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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它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的安全愿景、使命和目标,为所有员工提供行动指南。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
3. 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为各项作业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执行。
4. 设备维护与检查:建立设备保养与检查制度,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6.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监督与审核: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审,确保安全标准的有效执行。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员工了解并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辨识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
3. 应急响应:模拟演练各类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报警程序。
4.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 事故预防与控制:教育员工如何预防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初期处置方法。
6.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强调安全在企业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故的关键,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紧急联络机制: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渠道。
2. 疏散计划:规划安全出口,制定不同场景下的疏散路线和程序。
3. 现场救援:设立现场急救小组,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 合作伙伴协调:与消防、医疗等外部救援机构建立协作机制。
5. 事后恢复:制定事故后恢复正常运营的步骤和策略。
重要性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财产: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
2.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操作,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3.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避免法律风险和罚款。
4. 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5. 促进员工满意度:员工在安全环境中工作,更有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企业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安全、更高效的工作环境。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氨液制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 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2、明挖基础:必须分层开挖;有专人指挥吊斗出土;吊机扒杆和吊斗下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必须堆在基坑安全距离以外;拆除支护时自上而下,边拆边回填;挖孔深超过6m,必须有通风及防缺氧措施。
3、涵身盖板:涵身盖板在围堰高踏步梯及栏杆;围堰顶平台满铺脚手板,严禁堆入料具;有漏水、水位变化记录;在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通道要满铺脚手板;减速漏斗要固定,串筒有保险绳。
四、路基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路堑施工中严禁掏底开挖;3m以上边坡施工时,必须拴好安全绳;在路堑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一绳或一桩多拴挂使用,填筑高度超过3m时,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卸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要设有挡车器;严禁在陡坡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时重叠作业。
五、土石方剥离工程安全管理
严禁机械车辆带故障或超负荷工作;便道临悬崖、陡坡一侧留宽不小于1.5m,高度不低于0.7m支挡护防台阶;危险地段作业处要设明显警示标志;卸土场超过3m时,有专人指挥卸土,并设置挡车器;车辆横越既有线公路有明显标志;爆破施工严格按爆炸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六、施工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驾驶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借车供他人使用;严禁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倾卸车起斗有可靠支撑;检修时要掩牢车轮;车上配齐灭火器;照明批示灯齐全完好。
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上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工程施工中,架子工在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立杆、横杆、剪刀撑间距符合规定;脚手架、脚手板材质合格,确保固定、无探头板;安全网必须合格;防护用品必须在国家指定劳动保护商店购买,有专业发票;连续支搭,严禁使用破损腐朽安全网;立挂安全网支架牢固,连续支搭,下面封密。
第3篇 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 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 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 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 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 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 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公司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为: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机动科);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主任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和维修工段。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 提升设备在检查、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七条 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 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 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二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等。
第三条 设备运转记录由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汇总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一般保存一年,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第四条 点检记录由各有关人员填写,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一般保存一年。
第五条 设备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条 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七条 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 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 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
第一条 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条 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三条 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进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四条 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四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四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图、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润滑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五条 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 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一条 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齐足够的人员,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条 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检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 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一条 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要求进行接班。
第二条 司机接班后应随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条 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四条 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并试验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五条 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并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试验过卷开关的可靠性,然后根据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六条 提升机的操作
1、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都必须遵守下列操作方式:
(1)听清并辨明信号;
(2)主令控制器先给上第一预备级再松闸;
(3)下放重物时,启动后应迅速将控制手柄推到底,用脚踏动力制动配合控制速度,禁止溜车带闸下放重物。
2、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显示器上的深度指示运行情况:
(2)注意听停车信号;
(3)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4、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显示器深度指示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减速点过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5)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5、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7)其它特殊情况。
第七条 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 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
1、检查主轴键,用手锤敲击,不应有松动现象。
2、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
3、检查卷筒或主导轮,其筒皮、焊缝、轮辐、支环,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4、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5、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6、检查卷筒衬板,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7、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启动油泵和安全电磁铁,系统压力应附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检查:溢流阀节流孔是否堵塞,油泵是否不供油。
8、检查闸瓦间隙,对瓦块式闸,其工作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轮的单侧间隙不应大于2.5mm;紧急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支轮的间隙不应大于1.5mm。
9、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作到: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下有无断丝。
10、罐道钢丝绳应每月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窝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反腐处理。
11、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反腐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防坠器下的绳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13、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并对轴承进行润滑。
14、检查罐笼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15、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9条之规定。
第五节 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1、应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2、运行中的电机应经常检查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3、检查电机轴承工作的润滑情况,定期补充和更换润滑油脂。
4、滑环工作表面应清洁光滑,无烧痕、条痕等缺陷。
5、电刷在刷盒内应滑动灵活,电刷与滑环面应密切接触,压力大小适中。
6、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低压电机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二条 换向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换向器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工作。
