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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程序制度汇编(1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像一座无形的防护墙,保护着企业免受不可预见风险的侵袭,维护着企业的良好声誉。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许可制度,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规定,以及定期的安全检查与审计。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安全管理的骨架,确保各项活动在安全的框架内进行。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制度要具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二是要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化;三是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新的风险;四是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以示警戒。

每个企业都有其独特的安全挑战,因此,安全制度的构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行业最佳实践,以实现最有效的安全管理。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蓬勃发展,实现长期稳定的成功。

安全控制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总则

⑴目的

①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了安全过程的控制要求、以设备施工为主的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②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持续进行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以便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旨在保证工作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环境、办公环境以及相关社会环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确定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应急准备与响应,以预防或减少疾病、伤害的发生,预防或减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⑵范围

①安全生产控制程序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控制与管理。

②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更新。适用于项目部潜在的事故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2、基本内容

⑴定义和缩写

①三级安全教育:指对新员工进分公司时进行的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②入场安全教育:指对进入新施工现场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ⅰ《安全手册》、《安全护照》:一航局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规定及安全常识。

ⅱ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ⅲ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ⅳ重要环境因素: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③常规活动:指在实现产品的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的活动。本程序中主要指正常的施工生产、设备运行。

④非常规活动:指在实现产品的过程中不是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的活动。本程序中主要指设备的临时检修、保养和设备的试运行。

⑤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⑦七个方面: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固体废弃物、土地污染、社区和相关方、原材料和自然资源、其它地方性问题。

⑧七种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⑨lec法:通过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作业人员暴露于这种环境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来确定作业条件危险性大小的评价方法。

3、职责

⑴本程序由项目部安技科归口管理,负责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制订每年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方面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编制分公司环境管理方案,负责编制本单位环境控制计划。

⑵相关部门职责

ⅰ设备科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

ⅱ设备科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监控并保证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ⅲ物资科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

ⅳ人事科负责对员工的培训。

⑶安技科对安全生产实施具体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制订每年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工作程序

⑴开工前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实施、评审

①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现状、目标、指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针对重大风险制订控制

计划;项目部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对拟实施的方案,人力、物力及财力的配备,具体的行动计划及时间等,召集有关部门及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②安全管理方案的依据:

方案制订依据: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指标;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管理现状;分公司所覆盖产品的特性;施工现场作业条件、项目地方类别和相关方的要求;人力、物力及财力情况。

③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方案制订完成后交公司审批,通过后发布管理方案及相应的文件,落实到作业现场或工作岗位。各级职能部门应落实控制计划,将方案用于安全控制。

④安全管理方案的评审:

安技科对管理方案运行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管理方案的有效性及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安技科,保存检查和评审记录。

⑵安全教育和培训:

①新入分公司员工应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建档。

②按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考核。

③特种作业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由安技科和劳资科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年审、复试和换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不合格(事故/事件)控制程序》(qg/yhs-jz003-2005)执行。

⑤对职业危害的控制

ⅰ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确定,按《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qg_yhs020-2009)进行。

ⅱ针对工作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应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制订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此类危害指可能接触对身体有害的物质或产品。

ⅲ项目部对相关部门编制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和措施予以审查及批准,并在检查管理方案运行情况时一并检查职业危害控制情况。

⑶安全技术交底

①施工现场所有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机务科会同安技科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并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施工员协同安全员和机务员进行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②安全技术交底由设安全、机务负责人主办,编制并下达《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一式四份(存档机务科、安技科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各一份),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中包括施工全过程中安全技术操作及其安全防护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③安全技术交底后,双方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中签字确认,否则不许施工。

⑷施工环境控制前的准备

①根据《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qg_yhs020-2009),识别与评价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

②对识别、辩识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定环境控制的目标与指标,制订控制计划。实施环境控制的对象识别、辨识的所有环境因素,包括来自相关方的,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

③实施环境控制的方法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环境控制需要,确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目标、指标,提出环境控制计划,以及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报分公司批准后由项目部各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场配备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日常维护、监控,并保证各个工作过程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同时利用现有的或编制的制度、办法,包括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消弱环境因素的影响。

⒕环境管理方案及环境控制计划的编制、依据、实施、评审

ⅰ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编制:

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现状、目标、指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订控制计划;分公司在控制计划编制过程中,对拟实施的方案、人力、物力及财力的配备、具体的行动计划及时间等,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ⅱ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依据:

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制订依据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指标;相关环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管理现状;分公司所覆盖产品的特性;分公司的作业条件。

ⅲ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实施:

方案项目部审批后发布,落实到工作岗位。项目部各部门应落实控制计划,用于环境控制。

ⅳ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评审:

项目部安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对管理方案运行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检查、评审记录应保存。

⑸工作环境控制要求

①项目部及项目部各工地实行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分离的现场布置。

②工作现场应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划分各工作区域,防止不利影响。

③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布置,应根据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功能和用途,充分考虑能源、采光、采暖、通风等要求,并应考虑环境因素(如污水排放、固态废弃物的控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④工作的各种辅助设备和环境条件应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及对环境的要求。

⑤工作过程有强噪声产生时,应采取减噪或隔声措施;有废气、废水、烟雾产生的,应配有合适的排放系统,以保证施工环境和工作人员健康不受影响或损害。

⑥机械设备及物料应摆放整齐有标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料净。

⑹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

①项目部根据本单位《环境因素评价表》/《危险源评价表》,按控制值从大到小排列,填写《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清单》,并报公司安技部备案。

②不同控制值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控制:

ⅰ控制值小于组织可容许风险值时,环境因素/危险源不必进行整改;

ⅱ控制值在组织可容许风险与组织认定的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之间时,分公司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重新进行评价。

ⅲ控制值达到一定范围,组织认定为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的,

项目部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制定应急计划。

③出现下列情况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清单需要更新并重新进行评价:

ⅰ当设备施工场所发生变化时;

ⅱ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针发生变化的;

ⅲ当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的;

ⅳ相关方有新的要求的;

④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范围及确定

ⅰ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辨识范围及确定应考虑组织生活、活动、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

ⅱ环境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台风、油品污染等。

ⅲ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机械伤害、触电、坠落、台风、火灾、爆炸、食物中毒以及在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中毒、职业疾病等。

ⅳ分公司根据《重大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

⑺应急计划的制定

根据国家法律、行业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遵照当地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的要求,针对事故可能发生地点、范围及破坏程度制定应急计划。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可能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后果;应急所需设备及配置要求,主要包括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包括与当地劳动、公安、消防抢救、环卫部门的联系方法。

⑻应急响应

⒈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安技科报告。

⒉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响应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响应措施,如需外方协助,及时向外方求助。

⒊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具体执行《不合格(事故事件)管理程序》 (qg_yhs004-2009)。

⒋应急响应结束,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计划、应急措施的

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应急计划。

第2篇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实施并有效管理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以实现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更改与实施。

3 参考文件

【环境/安全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4 定义

4.1 环境/安全目标:组织依据其环境/安全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安全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4.2 环境/安全指标:直接来自环境/安全目标,或为实现环境/安全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

的环境/安全行为要求,它们可适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5 职责

5.1 iso组负责组织各部门讨论、评估及制定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监督和向管

理者代表报告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5.2 各部门经理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审核。

5.3 管理者代表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批准。

5.4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6 程序

6.1 目标与指标的制订更改:

6.1.1 iso组根据环境/安全方针、重要环境/安全因素及其它外界因素变更情况,于每年草拟『环境/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方案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目标与指标制订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环境/安全方针的内容;

b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c 考虑技术、经济及运作上的可行性;

d 相关方的信息及要求;

e 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再利用;

f 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安全因素;

g 目标明确,并尽可能分解,指标应具体、可量化。

6.1.2 当重要环境/安全因素、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外界因

素发生变化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目标和指标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修改,管理者批准后生效。

6.2 管理方案的制订及更改:

6.2.1 管理方案根据目标与指标进行制定,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年年初草拟,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

管理方案应考虑影响重大的环境/安全活动(如设计、生产、材料、使用及处置等)及资源的充分利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b 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c 经费预算;

d 起动日期与完成期限。

6.2.2 当因目标指标变化、涉及到新产品开发、服务情况、具体措施有重大更改时,由iso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更改管理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更改后的管理方案。

6.3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传达和实施:

6.3.1 已审核批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由文控中心进行受控分发。6.3.2 各部门根据管理方案所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内容,并将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技术课报告.由技术课负责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6.3.3 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方案时,若需其它部门配合,可以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 必要时,可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6.4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控:

6.4.1 各部门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日常监控,且每月一次对实施情况、进度、符合性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iso组报告。

6.4.2 iso组对各部门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以确保能达到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6.4.3 iso组需每半年对目标、指标、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在『环

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上。

6.5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评审:

每年的管理评审要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审。

6.6 记录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由文控中心保存1年。

7. 附录:

第3篇 场所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场所安全控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货物进入,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一切物理、财产、人员安全控制活动。

3、职责

企发部、人力行政部共同主导公司内部一切场所安全控制活动的策划及维护。

4、工作程序

4.1建筑结构

4.1.1厂房周围应建筑安装混凝土、红砖或钢筋结构的围墙或围栏,围栏和围墙的顶部装设尖锐的铁刺或玻璃片,以防止外来人员非法侵入。

4.1.2厂房围墙适当位置应配置有保安室,派驻保安人员24小时驻守或巡逻,车辆、人员进出的大门应设置保安室。

4.1.3所有建筑物都应当保证建筑结构的牢固,能够抵抗非法的进入和外界的侵扰,即不允许使用临时替用物料。

4.1.4所有门窗、大门和围栏都必须牢固,且需要关闭或上锁,除非需要打开进行接收和付运作业。

4.1.5企发部应每半月安排专人对建筑物、门窗、围栏、灯具、锁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破损、失效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修缮,并作好维修记录。

