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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像一座无形的防护墙,保护着企业免受不可预见风险的侵袭,维护着企业的良好声誉。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许可制度,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规定,以及定期的安全检查与审计。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安全管理的骨架,确保各项活动在安全的框架内进行。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制度要具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二是要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化;三是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新的风险;四是严格执行,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以示警戒。
每个企业都有其独特的安全挑战,因此,安全制度的构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行业最佳实践,以实现最有效的安全管理。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蓬勃发展,实现长期稳定的成功。
安全控制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总则
⑴目的
①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了安全过程的控制要求、以设备施工为主的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②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持续进行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以便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旨在保证工作者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环境、办公环境以及相关社会环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对确定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应急准备与响应,以预防或减少疾病、伤害的发生,预防或减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⑵范围
①安全生产控制程序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控制与管理。
②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更新。适用于项目部潜在的事故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2、基本内容
⑴定义和缩写
①三级安全教育:指对新员工进分公司时进行的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②入场安全教育:指对进入新施工现场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ⅰ《安全手册》、《安全护照》:一航局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规定及安全常识。
ⅱ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ⅲ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ⅳ重要环境因素: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③常规活动:指在实现产品的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的活动。本程序中主要指正常的施工生产、设备运行。
④非常规活动:指在实现产品的过程中不是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的活动。本程序中主要指设备的临时检修、保养和设备的试运行。
⑤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⑦七个方面: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固体废弃物、土地污染、社区和相关方、原材料和自然资源、其它地方性问题。
⑧七种类型: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⑨lec法:通过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作业人员暴露于这种环境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来确定作业条件危险性大小的评价方法。
3、职责
⑴本程序由项目部安技科归口管理,负责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制订每年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方面的运行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编制分公司环境管理方案,负责编制本单位环境控制计划。
⑵相关部门职责
ⅰ设备科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
ⅱ设备科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监控并保证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ⅲ物资科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
ⅳ人事科负责对员工的培训。
⑶安技科对安全生产实施具体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制订每年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工作程序
⑴开工前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实施、评审
①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现状、目标、指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针对重大风险制订控制
计划;项目部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对拟实施的方案,人力、物力及财力的配备,具体的行动计划及时间等,召集有关部门及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②安全管理方案的依据:
方案制订依据: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指标;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管理现状;分公司所覆盖产品的特性;施工现场作业条件、项目地方类别和相关方的要求;人力、物力及财力情况。
③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方案制订完成后交公司审批,通过后发布管理方案及相应的文件,落实到作业现场或工作岗位。各级职能部门应落实控制计划,将方案用于安全控制。
④安全管理方案的评审:
安技科对管理方案运行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管理方案的有效性及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安技科,保存检查和评审记录。
⑵安全教育和培训:
①新入分公司员工应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建档。
②按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考核。
③特种作业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由安技科和劳资科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年审、复试和换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不合格(事故/事件)控制程序》(qg/yhs-jz003-2005)执行。
⑤对职业危害的控制
ⅰ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确定,按《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qg_yhs020-2009)进行。
ⅱ针对工作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应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制订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此类危害指可能接触对身体有害的物质或产品。
ⅲ项目部对相关部门编制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和措施予以审查及批准,并在检查管理方案运行情况时一并检查职业危害控制情况。
⑶安全技术交底
①施工现场所有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机务科会同安技科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并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施工员协同安全员和机务员进行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②安全技术交底由设安全、机务负责人主办,编制并下达《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一式四份(存档机务科、安技科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各一份),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中包括施工全过程中安全技术操作及其安全防护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③安全技术交底后,双方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中签字确认,否则不许施工。
⑷施工环境控制前的准备
①根据《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qg_yhs020-2009),识别与评价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
②对识别、辩识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定环境控制的目标与指标,制订控制计划。实施环境控制的对象识别、辨识的所有环境因素,包括来自相关方的,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
③实施环境控制的方法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环境控制需要,确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目标、指标,提出环境控制计划,以及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报分公司批准后由项目部各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场配备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日常维护、监控,并保证各个工作过程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同时利用现有的或编制的制度、办法,包括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消弱环境因素的影响。