2、除去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3、检查主触点闭和时是否在触点表面如头烧痕应用细锉打光,禁止使用砂纸。
4、检查主触点的压力、间隙,三相应同时闭和,否则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弹簧。
5、检查辅助触点的压力、初间隙和弹簧的压缩行程。
6、检查防电离装置的金属片,要仔细检查磁吹灭弧线圈的圈间隙是否良好。
7、检查磁铁的短路环是否完整,损坏必须更换。
8、磁铁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表面接触严密,如歪斜不严,可调整活动部分;不平时应更换。
9、测量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分应随时干燥。
第三条 磁力控制站的检查与维护:
1、加速接触器的检查与维护:
(1)主触点闭和时应呈线性接触,表面有烧痕应用细锉打光;
(2)主触点的压力、间隙和接触后的压缩行程应符合规程规定;
(3)消弧罩应清洁,栅格板不应相碰,石棉板不应有缺陷,否则应调整或更换;
(4)辅助触点表面应光滑,否则可用细砂纸打光,触点的压缩行程为2.5mm,运行磨损后不应小于1.2mm;
(5)检查衔铁,接触面闭和后应严密无间隙,检查吸引线圈有无过热和烧损。
2、时间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继电器动作应灵活。触点压力、间隙、压缩行程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但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3、电流加速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注意观察继电器吸引和释放动作是否符合加速要求;
(2)其它方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间继电器。
4、其它部分
各开关工作正常;磁放大器出线不应有断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晶体管、电容器没有击穿、过热现象等。
第四条 操作台的检查与维护
1、各仪表指示准确。
2、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3、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压缩行程正常。
第五条 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1、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2、过速、限速继电器及断线保护继电器动作可靠。
3、脚踏紧急制动开关、换向器室门闭锁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4、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正确。
5、制动油过热、过压的接点动作灵活。
6、各安全保护信号显示正确。
第九条 其它部位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信号与提升机构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加速。
2、应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传动件及碰块的清洁情况,如不正常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卡住现象。
第六节 润滑标准
第一条 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二条 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凡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加油。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加油。
第三条 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油品时,必须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 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
第一条 工作制动闸和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绞车最大静力矩的3倍。
第二条 对于jtk型提升绞车,在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应超过0.75m/s2。
第三条 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6条规定。
第四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条 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六条 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80%。
第七条 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八条 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局设备主管部门。
第九条 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十条 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 信号系统
第一节 信号系统的组成、作用
一、信号系统是矿井提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声光信号直接指挥着提升机的动作方向。提升信号是由电源变压器、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电铃或电笛、继电器、线路及其他电气元件等组成的完整的提升信号系统。
二、提升信息是提升的工作指示,是保证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转的重要装置。在人工操作和自动化控制的提升系统中,提升司机是依据信号工所发送的声光信号、数字信号等,决定采用何种工作方式。如果在自动化提升系统中,提升机在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便自行启动。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转,提升信号发送时必须达到准确清晰、可靠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相关设施的操作方法。
2、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井帘及挂钩、保险装置等情况。
3、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4、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5、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更。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按钮,应时刻注意罐笼(箕斗)、信号、钢丝绳等运行情况,并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停车信号。
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非信号工人员动用信号。
8、信号工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节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组织和清点上下罐人员。
3、对不在指定时间和不具备下井条件的人员,必须拒绝并记录在案。
4、对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超大物体的提升和下放时,必须拒绝。对不合乎安全乘罐要求的情况必须拒绝,同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负责对井口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督。
6、做好当班生产的记录,并交接好班。
7、负责信号房内的安全卫生。
8、负责保养、点检的责任,精心操作。
9、对井口安全门有点检监督的责任。
第四节 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交待清楚,检查灯光、电铃、按钮、打点器等是否齐全,声光是否准确,并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因故缺勤或未能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上级汇报,经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认为信号设施存在问题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妥善解决,接班人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5、接班人员认为工作地点的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可以先接班上岗,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工作地点的卫生,接班人员认为合格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6、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好各项内容,双方签字,交接班结束。
第四章 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 卷扬司机交接班制
第一条 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二条 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1、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2、检查室内工具、用具、用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3、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4、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5、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6、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7、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中应注意:
1、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2、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3、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车间主任或值班调度汇报。
4、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四条 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当下班司机到岗后向下班司机交底。
1、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2、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4、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5、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 卷扬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卷扬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3、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4、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5、认真、真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6、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
7、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8、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9、对于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二条 司机的权力
1、当设备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2、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3、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4、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维护、检修好提升设备。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点检中发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五条 对由于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专(兼)职绳检工职责
1、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2、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 所属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对本车间所属提升设备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检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由车间主管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条 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五条 对于由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 点检制
提升设备实行点检制。按周期不同,分别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按分工不同,分别为运转工点检和维修工点检。
第一条 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轮,无油污、水迹。
2、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3、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4、检查液压站,压力正常,无泄漏。
5、检查安全制动电磁铁,踏下安全制动开关数次,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6、检查主轴瓦,温度正常,不漏油。
7、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正常,不漏油,轴向无窜动。
8、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正常。
9、测量电压正常。
10、
11、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其上的过卷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2、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检查井口过卷开关的可靠性。
第二条 维修工日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主轴装置,切向键联接可靠,不松动。
2、检查联轴器各机件是否有损坏,联接是否可靠。
3、检查制动器,各部件联接可靠,转动灵活,无裂纹,无开焊。
4、检查天轮衬垫,无松动脱落现象;卷筒衬木不劈不裂。
5、各部基础螺丝不松动。
6、罐笼无开焊,无裂纹。
7、钢丝绳联接装置无裂纹。
8、绳卡子是否有滑移现象。
9、钢丝绳是否有破股与断丝现象。
第三条 月检
月检由车间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维修钳工和电工共同进行。月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瓦磨损是否超限,间隙是否正常(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对于平移式应不大于2㎜;对于角移式应不大于2.5㎜)。
