组织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应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风险评估结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4. 本管理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污染,是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食品中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有害物质。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指对食品中可能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某种危害的定性描述。

第7篇 危化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三、职责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2. 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四、工作程序

1. 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2)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3) 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 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5) 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6) 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7) 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8) 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五、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2. 控制措施应包括:

1) 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 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3) 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 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六、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1. 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3. 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4.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迸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七、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1. 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 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 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 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 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八、风险管理的培训

1.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

2) 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

3)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2. 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8篇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

1.3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建筑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对中危险源规定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来之于国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中危险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2.4.1《安全生产法》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建筑业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2.4.2综合以上原因,本制度所指危险源是建筑工程活动中的危险源定义,按照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2.5公司在本制度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还包括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危险作业等。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1.1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3.1.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3.1.3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3.2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

3.2.1组织分公司、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2.2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3.3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3.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3.3.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辨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3负责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3.3.4协助公司、分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研究制定和执行预防事故措施,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3.3.5根据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及时掌握、分析、评估公司、分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3.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工作。

3.4公司、分公司其他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3.5项目部职责:

3.5.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5.2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风险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5.3录入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3.5.4完善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5.5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3.5.6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流程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登记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防控。

确定施工作业过程,首要是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单元,其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估单元,使识别评估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和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

5.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

5.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意外释放措施失效或被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5.2.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为不安全行为和失误。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危险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5.2.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5.2.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如影响施工作业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5.2.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技术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等活动予以控制。

6建筑安装施工危险源辨识

6.1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6.1.1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a) 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如现场配电箱、空压机等;

b) 使人体或物件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如起重机械、提升机械、坠落高度差较大的作业场所等;

c) 能量载体,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d) 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如充满爆炸性气体氧气瓶、乙炔气瓶、低温液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和空间等;

e) 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f) 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g) 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如氧气、乙炔、油漆、稀料储存设施等;

h) 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尖等。

6.1.2.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a) 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 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使用等危险源中。

c) 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d) 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失,如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6.2危险源辨识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6.2.1选择施工现场或部门中的作业活动;

6.2.2识别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危险因素;

6.2.3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6.2.4确定重大风险。

6.3.选取作业活动对象:

6.3.1前期施工准备;

6.3.2基础施工阶段;

6.3.3建筑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安装阶段/设备安装阶段;

6.3.4设备搬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行阶段;

6.3.5其他辅助活动(包括大型起重机械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厂内车辆运输、供电和临时用电等)。

6.4危险源的识别

6.4.1危险源的分类:(根据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a) 物体打击;

a)2.车辆伤害;

a)3.机械伤害;

a)4.起重伤害;

a)5.触电;

a)6.淹溺;

a)7.灼烫;

a)8.火灾;

a)9.高处坠落;

a)10.坍塌;

a)11.锅炉爆炸;

a)12.容器爆炸;

a)13.其他爆炸;

a)14.中毒和窒息;

a)15.其他伤害。

6.5.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

6.5.1.施工现场危险源常用的辨识方法。

1.经验分析法:经验分析法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

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辨识的方法。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局限性,对此,可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

类比分析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估对象的危险因素。总结以往事故的教训和管理经验,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不难辨识出危险因素。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主要是通过经验分析方法来辨识。

2.材料性质和现场施工条件分析法

了解施工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害辨识的基础,危害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有:毒性、物理化学性质、燃烧和爆炸特性等。施工条件也会产生危险或使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的危险性质加剧。

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也称定量分析法,详见本制度7.5条款)。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三个主要因素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用符号l表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用符号e表示;发生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用符号c表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值用符号d表示,d=l×e×c,d值愈大,说明危险性愈大,当d值超过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时,就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6.5.2.施工现场潜在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的辨识。

由于危险性有潜在的特点和性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成为事故,故在未发生事故前,如何辨识出潜在的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就至关重要,为了能迅速辨识危险源或危险因素,应采取如下预先分析方法:

1.调查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先对施工作业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作业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和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存在具有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系统地去辨识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根据过去的经验及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教训,进行综合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着主要的“五大伤害”,既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这五类事故是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是建筑安装施工现场存在的常见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其他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还有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等。

6.5.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主要做法。

应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充分辨识出本工程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列出清单,并采用适当的分析评估方法,评估已辨识的全部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6.5.4.建筑安装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1.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以前一些事故案例,可作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业危险性分析)的主要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第4.1.1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第5.0.3条为强制性条款,规定“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6.国家住建部发布的历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对建筑施工事故的类别、发生部位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也是辨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之一。

6.5.5.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6.5.5.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6.5.5.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处作业与悬吊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或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确定其风险的严重程度,评估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施工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2.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1.安全风险评估一般按照划分的施工作业单元和作业活动,识别危险和有害因素、评估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等步骤进行。

2.作业活动划分一般按照作业区域、施工任务、施工工序、施工设施和设备进行划分,或者将上述方法结合使用进行划分,以能够清晰辩别危险、有害因素并无遗漏为准。可将设施、设备、工器具的使用(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拆除等)和相同工序、相同操作内容的作业活动进行单元划分,施工作业涉及此部分时不再重复划分。

3.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主要从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的布置)、施工过程和工序、施工设备和设施、尘毒噪温有害作业部位、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辅助作业、生活设施、劳动组织、施工人员生理、心理因素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识别。在辨识充分的基础上,确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有可能引起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4.对不可承受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分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一般按照消除、消弱和个体防护的顺序和原则选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对其可行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预评审。

5.当工程项目的内外部条件发生显著变化,以至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受到显著影响,对现有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产生疑义,应及时再进行危害辨识、安全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评审。

7.3.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1.施工规划、施工过程、试车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施工活动和采用“四新”施工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三违”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7.4.风险评估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7.5.风险评估工具:

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工具)有(安全风险评估工具定义见附录5):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3.过程危险分析法(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法(fmea);

6.故障树分析法(fta);

7.事件树分析法(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7.6.定量评估主要采取作业条件风险评估法,也称lec法,即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估系统产生安全风险的大小。

7.6.1.其公式是: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7.6.2.d=l×e×c分值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3.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对于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从1万元到1000万元。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或1万元财产损失规定分数值为1,把造成十人以上死亡或1000万元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

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人员伤亡

机械设备或火灾损失(万元)

100

10人以上死亡

1000

40

3~9人死亡

200

15

1人死亡

50

7

严重,重伤

20

3

重大,致残

5

1

轻伤

1

4.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危险等级划分(d值——风险级别值)

分数值

状态评价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7.6.3.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原则,根据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评估判定为重大危险: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7.7.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7.7.1.安全风险评估分为: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

1.安全预先评估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预测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规划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2.安全验收评估是在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搭设安装和运行使用正常后,通过对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使用状况的检测、监督,查找运行使用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3.安全现状综合评估是针对施工现场总体或局部的施工作业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估。

4.专项安全评估是针对特定的施工项目、施工工序、施工场所、施工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估。

7.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安全性自评估:

1.危险源、有害因素已构成重大威胁,现有的或规划的控制措施不能保证其不会演变成事故;

2.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害因素或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危险源、有害因素认识、掌握不清楚;

3.不断改进、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需要;

4.施工环境、条件、方法、工艺、设备、设施以及劳动组织和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新开工项目的安全预估评可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同时进行。

7.7.3.安全性自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性自评估的目的、范围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2.评估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其中包括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估,现有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的可行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

3.评估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不可承受风险及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风险控制措施;

4.拟采取的安全措施、管理方案的优先排序;

5.针对实现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评估;

6.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的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8.安全风险的控制

8.1.安全风险的控制,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的结果,按确认的风险等级分级管理:

1.属于d>320(高度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协调控制。各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公司相关领导人最终签字确认。公司安全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高度危险等级的风险控制有效。

2.属于d>160(极其危险)的危害应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协调项目部控制。分公司、项目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按照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分公司、项目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管人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

