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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6

脚手架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脚手架安全制度是建筑施工领域的基石,它如同施工现场的生命线,确保每个工人的安全。没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就如同建筑在沙滩上的城堡,随时可能因意外而崩塌。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减少伤害,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声誉,同时也是对员工生命尊重的体现。我们应当视其为保障工地秩序、提升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脚手架搭建前的检查:确保材料无损,结构设计符合工程需求。

2. 操作人员培训: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3. 现场监督:设置专职安全员,监控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安全防护装备:强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确保个人防护到位。

5. 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脚手架稳定性,及时维修加固。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于复杂,确保工人能理解和执行。

2. 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灵活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但不能违反基本安全原则。

3.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形成威慑力。

4.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适应工程进展和技术变化。

每一项制度都应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只有这样,我们的脚手架安全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为每一位工人的安全筑起坚实的屏障。

脚手架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外架搭拆安全领导小组,先对工程的特点进行讨论,由主任工程师认真编写《外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二、由生产经理、外架工长成为外架搭拆副组长,外架班成为安全搭拆小组,外架搭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外脚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时刻关注现场施工生产状况,搭拆前由外架工长向搭设班组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开始搭设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长每天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

四、外架搭设及拆除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进行搭设及拆除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外架搭设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搭设拆除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工具和架设材料要放置稳当,防止坠落伤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

五、脚手架的构配件及钢管材质与搭设质量,按照jgj130-2001规范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搭设过程中外架班组要分层进行报验。

六、外架作业层的施工荷 载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七、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横、纵向扫地杆,以及外架拉墙杆件。

八、外架搭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经常对外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外架种种安全隐患。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设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清除积雪和霜冻。

九、不得在外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报外架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十、邻街搭设外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接地、避雷应按现行作业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搭拆外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二、外脚手架在使用期间防火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应及时清理外脚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脚手架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时要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要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种在作业层脚手架上从事钢筋、线管等其它构件焊接切割时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设置阻燃挡板,不得允许电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体上而引起火灾。

以上制度中各条款令项目部全体成员及作业队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违反者将给以予100-1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第2篇 某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要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必须有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3)脚手架施工的人员资质、机具和材料要经过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认定,不符合的不允许使用。

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过程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5)脚手架搭设完成,使用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试验和验收。

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2)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

1)脚手架杆材质:

①钢筋材持一般应使用q235钢材(在有可靠数据情况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质,但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外径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选用新型优质钢管材。

②脚手架塔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质混搭。

2)脚手板:

木脚手板应选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桦木、杨木等)无腐朽、劈裂板。

3)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架和吊篮脚手架的吊篮平台,可选用型钢制作,其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

4)所有的安全装置必须有产品鉴定证书、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书,在现场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

(3)主要构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横距、步距、允许搭设高度、连墙件的布置、杆件及脚手板搭接等构造要求,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②塔设高度超过5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3)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

4)施工层外侧要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否则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件。

④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8)脚手板:

①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②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③禁止出现探头板。

第3篇 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拆除模板应经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6、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架,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7、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第三节 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木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应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扎地锚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小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3、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2700牛顿)。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6、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四节 内脚手架

1、内脚手架底脚要垫有木块,并磕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顿)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五节 其它脚手架

1、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架)要同时安装。

2、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六节 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拆除。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扔。

第4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2 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 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确认合格后使用。

4 钢管上严禁打孔。

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6 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8 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 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0 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规范第8.2 节的规定进行。

11 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应用安全网封闭。

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5 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16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8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有关规定执行。

19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5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较多,

1、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2、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应小于100m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或者51)相同;

6.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规范上推荐使用的是48_3.5mm.还有48.3_3.6、48.3_3.2等几种。

7.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8.外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9.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10.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第6篇 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一、 脚手架工程

(一) 用途

“脚手架”是用脚手架材料所搭设的,以满足施工要求的各种临时性构架。建设工地无处不存在。

正确设计、选择脚手架,不但直接影响施工工作的顺利和安全进行,而且也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经济效益的提高,它是建筑施工技术措施中的重要环节,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

