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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制度汇编的行动措施(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5

落实安全制度的行动措施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指路明灯,确保我们在追求效率和利润时,不偏离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正轨。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维护企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详尽规定各项作业的安全流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策略,确保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

1. 制度的适用性:制度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避免空泛和不切实际的规定。

2. 制度的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不容打折。

3. 制度的更新: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对企业责任的履行,也是对员工权益的保护。让我们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个工作日都充满安心。

落实安全制度的行动措施范文

第1篇 落实安全制度的行动措施

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国家大型一级企业,由电缆、机械制造两大部分共十四个制造分厂组成。产品有十大类共计220多个品种,14000多个规格,有员工近4000人。长期以来,我公司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在整个企业的各个领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强化安全管理,持之以恒地从软、硬件着手,狠抓重点,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顺利完成。具体工作如下:

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各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企业领导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多年来,郑缆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抓安全工作,各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一把手为组长,生产经理为副组长,下设工段、班组等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工段、班组、到人。使各层次、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真正体现了“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 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规制度和安评标准,注重实效,加大安全教育工作力度。

1、 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素质教育。在安全生产周活动期间组织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许多中层干部在答卷中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提出了新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中肯的建议,既提高了自身的安全素质,又增强了参与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2、 突出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教育。针对职工下岗分流、安技人员变化快这一新情况,重新进行了任务分配,利用安技员例会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对不同部门安技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的方式,提高基层安技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3、 普及岗位安全知识,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评标准为重点,加强了全员安全教育。

4、 在安全周期间,《郑缆报》以专刊形式刊登了“安全周”活动知识专题,同时利用宣传画、标语、展版、黑板报、安全知识挂图多种宣传工具采用安全书法、知识竞赛、谜语、安全讲演等多种形式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管理,营造安全工作氛围,以周促月,以月促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 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切实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坚持实施日巡视检查与季度特种设备专业检查工作,并认真开展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带队,深入生产一线,对各分公司进行认真细致的大检查,并认真督促,直到整改完毕。比如,安技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几个分厂都出现了有关起重机械的事故苗头,都是吊物差一点儿碰着人。为此,安技科迅速召开了关于起重机械事故苗头的公司全体安技员专题会,分析研究制订对策,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生产调度会上向公司领导汇报,集中培训吊车工,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的工作程序。与此同时,郑缆电视台、《郑缆报》、《安全简报》、《设备简报》均从各自的角度及时地报道了这一问题,各分厂还利用黑板报宣传起重机械中的安全知识,使公司上至各级领导,下至每位员工,对起重机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从而使该年度下半年完全避免了此类事故。

四、 坚持“五同时”,深入完善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五同时”,加大“五同时”执行力度和规范程度,为确保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通过安委会、生产调度会、公司全体安技员例会,将从生产现场出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反映出来,大大提高了安全工作的预测性,使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各单位工作计划、总结、调度会记录、值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班组活动记录隐患整改等方面及时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现状,改善了安全管理程序,纠正了部分单位安全管理的滑坡现象。

五、 坚持落实“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三建”、“四新”工程项目及大修设备在实施执行中能否与安全技术的运用同时进行,关系到下一步投产的本质安全。部里领导非常重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交联干燥房、热交换站等四个新工程项目和7台大修设备进行了评审验收,使其均达到了安全标准要求。

六、 落实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是企业安全工作薄弱环节的集中暴露,但事故的本身毕竟只是现象,事故的定性处理如果不能提示事故本身遵循的规律,就会在员工中形成错误的认识,找不出避免同类事故的正确方法,那么,事故处理和事故后的教育本身就失去了意义。郑缆公司在事故处理方面,是十分慎重的。即使是最轻的伤害事故,公司都要成立调查组,到现场充分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及措施。澄清认识后利用厂报、安全简报、电视台等渠道通报全公司,组织现场员工检查、学习和讨论。郑缆公司安技现场科每月都要定期召集公司全体安技员例会,详细通报全国各地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查找自身的不足之处,同时也提高安技人员的事故处理水平。

七、 继续贯彻执行“安评标准”。坚持不懈地在各类人员中普及安评标准,扩大安评成果,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

公司领导把安全性评价工作当做运用系统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方法解决企业安全问题的“练兵”活动,层层发动,全员参与,用安评标准来武装安技队伍,不断巩固安评成果,直到安评标准在企业内生根。

