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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管理制度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脚手架的搭建、使用、检查和拆除过程,确保施工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脚手架设计与审批:所有脚手架设计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结构稳定、承载力充足。
2. 材料管理:选用合格的脚手架材料,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无损坏、无锈蚀,满足使用要求。
3. 搭建与验收:由专业人员负责搭建,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执行,并在完成后进行详细验收,确保脚手架稳固可靠。
4. 使用规定:限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数,禁止超载使用,严禁在恶劣天气下使用。
5. 日常检查:设定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6. 培训与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脚手架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脚手架安全事故。
8. 记录与报告:记录脚手架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异常情况,便于追踪问题源头。
重要性
脚手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施工现场的安全,可以:
1. 防止因脚手架质量问题引发的坠落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 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脚手架问题导致的停工或延误。
3. 降低企业风险,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4. 促进合规施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脚手架使用手册,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 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脚手架材料的质量和供应。
4.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工人对应急预案的熟悉度和执行能力。
5. 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定期进行脚手架安全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班组,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脚手架管理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脚手架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6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55cm。
8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12 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13 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
14 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平距离5米、垂直距离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
15 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
16 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
17 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平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_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
18 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
19 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 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
21 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22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
23 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1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
2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第2篇 脚手架搭设管理标准及分级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的搭设及验收标准: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规》的有关要求。
1.1、需要搭设脚手架的班组(单位)必须提前填写“脚手架搭拆联系单”(含安全技术交底),联系起重班,办理搭设手续,双方签字后生效。对一般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到现场指导搭设。对大型或相对危险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始终在现场指导搭设。
1.2、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件人员进行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认真挑选,严禁选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必须牢固、稳定,有作业平台、护拦、梯子等。
1.3、脚手架平台至少由两块跳板组成,跳板不得有探头跳板,两头应用铁线绑扎牢固。平台不应直接搭设在管道、护栏、设备上,必须有专门的支撑杆支撑,脚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体固定要牢固,无倾斜、塌落危险。
1.4、脚手架的护拦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节距不超450mm,其临空部分所需挂的安全网、安全绳应由使用、搭设单位配合解决。
1.5、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电线应挂在加绝缘子的木脚手架上,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6、附近有电气线路及热力设备管道时,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必须做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1.7、脚手架的承载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脚手架做为起重物或挂滑车、手拉葫芦等。
1.8、悬吊式脚手架必须符合安规的特殊规定。
二.搭设脚手架三级验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全面的安全情况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联系搭设单位处理。
厂级(生产主管领导、安监)人员验收:
1. 炉内搭设的大面积“满炉膛”脚手架。
2. 炉内、外搭设的相对危险性大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3. 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30米的大型悬吊脚手架。
车间级(主任、专工)验收:
1. 炉内、外搭设脚手架台高度超过10米的大型脚手架。
2. 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5-30米的大型悬吊式脚手架。
3. 室外作业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4. 在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如:高温、高压、高压配电及易燃易爆场所搭设的脚手架。
班组级(班长、专责人)验收:
1. 现场搭设的10米以下的所有脚手架。
2. 悬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悬吊式脚手架。
3. 室外搭设高度低于20米的脚手架。
三、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起重班联系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在脚手架醒目位置挂上“合格验收牌”,且搭设人、验收人双方签字后该脚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脚手架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脚手架拆除时其“合格验收牌”由使用单位及时收回。脚手架现场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检查验收,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使用单位负责。
四、脚手架使用
1. 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可使用防坠器,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
2. 使用中脚手架有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单位进行加固,严禁擅自进行处理。
3. 使用中的脚手架不得超载使用。
4. 户外脚手架上作业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打雷、下雪、雾天、大雨等异常天气,必须停止工作,严禁登架作业。
5. 在架上用绳索进行物件传递,严禁下抛上扔。
6. 使用脚手架必须做好防火、防触电措施。
第3篇 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坍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控制环节,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落实。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制度。
2.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等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的规定执行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管理。
4.职责
4.1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完成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按规定执行。
4.2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每天组织现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搭设过程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4.3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需派人对整个搭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工后进行验收检查。
4.4施工单位对通过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搭设完成后实行验收挂牌接受监督。
