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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查看人数:14

安全标准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犹如航海图引领船只安全前行。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工作效率,预防潜在危机,维护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稳定,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条件。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岗位的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识别并管理可能导致伤害的源头,采取预防措施。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务必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考虑具体工作环境和作业流程,不可一刀切。

3.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

4. 强调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职责。

5. 制度执行需严格,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

以上内容旨在指导企业构建完善的安全制度,但每个组织的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安全标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选矿厂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班组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为班组的负责人,是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是夯实安全基础性工作的直接推动者。

二、进一步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每班对现场岗位安全标准化进行检查和确认,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班组。

三、班组长必须组织和实施“班中三查”,包括设备、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严格执行班前交接班制度,当班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三无”:作业现场无重大隐患、无“四违”现象、无安全事故。

五、完善定点定置管理,不断优化安全作业环境。

六、设备、设施、综合完好率100%,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七、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正确,按要求持证上岗并正确佩带胸牌。

八、作业现场物料摆放整齐,无杂物,搞好文明生产。

九、遵守、执行国家、公司、厂相关安全规定。

第2篇 安全标准化之检修工作票制度

一、总则

检修工作票是保证安全检修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它是在工作前通过工作负责人事先按工作任务的要求,现场调查,按工作任务的要求确定检修人员、停电范围、工作时间及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填写工作票,从而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盲目性、临时性和错误操作,提高安全可靠性。

二、电气设备检修所用的工作票形式有两种,用于不同的场所

1. 第一种工作票用于:

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

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

2.第二种工作票用于:

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2.2. 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的。

2.3.二次结线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2.4.非当值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的定相或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

三、其他工作可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四、工作票的执行

1. 用电单位在配电室工作不涉及供电线路时可由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签发工作票。

2. 工作票的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禁止用铅笔填写。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3.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后,交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应签发工作票。

第3篇 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 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 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 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 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 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 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公司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为: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机动科);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主任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和维修工段。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 提升设备在检查、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七条 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 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 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二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等。

第三条 设备运转记录由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汇总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一般保存一年,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第四条 点检记录由各有关人员填写,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一般保存一年。

第五条 设备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条 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七条 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 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 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

第一条 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条 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三条 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进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四条 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四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四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图、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润滑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五条 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 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一条 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齐足够的人员,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条 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检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 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一条 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要求进行接班。

第二条 司机接班后应随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条 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四条 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并试验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五条 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并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试验过卷开关的可靠性,然后根据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六条 提升机的操作

1、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都必须遵守下列操作方式:

(1)听清并辨明信号;

(2)主令控制器先给上第一预备级再松闸;

(3)下放重物时,启动后应迅速将控制手柄推到底,用脚踏动力制动配合控制速度,禁止溜车带闸下放重物。

2、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显示器上的深度指示运行情况:

(2)注意听停车信号;

(3)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4、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显示器深度指示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减速点过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5)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5、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7)其它特殊情况。

第七条 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 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

1、检查主轴键,用手锤敲击,不应有松动现象。

2、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

3、检查卷筒或主导轮,其筒皮、焊缝、轮辐、支环,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4、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5、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6、检查卷筒衬板,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7、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启动油泵和安全电磁铁,系统压力应附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检查:溢流阀节流孔是否堵塞,油泵是否不供油。

8、检查闸瓦间隙,对瓦块式闸,其工作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轮的单侧间隙不应大于2.5mm;紧急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支轮的间隙不应大于1.5mm。

9、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作到: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下有无断丝。

10、罐道钢丝绳应每月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窝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11、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防坠器下的绳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13、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并对轴承进行润滑。

14、检查罐笼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15、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9条之规定。

第五节 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1、应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2、运行中的电机应经常检查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3、检查电机轴承工作的润滑情况,定期补充和更换润滑油脂。

4、滑环工作表面应清洁光滑,无烧痕、条痕等缺陷。

5、电刷在刷盒内应滑动灵活,电刷与滑环面应密切接触,压力大小适中。

6、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低压电机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二条 换向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换向器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工作。

2、除去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3、检查主触点闭和时是否在触点表面如头烧痕应用细锉打光,禁止使用砂纸。

4、检查主触点的压力、间隙,三相应同时闭和,否则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弹簧。

5、检查辅助触点的压力、初间隙和弹簧的压缩行程。

6、检查防电离装置的金属片,要仔细检查磁吹灭弧线圈的圈间隙是否良好。

7、检查磁铁的短路环是否完整,损坏必须更换。

8、磁铁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表面接触严密,如歪斜不严,可调整活动部分;不平时应更换。

9、测量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分应随时干燥。

第三条 磁力控制站的检查与维护:

1、加速接触器的检查与维护:

(1)主触点闭和时应呈线性接触,表面有烧痕应用细锉打光;

(2)主触点的压力、间隙和接触后的压缩行程应符合规程规定;

(3)消弧罩应清洁,栅格板不应相碰,石棉板不应有缺陷,否则应调整或更换;

(4)辅助触点表面应光滑,否则可用细砂纸打光,触点的压缩行程为2.5mm,运行磨损后不应小于1.2mm;

(5)检查衔铁,接触面闭和后应严密无间隙,检查吸引线圈有无过热和烧损。

2、时间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继电器动作应灵活。触点压力、间隙、压缩行程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但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3、电流加速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注意观察继电器吸引和释放动作是否符合加速要求;

(2)其它方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间继电器。

4、其它部分

各开关工作正常;磁放大器出线不应有断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晶体管、电容器没有击穿、过热现象等。

第四条 操作台的检查与维护

1、各仪表指示准确。

2、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3、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压缩行程正常。

第五条 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1、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2、过速、限速继电器及断线保护继电器动作可靠。

3、脚踏紧急制动开关、换向器室门闭锁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4、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正确。

5、制动油过热、过压的接点动作灵活。

6、各安全保护信号显示正确。

第九条 其它部位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信号与提升机构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加速。

2、应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传动件及碰块的清洁情况,如不正常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卡住现象。

第六节 润滑标准

第一条 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二条 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凡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加油。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加油。

第三条 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油品时,必须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 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

第一条 工作制动闸和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绞车最大静力矩的3倍。

第二条 对于jtk型提升绞车,在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应超过0.75m/s2。

第三条 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6条规定。

第四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条 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六条 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80%。

第七条 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八条 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局设备主管部门。

第九条 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十条 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 信号系统

第一节 信号系统的组成、作用

一、信号系统是矿井提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声光信号直接指挥着提升机的动作方向。提升信号是由电源变压器、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电铃或电笛、继电器、线路及其他电气元件等组成的完整的提升信号系统。

