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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塔,为我们的工作指明方向,确保每位员工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履行职责。它不仅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更是对企业责任和员工权益的有力保障。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体现我们对员工健康与福祉的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预防措施:涵盖设备检查、危险品管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确保工作场所无潜在危害。
2.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保证快速有效的响应。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审核与评估:定期评估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实用性优先:制度应结合实际工作场景,避免空泛和不切实际的规定。
3. 持续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也应适时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安全制度是我们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石,务必重视并严格执行。每个细节都关乎到我们的安全,让我们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区域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人员报告处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必要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2篇 地测安全质量区域分工负责制度
1为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地测工作要实施业务保安区域分工负责制度,做到每名职工任务清楚,职责明确。
2地测部门领导负责全部门地测业务保安,并对地测部门职工安全作业负责。
3副职领导、各专业组队及每名职工,按专业分区域进行业务分工。
4每名职工都必须按既定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执行业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5各层次主管负责人对其下属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对查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结果作为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6对于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出色完成工作、对生产贡献较大者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失误(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部分奖金、全部奖金或其它行政处分。
管理人员“三违”考核制度
1地测部门组、队以上的管理人员为本组、队主要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章制度,加强组、队管理。
2出现“三违”人员的组、队,给予组、队长与违章者同等处罚。
3连续出现“三违”的组、队,应按规定严肃处理,免除季度安全奖。
4管理人员出现违章行为,加倍处罚。
第3篇 某商场区域安全巡视工作程序制度
商场区域安全巡视工作程序
_商场巡视区域包括地上、地下商场所属区域。
_巡视间隔最长不得超过半小时。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_保安员巡视后,应写出详细巡视记录。
_保安员在巡视中应检查以下内容:
_商场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聚众、争吵、推销等)。
_商场区域内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不明物品。
_租户下班后门锁的安全状态。(未锁门、门缝过大及玻璃破损等)
_商场区域内消防设施及监控器材的完好状态。
_商场区域内的各施工单位有无违反治安、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它违章行为。
_对金融网点及收银室做重点巡视,及时掌握情况。
_检查商品库房的完好状态。
_巡视人员应做到如下要求:
_巡视中保持高度警惕,有情况及时上报。
_巡视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与岗上人员聊天、打闹。
_巡视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租区店内。
_巡视结束后,认真做好巡视记录。
_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法及相关程序:
_对巡视中发现的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上报领导。
_巡视中发现未锁门时,应及时与租户联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租户安全。
第4篇 物业区域变配电技术安全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变配电技术安全规程1总则
1.1分公司高压电气设备的值班人员,检修工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程。
1.2所谓高压电气设备是指设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250伏以下为低压。
注:所谓运行电气设备,系指设备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压的设备。
1.3电气工作人员应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1.4电气工作人员若发现有违犯本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制止。
发现安全用具,电气装置等发生损坏,足以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2高压设备工作的安全措施2.1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
2.1.1 停电工作;
2.1.2 部分停电工作;
2.1.3 不停电工作;
注:所谓不停电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者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带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 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2.2.1 必须经负责人之许可(工作票,口头或电话通知)。
2.2.2 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2.2.3 应完成保证工作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1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将设备断开电源;
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验电;
装设临时接地线。
3. 2断开电源
3.2.1 在工作场所需切断下列设备的电源。
3. 2.
1.1施工设备的导电部分。
3. 2.
1.2与工作人员的工作位置或与施工设备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
3.2.2 在施工设备上断开电源时,必须将设备各方面电源完全切断,并注意以下几点:3.
