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承诺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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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山阴县紧扣“定、亮、践”三字,扎实开展以科学设定承诺、公开作出承诺和认真践行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三诺”活动,推动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突出针对性,把握“五个环节”,科学“定”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县委要求,采取自我报诺、群众点诺、民主议诺、逐级审诺、组织定诺五个步骤设定承诺,确保承诺的科学性。自我报诺。结合岗位实际,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每一方面至少自我拟定一项具体承诺的目标。群众点诺。在本单位选出群众代表,对党组织和党员分别提出限期内要办的事情。民主议诺。将自我拟定的承诺目标和群众提到的目标汇总后,在本系统、本行业进行集中商议讨论。逐级审诺。党组织普遍设立“三关”,即普通党员承诺过支部书记审核关、支部书记承诺过党员大会审核关、党支部承诺过上级党组织审核关。根据审核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承诺事项。组织定诺。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修改完善承诺目标,分别确定承诺目标,并填写由县委统一印制的《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卡》和《党员公开承诺卡》。初步统计,全县各级党组织共承诺3500多项,党员承诺3万余条。
突出透明性,紧扣“三个重点”,公开“亮” 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扣群众参与、公开公示和台账管理“三个重点”公开承诺。一是群众参与。坚持做到“三请三让”,即设定承诺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公开承诺请群众评议、让群众监督,践行承诺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马营庄乡党委通过邮寄发放了《致流动党员一封信》,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了承诺情况。二是公开公示。对承诺事项,普遍采取会议、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台账管理。各级党组织都建立了台账,把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登记在册,实行动态跟踪,随时填写承诺内容的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的有效落实。玉井镇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制定一本承诺书,每个党员制作一份承诺卡,发放给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让群众明白,推动承诺内容的有效落实。
突出实效性,建立“三项机制”,认真“践”诺。根据承诺事项,各级党组织坚持问题不解决不通过、落实不到位不通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建立“三项机制”,对承诺兑现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一是建立问效机制。采取定期督查、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承诺得出、兑现得了、履行得好。目前,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已兑现承诺600余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就医、上学、就业问题。二是建立互联机制。各级把中心工作与承诺事项相结合,对工作量大、难度较高、涉及面广的承诺事项,采取“互联整推”和“上帮下”等形式,帮助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完成承诺事项。目前,已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难题313件,帮助基层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99起。三是建立宣传机制。及时通过媒体、《简报》等推广践行承诺的典型经验,营造大力践行承诺的良好舆论氛围。
实事承诺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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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实行村干部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勤政意识为目标,通过村班子和每名成员将任期和年度内工作目标、自身廉政建设情况,以及违诺和工作过错应接受的处罚一一作出承诺,并签订协议书,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使他们始终把“群众选我为什么,我为群众做什么,任职期满留什么”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内容
任职承诺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村班子及成员任期或年度内所要实现的各项工作目标;二是村班子及成员任期或年度内要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三是村班子及成员任期和年度内廉政建设所要达到的标准;四是完成各项承诺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违诺责任追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班子及成员未完成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应接受何种处罚;二是班子及成员因工作失职、失误给集体和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应如何承担经济赔偿;三是班子及成员在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一定标准应如何接受处罚。
三、实施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在确定各项承诺内容之前,村班子首先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民主恳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掌握和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归纳梳理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全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要认真研究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把村民的意见和党委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搞好任职承诺的依据。
2、议定承诺内容。根据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群众的意见及建议,由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村班子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内容,党风廉政标准,以及各项保证措施,同时议定违约责任条款,作为承诺内容。在村班子承诺的基础上,每名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将班子集体承诺内容进行分解,提出各自的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条款,并由“两委”联席会议一一审议通过。
3、填写承诺书。村班子及成员的任职承诺内容和责任追究条款议定后,村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监督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在村民监督下,分别将承诺的内容填写到《村班子任职承诺书》和《村班子成员任职承诺书》中去,并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4、签订承诺书。《村班子任职承诺书》和《村班子成员任职承诺书》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后,由村党支部举行“村干部任职承诺书签字仪式”,邀请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签字仪式上,先由村干部一一宣读《承诺书》,再由与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后,当场签订《承诺书》。《村班子任职承诺书》中镇(街道)党委是甲方——由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代表甲方签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作为乙方——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代表乙方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班子的核心,单独制作《承诺书》,全体党员和群众是甲方——由全体党员的代表和村民代表作为甲方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是乙方,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其他村班子成员的《承诺书》中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是甲方——由党员和村民代表作为甲方的代表分别签字,其他班子成员是乙方,由班子成员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签订后,各项承诺内容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布,让全体村民知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5、保管承诺书。承诺书要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村班子任职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后,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党支部各保管一份;《村班子成员任职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别由镇(街道)党委、村党支部和成员本人保存。
6、考核评议。年终,镇(街道)党(工)委要组成考核组,针对《承诺书》中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任期和年度内完不成各项承诺事项或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要按照有关责任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四、违诺责任追究办法
实施村干部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承诺是关键,责任追究是保证。对于违犯承诺的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预以追究。
1、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村班子或班子成员年度内不能完成所承诺的各项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取消各种涉及班子及成员荣誉的评先评优资格。
2、实行经济处罚。因管理不善和工作失职,给集体和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班子或成员相关责任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和经济赔偿。