二、提升信息是提升的工作指示,是保证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转的重要装置。在人工操作和自动化控制的提升系统中,提升司机是依据信号工所发送的声光信号、数字信号等,决定采用何种工作方式。如果在自动化提升系统中,提升机在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便自行启动。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转,提升信号发送时必须达到准确清晰、可靠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相关设施的操作方法。

2、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井帘及挂钩、保险装置等情况。

3、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4、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5、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更。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按钮,应时刻注意罐笼(箕斗)、信号、钢丝绳等运行情况,并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停车信号。

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非信号工人员动用信号。

8、信号工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节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组织和清点上下罐人员。

3、对不在指定时间和不具备下井条件的人员,必须拒绝并记录在案。

4、对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超大物体的提升和下放时,必须拒绝。对不合乎安全乘罐要求的情况必须拒绝,同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负责对井口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督。

6、做好当班生产的记录,并交接好班。

7、负责信号房内的安全卫生。

8、负责保养、点检的责任,精心操作。

9、对井口安全门有点检监督的责任。

第四节 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交待清楚,检查灯光、电铃、按钮、打点器等是否齐全,声光是否准确,并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因故缺勤或未能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上级汇报,经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认为信号设施存在问题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妥善解决,接班人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5、接班人员认为工作地点的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可以先接班上岗,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工作地点的卫生,接班人员认为合格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6、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好各项内容,双方签字,交接班结束。

第四章 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 卷扬司机交接班制

第一条 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二条 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1、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2、检查室内工具、用具、用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3、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4、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5、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6、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7、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中应注意:

1、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2、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3、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车间主任或值班调度汇报。

4、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四条 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当下班司机到岗后向下班司机交底。

1、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2、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4、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5、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 卷扬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卷扬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3、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4、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5、认真、真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6、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

7、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8、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9、对于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二条 司机的权力

1、当设备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2、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3、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4、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维护、检修好提升设备。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点检中发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五条 对由于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专(兼)职绳检工职责

1、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2、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 所属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对本车间所属提升设备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检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由车间主管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条 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五条 对于由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 点检制

提升设备实行点检制。按周期不同,分别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按分工不同,分别为运转工点检和维修工点检。

第一条 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轮,无油污、水迹。

2、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3、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4、检查液压站,压力正常,无泄漏。

5、检查安全制动电磁铁,踏下安全制动开关数次,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6、检查主轴瓦,温度正常,不漏油。

7、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正常,不漏油,轴向无窜动。

8、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正常。

9、测量电压正常。

10、

11、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其上的过卷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2、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检查井口过卷开关的可靠性。

第二条 维修工日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主轴装置,切向键联接可靠,不松动。

2、检查联轴器各机件是否有损坏,联接是否可靠。

3、检查制动器,各部件联接可靠,转动灵活,无裂纹,无开焊。

4、检查天轮衬垫,无松动脱落现象;卷筒衬木不劈不裂。

5、各部基础螺丝不松动。

6、罐笼无开焊,无裂纹。

7、钢丝绳联接装置无裂纹。

8、绳卡子是否有滑移现象。

9、钢丝绳是否有破股与断丝现象。

第三条 月检

月检由车间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维修钳工和电工共同进行。月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瓦磨损是否超限,间隙是否正常(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对于平移式应不大于2㎜;对于角移式应不大于2.5㎜)。

2、检查天轮衬垫是否有松动、掉块或磨损超限。

3、检查各绳槽直径差是否超限。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各部的联接情况和磨损情况。

5、检查钢丝绳断丝是否超限,测量钢丝绳直径和捻距是否在允许值内。

6、检查罐耳和罐道间隙是否正常。

7、检查罐道梁、罐道、拉紧器等井筒设施的工作可靠性和磨损情况,腐蚀情况。

8、检查罐笼、箕斗的结构稳固性和腐蚀性情况。

9、检查并吹扫主电机内尘土。

10、检查并清扫配电柜、控制屏、信号屏内积尘。

11、检查电机滑环工作情况。

12、检查转子电阻箱各接头是否松动或烧蚀。

第四条 半年检

半年检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指导下,由车间组织进行。半年检部位和内容:

1、测定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重锤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应超过0.6s。

2、测定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在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能实现安全制动。

3、测定加、减速度是否符合调定值。

4、测定安全制动减速度,上提和下放各为多少。

5、测定主电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的绝缘值。

6、取下绳卡子,检查卡子下面钢丝绳状况,并窜移绳卡子位置。

7、打开桃形环或楔形环,检查内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检查卷筒壳有无开焊、裂纹、变形。

9、检查天轮缘和轮辐,有无裂纹或断裂。

11、打开减速器观察孔盖,检查齿轮啮合情况。

12、检查、清洗罐笼安全卡,进行不脱钩试验。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

第六条 每半年对罐笼悬挂部分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 提升钢丝绳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断绳试验。

第八条 每次点检后都要填写点检表。其中月检和半年检的点检表要报局主管部门。

第4篇 氨液制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第5篇 安全标准化自评与考核标准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从严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中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安全标准化110

班组”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中信化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2.管理职责

2.1 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标准化的考核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安全标准化进行1 次自评,对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安全标准化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次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并执行。

2.2 安全部负责对申报的“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和“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审核。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安全标准化部门条件

3.1.1 部门全年无轻伤及以上、火灾、爆炸、生产操作、机电设备、质量、污染及公司内责任事故。

3.1.2 部门必须有90%以上的班组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标准。

3.1.3 部门的安全防火基础工作,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防火作业必须达到标准化。

3.2“安全标准化部门”、“安全标准化班组”公司每年考核一次,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评选和上报,公司安全部进行考核验收。

3.3 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考核项目

3.3.1 安全防火基础工作标准化

3.3.1.1 部门安全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没有组织机构扣2 分。

3.3.1.2 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健全,没有扣2 分。

3.3.1.3 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健全,并及时修订。没有111

的每缺一项扣2 分。

3.3.1.4 新工人进入车间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外来检修施工作业人员教育,每漏教育一人扣2 分。

3.3.1.5 全员安全教育考试平均成绩90 分以上,检查台帐和试卷达不到要求扣1 分。

3.3.1.6 及时参加公司、工厂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每缺席1 人扣1 分。

3.3.1.7 及时参加公司安全防火例会及其它安全防火活动,落实会议精神,如缺席或虽参加会议但未能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的扣1-5 分。