2.2.1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3.2.2.2 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低压侧断开。
3. 3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3.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3.2 部份停电工作时,对容易接触或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将其停电或装设遮栏及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 4验电和装设临时接地线
3.4.1 在验电前后,均应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检查指示器确实完好。
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4.2 装临时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验明无电后;
立即将另一端接到设备上去。
拆卸时应先拆设备端,后拆接地端。
3.4.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有要装设临时接地线,并应装设在使工作地点可以看到的地方,但须与带电部分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
3.4.4 施工设备与临时接地线之间不得安装熔断器。
3.4.5 临时接地线禁止用导线缠绕的方法接地短路。
3.4.6 临时接地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损坏的应立即更换。
3. 5工作中禁止移动或拆除临时接地线,标识牌和临时遮栏。
3. 6在工作地点装she的临时接地线和临时遮栏须考虑到发生危险时,不妨碍工作人员通行。
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按工作票或工作通知进行。
4.2工作票签发人(或通知发布人)对于下列各项应负完全责任。
4.2.1 工作的必要性
4.2.2 工作是否安全
4.2.3 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4.2.4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恰当或充足。
4.3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确实执行,并应负责监督工作员遵守本规程。
现场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经常注意本班的安全。
4.4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载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同时应负责检验停电并已接地,短路的导电部和带电设备所在位置,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5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对工作有疑问时,应向负责人询问清楚方可工作。
4.6工作间断时,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值班员,即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回到工作地点。
4.7检修工作完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4.7.1 工作班应仔细清扫现场,清点工具,材料,工作负责人应加以周密的检查;
全体工作人员退出工作现场,且不得再接近设备。
4.7.2 值班员应检查设备状况和工作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相序有无变更,工作地点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4.8工作负责人未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完毕,并将工作票交回前,值班人员不得合闸送电。
4.9在值班员完成下列手续后,工作票方告结束。
4.9.1 拆除所有临时接地线并清点数目。
4.9.2 拆除临时遮栏和警告牌。
4.9.3 恢复常设遮栏。
5变电站运行安全规程
5.1值班、巡视
5.1.1巡视电气设备时,不论带电与否,只允许在遮栏外巡视,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5.1.2处理接地故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否则不可靠近故障地点(室内4-5公尺,室外8-10公尺)。
5.1.3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按工作票内容作好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员指明停电部位。
5.2倒闸操作
5.2.1 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2.2 操作应填写操作票,根据系统图,核对操作票是否正确。
注:处理事故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
5.2.3 操作人员应了解操作目的和顺序,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位置,设备是否正常。
5.2.4 操作时应注意
5.2.4.1 尽可能在负荷最小和非交接班时进行,但事故情况例外。
5.2.4.2 负荷和表计指示。
5.2.4.3 只允许一组按顺序进行,禁止同时分散操作,无关人员应退出现场。
5.2.4.4 操作过程中发生怀疑时,应立即停止,重新检查操作顺序,严禁恢复原状。
5.2.4.5 带绝缘手套。
5.2.5 送电时先把手车推入至运行位置,然后合上开关,停电时,先停开关,然后将手车拉出,置于试验位置。
5.2.6 低压开关在合闸或分闸后,必须在熔断器下面验电。
5.2.7 更换熔断器应在断电后进行,若更换低压熔断器不能断电时,应带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穿电工胶鞋。
使用绝缘手柄,严禁带负荷更换。
5.3事故处理
5.3.1 一切事故处理工作,无论如何紧急,均需严格遵守本规程。
5.3.2 电气设备线路停电,都有未经事先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断开有关电源开关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或进入遮栏。
5.3.3 如遇紧急事故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值班人员可以不经过上级许可,先行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应向上级报告。
5.3.4 如遇异常现象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上级。
5.3.5 事故发生后,未找出原因和善后处理尚未完毕时,不准恢复正常运行。
6变电站工作的安全规定
6.1一般规定
6.1.1 在高压室内搬动管子,梯子等长物以及使用应特别小心谨慎,工作负责人应不断地加以监护。
6.1.2 高处工作,应用绳索传递物件,禁止上下抛掷。
6.2设备不停电的工作
6.2.1 设备不停电的工作,按其危险程度分为下列三类:
6.2.
