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劳动人员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员工招聘与选拔政策:定义了招聘流程、面试标准及员工入职程序。
2. 工资与福利制度:规定了薪酬结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3. 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明确了工作日、加班、休假的安排和管理。
4. 培训与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路径和技能提升机会。
5. 考核与评估机制:用于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决定晋升、调薪等。
6. 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止工伤事故。
7. 纪律处分与解雇政策:处理违规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旨在创建一个公平、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例如,工资与福利制度应考虑到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考核与评估机制则需兼顾公正性和激励性,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劳动保护与安全规定不仅关乎员工的健康,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规范
制定和执行劳动人员制度时,必须遵循国家劳动法规,如《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企业应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充分沟通给全体员工,确保透明度和一致性。制度执行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对待每位员工,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
重要性
劳动人员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构建了企业与员工间的契约关系,维护了良好的劳资关系。通过明确的规则,企业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一套健全的制度也为企业塑造了专业、负责任的形象,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和完善劳动人员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成功是不可或缺的。
劳动人员制度范文
第1篇 民爆物品库房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2篇 从业人员聘用与劳动保护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驾驶员:
1)持有机动车驾驶员资格五年及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服从岗位安排,听从车辆调派。
2)持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格证书。
3)聘用前,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较好稳定的心理素质,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驾驶岗位工作。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持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服从安排,听从调派。
2)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有稳定的心理素质,文化初中及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装卸管理员岗位工作,能胜任押运员岗位工作。
二、受聘人员应进入下列录用工作程序:
1.驾驶员: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综合性面试。
(2)初试合格后进入常规理论考核,车辆驾驶技能测试。
(3)理论考核和技能测试合格后,经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的名单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录用的驾驶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5)准入岗位后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同时签订安全运输责任书,行车安全保证书。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岗位专业知识面试。
(2)初试合格后进入常规理论考核,专业技术测试。
(3)理论考核和技能测试合格后,经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的名单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录用的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5)准入岗位后的试用期三个月,同时签订安全装卸或安全押运责任书。
三、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凡有下列行为的可终止聘用,即予辞退:
1驾驶员:
(1)有章不循,不服从管理和调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2)违章、肇事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扣证一个月以上的。
(3)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
(1)不服从管理和调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2)在装卸或押运过程中,擅离岗位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2000元及以上的。
(3)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
四、劳动保护制度:
1.公司根据岗位工种的分工,每月定期给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福利补助金和岗位补贴。
2.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公司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如需加班,发放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3.企业员工应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福利补助金和岗位补贴的经费由企业按照年度利润的10%提取,使用后的余额传入下年度使用。
4.各岗位员工须熟练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在生产中出现意外。
第3篇 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安监科会同人事管理部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后勤供应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四、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监科验收后方可入库。
五、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安监科开具出库单,后勤供应部门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六、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安监科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监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七、安监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八、从业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公司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监室备案。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九、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监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