3.3.1.8 上报的各种报表、材料及时准确,一项达不到扣1 分。

3.3.1.9 参加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没参加定期演练扣3-5 分。

3.3.1.10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设施周检查,每缺1 次扣1-2 分。

3.3.2 安全防火作业标准化

3.3.2.1 进入现场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佩戴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2

分。

3.3.2.2 作业现场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每起扣2-5

分。

3.3.2.3 较大、特殊项目施工作业要有安全施工方案,无安全施工方案扣2-5

分。

3.3.2.4 现场检修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没有开展或评价不全面每项扣2 分。

3.3.2.5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人次扣5 分。

3.3.2.6 检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票、证、书制度,未执行扣5 分。

3.3.2.7 按时进行岗位巡检及设备维护检查,不按时巡检扣2 分。

3.3.2.8 避免各类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加1 分,避免重大事故加5 分。

112

3.3.2.9 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火灾事故扣10 分。

3.3.2.10 发生轻伤及以上其它各类重大事故取消评比资格。

3.4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标准

3.4.1 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

3.4.1.1 班组长胜任本职工作,班组员工安全技术素质过硬。(2 分)

3.4.1.2 班组长带头遵章守纪。(2 分)

3.4.1.3 班组长按期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优良。(2 分)

3.4.1.4 熟记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2 分)

3.4.1.5 岗位日志、报表记录、帐卡工整、齐全清晰、无勾抹,无差错、无漏项。(2 分)

3.4.1.6 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事故预案。(4 分)

3.4.1.7 全班安全考试成绩平均85 分以上。(4 分)

3.4.1.8 安全防火知识现场抽查考试合格。(2 分)

3.4.1.9 熟练使用现场设置的安全防火设施、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2 分)

3.4.1.10 按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 分)

3.4.1.11 班组安全活动无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2 分)

3.4.1.12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按规定填写、无漏项。(2 分)

3.4.1.13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保持清洁完整。(1 分)

3.4.1.14 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保存完好无缺。(1 分)

3.4.2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

3.4.2.1 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灵敏,平台、栏杆、楼梯、沟坑盖板等安全设施完整无损。(4 分)

113

3.4.2.2 岗位上有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完整好用,周围无杂物堆放,器材保持清洁整齐。(3 分)

3.4.2.3 救生柜内无杂物,柜内外清洁。(3 分)

3.4.2.4 熟知防护器材、用品、防毒器具的使用方法及管理制度,器材完整好用,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安全涂色正确,符合国家标准。(3 分)

3.4.2.5 作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通道无杂物阻碍。(3 分)

3.4.2.6 原材料、半成品、工机具、备品备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3 分)

3.4.2.7 操作室、卫生间、更衣室整洁卫生。(3 分)

3.4.2.8 作业场所无隐患、作业环境无尘、毒危害,噪声控制达到国家标准。

(4 分)

3.4.3 安全作业标准化

3.4.3.1 上岗及进入现场操作、作业,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器具。(3 分)

3.4.3.2 持安全作业证及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及施工作业。(3 分)

3.4.3.3 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进行操作和作业,无违章违纪现象。(3 分)

3.4.3.4 按时进行岗位巡回检查及设备维护巡检,认真填写生产报表及巡检记

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 分)

3.4.3.5 两人以上施工作业,指定一人负责安全。(3 分)

3.4.3.6 进行动火、进容器及沟井作业,设监护人。(3 分)

3.4.3.7 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评价;票、证、书齐全,较大工程项目有施工安全

方案,防范措施严密可靠。(3 分)

3.4.3.8 无各类上报事故。(3 分)

3.4.3.9 避免一般性及重大事故。(20 分)

第6篇 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标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工作的管理。

2引用文件

2.1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22〕128号

3.职责

3.1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自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的任命。

3.2自评组长负责自评计划、自评报告的编制和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被评价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3.4承担具体自评工作的成员,按计划完成任务;

3.5生产部负责收集和保存自评资料;

4. 工作要求

自评流程:

4.1自评计划

每年年初生产部负责人编制年度自评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每年的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标准化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和区域。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

4.2成立自评组

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指定(或兼任)自评组长,组成自评组。自评组成员应具备资格,本公司自评员由总经理聘任,自评时参加自评工作,亦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其承担的自评工作应与平时担任工作无直接关系。

4.3自评准备

4.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并制定“自评实施计划”,经批准后于自评前一星期发给受评部门。受评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工作安排及自评前的准备。

4.3.2承担本次自评的自评员根据分工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

a)评价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标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标的要求;

b)依据《本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评价本公司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评价本公司安标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

c)针对评价内容从受评价区域中选取样本,以进一步提出与评价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评价查证得出结论。

4.4自评实施

4.4.1首次会议 :

a)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b)自评组长介绍自评组成员,说明自评目的、依据、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澄清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

4.4.2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评价。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和汇总所有评审结果,对不满足评审标准、公司管理制度和法规要求的,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4.4.3末次会议

a)末次会议由自评组长主持,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自评组全体成员参加。

b)会上着重向领导汇报自评结果,使领导能了解目前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对前一段时间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对改进安标工作提出建议。

4.4.4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4.4.5纠正及纠正措施

a)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各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完成时间内负责纠正措施实施。

b)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的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4.4.6跟踪验证

a)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

b)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

c)对报告中不合格,被审部门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完成时间内的纠正措施无效,应将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

4.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生产部保存归档。

5记录

5.1《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计划》

5.2《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

5.3《本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

5.4《安全标准化系统不符合项通知单》

5.4《安全标准化系统自评报告》

第7篇 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为实现厂(矿)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厂(矿)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部门、车队负责人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目标;以人为本,保证员工权益不受损害。保证零工人伤亡,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1.杜绝火灾、环境(粉尘)污染、人员伤亡事故。

2.车辆、机械事故、均为零。

3.事故损失控制在万元产值小于10元以内。

4.劳动工作年累计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5‰以内。

5.隐患整改率为10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提高我矿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保障本厂(矿)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安全、稳定,作为本厂(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此,向广大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

2、建立健全本厂(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受到严格执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员工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持续完善安全工艺、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4、经常参加本矿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积极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9、落实安全奖惩,做好绩效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安全先进典型,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矿长:

2009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

关键词-层层负责,职责具体化。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主人翁责任感;

2、职责分明,各尽其责。

各级责任明确,实行目标管理;杜绝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扯皮的混乱局面

3、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责任制使每一个领导、工人都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条款,采取各种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形式

层层负责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形式而已,关键还看管理!)