1.1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如遮栏外,高压设备隔离室外)。
6.2.
1.2在已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6.2.
1.3在高压设备的隔离室、间隔内靠近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以及在高压设备接地外壳上的工作。
6.2.2 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由值班人员指定工作地点、提醒工作的危险性,工作人员不可拆除遮栏,标示牌和触及导体。
6.2.3 在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工作,只限在接地便会发生危险或工作不得接地者。
在工作开始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
为防止突然来电,须不断地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及或误合开关。
6.2.4 在靠近高压室或开关柜内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的范围。
6.2.4.1 在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清扫外壳。
6.2.4.2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点温度和母线振动地点。
6.2.4.3 用高压验电器定相。
6.2.4.4 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6.2.5 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6.2.5.1 只准在地面或固定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并注意安全距离。
6.2.5.2 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6.2.6 低压设备的带电工作,禁止用刀子,锉刀和金属尺,所有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7安全用具的使用规定
7.1使用安全工具的一般要求7.
1.1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必须按下列各项检查:7.
1.2该项用具是否正常、清洁,若有损坏,须立即更换。
7.
1.3在使用基本安全用具,须先核对是否合乎使用电压。
7.
1.4安全用具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严格按本规程使用保管。
7.2对安全用具的要求及使用规则
7.2.1 绝缘棒
7.2.
1.1绝缘棒绝缘部分长度不小于0.7米,握手部分长度不小于0.3米。
7.2.
1.2存放绝缘棒时须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
7.2.2 绝缘靴、绝缘手套
7.
2.2.1 绝缘靴及绝缘手套为耐压胶皮特制品,不得用普通胶皮制品代用,更不能作其它用途。
7.
2.2.2 绝缘靴及绝缘手套须单独存放在干燥地方。
7.2.3 绝缘橡胶垫7.
2.3.1 开关柜及经常操作的电气设备前应铺设绝缘垫。
7.2.4 验电器7.
2.4.1 使用验电器时,须渐渐向有电设备接近,至氖气灯发光时为止,除非所验电设备无电压,不得将验电器与设备相接触,使用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7.
2.4.2 验电器须存放在干燥处,不使受灰尘及潮湿。
7.2.5 临时接地线、标识牌的要求及使用7.
2.5.1 临时接地线a)须为柔软铜线制成,其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b)短路导线有应终端接线夹,用绝缘棒安装。
c)在使用前检查导线连接情况及线夹状况,保证其短路电流经过时不致松脱。
7.
2.5.2 标示牌是用以警告工作人员不准接近有电部分或禁止操作开关,以免使正在工作的设备接通电流,并指示工作人员何处已准备好,可以进行工作。
第5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详细版)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
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6篇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第7篇 仓库办公区域施工住宿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说明
1、为确保公司施工、维护及办公所用器材、财务和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办公、通信施工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内的仓库、办公区域和施工住宿的管理。
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分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4、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仓库安全
1、 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的仓库管理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必须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帐本、存卡,登记每笔业务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情况。
3、 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的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5、 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搬运和存放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6、 为做好仓库防火安全,必须配备仓库专用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7、 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8、 为做好仓库防盗安全,必须配备各种监控设备以保证库区安全。
9、 仓库应当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10、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1、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三节办公区域安全
1、做好办公场所的防盗措施,门窗要牢固;财务室、机要室、档案室、保密室等重要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和设置技防设施。
2、离开办公室时要将秘密文件、资料锁进文件柜或抽屉内,不得放在桌面上,并随手关门,防止乘隙行窃的案件发生。
3、下班时,应关闭照明,切断所有电器电源、水源,熄灭火种;关好锁好门窗,凡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反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布防后方可离开,技防设置的密码要严格保密。
4、办公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办公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相关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6、办公室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7、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办公区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
第四节施工住宿安全
1、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应乘坐正规运输公司交通工具或公司的施工车辆出行,随身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选择正规宾馆住宿并索要住宿发票。
2、入住宾馆后首先应查看、熟悉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周围环境等,做好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尽可能别和陌生人同住一个房间。
3、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随身财务和贵重物品,如仪器仪表、笔记本电脑等。
4、集体出差应由工地负责人统一安排集中住宿,不要以工作方便或其他原因为由单独住宿,以便于集中管理和统一行动。
5、下班期间特别是晚上,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禁止单独外出活动和私自进入网吧,更不允许夜不归宿。有事必须向工地负责人请假。
6、在外就餐时,应尽量到卫生条件比较好的餐馆就餐,严禁酗酒;严禁和别人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
7、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需租用当地房屋居住,应与对方签订租住协议,相关事宜一定在协议中做出详细说明,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8篇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人员报告处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必要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9篇 生产区域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制度怎么写
1、应在重点部位防火部位设置醒目的 “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禁止吸烟,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