⒕环境管理方案及环境控制计划的编制、依据、实施、评审
ⅰ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编制:
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现状、目标、指标、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启动时间、完成时间等,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订控制计划;分公司在控制计划编制过程中,对拟实施的方案、人力、物力及财力的配备、具体的行动计划及时间等,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ⅱ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依据:
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制订依据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指标;相关环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管理现状;分公司所覆盖产品的特性;分公司的作业条件。
ⅲ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实施:
方案项目部审批后发布,落实到工作岗位。项目部各部门应落实控制计划,用于环境控制。
ⅳ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控制计划的评审:
项目部安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对管理方案运行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检查、评审记录应保存。
⑸工作环境控制要求
①项目部及项目部各工地实行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分离的现场布置。
②工作现场应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划分各工作区域,防止不利影响。
③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布置,应根据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功能和用途,充分考虑能源、采光、采暖、通风等要求,并应考虑环境因素(如污水排放、固态废弃物的控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④工作的各种辅助设备和环境条件应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及对环境的要求。
⑤工作过程有强噪声产生时,应采取减噪或隔声措施;有废气、废水、烟雾产生的,应配有合适的排放系统,以保证施工环境和工作人员健康不受影响或损害。
⑥机械设备及物料应摆放整齐有标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料净。
⑹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
①项目部根据本单位《环境因素评价表》/《危险源评价表》,按控制值从大到小排列,填写《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清单》,并报公司安技部备案。
②不同控制值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控制:
ⅰ控制值小于组织可容许风险值时,环境因素/危险源不必进行整改;
ⅱ控制值在组织可容许风险与组织认定的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之间时,分公司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重新进行评价。
ⅲ控制值达到一定范围,组织认定为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的,
项目部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制定应急计划。
③出现下列情况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清单需要更新并重新进行评价:
ⅰ当设备施工场所发生变化时;
ⅱ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针发生变化的;
ⅲ当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的;
ⅳ相关方有新的要求的;
④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范围及确定
ⅰ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辨识范围及确定应考虑组织生活、活动、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
ⅱ环境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台风、油品污染等。
ⅲ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机械伤害、触电、坠落、台风、火灾、爆炸、食物中毒以及在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中毒、职业疾病等。
ⅳ分公司根据《重大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
⑺应急计划的制定
根据国家法律、行业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遵照当地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的要求,针对事故可能发生地点、范围及破坏程度制定应急计划。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可能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后果;应急所需设备及配置要求,主要包括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包括与当地劳动、公安、消防抢救、环卫部门的联系方法。
⑻应急响应
⒈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安技科报告。
⒉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响应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响应措施,如需外方协助,及时向外方求助。
⒊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具体执行《不合格(事故事件)管理程序》 (qg_yhs004-2009)。
⒋应急响应结束,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计划、应急措施的
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修订应急计划。
第2篇 放射诊疗单位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制度
一、本单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放射诊疗影像质量控制:
1、人的因素: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定期培训,提高影像诊断操作技能。
2、定期检查检测设备的运转程度、性能的情况。
3、各种材料的选择要严把质量关(包括对_线检查所选用的各种材料、胶片、显、定影液、造影剂的类型及厂家)。
4、根据摄影位置的不同选用最优的摄影方法。
5、暴光条件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型等进行选择,但要以高tv、低mv、短时间及使用最优滤线器为原则。
6、工作环境的质量控制、气候、地理位置、水的质量。
二、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制度如下:
1、医用诊断_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_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带个人剂量仪,每三个月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_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做简要的交代,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做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做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_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_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3篇 职业安全控制制度范本
1目的
对职业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施工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文明进行,以实现职业安全管理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部施工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
4.1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领导,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2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工作的领导。
4.3工程部
a)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订,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b)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4.4财务部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资金使用的专项管理。
4.5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4.6全体员工遵守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各项管理规定,共建职业健康安全企业。
5控制要求
5.1安全工作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将安全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之一。
5.2安全组织机构及制度
5.2.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5.2.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员工代表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任委员。
5.2.3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职业病和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5.3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5.3.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针对公司现有规模、基础设施、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策划的内容包括:
a)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过程和确定不可容许风险;
b)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以及控制和检查的手段及措施;
c)施工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d)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措施;
e)其他安全施工方面的策划。
5.3.2依据公司的发展变化,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定期评价安全生产状况,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公司的发展需求进行重新策划。
5.4安全文明施工资源管理
5.4.1总经理确定并提供充分且必要的资源,满足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对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需求。
5.4.2配备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5.4.3配置各类安全用电设施及防触电措施、消防器材及设施。
5.4.4配备设备所需的监测仪表,配齐员工作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齐全有效。
5.4.5财务部落实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经费,并保证各项资源配置满足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5.5安全文明施工培训
5.5.1按照《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综合部把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并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行重点安排。
5.5.2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职业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b)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c)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d)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安全等职业安全基础知识;
e)应急准备与响应知识;
f)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等。
5.5.2通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公司全体员工都意识到:
a)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要求的重要性;
b)在工作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以及个人工作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c)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5.6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5.6.1工程部在项目检查例会上,汇总分析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研究和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5.6.2综合部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工程项目部每天进行班前口头职业安全教育。
5.6.3各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张贴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明确职责并履行,保障安全文明施工,降低安全风险。
5.6.4在涉及安全文明施工区域或部位,张挂安全提示牌,提示员工注意安全;对于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牌,告戒员工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作业;在公司办公入口明显处,设置职业安全敬示牌,提示所有进入公司人员注意安全。
5.6.5在公司办公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紧急疏散路线图。对物业管理相关方施加影响,设置紧急通道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保持出口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畅通无阻。
5.6.6工程项目部综合部张贴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项目部位置和逃生路线。
5.6.7对于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工程部组织工程项目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5.6.8工程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资金。开工前对安全生产策划、培训和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5.6.8.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案、劳动力组织、作业方案、动力设备、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特点,有针对性、超前性地编制可靠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
a)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
b)控制和检查的手段及措施;
c)施工过程必需的文件、规范和规定,包括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用明火、设备安装和调试等作业规定;
d)冬季、雨季、雪天和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对风险大和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论证,确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f)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5.6.8.2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由原审批人重新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括下述安全生产内容:
a)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b)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和施工危害,施工设备等各类防护、保险装置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
c)文明施工和环保保证措施计划;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6.8.3建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a)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范围、层次和段落;
b)设备安装和调试防护措施;
c)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d)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
e)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汛;冬季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5.6.8.4工程开工前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内容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工程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b)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
c)记录、报表和台帐等。
5.6.8.5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b)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c)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d)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础知识;
f)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g)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等。
5.6.8.6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a)安全检查主要采用“看、量、测、作”等方式进行。“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验资料、现场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量”主要是进行实测实量;“测”主要是用仪表进行测量;“作”是由作业者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
b)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c)依据建设部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的主要环节、部位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项目填写检查评分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5.7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7.1工程部每月对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
5.7.2工程项目部设立专职环保安全检查员,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控制状况、安全生产措施实施状况、安全生产培训状况、安全生产设施和装置落实状况等进行检查。
5.7.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进行记录,并按照《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置。
5.7.4发生安全文明施工紧急情况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5.7.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进行记录。
6相关/支持文件
6.1《安全责任制度》
6.2《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6.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4《安全检查制度》