5.支架(脚手架)检查验收挂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在进场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防锈、反腐等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2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规范要求,对地基稳定性、承载力、硬化、排水措施等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搭设。
5.2.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5.2.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5.2.4脚手架基础完成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5.2.6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7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8 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5.2.9 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5.2.11 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方案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质量验收表》(详细内容见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设时,每段必须进行验收。
5.4支架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铭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铭牌中应公示“验收时间,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责任人,核定承载重量,核定上架人数”等信息(样式见附图)。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
临时用电工程架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1架空线路:检查导线型号、截面及接头,电杆材质和规格,进户线高度与导线弧垂距地高度。
6.2线路架设:检查导线型号、规格及距地高度,导线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夹,导线截面是否满足规范的最低标准。
6.3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6.4变压器位置四周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6.5配电室的防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室内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设备。
6.6配电箱、开关箱、线路周围是否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请勿靠近、停电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7设备安装:
6.7.1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
6.7.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7.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7.4接地接零: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做法。
6.7.5电气防护:检查高低压线下方有无生活设施、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检查架子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塔吊旋转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距离。
6.7.6照明装置: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
第4篇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等。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搭设、拆除由zz全负责给作业班组作技术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由zz及各班组长一起进行,发现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纠正,对于不听指挥的人,应立即驱逐出场。
针对特殊部位的安全检查,项目部报请建设、监理、质安站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为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组长带头,项目部及班组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完成后,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公司坚持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保考核,坚持开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模式,要进一步从深度上解决检查和整改的问题,做到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确认、整改确认、复查确认。各施工现场要立足自查自改,从管理上、教育培训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积极防范、控制有效、应急充分的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重视对基层安全员和施工现场基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安全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施工现场自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内外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第5篇 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
3、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下班前必须对脚手架及其周围检查,看是否有隐患存在,如有隐患要及时加固防护到位,方可下班。
6、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第6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第7篇 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 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 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4 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 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 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 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 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 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6 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55cm。
8 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 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 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12 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 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13 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 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
14 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平距离5米、垂直距离 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
15 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
16 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
17 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平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
18 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
19 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 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
21 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22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
23 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1 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
2 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第8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较多,
1、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2、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应小于100m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或者51)相同;
6.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规范上推荐使用的是48_3.5mm.还有48.3_3.6、48.3_3.2等几种。
7.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8.外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9.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10.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第9篇 某脚手架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9.1-2002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5.2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6.2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6.3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6.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6.4.1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6.4.3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6.5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监察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脚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6.6.3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