由于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安全工作开展的一直比较顺利,杜绝了死亡,重伤事故频率及轻伤事故频率一直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受到了郑州市经贸委、郑州市劳动局、郑州市机械冶金工业局有关领导的好评,也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不得半点马虎与麻痹,只有坚持不懈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各个环节,认真落实防范措施,脚踏实地的从小处做起,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才能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赵志学)

第2篇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县医院落实全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会议情况

县医院落实全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会议情况

×××××医院落实

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会议情况

全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表彰大会召开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3月 21日下午,我院迅速召集院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就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和领会,要求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并对医院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是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不留死角,要求全院各科室班组立足规范化,突出责任制,对照消防安全要求,全面疏理,细致排查。

二是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着手限期整改,并特别指出,对在以往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立即着手进行分层次全员培训,思想汇报专题进一步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医院职工的安全防范应急的战斗力。着重加强对新入职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四是在宣传栏布置安全知识展览,用生动鲜明的图像和浅显易懂文字面向全体员工、病人和家属进行安全知识宣教。

五是对各类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瞄准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从制度上抓约束,从规范上抓落实。

六是加大消防安全巡逻力度,对安全巡逻力量的部署和工作内容进行科学调整,定时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巡逻和排查。

七是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根据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配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最后,会议再次强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通过积极预防,强化监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

2023年3月21日

第3篇 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下功夫。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施有效监管;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使责、权、利有机统一。

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把近年来***、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已经站在第一线,形成共识,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坚持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助于处理好安全发展与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确是一种创造和创新,值得为此鼓与呼。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笔者从五个方面发表拙见:

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两个主体,即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即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的责任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人的责任心。温家宝总理在20__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政府来说,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守土有责,重大问题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确保一方平安;对企业而言,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的有效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制,这就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与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抓落实,而不是照本宣科,继续下决心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顽症,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在布置经济工作时一定检查考核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按分工条线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由过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一人抓的局面,变成党政组织领导集体抓,各位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能主动部署、主动督查、主动协调,有力推动领导责任的落实到位。

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考核,真正把责任制建立起来。考核就要有指标,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重要的在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政绩观。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业绩;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政绩,更是难得的政绩业绩。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作为评价工作,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有力促进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25%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已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公报,将责任和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依据安全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和压降控制指标,力促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起初社会上有人不理解,认为死亡人数怎能下指标其实经 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增长性指标,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如经济增长速度、利润、gdp等;一类是控制性指标,越低越好,越小越好,不要突破控制。如人口增长率、案件发生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属于后者。这也是一个积极的指标,不是一个消极的指标,这是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之一。指标的核心在于“控制”,实质在于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在最可能低的范围内,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落实安全发展的最基础环节。

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必须十分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确定隐患查处重于事故查处的理念。事故源于隐患。重特大事故往往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恶性发作的结果。现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安全生产方针的这一发展和完善,是我国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综合治理是安全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工作基点放在综合治理上,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工作精力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减少死亡上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地区和行业发展规划中体现安全“三同时”。安全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前提,规划要体现安全,一是要有目标;二是有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隐患治理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三要有资金投入和资金保证;四要有措施;五要有支撑。突出责任工作重点,就是领导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集中精力研究部分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力求做到每抓一家就规范一家、完善一家,在整治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措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公布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实施有效监管。建立推动工作落实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交办,对落实过程中实行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查办。责任的本能驱使领导创新工作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积极采用安全执法科技手段,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事故分析预测,为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建立事故隐患评估体系,以提高监管服务的技术水平;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各类事故,强化责任追究,严惩事故背后的腐败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刑法正案(六)》,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条例》,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负领导责任的要从严查处,切实解决安全执法中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使责、权、利有机统一。建立控制指标考核机制,真正把安全规划和控制考核指标落到实处,对于强化地方政府安全责任,调动各级干部抓安全工作积极性很有作用。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与单位及个人利益挂起钩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通过逐级签订责任状,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和企业,实现有效的压力传递。既要突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又要注意对事故指标控制的考核,既要看工作过程,更要看工作效果。把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对指标超控单位及时预警,加强监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加大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领导的惩处力度,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其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者,一年内职务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升级。在抓好责任目标的同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并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奖励,赏罚分明。