6.5《职业病和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6.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6.7《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
6.8《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6.9《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7.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通知单
7.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整改报告
第4篇 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办主任,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办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 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 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 ;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公司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公司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公司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集团本公司内
3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办备案,安全办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公司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公司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公司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公司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公司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公司安全办。安全办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办、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第5篇 重点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进行,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作业规程,以及总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重点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矿山重点监控范围:石灰石矿山、平峒溜井、炸药库、加油站、发电分厂、变电站等有可能发生坍塌、倾覆、压埋、爆炸、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场所。
二、重点危险源安全检查时间:
1、班组对重点危险源要每天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2、分厂对重点危险源要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重点危险源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预案执行情况。
3、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执行。
四、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点危险源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技措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情况。对重点监控危险源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研讨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五、建立重点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现状、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及检查情况等内容的全面了解和监控,建立管理档案,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隐患整改有反馈,并实行负责人签字制度,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科学化、部门管理规范化。
七、建立重点危险源监检查月报制度。
八、完善危险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网络体系,促进危险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突出重点,完善程序,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查处力度。
十、各班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照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体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6篇 _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22〕133号及中煤安〔2022〕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监站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公司。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公司各业务部室和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区队、车间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监站(科)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监察站(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科室、区队(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车间和安监站(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安监站(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公司专业部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各专业部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全监察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矿长(厂长、经理)、专业副矿长负责落实,由矿(厂)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各二级单位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部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号。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部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公司启动的应急预案由公司调度室负责向中煤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各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全监察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报公司,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公司成立安全隐患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中煤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团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风险预控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管矿(厂)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科室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生产科室、区队、车间负责人。
4、每年年底各单位都要根据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编制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矿(厂)领导及职能科室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管控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系统重新进行系统方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生产科室、区队(车间)等基层生产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各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财政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下年度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各系统及基层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次年的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系统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本系统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3、每月各职能科室组织人对各基层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4、班组每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第7篇 煤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条 每月最后一个安全办公会由矿长组织进行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分析,布置下月份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并且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 每旬由各专业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一次本专业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并有分析评估报告,改进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分析报告及管控措施改进情况要存档备查。
