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建议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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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xx县2011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情况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2011年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意见,会后修改完善后报请县人大常委会议审批。
二、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调整xx县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意见,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召开全县城乡统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会的筹备意见,会议时间另行确定。由统筹办、新农办组织对今年社区建设和重点镇建设进行验收之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及重点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制定出台推进我县城乡统筹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四)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经发局提交的《xx县小城镇(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县法制办审查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五)会议原则同意县经发局关于成立xx县能源协调领导小组的意见,会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
(六)关于县农机修造厂改制有关问题:一是职工回迁原址安置,一律按新建房成本价安置;二是自愿在绿苑、丰禾苑小区安置的职工按原定基准价安置;三是职工搬迁过渡费按5元/平米,从2011年11月份起支付两年90.9万元;四是经发局要认真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关于秋冬农业生产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苹果局关于召开秋冬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筹备意见。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苹果局《关于二o一一年秋冬苹果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二o一一年秋冬苹果园减密度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二o一一年以苹果园减密度为主的秋冬苹果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办法》,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高度认识做好xx苹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秋冬果园减密度工作,按时限完成秋冬苹果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督查、检查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督查、考核。
四、关于县城开发建设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解决县城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强调,做美县城、做大县城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关于城市拆迁工作,一是拆迁办的职能、机构转变问题报县编委会研究;二是住建局牵头尽快研究建立城市拆迁政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三是要遵照城市规划严格规范,在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搞好城市拆迁工作;四是凡确定包抓领导责任的拆迁任务一定要按时限解决到位。
五、关于调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计生局关于调整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意见,会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六、关于二o一一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环保局关于二o一一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意召开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动员大会。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名单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关于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
(三)会议认为,大气污染治理是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环境卫生整治的延续,抓好大气污染治理是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依规执法,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七、关于沟道土地整治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全省沟道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的传达贯彻意见,同意县国土局关于成立xx县沟道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会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二)会议指出,当前要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由任喜全副县长负责,抽调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尽快对全县沟道土地进行摸底调查。一是调查可治理沟道的情况;二是调查沟道的绿化情况;三是调查全县的水资源状况,调查工作在一个月内结束。
八、关于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编办提交的《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会议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应强化苹果服务体系建设,适当压缩其他编制,增加果站编制;强化苹果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达到一村一名苹果技术员。
九、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安监局关于1-10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同意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安监局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关于明确县政府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
(三)会议指出,我县当前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方面都要围绕道路安全、森林防火、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专门的部署。一是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县春节前后安全生产不出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分区、属地、系统管理,出现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要进行专项整治,严禁酒驾,严打黑驾;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四是要严格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确保苹果销售运输渠道畅通;五是各分管领导要分别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会议,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十、关于有关问题
(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局关于前三季度情况汇报、关于集中交办当前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畅通渠道规范工作秩序的意见,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工地安全建议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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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开展体育法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体育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委员会于6月下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全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易丽珍副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体育、财政、发改、教育、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到市直体育单位,临湘市、云溪区和楼区的社区、学校、体育训练机构和健身场所调研了解情况。从全市情况看,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群众体育运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逐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检查中发现,全市体育工作现状不容乐观,一是场馆建设滞后,二是竞技体育滑坡,三是后备人才短缺,四是管理机制不顺。