第10篇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 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第11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外架搭拆安全领导小组,先对工程的特点进行讨论,由主任工程师认真编写《外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二、由生产经理、外架工长成为外架搭拆副组长,外架班成为安全搭拆小组,外架搭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外脚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时刻关注现场施工生产状况,搭拆前由外架工长向搭设班组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开始搭设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长每天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
四、外架搭设及拆除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进行搭设及拆除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外架搭设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搭设拆除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工具和架设材料要放置稳当,防止坠落伤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
五、脚手架的构配件及钢管材质与搭设质量,按照jgj130-2001规范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搭设过程中外架班组要分层进行报验。
六、外架作业层的施工荷 载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七、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横、纵向扫地杆,以及外架拉墙杆件。
八、外架搭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经常对外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外架种种安全隐患。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设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清除积雪和霜冻。
九、不得在外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报外架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十、邻街搭设外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接地、避雷应按现行作业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搭拆外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二、外脚手架在使用期间防火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应及时清理外脚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脚手架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时要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要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种在作业层脚手架上从事钢筋、线管等其它构件焊接切割时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设置阻燃挡板,不得允许电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体上而引起火灾。
以上制度中各条款令项目部全体成员及作业队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违反者将给以予100-1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第12篇 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___单位所有脚手架的设计、材料控制、搭设、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规定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工程局《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本规定与国家、行业规程、规范矛盾处或未明确的部分,以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为准。
四、脚手架的设计规定
1、施工脚手架搭设前,首先须明确脚手架的使用部位、范围、使用时间、功能要求、承重荷载、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按规定划分脚手架的类别。
2、凡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所有承重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按有关规范进行严格的计算、设计、提出设计报告、设计报告应包含结构计算书、脚手架施工图、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及相应的文字说明(搭设技术要求、注意事项及上列第1条中的相关内容等),经评审后实施。
3、在原始地形、开挖边坡上使用的脚手架,须实测脚手架使用范围的地形平面图及纵横剖面图,作为脚手架设计的基础资料。
4、脚手架设计报告经审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须重作设计并重新经审查后方可实施。
5、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低脚手架),可以不进行专项设计,但须按相关规定提出标准的施工图及作业指导书、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作为脚手架搭设的通用指导文件。
6、脚手架设计时,须保证:
(1)作业平台须满铺脚手板,有脚手板固定措施;
(2)作业平台、上下通道处有安全护栏或安全防护网;
(3)有人员上、下的通道(钢梯或爬梯),且固定牢靠;
(4)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5)用于边坡锚喷作业的脚手架必须是双排脚手架;
(6)有安全用电、消防措施。
五、脚手架材料使用规定
1、施工脚手架可采用钢管扣件连接、门式架、承插钢管、其他型钢搭设,不得使用竹子、圆木等其他材料作为支撑体系搭设脚手架。
2、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安全网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3、脚手架所用材料购买到工地后,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重复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脚手板、安全网等),第一次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检查、清理、修复,保证重复使用的材料质量,二次使用的材料,须经质量检查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严禁使用;旧扣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6、木脚手板考虑到无出厂合格证,规定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宽度20~30cm。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
7、竹编脚手架考虑到无出厂合格证,规定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不小于30cm,中间应用9根直径8mm的螺栓将竹片连接在一起。凡腐朽、霉变、固定、竹夹板的螺栓少于规定数量或已损坏的不得使用。
六、脚手架搭设作业规定
1、应按审核、批准的脚手架设计报告,向脚手架搭设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交底记录。未接受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不得进行该项目脚手架的搭设工作。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2、脚手架搭设的主要人员(架子工)应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培训、考试合格,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予架子工合格证的专业架子工担任。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带、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上架作业。
5、脚手架搭设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精力要集中,安全带要随时固定在已搭建好的钢管上(不得固定在探头杆上),不得麻痹大意,预防坠落。
6、脚手架搭设现场,应设安全人员警戒,严禁人员和车辆从其下方通过,以免物体坠落伤及人员和车辆。
7、搭设脚手架,应尽量避开夜间工作。如须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15m。
8、在高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放在随身的工具袋内。
9、从事30m以上的脚手架搭设,应与地面 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10、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和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1、施工人员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或拆除部分杆件。
12、对于边坡脚手架,在脚手架搭设前,须对边坡上的危石进行清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开始搭设。
13、严禁将不同规格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
14、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小于50mm,接头使用扣件不少与两个,立杆连接必须使用十字连接件。
15、边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及时作好底脚固定措施,底脚固定宜采用钢管与边坡锚杆焊接连接,连接应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升高,严禁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才来做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工作。钢管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宜水平连接,当不能水平连接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连接点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并焊接牢固。