3、进行组织处理。村班子或成员不能完成任职承诺或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足60%的,镇(街道)党(工)委要分别给予黄牌警告;村班子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任职承诺或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足50%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引咎辞职;村班子成员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任职承诺或年度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足50%的,要引咎辞职。
4、给予纪律处分。对班子或成员违风廉政建设有关承诺的,镇(街道)党委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政纪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几点要求
实行村干部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是规范村干部行为,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正确引导。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村干部充分认识实行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承诺自律、践诺为民意识,防止出现实行任职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是自戴枷锁,自找麻烦的错误认识,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事承诺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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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好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环境大优化三件大事,打好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四个硬仗,建设实力、生态、文化、和谐新*”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实行部门履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乡镇机关、县直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约束干部,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良性机制,从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承诺单位
乡(镇)机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及条管部门。
三、承诺内容
各承诺单位都要根据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级对口部门下达给各自单位的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打胜四个硬仗、加快六大建设、办好十件实事”的奋斗目标,提出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既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突出全县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又要切合各自部门、单位的实际,体现部门、单位的特点;既要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又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既要有宏伟目标,又要具体实在、便于操作,每项承诺都要落实到具体事项,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完成期限。
四、承诺方式:
承诺方式分两种:
(1)书面承诺
(2)会议承诺
五、承诺程序
(1)部门提诺。年初,各承诺单位要按照“承诺内容”要求,在认真调研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报县分管领导审查,做到上下结合,有机统一。各承诺单位的履职承诺事项确定后由承诺人、县级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县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
(2)组织审诺。县承诺工作领导组要对承诺单位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的予以纠正。经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的承诺事项,形成统一格式的《承诺书》,并一式四份,承诺人、承诺单位、分管领导、领导组各一份。
(3)公开承诺。所有承诺单位都要进行书面承诺,同时县委将召开全县履职承诺大会,乡镇机关、政府组成部门以及部分条管单位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
(4)扎实督诺。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承诺单位所作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以进一步督促各承诺单位加强承诺事项的落实。
(5)认真践诺。承诺单位要按照各自作出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县委在年底召开承诺兑现会议,承诺单位负责人要向县委、政府报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6)奖惩兑诺。年底,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要严格按照《履职承诺考核办法》对承诺单位进行分类考核,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选择部分承诺单位,进行大会或电视兑诺。对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间、完成质量、整体效果作出客观评价。对承诺事项完成好、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予以表彰;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差,或不能完成承诺事项的承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完成,并予以谈话诫勉。县委要把承诺兑现情况作为考核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实事承诺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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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贯彻市委跨越发展、共同发展、特色发展的改革发展思路,坚持县委“12339”战略布局,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办事材料,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全面提升行政事项审批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发展提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一流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投资洼地,实现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认识,明确概念。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含电子文本)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
主要包含以下几种证明:一是对法律事实的证明,如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二是对法律关系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三是对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的证明,如职称证明、培训证明等;四是对权利归属的证明,如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等;五是其他客观状态的证明,如备案证明、验资报告、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等。
(二)全面梳理目录清单。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办理行政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材料,摸清办理事项证明材料底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报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报县政府公开。公共服务单位证明事项(主要是依申请办理的办事指南类事项)梳理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各部门要适时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务院决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按程序对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经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司法局审核备案后报县人民政府公开。
(三)统一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对确定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依法合规的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及格式文本应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山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和下载。
书面告知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书面告知内容和书面承诺内容需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公开。对于行政事项各行政机关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作出承诺的证明事项材料,一次性实现告知和承诺,按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办理。
各部门要结合“一网通办”要求,依托山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板块,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四)强化数据资源联通共享。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无障碍联通共享。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加快推进全县各信息系统信息共享交换,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实现信息联通共享,推动证明事项核验工作高效开展。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上云,加强系统协同,打通“信息壁垒”,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信息联通共享。要建立信息共享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五)建立健全核查工作和信用监管机制。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针对证明事项类型、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方式,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同时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拓宽监管方式。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要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部门,为日常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相关承诺信息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同核查,被邀协同核查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协同核查的,应当书面告知核查单位并说明理由。因协同核查产生争议的,由核查机关与被邀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要优化核查工作程序,强化协调对接,避免烦企扰民。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推广线上信息推送方式,提升信息推送效率,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和申请人信用信息档案,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为标识,形成完整的申请人信用记录,依托“信用中国”(山西忻州)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加强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信用承诺信息(包括信用承诺信息、践诺信息)于结果生效7日内归集到各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申请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公开,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