3.属于70<160(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的危害由各项目部或相关责任部门控制,必要时上报公司、分公司。确定为很危险或可能危险等级的中等风险,由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项目部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按各部门或岗位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分公司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分公司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中等风险控制有效。

4.属于d<70(稍有危险)的危害由各作业岗位自行控制。确定为稍有危险等级的可接受风险,由项目部按专业由施工员进行管理。施工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可接受风险控制有效。

8.2.风险控制措施管理。

8.2.1.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内。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消除措施;⑵替代措施;⑶工程技术措施;⑷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措施及培训教育措施;⑸个体防护装备措施等。

3.应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8.2.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与管理权限,依据各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进行风险管理监督评价。风险管理监督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包括:

1.安全生产目标满足与实现程度的评价;

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督评价措施执行情况评价;

4.对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等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评价;

5.对安全生产事故、事件、不符合调查和处理结果的评价。

8.3.风险信息更新

8.3.1.公司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8.3.2.分公司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隐患。

8.3.3.项目部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有变更时;

2.作业环境和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施组、方案变更;

4.采用“四新”施工作业;

5.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6.项目部组织机构发生变更、施工作业组织进行大的调整。

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

9.1.根据安全预先评估、安全验收评估、安全现状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四种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定性定量分析工具和方法,把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相比较,衡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与之符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9.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工作和评价报告,具体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综合管理分册》中《法律法规应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0.管理与追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质量安全事故处置风险预测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效运用各项食品安全标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济南六合玉白酒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管理。

3、主要内容:

3.1厂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厂内各对口部门应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食品安全标准。

3.2.1质检部负责收集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其类型包括:

国际公约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3.2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3.2.2.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3.2.2.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2.2.3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3.2.2.4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3.2.2.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3.2.2.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2.2.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3.3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方法:

a)识别国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标准,收集内部法律法规(研发标准、质管部标准、内部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

b)评价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对不适用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4食品安全标准收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经理机构;(如环保局、消防局、环卫局、行业部厅局、技术监督局等)

出版社及发行机构;

质量的专业组织,包括咨询公司;

公共媒体(相关网站);

标准信息公告;

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等。

3.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渠道:

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客服部门接收到的投诉信息;

销售部门接收到的客户反馈信息;

国家检验机关发布的食品监测检验报告;

各类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危机信息;

其他食品安全危机事件或信息。

3.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搜集方法及处置机制:

3.6.1质检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全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如:原辅料供应过程、产品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过程、产品运输过程中国家严格控制的掺假项目、禁止添加物质、原料使用、参数控制、设备设施使用、环境卫生、工艺控制、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可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进行风险识别评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6.2 质检部负责定期收集国家发布的、各部门反馈的、消费者反馈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识别这些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形成记录,定期分析汇总, 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第10篇 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危险源(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黑龙江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第三条 对危险源(点)不指定安全负责人、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扣罚单位1000元。

第四条 对危险源(点)没有按规定检查,扣罚单位2000元。

第五条 没有危险源(点)平面控制图或设立标志,扣罚单位500元。

第六条 新增危险源(点)没有及时纳入控制管理和设立标志牌,扣罚单位500元 。

第七条 危险源(点)档案资料不齐、漏项,扣罚单位500元。

第八条 对危险源(点)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内没有整改,扣罚单位2000元。

第九条 因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人身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第十条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责任到位,达到本制度要求标准,有效的控制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奖励:

(一)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

(二)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500元的奖励。

(四)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 处罚: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如违反《规定》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接受50-200元的处罚。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三)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加重处罚。

(四)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五)生产技术部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返回生产技术部的单位,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六)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安委会审批,考核时间及频次为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社区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识别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有限范围原则;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5、适宜性原则;6、预防性原则;7、输出性原则;8、真实性原则

(二)危险源的分类

1、按时间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2、按严重程度分类:正常、异常、紧急情况;3、按照危害类型分类:机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机工程危害、化学危害、行为危害。

(三)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辨识为单独或联合使用下列常见方法: 1、安全检查表法;2、预先危害因素识别法;3、现场观察法;4、座谈法;5、安全调查表法。