2、检查天轮衬垫是否有松动、掉块或磨损超限。
3、检查各绳槽直径差是否超限。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各部的联接情况和磨损情况。
5、检查钢丝绳断丝是否超限,测量钢丝绳直径和捻距是否在允许值内。
6、检查罐耳和罐道间隙是否正常。
7、检查罐道梁、罐道、拉紧器等井筒设施的工作可靠性和磨损情况,腐蚀情况。
8、检查罐笼、箕斗的结构稳固性和腐蚀性情况。
9、检查并吹扫主电机内尘土。
10、检查并清扫配电柜、控制屏、信号屏内积尘。
11、检查电机滑环工作情况。
12、检查转子电阻箱各接头是否松动或烧蚀。
第四条 半年检
半年检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指导下,由车间组织进行。半年检部位和内容:
1、测定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重锤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应超过0.6s。
2、测定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在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能实现安全制动。
3、测定加、减速度是否符合调定值。
4、测定安全制动减速度,上提和下放各为多少。
5、测定主电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的绝缘值。
6、取下绳卡子,检查卡子下面钢丝绳状况,并窜移绳卡子位置。
7、打开桃形环或楔形环,检查内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检查卷筒壳有无开焊、裂纹、变形。
9、检查天轮缘和轮辐,有无裂纹或断裂。
11、打开减速器观察孔盖,检查齿轮啮合情况。
12、检查、清洗罐笼安全卡,进行不脱钩试验。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
第六条 每半年对罐笼悬挂部分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 提升钢丝绳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断绳试验。
第八条 每次点检后都要填写点检表。其中月检和半年检的点检表要报局主管部门。
第4篇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
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各项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4 内容
4.1 风险控制策划
4.1.1公司应不间断地开展对公司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
4.1.2制定方针、目标的要求
4.1.2.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目标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1.2.4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部门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传达到员工。
4.1.2.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4.1.2.6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制订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害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4.2 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员工培训教育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总经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标准化教育方可上岗。
4.2.1.2公司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
4.2.1.3公司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进公司生产区施工前,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教育。
4.2.1.5员工培训教育的管理要求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内容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记录”中。
4.2.2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资料的管理
4.2.2.1文件与资料识别
a)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b)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c)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d)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a)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第5篇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__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化工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确保安全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控制。
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各项安全标准化标准、制度在公司贯彻执行,对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4 内容
4.1 风险控制策划
4.1.1公司应不间断地开展对公司生产作业和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危害及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绩效。
4.1.2制定方针、目标的要求
4.1.2.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前提下制定。
4.1.2.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表达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服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
4.1.2.3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参初稿,经企业最高负责人决定。再将方针、目标的初稿下发到基层单位和员工进行讨论,最后经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会议来决定。
4.1.2.4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签发,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要求各生产部门必须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传达到员工。
4.1.2.5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4.1.2.6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评审、修订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制订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害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印发执行。
4.2 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员工培训教育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
4.2.1.1公司总经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标准化教育方可上岗。
4.2.1.2公司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
4.2.1.3公司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考核。
4.2.1.4承包商在进公司生产区施工前,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教育。
4.2.1.5员工培训教育的管理要求执行《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2.1.6上述教育内容记录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记录”中。
4.2.2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资料的管理
4.2.2.1文件与资料识别
a)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格式、纸张、文件程序、版面等)
b)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c)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d)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4.2.2.2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a)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b)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收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c)建立文件、资料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d)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e)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f)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人员进行操作,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g)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h)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4.2.2.3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4.2.2.3.1安全记录包括:
a)安全会议记录
b)交接班记录
c)安全培训记录
d)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e)安全活动记录
f)安全检查记录
g)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h)各种登记台帐
i)其它记录和各种报告、信息、报表。
4.2.2.3.2管理规定
a)安全记录、台帐、报表、报告、信息等都以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内容等要求进行填写、上报。
b)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科室根据各管理范围,经常监督检查、指导安全记录填写工作。
c)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要求对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制定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记录表样。
d)各单位要按照各部门要求按时、按标准,上报各种安全记录和报表。
e)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自行保存的文件、资料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妥善保存。
4.3 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
标准化系统需要定期进行评价审核,以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3.1评审机构及人员职责
4.3.1.1公司总经理主持评审工作,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参与,由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运行。
4.3.1.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落实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4.3.1.3安全领导小组主任负责制定安全标准化评审计划,改进措施计划及改进措施实施后的跟踪与验收工作。
4.3.1.4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
4.3.2评审计划编制和要求
4.3.2.1评审计划的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及参加评审部门的人员等。
4.3.2.2标准化系统评审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评审频次。
4.3.2.3总经理根据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提出评审的时间、要求,确定评审的具体内容。
4.3.2.4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计划。
4.3.3 评审过程要求
4.3.3.1评审时做好各种评审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等组织工作。
4.3.3.2评审全过程都要做详细资料记录,重要会议和决定要以文件形式下发。
4.3.3.3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要详细、真实。
4.3.3.4评审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要通过各种渠道让员工参与讨论、修改。
4.3.3.5评审所提出的行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第7篇 化工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编号:aq-bzh-51
版本号:01
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12月份。
5.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等各部门主管(即,安全委员会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棚电站
2 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国务院令第439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绩效
单位根据安全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2 安全标准化绩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达到和保持规定标准的执行质量。
4 运行控制
4.1 文件与资料
4.1.1 明确绩效考核运行中的重要岗位以及这些岗位所需的文件,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1.2 文件和资料应便于使用和获取。紧急情况下,应确保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工程图、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
4.1.3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应便于理解,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
