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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台州双语学校的小学生接送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举措。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家长接送规定:明确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确保接送过程有序进行。
2. 校车服务:为方便学生,学校可能提供校车服务,规定校车路线、停靠点及上下车时间。
3. 学生签到系统:通过签到记录,确保学生按时到校离校,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应急处理措施:针对特殊情况,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校应有备用方案。
流程
1. 每日早晨,学生在指定时间到达学校,由家长送至学校门口,签到后进入校园。
2. 放学时,家长需在指定区域等待,学生在教师护送下有序离校。
3. 若使用校车,学生在指定地点上车,家长在下车点接回。
4. 对于未被准时接送的学生,学校会联系家长,并在安全区域内照看学生直至家长到来。
重要性和意义
台州双语学校的小学生接送制度不仅是对学生安全的保障,也是对家长责任的明确,同时提升了校园管理效率。它减少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能够安心工作。规范化的接送流程减少了校门口的交通拥堵,维护了周边社区的秩序。通过签到系统,学校能实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应急措施的存在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全方位的关怀,增强了家长对学校的信任感。
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学校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也展示了学校在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因此,每一位家长和教职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这一制度,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台州双语学校小学生接送制度范文
第1篇 台州双语学校小学生接送制度
州台双语学校小学生接送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校园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进一步对小学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规定,希望家长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家长除学生规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读生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无故不要进入学校探望。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取得联系。如需带孩子出门,必须亲自到教室或寝室经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允许并凭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证明单方可。
2、正常接送时,必须由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并时常教育儿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长还要做好签字工作(接时到教室签字,送时到寝室签字)。进出校门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出示接送卡或事先电话联系。
3、送儿童到校时不要过早,住宿生为周日下午四时后,通读生为平时上课前十分钟左右。
4、校车接送必须做到有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家长必须负责儿童从上(下)车点到家的安全,不能让儿童单独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别人接送必须出示接送卡。
双语学校小学部
第2篇 学生接送车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一、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不定期到各站点及线路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
二、了解各站点学生候车安全管理情况;
三、了解各线路路况;
四、经常与公司及驾驶员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五、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3篇 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学生接送车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进一步落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行驶,特制定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1. 接送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驾驶员不按学校规定线路接送,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2、接送车早晨必须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并让所有学生进入校门才可离开,傍晚在校门口接学生上车并清点人数,学生到齐才可开车。如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3、接送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并车超载,途中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4、早晨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提早发车,造成无故落下学生等情况,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5、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随车人员做好以下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每发现一次未做到的罚款50元
6、罚款总额于每学期末在学生缴纳的车费中扣除。
2023年12月12日
第4篇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5篇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6篇 小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生实行1~2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3~5年级实行小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上午送学生到校门口,车辆停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时按时来接。下午依然按时接送。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室门口,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第7篇 实验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我校地处城乡接壤部,距市内相关场所较远,集体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动时学校需提前报经云龙区文教体局批准并备案后为学生包车集体前往。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依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4、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教师)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学生。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6、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凡用于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做到车辆颜色统一,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接送车”。包车前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8、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第8篇 接送学生工作制度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七、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第9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10篇 接送学生制度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七、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第11篇 小学生接送车辆制度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根据仙桃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肖金武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肖金武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长王伟同志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刘乾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车队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第四条、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监督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校校委会领导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务员、站点、学生纪律及值日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车队。
第六条、学校德育处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校德育处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五项竞赛。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并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乘车队长。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第12篇 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坚决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下,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13篇 校园小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生实行1~2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3~5年级实行小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上午送学生到校门口,车辆停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时按时来接。下午依然按时接送。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室门口,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第14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第15篇 学生接送车乘坐监督制度
一、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二、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每辆车安排车长初次点名,再通过值勤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三、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四、接送车运行监督反馈制度
值勤老师按时到岗,对每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建立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向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对接送车运行情况的监督。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各班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第16篇 y小学学生接送规章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教师要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3、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队,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4、小学要求学生最多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小学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小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小学大门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5、家长只能将儿童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如果家长用车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前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小学门口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区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开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在公路边停车,不得将车开进校区。
6、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学生放学,如果不能按时接学生,学生应当退回指定地点,在有关人员的看管下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在校园门口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小学。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小学为自己办事。
第17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写
1、 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 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 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 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 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 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 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 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 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 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第18篇 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接送车管理,根据教育局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
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
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
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
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
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
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
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 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第19篇 学生接送车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制度
一、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不定期到各站点及线路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
二、了解各站点学生候车安全管理情况;
三、了解各线路路况;
四、经常与公司及驾驶员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五、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20篇 小学学生接送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教师要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3、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队,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4、小学要求学生最多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小学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小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小学大门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5、家长只能将儿童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如果家长用车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前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小学门口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区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开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在公路边停车,不得将车开进校区。
6、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学生放学,如果不能按时接学生,学生应当退回指定地点,在有关人员的看管下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在校园门口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小学。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小学为自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