体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称,我们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三个不到位”,一是体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二是对人大通过的五年发展规划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三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没有完全到位。7月中旬,委员会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报送执法检查报告。7月23日,向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意见。主任会议经过审议,向政府提出五条整改意见。一是建议政府在下半年的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一次体育工作。二是加快城区体育中心场馆规划和建设步伐。建议成立专门班子,加快运作步伐,力争在年内确定建设方案,并开始分期分批建设部分场馆。游泳学校搬迁可以与城区体育中心场馆一起规划,年内划定用地红线,年底开工建设。尽快还建体育学校射击场。三是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落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资金。四是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必须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用地总体规划。严格执行《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的“三同时”规定。五是体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场馆的全民健身功能;通过政策优惠和市场引导,促进民营健身机构的健康发展;机关单位操场和城区部分学校体育场地尽可能对社会开放,政府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目前,体育中心场馆规划和游泳学校搬迁等两项工作已经引起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列入政府工作规划。
二是督促办理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共有85名人大代表提出5份关于整合*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产业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合并为《整合*旅游资源,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产业》的1号议案,交市政府办理。这是一份关系到全市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案。为了督促议案办理,促进全市旅游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推进以“热游*”为主题的旅游工程建设,促进《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委员会从5月份上旬开始,结合《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督促办理1号议案。检查组先后召开有市旅游局、财政局、规划局等6个单位参加的政府部门汇报会,有*招商旅行社、中达大酒店等10个旅游经营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到*县、*县、君山区,听取政府部门汇报,下到景区景点实地考察。近几年来,全市旅游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新建和完善了一批景区,加强了旅游促销工作,形成了一批节庆旅游产品。对于1号议案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做了较多工作,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邀请北京专家来岳考察指导,编制《*市旅游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督办中,检查组重点调研了《*市旅游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检查组认为,该方案有可取之处,但也存在旅游形象定位不清晰、旅游作为*支柱产业的目标不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内容不明确等问题。9月25日,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查组提交的旅游执法检查和议案督办情况报告。根据检查建议,会议向政府提出四条审议意见: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调研,抓紧做好《*市旅游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建议市委政府出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旅游形象定位,明确旅游产业政策体系,强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积极推进旅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按照市场化要求,强化旅游投入机制创新。旅游产业发展的破题之举必然是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必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围绕旅游资源产品的整合,尽快组建以大型旅游项目为载体的大型旅游企业,建立新的旅游投融资机制,构建*旅游资源和产品整合的企业主体;四是优化环境,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目前,市政府已经出台《*市旅游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并开始组织论证组建*楼旅游集团公司等工作。
三是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近年来,全市妇幼卫生与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发展,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日益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全市妇幼卫生与人口计生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一些影响孕产妇和儿童生命安全的突出卫生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推动全市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完善农村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落实母婴保健和生殖健康保健措施,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根据省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的整体部署,经市组委会研究,确定*年三湘农民健康行(*)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一年来,组委会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调研工作。从5月份开始,市、县两级组委会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母婴保健法执法调研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专题调研工作。市组委会先后到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市、*县、*县、*县等县市区的卫生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调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农村母婴保健和生殖健康保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开展记者采访报道活动。10月21日上午,组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年三湘农民健康行(*)集中采访活动启动仪式。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党组成员、市六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全体成员和新闻采访团全体成员参加,李湘岳主任亲自为采访团授旗。21日至22日,由市内7家媒体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到*县、*楼区的4个乡镇,采访近百人次,共刊发采访文章22篇。三是监督政府部门积极整改。结合调研和新闻采访中发现的问题,组委会督促卫生和计生部门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得到巩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相关措施逐步落实,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全面开展。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技术服务网络资源,在开展避孕节育、科普宣传和防治艾滋病宣传的同时,组织技术力量扎实开展乳腺疾病和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项目。
四是协助常委会做好工作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于8月中下旬对市安监局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召开了安监局干部职工动员会,与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个别座谈,到市建设局、质监局、交警支队和消防支队听取意见,深入平江县、*县和云溪区调查了解情况,并分别向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安委会全部成员单位、县(市、区)人大、县(市、区)安监局发出征求意见函。在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调查组提交调查报告。调查认为,市安监局依法行政意识比较强,安全生产执法逐步规范;监管工作力度比较大,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积极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比较到位。调查中,也发现了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宣传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少数地方和部分行业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对部分地区和行业的安全监管存在缺位现象,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力度、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建议。目前安监局正在对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工地安全建议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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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和职能