第4篇 起重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

起重机在烟囱新建、水塔新建、烟囱防腐等工程中有着大量的使用,因此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成为建设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极其高度的重视。起重机由于其本身特殊的属性,因此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防止由于违规操作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性问题,这就要求相关施工单位按照制度规章要求进行正确的起重机操作。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5篇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区政府、各镇、街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2023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23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_年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部门和各镇街要着眼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结合《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街镇、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各街镇、各部门是否达到了总体目标要求。考核结果记入各街镇、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区政府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自2023年4月份开始,各街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第6篇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班组是公司最小的管理单元,班组安全工作做好了,车间安全工作自然就管好了。如果能真正落实好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就能保车间,车间自然就能保公司。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1、班组长一定做好各项基本管理工作。2、安全责任与经济挂钩,做好正负激励。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挥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安全管理来说是相当重要的。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纲”。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是抓考核、考核抓奖惩、奖惩抓落实、落实抓兑现。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通过如下三种途径。

(1)建立车间与班组长的契约关系

要建立车间与班组长的契约关系主要是通过签定班组安全责任书,目的是通过责任书的签定使班组长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实现信任管理。

(2)改革班组薪酬管理

把安全工作为班组长薪酬的考核指标,加强过程管理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又一途径。所以车间必须把安全作为班组长、员工薪酬发放的标准,同时把安全工资纳入员工工资体系。

(3)安全班组、安全标兵评定

通过正激励,加强过程控制,充分调动班组长的积极性也是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制造管理部主要是通过班组安全评比的方法来实现此目的。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制度如下: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和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也要抓安全、管安全,发生事故要依法依规一并追责。

建立统一领导、科学指挥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党组织书记和主要负责人,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同时,督促副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所有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分管什么工作,都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副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其他副职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的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副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效率。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立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切实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同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适当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并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并与业绩考核和奖惩、晋升制度挂钩。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企业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思想意愿和行动自觉。每年组织开展全员岗前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主要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坚持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重视职业病防控,按规定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向劳动者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按照规定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改进完善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效果评估。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处置,防止延误救援、扩大灾害。

第8篇 建筑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前言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事故发生上升的势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2004年1月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出,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安全生产事故仍然连续发生,蓬勃发展的建筑行业也和煤炭、交通等行业一样面临着安全危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居高不下?又怎样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呢这正是本篇试图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现状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随着《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以这部法律为中心,我国形成了一整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体系。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法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有10多部,国务院制定的各种条例达50多部。此外,国务院还下发了30多个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100多个。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话说:“这些法律法规加起来,一寸厚的装订本有3大本。”

然而就是这3大本、上百个法律法规却都管不住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必须承认,我国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每年因安全生产事故而丧生的人数达到十多万。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损害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也一直高居不下,仅次于煤矿和交通行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和其它行业系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社会的安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

面对此情此景,让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困惑,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频频出台、严格实行安全责任追究的背景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得不到显著的控制呢?如此这般,到底是法律之过?还是人之过?

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千头万绪,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律规范的作用虽然是很强的,但它却不是万能钥匙,不可能因为一部法律颁布了,各种违章行为就会自动停止,安全生产事故就会自动消失,安全隐患就会自动消除。也许正如法学界流行的这么一句话:“法律是灰色的,而现实之树常青。”

综合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我们认为造成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一直长期较低的主要原因应当包含社会因素和企业自身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一、社会因素。首先,尽管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必须承认,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其他一些能够指导或引导人们行为的工具,如权力、行政、道德和习惯,它们所起的作用有时是法律所无能为力的。这一点随着法律万能作为一种狂妄和浅薄的观点遭到抛弃,已经达成共识。也就是说,社会纷繁复杂,法律仅仅是一件工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告诉我们,它无法在一切问题上都做到天衣无缝。法律的工具性须经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执行。正如培根在《论司法》一文中引用的《圣经》中圣保罗的一句话:“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这也要人能正确地运用它。”所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得再多再好,还必须要通过企业和人在日常社会生产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去运用、去贯彻落实,才能体现出法律本身的真正价值。而当今社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特别是长达数百年的封建统治,对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工程以及人们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人治阶段,使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