(二) 分类

1. 用途划分:操作脚手架、防护脚手架、承重支撑脚手架。

2. 构架方式划分:杆件组合式、框架组合式、格构组合式;移动台架式。

3. 设置方式划分:单排、双排、多排、满堂、交圈、特形脚手架。

4. 支圈方式划分:落地式、悬挑式、附墙悬挂式、整体拉升等。

本节只讨论扣件钢管式和整体提升(爬升)脚手架。

二、 扣件式专用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自1962年从英国引进,现已成为建筑工地用途最广、占施工成本较高、周转率最高的一种周转材料,也是发生安全事故较多的部位,在建筑行业已引起高度关注。为此,建设部2001年2月9日颁布了《建筑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范共七章,24条强制性条文。下面讨论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现场实施、使用过程监督、拆除等四方面问题,也是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

(一)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技术管理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脚手架方案总体设计布置、支撑方式等。

2、审查脚手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相关条文,并附计算书。

3、超过规范规定的部分要另行进行结构布置、荷载分析,进行强度、刚度、变形稳定计算,画施工图附计算书。

4、特种结构的特殊脚手架应编写专项脚手架方案,操作脚手架和承重脚手架可以共用,但应统一设计。

5、方案应对关键点关键部位的安、拆安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高层建筑扣件式脚手架应有防电避雷设计。

(二)落地式外脚手架现场实施的监理

实施是决定脚手架质量的关键,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在现场旁站监督,按设计施工。很多脚手架出问题是任由工人按经验搭设,不监督,不检查,不验收,出事在意料之中。乱搭、乱设问题归纳如下:

5. 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6. 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减少设置数量;

7. 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

8. 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

9.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设;

10. 不按质量要求搭设,立杆偏斜,连接点松弛;

11. 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在搭设时未及时设置拉撑杆件;在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接件;

12. 在搭、拆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不设置防(围)护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3. 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

(三)落地式外脚手架使用过程的监理

脚手架具有操作服务和承受一定荷载的功能,几乎现场所有工程和操作人员都在使用,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要求不同,对脚手架进行改变。如现场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会造成乱用乱改,而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应加强。

14. 现场脚手架应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更改搭拆都必须向总包申请,监理批准执行。

15. 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制止和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6. 必须完善防护措施和提高施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

17. 监理工程师应发现、制止脚手架乱用现象:

1) 随意增加上架人员和材料,引起超载;

2) 任意拆去构架的杆配件和拉结;

3) 任意抽掉、减少作业层脚手板;

4) 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载,加高部分无可靠固定、不稳定,防护设施也未相应加高;

5) 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6) 搭设和拆除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 在把脚手架作为支撑和拉结的支持物时,未对构架采用相应的加强措施;

8) 在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9) 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风天,雷雨天)下继续施工;

10) 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启用;

11) 防雷设施完好性检查。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拆除监理

脚手架拆除过程安全隐患多,且常有事故发生,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拆除过程施工单位安全专业人员应先书面交底,现场指导。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并对下列问题进行监督。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1.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2.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 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5. 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 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立杆。

8.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离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 所有杆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 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 当时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第五节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监理

一、 技术管理的监理工作

《条例》17条18条19条规定: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编制安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的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整体提升脚手架应当出具安全体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这是监理工程师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机械)进行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拆卸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建设部规定--------建设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监理

1. 爬架的组织

1) 施工准备

施工前首先应根据设计将爬架所用材料按要求加工准备好;其次,应有建筑物的设计位置预留穿墙螺栓孔或预埋螺栓。

2) 爬架的组装

架子的安装应根据爬架的设计图进行,宜采用现场拼装的方法,其组装顺序如下:

地面加工组装升降框→检查建筑物预留过连接点的位置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用吊装设备吊装升降框就位并与建筑物连接→校正升降框并与建筑物固定→组装横杆→铺脚手板→组装扶手栏杆→挂安全网。

其它组架要求同普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 爬架安装应符合的主要规定

1) 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 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3. 爬架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的检查项目

1) 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式况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按要求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 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 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 其他必须的检查项目。

4. 爬架的升降监理

爬架的下降原理同上升相同,只不过反向操作,即先下降固定框,再下降滑动框。

1) 爬架升降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下一个预留连接点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升降单元与周围的约束是否解除,升降有无障碍等 确认符合要求时可进行升降操作。