根据中石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文改写的范例:

1、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到总公司汇报制度。

(9)执行财政部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按照以上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2、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关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重大生产事故时,到行业管理部门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负责返回到本企业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

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6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8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

9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

安环科科长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6监督全矿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8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9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

10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1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

2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5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7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

8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9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10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区队长(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区队长是本区队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矿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5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

7组织区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

8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

3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5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6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

保管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工仓库的安全负责。

2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对仓库的所有物品、原辅材料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

4了解、熟悉所分管仓库内物料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5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6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7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参与编制安全技术、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

5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

6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公司有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5负责本岗位的防护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6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

操作工安全职责

1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

5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各项作业前,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完好。

3任何电器未经检查,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及。

4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方可作业。

5认真做好用电、维修记录,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和查隐患为主,认真检查,坚决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3、各级检查组和检查人员的职责:

3.1检查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

3.2检查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3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3.4发现危险征兆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3.5对可能酿成重大灾害事故,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厂长报告。

3.6对不听劝阻,无视警告,给予批评和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7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天天检查,严格监控。

4、厂部安全检查,由厂长或主管安全的厂长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车间(部门)安全检查,由车间(部门)主任组织本车间(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有关人员进行。每天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消防检查。

7、专业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适用于电气、车辆、防汛抗台、锅炉、压力容器、起重、厂房建筑、移动电器、设备等,专业安全检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气节特点而确定检查时间,但至少每季度要进行一次。

8、巡回安全检查

8.1安保科每天至少对施工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

8.2各科室、车间要落实专人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要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8.3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做好当班生产中的巡回检查,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在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9整改

9.1各级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凡班组能整改的问题不交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问题不交给厂部。

9.2对所有的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得拖延,限于物质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列出整改计划,按时进行解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一级(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生产科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2)矿山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应包括:

(1)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应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2)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生产科存档。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1厂(矿)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班组长培训教育

1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全员教育

生产车间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

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科室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生产部门备案。

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矿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合理的台阶高度对露天开采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作业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确定台阶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米。平台宽度不但影响边坡角的大小,也影响边坡的稳定。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台阶坡面角的大小与矿岩性质、穿爆方式、推进方向、矿岩层理方向和节理发育情况等因素有关。工作台阶坡面角的大小在各类矿山安全规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其大小取决于矿岩的性质: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最终边坡角与岩石的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深度、边坡存在期限等因素有关。由于这些因素十分复杂,因此通常参照类似矿山的实际数据来选择矿山最终边坡角。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孔或倾斜炮孔,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由于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5.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6.矿山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7.对于有边坡滑动倾向的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露天矿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山,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项目、频次可根据工程项目首次检测结果确定,检测评价的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专人保管,每年10月底汇总一份报公司质安监督部,内容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施工工序或工艺流程、生产人数、职业病防护设备运转和个人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检测时的气温、气压、风速、相对湿度。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项目部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部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每年一次)职业卫生培训,学习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表每年10月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

第十三条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护

第十五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主动联系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每年一次)、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第十六条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连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诊疗有关个人健康等资料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于每年10月底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造册,报人力资源部一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既往史、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当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浓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负责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七条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一般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10人以下的。

第十九条重大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第二十条特大危害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及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生产单位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报告。报告时应说明危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危害事故的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发展趋势。

第二十二条一般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公司领导带队,人力资源部、质安监督部调查处理;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二十五条生产单位和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劳动者本人,确诊为职业病的,生产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每年10月底汇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种、工龄、职业接触史、诊断结论、诊断日期、诊断胸片或/和ct片号、诊断机构名称等。

第二十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将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安排他们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每年一次);

第二十七条生产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八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中列支。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内容与要求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7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8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1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2相关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作业操作证》

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1、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2、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3、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4、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5、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6、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8、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9、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0、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2、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3、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季度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定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天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及全体成员参加。

二、安全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议有决,讲求实效,其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有关科室、区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情况季度汇报。

3、研究分析本季度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下一季度解决的措施方法,工作布置、有关人员的落实等。

4、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表彰本季度在安全生产中的优秀各科室、班组及个人.

三、必须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四、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七、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

内部沟通与部门联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内部沟通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使我矿的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所属各科室、区队、调度室、营销科、财务科、采购部、办公室等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应逐级定时定期(日/月/年)进行汇报、计划、总结工作,每日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加强内部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三条各科室区队领导在遇到有关问题、意见、请求与建议时,在本部门、本级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与调度部门联系,由调度部门协调解决。销售部门要将外销过程中市场需求情况应及时向生产部门和矿长汇报以便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第四条各部门、科室因职能部门分工不同,在进行本部门工作时需用另一部门协助或处理时应与该部门联系,对联系事宜所描述的各类问题、请求、意见或建议,应积极处理,经部门经理审阅后,属于本部门权限、职责范围应在两日内向请求部门、提出人予以明确回复,对未采纳或未批准内容要要阐述原因。

第五条对于联系事宜的内容超过联系部门的批准权限,需要矿长批准的应及时报请,在一日内向请求部门、提出人予以明确回复,对未采纳或未批准内容要要阐述原因。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通过对所有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适用于本矿各部门全部员工。

3.通过安全标准化的绩效考核,奖励积极的安全行为,惩罚不安全行为,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4.各区队科室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标准化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部门员工的任何非标准行为,矿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5.各区队科室要定期对照安全标准化的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隐患,并及时进行消除整改,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的部门,按照矿相应的经济责任制度进行处罚。

6.矿根据安全标准化责任分解的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安全管理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对有关部门提出考核建议,年末各部门把考核结果报委员会。

7.安全管理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矿长审批。

8.年末矿将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职位(岗位)调整、奖金发放的依据,或做出相应的处理。

9.凡连续两年考核在60分以下者,将做出书面警告或相应处罚措施并记录存档

内容摘要】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

供应商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

1目的:确保与我矿交易往来的供应商,其供货质量、生产能力能符合我矿要求。

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本矿在采购原材料时选定合格供应商的工作程序。

3职责:

1采购部–供应商选定及合格供应商管理。

2质检部–首批产品验证,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4程序:1合格供应商的选定

.1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完全满足本公司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订货单要求能力。

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进行。

2)若供应商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已取得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客户承认的供应商。

5)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3新供应商评价

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评价报告》。

2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质检部人员一起进行。按《供应商评价报告》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分类如下:

评审得分<6060~7475~9091~100

定级d级供应商c级供应商b级供应商a级供应商

控制方法取消供应资格定期整改并追踪辅导定期整改必要时考虑产品免检

.2质保能力评审完毕应形成书面报告,质检科长审批,供应商首次评审要求至少达到75分方可考虑供货。

3供应商样品验证合格及质保能力评审通过后,根据ccc认证规范要求履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该供应商可正式列入矿《合格供方名单》中。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应将被选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及时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2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的信息档案。