安全会议的任务:一,为联邦总统行使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权力提供一切必要条件。二,制订保证国家安全的国策并监督其实施。三,预测、发现、分析、评估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评估战争危险和军事威胁,制订消除危险和威胁的措施。四,向联邦总统提供建议,预防和消除紧急情况以及克服其后果,实施、延长和撤销紧急状态,实施或撤销军事状态,改组和新建负责安全保障的国家机关,批准和修订国家安全战略与军事学说。五,制订国家对外政策和军事政策基本方针。六,协调联邦和联邦主体行政机关执行联邦总统有关保障国家安全的决议的工作。七,评估联邦行政机关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工作的成效,制订评估标准和指标。
安全会议的职能:一,审议国家安全保障、武装力量及其他军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武装力量的运用、军工生产、对外军事、保卫俄罗斯联邦宪法制度、独立与领土完整、安保领域国际合作等问题。二,在情报分析的基础上,从战略上评估实施安保领域国家政策基本方针的进程、本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形势、人权和公民权状况、法治状况、反恐反极端主义措施的执行效果、战争危险和军事威胁、对外军事和军工合作、信息安全和信息社会的发展、联邦和地方行政机关安保领域的工作,协调联邦和地方执行总统安保决策的工作。三,制订和修订保障国家安全的标准和指标。四,实施安保领域的战略计划,修订战略规划文件和国家战略优先,协调联邦区制订战略规划文件的工作。五,参与实施国家对外政策和军事政策基本方针、国家军工生产及对外军事合作和军工合作政策的基本方针。六,审议安全会议职权范围内的联邦立法文件和定额文件的草案。七,为总统起草有关保证国家安全、组织国防、监督联邦行政机关安保工作的定额法文件。八,组织联邦安保专项纲要的制订工作,监督其实施情况。九,监督国防、安全和护法工作财政开支的专款专用。十,审议安全会议秘书提交给联邦总统的有关国家安全状况和加强安全措施的年度报告。十一,审议联邦政府工作成果和工作方针的年度报告。十二,审议总统领导的联邦行政机关工作成果和工作方针的年度报告。十三,组织安全会议职权范围内的科研工作。
领导和机构设置
安全会议由联邦总统亲自挂帅。成员分常务成员和普通成员两类,人选由安全会议秘书提议,联邦总统批准。16名普通成员仅有议事权,现任常务成员共12名。安全会议日常工作由秘书和第一副秘书领导。现任秘书为帕特鲁舍夫,第一副秘书为阿韦里扬诺夫,此外有5名副秘书和3名秘书助理。
安全会议设学术委员会,主席由安全会议秘书担任。成员共150名,主要是强力部门等职能部门高官、强力部门科研机构负责人、俄罗斯科学院等研究机构的著名学者和战略企业高管。
安全会议下设独联体问题委员会、军事安全委员会、公共安全委员会、经济与社会领域安全问题委员会、信息安全委员会、生态安全委员会和战略计划问题委员会等七个跨部门委员会。
审议的主要议题
安全会议审议的问题囊括国家安全的所有领域,国家根据安全会议通过的决议,采取各种着眼长远目标的危机应对措施,主要工作分国内国外两部分。
首先,在诸多国内问题中,安全会议主抓战略性问题,从经济上保证国家安全、提高俄罗斯在世界能源市场的地位、实现经济现代化、消除社会领域的不利趋势,《俄罗斯人口情势发展构想》、《俄罗斯联邦食品安全构想》等文件草案就是安全会议提出的。其次是远东和西伯利亚、加里宁格勒州“飞地”和里海沿岸等本国边陲地区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其三是军事领域的政策规划,确定军队建设的基本方针―形成机动、精干、装备精良的武装力量,制订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发展方针,提高军人和退伍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福利保障,发展海空天和信息战能力,加强战略核武器、反导和对空防御,以及无线电电子对抗。其四是制订保卫国界、反恐反极端主义、反武器走私和反走私的措施,建立国家反恐委员会领导下的统一反恐机制。其五是指导车臣反恐战役,协调战后国家政权重建、经济恢复、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外交上,俄罗斯把后苏联空间确定为本国外交的第一优先。安全会议核心任务之一就是制订对独联体国家的政策。安全会议确定的现阶段独联体工作原则是根据不同国家不同的合作愿望,以务实态度区别对待,实现不同层次和不同速度的一体化。关系最密切的是俄罗斯同白俄罗斯的“俄白联盟”,下一层是俄白哈三国海关同盟―统一经济空间-欧亚经济联盟,更松散一点的是欧亚经济共同体。调解阿布哈兹、南奥赛梯、德涅斯特河沿岸地区和纳戈尔诺-卡拉巴赫等后苏联地区四大热点,也是安全会议的经常议题。
欧美是俄罗斯外交的第二和第三优先。安全会议经常讨论俄罗斯与北约关系的发展趋势、防止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世界各地涉及俄罗斯利益的危机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
最近5年来安全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有:保证俄罗斯联邦食品安全,防止全球气候变化威胁俄罗斯国家安全,本国造船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现代化通信系统用于国防、安全和法治,俄罗斯能源安全现状和保证措施,俄罗斯联邦移民政策构想及其实施细则等。
反恐是头号课题
普京提出五项紧迫任务:提高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生活水平;提高安全水平,集强力部门之合力保证法制和治安,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探索反恐、反极端主义、反犯罪新方法;通过反腐和反,增强居民对政权机关的信任感;严惩违反人权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挫败外国利用北高加索问题诋毁俄罗斯的阴谋;解释政府工作思路,如实告诉群众,现有问题复杂、长期而多方面,难以迅速解决。
为协调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反恐行动,普京于2006年2月15日根据安全会议建议,成立国家反恐委员会,由联邦安全局局长任主席。成员包括强力部门、情报机关、政府关键部门和议会两院领导人,下设联邦行动司令部。
车臣反恐是安全会议成立初期的头号课题。普京于1999年8月9日出任联邦总理,9月即开始出兵平定车臣叛乱,当年就取得击溃叛军、恢复联邦政权对车臣控制的成果。在反恐斗争中,俄罗斯积累了不少经验。
一、平叛与反恐不可分割。第一阶段是平定叛乱,任务单纯,敌人在明面上,大军剿灭即可;第二阶段以反恐为主,这是长期任务,要复杂得多,应对之道是安全局牵头,整合内务部、国防部以及联邦检察院侦查委员会,共同组成的联合作战系统。二、“以车治车”。安全会议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尽可能广泛地吸收忠于中央政府的当地军事化机构和居民参与平叛行动;二是在国防军和内卫部队摧毁车臣武装分子主力后,让冲突“车臣化”,争取非法武装的上层分子和动摇分子。三、“花钱打不如花钱养”。打的代价是4000多军人牺牲、数万平民伤亡、数十万人流离失所、53%的家庭失去亲人、超过千亿美元的军事开支和财产损失;而重建车臣的联邦开支,2001~2011年这11年的总和也不到100亿美元。四、把反恐看作系统工程。在军事、国安、治安、社会、经济和外交诸领域要协调行动。首先歼灭叛军主力,俄军用两年多时间歼敌1.4万名,大股匪帮绝迹。接着重建忠于联邦中央的政权机构。最后是恢复社会经济,创造就业机会,解决难民问题。五、创造条件,消除特殊政治生态下产生的“民族共和国”。俄罗斯本是大一统国家,20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划分为几十个省。苏联成立时,列宁曾想以苏联模式把全世界都整合到“红色帝国”内,抛弃了大一统国家体制,拒绝了斯大林有关不设共和国的忠告,结果国中有国,民族自治权膨胀,遗患无穷。现在有政治家主张撤消共和国建制,全国行政单位统一为州。六、搭美国反恐战争便车。2011年5月26日,梅德韦杰夫借八国峰会之机,在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时,促使美国同意把车臣头目多库・乌马罗夫列入被通缉的名单,美国遂悬赏500万美元,搜寻乌马罗夫藏身地。
以民主和法治加强社会稳定
评估本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形势、法治和人权状况,是安全会议的主要职能之一;安全和法治是安全会议经常研究的国内问题。俄罗斯社会近年来发生变化,“中产阶级”占本国人口的比重升至三成。这些人多生活在大城市,学历高,收入高,政治积极性高,是反政府示威的主力。新崛起的“体制外”反对派质疑普京方针,依仗西方撑腰,策动群众抗议。
绝大多数人最关心的是民生,右翼反对派在上世纪90年代当政时劣迹斑斑,仅能获得约一成选民的支持。有鉴于此,俄当局着力改善民生。2012年5月7日,普京在上任当天就签发12项总统令,确定改善住房、文教卫生、退休金、军人待遇等任务。他维持1999年主政以来坚持的职工平均月薪和居民实际收入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的方针。
为防“”,俄罗斯严守两条:不让和平抗议发展为围攻政权机关;对“重新选举”之类的无理要求不予置理。为了加强社会稳定,安全会议建议当局民主和法治双管齐下。扩大民主的措施有六项:修订政党法,落实多党制,合法政党由7个增为73个;放宽政党参选条件,降低总统候选人门槛;恢复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制;恢复联邦议会混合选举制,让非党人士独立参选;在莫斯科等大城市建“海德公园”,让公民自由集会,发表政见;厉行官员财产公示制,禁止官员和国企高管拥有海外资产,鼓励举报腐败官员,解除涉腐高官职务。
加强法治的措施也有六项:颁布总统令,把莫斯科最显眼的集会地点―红场南侧“瓦西里斜坡”定为“克里姆林宫博物馆保护区”,在该地举办活动要提前3个月申请,经总统亲自批准;修订《集会法》,严控申办公共集会的程序,对违法者处以高额罚金;制订《互联网黑名单法》,把传播违法信息的网站网址和域名将列入黑名单,直至关闭;修订《非营利组织法》,通过申报和财务监督,严控受境外资助、搞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对合法的非政府组织提供财政支持;刑法恢复“毁谤罪”条款,严惩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毁谤;通过新法案,对因特网上散布煽动国家分裂言论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重加强食品安全
2010年1月30日俄罗斯总统批准了安全会议起草的《俄罗斯食品安全构想》。《构想》对本国食品安全定出了量化指标:国产粮和国产土豆在国内用粮中的比重起码应达到95%,国产肉在本国肉类需求中的比重起码应达到85%,奶类和奶制品―90%,植物油、食糖和鱼类―80%。2012年俄罗斯奶类产量为3210万吨,人均占有226公斤,满足内需稍有不足。
农作物种子安全,家畜家禽的育种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核心问题。在这方面,俄罗斯《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规定,在重要消费品领域,不得让外国公司占领市场。至于事关本国基因库安全的种子、种禽和种畜行业,俄罗斯禁止非国有化,不许外国染指。