第三条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要重点检查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专业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进行公示。
第五条 各相关专业要定期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及管控措施。
第六条 各专业要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第七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用情况要形成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第八条 由矿长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明确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的保障措施。
第九条 矿领导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风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第8篇 半成品、成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一、 本公司生产所用原辅料必须来自企业评定的合格供应商内采购,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二、各单位责任人对自己管区的生产设备每天做日常维护保养,并真实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并制订年度检修计划,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年检。
三、品管部负责对公司所有计量类器具定期报吴江计量所对其进行校正;新购进或维修的计量器具都须在质检处建档备案,以备追溯。
四、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能上岗。相关责任人做好培训记录。
五、公司每一道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自检: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在工序的原辅料、设备状况进行确认,不合格的分开堆放。
2.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下来的半成品进行确认,是否符合加工要求。
3.专职检:质检部对生产各工序进行来回巡检,并如实填写生产过程流转卡,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停止生产,并开出品质异常联系单或知会单,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部门,并对已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追溯检验。
4.厂检员负责公司半成品、成品的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公司半成品、成品的重点控制方面为产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及有害生物防疫三方面。
1.品管部有专人对成品、半成品依客户验收标准对其进行检测,出具真实准确的自检报告。对于实验室未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将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客户有特殊要求使用国外标准需外送有资质单位检测)。
a.外销浸渍纸层压木质相框每批次甲醛释放量公司实施批批自检或外送至协作检测单位(吴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所)检测。国外要求有变化、原料供方有变化时应提前送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后方可放行。
b.外销相框或家具每批次所使用的油漆应具备供方出具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并应是报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品种/型号,公司结合检验检疫抽查不定期对油漆进行抽样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其进行油漆涂层总铅量的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出货,对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的油漆,并对做好的板材磨砂重做,同时追溯使用的油漆原料品种、型号、批次号,与供方进行沟通。
c.外销木制相框或家具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控制方法与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相同。其油漆中重金属含量控制方法与中高密度板相同。
2.公司内销产品每年度送外检测机构做全项测检报告。
七、每批成品入库前,必须经品管部人员依成品出厂检验规范的要求对其成品进行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仓管人员必须有见到经品管人员签字确认的入库单,方可入库出货。
八、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品管部或厂检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工作。
九、出货装柜前的货物必须有经品管部的出厂检验报告和经厂检员确认好的《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才能装柜;在此同时,货柜来厂装柜前,厂检员必须依《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内的规定对货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确保其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十、附相关记录:
1.《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
2.《生产过程流转卡》
3.《成品出厂检验报告》
第9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风险管理、安全检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 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9月
第10篇 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管理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运行过程的控制。
3 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部在委托园区规划时应考虑如何减少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并纳入设计评审。
4.2 办公室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和废弃物的分类放置。
4.3 安全环保保对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实施重点控制。
5 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
5.1 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中,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
5.1.1 工程部在委托供方进行规划设计时,应考虑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在设计评审阶段,需对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评审。
5.1.2 企业管理部在招商时,不得引进高污染、高危险的项目。
5.1.3 工程部在委托工程承包时,需对分包方进行评估,需考虑危险因素。
5.1.4 企业管理部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意服务方面的危险因素。
5.2 公司在招商引资、环境预评价、“三同时”执行、分包方管理过程中应考虑重大风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用电等情况。
5.1.8 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程度和标准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参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安全环保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和相关方的执行情况;
5.1.9 对于提供产品或服务中涉及重要危险因素的供应商,公司依据《对相关方环境安全管理程序》对其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
5.1.10.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详见《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对相关方环境安全影响管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安全操作规程》
7记录
无
第11篇 安全保卫隐患排查监控制度
各科室、教学部:
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我校2023年安全工作事故为零,特制定隐患排查制度。
一、每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根据本部门所细化的职责及任务去中逐项落实、检查,严格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去管理,对本部门的水、电、消防、易燃易爆等按规定去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部门整改有困难,及时报上级部门。
二、保卫科对全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每周一查、每月一大查,严格按规定去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发挥保卫科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基础和监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要发挥保卫科的职能作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要经常监督、检查,对各项规章制度要逐项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要及时汇报。
第12篇 产品安全性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性,识别产品和过程的安全性问题,可靠地避免故障,并在出现问题时,能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本厂对涉及产品安全性/产品/过程控制可靠,避免相应的赔偿和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用户和工厂确认的涉及安全/环保的特殊性产品的过程控制活动。
3.定义:
3.1产品责任:用于描述生产者或他方对因其产品造成的与人员伤害、财产损坏或其它损害有关的损失赔偿责任。
3.2产品风险:是指产品为满足自身功能而具有的风险,此外总体产品上的部分产品所引起的风险也属此例。
4.职责:
4.1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安全性策划、识别特殊特性,及对涉及产品安全性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2生产部、计划供应部负责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产品/过程进行标识、控制,适时制定限制不合格品损失的应急方案。
4.3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安全/环保件的检验、试验和内部审核。
4.4厂部办公室负责产品安全性方面的法律纠纷处理,人劳教育室负责产品安全性方面的培训。
4.5计划供应部负责对涉及产品安全性分承包方的控制,并就有关产品安全性事宜与顾客联络。
4.6计划供应部负责有关产品的紧急追回;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订,并对产品安全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5.工作程序:
5.1产品安全性策划和确定:
5.1.1按合同评审程序规定,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将顾客的所有资料(设计图、技
术条件、协议书等)翻译或消化。
5.1.2由技术开发部对顾客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查阅顾客在上述资料中有无标
识涉及到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符号,由技术开发部将顾客标识或通过fmea
分析,确定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编制《产品安全性清单》,注明所有产品安全性项目(包括产品/过程特性)和控制要求。
5.1.3新产品项目小组在进行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时,针对所有产品安全性项目采用当今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检测手段,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5.1.4新产品项目小组在产品开发和过程策划时须进行fmea分析、识别潜在风险和知晓提供的产品在整个系统或车辆中的功能,并通过材质试验、装车试验、消声测试等研究,来识别和估计由于不当的开发、加工而造成潜在风险。所有可能的风险和采用措施均须反映在fmea分析报告、控制计划和相应作业指导书中,并能在产品说明中予以识别和标注。
5.1.5考虑到由于产品安全性后果可能造成的严重性,由工厂负责聘请熟悉有关产品安全性法律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置有关法律事务,有必要时针对风险很高的
产品与保险公司联系投保事宜,避免或减轻因产品安全性事故造成工厂的损失。
5.2人员资格的培训:
5.2.1对于所有从事与产品安全性生产有关的设计、采购、生产、检验人员由
厂办人劳教育室按规定进行有关产品安全性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a.产品责任的原则。
b.对产品安全性进行控制的意义。
c.使员工知晓如果出现产品安全性事故能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工厂过程控制有效,这样可使责任方转移,而一旦确定本厂责任,则工厂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直接损害/缺陷后果损害的责任。
d.使员工了解与自己工作有关的零件和特性有哪些涉及到了产品安全性。
e.了解工厂内部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技术、管理文件。
5.2.2按规定由人劳教育室保存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资料,确保达到规定的员工岗位素质要求。
5.2.3将产品安全性培训内容适时组织培训,让班组每一个员工知晓和理解。
5.2.4按培训程序规定人劳教育室制定人员顶岗计划,确保在需要更换人员时有
其他素质良好人员顶岗。
5.3生产过程控制:
5.3.1由新品项目小组按规定进行产品策划,制定控制计划和各类作业指导书,确定所有影响安全性的工艺参数和控制手段,并在以上文件上对涉及产品安全性的特殊特性(包括产品/过程)按顾客指定的符号进行标识。
5.3.2由新品项目小组对影响产品安全性的过程进行能力验证,要求在批量认可/生产件批准前ppk不小于1.67,批量生产六个月后,cpk不小于1.33,过程能力不足或缺少验证时需进行100%检验。
5.3.3对用于检测涉及产品安全性项目的测试设备按规定精度要与公差范围相适应,并定期进行周检和保养,以及一年进行一次msa分析测定其能力。
5.3.4按规定来标识产品,保证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零件的可追溯性,注明批次/炉号,在贮存时,须保证先进先出,不可混批,对有使用期限的产品须在产品标识上作说明。
5.3.5由生产部制订所有涉及产品安全性的零件/产品的应急计划(补救和追回流入市场产品,限制损失),应急计划须考虑产品风险情况,且在接受委托时进行协商和根据顾客要求确定。
5.4存档文件:
5.4.1为在发生产品安全性质量问题时,证明本厂过程控制有效,使责任转移或减少责任,须提供必要的过程记录,因此本厂规定了以下所有涉及到产品安全性的文件和记录进行存档、标识和保存。
a.生产工艺文件(产品设计图、工艺规程、fmea分析报告及作业指导书,关键工序目录)。
b.检验规程、检验记录、测验报告、材料化验报告等。
c.过程能力测定报告,控制图。
d.检测设备校准记录、msa分析报告。
e.人员培训/资格记录、人员职责规定。
f.需要时的安全数据表格。
g.涉及产品安全性和各种管理标准,产品和工艺标准/规范。
5.4.2将5.4.1涉及的文件和记录按《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归档,保存期15年,并对涉及到产品安全性项目的内容按顾客指定的符号作标识。
5.4.3存档可用书面、胶片和磁盘等多种方式,必要时对重要文件采用安全归档,确保信息保存可靠和查阅方便。
5.5分承包方的控制:
5.5.1由计划供应部在向涉及产品安全性的分承包方提出采购时,核实在采购合同、质量协议、技术协议中是否明确了该分承包方提供产品/服务涉及到了具体产品安全性项目以及控制要求和由于分承包方原因可能承担的产品责任,由各相关部门在编制采购资料时须明确以上内容要求。
5.5.2在进货检验和分承包方评审时,须注意检查分承包方有无按采购资料规定执行。
5.6由质量保证部按《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规定对涉及产品安全性过程进行体系或过程审核或产品审核。
第1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适用公司全体施工作业人员。
1、职责:
1.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1.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1.4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1.5计财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1.6安质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2、事故隐患
2.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工作程序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工区经理任组长,安质部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3.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3.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采用逐级报告,并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报告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报告中应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3.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3.3.1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
3.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3.4档案建立
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_)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 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c) 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 、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第15篇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守则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榆安委办发[2018]9号文件(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贸字[2018]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生产部部长安质部部长动力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通风科科长培训科科长环保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综采队队长巷修队队长运输队队长财务科科长
应急救援科科长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二)领导组成员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负债人200元。
第16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隐患前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和风险变更五个方面。
第二章 基本术语
第五条 事故是指导致工程发生人员伤害、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本办法重点考虑引起人员伤害的事故。
第六条 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第七条 本办法所提到的风险特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第八条 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或其组合,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人、物、环境因素以及管理环节等。
第九条 参照lec的评估方法(附件7)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办法将风险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一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高于320分的(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2.二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160分到320分之间的(160≦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3.三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70分到160分之间的(70≦分数值<160)风险;
4.四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低于70分的(分数值<70)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船机、安全等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