3合格供应商的连续评价

1)采购部门应对每批进货情况的交货质量、交付和服务做出评价意见,评价结果记录于《合格供方日常管理记录》中,每年一次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做一次统计分析,书面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并及时反馈供应商。

2)采购部门应每年一次组织质检部对合格供应商的质保能力进行评审,将审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质检部长审批,转采购部和评审的供应商并责成整改。评分低于60分的供应商,直接由采购部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供应商清单中剔除。

质量异常的处理

.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质检部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验证,帮助供应商分析原因,稳定过程。

.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点,采购业务人员应作换点的准备工作和撤点后的善后工作。

合理调整:采购业务人员在合格供应商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应在“货比三家”、“择优选点”、“连续评价”中不断开拓,寻觅新的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统计资料,也应作为供应商质量能力的评定参考。

2)记录

3)《合格供方名单》

4)《供应商评价报告》

5)《合格供方日常管理记录

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安全科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安全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本矿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安全科、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区队、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区队、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矿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安全科、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矿山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制度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防灭火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及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及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作业安全作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交接班制度

总则

1.1为加强我厂交接班的安全管理,确保我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

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交接班制度

2.1交班人员交班时应做工作:

2.1.1交班人员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入运行日志。

2.1.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2.1.3交接前应清洁设备和操作场地。

2.1.4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能分岗位交接。

2.1.5将所有操作工具擦拭清点后方能移交。

2.1.6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班或有病时,应报告领导另行指派合格人员接班。

2.1.7接班人未按时到班时,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离某某开岗位。

2.2接班人交接班时应做工作:

2.2.1接班人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精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

2.2.2因故不能按时交班时,应事先向车间领导汇报。

2.2.3听取交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阅读运行日志。

2.2.4交接班时若遇上事故发生,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

2.2.5检查清点交班人员的移交工具。

2.2.6接班之前严禁喝酒。

2.3交接班内容(交接双方共同参与)

2.3.1交接前一班的运行情况记录、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等;

2.3.2交、接班人员应认真对设备共同巡查一次,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2.3.3设备、工作场所保养清洁情况。

2.4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2.4.1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2.4.2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2.4.3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边坡管理制度

劳动用品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每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9、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和其它物品替代。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费用的设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费用的提取。按__%标准提取。

3、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3)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5)安全生产检查。(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员工工伤保险制度

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化品经营)

一、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二、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三、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四、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应急演习活动。

五、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六、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企业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八、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或消除隐患纠正与预防措施保障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事故事件调查与跟踪制度

员工对事故事件认可制度

安全绩效监督制度

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程施工类)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坚持自查、定期、不定期等各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实施要求。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有: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验收性检查。

(一)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二次安全生产检查,工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施工作业队每周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方案、查安全教育培训、查重大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二)专项检查。由安保部组织,安全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主要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对照专项方案进行检查,发现并解决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经常性检查。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作业安排进行检查,没有检查顺序的要求,可针对作业的分布情况,对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检查,覆盖施工全过程。

(四)季节性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安保部对十一、五一、春节和夏季防汛、冬季防寒、防火等季节性比较强的时间段进行检查和布置。

(五)验收性检查。由项目的专业职能部门或人员进行,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对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的作业环境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条隐患的整改、处置和复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整改计划,按期完成。对重大隐患整改,应实行《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通知书由安保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交受检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安保部按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受检单位不接受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安检人员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即可下停工令。

第六条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资料的建档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包括:

(一)各种检查工作记录;

(二)《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四)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周总结工作制度

我矿在实行年度工作计划制、季度工作分解制和月度工作汇报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周工作总结制度,全面提高了制度执行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确定每周五下午为本周工作总结汇报时间,各科室负责人在全面总结本周本科室工作的基础上,向矿办公室提交《上周工作落实情况表》,内容涵盖本周所做具体工作、与上周计划对比落实的工作、未落实的计划工作原因等,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提交《下周工作计划安排表》,确定下周工作的责任人、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由矿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印发全矿周工作落实和计划安排表,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

因外地出差、学习培训等不能直接提交报表的科室负责人,要求实行电话总结汇报或委托本科室副职代为总结汇报,以便公司(矿)领导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和科室工作人员了解各科室工作进展。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进行,周工作总结制度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将周工作总结制度纳入本科室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对工作总结不及时、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理,

天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工段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夯实工段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管理受控。

二、适用范围

池州海螺余热发电处一、二室

三、职责履行

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卫生情况及时汇报,拿出解决处理方案;杜绝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出现反复现象。

四、考核基准

1、安全基础管理

①工段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及时形成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时间及验证情况的检查通报下发班组。未组织检查或无验证结果,形同虚假通报,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②工段每季度自行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验证考试,考试试卷留存。各工段对公司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材料组织各班组学习,查找自身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缺少一期或学习材料未组织班组研讨的,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③班组安全活动必须按期组织开展,原则上8天内一期,且一律在白班组织,夜班不允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发电处检查到班组安全活动超期的,按40分/次考核班组长,班组成员20分,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中控操作岗位安全活动定为每周二进行,如代换班或请假休息,必须在正常上班后,工段分管班组或当班组长通知补学。

④各类安全文件传阅会签及公司、发电处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讨论的,在下发之日四天内未签名或未组织学习者,考核班组长20分/次,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

⑤工段要对所属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熟悉的纳入当月考核,确保员工做到“三会”。工段每周抽查不少于4人次,建立专项记录簿,被抽查员工本人要进行签名确认;如公司检查发现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工段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次。

⑥工段每月需要组织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自查自纠不得少于两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及验证情况,形成书面通报签阅留存备查。

⑦班组安全会必须通知工段分管工段长或技术员参加,每次须有发言内容、签名;工段长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不少于两期,且每月需对各班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签名,每少一期考核分20分;发电处分管领导每月参加班组安全会不少于一次,并有发言内容、签名,同时每月应对各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⑧工段班组每天交接班会,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会人员对各类记录本必须规范签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10分。

⑨工段安全例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并通知处领导参加,并形成纪要下发班组并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长安全管理写实卡必须如实填写,在次月3日前交发电处,发现写实做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20分/次。

2、员工行为管理

①工段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好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当班作业精神状况,不定时深入现场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及精神状态;加大高偏远区域岗位的走动,重在提醒指导作业;如发生事故经调查工段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检查及危险作业监控,除事故责任通报考核后,再按本制度追加考核60分。