按照信用情况,分类精准监管,制定监管措施清单(措施清单应包括措施类型、性质、制定的法律及政策依据等),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行政事项的,依法通过媒体曝光、调低信用等级评价、公示失信名单等多种手段进行惩戒。对违背承诺并纳入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就关联事项拟实施取消已享受的行政和公共服务优惠和便利、撤销因承诺获得的许可等监管措施,以及依法依规实施的失信惩戒措施。同时,建立信用修复、联合惩奖、异议处理机制,综合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六)精准把握告知承诺内容和适用对象。
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办理行政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实质,切实增强执行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机关包括县直各有关单位,适用于申请办理行政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为申请人)。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在办结前撤回承诺申请,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有关投诉举报要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完成清单梳理工作。
各部门要在3月中旬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办理行政事项的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梳理工作,并报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于3月底报县人民政府公开。
确因责任重大、情况特殊、无法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要作出书面说明,提交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审定。
(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务必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文书模板、惩戒举措等,并公开。
(三)做好总结评估。
县直各有关部门于12月中旬前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评估考核工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四、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直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县政府成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审批局、司法局共同牵头,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工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与上级机关的学习沟通,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适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开展培训宣传。
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6月底前要组织一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培训。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经验做法,推进我县工作科学高效开展。要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年终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
自2021年4月起,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2.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3.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5.证明事项内部核验单
6.证明事项现场核验记录单
7.申请行政协助函
8.行政协助回复函
附件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一、工作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工作人员受理。
3.申请人对法定证明事项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办机关对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核查。
4.对核查信息真实且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办理行政事项的决定;承诺信息虚假、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
二、要求
1.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授权。
2.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
4.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授权行政机关到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协助查询核实、内部核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现场检查等。
附件2
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行政机关名称:
序号
证明名称
行政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是否实现告知承诺
备注
说明
1.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
2.设定依据需完整填写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等;
3.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填写是或否;
4.请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附件3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行政机关名称:
序号
证明名称
行政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监管措施
承诺信息
核查方式
备注
说明
1.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
2.设定依据需完整填写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等;
3.监管措施需明确、具体;
4.承诺信息核查方式填写线上、线下、协查(协查需注明协查单位);
5.请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附件4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事项名称)
〔 年〕第 号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
名 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
(二)证明用途
......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
(四)证明的内容(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
......
(五)申请人是否愿意就上述事项采取承诺制方式
1.是 2.否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中国(忻州)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
(九)承诺的公开
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
(三)自愿授权公开信用承诺书的内容、并在有关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统一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公章/行政审批专用章):
(捺印/盖章)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附件5
证明事项内部核验单
经登陆 系统核实,申请人 承诺的如下证明事项:
1.
2.
相关信息如下:
核验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证明事项现场核验记录单
申请人 承诺的以下证明事项:
1.
2.
3.
......
经 年 月 日现场核验,其有关情况记录如下:
不符合要求的事项 ,请于 个工作日将有关证明材料递交 ,逾期未递交的,按证明材料缺失处理,同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
行政机关(公章)
现场核验人员(签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申请行政协助函(一)
函字〔202 〕 号
(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申请人)到我单位办理 事项,根据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要求,申请人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
1.
2.
......
请贵单位对申请人书面承诺的真实性给予核查,在 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行政机关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本部门一份,行政协助部门一份)
申请行政协助函(二)
函字〔202 〕 号
(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申请人)到我单位办理 事项,根据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要求,申请人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
1.
2.
......
兹派我单位 、 两名同志前往贵单位调查核实,请给予配合。
行政机关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本部门一份,行政协助部门一份)
附件8
行政协助回复函
函字〔202 〕 号
(部门):
年 月 日,贵单位请我单位协助核实 (申请人)承诺事项:
1.
2.
......