对转基因农作物,俄罗斯政府原先只允许试验。2013年9月,俄罗斯政府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准许登记玉米、土豆、大豆、稻米和制糖甜菜等22种农作物的转基因种子,但禁止转基因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迫使格鲁吉亚接受和平”的决策
2008年8月8日俄罗斯对格鲁吉亚的军事反击,离不开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的决策。同年9月12日,时任总统梅德韦杰夫说:“我接到格鲁吉亚发起军事行动的前方战报后,经过再三斟酌,召开安全会议,最终作出了反击侵略的决策。”
“高加索2008”演习结束后,俄军在俄罗斯与南奥塞梯边界留了两个加强摩托化步兵营,以便在格
军开始行动后几小时内进入格鲁吉亚,支援俄军维和营,并与航空兵协同,阻挡格军进入南奥塞梯纵深,等待北高加索军区的大部队在一两天内赶到,必要时俄军还会出动空降兵。为保证阿布哈兹的安全,俄罗斯调了2个空降突击营和2个特种兵连增强当地的俄军维和力量。
这场为期5天的俄格战争,产生了对俄罗斯有利的结果: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独立并得到俄罗斯承认,格鲁吉亚失去1/5国土,北约东扩终止,俄罗斯在前苏联地区的利益得到维护。俄罗斯在事关本国战略安全的严峻形势下,决策迅速,行动果断,让西方今后在侵犯俄罗斯利益之前,不得不仔细掂量,考虑后果。
应对美国反导系统
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认为,对本国安全的外部威胁有两个,一是美国部署反导系统,二是美国和西欧“蚕食”俄罗斯“特殊利益区”,即前苏联地区。第一个威胁最严重,而且是刚性的。
由安全会议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军事专家筹划,俄罗斯定出应对西方反导系统的战略和措施。
一、战略上树立必胜信心。俄罗斯权威的军事和安全问题专家认为,不宜过于夸大美国反导防御的能力,否则会误导本国公众。美国从2002年退出俄美反导条约到现在已经11年,依然没有建成能够打击俄罗斯战略核力量的战略反导系统,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可能建立这样的系统。
二、认清北约反导系统受成员国分歧掣肘。北约欧洲成员国担心,发展欧洲反导系统的开支,会挤占对运输机和无人机等重要军备的资金。
三、完善本国三层反导盾牌。第一层,30~40公里的短程防御,保护小型目标,用山毛榉、3rpk“盔甲-c1”和3rk“梦神”导弹。第二层,40~200公里的中程防御,保卫重要工业项目,用s-300和“勇士”导弹。第三层,20 0公里以上的远程防御,用截击防空兵和战略防空兵,以及s-400“凯旋”(目前有3个s-400导弹营)、s-500“普罗米修斯”(今后还有s-1000)。
考虑到北约在比利时、德国、意大利、荷兰和土耳其空军基地部署180枚b61型航弹,俄罗斯2013年底宣布在本国西北飞地加里宁格勒部署射程500公里的伊斯坎德尔-m型战役战术导弹。到2020年,俄将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三层反导防空系统,提供全境反导防御。
工地安全建议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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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前的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所涉及到的工作种类较为复杂,其中主要是以钻探、坑探、槽探等多个方面的方式。在进行具体的探矿工作时,可以采用一种或者同时采用几种方式来进行工作。就当前在矿山地质探矿中,采用最少的探矿方式为物探方式,其它的探矿方式都被经常到具体的探矿工作中。由于探矿工程的复杂性,在开展探矿工程前,就需要对所需要进行探矿的地区进行仔细的调查,要充分地对整个矿区的矿脉、产量、矿物类型以及地质结构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应用在探矿过程中所出现的复杂多变的地质形态,同时也需要针对不同的地质形态来进行合理地安排探矿方法。如果所采用的是错误的探矿方法,不仅拖延了探矿工程的工期,还对工程资金形成一定的损耗,对于整个探矿工程形成了严重地影响。比如:在针对我国南方地区进行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时,要对我国南方的矿山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出整个矿区的规模大小,并且要根据规模来进行合理地地址选择,如果没有对整个矿区进行分析,盲目地进行选择地址,将影响到探矿工程的效率。此外,需要针对矿区特征来分析出适合的探矿方法,比如:某个矿区的进行探矿工程时,由于没有对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盲目地选择了坑探的探矿方法。由于矿井口的高度与当地侵蚀相同,而且在矿井口处还有一流动河流,如果一旦遇到暴雨天气,很容易会造成矿井口中坍塌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在进行矿山地质探矿过程中,要关注之前已经进行过的探矿道痕迹。因此,许多矿产资源在上世纪就已经被发现,而且由于当时的管理不到位,许多当地的居民会对其进行乱采乱挖,遗留下了一些矿洞。如果在开展地质探矿过程中,盲目地进入这些矿洞进行探矿,很容易在通风设备不完善地矿洞中,造成探矿人员受到伤害。再加上许多的矿区都位于深山之中,这些长年存在的矿洞中,经常会有一些带有危险的动植物在里面栖息,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被其伤害。因此,在开展矿山地质探矿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探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教育,同时还需要设立相应的安全部门,为开展工程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及指导。
2.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安全技术的建议
2.1认真做好矿区地质调查
开展矿山地质探矿工程前,需要组织相应的专业工作人员,进入到矿区对其进行地质调查。要认真地收集整理出矿区的地质结合以及矿产资源的规模、矿脉形态等多个方面的资料,并且对其进行仔细地分析,然后结合当地矿区的地质特征以及矿产规模来制定相应的探矿方式。在开展探矿工程过程中,要严重地遵守相应的施工顺序,在工程人员当形成有效地安全意识。认真遵循先地表后地下的探矿流程,对整个矿区进行探矿施工,并且结合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地对探矿方案进行调整,寻找到适合当地地质特征的探矿方式。
2.2制定探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开展矿山地质探矿工程时,一定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确保在工程开展过程中,认真落实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建立责任制,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所有的探矿活动都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必须要加以相应的安全防护。第二,要求持证上岗。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岗位以及设备操作,必须要持有资质证书才能进行岗位操作。第三,要在探矿工程队伍中,设置相应的医护小组,并且要配备急救医疗器材,对工程工作人员要加强互救以及自救的基础救护常识培训。第四,定期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并且要为参与探矿的工程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如果发生探矿事故,应该结合情况加大资金贴付标准,维护好探矿工作人员的权益。同时,如果发生事故,要向上级部门进行及时地汇报,杜绝隐瞒或者缓报的现象发生。
2.3以坑探方式为例所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问题
在开展地质探矿过程中,我们最常采用的是坑探方式来进行探矿。对于这种探矿方式,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第一,合理地选择矿井口。为了能够保证坑探方式的安全进行,必须要对矿区地质进行调查分析,在选矿井口时,要认真地选择能够满足地质要求的位置。要能够保证所选地址必须要具有完整、坚硬的地质块,同时为了能够避免暴雨或者河流的冲刷,需要确保矿井口位于当地侵蚀面之上。第二,采用坑探方式时,要结合专业部门的数据,认真地对坑洞的大小、形状进行制定,并且坑洞口必须要沿着进行挖掘的方向以4‰的角度上仰,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无法排出水的可能性的发生,为了能够达到更好地排水效果,需要在相应的位置挖掘出排水沟。第三,在开展坑探方式时,要在坑洞通道内设置相应的支护柱,对于一些容易发生坍塌的位置,要加强相应的支护处理,并且要保证所采用的支护设备的直径大于12cm,支护柱相隔的距离应该在50cm之间,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对松软地质结构的坑道进行安全防护。第四,开展坑洞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地控制好爆破所需要的火药数量,并且要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处理,对于爆破过程中出现哑炮进行及时处理,认真的做好爆前爆后的预警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以及周边人民群众的安全。
3.结语
工地安全建议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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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议案》(第1号)。区政府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制定了《关于办理<进一步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做好对《实施方案》的审议工作,法制工作委员会于6月20日组织工委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初审,并征求了提议案领衔代表的意见。
我们认为,区政府在制定1号议案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小组,明确了负责组织实施的领导,确定了议案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能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当前我区社区治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抓住重点,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总体目标、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是可行的,法制工作委员会初审同意并建议常委会通过该《实施方案》。