②加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考核,工段每月对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自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工段每月每少一期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期。

③工段每天安排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早上上班必须在7:55分到达值班室,每迟到或提前早退一分钟考核当月考核分10分,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班车晚点及雨雪恶劣天气)。

④员工现场着装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严格按照公司“三违”考核基准执行。

⑤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值班长组织值班技术员利用夜班时间,每人每月查处两起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下发通报;每少一期考核相关值班长当月考核分40分。

3、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①公司、发电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通报整改项,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验证一项未完成、整改不彻底或借故延迟整改的按20分/项进行考核,再次验证时未完成加倍考核。

②工段每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进行梳理,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发电处不定期对各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发现弄虚作假或验证未完成在通报验证栏填写已完成的,考核工段检查验证人10分/次。

③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要彻底,出现反复现象考核整改及验证责任人当月考核分40分/项。

④重大安全隐患平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计划检修项目,现场要有醒目标识并在班组值班室将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上墙,让每位员工知晓如何防范,未做到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40分。

⑤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及公司“三违”检查考核标准中内容要求,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段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40分。

4、安全事故管理

①各工段要严格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严禁事故隐瞒不报,各工段只要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均要立即汇报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

②工段内部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工段主要负责人牵头(配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80分。

5、安全培训管理

①发电处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好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安全考试,做好教育、培训考试、考评及上岗综合考评。

②工段对新进人员成立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计划表,培训内容上交一份至发电处,工段对新进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熟悉情况进行测试,不合格不予定岗;发电处将不定期检查新进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发现弄虚作假或培训流于形式,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40分。

③工段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每月必须(至少)有一期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不及格要纳入个人月度考核,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及发电处开展的各项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工段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传达下去,鼓励员工积极踊跃参加,未通知或未传达,考核工段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10分。

⑤工段第一负责人及发电处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培训档案,专项存档备查;如发现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或未建立,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厂安全员60分。

6、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①对尚未取得特种作业巡检、操作资格证人员,现场作业要重点做好管控;人员名单及时汇总报生产安全处,由生产处负责与安全培训机构联系,对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②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③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岗位,如确实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提前打报告至分厂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特种作业取证费用将从工段月度工资总额或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

7、安全设施管理

①工段每月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下发检查通报,其中包括消防沙必须保证在80%以上,消防桶及消防锹配备齐全,损坏或丢失,实行责任追究;灭火器压力必须在绿线范围内,定期清理积灰,保持干净整洁;以上要求任意一项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

②因维修或其他原因作业需要,对割除的栏杆及平台孔洞,在作业结束的同时,恢复安全设施;计划检修时其他参检作业组因作业需要,破坏的安全设施,在检修结束时,相关业主工段做好督促,并做好提醒,如当时未完成整改恢复,做好记录现场并有醒目的标识,检修结束后,及时联系恢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40分。

③现场各区域安全警示牌,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做好保洁维护,发现蓄意破坏或长期不予管理,造成警示标志使用期限短或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点。

8、检修安全管理

①计划检修,工段必须提前三天召开检修安全动员会,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每个检修项目,布置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的检修安全告知书让每个参检作业人员签名承诺,未做到以上要求,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②重大、危险区域检修作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控,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做到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③设备检修期间,工段认真召集参检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做到考核相关项目负责人40分。

④系统运行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应赶到现场,组织排查故障处理时存在人身伤害因素,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组织并现场指导作业,待维修人员撤离后,管理人员才能离去,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60分。

五、激励基准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用报发电处嘉奖后,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再给予额外嘉奖60分。

②现场作业各级人员相互做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发电处安全管理人员,发电处将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违章违纪人员下发处理通报,并给与检举揭发人员同等分值奖励。

③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拿到名次的人员,发电处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获得名次人员加月度考核分30分,参加活动人员加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安全知识考试(新进人员除外)前三名,发电处将另给予加月度考核分50分、30分、20分。

⑤公司、发电处对违章违纪行为通报考核的,视其后期的三个月工作表现,给予适当返还考核分。

⑥工段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除发电处按照协议书条款兑现奖励后,班组长加考核分100分,工段长加月度考核分50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池州海螺公司余热发电处组织制定,请发电一、二室遵照执行,若与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相违的,以公司制度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第9篇 安全标准化应用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可做成一个通用制度,下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及应急设施及器材装备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装置管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可纳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章程;

2、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应规定考核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等);

3、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9、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承包商管理制度;

11、供应商管理制度;

12、变更管理制度;

1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6、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工作台帐

1、生产设施台帐(设备设施一览表、重要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建构筑物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台帐);

其中:

(1)设备设施一览表(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规格型号、材质、重量、生产厂家、容积、出厂日期、安装日期、投产日期、图号、价格等内容)

(2)重要设备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名称、按涉及的需求重点进行管理的相关因素(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特种设备规范、对关联系统安全环保重要连带影较大范围影响)、生产管理及技术要求、实施情况等内容);

(3)特种设备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使用证编号、设备注册代号、定检日期、检验结果、复查日期等内容);

(4)建构筑物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名称、位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日期、设计使用年限、占地面积、结构形式、防火等级等内容);

(5)安全设施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数量、责任人等内容);

(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静电等监视测量设备和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设置栏目应包括分类、名称、安装位置、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编号、制造单位、检定周期、检定结果、复检日期等内容);

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帐(主要包括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设施,如冲淋器、洗眼器等;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校验、维护日期、更新情况、责任人等内容);

3、防护急救器具台帐(如空气呼吸器等,栏目设置应包括器材名称、使用单位、存放位置、数量、保管负责人、领取时间、使用维护情况等内容);

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记录发放和更换等情况);

5、安全警示标识台帐(包括标识类别、标识名称、单位、设置地点、设置时间、数量、维护责任人等内容);

6、灭火器材台帐(栏目设置同上);

7、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8、隐患整改台帐(应含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等项目内容);

9、安全检查台帐(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形式、检查对象、参加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10、各类作业证审批台帐(按作业类别分别设立台帐);

11、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台帐(安全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安全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发生的费用等);

1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厂时间、车间或部门、工种、培训学时(厂级、车间、班组)、考试绩[厂级、车间、班组]);

13、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包括单位、工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工龄、培训单位、考核成绩含理论和实作、取证时间、复审时间、发证编号等内容);

1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其他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情况,);

15、转岗、复工及“四新”安全教育台帐(车间级,栏目设置应包括培训类别、培训时间、培育对象、考核情况、讲课人等内容)

