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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旨在确保校园设施的完好无损,促进学生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物分类与登记:对学校所有的公共物品进行详细分类,并进行统一登记,明确责任人。
2. 使用规定:制定公物的合理使用规则,包括借用、归还、保养等流程。
3. 损坏赔偿:对于因不当使用导致的公物损坏,设立相应的赔偿机制。
4. 奖惩办法:设立奖励与惩罚措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物保护。
流程
1. 公物管理:由后勤部门负责公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借用流程:学生需提前申请,经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用公物,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3. 检查与维修:发现公物损坏,应立即报告,由后勤部门评估维修或更换。
4. 赔偿处理:对损坏公物的学生,根据损坏程度和责任大小,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重要性和意义
f中学的公物保管制度不仅维护了学校的财产安全,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通过明确的使用规定和奖惩机制,学生将理解到公物的价值,学会尊重和爱护公共财物。此外,这一制度还能减少不必要的维修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学校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更重要的是,它潜移默化地塑造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他们的个人成长和社会适应具有深远影响。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持续监督和完善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也要注重教育引导,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爱护公物的重要性,从而形成自觉的保护行为。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范文
第1篇 f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中学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像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第2篇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维护学校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1、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须按规定的人车分道行走,骑自行车的老师和学生在校园内须推车行走。
2、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
4、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5、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须有相关老师接待方可进入,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
第3篇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市中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审核管理制度
1.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2.校长室、党支部、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教科室、团队、工会、人事办、各年级组等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活动、会议通知、活动通知、师生获奖等信息,校长室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3.各教研组安排专人上传各学科的优秀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源,教研组长负责网上资源的审核工作,应当保证网上资源的质量。
4.各类信息由各处室(教研组)通讯员负责上传,编辑人员对上传信息进行预审核。
5.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按下列要求设计版面:
(1) 文字排版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新闻类信息行间距为2倍,其它为1.5倍。文章正文不能带标题,第一段开头顶格写!其他段文章开头要空两格!
(2)图片要求:上传图片应进行适当处理,图文信息应采用环绕型排版,图片大小由文章长短而定,图片不得超过4张,最好为1至2张;图片新闻栏目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不超过10张,最好为4张,图片排列一般为一行二至三张;学生书画作品中每页图片数量一般为1张,图片大小一般为宽度600像素左右按比例压缩。
(3)图片新闻、书画摄影、小制作等应有文字说明(要在图下方)。
(4)文字信息不得用图片形式上传。
6.通讯员上传信息要正确选择相关栏目。
7.信息作者栏中必须填写文章撰写者姓名,不得填写作者单位(若需填写,请在文章最后注明),若是转载文章作者不明,请填写“未知”或“佚名”,但一定要注明出处。
8.除转载信息需填写实际来源外,信息来源栏中一律填写“本站原创”。
9.凡上传信息栏目选择错误、信息质量低、错别字多、称谓错误、排版和照片不符要求等一律不予审核发表。
市中学
第4篇 泰州实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2.定期开展活动,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3.教师必须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4.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5.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第5篇 学校管理-中学德育工作制度
中学德育工作制度
德育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逐步实现学校德育工作的制度化,开创德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定此规定:
1.学校要制定德育工作年度和学期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和期末要及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写出德育工作总结。
2.德育工作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做到量化内容系统完备,量化过程坚持始终量化结果,有评比,有奖惩。
3.严格执行《国旗法》按照国家较为的要求升降国旗,做到升旗设施符合规定,升旗程序准确完备,能够对学生有效地进
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4.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理论,结合本单位德育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每学期写出1―德育论文。
5.落实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建有班主任工作档案,每学期组织培训班主任至少一次,期始、期中、期末三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全校主题班队会2―3次。
6.保证每周两小时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著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学习材料。
7.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成文,德育规章制度成册,德育活动有记载上级文件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等有关德育资料妥善保存。
8.学校每年评选德育先进工作班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6篇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赔偿制度
一、人人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撕页或在书上写字、画图、作习题)。
二、归还图书前,发现有较小破损,则应及时补好;破损较大,则视不同的情况赔偿或作部分赔偿(损坏的图书仍为图书馆所有)。
1、封底、封面污染或脱落,按原价十分之一(不少于一元)进行赔偿。
2、书中用铅笔涂写,除督促读者立即擦去外,再按原价赔款。书中用钢笔或圆珠笔涂写,则按原价两倍赔偿。
3、书中有剪裁、撕毁、损坏、少页按原价三倍赔偿。
三、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负责寻找归还,或购到原书赔偿。一个月后按下列情况赔偿:
1、馆藏复本在5册及以上的按原价三倍赔款。
2、馆藏复本在2―4册的按原价四倍赔款。
3、馆藏只有1册的按原价五倍赔款。
4、珍藏本按原价的六倍赔款。
5、多卷书为整套计价的,只遗失其中一册,便按整套价赔款。
第7篇 中学学校现金管理核算制度
中学学校现金管理和核算制度
为了规范财务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金管理和核算制度内容如下:
1.遵守现金使用范围,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
2.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现金,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每晚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或有关部门核定的限额,库存现金限额为1500元。