为了使《实施方案》更好地得到落实,我们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
1.把夯实社区治安基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实施“中调”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落实。社区治安,事关群众安危,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的发展。要在社区平安建设思路上实现战略性转变,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舆论宣传,搞好协调,明确责任,注重实效,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中调”战略的实施和城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作用。社区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区公安部门要全力打造治安工作的“天网”、“地网”,优化警力配置,加强打击力度,并认真负起整个《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责任外,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居委会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同时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发动工作,及采取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制教育,使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户居民、每个人都达成共识,即管好社区治安,确保社会稳定,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治安共建活动。形成各方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的治安工作合力,进而在社区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构筑起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有效地遏制案件发生,全面落实社区治安工作任务。
工地安全建议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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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建议函的机制。年初,根据全国及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处及时向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函》,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会议精神,并对奥运之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同时,还针对发现的隐患情况,及时向市建委、市消防等政府部门发建议函,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坚持联合发文工作机制。我处与市建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民防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共同确定了全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联合下发了文件,指导区县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市旅游、商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编制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指导各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处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2次,加强部门间的工作沟通,细化奥运期间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如:四月份,与人员密集场所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奥运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联合检查方案;协调专项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等工作;确立了部门间情况沟通联席会议机制。同月,组织市建委、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市铁路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防科工办、市农委、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防局及市公园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行业开展“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研讨,明确提出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行业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4.坚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为做好“两节”、“两会”、奥运会以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民防局等政府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112次。重点检查了涉奥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地铁、公交枢纽、奥运建设工程和其它施工工地等,有效地强化了重点时期、特别是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对区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区县综合监管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区县局落实“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如:5月份,组织召开区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朝阳区、海淀区和顺义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内容,并就细化“平安奥运行动”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等提出工作建议。
(二)扎实开展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确定了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细化了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配合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对全市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和安排。全市建筑、交通、商贸、旅游、文化、体育等各行业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监督二处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着力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结合“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积极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组织开展了市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的督查活动。监督二处还对昌平区、东城区政府进行了综合督查,检查了4个乡镇、街道奥运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了8家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做好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对本市火车站、地铁等场所的3次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对总局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深化了本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四)持续加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奥运安全生产保障力度
7月3日,苟仲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其中,对综合监管工作部署了2项工作: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二是开展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以及单位内部非主营业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7.3”会议精神,市商务、文化、旅游、体育、交通等各行业部门和消防、技术监督等专业监管部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各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和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我处与执法队,共同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守护行动,重点对涉奥场所周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共检查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昌平10个涉奥区县涉奥周边企业331家。