(四)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危险源识别的一般步骤为:

1、调查确定危险源。通过调查、了解、收集过去的经验及事故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判断等办法来确定危险源并进行分类。 2、识别危险转化条件。 3、进行危险分级。危险分级是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应重点控制的危险源。危险源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a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造成设备、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者,或虽事故程度不太严重,但事故频率高,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和影响生产者。 b级,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虽未死亡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身致残重伤)的伤害。 c级、可能造成人员微伤、轻伤、或伤愈后不影响正常生活。 4、制定危险预防措施。从人、物、环境、管理等方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规定

1、危险源划分的依据,是根据引发事故“四要素”为依据,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条件。

2、危险源风险评价级别确定的规定 (1)a级由街道安全促进委员会确定,并对b级进行审查批准 (2)b级由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确定,并对c级进行审查批准 (3)c级由各社区工作小组确定,并开会讨论后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审查批准。

3、危险源评价管理程序 (1)由各社区工作组进行讨论确定社区危险源。 (2)危险源确定后进行分级,并由社区工作小组讨论控制措施,汇总上报街道社会治安工作组。 (3)街道安全工作组将各社区上报的危险源汇总后,召开危险源确认研讨会,对社区确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责任人是否妥当,进行认真研讨后上报街道安委会。

第12篇 安全危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公司施工范围内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控制内容和要求,提出安全危险因素的评价方法,确保安全重要危险因素有效的识别和评价,以达到安全第一,预防环境污染,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锅炉安装改造和压力管道安装项目工程施工(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重要危险因素的控制管理。

3、安全危险因素识别与控制的内容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

——物资、设备的采购、接受、验收、保管和发放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

——施工、生活暂设和物资的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

——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相关方的安全危险因素;

4、安全危险因素识别与控制的类型

本公司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以下类型的安全危险因素实施识别与控制:

——有毒有害物质;

——火灾、爆炸;

——电击、触电及电弧辐射烧伤;

——物体和人员的高处坠落;

——吊装设备或吊装物的跌落损坏;

——脚手架或构筑物的跨塌;

——高温、高压等异常环境;

——粉尘及烟尘;

——塌方;

——交通事故;

—— 射线及辐射;

——噪声;

——固体废弃物;

——化学危险物品;

——废气(汽)和废液排放;

——油品泄漏及渗透;

——机械伤害;

——能源消耗;

——其它安全危险因素。

5、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与控制管理

(1)识别安全危险因素的时间

——首次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时;

——安全目标或指标变更或修改时;

——安全计划书或安全管理方案制订或修改时;

——现行安全法律法规或其它安全要求发生变化时;

——施工作业的内容或施工作业的环境发生变化时;

——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条件或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

——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需重新进行安全危险因素识别时。

(2)识别安全危险因素应遵循的原则

1)对安全危险因素进行以下三种时态下的识别:

——过去曾经发生过,而且对当前的安全管理仍存在影响的识别;

——目前正在对安全管理产生影响的识别;

——到目前尚未发生过,但可预料到将来可能发生,并对安全管理会产生影响的识别。

2)对安全危险因素进行以下三种状态的识别:

——正常施工状态下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

——非正常施工状态下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

——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状态下施工不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

6、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与风险评价

(1)施工活动分析和安全危险因素调查

本公司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工作,由施工经理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科和技术科,根据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进行项目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分析和安全危险因素调查、收集和记录,填写《安全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2)安全危险因素的风险评价

1)将某项目工程的全过程存在的危害按工序逐一列出,对危害发生的严重性和可能性作出评估,并计算其风险值,然后,根据风险值提出控制风险的方法,最后列出经过风险控制后的剩余危险。

r=l×s

式中:——r:风险值;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发生事故后的严重性。

第13篇 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单位。

第二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管理制度工作责任体系

一、成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鹏

成  员:任东海 李学兵 王赵荣 牛朝增 李海 左强 张聚山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技术科,为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质量经理对开掘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3、技术经理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4、技术科长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管理人,负责组织制订平定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开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6、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及要求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每年底项目经理组织各开掘主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爆破等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