3.不得坐支现金,单位支出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中支出,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4.现金收支业务必须根据合法凭证办理,在国家和红桥教育局财务科、审计科规定的范围内正确核算,不得以借据、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5.出纳存取大额现金(5000元以上)时,应当由保卫干部安排专人陪同前往。
6.除餐费、教师个人学费、培训费外,500元以上的支出不得用现金支付,应开具支票。
7.凡是〈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收取的现金,必须存入财政专户。
8.收取的现金应用验钞机进行检验,防止假钞给学校造成损失。
9.每日终了,出纳应对现金库存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10.出纳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挪用现金。
第8篇 泰州实验中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1.校长接待日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 校工作,推进行风建设。
2.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点:校长办公室,咨询投诉电话:z,校长信箱:z。
3.接待来访原则:
(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对于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接待人能够解决的要 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 回复。热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诿,努力给群众满意的答复。接待人员要挂牌上岗 。
(2)实行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
(3)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结果都要填入《校长接待日记录簿》,安排校长办公室 专人负责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4)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9篇 高中学校播音室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播音室管理制度
1、播音期间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2、当天播音员每天播音不得少于3人在播音室。
3、播音员应保持应有的素质和形象,严禁在播音室内大声喧哗。
4、播音员不准带非播音室成员入内。
5、播音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和组长请假并找人带播。
6、每天播音要一直念资料,其他三次,每次至少要念三篇资料以上。
7、当天值日人员都必须要念资料。
8、每天点歌数目不得超过八次。
9、各板块播音员必须提前准备资料以备第二天播音。
10、各播音员应爱护播音室的仪器和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
11、每个播音员应注意播音质量,吐字清晰,语速适中,富有感情。
12、播音室之间应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共同学习。
13、不得播放不健康歌曲,不得发表不正确言论。
14、播完音要立即关好播音仪器。
15、播音员在念资料之前必须念自己的名字。
注:如有不遵守管理制度者,适当的给予一些批评,若屡教不改者,通知年级部并请退出播音室。
第10篇 中学学校门禁制度
中学(学校)门禁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校内安全特制定门禁制度。望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来客切实遵守。
一、开门按作息时间表执行。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学生凭通生证或请假条出入校门。
三、来客如实填写来客登记簿。
四、携带大宗物品、行李出校必须持总务处出示的出门证明或由本校教职工陪送,学生行李有班主任批条,否则不予放行。
五、家长探望学生须登记,等待下课或放学方可进入教学区或公寓。
六、学生凭有效证件出入校门。
七、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内。
八、严禁小商贩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第11篇 中学学校资料室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资料室工作制度
1、本资料室只对教师开放,逐步做到提供教学、科研、群体竞赛、设备更新等方面书、刊,为教师的业务提高服务。
2、本室资料全部采取登记借阅的办法:
(1)、凡借书刊(包括期刊合订本)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一周。
(2)、凡借期刊、杂志类,只限当天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借阅,一律不准拿出办公室,(特殊需要经批准后方可借出)。
3、爱护书刊,严禁勾、批、折迭和撕页等,一经发现按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处理。
4、资料员每天要认真办理登记借阅手续,资料室内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喧哗,要保持肃静,对于违背者,资料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主任进行罚款。
5、罚款规定:
(1)、凡未经批准拿走书刊者按天数累计罚款(一天罚款100元)。
(2)、丢失书刊者,按原书刊价三倍罚款。
(3)、对于在资料室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对于不爱护书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5元。
(5)、被罚款者要主动向资料员交款,否则由工资或奖金中如除。
第12篇 中学学校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设备报修制度
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由班级自行解决。
3、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公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及使用者本人,填写“物品报修单”,由使用者本人送交总务处。
4、经总务处签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比较大的故障,总务处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总务处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三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总务处及时说明原因。
5、经总务处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zz中学赔偿制度赔偿。
9、财产设备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
第13篇 一中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帐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帐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帐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室的管理应由教务处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第14篇 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第15篇 南沙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沙南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由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并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共享。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的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外,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学校将对这些行为追究当事人的各种责任。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果施工现场有校园网设备财产,必须在动工前征求网络中心意见。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先交由网络中心进行检测,由网络中心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校园网计算机上不得安装和使用计算机游戏软件。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试行稿)》,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用户如果需要申请电子邮箱的,可向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网络中心将为其安排合法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电子邮箱一经开通后由用户自行管理,凡涉及此帐号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及后果均由该用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⑴可向Internet公开的;⑵可向校内公开的;⑶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⑷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⑸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管理人员须做好机房上网的登记工作,机房上网登记要保留1年备查。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三章违规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归信管领导小组解释及监督实施,相应处罚由校办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网络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篇 浏阳一中学校食堂餐用具管理制度