(五)全力配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配合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和市农业局在本市开展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事故多发地段,采取日常巡逻管控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管控。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规范农村运输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农用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稳定。配合农业局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广泛开展“九个一”安全生产活动,严把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关。今年创建20个示范乡(镇)25个示范村和2500个示范户。通过严格的复评和考核,推荐顺义区、怀柔区作为本市“平安农机”的示范区,上报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
2.配合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车辆强制报废的制度,加强高速公路标志标线的隐患排查,严格进行校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在奥运期间联合市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加大交通事故查处力度,使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3.配合开展消防和地下空间专项整顿。会同市公安局消防局、市民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顿和全市地下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格进行地下空间使用的行政审批,严肃查处地下空间使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商(市)场以及地下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对“五级防控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综合治理,共检查单位6.14万家(次)。深入开展社区、商市场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5218项。
5.配合开展铁路局开展安全反思大检查活动。为认真吸取胶济线“4.28”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北京铁路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北京铁路局在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中要脚踏实地、务求实效。到7月20日共监督北京铁路局整改隐患3125件,投入整改资金1.1亿元。
(六)积极推进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本市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监督二处狠抓了城乡结合地区、区域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由张家明局长分别主持召开了区县专题会和行业专题会,听取城乡结合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夜查,共摸查企业45家;三是研究制定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与首都综治办进行沟通,确定了我局与首都综治办共同开展城乡结合地区经营经营场所的综合整治模式;四是研究制定本市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经营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经营单位,逐步建立城乡结合地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七)积极探索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工地安全建议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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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确保顺利完成全市“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
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申请中央补贴廉租住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批复,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和下达投资计划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申请落实中央补贴廉租住房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和中央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按时划拨,足额提取土地净收益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作为廉租住房基金,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的监管、使用和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划拨决定书》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市规划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办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协调以及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公平分配,指导各县区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制度。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工作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督促、检查、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同意后,可以联席会议纪要等形式下发,印发有关方面或部门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会务工作,收集联席会议议题并将议程建议报召集人审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随时上报审定;负责检查、督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力以赴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工地安全建议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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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号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地面建设工程安全专题会议,参加会议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强调地面各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特别是临近春节前后各单位都要认真自检工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人员安全意识是否松散,切实做好工地安全无死角、人员安全检查常态化。
1、具体内容如下:
张书记强调安全无小事,关系整个企业和家庭,在地面施工所有单位,必须做好安全防控,加强人员安全思想意识。要认真做到“四个到位”:
1、融入融合到位。地面各个施工单位,无论是本企业单位还是外聘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把企业的安全意识融入、融合到各个施工单位,不能走形式,要认真贯彻落实,逐级传达,与企业相辅相成。
2、排查防控到位。各个施工单位,无论是施工员还是管理者,都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施工队伍人员业务质量。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要从思想、从行为、从管理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管理、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的缺陷。
3、管理、管控到位。各个施工单位要严把关、严要求,从心里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专业技能,深入现场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安全监督、监控。
4、加强追责到位。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对管理不到位,管理松懈,监督、监管不严的,造成安全隐患。对负责人要追责,要经济与行政并存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与降职、撤职处分。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2、李书记在安全会议强调:
1、组织施工单位建立长效会议制度,时刻对现场安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无论工程量大小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抵押金。
3、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报备材料,施工人员要有劳务合同,体检证明,严格排查带病上岗,无证上岗等情况
4、各单位在施工前,要提供企业安全资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经常开安全会议,排查不安全状态。
5、工程项目办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深入现场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6、公司成立安全检查巡逻队,如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将严格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一般三违处罚:500元,一般隐患罚:2000元,较大隐患处罚:10000元,有轻伤者按最高处罚:50000元起
3、工程项目办就施工队留勤人员提出相关要求:
工地安全建议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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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国防动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先后对国防动员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动员建设的指导原则,增加了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科研单位参与重要国防产品的研发享受政策优惠、应当为其他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等规定。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的原则,对国家秘密含义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增加了严格限定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明确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密条件等规定。
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监察的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等需要充实完善。受国务院委托,监察部部长马对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对象和行政监察方式,增加了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对举报制度、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监察机关职责、行政监察程序等内容作了修改和完善。
著作权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对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为适应形势发生的变化,需要对现行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出版、传播监督管理的原则规定作必要的修改。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作了关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的议案的说明。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表明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工作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组认为,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本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检查组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配套法规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标准体系、经费保障、企业责任和产业发展、普法宣传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2月25日,会议分组审议拟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对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新贡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时指出,去年是实现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坚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取得决定性进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党中央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积极成效;面对气候变化这一全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常委会通过作出专门决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修改相关法律、开展国际合作等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对外交往更加活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进一步修改完善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2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国防动员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国家主席分别签署第25号、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的决定,决定批准这个协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并委托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的提议,吴邦国委员长将受常委会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81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吴双战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小枫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永治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镇武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葛振峰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廷贵为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准备。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一个多月来,大会秘书处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希望大家继续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顺利进行。
吴邦国指出,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普遍表示赞同。大家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新的贡献。大家表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律,全面完成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吴邦国说,会议通过的国防动员法,立足我国国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防动员建设要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要求,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动员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确立了国防动员的相关基本制度,对平时动员准备、战时动员实施等作了规范,对于加强国防建设,积蓄国防潜力,增强国防动员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邦国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去年2月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为了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于该法颁布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审议中,大家指出,在看到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家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尽快理顺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快制定、清理和完善配套法规,抓紧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和科学监管,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吴邦国强调,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与全体代表一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就开好这次大会,吴邦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执行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实际、说实话、求实效,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利,切实反映人民意愿,广泛集中人民智慧。二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审议质量。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坚持讲大局、抓重点、议大事,实事求是地评价各国家机关的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修改好。三要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大会期间,常委会要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这是常委会向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2月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会,就刚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问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少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是提高国家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有关各方履职尽责、协调一致开展国防动员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是依据宪法的规定,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的相应职权。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动员令。