2、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和严格的消防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3、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手机后方可进入易燃易爆区。
4、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戴防火罩。
5、动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和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禁火区内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具有防爆性能,所有电线不得有裸露部分。
禁火区内严禁私自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按动火许可进行管理。
7、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易燃的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器具;
严禁设备,管道无静电接地和跨接装置;
严禁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同仓或同室存放;
严禁易燃物料日光曝晒。
8、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要按规定配置,定期维修换药,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养责任到人。
9、对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10、职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11、义务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学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12、发生初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向“119”报警。
13、交接班时,值班人员要共同检查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确保本区域内的安全。
安全检查制度
第10篇 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第11篇 高危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高危区域主要包括油库内油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区域。
2、高危区域内基础设备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评估,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评估活动要有记录,资料存档。
3、高危区域必须按照有关标准配置安全器材和卫生保护设施,各种安全器材和卫生保护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4、高危区域内必须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5、高危区域各作业场所必须根据场所作业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6、完善高危区域安全值班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完善高危区域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在高危区域内进行破土、动火、检(维)修等作业的,必须按照《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8、建立高危区域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制定高危区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12篇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 目的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0 职责
3.0.1 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0.2 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0程序要点
4.0.1 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0.1.1 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0.1.2 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0.1.3 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0.1.4 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5 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6 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0.1.7 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0.1.8 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0.1.9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0.1.10 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0.1.11 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
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0.1.12 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0.1.13 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0.1.14 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0.1.15 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0.1.16 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0.1.17 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0.1.18 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0.1.19 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0.1.20 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0.1.21 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0.1.22 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0.1.23 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0.2 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0.2.1 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0.2.2 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0.2.3 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0.2.4 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0.2.5 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0.3 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0.3.1 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3.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0.4 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0.4.1 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4.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0.4.3 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0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表格
5.0.1 《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0.2 《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第13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物业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第三条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用户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写字楼、商业用房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机构的防火委员会实施监督。
二 管理责任
第一条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上级防火委员会、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第二条 物业各用户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 各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和物业保安部的防火检查。由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业保安部。