2) 升降操作应进行统一指挥。所有操作人员应非常熟悉自己的岗位的操作程序;升降程序应编成书面图表,总指挥与每一操作点可对讲。如用液压或电动升降的同步性应预先调试;超过升降高差限值应暂停,改正后再复工等。

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

三、 爬架的拆除

拆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拆除爬架时,应设置警戒区,由专人监护,统一指挥。拆除前应先清理架子上的垃圾和杂物,然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逐步拆除,最后拆除升降框。拆下的杆件应及时清理整修并分类集中堆放。

第7篇 脚手架支模架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架子规范管理标准文件。

2.认真编制好架子工程组织方案、技术措施及指导性文件。

3.搭设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及带病,穿硬底鞋上班。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加强外架子在施工中日常检查及其它防止措施。a.严禁超载;b.及时验收挂牌,定时检查;c.加强外架子的立面围护;d.加强斜支架的连接与锚固;e.连墙拉接点严格按规定间距设置;f.加强对操作不当的管理,及时搞好落手清工作;g.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清理易燃杂物,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

6.在班组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交底,才可施工。

7.架子上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除。

第8篇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等。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搭设、拆除由zz全负责给作业班组作技术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由zz及各班组长一起进行,发现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纠正,对于不听指挥的人,应立即驱逐出场。

针对特殊部位的安全检查,项目部报请建设、监理、质安站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为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组长带头,项目部及班组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完成后,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公司坚持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保考核,坚持开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模式,要进一步从深度上解决检查和整改的问题,做到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确认、整改确认、复查确认。各施工现场要立足自查自改,从管理上、教育培训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积极防范、控制有效、应急充分的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重视对基层安全员和施工现场基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安全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施工现场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内外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第9篇 外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第11篇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搭设、拆除)、使用、验收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条 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 悬挑架的设计、施工、检查与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其它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第五条 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第六条 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悬挑构件及架体的搭设.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第七条 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安全提出指导意见.

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采用钢筋焊接连接时,应采用hpb235(φ)级钢筋.钢丝绳等柔性材料仅可以作为一种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参与方案中的计算.

第八条 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脚手架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等柔性连墙件.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体结构阳角或阴角部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连墙件.

第九条 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端部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应每隔6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同时该位置应设置连墙件;转角位置可设置横向斜撑作为加固.横向斜撑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第十条 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条 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卸料平台的搭设方案与设计计算应按本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材料及制作

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

1、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

2、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

3、悬挑支撑件有裂缝、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

5、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

第十四条 搭卸前准备工作

1、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

3、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条 搭设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

2、悬挑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5、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

第十六条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检查验收:

(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

(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

(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

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悬挑架防护

1、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

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1.2m,下道栏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为0.18m.塔吊处或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20cm的位置应密封严实.

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在架体上推车;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

5、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

6、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十九条 拆卸

1、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

2、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

第二十条 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

第二十一条 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第二十二条 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企业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 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聘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2 搭设过程中应分阶段组织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2 安装中分阶段进行对旁站监督;

3 对施工企业的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监督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备案进行监督;

2 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3对安装及拆卸工程进行抽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4月10日起执行.

勘误:第四条中应符合的《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改为《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第12篇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 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第13篇 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

3、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下班前必须对脚手架及其周围检查,看是否有隐患存在,如有隐患要及时加固防护到位,方可下班。

6、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第14篇 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及2.1~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己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脚手架立杆顶层外不允许采取搭接形式,大横杆及斜撑的接头应错开,接头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4、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木脚手板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长度以不超过6m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二、一般规定:

1、结构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kn/m2。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荷重超过3kn/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均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4、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横杆必须平行与立秆成直角搭设。

5、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支杆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 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6、脚手板的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6.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6.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 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 cm。

6.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6.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6.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6.6脚手架走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楼层及屋面周边、阳台边、大的预留孔洞防护栏杆不得少于两道,上杆高度110-120 cm,下杆高度55-60 cm,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 cm。

6.7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应钉防滑条。防滑条的问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和休息平台应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6.7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问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物品。

6.8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应抬高加固,不得阻碍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设警示牌。

6.9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安监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0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11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进行,拆除的脚手架材料不得向下抛扔,应用绳索和容器传递,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6.12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应根据所承受载荷进行计算确定。