根据贵单位行政协助函 内容,经我单位核实,申请人承诺事项真实(虚假)。
行政机关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本部门一份,请求行政协助部门一份)
备注:如果无法提供协助的,请说明原因。如果不属于本部门应当掌握的内容,建议请xxx单位予以行政协助。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实事承诺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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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应围绕抓好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推动本地本单位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就如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作出承诺。党员应围绕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踏实履行岗位职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就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出承诺。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对接主城区、融入大九江、实现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及任务作出承诺。
农村党组织重点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结对帮扶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社区党组织重点在落实“三有一化”、健全服务功能、环境综合整治、维护社区稳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扶贫济困、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重点在立足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工作争先进位、服务群众、优化民生及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承诺,同时也要结合村建包村帮扶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认真履职、服务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教育系统党组织重点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创建群众满意学校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在爱岗敬业、课题攻关、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
卫生系统党组织重点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廉洁从医、钻研攻关等方面作出承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重点在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守法诚信经营、壮大产业规模、维护各方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重点在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作出承诺。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重点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执业本领或技能、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诚信执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体现先进性。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按照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
2、坚持体现群众性。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承诺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3、坚持体现针对性。要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
4、坚持体现可行性。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就承诺搞承诺,承诺标准过高、内容过空,不切实际,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在职党员在参加本单位公开承诺的同时,也应在所居住社区进行承诺。无职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可只进行口头承诺。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公开承诺,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视其身体状况和自身特长进行承诺。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1、调研走访。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求承诺事项得到群众认可。
2、提出事项。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提出承诺事项。
3、组织审诺。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其加以完善。
4、公开亮诺。要将公开承诺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发放书面材料等各种形式,就承诺事项、责任人、完成时限、预期效果等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扎实践诺。要每季度组织一次践诺情况点评,同时要采取定时检查、随机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承诺事项及时兑现,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2010年度的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实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初进行。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践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实事承诺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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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定诺,叫响一名党员一面旗帜
二、抓亮诺,喊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
为了确保承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坚持依据自身能力,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能做到多少事就承诺多少事,不搞过高或过低的目标,避免失去承诺意义。承诺前,党员通过深入群众进行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结合自身的能力和特长,用一句话提出自己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承诺,上报党支部。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讨论,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以及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每名党员的承诺事项,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乱许愿的予以纠正。修改后支部将党员承诺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包村干部同包村领导对每个党员的一句话承诺逐人逐条进行审核,反复讨论,力求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好,对还存在承诺不实的重新修订,修改完善后乡镇建立党员一句话台账,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每名党员填写由组织部统一制作发放的《党员承诺书》,标明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内容和承诺落实情况,一式四份,党员、支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各存一份。
三、抓践诺,确保认责承诺常态长效
说了要能做到 深入调研定诺,亮出党员身份
实事承诺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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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践诺评诺的基本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单位统计工作融为一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承诺践诺,丰富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内容,设计承诺形式,履行承诺事项,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2.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承诺践诺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3.立足岗位、务求实效。立足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以及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践诺,使承诺践诺事项具体实在、切实可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4.公开承诺、评议监督。承诺事项要充分听取党支部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承诺内容要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可行性,公开承诺内容、承诺落实、考核评议、兑现奖惩等情况,始终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承诺践诺评诺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承诺践诺评诺内容。局党支部承诺践诺评诺内容要结合统计工作特点,努力体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方面的要求,充分展示带头引领作用。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重点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遵守维护贯彻、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群众、解决基层困难、发展机关民主、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评诺。2.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内容。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内容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围绕健全领导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切实转变作风、关心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支部议事规则和支部程序办事、认真执行支部决议,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抵制腐败侵蚀、树立良好公仆形象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评诺。4.在职在岗党员。支部党员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窗口科室中的党员围绕坚持“三亮三比三评”,注重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评诺。离退休老党员结合自身能力、条件和特长,主要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邻里纠纷调解、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监督基层党员干部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三、承诺践诺评诺的方法步骤
统计局党支部和党员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践诺评诺,注意把党支部承诺和党员个人承诺结合起来。开展承诺践诺评诺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承诺践诺评诺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1.提出承诺(1—2月份)。党支部和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年1—2月份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结合实际、具体可行。2.公开承诺(3月份)。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承诺事项还要利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3.履行承诺(4—11月份)。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提醒和帮助。4.评议承诺(12月份)。年底,结合党员年度民主评议,采取自查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议评等方式,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自查自评要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逐条对照检查,如实汇报。领导点评按党支部隶属关系进行,党支部书记或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点评领导要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群众议评要在自查自评和领导点评的基础上,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广泛评议。评议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实事承诺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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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创办发[]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有关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公开承诺要以“五好五带头”为基本标准,突出“五比五创”、“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州委提出的“五个争当”目标。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财政和谐、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财政党支部和党员立足本职,服务财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党总支、党支部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规定的基本任务,围绕州党组中心工作,在推进财政“增投资、扩消费、转方式、调结构、重民生、建和谐、快发展、上水平”过程中创先争优,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发展、服务党员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加强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拼搏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基本要求