一、餐用具使用管理
(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学生共用餐具应每餐消毒,消毒可用物理、化学方法进行。采用蒸汽消毒的时间要达到15分钟,化学方法消毒的要将餐具浸入消毒液中,消毒池要有盖子,时间要达到15分钟以上。
(四)应明确专人消毒,并做到逐餐逐日登记,消毒日期、物品名称、数量、消毒剂名称、起止时间、人员签名等项目齐全。
(五)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最少设有3个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七)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志。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八)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九)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二、清洗方法(手工法)
1、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三、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84消毒液约为1:200-400),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清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第17篇 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时听取和解决学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校级干部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三下午3∶00~5∶40为校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由学校安排一名校级干部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各轮值校领导办公室(具体情况见排班表)。
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1、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填入“校长接待日记录簿”)。
2、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3、对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5、接待人要在接待日的当日填写完“校长接待日记录簿”,特别是“处理意见”一栏,要求据实填写,若属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在该栏内写明解决的办法;若属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解决的问题,应写明所转的领导或处室:若属校长办公会或支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应写明。
6、“校长接待日记录簿”应在接待日第二天内由接待人整理好移交学校校长室。校长室根据接待人提出的处理意见,将转办和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该转办的应在收到登记表的第二天转至相关校级领导或处室;该会议研究解决的,一周内整理一次交学校法人。凡属转办的问题,相关领导或处室最迟在一周内作出答复,一般性问题可口头答复,涉及原则性问题应书面答复,然后由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在“承办情况”栏写明答复情况,并由接待对象签字认可。书面答复材料一式三份,承办方、接待对象各一份,另一份和“校长接待日记录簿”一起交回校长室存档。属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待召开会议研究后由学校法人在“处理意见”栏作出批示,并明确由谁答复,然后交回校长室,校长室按转办的方法进行办理,此类问题最迟应在半个月内作出答复(从接待日算起)。
7、承办领导和承办部门要以对学校、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办好所承办的每一件事。校长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接待日所反映的问题的办理情况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在督办检查中若发现有答复不符合实际,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诿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行政负责人,并限期纠正。
8、学校设立校长信箱(zz)及咨询投诉电话(号码为zz)。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中学校团委办公室管理制度
中学校团委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卫生管理、钥匙管理、出入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 校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 办公室职能
第一项 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委员办公、专职团干办公;
第二项 举行小型会议;
第三项 收发各项文件;
第四项 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
第五项 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
第六项 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
第七项 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 办公室物资管理
第四条 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 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 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
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
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旗帜、彩带等。
第七条 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 物资使用与保管
第一项 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不得挪为私用,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项 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
第三项 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项 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
第五项 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
第六项 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进办公室开会;
第九条 物资借用与归还
第一项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仅供团委内部使用,库房物资可外借;
第二项 办公用品一般不得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务必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借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所属办公室;
第三项 团委内部借用库房物资,无需写申请书,但需要事先与相关负责人说明,并填写相应的“物资借用归还登记表”;
第四项 其他组织借用库房物资,务必遵循《校团委物资借用程序》相关规定;
第五项 团委内部或其他组织在借用库房物资期间需保管好物资,若物资有所损坏或丢失,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十条 物资清点与整理
第一项 办公用品每两个月清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数量、损耗情况,并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已经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
第二项 办公设备每月清点一次,并填写《校团委办公设备清点登记表》。如有丢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作相应惩罚;
第三项 库房物资每月清点并整理一次,详细记录每种物资库存数量、损耗数量等情况,详细填写《校团委库房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损坏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已损坏物资。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文档管理
第一项 不得随意翻阅保密文件和老师专用文件;
第二项 可以翻阅非机密文件,查阅后及时放回原位;
第三项 办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调出办公室,若需调出,必须经团委书记同意;
第四项 不得对外透漏未正式发文的文件内容;
第五项 定期清理储物柜,及时归档文件。
第六项 案应归类保存,他人不得随意拿取、修改、丢弃。如有需要,需出示有关证明。资料可适时输入电脑,以保留备份。
第七项 非团委委员不得翻阅桌上、抽屉里的文件资料。更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出团委办公室。
第五章 文件整理
第十二条 整理信件
按照来信人的类别分为团县委信件、外校团委信件、其他信件三类,并将各类信件分别置于对应文件夹内。
第十三条 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来源地的类别分为团县委发文、县直团工委发文、校团委发文、内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将各类文件按分类放入各自对应的文件夹内。