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策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与部署。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适时公布项目部上报的各类风险和控制措施,并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指导、监督与帮助。
第四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内容
(一)风险识别
第十三条 新工程开工前或跨年度工程在年初时,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同、相似工程发生的隐患、事故类型对总体工程或全年施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 项目部进行风险识别的组织:
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1),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上报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项目部应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各成员的风险识别工作职责。各成员依据职责,负责对风险逐一进行识别,并填写《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附件2),并采用lec评估方法初步对风险进行打分评价。
3.项目部应对以下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识别:
1)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周围政治环境及人文文化;
2)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施工人员的配备;
3)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平面布置;
4)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流程;
5)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生产物料、设备及装置;
6)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害作业(粉尘、高温、高压、噪声等);
7)工程所涉及到的辅助生产的生活卫生设施。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各成员填写好的《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进行整理后,形成本工程统一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
(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提交给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召开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
第十七条 各成员应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对各自识别的风险源进行详细的描述,由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采用lec评估方法进行打分,逐个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分数值。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打分情况,将导致二级以上(包括二级)风险的风险源确定为本单位重大风险源,可委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附件3)。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的风险源进行统计,并按照工程类型进行统计和分类,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源。
第二十二条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发文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
(三)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1.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四级风险的施工区域、作业岗位、设备、材料、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3.项目部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并组织开展“低级错误、常规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4.项目部应结合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三级风险施工区域的入口处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岗位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3.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以分部或分项工程为单位,结合实际施工进展情况,召开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审核已识别风险的控制措施,补充识别未知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分析确定当月风险控制重点。
1)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对下月施工生产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进行通报、梳理和再评估,完善重大风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可由技术负责人委托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将会议讨论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4);
2)《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或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于当月26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3)项目部应将审批后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和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纪要及时发布到各施工区域和班组;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将各项目部上报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5);
5)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公司安全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8日前报上级单位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管理人员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3.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质量、船机、专家组等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确认,执行开工许可制度。
1)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后,由安全总监/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6);
2)作业许可签发后,现场负责人方可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5.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根据实际适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一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2.对于产生或存在一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为总承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项目部为专业分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及时将专项施工方案上报总承包单位,配合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由于内部或外部环境导致风控措施失效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应对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风险,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13)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由项目部项目部经理签署公布,并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须的应急装备及物资,并且建立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风险因素类别,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落实施工人员的紧急避险权,确保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前期处置,及时隔离事故现场和疏散人员,通过加强协调配合、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事故的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 .五)风险变更
第三十五条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发生变更,项目部及公司应针对变化的内容,及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管理。
第17篇 设备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本矿的各类机电设备配置、使用、修理和报废过程进行控制,减少设备事故,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主要适用于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主要生产部门和其他拥有设备及安全设备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为本矿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矿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3.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机件与完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并将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3.4 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有关安全设备管理进行监察。