其次,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淡薄。从政府到百姓,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安全生产的概念比较模糊,总认为安全生产问题离自己很远,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故,总是麻木不仁,即使有所关注,也只是当作社会新闻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根本没有引以为戒。随着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的不断健全,专业机构也已基本建立,可以说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在法理、条文上有了比较完整的建制,而且这些法律和制度都“写”在了纸上,“贴”在了墙上,“读”在了口上。但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少数地方官员过分追求政绩,甚至于有的地方官员充当保护伞,或是干脆直接下海、借机谋取私利。于是,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常常是说起来重要,用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后又觉得必要,把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和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让那些法律和制度成为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另外,社会、政府对违法企业的监督、处罚不够到位和有力,有法不依(权大于法)、执法不严(情大于法)、违法不究(钱大于法),从而使得法律和制度在运行中往往被架空,直接导致了企业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同时,虽然政府权力开始与其他社会公共行为分离,但并未从社会政治行为中完全分化出来,况且由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太极化”,使得违法成本低廉,组织结构层面的多重性也使得机构臃肿和职责不分,这更加重了行政权力的社会化并滋生腐败现象,执法和监管力量缺席。法律和制度在那摆着,而真正起实际作用的却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制定安全生产法律和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其执行者(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行为,是为了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当法律和制度被束之高阁,被架空的法律和制度造成的不仅仅是监督的缺席,更重要的是引发民众的法律制度信任危机。3大本、上百部法律法规都管不住安全事故频发,这不仅让立法者尴尬,更让守法者失去守法的勇气和信心。

再者,由于经济建设的无序发展,造成了国家在宏观上的失控,使得建筑市场极度“繁荣”,建筑施工队伍“供不应求”导致施工队伍总体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下降,从根本上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以外促内,内外结合。监管与自律是外因与内因的关系,政府监管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外部条件,安全生产归根结底在于企业内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外部监管而忽视企业内部管理,否定企业自律的决定性作用。检验政府监管实效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企业的安全条件是否改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减少。

二、企业自身管理。主要是工程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还停留在口头上,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有力的处罚和处理。

从总体上看,从业人员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特别是个体建筑施工队伍的负责人依法管好安全施工生产的意识也很淡薄,他们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没有依法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安全保护,使从业人员在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以至发生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许多私营企业老板只要经济效益,片面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安全生产还没有真正成为所有施工建设单位的自觉行动,没有从安全生产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的高度引起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另外,由于近年连续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建设,建筑市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大量需求,使得建筑施工队伍供不应求、鱼龙混杂,大量拼凑而成的包工队、没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充斥建筑市场。这些包工队以及没有资质的建筑队伍或者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大单位、或者通过贿赂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到工程建设任务。一旦得到建筑任务后,为了弥补前期的不当投入、并追求最大利润,他们必然会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安全投入必然也不会完全到位,安全技术装备必然陈旧落后,安全设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保证。同时,由于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普遍较低,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多等现象。

再者,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和奖罚机制。特别是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或者得不到切实贯彻,各级管理人员没有危机感,缺乏主动管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推进安全工作的动力也就失去了。

大量的、没有经过严格培训的建设工人涌入基建队伍也是导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工人的素质差、安全生产技能差,加上管理再不到位,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常常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如桥梁坍塌、房屋倒塌、江堤决口等。

第9篇 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制度

一、在矿区显著位置设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板,让全体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于监督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有效防范隐患危害;

二、以季度为单元公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存在的场所和具体内容;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单位名称和作业人数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采取的监控措施;

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的方式包括在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场所或设施、设备上悬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在矿区内的显著位置悬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牌;在煤矿自办电视台、广播电台、局域网、报纸和宣传栏发布;

四、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每月)报送属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县、市煤炭局,报送书面材料应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以及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五、公示应坚持科学、客观和真实的原则,并主动接受广大职工、新闻煤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督查科全程跟踪、落实和反馈,对短期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列出安全隐患治理网络图,并定期汇报隐患治理进程,同时在指挥中心挂牌督办。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1篇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展开,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减少。但是,从国内不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及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因此,继续加强安全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仍是十分必要的;而制订并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可见,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是大非问题。

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现状

尽管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却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落实,从企业的经营者到工程项目负责人,往往只重视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只是被动地应付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员不经过培训就上岗,新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当前建筑企业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他们对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特点不了解,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清楚,对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没掌握,在施工生产中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如不加强培训,更容易造成对自己或对他人的伤害,以致于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好,是企业管理中的一大漏洞,是施工现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怎样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搞得好不好,领导是关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企业的经营者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本身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以及投入工作的力度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领导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才能投入较大的精力,自觉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本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动。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如举办各种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电视片、黑板报、简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总之,安全教育培训要形象生动求实效,避免枯燥无味走过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创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除以上三个方面的教育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安全检查隐患落实整改制度

1、每旬各单位相关科室必须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查一次,缺少旬检月验者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当班干部或质量验收人员必须携带验收工具(尺子、线绳、笔、笔记本),每发现一次没携带验收工具的对当班干部罚款100元,对验收人员罚款50元。