16、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台帐(厂级、车间级);

1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台帐(厂级、车间级);

18、工业卫生监测台帐(包括日期、车间或部门、项目、监测点、监测结果等内容);

19、职业卫生体检台帐(检查项目、受检单位、体检时间、受检人数、合格率、体检机构等内容);

20、其它台帐,如重大危险源台帐、危险化学登记台帐等,原则上有记录就应有管理台帐。

(三)档案

1、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2、重大隐患档案(包括重大隐患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五定)、竣工验收报告);

3、特种设备档案(包括特种设备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注册登记证、定期检验检测报告等);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一人一档,可做成员工安全培训登记表,包括姓名、身份、培训时间(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举办单位、考核成绩等内容);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包括名录(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报告等);

6、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承包商开工前准备的确认和承包商表现评价、续用等资料);

7、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资格预审、选择,供应商续用评价和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等资料);

8、化学品档案(包括1、化学品普查表2、化学品建档登记表3、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鉴别分类报告(若有)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非危险品的理化、燃爆数据和危害);

9、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3、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报告),5、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6、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台帐);

10、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包括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四)计划、总结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公司及所有部门均应有计划,公司的计划应包括安全投入计划,当然安全投入计划也可单列);

2、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计划应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检修方案;

3、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可单列,也可纳入安全工作计划);

4、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也可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安全检查计划(每次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前,年初应有个总计划可纳入安全工作计划);

6、班组活动计划(可每季度制定);

7、隐患整改计划(方案);

8、公司及所有部门均应有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安全活动结束后也应有总结。

(五)应急预案及演练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可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合并,即可做成综合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公司应急预案,应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应急预案体系举例:

小公司的专项应急预案最好是合并到公司综合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中。

4、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5、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上级部门及协作单位签收记录);

6、应急须知向社会告知(如信息卡及发放记录);

7、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

8、应急演练方案;

9、应急演练记录;

10、应急演练效果评价报告;

(六)原始记录

1、安全会议记录(安委会例会、安全员例会、生产经营调度会等);

2、厂、车间值班记录;

3、安全目标完成的考核记录;

4、安全责任考核记录(安全奖惩原始记录);

5、作业活动清单;

6、设备设施清单;

7、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风险评价表(记录);

8、安全检查表分析(scl)及风险评价表(记录);

(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清单或报告)

9、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10、风险评价结果培训记录(以班组为单位组织的,可记入班组活动记录中);

11、年度风险评价(评审)及风险控制效果评审(检查)记录(报告);

12、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报告)记录;

13、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14、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

15、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更新记录);

16、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宣传、培训记录(在会议、班组活动记录中有也可以);

17、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传达的记录;

18、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每年至少次);

19、不符合项原因和责任分析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录;

2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评审记录;

21、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

22、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上岗前培训及年度再教育考试(核)记录;

23、“四新”培训考试(核)记录;

24、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25、转岗、复工二、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26、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须知培训记录;

27、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厂级、车间级);

28、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9、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识别记录(包括所有基层单位);

30、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报告(记录);

31、安全设施专人管理(检查)记录(可纳入安全员检查表、所在岗位负责人检查记录);

32、安全设施检修记录;

33、安全阀、压力表校验记录(可制成表格形式,压力表校验记录表应包括名称、安装位置、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编号、制造单位、校验日期、红线位置等内容;安全阀校验记录应包括安装位置、安全阀型号、工作压力、起跳压力、回座压力、校验日期、校验结果、下次校验日期等内容);

34、防雷防静电、易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测量校验记录(报告);

35、安全联锁装置试验维护记录;

3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承包点安全活动记录;

3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年度安全检查报告;

38、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考核承包人到位情况记录;

39、检维修记录(包括年度(月)综合检修计划、日常检维修计划的落实情况);

40、检维修交出及验收单;

41、有关管理部门(如安全部门)对检维修现场检查记录;

42、作业许可证存根(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盲板抽堵、断路、登高、起重作业等);

43、作业风险分析记录(可与作业证记录合并);

44、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4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46、变更(人员、工艺、技术、设施、机构等)申请及验收表(记录);

47、应急咨询服务值班记录;

48、“一书一签”培训记录;

49、产品“一书一签”发放记录;

5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记录;

51、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定期校验及检查记录;

52、应急抢险与救援记录、防护器具使用情况记录;

53、应急救援器材检查维护记录(可放在专柜中,定期收集存档);

5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检查维修记录;

55、各类安全检查表(记录);

56、隐患整改通知书;

57、隐患整改验收及实施效果验证记录;

58、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记录。

(七)其它资料

1、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及推进过程相关资料;

2、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亲笔签名);

4、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有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

5、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书面文件;

6、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框图;

8、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10、安全费用提取的标准资料;

11、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12、生产设施建设“三同时”文件、建设“六阶段”的资料和审查意见;

13、各种报警器、检测仪器的说明书;

14、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的技术资料;

1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16、多个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协议(可写入合同中);

17、生产设施拆除方案、风险评价以及报废验收资料;

18、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的资料(入厂证管理、培训教育管理、各种作业活动相关手续的管理、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安全联席会议管理、安全检查管理等);

19、职业危害申报表;

20、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含未遂事故)。

(八)安全检查表

1、各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至少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等)。

第10篇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范本

一、如发现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漏气),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厂家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报情况,符合生产厂家所规定的下架退市条件,开具下架退市凭证,立即下架退市。

二、仓库保管员凭配送中心开具的下架退市凭证,对下架退市食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下架退市食品存放于退货库区。

三、符合下架、退市管理的食品,下架退市食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下架退市食品管理台帐,其内容应包括该下架退市食品的基本情况及下架退市原因、处理结果等内容。

四、符合下架、退市的食品(过期、漏气),将下架退市食品退回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应当对下架退市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下架退市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配送退回的食品质量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校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七、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乌鲁木齐曙光有限公司

第11篇 安全标准化评定绩效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

第五条 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厂安委会审批。员工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二级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二级单位应将考核情况报厂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第八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组 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 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负责人与责任(0.10),2.风险管理(0.1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0.10),4.培训教育(0.10),5.生产设施(0.12),6.作业安全(0.13),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8.职业危害(0.05),9.事故与应急(0.05),10.检查与绩效考核(0.10)。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危化品)

式中 —总分值; —权重系数; 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个数。

当不涉及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危化品)

式中 —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第四章 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 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第十三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8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2倍奖励;

第十四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6倍奖励;

第十五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4倍奖励;

第十六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等额奖励;