4.2安全维护

4.2.1公司沿厂房围墙设置3个出入口及保安室。其中厂区大门为车辆、人员日常进出通道;其余两个出入口为临时性(备用)通道。

4.2.2厂区大门使用电动伸缩门,平时保持关闭。保安室由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驻守,以检查和监控进出的车辆、人员,防止非法侵入和流出。

4.2.3其余两个大门平时上锁,仅在厂区大门故障、维修或有特殊需要时作为车辆、人员进出口通道使用。保安室不派驻长期保安,由保安人员定时巡逻签到,以保证安全。

4.2.4公司应配备充足的保安人员,对厂区内所有区域进行24小时驻守或定时巡逻,以保障厂区内部安全。

4.2.5公司应对保安人员巡逻进行工作规划,制订厂区保安巡逻路线图,由保安人员按巡逻路线图进行定时巡逻,并签到记录巡逻情况。

4.2.6保安人员巡逻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保安队长汇报;如有必要的,保安队长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情况紧急的,应即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2.7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车辆闯入的,应现场进行人员身份、车辆证件盘查,并检查携带物品。如情况严重的,应扣留当事人或车辆,并报警处理。

4.3灯光照明

4.3.1办公、生产、生活区域需安装充足的照明灯光和应急灯具,尤其是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楼、楼梯间、主要通道等区域,以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及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

4.3.2围墙周边、停车场、货物装卸区、视频监控区及其他重要区域,应安装充足的照明灯光,以保证夜间的充足照明及视频监控需要。

4.3.3夜班保安人员应视各区域的照明需要,及时开关各区域的夜间照明灯光。灯具异常、灯光不足的,应及时报告保安队长联络人员处理。

4.4视频监控系统

4.4.1厂区出入口、货物装卸区、货车停放区、成品仓库、财务部、围墙周边和停车场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区域全覆盖,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或接近。

4.4.2系统需配套有稳定可靠的不间断电源,保证24小时正常使用,并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全天候监控和摄录。

4.4.3系统控制设备需存放在专用设备控制室,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和操作。

4.4.4系统的监控记录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由专业人员负责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删除、复制和外泄。

4.4.5如发生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异常进入等安全事故需调取监控记录资料的,须由人力行政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复制和查阅。

4.4.6系统需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测试维护,以确保正常使用。

4.4.7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的,保安人员应及时向负责系统管理的专业人员反馈,以便及时维修保养。

4.5区域隔离

4.5.1货物装卸区、货车停放区、公司小车停放区、外来车辆停放区应分开划设,并设置有明显标识,以防止车辆停放混乱。

4.5.2公司内部各类车辆、外来车辆均应按规划分类分区有序停放;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应提醒或引导停放。

4.5.3货物临时存放区、进出口货物通道、成品仓库等区域应配套隔离设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和警示标语,以防止、提醒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5.4隔离设施应用牢固的砖墙、铁网、围栏等建筑、制作,门窗可上锁,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货物进出;区域负责人员离开时,应关闭门窗或上锁。

4.5.5货物装卸过程中,装卸区域内不准未经许可的人员及车辆进入。

4.5.6仓库等区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除仓运课、关务课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必须在仓库进行登记并在仓库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5.7物流部、财务部办公区域,除本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4.6锁闭装置及钥匙保管

4.6.1所有内外窗户、大门、重要文件柜等必须安装锁具,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和偷盗。

4.6.2各部门内部区域公共钥匙由部门主管分发给相关负责人员,并进行详细的分发记录;其余钥匙交由部门主管妥善保管;如有必要的,应分发一套钥匙给行政课备用。

4.6.3公共区域钥匙由行政课分发给区域负责人或保安队长,并进行详细的分发记录;其余钥匙交由行政课主管妥善保管。

4.6.4 钥匙领用人员应尽职尽责,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上、下班前应对负责区域内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主管报告。

4.6.5 钥匙领用人、保管人不得私自配备钥匙或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如有遗失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视情况另行分发钥匙或换锁。

4.6.6人员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部门主管应收回钥匙并记录;如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换锁并记录。

4.6.7如锁具为密码锁的,人员离职后,均应即时更换密码。

4.6.8锁具如属自然损坏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反映,以便及时更换。

4.6.9锁具如属人为破坏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报告, 由行政课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第4篇 危险作业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有较大危险的作业,本标准危险作业特指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包括相关方人员进行的相关作业。

3.2 动火作业

特指使用明火进行的作业活动,包括电焊、气焊及其他使用明火进行的作业活动;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凡在各类仓库内动火、动火点周边有保温层及其他塑料等无法清理易燃物、在其他易燃易爆现场动火,为高度风险动火;室内动火为中度风险动火;室外动火作业为一般风险动火。

3.3 高处作业

特指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其中:作业高度(2~5)m的高处作业及5 m以上有固定平台或使用移动平台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5m及以上无固定平台且未使用移动平台的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或吊板作业等为重点高处作业。

3.4 有限空间作业

特指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的作业,包括单纯缺氧危险作业和在作业场所中同时存在或可能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的特殊缺氧危险作业;其中有限空间是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 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

4 管理职责

4.1 安保:负责在企业进行的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监管;负责所有高度风险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各部门危险作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2 危险作业所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的危险作业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并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护,包括现场交底、作业前检查和作业过程监护。

5 管理要求

5.1 动火作业管理

5.1.1 动火作业审批应符合以下要求:

——动火作业应经过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作业;作业前由动火作业部门或从事动火作业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其中应明确作业负责人,高度风险动火作业需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并填写在《危险作业审批表》中,对动火人员及现场准备、动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动火过程的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后的现场清理、应急等制定具体措施;

——所有高度风险动火作业由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初审后,报安保部审批;审批时应对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如有疑问时应组织对动火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动火准备工作有效方可批准;

——在企业及各部门进行的中度风险动火作业和一般风险动火作业,由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报维修部审核,维修部经理批准;维修部进行的中度风险动火作业和一般风险动火作业报专职安全员审批;审批时应对其动火分级情况及填报内容进行审查;

——审批时应确定动火作业交底人和监护人;交底人应是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应是作业区域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在企业厂区范围内进行的中度风险动火作业和一般风险动火作业,作业部门应将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报红河卷烟厂、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审查或备案,审查或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审批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4小时,特殊情况可加长到3天;动火作业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延长批准手续,并在《危险作业审批表》内记录。

5.1.2 动火作业现场监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应放置在作业现场,每天的动火作业结束后将《危险作业审批表》交给现场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保安人员保管,第二天动火作业前再重新领取;

——高风险动火作业前,审批部门及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交底人和监护人应到动火现场监管,检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由作业部门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验证,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现场部门监护人负责检查作业准备情况;交底和监护情况在审批表中记录;

——中度风险动火、一般风险动火作业前,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交底人、现场所在部门的监护人应到动火现场监管;交底和监护要求同高风险动火;

——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区域所在部门的监护人应通过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作业现场部门、班组及员工应对作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经过审批或审批期限过期、作业方式危险等情况,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保部或专兼职安全员处置。

5.1.3 动火作业现场风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动火作业现场无灭火器材或原有灭火器材不能满足动火应急的,应确定灭火器材、水源等配置要求,作为动火审批的审核要求和现场准备的重点内容;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应通知动火所在部门或所在部位,清理现场易燃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烟感探头的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误报警;

——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电缆线等器具,确保状态完好,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

——凡盛装或输送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设备、管道及除尘设备,应经过清理或采取防火措施后作业,严禁盲目动火;

——动火作业前,应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确认、清理现场,防止火种溅落引起火灾;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氢气瓶、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m的安全距离,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气瓶严禁横躺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并设置气瓶防倾倒装置;

——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后,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2 高处作业管理

5.2.1 高处作业审批应符合以下要求:

——各部门确认本部门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即高处作业人员,报安保部汇总;安保部组织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对每人的作业资质进行确认,形成《高处作业人员清单》,由安保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高处作业人员每年复训、确认一次。

——从事一般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不再进行审批;其他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进行一般和重点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重点高处作业,均应经过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作业;

——作业前由高处作业部门或从事高处作业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其中应明确作业负责人,重点高处作业需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并填写在《危险作业审批表》中,对高处作业人员及现场准备、高处作业现场登高梯台、作业过程的防范措施、应急等制定具体措施;

——《危险作业审批表》经部门兼职安全员初审后,报作业区域专职安全员审批,审批时应对其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如有疑问时应组织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勘察;确认作业准备工作有效方可批准;

——企业厂区现场由其他人员(包括相关方人员)进行一般和重点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重点高处作业的,作业部门应将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报企业相关部门审查或备案,审查或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作业;

——审批时应确定高处作业交底人和监护人;交底人应是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应是作业区域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高处作业审批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4小时,特殊情况可加长到3天;高处作业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延长批准手续,并在《危险作业审批表》内记录。

5.2.2 高处作业现场监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应放置在作业现场;每天的高处作业结束后将《危险作业审批表》交给现场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保安人员保管,第二天高处作业前再重新领取;

——重点高处作业前,审批部门及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交底人和监护人应到登高作业现场监管,检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由作业部门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验证,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现场部门监护人负责检查作业准备情况和登高梯台、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状况;交底和监护情况在审批表中记录;