4.1.4 文件和资料应传达到公司内相关人员或受其影响的人员。
4.1.5 应建立现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与资料发放清单,并能防止误用。
4.2 记录
记录应填写完整、清晰,标识明确,并确定保存期,存放安全,便于查阅。
4.3 完善与改进
4.3.1 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
4.3.2 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
5 绩效考核评定
5.1 本标准中的考核内容,各考核处室按月定期进行考核,扣分累积,年终算出各单位实际得分。
5.2 年终安全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年终安全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
5.3 在日常安全考核中,无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并在年终安全考核为良好(含良好)以上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
5.4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没有超标,但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年终安全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下的单位,不给予安全奖励。
5.5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轻伤事故率超标的单位,年终不给予安全奖励。
5.6 在全年生产工作中,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7 严格执行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室和主管领导,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隐瞒不报、有意拖延不报、漏报、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不保护事故现场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8 结合单位的工作特点,凡接触危险作业或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单位,根据作业情况和操作频率,确定不同的工作危险程度系数,在年终安全奖励时,根据考核分数、单位人数及危险系数,经安委会决定奖励金额。
第9篇 企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___有限公司yyyyy厂。
3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2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72号)
《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
4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4.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4.2 工作小组职责
4.2.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4.2.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4.2.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2.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 时间与人员要求
5.1 时间要求
5.1.1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1.2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5.2 人员要求
5.2.1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①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②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③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④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⑤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⑥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5.2.2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2.3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6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
6.1.1 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6.1.2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6.1.3 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6.2 技术要求
6.2.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6.2.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6.2.3 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纠正行动。
7 过程要求
7.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7.1.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依据是《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等。
7.1.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7.1.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①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②出现重大事故;
③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④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7.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7.2.1 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③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⑤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⑥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⑦开会时间;
⑧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7.2.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7.2.3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7.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7.3.1 首次会议
7.3.1.1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1.2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现场评定
7.3.2.1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7.3.2.2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3.3 末次会议
7.3.3.1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7.3.3.2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7.3.3.3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7.3.3.5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7.4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7.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②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③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④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7.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纠正行动。
7.5 纠正措施及验证
7.5.1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7.5.2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7.6 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7.6.1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2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管。
8 相关记录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会议记录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记录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9 附则
9.1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9.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钢铁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切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各级单位的责任,以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控制程序
3.1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安全职责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c.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审定、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f.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g.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h.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制定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i.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j.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a.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b.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
c.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总经理不在公司时,代替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例会工作。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d.主持制订、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e.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主持编制、修订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f.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g.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主持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审工作。
h.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报告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i.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审查上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j.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k.保障公司安全措施所需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对因生产指挥失误或违章指挥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l.对全公司的动力、机械、电气、计量检测、压力容器、各种传动设备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m.主持制定、修订设备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n.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o.保证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管理与维修。
p.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评审、选用、续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q.组织相关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r.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抢险措施、方法,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3 人事财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对公司人事、后勤、保卫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分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c.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对负有重大事故责任的有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d.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e. 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将安全措施经费列入财务计划。
f. 负责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g. 对各项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查,监督各项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
对因未及时筹措安全经费,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4.4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对公司销售、供应、储运、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储备、调配、运输。