4 执行程序
4.1 设备配置
4.1.1 设备管理部根据本单位年生产计划,合理考虑设备配置,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
4.1.2 在生产过程中,当现有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设备管理部应及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提出申请和计划,做好设备调剂工作。
4.1.3 设备管理部对新到设备要全面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4.1.4 设备管理部应建立本单位设备台帐,做好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
4.1.5 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工作,做好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4.1.6 车辆、移动设备的轮胎使用、维护执行《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轮胎管理办法》。
4.2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2.1 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履行相关的操作职责。
4.2.2 凡是使用部门在册的设备,必须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做到台台设备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操作和安全运行记录。
4.2.3 维修部、储运部应制定设备大中修修理工艺或规程,并定期对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检查。
4.2.4 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守《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家技术指南及《交接班制度》精心使用设备,履行班前班后交接班检查制度。
4.2.5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系统的安全设备巡检保证体系,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和厂家有关要求,定出检查的内容(检查什么)、部位(巡检点)、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每个检点的检查周期。
4.2.6 对保养设备检查按“三清”与“四保要求”规范作业,设备润滑以“五定”要求为检查质量标准。
4.2.7 各部管理人员以“三好”为本,抓好设备安全每个环节的具体运行。
4.2.8 各部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应掌握“四会”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2.9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
4.2.10 在有火源周围的生产设备如有严重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2.11 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指定专人进行设备运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现场不能处理故障或可能危及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并报告生产调度部协调处理。同时由设备的操作者填入《日常点检作业卡》并存档管理。
4.2.12 设备的维护管理按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落实。
4.2.13 由设备操作人员填写日常点检记录,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员制定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
4.2.14 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材料配件采购计划,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负责按计划执行。
4.3 设备大、中修
4.3.1 针对系列情况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
(2)运行中已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及局部部位结构损坏的。
(3)各设备使用单位依据设备动态资料,提出改进方案的。
(4)运行达不到中修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
4.3.2 设备大、中修由维修部、储运部负责实施。
4.4 设备封存
4.4.1 对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与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
4.4.2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
4.4.3 维修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列入安全设备检查范围。
4.4.4 对所有封存设备一般情况下不许拆卸,如特殊需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4.5 使用部门应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4.5 设备报废
4.5.1 对于关键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使用不安全的设备应废止。
4.5.2 各种车辆尾气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及时治理或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应报废。
4.5.3 各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行驶公里超出规定里程;达到使用寿命超期服役应报废。
4.5.4 对到期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明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5 相关文件
_《设备管理条例》
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_《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_《主要设备保养手册》
_《轮胎管理办法》
_《交接班制度》
_《岗位责任制》
_《设备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_使用设备交接班记录
_日常点检记录
_主要设备运转日报表记录
_设备现场检查记录
_整改通知单
_设备封存、启封审批表记录
_设备报废记录
_各部门相关记录
7 附件
第18篇 _大厦消防控制中心安全值班制度
大厦消防控制中心安全值班制度
一.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防盗报警信号。
二.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大厦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晚班每整点联系1次),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班长。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作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否则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控制音响系统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对紧急广播的光碟作好保管工作。
第19篇 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
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
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3.控制程序
3.1法律法规
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
3.1.2获取渠道和方式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2).国家、行业协会
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
4).公司传递文件
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
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
3.3安全操作规程
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
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
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3.4修订更新
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
4.相关记录
《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发放记录》
第20篇 石料厂现场安全监控制度
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现场的安全由企业负责人全权负责,从业人员应服从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科负责对本厂各区域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本厂建立作业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本厂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并在作业过程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本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各场所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和周围环境及天气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作业现场暂时停工的,安全科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负责承担。
5、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6、本厂应当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噪声及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企业内部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1、作业现场的运输设备、铲装设备、穿孔设备、破碎设备及凿岩设备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过程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监控的,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