—— 一般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交底人、现场所在部门的监护人应到登高作业现场监管;交底和监护要求同重点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所在部门的监护人应通过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作业现场部门、班组及员工应对作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经过审批或审批期限过期、作业方式危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安保部或专兼职安全员处置。

5.2.3 高处作业现场风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作业前应确认登高梯台的安全性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梯台,有条件的宜使用移动平台;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将使用的小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不得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

——无固定站立部位且站立部位无防护的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要拴挂在垂直的上方构件上,构件应无尖锐、锋利棱角,安全带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其他绳子代替,禁止悬挂在移动物体上;

——不得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的属具载人登高;

——作业周边有物体坠落的可能时,应戴安全帽;

——在室外进行外墙清洗及其他5m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确认作业期间天气状况,当风力在3级以上、下雨、下雪、有雾能见度差时应停止作业;抢险需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至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

——在高处进行外墙清洗作业时,应确保坐板、安全带、自锁器、卸扣和套钩无破损,完好有效;吊板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安全带,采用一人两绳、二人三绳作业方式;安全带应固定在安全绳上;

——作业结束前,应检查是否有物体遗留在高处,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5.2.4 梯台管理

——有移动式梯台(木梯、人字梯、剪叉式升降台等)的部门应单独建立《移动式梯台台帐》,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保存记录;

——操作时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使用前应先固定住轮脚,并插好保险销;不应在梯子底下垫物来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使用梯子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梯上有人时不应移位;

——在梯子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使用梯子登高,超过5m无固定平台的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绳应挂扣在作业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构件上。

5.3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5.3.1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应经过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作业;作业前由有限空间作业部门或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其中应明确作业负责人,并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并填写在《危险作业审批表》中,对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通风和检测、现场设施和专用防护用品、现场警戒、作业过程的防范措施、作业后的人员清点、应急等制定具体措施;

——《危险作业审批表》经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初审后,报作业区域专职安全员审批;审批时应对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如有疑问时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确认作业准备工作有效方可批准;

——审批时应对作业人员是否经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进行审查;企业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由作业区域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其进行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相关方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如未经过培训应由作业区域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其进行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当地政府有规定的,作业人员应取得政府指定机构的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审批时应确定有限空间作业交底人和监护人;交底人应是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应是作业区域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4小时,特殊情况可加长到3天;有限空间作业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延长批准手续,并在《危险作业审批表》内记录。

5.3.2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应放置在作业现场,每天的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将《危险作业审批表》交给现场所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或保安人员保管,第二天有限空间作业前再重新领取;

——有限空间作业前,审批部门及作业部门(或作业相关方主管部门)、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交底人和监护人应到作业现场监管,检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由作业部门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验证,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现场部门监护人负责检查作业准备情况、有害气体及氧气检测情况、人员进入有限空间的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应急设施的准备情况等;交底和监护情况在审批表中记录;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所在部门的监护人应对气体检测情况、紧急情况的处置等进行监督;作业现场部门、班组及员工应对作业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经过审批或审批期限过期、作业方式危险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安保部或专兼职安全员处置。

5.3.3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风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作业前应由现场作业负责人清点所有现场人员及所带物品,并保存记录;

——作业负责人应与作业人员确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应将安全带、绳索等放置在作业现场,需从直梯下到池内时和在池内易发生坠落作业场所工作时,应佩戴安全带并系上绳索,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固定;

——在地下消防水池、风管内等特殊缺氧作业的场所作业前,应打开池盖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对地下空间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和含氧量进行测试,确保氧含量在19%~22%(体积比),并保持记录;如检测结果超标,需用风机进行鼓风置换;人员在作业时应每隔半小时用仪器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检查氧气和有害气体是否超标,符合要求方可继续作业;

——特殊缺氧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每次使用前应该调试并确认;进入

——硫化氢聚集区作业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分析仪器等每年定期检验、维护,并保持记录;

——作业后应清点人数,查明无遗留物、无其他危险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5篇 产品安全性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性,识别产品和过程的安全性问题,可靠地避免故障,并在出现问题时,能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本厂对涉及产品安全性/产品/过程控制可靠,避免相应的赔偿和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用户和工厂确认的涉及安全/环保的特殊性产品的过程控制活动。

3.定义:

3.1产品责任:用于描述生产者或他方对因其产品造成的与人员伤害、财产损坏或其它损害有关的损失赔偿责任。

3.2产品风险:是指产品为满足自身功能而具有的风险,此外总体产品上的部分产品所引起的风险也属此例。

4.职责:

4.1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安全性策划、识别特殊特性,及对涉及产品安全性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2生产部、计划供应部负责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产品/过程进行标识、控制,适时制定限制不合格品损失的应急方案。

4.3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安全/环保件的检验、试验和内部审核。

4.4厂部办公室负责产品安全性方面的法律纠纷处理,人劳教育室负责产品安全性方面的培训。

4.5计划供应部负责对涉及产品安全性分承包方的控制,并就有关产品安全性事宜与顾客联络。

4.6计划供应部负责有关产品的紧急追回;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订,并对产品安全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工作程序:

5.1产品安全性策划和确定:

5.1.1按合同评审程序规定,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将顾客的所有资料(设计图、技

术条件、协议书等)翻译或消化。

5.1.2由技术开发部对顾客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查阅顾客在上述资料中有无标

识涉及到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符号,由技术开发部将顾客标识或通过fmea

分析,确定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编制《产品安全性清单》,注明所有产品安全性项目(包括产品/过程特性)和控制要求。

5.1.3新产品项目小组在进行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时,针对所有产品安全性项目采用当今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检测手段,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5.1.4新产品项目小组在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时须进行fmea分析、识别潜在风险和知晓提供的产品在整个系统或车辆中的功能,并通过材质试验、装车试验、消声测试等研究,来识别和估计由于不当的开发、加工而造成潜在风险。所有可能的风险和采用措施均须反映在fmea分析报告、控制计划和相应作业指导书中,并能在产品说明中予以识别和标注。

5.1.5考虑到由于产品安全性后果可能造成的严重性,由工厂负责聘请熟悉有关产品安全性法律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置有关法律事务,有必要时针对风险很高的

产品与保险公司联系投保事宜,避免或减轻因产品安全性事故造成工厂的损失。

5.2人员资格的培训:

5.2.1对于所有从事与产品安全性生产有关的设计、采购、生产、检验人员由

厂办人劳教育室按规定进行有关产品安全性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a.产品责任的原则。

b.对产品安全性进行控制的意义。

c.使员工知晓如果出现产品安全性事故能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工厂过程控制有效,这样可使责任方转移,而一旦确定本厂责任,则工厂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直接损害/缺陷后果损害的责任。

d.使员工了解与自己工作有关的零件和特性有哪些涉及到了产品安全性。

e.了解工厂内部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技术、管理文件。

5.2.2按规定由人劳教育室保存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资料,确保达到规定的员工岗位素质要求。

5.2.3将产品安全性培训内容适时组织培训,让班组每一个员工知晓和理解。

5.2.4按培训程序规定人劳教育室制定人员顶岗计划,确保在需要更换人员时有

其他素质良好人员顶岗。

5.3生产过程控制:

5.3.1由新品项目小组按规定进行产品策划,制定控制计划和各类作业指导书,确定所有影响安全性的工艺参数和控制手段,并在以上文件上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包括产品/过程)按顾客指定的符号进行标识。

5.3.2由新品项目小组对影响产品安全性的过程进行能力验证,要求在批量认可/生产件批准前ppk不小于1.67,批量生产六个月后,cpk不小于1.33,过程能力不足或缺少验证时需进行100%检验。

5.3.3对用于检测涉及产品安全性项目的测试设备按规定精度要与公差范围相适应,并定期进行周检和保养,以及一年进行一次msa分析测定其能力。

5.3.4按规定来标识产品,保证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零件的可追溯性,注明批次/炉号,在贮存时,须保证先进先出,不可混批,对有使用期限的产品须在产品标识上作说明。

5.3.5由生产部制订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零件/产品的应急计划(补救和追回流入市场产品,限制损失),应急计划须考虑产品风险情况,且在接受委托时进行协商和根据顾客要求确定。

5.4存档文件:

5.4.1为在发生产品安全性质量问题时,证明本厂过程控制有效,使责任转移或减少责任,须提供必要的过程记录,因此本厂规定了以下所有涉及到产品安全性的文件和记录进行存档、标识和保存。

a.生产工艺文件(产品设计图、工艺规程、fmea分析报告及作业指导书,关键工序目录)。

b.检验规程、检验记录、测验报告、材料化验报告等。

c.过程能力测定报告,控制图。

d.检测设备校准记录、msa分析报告。

e.人员培训/资格记录、人员职责规定。

f.需要时的安全数据表格。

g.涉及产品安全性和各种管理标准,产品和工艺标准/规范。

5.4.2将5.4.1涉及的文件和记录按《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归档,保存期15年,并对涉及到产品安全性项目的内容按顾客指定的符号作标识。

5.4.3存档可用书面、胶片和磁盘等多种方式,必要时对重要文件采用安全归档,确保信息保存可靠和查阅方便。

5.5分承包方的控制:

5.5.1由计划供应部在向涉及产品安全性的分承包方提出采购时,核实在采购合同、质量协议、技术协议中是否明确了该分承包方提供产品/服务涉及到了具体产品安全性项目以及控制要求和由于分承包方原因可能承担的产品责任,由各相关部门在编制采购资料时须明确以上内容要求。

5.5.2在进货检验和分承包方评审时,须注意检查分承包方有无按采购资料规定执行。

5.6由质量保证部按《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规定对涉及产品安全性过程进行体系或过程审核或产品审核。