c.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所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d.监督供应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储运部门的仓库防火和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管理工作,以及运输部门对于车辆行驶安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e.组织解决重大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做好与供方、顾客的协调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审、续用、选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f.将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对于承包的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监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贮运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用户进行安全交底。
4.5 安全科安全职责
a.负责宣传、部署、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或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b.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c.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办法。
d.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e.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f.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g.负责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登记和换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运行。
i.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j.负责对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k.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危及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或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对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l.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各车间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m.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n.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o.负责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落实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4.6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a.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执行情况。
c.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
d.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e.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f.负责管理公司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设备设施,督促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g.负责对公司危化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
h.参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i.加强对企业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j.负责处理“三违”单位或个人。
k.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工作,参与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等,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l.组织编制、修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分厂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m.列支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n.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o.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p.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q.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r.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
s.负责公司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4.7 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配合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对分厂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参加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
协助各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分厂、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厂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深入现场检查,对违章作业劝说不服者,可直接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检查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8设备科安全职责
a.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b.对技改、安全措施和基建项目的设备、原件在采购、安装、调试、竣工移交和资料归档时,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c.负责设备巡回检查翻牌制度的监督和考核,检查、督促公司内各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d.建立各类设备档案和台帐,负责对报废设备的审批管理工作和做好设备风险控制。
e.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f.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g.参加各类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h.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i.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j.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9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a.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组织编制、修订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具体执行情况。
c.建立各类设备档案,负责报废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风险控制。
d.负责设备巡回检查翻牌制度的监督和考核,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修规定。
e.负责公司内特种设备的大修工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测检验。
f.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进行取证、换证及建档工作。
g.参加各类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h.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i.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0 设备档案员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负责公司各类设备档案的建档,保证设备台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c.负责各类特种设备的建档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d.负责特殊工种的登记和换证工作。
e.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f.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1设备外协员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参加分厂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c.参加有关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d.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e.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设备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予以消除。
f.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g.发生设备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h.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2 办公室安全职责
a.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及下发。
b.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
c.负责公司内部的通讯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司内部通讯线路畅通。
d.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f.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g.负责组织落实对新聘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h.负责制定和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i.把安全工作内容纳入管理人员晋升、从业人员晋级和奖励考核。
j.具体组织劳动保护(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员工因工致残、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管理工作,参加因工死亡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k.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对查出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l.负责做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及换岗、离岗工作。
m.负责对化工技术工种的培训、取证等工作。
n.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参与建立、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评审、选用、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并建立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o.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3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及下发。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
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h.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i. 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j. 负责制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k. 负责对化工技术工种的培训、取证等工作。
l. 具体组织劳动保护(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员工因工致残、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管理工作以及年老退休的安置工作,参加因工伤亡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检查,对查出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做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及换岗、离岗工作。
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4财务部安全职责
a.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b.负责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c.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d.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5 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a.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组织核算公司安全经费帐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c.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d.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6 财务部员工岗位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负责核算公司安全经费帐务,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
c.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d.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7供应部安全职责