3、 矿业务科室对采面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处理,并在隐患排查表上必须填写负责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日期。

4、 经现场落实,未按要求日期整改的隐患,每条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加倍罚款。

5、 对于查出的重大隐患对单位出具罚款。重复隐患加倍罚款。

6、对于上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下次检查时重新出现的给予每条罚款100元。

第13篇 龙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龙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人人心中有安全,人人工作抓安全的意识,实行安全工作全员负责制和责任落实追究制。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种制度及实施方案,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周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三、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则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外出活动必须保证学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课堂教学及课间活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课任教师负责本课堂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五、午间管理教师、晚跟班教师负责本辖区(班级)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六、行政值周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及教师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学校地面一切建筑设施,教学设施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万无一失。

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九、加强学校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

十、学校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与量化考核结合。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重在落实

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凸现得异常重要。注意安全,关爱生命、是施工单位发展生产力和创造效益的有力保证。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要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必须以人为本,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为本,做好“人”的工作,这里说的“人”分为两部分的人:第一部分是参加施工过程中的全体人员,即是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工区和施工队的人员(其中包括民工)。项目部不仅要做好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学习和宣传工作,还应加强对民工队伍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因为民工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时间要长,但其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较低,导致因民工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等因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很高。施工项目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放在抓好民工队伍的安全宣传教育上,切实提高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预防和杜绝违章作业。第二部分是施工现场周边的人群,施工现场周边人群的数量多和安全意识薄弱,常会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因此,首先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隔离,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内;其次要加大对周边人群的安全宣传,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要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必要时要深入到周边的居民区、村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得到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领导重视,即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应配备若干专职安全员,即项目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工区和施工队配备一至两名兼职安全员,组建成一支安全保障队伍,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要把好安全员的选择任用关,综合考虑其安全从业经验、文化素质和责任心等条件,择优选择。要重视对安全员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的重点放在检查安全员所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数量多少和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及频率高低上。项目经理及公司班子成员应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经常亲临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特别是检查其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和每次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杜绝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或应付上级检查,必须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出发,认真查找安全隐患。

三、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因地制宜就是针对各单位具体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生搬硬套,比如:同一项目不同的地段有相关的安全制度。制度建立完善之后,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必须重在抓落实兑现。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员每日巡视制度,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处理和排除,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重视安全教育,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一种“人人管安全,人人懂安全,时时处处讲安全”的安全氛围。完善安全教育机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和促进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必修之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鼓舞士气,增强战斗力的强心剂。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要从人力、财力上增加投入,要加大全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素质,要及时完善和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标语、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损坏不全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警钟常鸣”,我们要构建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1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07」43号)

4、术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感,建立以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各把一口、车间(部室)、工段(班组)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建立公司高管岗位责任制,监督高管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生产车间岗位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3.3全体员工负有履行本岗位责任制的义务。

4、内容

4.1安委会讨论通过建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责任。

(1)总经理、安环副总经理、安全部长等领导层责任制。

(2)安全专职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安全保障部门责任制。

(3)安全生产单位责任制。

4.2各部门分别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

(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3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4安环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执行,以保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

(2)坚决执行并督促所属部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3)坚持“五同时”原则,各项任务的考核及评比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将安全工作纳入中层以上干部考核内容;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制定对策,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7)建立健全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积极组织认证工作;

(8)审查经营预算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管理方法,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5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4.6中层干部安全职责

(1)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定;

(2)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五同时”原则;

(3)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查找事故隐患并及时消除。

4.7 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示、决定等,搞好安全宣传与教育工作,抓好现场管理,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2)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制定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生产现场及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杜绝“三违”现象;

(5)坚持“五同时”原则,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好危险源的管理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及急性中毒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

4.8员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

(2)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结合本岗位作业特点,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9各级领导应组织责任制落实,履行职责。

(1)首先要充分认识“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健全目标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绩效考核。应有一个健全的目标管理体系。

①目标制定要科学;

②目标的实施要监控。适时实施目标实现过程的监控;

③目标考核要实在;

(3)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目标确定之后,人是最重要因素,而落实每个人的责任,更是重要环节。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肩上。

①必须落实领导直接责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组织的建设,才能确保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

②加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的落实;

③落实专业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

(4)健全目标奖惩体系。建立安全长效激励机制。

①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安全绩效不达标者不得提拔、重用。

②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③要严格追究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相应处罚。