第6篇 安全与卫生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危险及危害因素,保证员工、献血者、医院、用血者安全,保证血液质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供血和相关服务的所有安全与卫生控制、管理活动。

3职责

3.1业务科负责贯彻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2总务科

3.2.1负责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的监督与管理;

3.2.2负责组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3.3各科室负责各自科室日常安全与卫生的预防感染工作。

3.4质管科

3.4.1负责职业暴露的评估及相关处理;

3.4.2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相关处理;

3.4.3负责监控废水排放前的消毒处理过程及效果;

3.4.4 负责消毒效果的监测。

3.4.44管理要求

4.1安全

4.1.1生物安全

4.1.1.1职业暴露防护管理

4.1.1.1.1职业暴露: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传染病感染者或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感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传染性因子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4.1.1.1.2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

a)业务科负责预防感染的宣传、培训、督导检查;

b)各科室制定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c)各科室应配备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所需要的设施和药品,如:1:20000高锰酸钾溶液、生理盐水、0.5%碘伏、75%酒精、0.2%-0.5%过氧乙酸或3%双氧水等;

d)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从事供血相关业务活动时,着工作装(必要时须戴手套、口罩),离开工作区域时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从事标本处理活动时,有可能发生血液的飞溅或产生气溶胶,应佩带护目镜。在从事成分分离和离心操作时,有可能发生血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员工的身体,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若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血液标本的操作时,都必须戴双层手套;

e)使用后的穿刺针、采血袋上的针头和注射器等锐器,应当直接放入锐器盒中;应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采血结束后,严禁手持护针帽直接将其回套在针头上;

f)新进人员上岗前由业务科组织实施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知识的培训。

4.1.1.1.3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a)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部门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发生暴露后1小时内)报质管科,必要时及时送当事人到医院进行相关处理,使当事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便作出进一步诊断;

b)质管科根据相关信息,对暴露源的性质作出判断;

c)若暴露源为抗-hiv反应性的血液,质管科将在发生暴露后4小时内,将暴露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做确证试验,若确证结果为抗-hiv阳性,请参照本程序相关项执行。

4.1.1.1.4 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措施

a)暴露源为hbsag反应性血液,应尽快进行乙肝疫苗的接种、免疫增强治疗(如注射丙种球蛋白制剂等)及抗病毒治疗;

b)暴露源为抗-hcv反应性血液,应尽快进行免疫增强治疗和抗病毒治疗;

c)暴露源为抗-hiv反应性血液,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艾滋病防治科报告,会同有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用药的必要性、预防药物的方案和用药程序后,进行积极的治疗,血站负责将相关处理情况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d)暴露源为梅毒抗体反应性血液,应采用抗生素预防性治疗(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共10日;②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对青霉素过敏者采用红霉素,每日2克,共15日)。

4.1.1.1.5职业暴露的监测

a)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对暴露者进行输血传播病毒的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hbsag、抗-hcv、抗-hiv、梅毒;

b)暴露后半年,应对暴露者进行输血传播病毒的再次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应该包括:hbsag、抗hcv、抗hiv、梅毒,若暴露源已经确定为抗-hiv阳性,应在一年内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6周、12周、6个月、12个月检测。

c)职业暴露事件的报告和保密

对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参与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将暴露相关信息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4.1.1.2医疗废物管理程序

4.1.1.2.1医疗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4.1.1.2.2医疗废物的分类: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四类。

4.1.1.2.3 医疗废物的收集

a)各科将损伤性医疗废物统一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固态的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使用专用的垃圾袋进行收集;采供血过程中开放废血、废液等液态的医疗废物统一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消毒后,统一排入城市下水道;

b)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粘贴有中文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类别、数量、产生部门、产生日期和责任人等;

c) 各科室将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于指定区域,检验科就地对阳性血标本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置于指定区域,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负责交接、签收医疗废弃物,并填写《日照市中心血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4.1.1.2.4医疗废物的运送

a)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负责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运送置医疗废物暂存处;

b)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接收和运送人员,对被污染的运送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

4.1.1.2.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a)医疗废物存放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选取远离工作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等安全措施;

b)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运抵存放处后,应按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原则存放于各类医疗废物指定的容器内;

c)医疗废物暂存处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存放处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4.1.1.2.6 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

a)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处置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和最终的销毁;

b)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危险废物转移单》;

c)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医疗废物最终去向及交接时间,医疗废物处置部门工作人员需签名确认;

d)医疗废物存放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过程相关资料的最终收集整理,并定期进行归档。

4.1.1.2.7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a)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及职业暴露等意外事故,参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按《不合格及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填报《不合格报告单》,报质管科处置;

b)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发生科室应当立即向质管科报告,包括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质管科根据情况确定医疗废物可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制定应对方案并上报领导确认后实施,质管科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确认;

c)因医疗废物导致的职业暴露事件,发生科室应按照相关条款的要求处置。

4.1.1.3医疗废水管理

4.1.1.3.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严禁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混排;

4.1.1.3.2 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水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后排入污水管道,确保排入污水管道的医疗废水达到有关要求,不得将固体废物排入下水道;

4.1.1.3.3工作人员倾倒医疗废水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尽量减少溅洒现象,防止由此所引起的污染或感染;

4.1.1.3.4 质管科负责监控废水排放前的消毒处理过程及效果;

4.1.1.3.5 总务科负责废水排水管等设施的管理、维护。

4.1.1.4 疫情报告管理,检验科按照《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程序》执行。

4.1.2非生物安全

4.1.2.1消防安全

4.1.2.1.1总务科负责配备相关的消防设备,并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

4.1.2.1.2组织并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际消防操作的演练。保证采供血各项活动秩序的稳定,确保献血者和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4.1.2.2 用电安全

4.1.2.2.1总务科负责配备采供血相关的用电设施和设备,保证采供血相关业务正常进行,负责制定相关的用电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

4.1.2.2.2组织并经常进行用电安全培训,保证采供血各项活动正常有序,确保献血者和员工安全,保证血液质量。

4.1.3安全标示

4.1.3.1工作场所的安全标示是保证工作场所秩序、工作人员职业安全的重要途径。主要涉及生物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均应设立相应标示,使人员、环境和设备得到有效保护;

4.1.3.2献血服务场所由采血科及机采科设立方便献血者献血、确保献血者安全的标示;

4.1.3.3实验室由相关科室设立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标明实验室名称、生物危害等级、实验室负责人等信息;

4.1.3.4实验室相关科室根据建筑设施与环境控制程序的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域,并明确标示;

4.1.3.5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由相关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示。

4.2卫生

4.2.1工作环境

血站的工作环境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候采室、库房。半污染区是站内机采室、采血车(屋)、成分操作间、血库等。血站的半污染区是指它有受到污染的可能,但消毒方法必须按污染区的高消毒水平进行。血站的污染区有实验室等。血站所有工作环境应保持整齐、清洁、空气清新。

4.2.1.1清洁区

地面与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定时开窗通气。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清洁区的拖把、抹布、桌椅等不可与半污染区共用。

4.2.1.2半污染区与污染区

4.2.1.2.1工作人员进入半污染区与污染区必须着隔离衣、鞋、帽,戴手套,操作时要戴上口罩。工作服、帽、鞋要保持清洁,及时换洗,无污渍、血迹或破损。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进入需穿戴工作衣、帽、鞋套,必要时戴上口罩。

4.2.1.2.2每日工作前后,开启紫外线灯空气消毒一小时,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地面、工作台面,设施和设备用75%乙醇或2%中性戊二醛类消毒剂消毒。如有血液污染,用卫生纸把血液吸干,再进行清洁消毒,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擦拭>30min。空气消毒机每日运行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4.2.1.2.3操作时室内温度应尽可能控制在使操作人员舒适的程度,个别有对温度要求的仪器,应以仪器要求为准。采集的血液按成分种类分别放进相应的贮血冰箱。

4.2.1.2.4清洁物品用的擦拭布巾应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晾干备用。拖把用后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晾干备用。布巾、拖把每个区域专用。

4.2.1.2.5工作结束离开时,应脱去隔离衣、鞋、帽、手套等,严格按照规程洗手。

4.2.1.3净化室

4.2.1.3.1进入前工作人员要清洗双手,更换无菌衣帽、口罩,帽子必须将头发全部罩住,戴无菌手套,套鞋套。

4.2.1.3.2工作前后,开风机循环、紫外线消毒不少于30分钟。工作结束后,对各种物品进行整理,对地面、工作台面清洁消毒。布巾、拖把专用。

4.2.1.3.3如有血液污染,用消毒棉球吸干,再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同4.2.1.2.2。

4.2.1.3.4工作室内严格限制人员数量,尽量减少走动,保持安静。

4.2.1.4质管科对机采室、采血车(屋)、成分制备室、净化室、储血冰箱等每月做工艺卫生监测一次,对出现的不合格要追溯原因,并及时纠正,质管科要在纠正后再次监测,具体按《不合格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2.2皮肤消毒

4.2.2.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4.2.2.1.1消毒方法

a)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b)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比)脱碘;

c) 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4.2.2.1.2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4.2.2.2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

4.2.2.2.1彻底冲洗;

4.2.2.2.2消毒 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4.2.3手卫生

洗手是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卫生手消毒是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等内容参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质管科每月对采血科、机采科采血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4.2.4原辅材料

4.2.4.1无菌物品应标有灭菌日期和使用期限,高压灭菌物品的保存有效期限为一周。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持时间不超过24小时。无菌物品保存在干燥清洁的无菌物品存放专柜,由专人管理。

4.2.4.2止血钳、剪刀每周高压消毒一次,消毒前彻底清洗,净化室用棉球及其他器具每周高压消毒一次;