a.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b.做好对易燃、易爆、强腐蚀及国家明令加强监控管理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c.加强对供应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采购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帮助他们提高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危险性认识,了解掌握有效的预防措施,并要求他们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厂区内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d.及时对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以及各类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采购、供应,并对其质量负责。
e.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公司要求。
f.参与制订、修改《供应商管理制度》,负责对供应商进行预审、选用和续用等管理,定期识别供应商风险。
g.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h.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8 供应部部长安全职责
a.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负责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c.做好对易燃、易爆、强腐蚀及国家明令加强监控管理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d.加强对供应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采购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帮助他们提高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危险性认识,了解掌握有效的预防措施,并要求他们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厂区内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e.及时对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以及各类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采购、供应,并对其质量负责。
f.参与制订、修订供应商管理制度,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定期识别供应商风险。
g.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h.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19 供应部采购员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对易燃、易爆、强腐蚀及国家明令加强监控管理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采购。
c.负责对供应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采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他们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危险性认识,了解掌握有效的预防措施,并进行本公司的安全交底。
d.对购入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机电、配件、有关原材料以及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e.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识别。
f.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g.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0 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危险物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外来采购人员和用户进行产品安全交底。
对外单位来公司购买危险化学品 ,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危险化学品说明书和标签。
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1 销售部部长安全职责
a.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负责危险物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c.领导本部门销售员对外来采购人员和用户进行产品安全交底。
d.对外单位来公司购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必须按规定检查各种资质、手续是否完备,驾驶员、押运员、车辆是否符合规定,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律不得销售。
e.领导本部门销售员提供危险化学品说明书和标签。
f.领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2 销售部销售员安全职责
a.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b.负责对外来采购人员和用户宣传讲解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本公司的安全交底。
c.负责检查来公司购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单位的各种资质,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销售。
d.负责对产品提供危险化学品说明书和标签。
e.负责产品的安全押运, 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f.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3 厂长安全职责
a.保证本分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b.建立健全本分厂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及设施。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c.在安排本分厂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分厂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d.负责本分厂新上岗、复岗、转岗、临时用工以及外来参观、学习、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外单位在该分厂作业提供安全交底和安全监督保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负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e.负责本分厂岗位风险和作业风险的管理。
f.加强本单位日常及节假日、双休日安全值班工作,组织分厂安全检查,坚决制止一切违章行为,对查出的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处罚。
g.负责编制、修订本分厂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h.负责整改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分厂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本分厂发生的事故,并对事故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负责。
i.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4.13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a.协助分厂长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
b.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c.组织领导本分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d.定期组织召开分厂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e.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f.检查指导分厂所属各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g.具体制订、修订分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h.组织本分厂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4.24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a.对本分厂的动力、机械、电气、计量检测、压力容器和各种传动设备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b.负责具体制定、修订分厂年度设备安全措施计划及设备管理制度等,并切实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c.负责设备检修前准备、设备置换、中间检查、完工验收等工作,按时、保质、安全完成检修计划。
d.经常深入分厂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处理。
e.参加本分厂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f.参加分厂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4.25制氧站站长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
完成公司安全生产六个“零”的目标。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及设施。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要贯彻“五同时”原则,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问题。
负责整改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事故。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负责本站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对本站各岗位、作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加强本站厂日常及节假日、双休日安全值班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处罚。
负责编制、修订本分厂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积极参加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6 制氧车间员工安全职责
a.严格按章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蛮干。
b.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服从安全生产调度。
c.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若遇较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通知安全员、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情况。必要时,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d.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e.积极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f.精心维护设备,及时掌握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
g.有权检举和拒绝违章指挥。
h.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事故,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11篇 制冷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相应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当地市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 安全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
(一)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二)特种设备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标准化自评的主要依据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站长
成 员:副站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自评小组职责:
3.1、负责编制、实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
3.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3、负责对完善措施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自评内容
4.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评小组根据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加油站的考核挂钩。
4.3、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a.各种台帐及记录;
b.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c.本年度各种安全检查情况;
d.隐患整改情况;
e.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5、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项,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自评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达到各相关责任人,限期完成。自评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归档。
第13篇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切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各级单位的责任,以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 控制程序
3.1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安全职责
4.1 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c. 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d. 审定、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 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f.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g. 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h.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制定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i.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j.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2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a. 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b.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