第15篇 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健康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2。

(3)集团公司、隧道股份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准备

1、工区必须对脚手架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演算结果,经工区土木总工、项目部土木总工及中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工区技术人员在施工前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分级对架子队、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安装、拆脚手架人员要求:必须应经专业培训、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带、严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业)。

4、材料准备: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⑴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⑵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进场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以后路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⑶扣件: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搭设场地准备

⑴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脚手架的地基处理,做到坚实平整,不积水,确保基础能承受部结构荷载。

⑵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经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五、脚手架构配搭设要求

1、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2、脚手架的构造要求:脚手架主要由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组成,依据脚手架的计算,各点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立杆:立杆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底部要设置底座或垫板,基础不许随意开挖。墩身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碗扣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为:1.2×1.2m,步距1.2m。相邻立杆接头应错开0.5m,对接应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垂直偏差不许超过50mm。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要高出作业面造型上1.2m。

(2)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要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纵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要相互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大横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4)横向水平杆:主节必须设置一跟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大于纵距1/2。

(5)剪刀撑: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6)脚手板: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脚手板搭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设长度为25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为100mm。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为150mm,其板长两端均要与支承杆可靠的固定。

(7)安全网:立网采用全封闭式密目网,立网应搭设在纵向水平杆的内侧;平网每间隔3~6m搭设一道平网。安全网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3、脚手架的搭设程序

脚手架搭设顺序为:地基处理→摆放垫木→摆放扫地杆→ 树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牢→扣纵向水平杆并与各立杆扣牢→扣横向水平杆 → 加临时斜撑→扣安二、三、四纵向水平杆→扣牢横向水平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挂安全网。

4、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作业高度以上两步;

(2)每搭设一部脚手架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要准确安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不小于2跨、厚度为75mm的木垫板;

(4)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为3m;

(5)剪刀撑搭设要随立杆、横向水平杆和纵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6)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 nm;

(7)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8)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9)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六、斜道的栏杆和脚手板的搭设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中栏杆应居中设。

4、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5、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6、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7、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8、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9、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10、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1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物体间120~150mm;

1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13、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杆, 栏杆高度应为1.2m,踢脚杆高度仅为0.3m,内侧应挂设密目网封闭。

14、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七、脚手架的验收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架子班班长共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报工区土木总工程师核查,由工区土木总工程师组织专职总监/副总监/安质部长、工程部长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方可投入使用。

八、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工区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进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片→搁栅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拆除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纵向水平杆及剪刀撑先拆中间扣件,后拆两端扣件。

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0、拆除脚手架时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拆除前应对电线、机具等采取隔离措施,拆下的材料应用滑轮下运,禁止往下抛掷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种材料应随时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除的各种材料应当天清理干净,集中回收,堆放整齐。

11、在拆除过程中,不许中途换人,防止盲目乱拆,心中无数。 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架操作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八、其他安全主要事项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2、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4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予以恢复。

4、人员在架上作业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嬉闹和坐在架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5、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检查有无影响安全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由不安全情况或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解决后方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架上人员及时撤离。

6、搭设脚手架前由项目技术人员向工人做详细的技术交底。

7、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管理负责脚手架检查保养工作。

8、架体设专人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凡上岗人员应经常体检,高血压、心脏病不允许上岗。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遇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2、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脚手架检查验收表

工程名称: 检查部位: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并有设计计算书或经过上级审批同意。

2

架体基础

脚手架基础平整、密实,有垫木;脚手架底部加扫地杆。

3

架体稳定

按照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拉结牢固,按照规定设置剪刀撑,并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门架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规定。

4

杆件、锁件

按照说明书规定组装,不得漏装杆件和锁件,脚手架组装牢固,每一处紧固符合要求。

5

脚手板

脚手板满铺,离墙不得大于10cm以上,脚手板牢固、稳定,材质符合要求。

6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交底,每段脚手架搭设后,须有验收资料并有交底记录。

7

一般项目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架体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严密。

8

材质

杆件不得严重变形、局部开焊,表面刷防锈漆以防锈蚀。

9

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脚手架荷载堆放必须均匀。

10

通道

设置上下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核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核查结论:

总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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