(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 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 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开掘专业专项辨识由质量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班组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项目经理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三、其他要求

进行辨识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四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方法

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风险矩阵法、因果分析图法、事故树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等,因各种评估方法均有局限性,本次采用经验判断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逐项评估和定级,按照管控的难易程度共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对应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一级: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煤焦集团解决的,由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二级: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技术上、资金上,区队解决不了的,需要矿解决的,由矿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三级: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技术上、资金上,班组解决不了的,需要区队、科室自身解决的,由区科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四级:需要班组、岗位解决的,由班长、职工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第五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

工作流程

一、首先,建立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开掘负责人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技术经理为开掘专业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部门的责任人。

二、每次辨识评估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风险辨识、评估小组,明确评估小组成员职责。

三、分析矿井地质概况、矿山开采现状、矿井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专项辨识评估则分析相应专项内容,找出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编制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四、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技术、资金。

五、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进行公示。

六、将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进行培训。

七、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管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八、项目部经理层跟班带班要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年底,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十、将辨识评估结果作为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依据。

危险源辨识

( 考虑人机环管因素;三种状态及时态;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开  始

风险评价

(风险后果描述、划分风险等级)

制定危险源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针对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和措施 )

审核、跟进

(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准 备

组建小组、确定范围、辨识方法培训

管理对象提炼

(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

培训、执行员工学习掌握程序要求并执行

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准确

控制措施

是否有效

进入下

一阶段

第六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

从技术保障、装备保障、管理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技术保障

技术经理作为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技术责任。强化职能部室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掌握、学习、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等。

二、装备保障

机电经理作为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装备责任。强化职能部室(队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装备管理负责制,

三、管理保障

安全经理负责研究机构职能和各级安全管理体系及考核制度和程序建设,根据项目部实际科学划分职责,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组织保障

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公司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五、制度保障

1、开掘专业建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并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章开掘主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 纪律、严格考核。根据《劳务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 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结合对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制定安全风险告知制度。

一、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

对象:新进场职工和工人;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应急预案;

方式:集中教育。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主管;

对象:技术员、班组长,现场作业人员;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集中交底。

三、班前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班组长;

对象:现场作业工人;

内容:工序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施工现场教育。

四、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五、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将有害作业场所的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制成专门的告知牌,悬挂于存在有害作业场所的显耀位置。将此岗位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防护等要求进行教育告知形式告示现场场作业人员。

第八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安全风险辨识过程中存在的生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科长、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各班组的负责人及接到参加会议通知的人员。

二、会议内容

会议每月组织召开,技术科长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做会议记录。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

3、落实当前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的责任人。

4、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讨论事故的原因、分析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风险分级辨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三、要求

1、会议准备。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开会人员,说明会议地点、时间、主持人、内容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带好记录用具,在上述各种例会上讲话的人员,都要认真准备书面材料。

2、会议考核。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无故来回走动。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1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凡迟到、早退、会中离开会场者,1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应本人参加未经请假,安排他人参加的1次扣罚本人100元;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否则1人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会议签到。会议召集部门要建立签到制度,并由会议组织部门落实到会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签字确认后,组织部门落实。

第九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培训学习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会议学习制度:

一、各专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组织本专业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风险培训学习。

二、每年组织1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相关工作精神,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理念。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风险分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

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及各种管理制度;

3、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4、公司危险源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章检查考核

一、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二、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安全科长作为检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发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按违章处理,月底在安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过程中,发现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管控措施制定不到位的,由安检科视情节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一、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解释权属陕西亿安平定窑项目部。