4.2.4.3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0~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4.2.4.4小剂量皮肤消毒液根据说明书使用,开启需记录时间,有效期7天。

4.2.4.5诊疗器具于每日工作后进行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4.2.4.6质管科对高压灭菌效果每周监测一次。

4.3 职业防护

4.3.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4.3.2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3.3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4.3.3.1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4.3.3.2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4.3.3.3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4.3.3.4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安全与卫生培训

5.1新增人员和换岗人员必须接受拟任岗位相关的安全与卫生培训,并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5.2.所有从事hiv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艾滋病实验室安全培训获得上岗证,方可独立从事hiv检测的工作。

5.3.全站员工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系统的安全与卫生培训,包括模拟有关突发事件的演练。

6 必要时启动各相关应预案。

7相关文件

7.1《医疗废弃物管理程序》

7.2《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7.3《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程序》

7.4《不合格与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 各部门消毒记录

8.2《日照市中心血站医疗垃圾交接记录》

8.3《日照市中心血站污水处理记录》

6.4《hiv抗体筛查阳性送检单》

6.5《不合格报告单》

6.6《职业暴露登记表》

第7篇 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管理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运行过程的控制。

3 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部在委托园区规划时应考虑如何减少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并纳入设计评审。

4.2 办公室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和废弃物的分类放置。

4.3 安全环保保对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实施重点控制。

5 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

5.1 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中,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

5.1.1 工程部在委托供方进行规划设计时,应考虑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在设计评审阶段,需对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评审。

5.1.2 企业管理部在招商时,不得引进高污染、高危险的项目。

5.1.3 工程部在委托工程承包时,需对分包方进行评估,需考虑危险因素。

5.1.4 企业管理部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意服务方面的危险因素。

5.2 公司在招商引资、环境预评价、“三同时”执行、分包方管理过程中应考虑重大风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用电等情况。

5.1.8 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程度和标准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参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安全环保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和相关方的执行情况;

5.1.9 对于提供产品或服务中涉及重要危险因素的供应商,公司依据《对相关方环境安全管理程序》对其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

5.1.10.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详见《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对相关方环境安全影响管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安全操作规程》

7记录

第8篇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台州市新立模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所有过程。

3.参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3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3.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定义/缩写

4.1安全检查工作是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发现和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有力措施,全体员工都要积极参加。

5.职责

5.1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部责任。

5.2生产部为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的检查、整改。

5.3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伤保险的处理。

5.4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与奖罚。

6.作业指导

6.1检查范围

6.1.1从思想、领导、组织、制度四个方面检查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和贯彻情况。

6.1.2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安全卫生状况。

6.1.3安全活动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6.1.4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各种设备工具及安全装置的运行和维护情况及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6.1.5劳动组织是否合理及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6.2检查时机: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季度性检查、专业性检查。

6.2.1全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组织四次,在春节、五一、国庆放假前夕进行,由总经理主持,行政部具体组织。各级安全组织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登记,凡属解决不了的问题,自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的同时及时逐级上报。

6.2.2各车间部门及有关部室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本着“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四不准(即个人能解决的杜准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得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部门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到行政部及总经理解决。

6.2.3生产部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有计划、重点到车间、班组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6.2.4车间、部室的安全员每天必须对班组和重要工序进行一次至数次巡回检查。

6.2.5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要对工作现场和工人的操作随时检查。

6.2.6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组织三次,即雨季前防触电、防雷击检查、防暑降温检查和入冬前的防寒保暖检查。

6.2.7防静电、防雷击检查。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于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对全公司电器设备、绝缘器材、避雷器和接地电阻等进行检查和高压试验并将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而后将检查试验结果报总经理,试验资料由行政部存档。

6.2.8防暑降温检查于每年五月中旬进行,各部门、车间要把检查中发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在五月底前报行政部,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车间、部门对全公司高温作业和有辐射热的工作场所的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同时把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由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把存在的问题于六月上旬以前解决。

6.2.9防寒保暖检查于十月份进行,各部门、车间要把检查中发现无法处理的问题,应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报行政部,行政部于每年十月下旬组织联合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于十一月十日以前解决。

6.2.10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绝缘机能、接地接零装置是否良好,有无乱接临时电源的违章作业的现象等。

6.3安全生产教育

6.3.1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提高思想认识、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必要措施。凡本公司职工和干部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

6.3.2选择针对性的内容,开展全员教育,对全公司在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6.3.2.1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由总经理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教育的重点包括: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6.3.2.2对班组长安全员的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的重点是公司、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及有关技术知识等。

6.3.2.3对操作工的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组织,教育重点是本岗的或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设备工具的工作原理,使用维护知识,原材料易燃品、毒品的理化性质及注意事项等。

6.3.3本公司职工内部调动或改变工作内容,及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由接收部门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工伤复工者,履行三级教育。

6.3.4新员工进厂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部门、班组教育)入厂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包括: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公司安全规定常见事故剖析,工伤事故的处理、防火要求等,部门的教育由车间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环境概况,有关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具体的操作指导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文明生产等。班组教育:应有针对性地岗位教育,包括本班组的生产特点,设备常识和安全生产要求。

6.3.5建立安全档案制度。本公司在岗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或考核,并将教育内容填入档案,如出现违章或工伤,也必须根据情况记入职工培训登记表中。

6.3.6凡是从事电气、起重、受压容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监护操作期满,并经过考试合格方能独立进行操作。

6.3.7各级安全组织应采取会议、座谈、看板、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6.3.8为了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教育管理制度,各车间、部门在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提前把计划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公司统一掌握全公司安全教育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4安全工作奖励和处罚

6.4.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6.4.1.1主动设法改善劳动设备,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有较显著成绩的。

6.4.1.2能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人员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6.4.1.3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较重大改进或提出行之有效的较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6.4.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罚:

6.4.2.1违反劳保条例和有关安全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6.4.2.2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导致工伤及其他事故的。

6.4.2.3发生工伤或各类事故后,擅自破坏现场,不如实反映情况,阻碍调查。

6.4.3奖励的方式有:荣誉奖、物质奖。处罚的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罚款。

6.4.4为保证企业达到安全指标和安全工作目标,而进行的工作,成绩突出时,对有关人员可给予奖励,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安全竞赛、批评、评价等,取得较突出成绩时,对有关人员可给予奖励。

6.4.5公司可依据安全工作的状况和提高安全水平的要求,制定更详细具体的奖罚办法。

6.5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与奖罚办法

6.5.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法人代表之下各方面人员,按照“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分线负责,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6.5.2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实行上级对下级检查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一般组织原则。

6.5.3为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督促中层领导人员经常开展好安全工作,公司授权并责令管理者代表公司对各车间和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责任检查,提出整改建议。

6.5.4总经理对行政部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本检查与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6.5.4.1由行政部代表公司每月对全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出记录,月底汇总检查结果,提出奖罚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并落实奖罚。

6.5.4.2安全责任检查和奖罚的内容如下:

l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指标涉及的事项。

l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评价涉及的事项。

l公司布置的工作和质量部布置的工作。

l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劳动保护的工作。

6.5.4.3依据检查的结果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行政部对部门或个人提出奖罚的建议:奖罚金额一般在20-200元之间,特殊情况另定。安全生产责任奖罚,强调落实到相关责任者。

6.6关于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

6.6.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

6.6.2各车间、部门如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有关人员应马上报告行政部,行政部立即上报总经理。

6.6.3发生工伤的车间、部门,在未接到综合不同之前,应保护好现场。

6.6.4凡属工伤事故或重大危险肇事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6.5工伤事故由行政部主持调查处理,重伤以上级重大危险肇事事故由总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安全部门和车间、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做好组织工作。

6.6.6事故处理执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6.7临时工、合同工等工伤事故的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6.8因工负伤的治疗护理和各种待遇的处理要由总经理主持,由工会组织劳资、行政部按国家“劳动保险”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6.6.9工伤的病休人员,每月由行政部负责,对伤情作鉴定,痊愈者由行政部安排体检,开据复工证明后,办理复工手续。

6.7关于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6.7.1我公司的特种作业范围包括国家确定的特种作业和主管局规定的特种作业,具体有:叉车工、行车操作工、电工。

6.7.2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6.7.2.1考核发证的范围:国际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6.7.2.2特种作业人员和机动设备的操作工,上岗前须经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进行安全和操作、保养常识的教育,并列入职工培训登记表中。

6.7.2.3需经考核、发证范围的人员,上岗前,劳资或车间应书面通知保健站,并由保健站安排体检,排除禁忌症患者。

6.7.2.4国际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文件规定由发证主管部门负责。

6.7.2.5企业规定新上岗的机动设备操作工有所属车间、班组安排,专人监护操作,子专用设备,监护操作期为1-3个月。监护操作期满后,经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6.7.2.6专业技工学校毕业生(含职校生)如专业工程对口,监护操作期一律为上述规定时间二分之一,否则,按上述规定执行。

6.7.2.7机动设备的操作工,考核、发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车间负责。

6.7.2.8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现行文件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6.7.2.9工作变动:以上规定的发证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所属车间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6.7.2.10奖惩: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持证人员的奖励和处罚作如下规定: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包括设备事故)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并记入操作证。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是估计损失者,由行政部根据违章造成事故及损失的情节报请总经理,给于经济处罚,并记入操作证。

6.7.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主管部门和各项有关的法规、专业管理标准。

6.8关于动力管线管理规定,动力管线指压缩空气管线及自来水管线。

6.8.1管线材质、规格及网络布局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应有一定的安全高度和安全距离。