16、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通过的地方要设置围栏并挂警示标志牌、带,以免受到通行车辆或搬运器材的碰撞。
17、脚手架搭设时必须离输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禁在搭好的脚手架上无绝缘设施而直接架设施工用电线路,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18、在高处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要用10#或12#铅丝固定在脚手架钢管上),周围(临空面)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设20cm高的挡脚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工具坠落。
19、脚手架须有良好的接地性,减小接地电阻在规范许可的安全范围内,避免雷击或漏电造成处电事故。
七、脚手架检查、验收规定
1、施工脚手架验收严格实行“三级”检查、验收制。
(1)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低脚手架)由生产部自行组织验收,实行作业班组初检、生产部门二检;质量部、安全部联合终检。
(2)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所有承重脚手架及特殊部位的脚手架,由作业班组组织初检,生产部门二检,技术部、质量部和安全部、监理联合终检。
2、脚手架验收时应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检查、验收和使用许可签证表”。
3、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应挂“此排架验收合格,可以使用”牌(牌上必须注明允许载重量)和安全警示牌后,投入使用。
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加强搭设质量检查,尤其是高度较大的脚手架、大型的承重脚手架或特殊脚手架,生产部门应分阶段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上升,以确保脚手架的搭设质量。
八、脚手架使用和维护规定
1、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作业班组在每班作前对脚手架、脚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生产部门须定期(每周至少1次)对脚手架、脚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位,应及时修理、加固,不得迁就使用。
2、对重点部位、特殊项目的脚手架,安全监察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督促生产部门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
3、脚手架不得超过设计功能进行使用。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不得大于设计要求,不得超员、不得超载,不得将横板支架、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防止外力振动影响脚手架的稳定;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4、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作业班组每次爆破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对被飞石损坏的杆件和扣件要及时进行更换。
5、作业班组应加强对脚手架材料的防盗管理工作,避免脚手架钢管、扣件被盗,并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发现被盗钢管、扣件,及时报告并修复脚手架。
九、脚手架拆除规定
1、15m以上及附着在岩壁上的悬空脚手架拆除时,由技术部门事先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经审查批准、交底后,进行拆除工作。
2、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将架子上的管路、线路、材料、设备等拆除并搬运到地面。
3、脚手架拆除时应统一指挥,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进行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
4、脚手架与边坡锚杆的连接处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接处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横杆。如高差大于两横杆,应增设与边坡锚杆的连接,进行加固后,再逐层拆除。
5、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6、拆除脚手架的区域内,须设专人警戒,无关人员、车辆禁止逗留和通过。
十、记录控制
各部门(班组)在进行脚手架交底检查过程中,应做好如下方面的记录:
1、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基础资料
2、交底记录
3、验收记录
4、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附则
1、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或工程局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13篇 施工作业脚手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安全,便于指导施工人员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范___公司生产单位及承揽施工、检修、维护的相关单位和组织的作业项目。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四条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时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并详细注明脚手架搭设的用途、详细地点、脚手架的形式和承载荷重及高度。
第五条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专业(架子工)作业证件。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以上领导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第八条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的脚手架,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拆除重新搭设,对搭设、使用、验收单位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第三章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要求
第九条木质材料的材质与规格:
(一)用材。
应选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一般不易使用。杨木、柳木等质脆易折的木杆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红松、白松、落叶松材。
(二)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少于70m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间的,可以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选材。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脚手板亦应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应有损坏、断裂及严重变形,跳板两端封绑,严禁探头跳。
第十条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一)钢管的材料和规格。
1、钢管的材质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材进厂时,应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对材质不明的钢管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钢材规格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的管长以4.5m (立杆可用6m长)为好,其重量在23kg以内,小横杆的管长以2.1~2.8m为宜。严禁使用有裂纹、弯曲、严重压扁和腐蚀的钢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与扣件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贴面要接触良好,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
(三)钢脚手板用材。
钢脚手板的用材应符合a3钢有关技术规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宽度不大于300mm、两端折边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锈斑直径不大于5mm,且沿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不能使用扭曲、凹陷严重的脚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宽度为250mm以上。
第十一条绑扎材料的材质规格。
绑扎木质脚手杆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线,绑头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用10号镀锌铁线,如无镀锌铁线时可用退火处理4mm钢丝代替,但不能重复使用。
第四章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术语及名词。
(一)施工载荷。
1、承重脚手架(砌筑、浇注和安装)≤3000n/m2。
2、装修脚手架≤2000n/m2。
(二)恒、活、风载荷。
1、恒载: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杆、脚手板、扣件和绑扎材料等各构件重量的总和。
2、活载荷:包括脚手板上的砖、砂浆、混凝土、模板、安装件、运输车辆(含所装物料)、作业人员、安全网等。
3、风载:作用在脚手架风力总和。
(三) 基本构造。
1、立杆: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与地面垂直,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横杆:顺水杆、纵向水平杆、牵杆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
3、小横杆:横棱、横担、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板的全部载荷。
4、斜撑:与脚手架外排立杆紧贴连接,与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连续设置,形如之字。主要设置在脚手架拐角处,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沿纵向倾斜。
5、剪刀撑:十字撑、十字盖,在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双支斜杆、互相交叉,都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为一体,增加稳定。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是设置在脚手架周围的支撑架子的斜杆。一般与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外倾。
7、连墙杆:使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相连的水平杆件,作用是承受风载和脚手架不均匀下沉时产生的载荷。
8、脚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载荷的构件。