第四条 物业内各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第五条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 防火设计与施工
第一条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保安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 办公楼、裙楼等场所经营或使用单位的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 用户装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制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四 火灾预防
第一条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公司保安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二条 办公楼、裙房等对外营业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第三条 物业区域内禁止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 物业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电梯、写字楼走廊、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仓库、地下停车场等地禁止吸烟。
第五条 物业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在公共阳台、消防通道、前室内严禁摆放办公设备、杂品废物,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用户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物业出入通道。
第七条 用户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用户在离开物业办公室、工作场所、公寓房时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第八条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应关闭开关。
第九条 物业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五 火灾扑救
第一条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畅通有效。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第三条 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第四条 用户的防火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第五条 物业服务台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六 消防设备
第一条 用户在物业内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固定的消防设施。下列部位必须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1. 办公室、会议厅、商务中心、商场等公共场所;
2. 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 停车场、库房等重要部位。
第二条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第三条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物业内任何消防设施。
第四条 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停水维修,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 奖惩
第一条 消防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用户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2.模范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抢救物业内财物和保护人身安全表现突出者;
4.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5.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6.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2.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3.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4.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八 附则
第14篇 高危区域安全制度
1、公司高危区域主要包括油库内油品等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区域。
2、高危区域内基础设备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评估,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评估活动要有记录,资料存档。
3、高危区域必须按照有关标准配置安全器材和卫生保护设施,各种安全器材和卫生保护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4、高危区域内必须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5、高危区域各作业场所必须根据场所作业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6、完善高危区域安全值班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完善高危区域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在高危区域内进行破土、动火、检(维)修等作业的,必须按照《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8、建立高危区域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制定高危区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15篇 商场卖场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卖场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1、卖场是存在安全隐患最多的地方,商场员工要对卖场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2、卖场分区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员工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具体如下:
(一)、遇突发停电应急措施:⑴、当突然停电时办公区所有管理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看护好员工通道、收银前台,禁止人员进出,等待来电。
⑵、待岗保安员全部进入现场,听从指挥,维持现场秩序。
⑶、现场保安员遇停电后必须立刻到达指定位置,配合电工将楼层照明切断,将停电后使用照明开关合上。
⑷、收银台前保安员监守收银台前,封闭商场出口和收银通道,提示收银员看护通道,锁好钱箱,放好钱袋,向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10.保安待来电后,测试各层出口,用对讲机询问各组是否有异常情况出现。
注:停电后电工班应保证发电机的正常使用,5分钟内完成送电程序。
(二)、现场及门前广场促销应急措施:安保部提前一天将各种促销活动安排及打折力度大的商品促销活动,做好人员安排。
一).促销商品码放:⑴、商品码放不得过高、过乱堵塞通道。
⑵、商品码放要整齐、牢固。
⑶、包装箱要及时拆平运出现场。
⑷、门前广场商品不得堵塞进出口。
二).客流增多时:⑴、保安员要提前1小时全部到场,进行卖场安全检查,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及各项安全工作的准备。
⑵、营业前做好入口处人员安排,防止拥挤、摔伤事故的发生。
⑶、当营业中,客流拥挤时,保安员、电工及时做好客流的疏散工作,当卖场客流拥挤、走动困难时,入口处客流拥堵,疏散困难时,请示上级是否暂时 入口。
三).人员保障:⑴、安保部人员应熟知各部特价商品及促销活动安排。
⑵、当人流增多时,保安员应及时做好秩序的维护,疏散人流,避免产生人员伤亡。
⑶、按指定楼层和区域进行巡视。
⑷、在特价商品销售前必须维持好秩序,避免人员拥挤和哄抢。
⑸、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发现争吵、拥挤现象要及时劝解和阻止。
⑹、保安员要注意促销队伍走向,不得影响其它通道的畅通。
⑺、对于门前广场促销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发生人员拥挤,保安员要及时赶到现场维持好秩序,避免堵塞出入口,并警惕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消防安全应急措施:⑴、当商场失火后,全体管理人员、待岗保安员迅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
⑵、由商场最高领导指挥组织灭火组、疏散组、报警组、抢救组成员抢救商场人员、财产安全,并做好商品的抢救工作。
⑶、保安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将防火卷帘放下,切断、分隔火势,避免火势蔓延,并打开安全出口疏散客流,减少人员伤亡。
⑷、电工人员接到失火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切断失火部位电源。
⑸、司机班成员做好抢救伤员工作,做好护送准备工作。
⑹、保安员听从指挥和调配,加强现场巡视和盯守各个出口或通道,固定岗保安员未经调动一律不得脱离。
⑺、在安全疏散顾客的同时做好安慰、解释和帮助工作,防止和避免顾客拥挤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