6.8.2管线的布局必须考虑危险场所的危险因素,同时要便于运行、调整和维修。

6.8.3管线不得泄漏,如发生泄漏,由主管部门立即修复。

6.8.4管线应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并胚准当发线使用。

6.8.5管线由主管部门定期维护检修,保证通畅各种阀门仪表要灵敏准确、定期校验、更换,并留有档案。

6.8.6管线的维护拆装应由专人负责,完工后应及时将管线网络、土质做好记录、资料补齐存入档案。

6.8.7动力管线的管理权限,压缩空气管线归生产部,新装管线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准随意装修拆改,不得互相影响。

6.9危险作业

6.9.1危险作业范围:

6.9.1.1高处作业(距地面2m以上的作业)。

6.9.1.2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6.9.1.3有爆炸或中毒窒息的作业。

6.9.1.4变电站拉合第一断路器的检修或清扫工作。

6.9.2危险作业审批:

6.9.2.1凡属危险作业均应由作业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生产部审批。

6.9.2.2生产部接到审批表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签注审批意见。

6.9.2.3作业部门接到审批表后,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6.9.2.4此审批规定在发生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扑救火灾的特殊情况下例外,但事后须及时汇报情况。

6.9.2.5以上危险性作业,如属外包工性质的应由发包和承包双方在协议书中作明确规定,并按照有关安全制度执行。

6.10安全生产责任制:

6.10.1总则:为了落实对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结合我公司特点,制定本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6.10.2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从企业法人代表到组长及行政领导人员、各部门职能科室、各车间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的安全职责,涉及到全体成员。全公司员工均应执行本规定。

6.10.3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了上级一贯要求的如下原则: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各方面人员,按照“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分线负责,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6.11安全职责

6.11.1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6.11.1.1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部责任。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上级批示支持分管劳动保护工作副总经理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所分管范围的劳动保护工作。确立安全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地位,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6.11.1.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研究决定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有正式文字记录。

6.11.1.3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即在经济承包的同时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应负责确定具有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劳逸结合的措施。

6.11.1.4应在本公司设置安全技术机构,配置安全技术人员。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目标管理和以岗位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项安全规程。保证安全技术机构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提高作业环境整洁文明和安全化程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6.11.1.5凡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军需安规定履行关于安全生产性基建和技改工程项目“三同时”手续,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6.11.1.6主持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1.1.7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护士安全生产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分。

6.11.2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6.11.2.1行政部经理要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6.11.2.2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等。做好组织、推动、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6.11.2.3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撮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11.2.4进行安全生产专业、季节、日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隐患,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 应指令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6.11.2.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11.2.6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全员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6.11.2.7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6.11.2.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报告伤亡事故,管理事故档案。

6.11.2.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伤亡事故的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6.11.2.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方案和引进技术、设备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11.2.11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和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11.2.1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卫生保护工作。

6.11.2.13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6.11.2.1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6.11.2.15对本部门所属本组的成员要签定安全责任书。

6.11.3财务总监的安全职责:

6.11.3.1财务总监要对财务部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6.11.3.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必须纳入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

6.11.3.3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并负责其合理使用。

6.11.3.4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处理费用,不得支付。

6.11.4各部门经理的安全职责:

6.11.4.1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标、决议。对本部门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安全技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支持分管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人开展工作。

6.11.4.2应按劳动保护法规的要求决定作业场所的布置,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操作地点保持整洁。

6.11.4.3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支持和保护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时经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作。例会决定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录。

6.11.4.4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及规定,及时传达事故通报,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教育。

6.11.4.5生死亡、重伤、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6.11.5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6.11.5.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领导安全员工开展工作。

6.11.5.2每日应结合当天生产任务向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并同下一半做好交接工作。

6.11.5.3做好每日经常化的组(班)中巡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及时消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车间主管。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生产。对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纠正。巡回检查和纠正违章要有正式纪录。

6.11.5.4组织全组(班)每两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内容、措施、效果,并要有正是文字记录。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自重自爱。负责对调入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在规定期限内指定专人指导其操作。对复工的伤愈员工应继续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做到不合格不上岗。.

6.11.5.5按上级有关规定组织组(班)内人员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改进安全设施,消除隐患等革新活动。

6.11.5.6发生工伤事故应保护现场,同时报车间负责人。对事故作好详细记录,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人分析原因,研究防护措施。

6.11.6操作工的安全职责:

6.11.6.1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健全操作技能。不违章、不冒险作业,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安全。

6.11.6.2认真执行本岗位的有关专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6.11.6.3做好所分管业务范围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6.11.6.4正确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搞好文明生产、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工作,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到正确使用与维护,不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器设备和工具。

6.11.6.5积极参加安全检查、评比、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安全活动,服从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建议。

6.11.6.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尽快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6.11.6.7操作工在公司内各处的活动中,都要注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注意防止对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危害。

6.11.7保安人员的安全职责:

6.11.7.1值班时,保安人员着保安服,要衣冠整洁、礼貌待人、按章执勤、勤巡视、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11.7.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司5s管理,行动协调一致,工作中团结互助,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

6.11.7.3严格执行非公司人员出入公司申请单制度和员工出入登记表制度。

6.11.7.4保卫人员日常巡视,纠正员工违纪违章行为,并记录,由本人签字予以确认。

6.11.7.5进入生产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经理批准,否则任何人员不准入内。同意准入外来人员及来宾须配戴防尘用具。

6.11.7.6执行物品出公司制度。全程监控装货、核对货物、清点货物数量,并加锁具直至车辆离开公司,并及时通知目的地方保安人员车辆离开公司时间。

6.11.7.7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无故离岗、睡岗、与闲杂人员聊天。

6.11.7.8对来访人员提出询问、要求、意见要耐心倾听,在不违背公司秘密制度的前提下,有问必答,礼貌用语并回答准确无误。

6.11.7.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巡视公司所有部位,确认后做好交接班记录。

6.11.7.10保护好配备的通讯设备和其他物品。

6.11.8办公室职员的安全职责:

6.11.8.1为了公司能够正常的从事生产经营工作,办公室人员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对于公司内部的信息,未经总经理的批准,一律不允许泄露。

6.11.8.2事电脑工作的人员,不要将工作之外的东西拷入电脑,也不允许他人随意将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开入电脑,以免引入外界病毒。

6.11.8.3随时保存文件,以刻录光盘的形式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6.11.8.4上网只适用于与工作相关的事宜,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不要随便打开。

6.11.8.5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个人电脑贮存外,还应以光盘形式保留备份,以防遭病毒破坏、电脑故障或磁盘损坏而遗失。

7.附件

7.1附件一: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8.记录

8.1职工培训登记表

8.2检查记录

8.3事故、事件报告

8.4纠正和预防措施单附件一: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第9篇 设备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本矿的各类机电设备配置、使用、修理和报废过程进行控制,减少设备事故,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主要适用于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主要生产部门和其他拥有设备及安全设备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为本矿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矿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3.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机件与完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并将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3.4 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有关安全设备管理进行监察。

4 执行程序

4.1 设备配置

4.1.1 设备管理部根据本单位年生产计划,合理考虑设备配置,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

4.1.2 在生产过程中,当现有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设备管理部应及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做好设备调剂工作。

4.1.3 设备管理部对新到设备要全面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4.1.4 设备管理部应建立本单位设备台帐,做好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

4.1.5 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工作,做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1.6 车辆、移动设备的轮胎使用、维护执行《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轮胎管理办法》。

4.2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2.1 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履行相关的操作职责。

4.2.2 凡是使用部门在册的设备,必须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做到台台设备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操作和安全运行记录。

4.2.3 维修部、储运部应制定设备大中修修理工艺或规程,并定期对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检查。

4.2.4 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守《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家技术指南及《交接班制度》精心使用设备,履行班前班后交接班检查制度。

4.2.5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系统的安全设备巡检保证体系,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和厂家有关要求,定出检查的内容(检查什么)、部位(巡检点)、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每个检点的检查周期。

4.2.6 对保养设备检查按“三清”与“四保要求”规范作业,设备润滑以“五定”要求为检查质量标准。

4.2.7 各部管理人员以“三好”为本,抓好设备安全每个环节的具体运行。

4.2.8 各部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应掌握“四会”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2.9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

4.2.10 在有火源周围的生产设备如有严重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2.11 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指定专人进行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现场不能处理故障或可能危及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并报告生产调度部协调处理。同时由设备的操作者填入《日常点检作业卡》并存档管理。

4.2.12 设备的维护管理按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落实。

4.2.13 由设备操作人员填写日常点检记录,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员制定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

4.2.14 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按计划执行。

4.3 设备大、中修

4.3.1 针对系列情况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

(2)运行中已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及局部部位结构损坏的。

(3)各设备使用单位依据设备动态资料,提出改进方案的。

(4)运行达不到中修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

4.3.2 设备大、中修由维修部、储运部负责实施。

4.4 设备封存

4.4.1 对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与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

4.4.2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

4.4.3 维修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列入安全设备检查范围。

4.4.4 对所有封存设备一般情况下不许拆卸,如特殊需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4.5 使用部门应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4.5 设备报废

4.5.1 对于关键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使用不安全的设备应废止。

4.5.2 各种车辆尾气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及时治理或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应报废。

4.5.3 各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行驶公里超出规定里程;达到使用寿命超期服役应报废。

4.5.4 对到期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明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5 相关文件

_《设备管理条例》

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_《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_《主要设备保养手册》

_《轮胎管理办法》

_《交接班制度》

_《岗位责任制》

_《设备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_使用设备交接班记录

_日常点检记录

_主要设备运转日报表记录

_设备现场检查记录

_整改通知单

_设备封存、启封审批表记录

_设备报废记录

_各部门相关记录

7 附件

第10篇 安全措施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运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华电工程 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管理。