第五章脚手架搭接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脚手架高度超过15m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十四条架子地基应平整,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采用柱座或垫木,木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实坑底,在立杆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块、砖头。一般应设扫地杆。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软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设立杆。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措施。
(一)作业层的外侧应设护栏或安全网。
(二)设置供上下人员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设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严禁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设的检修脚手架严禁借用楼梯的栏杆、各种管路、设备的支架作为立杆使用。
(四)脚手架应尽量避开热源、汽源、高压线路,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栏。
第十六条严禁违章。
(一)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二)作业人员在架子上下相互抛递工具和材料。
(三)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绳索。
(四)任意拆除脚手架上的部件和连墙杆件。
(五)无证人员作业。
(六)在搭好的脚手架底部或近旁开挖沟槽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
(七)在6级以上大风中作业。
(八)用承插式钢管搭设单排脚手架。
第六章几种常见的脚手架搭设要求
第十七条木外脚手架。
(一)立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梢径不小于70mm,立杆纵向间距为1500mm;横向间距如单排距墙1200~1500mm;双排外立杆距墙2000mm,内立杆距墙400~500mm,立杆搭接长度不少于1500mm、铁线绑扎不少于3道。为保证脚手杆稳定,相临立杆接头不应在同一高度为保证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如果第一次接头在右边,第二次接头救应在左边,交错而上;最后一根立杆的接头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并封顶。
(二)大横杆。
大横杆梢径不少于80mm,应绑扎在立杆的里侧。大横杆接长时要求大小头接在一起,搭接长度不小于1500mm,绑扎铁丝不少于3道,相临上下的两根横杆接头应错开,大横杆间距为1200mm。
(三)小横杆。
小横杆梢径不小于80mm,绑于大横杆上,间距800~1000mm,双排架端头距墙50~100mm,单排架搁置墙内不小于240mm,伸出大横杆外300mm以上。
(四)顶撑(抛撑)和连墙点的设置。
抛撑杆梢径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设置抛撑时,则应设置连墙点使架子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这样的连墙点,竖向每隔3步、纵向每隔5跨设1个)。
(五)剪刀撑。
不论单排、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尽短的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00mm左右的双跨内设置剪刀撑,但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剪刀撑设在架子外侧与地面夹角45~60°,从上到下连续设置。杆子的交叉点应绑在立杆和横杆上。
第十八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扣件规格。
1、直角扣件,用于两根呈垂直交叉的钢管连接。
2、旋转扣件(内回转扣),用于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钢管连接。
3、一字扣(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对口连接。
(二)底座(柱座)规格。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载荷。可随钢脚手架管材同时购入,也可用厚8mm,边长150mm的钢板作底板,外径60mm、壁厚3.5mm的钢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要求。
1、立杆:纵向间距2000mm。横向间距:单排立杆与墙1200~1400mm;双排外侧立杆与墙1500mm,里侧立杆与墙400~500mm。相临立杆要错开,对接用一字扣连接,也可用长400mm、外径等于立杆内径的钢套管连接。立杆垂直偏差:当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满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横杆:间距1200~1400mm。接头错开,用一字扣连接;大横杆与立杆用十字扣连接,每一面架内的纵向水平高低,不应差一块普通砖的厚度。
3、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0mm;单排架,一头搁入墙内240mm,一头搁入大横杆上,至少伸出100mm。双排架端头离墙50~100mm,小横杆与大横杆用十字扣连接。3步以上小横杆加长,与墙拉结。
4、十字撑:设置在脚手架的转角,端头及沿纵向每隔12000~15000mm处,每档十字撑占两个跨间,从底到顶连续布置,钢管与地面呈45~60°角用回转扣连接。
5、抛撑和连墙杆:当架子高度为3步架以上,无法设置抛撑时,每隔3步4跨间设置一道连墙杆。
6、水平斜拉杆:设置在连轴杆的步架平面内,以加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
7、护栏和档板:在铺脚手板的操作层上必须设护栏和档脚板,栏杆的高度为1050mm。档板不得低于180mm,栏杆外侧要挂安全立网。
第七章脚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在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
(二)附设在需要拆除的脚手架上的电缆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
(三)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条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第二十一条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其重设备、滑车、卷扬机吊下,不准抛扔。拆除脚手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层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栏杆与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同时配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第二十四条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属项目单位、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反以上规定条例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__公司安监部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
1. 搭设要求
离地面3米以上,离设备、塔器平台2米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检修设备、管道或建(构)筑物,需要脚手架时,必须提前向设备科报批(紧急情况例外),须现场配合随拆随搭的在报批时一并提出。使用部门事先提出搭设要求或附有详图。
2. 使用期限
一般检修项目为1-2周,新建扩建施工项目为1个月,自搭好脚手架起算,超过规定时间,尚须继续使用,由使用部门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经同意架子检查或加固。工程结束后,使用部门应在三天内通知设备科并拆除。
3. 安全使用要求
⑴ 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符合《架子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脚手架搭好后,架子工必须自行检查一遍是否牢固、符合要求,使用部门再施工前必须在检查一遍,再确定牢固可靠后方可施工。
⑵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搭架。
⑶ 在脚手架上施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在湿毛竹上行走;为确保架子工人身安全,遇下雨下雪,6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如紧急任务,待雨停后用干毛竹搭设。
⑷ 使用脚手架频繁,周期较长的设备,应使用钢结构平台为宜。
4. 脚手架的拆除
⑴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⑵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杆子。
⑶ 拆下的脚手架、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投扔。
5. 脚手架的管理
材料的选择等均由设备科负责,按有关规定执行。
6. 检查与考核
由生调科和设备科定期检查,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
第15篇 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01《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构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钢管上打洞,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痕、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标准由专职架设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挂牌后方准起用。
5、作业层上的施工负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沙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安全网必须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角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距离不应小于100m。
8、门式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时,负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及《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中的有关规定取值,并进行负载组合。
9、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和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扫除积雪。
10、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衔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
②地基是否积水,座底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载。
1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格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杆。
12、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如要进行挖掘作业应报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业。
1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
15、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