第十七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八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九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0%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一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下时,取消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风险奖励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标准化达标升级巩固,夯实公司安全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评定

第二条、公司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职能如下:

1.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后的巩固、整改、升级等的计划、执行、检查、考核。

2.每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对照标准组织进行标准化自查自评,检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责任,形成评价报告以公司名义下发,根据绩效评定对达标提出奖励及处罚。

3.对评估分析出的重要问题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方案,并纳入下一工作实施计划中。

第三章 安全预警指数

第三条、为便于更好更直观、动态地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

正常指数:不小于上年度得分。

一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二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2%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三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2%-3%范围内;安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各风场、安全生产部及个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分具体划分,从公司标准化达标后开始,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通过积极整改预防取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或者避免扣分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1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2.每年标准化自查自评得分超过上一年的风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风场2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风场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电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二)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三)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四)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五)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时间与人员要求

第六条 时间要求

(一)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人员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二)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四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第八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一)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疑问词即什么,哪一个,何时,哪里,谁和如何。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二)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三)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第九条 技术要求

(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包括设备设施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

(二)注意扣分值高的项和不得分项。

第五章 过程要求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的工作。

(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四)发生死亡事故后,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一)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受评定班组、岗位及评价要点;

——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开会时间;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工作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三)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四)各班组、岗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第十二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一)首次会议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二)现场评定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

——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班组陪同人员确认。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三)末次会议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末次会议结束后,各班组负责人签字、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管理层和各班组。

第十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要明确下列事项:

——安全绩效管理指标是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解落实;

——是否对安全指标按内容进行了分解;

——是否按班组和员工不同的管理要求分别实施安全绩效管理;

——对班组的安全绩效管理,是否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重大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

——对班组、员工的安全绩效管理,是否依照制度要求,岗位职责予以实施;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修改及验证

(一)责任班组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15日内,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班组组织实施。

(二)责任人员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记录由安全监察岗位人员保管。

(四)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班组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并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___电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化工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编号:aq-bzh-51

版本号:01

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

5.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等各部门主管(即,安全委员会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十五类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通过广播、图画、消防刊物、楼宇视频、单位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宣传消防知识;重要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的启闭状态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

自行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门、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制定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如进入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均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6、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将整改情况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明确发现问题时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或使用期间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人员密集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设置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周围建筑物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畅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备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4)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静电导除措施;

(5)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物质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6)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储存;

(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好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进行电气焊作业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11)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前,应严格检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2)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装卸完成后,应彻底消除遗留物;

(13)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专职消防队由专职灭火救援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经常组织灭火救援训练,能够每日24小时执勤。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可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灭火救援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6、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组成义务消防队的单位各类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内容:

(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

(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5)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6)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贯和完善:

(1)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

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消防演练方案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3)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演练过程中,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

(4)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5)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应适时与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检查内容、检查工具、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7)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完好有效;

(4)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5)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1、   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十四、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十五、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2、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14篇 安全标准化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的筹备、召开程序。

3 职责

3.1综合部负责公司级会议组织。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并对各装置安全会议和现场安全会议进行监督。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会议分类

4.1.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政府部门及安监部门在我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4.1.2 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或部门指派下属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4.1.3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调度会议,现场事故分析会等。

4.2 会议内容

4.2.1 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4.2.2 部门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4.3 会议要求

4.3.1 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4.3.2 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4.3.3 会议内容要有记录,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3.4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签到表,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4.3.5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打手机或接听手机,手机要关机或打在震动上,不得打瞌睡,认真做好记录。

4.3.6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3.7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4.3.8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4.3.9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生产总经理主持,调度安全会议由生产总经理主持,部门级安全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其他现场安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3.10会议本着勤俭高效的原则,一般不延长会议时间。

5相关/支持文件

第15篇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国务院令第439号

3术语和定义

3.1绩效

单位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2安全标准化绩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

4运行控制

4.1文件与资料

4.1.1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1.2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工程图、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

4.1.3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

4.1.4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

4.1.5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

4.2记录

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

4.3完善与改进

4.3.1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

4.3.2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

5绩效考核评定

5.1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考核处室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单位实际得分。

5.2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

5.3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

5.4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单位,不给予安全奖励。

5.5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单位,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

5.6在全年生产工作中,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7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室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8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单位,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工作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单位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

工作危险程度系数见附表a,表a.1。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指标见附表a,表a.2。

附表a

表a.1工作危险程度系数表

单位

行政综合办公室

党委工作部

生产技术处

安全环保处

危险系数

1.0

1.0

1.0

1.3

单位

人力资源处

资产财务处

工会办公室

企业管理处

危险系数

1.0

1.0

1.0

1.0

单位

保卫处

基建技改处

销售处

法规审计处

危险系数

1.3

1.1

1.0

1.0

单位

机动能源处

原料处

社区管委会

纪委办公室

危险系数

1.3

1.0

1.0

1.0

单位

各生产单位

焦化一厂

备煤厂

机械动力厂

质检计量处

运输处

危险系数

1.5

1.3

1.5

1.3

1.3

表a.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指标表

序号

考核内容

打分标准

额定

分数

考核范围

1

领导重视,制定安全条款,安全目标明确,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

条款及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精神传达。一项未达到扣1分,二项及以上未达到扣全分。

7

全公司

2

安全工作自查、整改。

以文字材料为准,一项没有扣2分,两项没有扣全分。

5

全公司

3

安全员开展工作情况。

生产、装配、试验现场及日常的安全管理,安全员是否履行职责,一般的扣1-2分,差的扣全分。

5

全公司

4

全员安全教育每半年至少一次,有关岗位人员全部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发现未经培训上岗者1人次扣2分,全员安全教育没有文字记录的每次扣1分。

5

全公司

5

新工艺和危险性较大的装配、生产应进行安全性评审,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按要求开展安全性评审或落实有关安全规定的得满分,一次未做到扣2分,两次未做到扣6分。

6

生产系统

6

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

对文明生产、现场管理的组织,进行检查、考核,评定差的扣2分-4分,混乱的扣全分。

7

全公司

7

有无“三违”和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生产、装配时,发生违章指挥1人次扣3分,操作不按规定着装等,1人次扣2分,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1次扣3分。未经批准在危险区域动火操作1次扣5分,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一次扣2分。

15

生产系统

8

危化品管理是否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各类危化品未办理出入库手续一次扣3分,未按规定存放一次扣2分。

15

生产系统

9

在生产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指标内轻伤1人次扣10分,超标1人次加倍扣分,重伤以上事故一票否决。

35

全公司

安全标准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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