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着眼于支部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引导支部和党员服务财政发展、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要分别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承诺,在参加财政公开承诺的同时,要按照“我是党员,我承诺”的要求,进行党员公开承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3、注重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和回应群众的关切。要坚持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根据支部和幼儿园工作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工作岗位和能力,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调研走访。承诺前,党支部和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工作需要和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各级党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2、提出事项。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3、审核确定。党总支对支部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各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财政工作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党总支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职工公布,确保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及时公开、群众普遍知晓并全程参与监督。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支部、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支部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
3、做好宣传引导。各支部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扎实履诺、民主评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附:1、州党支部创先争优承诺书样式
2、州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样式
实事承诺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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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创建“亲民、为民、富民”乡镇好班子和党建“红旗单位”,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竭诚为群众提供服务,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形成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美好新农村。
二、承诺内容
总的要求是:根据乡镇、村党组织的职能、特点以及党员个人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开展承诺。
承诺的主要内容:
乡镇党委以创建“五好”党委为目标,致力打造“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重点围绕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稳定农村、集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承诺。
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围绕全村经济发展、扶贫帮困、公益事业、社会稳定等方面,把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需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承诺。
党员(村落社区党支部、党小组)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把解决致富信息不灵、村容村貌不佳、建设规划不落实、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弱势邻里关爱不及时等问题,开展扶贫帮困、为民办实事作为重点进行承诺。有一技之长的党员主要侧重发挥自身优势带富群众;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侧重承诺与和谐农村建设、改善村风民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相关事项;外出流动党员侧重承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事项。
三、方法步骤
(一)定诺
1、党员承诺,由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党员个人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设岗定责、“三培两带”等活动,量力而行,提出承诺事项,设党小组的,由党小组集体审定,未设党小组的由支委会审定,然后党员个人签名定诺。每个党员承诺事项1-3项,参与承诺的党员人数要达到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总数的90%以上。
同时,设党小组或村落社区党支部的,也要进行承诺,先由党小组或村落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党员个人承诺事项,集体研究拟定承诺内容,由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审定。
2、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承诺,先由支部(总支)成员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支委会(总支会)集体研究拟定承诺事项,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分片召开党员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完善,报乡镇党委审核,审核主要看承诺事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是否符合实际和切实可行。
3、乡镇党委承诺,由党委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向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代表及其他群众代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召开党委会定诺。
(二)示诺。一是党员承诺公开宣布,采取党小组会、党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召开承诺大会,党员在会上公开承诺。二是组织承诺书面下发,党委承诺以书面形式发至行政村党组织,行政村党组织承诺以书面形式发给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并在相应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予以宣读。三是设置公开栏悬挂(张贴),乡镇党委、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要设置(或制作)可更换型承诺公开栏,将党组织以及相应党员的每一项承诺事项、内容、措施、兑现期限、监督电话上墙公开,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台帐,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建立行政村党组织、党员、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承诺台帐。
(三)践诺。党组织和党员定诺后,要对承诺事项作出履行承诺的计划,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做好履诺工作,一环扣一环抓紧落实。在履诺过程中遇到的需要上级组织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对发现的迫切需要解决且自身能够做到的事项,要及时承诺,及时履诺,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及时补充承诺台帐。
(四)评诺。乡镇党委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承诺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相应对所辖党组织及党员进行一次评议;党组织每年逐级组织一次承诺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承诺服务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党组织每年对各自承诺落实情况通报一次。未完成服务承诺内容、或履行服务承诺不力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本人说明情况。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把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三级联创”、“三项创建”、新农村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成立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服务承诺制度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2、建立监督机制。乡镇党委和党员干部履行承诺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服务承诺的实施情况作为检验乡镇“三项创建”等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成立承诺服务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和监督。要聘任党员监督员,在农村党员中挑选部分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定期对履诺情况进行监督。要聘请社会监督员,挑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要设立监督电话,受理情况反映。
实事承诺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49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257位用户关注,40人点赞!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村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村党支部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要求
实行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村党支部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树立党支部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
2、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村党支部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3、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村党支部根据本xx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注重分类指导。担任村干部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2、提出事项。村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全体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公开形式:村党支部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党支部书记、党员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公开承诺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党员还要书面向各党组织承诺。
3、审核确定。村党支部将承诺事项上交乡党委审核把关,已确定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村党支部将通过会议、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2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7月10前完成。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村党支部将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村支两委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首创精神,指导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加强检查督促,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