2.2 项目公司对有关项目另有施工许可证的特殊要求时,首先以项目公司程序要求为准,同时执行本程序。

3 管理程序

3.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 职责

3.1.1.1 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2 项目安全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设施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1.1.3 计经部协助项目总工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4 各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所辖范围内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并报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

3.1.2 编制范围

根据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的项目要求。主要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和资金等。

3.1.3 控制要求

各施工单位根据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编制出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华电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部。

3.2 安全施工措施

3.2.1 职责

3.2.1.1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3.2.1.2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跟踪指导。

3.2.1.3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2 基本要求

3.2.2.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2 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有效。

3.2.2.3 所有从事安全施工措施编制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安全规程、规定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施工顺序进行危险因素预测,确保所编安全施工措施在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基础上,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2.2.4 所有从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批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程、规定和技术规范对安全施工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并检查验证。

3.2.2.5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的24小时之内,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3.2.2.6 施工项目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批准,严禁安排开工。

3.2.2.7 施工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或对安全施工措施的内容不理解,严禁参与施工。

3.2.2.8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措施中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措施操作;当发现安全施工措施有错误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3.2.2.9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施工措施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2.10 安全施工措施可以与作业指导书合并在一起编写,但在时效性、针对性 、人员、机械设备、环境等方面必须完全符合本程序的要求。

3.2.2.11 零星、经常或重复性工作编制通用的安全施工措施,如:机械日常操作、零星配合作业。

3.2.3 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3.2.3.1 措施编写依据

a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设计;

b 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或其它技术资料、文件;

c 施工环境、施工程序、结构特点、工具说明书或其它参考资料;

d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标准等;

e 评价出的项目危险因素;

f 重大危险因素控制方案;

g 应急预案;

h 项目公司及华电工程项目部安全程序要求。

3.2.3.2 措施编写要求

a 首先说明施工地点和计划开工日期。

b 施工概况:重点说明施工项目的构成特点、所需材料、设备情况。

c 安全防范重点: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预测易发生的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作为安全防护重点。

d 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起重索具的安全状况:

--列出所用施工机械的名称和数量。

--对所选用的起重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有何要求。

--所选用的起重工具、索具的规格、数量和选取的安全系数。特殊情况应有校验证明。

e 特殊零部件尺寸和最大件的重量、重心和安全施工方法:

--标明特殊件和最大件的重量、重心、几何尺寸和数量。

--特殊零部件和最大件的安装位置、最大作业高度。

--特殊零部件的临时固定方法及对辅助部件的要求。

--特殊环境中施工的安全距离。

f 危险因素辩识和控制方案:

--根据施工工序和工程的结构特点,对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设备带来危险的各种因素,按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高峰、工程结尾的顺序分阶段、分层次进行辩识。

--针对辩识出的危险因素,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具体控制措施或方案。

--危险因素辩识和控制方案的编制,执行chec.p06-2008(e/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g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体质要求:

--写明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技术素质。

--明确参与施工的人员所具备的身体状况。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h 所需安全设施名称、规格和数量:

--列出所需安全网、安全绳、盖板、自锁器、栏杆、竹篱笆等安全设施的数量、规格和要求。

--安全设施(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安全绳和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等)的设置地点和设置方法。

i 应急措施和方案:

--针对该施工项目的特点,列出对应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包含对人员的救护。

j 实施情况总结:

--完工日期。

--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吸取的教训和改进措施。

--安全施工措施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k 一般情况下,安全施工措施应统一格式编写,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格式时,由各施工单位提出更改建议,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2.4 措施变更

安全施工措施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在执行过程中对不能实施的或需更改的部分应提出修改方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3.2.5 交底、监督

3.2.5.1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项目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亲笔签字,对不能亲笔签字的人员,必须加盖手印。在交底记录上必须注明“一对一”监护名单。

3.2.5.2 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必须对原安全施工措施进行重新修订,重新报批,重新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3.2.5.3 多工种联合作业时,在开工前除进行总的安全技术交底外,各配合工种还必须经过本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交底。

3.2.5.4 施工工期超过一个月、中间间断7天以上、中间换人或新增加施工人员的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重新或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并做好记录。

3.2.5.5 安全管理部的安全工程师必须参加特危、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特危、重大、重要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证。

3.2.5.6 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特危、重大、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到现场检查是否具备开工的安全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2.5.7 一切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人员签字后,由施工单位立即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案。

3.2.6 责任

3.2.6.1 如因安全施工措施有错误而发生事故,批准者负主要责任,审查者负次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3.2.6.2 无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不安排安全技术交底或不按安全施工措施要求,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或私自更改措施内容而发生事故,施工单位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3.3 安全施工作业票

对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或项目公司、华电工程项目部制度已有明确规定、或某一工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严格按措施施工、或某一工序有可能对人身、设备、工程、环境造成严重后果,虽已采取了防范措施,但还必须引起全体施工人员高度重视的作业项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3.3.1 控制要求

3.3.1.1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否则严禁施工。

3.3.1.2 施工单位在接到经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后,在施工项目开工前两天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实施。

3.3.1.3 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3.3.1.4 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3.3.1.5 对已投运过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3.3.1.6 安全施工作业票中的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或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当监护人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与新的监护人办理交接手续。

3.3.2 需办理作业票的工作范畴: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

两台及以上吊机抬吊作业;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装卸及运输;

变压器吊罩、吊芯;

发电机穿转子;

油区灌油后明火作业及发电机充氢后明火作业的;

提升架安装;

施工电梯拆装及负荷试验;

炉膛脚手架搭设;

过热器、省煤器和再热器的脚手架搭设;

各类吊机的拆装和试吊;

厂用电受电;

贵重设备吊装;

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压缩气瓶、危险物品吊装运输;

汽包、下水包、加热器、除氧水箱、水箱、油罐等金属容器内作业;

吊机在高压线附近吊装作业;

临时平台制作及吊装;

施工单位项目主管以上的行政领导或安全主管指定要填写安全施工 作业票的项目;

施工电源拆迁移位及驳接。

3.3.3 必须遵守的纪律:

3.3.3.1 必须明确界定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

3.3.3.2 必须明确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作业方法和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

3.3.3.3 必须明确人员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

3.3.3.4 必须明确参加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人员名单。

3.3.3.5 每张作业票的起始时间到截止日期,是指连续工作时间,期限不得超过十天,如连续工期超过十天、或施工工况发生变化、或工作中间间断后再施工的,必须重新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3.3.3.6 安全施工作业票办理完毕后,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在交底的四小时内开始施工,否则必须重新交底。

3.3.4 监督检查

3.3.4.1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监督、检查安全设施的搭设、监护人是否到位及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

3.3.4.2 安全管理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和执行情况。

4 附录:

4.1 特危、重大、重要施工项目目录

4.2 《安全施工作业票》chec-_ss-d-s12

第11篇 安全生产绩效监视测量控制程序制度

1.0 目的

对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以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

3.0绩效监视测量的主要内容

3.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视和测量;

3.2风险控制结果和绩效监视和测量;

3.3职业病防治、员工健康、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方面监视和测量。

3.4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审。

3.5设备安全性能方面监视和测量。

3.6员工安全意识的监视测量。

3.7、文明施工等活动的监督。

4.0工作程序

4.1主动监视和测量

4.1.1依据规定通过内部审核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1.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年按计划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内审),以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符合性。

4.1.1.2 内审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本标准化体系手册、集团制度、各单位管理规定等。

4.1.1.3在内审中当发现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时,要求责任单位进行纠正,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1.1.4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内审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实施以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4.1.2依据规定通过集团审核方式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2.1根据本标准化管理体系,集团组织对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及施工项目和项目监理进行标准化审核活动。

4.1.2.2集团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管理系提要求的事项,依据其状态采取纠正/纠正措施。

4.1.2.3对集团审核中的不符合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结果要进行验证。

4.1.2.4 集团审核结论可以作为建设施工项目绩效监视测量的结果。

4.1.3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对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1.2.1检查方法: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年、季编制安全检查计划,填写落实计划的检查时间和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4.1.2.2检查频率:

a)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的安全检查频次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并能够有效监督、控制、测量被被监督检查方及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b)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季收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

c)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每季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落实情况;

d) 施工项目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起重安全、消防、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情况、施工渣土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施工的噪声、土方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扬尘、施工的污水、有毒气体含量、等进行自查。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进行检查;

e) 施工项目可根据员工素质和现场情况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评估员工的安全意识。

4.2被动监视和测量

4.2.1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在发生事故、事件和其他不良安全绩效后,按照职权范围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记录.。具体按《3.2.2.5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执行。

4.2.2施工项目每季应至少收集一次以上的信息。

4.3监视和测量的技术和方法

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监视和测量时,可采用以下的技术和方法:

a) 应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结果;

b) 使用专项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的工作场所的检查;

c) 安全生产活动的视察;

d) 对新设备、原材料、危险化学品、技术、过程预先评估;

e) 检验特定的机械或装置;

f) 安全抽样;

g) 行为抽样;记录分析等。

4.4监视和测量结果处理

a)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检查时,应对检查结果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b)每次检查时,均应填写检查记录表;

c)当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反映出过程未能达到预期结果时,应提出纠正的要求,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

d)检查方对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e)在对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或其后采取的措施中,选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如:抽样检验、

控制图、直方图、排列图、因果图、对策表等;

f)施工项目每月应将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相关报表,报表内容应包括本程序“4.0工作程序”中提及的内容。