第14篇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内容3.1评价组织及职责(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3.2风险管理(1) 危害识别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2)同时还应考虑: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②直接与间接危险;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3)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4)有害作业环境: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5)安全管理缺陷:1)设计、 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4)相关方管理缺陷。3.3危害识别的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10)后期服务活动。3.4危害识别的方法lec评价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3.5危害识别的步骤(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部;(3)安全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6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范围1)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装置;3)储存设施;4)检维修作业;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6)拆迁工程;7)后期服务活动。(2)评价准则的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评价准则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第15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22〕133号及中煤安〔2022〕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监站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公司。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公司各业务部室和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区队、车间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监站(科)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监察站(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科室、区队(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车间和安监站(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安监站(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公司专业部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各专业部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全监察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矿长(厂长、经理)、专业副矿长负责落实,由矿(厂)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二级单位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部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号。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部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公司启动的应急预案由公司调度室负责向中煤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各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全监察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报公司,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中煤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团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风险预控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管矿(厂)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科室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生产科室、区队、车间负责人。

4、每年年底各单位都要根据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编制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矿(厂)领导及职能科室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管控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系统重新进行系统方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生产科室、区队(车间)等基层生产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各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财政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下年度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各系统及基层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次年的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系统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本系统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3、每月各职能科室组织人对各基层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4、班组每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第16篇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评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全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严格监督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管理、检查审核与评审。安全风险预控责任体系应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注:pdca分别表示: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改进)。

三、风险预控管理流程

(一)危险源辨识。

1、年度危险源辨识

(1)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队进行一次重点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风险辨识;

(2)危险源辨识前由培训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全矿所有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也可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本年度的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对发生风险性质、危害、原因、易发地点、预兆、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并形成初评报告,并于当年10月15日完成分管领导与总工初步审查,上传矿qq工作群。

(3)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所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3、专项危险源辨识

(1)专项危险源辨识前由专项危险源辨识组织人安排相关科室组织相关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所有涉及到的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采用的方法和程序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具体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2)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1次专项辨识;

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综采工作面初放、收尾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产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进行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二)风险评估

1、危险源辨识完成后相关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职工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各相关科室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要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风险评估应采用依据风险矩阵表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mes)进行风险等级判定,各业务科室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办法建议,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辨识出的风险源分以下几个等级:

评估结果分级

①蓝色风险/5级风险:轻稍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岗位人员应引起注意。

②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班组、队应引起关注。

③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业务科室、安全科)应引起关注。

④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煤矿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

⑤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

(2)在以下情况时执行持续风险评估,并保留评估的记录:

①新改扩项目前;

②新设备、设施、工艺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

③ 为特定项目(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排放瓦斯、井下电气焊、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等)制定安全措施前;

④执行重大风险任务前;

⑤执行特定检查和实验前;

⑥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

⑦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

年度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所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相关组织人员组织,有关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三)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1、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应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②各业务科室组织对提炼出的风险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③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④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⑤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或分管领导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五)公告警示

1、由安全科负责在井口公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由各相关科室负责在分管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的显著位置地点公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3、由各相关队负责在各岗位公布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

(六)分级管控

1、分级管控

①蓝色风险/5级风险:轻微危险由岗位人员自己注意。

②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由班组、队应进行监管。

③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由业务科室、队进行监管,安全科登记关注。

④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由各分矿领导、安全科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

⑤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2、各业业务科室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3、及时完善相关标准、制度

(1)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年度安全风险辨识会议形成的决定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要根据年度辨识评估结果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调度中心与技术科要根据辨识评估结果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3)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根据辨识评估结果及时完善设计方案,科学合理选择生产工艺、布置生产系统、对设备设备进行选型、确定劳动组织等。

(4)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专项辨识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根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5)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综采工作面初放、收尾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产前专项辨识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将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6)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根据辨识结果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七)风险管控

1、管控措施

(1)每年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实施方案,确保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2)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3)对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由风险管控领导组根据具体情况划定作业上限人数。

2、监督检查

(1)定期检查

①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②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2、现场检查

(1)所有带班矿领导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与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表。

(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3)场安全员、瓦斯员要对当班所管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八)保障措施

1、信息与沟通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各级要保证职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各级要保证职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班组长要明确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并确保不职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班组长必须组织当班职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作业中存在不符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组织班后或作业后评估,并留有记录。