4.10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给予200-10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级、免职、开除处分;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1)领导干部:法人代表、安环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公司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进行隐患查处,不按规定上报重大隐患。

(2)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不能及时排除专项隐患。

4.11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不能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对“三违”人员未作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者。不履行义务,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4.12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绩效不达标,不能及时报告隐患者。给予50—5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待岗、开除处分;造成事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7篇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_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城乡的各个角落。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建筑工地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不强。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击轻长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

二、各企业(项目部)之间、各工地之间现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文明工地与非文明工地,临街工地与非临街工地,市区工地与边远地区(城郊结合部、开发区等)工地的现场管理水平存在明显的反差。

三、文明工地覆盖面不大。每年评选的文明工地与当年在建工程项目数总量比较,所占比例不高。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骨干施工单位,与全市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总数相比,所占的比例极不相称。

四、现场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触电保护器等)在工地使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粗放,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二是企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安全隐患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少企业的安全机构,成了安置关系户或照顾老弱病残的“慈善机构”,三是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在客观上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安全投入。四是政策性激励措施和杠杆调控作用不强。

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出几点思考。

1、完善法规,坚持依法治理。应尽快出台针对本市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管理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理顺关系,确定执法主体资格,并赋予其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权。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开展安全评估。建章立制是为了有法可依,落实责任是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评估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有助于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政策调控引导,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一是将安全工作与企业招投标相结合,凡是在建筑工地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创成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单位,在招投标中予以加分。二是将安全工作与“评先”相结合。把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参评条件之一。三是将安全工作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相结合。

4、实施安全监理,确保施工安全。可以参照质量管理模式,依法成立专业性安全监理公司,或在现有的监理公司基础上,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实行质量安全同监理。

5、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在管理执法中,要坚持一个尺度,做到对事不对人,该罚就罚,该停就停。

6、狠抓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施工安全。在招标投标中,要将安全设施费单独列编,不纳入工程报价之中,以避免建设单位压价、标底下浮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影响,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18篇 落实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在实际过程中,应该针对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产生原因,灵活地采取对策,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要认真挑选,并且加强教育和交底工作,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克服冒险和蛮干思想,避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仅是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条件进行。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①按照施工方案的的安全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实施安全上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②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③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保证操作者的人生安全;

④发生工作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第19篇 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原有《教职工手册》安全篇中的内容进行梳理、讨论,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安全工作各块面的管理要求,以及幼儿各生活环节中的安全制度等,更符合我园目前的情况,有利于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一.安全管理制度

(一).园所各安全管理小组网络图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四).各岗位安全职责

1.各岗位安全职责

2.各岗位安全责任书

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食堂安全工作制度

1.规范化食堂管理人员网络图

2.规范化食堂平面图

3.规范化食堂管理员、操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4.规范化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5.规范化食堂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消防分管人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总则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4.消防器材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网络管理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网络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四).技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技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技防分管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技防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五).园舍、户外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1.园舍、户外场地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图

2.园舍、户外场地、分管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园舍、户外场地、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六).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财产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图

2.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七).杂货电梯安全工作制度

1.杂货电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杂货电梯分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杂货电梯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八).医疗设备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1.医疗设备、药品管理人员网络图

2.医疗设备、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3.医疗设备、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九).紫外线消毒灯安全工作制度

1.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紫外线消毒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十).幼儿一日生活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幼儿安全接送制度

3.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4.幼儿午睡安全制度

(十一).幼儿园维稳安全工作制度

1.__实验幼儿园家访谈心制度

2.__实验幼儿园节日值班制度

3.__实验幼儿园与周家桥社区的联系制度

4.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第20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落实整改制度

1、每旬各单位相关科室必须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查一次,缺少旬检月验者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当班干部或质量验收人员必须携带验收工具(尺子、线绳、笔、笔记本),每发现一次没携带验收工具的对当班干部罚款100元,对验收人员罚款50元。

3、 矿业务科室对采面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处理,并在隐患排查表上必须填写负责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日期。

4、 经现场落实,未按要求日期整改的隐患,每条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加倍罚款。

5、 对于查出的重大隐患对单位出具罚款。重复隐患加倍罚款。

6、对于上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下次检查时重新出现的给予每条罚款100元。

落实安全制度汇编的行动措施(20篇范文)

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国家大型一级企业,由电缆、机械制造两大部分共十四个制造分厂组成。产品有十大类共计220多个品种,14000多个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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