第十四条 整理部内文件部内关于大型活动的文件也要定期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上交时间为每月1、2号,上交纸质版至团委办公室;
2、每篇信息请写清楚标题,标题和正文要严格区分,没有标题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报送信息时请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如2023年10月23日);
4、上报信息的内容要体现出各组织的工作内容,反映学校发展动态,可涉及团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总支、团支部等,能及时反映本校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活动;
5、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严把质量关。每条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数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 印章管理
第十六条 团委印章使用规定
第一项 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携带印章出办公室;
第二项 印章使用时,按要求正确使用,要爱护好印章,不得乱扔、乱敲印章;
第三项 非正式文件、通知,一般不加盖团委印章。
第七章 值班管理
第十七条 值班管理旨在加强各值班人员工作效率,规范其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值班时间、地点与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员:各级团总支委员。
第十九条 办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项 协助老师完成所需工作;
第二项 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项 及时跟进未完成工作;
第四项 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五项 完成文件签收、签发工作;
第六项 整理未归档文件;
第七项 发放、整理各类报纸、团刊、杂志;
第八项 老师外出期间,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待来访师生,应热情接待,并记下详情。若有人借用办公室东西的,做好记录。
第九项 工作汇报,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向老师汇报;
第十项 管理物资,包括接收各组织物资借用申请书、登记、领取、验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项 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第十二项 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项 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嬉戏、大声喧哗;
第十四项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项 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环境卫生,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务必保证所有电源、门窗等均关闭。
第八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办公室卫生清理
第一项 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对办公室进行打扫;
第二项 各级团总支委员定时对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督促整改;
第三项 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及时清理办公室的垃圾,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二十一条 卫生要求
第一项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公室吸烟、吃饭、酗酒等;
第二项 办公室的地面、桌椅要保持干净,桌面上尽量不放置其他物品;
第三项 每次会议结束时,应把椅子放回桌下,清理桌面上的物品。
第九章 钥匙管理
第二十二条 钥匙使用规定
第一项 办公室钥匙指定专人佩戴,其他人不得仿造。一经发现,严厉处分;
第二项 非团委委员借用钥匙时,必须向老师报告,老师同意后,方能借出;
第三项 若钥匙遗失,及时报告老师,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办公室财产完好无失。
第十一章 出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出入规定
第一项 非团委委员、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团委办公室;
第二项 团委委员不得随意带人进入办公室;
第三项 非团委委员若有紧要事出入办公室,必须向团委委员说明理由,委员同意后,方能进入。
第十二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例会分为团委例会和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两种。
第二十五条 团委例会
1、参加人员:团委书记、各级团总支委员、各级团支部书记;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一月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暂定于教工会议室 ( 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各级团总支委员);
3、主持:团委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
1、参加人员:学校团委各级团总支委员;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五下午17:1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定于团委办公室; (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各级团总支书记,由各级团总支书记及时通知本级委员)
3、主持:团总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组织部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考勤规定
1、例会执行严格的考勤规定,全体与会人员须于会议前在考勤表上签到,团委例会、内设机构会议均由组织部负责考勤;
2、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团委书记或各级团总支委员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3、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否则按缺席而论;
第二十八条 处分条例
1、凡会议期间无故迟到5分钟到10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而论;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议讨论,各级团总支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章解释权归共青团大成中学委员会。
第19篇 36中学校园网站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州徐36中学校园网站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站的资源优势,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审核管理制度:
1.所发布信息、资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2. 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内外的各类活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资源等。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3.上网信息实行校长审核制度。未经校长审核的信息不得在学校网页上发布。具体发布由网络中心和各部门负责。
网站内容由学校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教师负责上传,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信息领导小组,所有信息经分管校长签字审核后方可公布,确保网页内容安全。上报信息内容应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最新动态。
4.建立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制度。各部门、各教研组提供信息实行信息员负责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5.网站信息员为校长室批准的信息员或管理员,其他人员如需要发布信息,应先与信息员或管理员取得联系。各信息员应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网上报送工作。
6.各信息员及时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活动、会议通知、活动通知、师生获奖等信息,管理员及时审核所发布的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真实、准确。
7.完善网站的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审批发布的程序为:各部门和各教研组信息员收集、整理、编辑信息后,上网发布并等待校长审核。审核程序完成后,正式发布。
8. 有FTP账号的工作人员负责上传下载文件的安全,如发现上传下载文件含有病毒,应及时查杀,并找出病毒文件来源,确定责任人。
9.为保校园网安全,各用户包括华网平台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及时更新密码。
第20篇 泰州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4.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5.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