(5)各级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2、教育培训

(1)所有入井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培训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第二次必须于10月份前完成。

3、资金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与控制程序,为实施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符合:

(1)矿长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统一决策、管理、支配;

(2)财务科对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3)后勤副矿长负责对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入的安全资金有效使用。

4、安全文化保障

(1)煤矿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2)培训中心要认真组织各科队推行一岗双述安全工作法。

5、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员工准入管理

劳资科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应,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和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

安全科要认真制定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对煤矿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并严格监督实施。

(3)员工培训教育

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认真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并严格进行落实。

6、制度保障

(1)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制定与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①各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

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完成后相关科室要及时与培训中心联系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

③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培训监督。

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对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的监督检查进行考核。

2、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煤矿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三)办公室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应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7、技术保障

技术科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技术管理与控制程序,以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并符合:

(1)应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

(2)及时根据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实际制定或安排相关科队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8、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各生产要素的管理

第17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18篇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

全面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 长:洪性久

副组长:刘俊安 金春

成 员:姚留青 徐德军 薛慧 陈志军 金泰城 李明国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

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四、工作计划

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要求各车间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1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级风险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轻伤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轻微经济损失。 4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不损失工作的伤害。(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逐级评审并审核、审定、批准,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组织全员学习本岗位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4.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器材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周边企业。

5. 全面实施、定期更新。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并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有效运行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6. 排查消除隐患,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6.深化体系建设,公司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公司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完成。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全部录入到市安监局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同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管。

五、职责分工 结合本公司部门机构职责修改

1.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审核和上报;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2.生产管理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公司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中负责组织工艺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3.后勤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4.财务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预算资金;划拨公司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监督落实费用的闭环管理。

5.各车间是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并根据职责分工,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

六、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引导。各车间要坚持宣传先行。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进行宣传,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

2.强化工作推动。各部门要针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尽快开展隐患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全部完成。

3.注重联动配合。各部门两个体系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

要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密切配合。

青岛爱世给尔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第19篇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                      1200元

2、其他局领导:                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               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               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                             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               50%

(5)其它部门人员                       20%

(6)局领导                             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 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第20篇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风险金制度

一、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

(一)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少数单位仍继续使用原设施设备,无资金投入和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使单位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同时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二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大量使用民工,致使操作技能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不懂得自我保护,对事故的隐患发现不了,违章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且事故发生后也不知如何处置。

三是事故善后处理难,缺乏必要的风险机制。一些企业本身投资规模小,加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既没有资金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资金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经济补偿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给政府和社会留下许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

二、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势在必行,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作为保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投入标准,投入决策主体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的重要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的基础,它是企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体现,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集中表现在:

(一)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

目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制定不少;但这些法律法规中都规定要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但客观事实上,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在发生生产性事故后,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并未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风险金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补偿。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是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向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和家属支付赔偿金的前提保证,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的需要

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提高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支付事故受害者家属赔偿资金保障之一,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在安全生产方面就会自觉地投入资金,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避免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如果企业负责人逃逸,政府可以使用风险抵押金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的需要

单位最大的安全风险是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企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必须资金保障之一。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加以解决,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是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重要手段,为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具体作法

(一)做到“三个结合”

在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做到“三结合”:一是收缴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相结合;三是与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年审相结合。

(二)明确范围,确定标准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收取的原则,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同时按照不同行业的生产规模、经营收入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大小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

(三)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办法

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当单位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比例转作应急救援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指挥、救援工作费用和安全生产强制性投入。单位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应救援资金后,应及时按照规定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年度结算,采取予以退还或转作下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目标管理

对单位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列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实施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

实现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行业和领域不同,企业数量众多且各具特点,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搞清有关企业的数量、规模、所有制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事故补偿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因素,便于指导和帮助制定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企业对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分步实施,总体推进

一是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二是有选择地实施试点,逐步推广;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四是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一是强化对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作的考核;二是强化对抵押金的管理;三是加大对未缴纳风险抵押金企业的处罚力度。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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