5.0引用文件

第12篇 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制度

1.0目的

对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工程和服务处于安全状况,并满足法规、集团和本单位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控制。

3.0工作程序

3.1 工作程序流程图

施工准备

1施组安全专篇

2安全配置资源

3危险源辨识

4

施工过程

1施工安全计划及管理

2安全技术交底和劳动保护

3过程安全检查

4变更安全管理

5过程安全生产投入

6施工日志

工程交工

1合同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2安全生产总结及评估

3安全奖惩

3.2工作程序文字说明

3.2.1 施工准备

3.2.1.1 施工文件

施工项目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使应有安全生产控制管理专篇,安全生产专篇内容依据项目作业特点和作业内容依据本标准《2.8 生产与作业过程的控制》要求编制。编制应考虑:

a) 项目安全策划结果、识别出重大安全风险。

b) 选择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位置、临时道路铺设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

c)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应控制材料的选择、结构的设计及验收等过程具体按省交通厅、集团及建设项目的标准化要求实施。生活区、办公区临建应满足防火、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

d)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考虑满足员工健康安全的要求。如:搅拌站的位置、泥浆池的设置、施工污水的排放等。

e)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应有设计验算书、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规定要求。

f)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设施等时应与人的能力相适应,并考虑粉尘、噪音、水土流失等对环境的影响。

g) 选择施工设备时应考虑安全性能、防护措施、能源的消耗、废气的排放等因素,进场后进行验证。

h)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要进行控制,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3.2.1.2 配置资源

a) 建设项目部及时规定拨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b)施工项目根据项目特点拟定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规定各岗位安全职责与权限;

c) 施工单位协助项目部调配安全生产资源;批准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实施文。

3.2..2施工过程控制

3.2.2.1施工安全计划及管理

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要依据职责做好施工安全计划,例如培训教育计划、监督

检查计划、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和安全投入计划等。

3.2.2.2安全技术交底

a) 安全技术交底方式:施工项目部根据人员素质、施工难度等确定采用一次交底或分级交底的方式,应确保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明确相关的要求和如何安全操作,交定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可实施、可操作;

b)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方法、质量和进度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并明确施工的必须关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c)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留有记录,交底和被交底人签认。

d)施工项目对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作业点,设置为危险控制点,设置危险源告知牌,明确控制要求;在明令禁止动火、挖掘场所应有标识。

e)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定期向员工发放劳动保护品,并监督使用。

f)施工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员工的职业病控制,定期为有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有严重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标识中应明确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等内容。

g) 施工项目部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来访人员做好必要的交底,并提供必需的安全保护措施。

h)施工项目部对可能造成伤害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设备设施,采取相应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触电、禁止烟火等。

i)施工项目部临时仓库设置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严格管理,距离生活、办公区满足相关要;储存和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识。

3.2.2.3过程检查

a)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依据相关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过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b)现场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应实施安全生产活动“自检、交接检和复检”制度。

c)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d)施工项目或作业现场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在初次施工时应进行典型施工作业示范,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确保生产安全。

e)施工项目制定完善相关设备、机具、作业活动、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表,依据检查表内容按要求进行静态、动态安全检查。

3.2.2.4 设计变更安全管理

a)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建立设计变更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可能所产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履行各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运行控制职责。

b)任何变更应在确定费用增减的基础上,考虑专项安全生产经费的配套保证事项,原则上发生负变更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不得削减。

3.2.2.5过程安全生产投入

a)施工项目要确保在作业过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数量配备。

b)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要落实一岗双责机制,确保现场作业活动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c)施工项目要确保设备机具、生产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临时用电管理、特种设备和特殊工种等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2.2.6 施工日志

a)施工项目、施工监理要建立安全生产日志填写管理制度。

b)项目监理、项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将现场施工状况、安全巡检情况、违章作业及不符合现象、设备状况、安全隐患及时填写在安全日志中,及时分析总结。

c)施工日志要对以往的的不符合内容的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3.2.3工程交工

3.2.3.1安全生产活动评估及总结

项目监理、施工项目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对安全生产控制过程进行评价。

3.2.3.2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在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安全生产总结。

3.2.3.3建设及施工项目、项目监理应执行集团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4.0支持性文件

相关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0记录

检表6 安全日志

检表7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6.0附录

第13篇 访客出入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非法进入工厂,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对出入访客人员和车辆进行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大门门岗对出入人员和车辆的控制。

3. 参考文件

保安管理程序

4. 程序

4.1 来访登记

4.1.1 对外来人员要问明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来访目的、被访人的部门,先联系被访人,经被访人证实允许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发给访客证,再引导客户前往。

4.1.2 所有来访人员出厂(包括临时外出),实行同一个门口登记进出的原则,来访人员需由被访人或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3 如有外来人员参观本厂,需有公司上级的参观通知。所有外来参观人员在发放客访证后,由本厂工作人员陪同入厂。

4.1.4 凡在本厂需施工一星期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交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4.1.5 对外发单位送的样品、货件、资料等要有登记,注明时间、收货值班员、货物数量、收货部门等,另外需及时联系收货部门前来领取。

4.1.6 客访证的收发应该统计制表,交接清楚,如遇遗失或无法收回的,应及时找被探访部门主管签名(必要时遗失者要填写遗失认可书),并追踪回收。

4.2 车辆出入检查

4.2.1 值班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仪表端庄,站岗时一律军姿态,遇到厂部领导或进出车辆、客户,都要敬礼。同时,对车辆出入必须有车辆指挥动作,动作要干净利落,标准无误。

4.2.2 对本厂车辆进入时,如有客户随行,同样要登记,发给客访证。

4.2.3 对进厂的士车应问明目的,并指明行车路线,并告知停放地点。对联系不上被访的士车一律在厂大门外等候。

4.2.4 对出厂车辆(包括摩托车)一律开箱检查,要检查人员及货物。货物外出,必须持有效的物件行旅放行条并核对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一致,并如数收回客访证。

4.2.5 除装成品货柜车外,其它任何车辆都不许靠近成品落货区。

4.2.6 正确指挥所有进出厂大门的车辆,必须在黄线前停车进行登记、检查。

4.2.7 值班时要高度集中精神,尤其是操作大门开关,等证实车辆完全进入后才关闭闸门。

第14篇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制度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

1.0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0范围

适用于__酒店物业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1安全防范服务:登记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3.2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调节、疏导车流量,防止管理服务区域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乱停乱放,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3.3消防安全: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3.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及时发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司礼宾部经理

4.1.1负责组织实施法定节假日(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敏感日的治安、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1.2不定期抽查各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编写安全工作分析报告。

4.2项目经理

4.2.1每月对本项目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2.2监督礼宾主管、领班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2.3通过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礼宾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2.4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2.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2.6掌握礼宾的培训情况,关心礼宾的业余文化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防范队伍。

4.3礼宾主管

4.3.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礼宾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经理汇报。

4.3.2组织礼宾的在职培训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礼宾的综合素质。

4.3.3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质量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经理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

4.3.4督导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礼宾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

4.1.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礼宾巡逻路线图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礼宾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3.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屋的管理。

4.3.7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领班就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顾客进行回访,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3.8组织礼宾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3.9每周检查礼宾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4.3.10负责礼宾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礼宾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4.4礼宾领班

4.4.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查岗情况登记表》上予以记录。

4.4.2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报告礼宾主管。

4.4.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按月及时上缴资料管理员。

4.4.4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4.4.5负责本班礼宾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4.6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4.4.7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4.8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4.9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礼宾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5消防管理员

4.5.1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4.5.2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4.5.3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5.4负责消防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习;义消队伍的建设。

4.5.5负责与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

4.6巡逻岗

4.6.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6.2对管理服务区域车辆的不规则摆放进行监管。

4.6.3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领班报告,并联系客户专员到现场处理。

4.6.4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领班报告。

4.6.5监管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6.6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6.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部门员工的违章行为。

4.6.8维护小区(大厦)区域的公共秩序。

4.6.9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园区巡查记录表》或《楼层巡查记录表》上,并跟进处理结果。

4.6.10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

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6.11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6.12巡查中如遇到外来参观人员,应观察其是否有部门人员陪同,如没有,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领班汇报。

4.6.13协助配合其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7车场岗

4.7.1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

4.7.2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岗位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7.3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7.4材料及人员的控制按出入口岗相关规定执行。

4.7.5周边环境的监控。

4.7门岗

4.7.1熟记小区(大厦)业主及其它经常出入人员特征等情况。

4.7.2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7.3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有效证件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及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7.4核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施工人员持有的《施工临时出入证》,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保持通道畅通。

4.7.5检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有管道煤气的管理服务区域)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7.6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对搬出小区(大厦)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品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7.7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7.8周边环境的监控

4.7.9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8配合销售岗

4.8.1严格执行销售大厅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正常销售工作秩序,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客人。

4.8.2确保岗位范围内的楼盘模型、广告牌、指示牌等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以防人为破坏。

4.8.3按要求定时开、关大厅范围内灯具、空调等电器。

4.8.4主动、热情接待参观顾客,帮助顾客更换鞋套并引导顾客参观。

4.8.5对非装修房的安全监控

4.8.6对客人遗失的物品,拾获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失主或交上级处理。

4.8.7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厅内拍照、摄像。

4.8.8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接待工作,需要时,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在知道的情况下耐心解答。

4.8.9灵活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禁止非接待时间外来人员进入。

4.8.10协助销售厅其他需要的工作。

5.0相关文件

5.1 __wy/wi/7.5.1-aq-01《礼宾员内部管理办法》

5.2 __wy/wi/7.5.1-aq-02《门岗服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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