c. 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总经理不在公司时,代替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例会工作。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d. 主持制订、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e. 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主持编制、修订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f.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g.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主持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审工作。
h. 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报告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i.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审查上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j.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k. 保障公司安全措施所需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对因生产指挥失误或违章指挥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l. 对全公司的动力、机械、电气、计量检测、压力容器、各种传动设备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m. 主持制定、修订设备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n.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设备大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o. 保证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管理与维修。
p. 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评审、选用、续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q. 组织相关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r.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提出抢险措施、方法,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3 人事财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对公司人事、后勤、保卫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分管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c. 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对负有重大事故责任的有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
d.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e. 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将安全措施经费列入财务计划。
f. 负责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g. 对各项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查,监督各项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
对因未及时筹措安全经费,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4.4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a. 对公司销售、供应、储运、运输系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储备、调配、运输。
c. 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所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d. 监督供应部门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储运部门的仓库防火和危险化学品、气瓶的管理工作,以及运输部门对于车辆行驶安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管理工作。
e. 组织解决重大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做好与供方、顾客的协调工作,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审、续用、选用、表现评价等工作,并进行风险识别。
f. 将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对于承包的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监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贮运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用户进行安全交底。
4.5 安全科安全职责
a. 负责宣传、部署、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或修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b.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公司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c.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办法。
d. 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e.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f.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g. 负责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登记和换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运行。
i. 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j. 负责对公司安全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k.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危及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或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对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l. 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各车间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m. 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n. 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o.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落实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4.6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a.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b.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执行情况。
c. 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
d.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e.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f. 负责管理公司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设备设施,督促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g. 负责对公司危化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
h. 参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i. 加强对企业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j. 负责处理“三违”单位或个人。
k.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工作,参与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等,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l. 组织编制、修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定期组织全公司预案演练;督促、检查分厂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m. 列支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n. 落实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
o.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p.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q.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r. 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
s. 负责公司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监督检查公司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4.7 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配合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监察,对分厂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参加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
协助各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分厂、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工厂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深入现场检查,对违章作业劝说不服者,可直接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主管领导处理。检查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每月公布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
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8设备科安全职责
a.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14篇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4、定义
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4.2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5、自评组织
5.1 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组织,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5.1.1车间级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成员:各车间班长、安全员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1.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总
成员:安全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自评办法
6.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6.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6.3公司及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做好记录,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7、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
7.1每年12月份,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7.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7.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5各部门自评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
8、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5篇 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制度
1、由厂长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内部审核评价结束后进行。
3、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编写相应的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4、安全科负责协调各采区及有关部门为管理评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管理评审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工作。
5、各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落实对评审后提出的问题实施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6、通过评审找出需要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
7、管理评审具体工作执行《管理评审程序》,安全科做好管理评审工作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