二是规定了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是规定了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四是规定了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的职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有关的国防动员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在回答制定这样一部专门的国防动员法的必要性时说,1997年我国制定了国防法,对国防动员做了原则规定。在此后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到国防动员工作。但是总体来说是分散的、零散的,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国防动员法。
一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加强国防动员法律制度建设,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中国也需要有一部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动员法。
二是维护国防安全的需要。通过建立国防动员基本法律制度,规范国防动员活动,增强国防动员潜力,提高国防动员实力,进一步增强国防动员平战转换能力,对于应对各种国防安全威胁是十分必要的。
工地安全建议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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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明确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的义务;进一步界定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泄密案件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决定草案拟对关于刑事拘留赔偿的规定区别情况作出修改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管道企业应保证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管道建设规划应与城乡规划衔接的规定等内容。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议案的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以来,各地方、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法律、依法维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月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在两岸各界共同努力下,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日益增长、领域不断扩大、经贸交流日趋深入。检查组建议,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4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路甬祥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报告了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他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国家努力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力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此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在报告了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面临的突出问题后,杨志明报告了下一步将重点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以加强就业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发展,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基层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跨地区劳务合作。
二是以统筹规划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培训补贴力度,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基本能够得到一次技能培训。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建筑等重点行业普遍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四是以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重点,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认真实行高危行业农民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五是以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重点,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实施 “平安计划”二期工程,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六是以畅通维权渠道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纠纷处置工作。加强调解、快速仲裁,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
七是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八是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报告了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国务院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推动文化建设理论创新,确立文化产业在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我国文化产业已经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级阶段,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新局面。
蔡武在报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后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扩大文化消费,加强科技支撑,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报告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奥运会等重大活动和应对汶川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道路安全畅通。
孟建柱说,尽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但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保障投入,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进一步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当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有关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作的关于《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审议情况及关于批准这两个国际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草案作进一步审议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4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分别签署第28号、第29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关于修改赔偿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两个条约。
会议经表决,任命胡彦林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公权力的行使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常委会对修改国家赔偿法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经过四次审议修改作出的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主要从畅通请求渠道、完善办理程序、细化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保障费用支付等方面,完善了相关法律规定,对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针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本着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了全面修改,增加了信息系统保密措施,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等管理制度,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吴邦国说,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今年又安排了三项涉农监督工作。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认真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国务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能型劳动者,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要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他们关注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限期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吴邦国说,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家强调,要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文化骨干企业,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吴邦国说,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不少安全隐患尚未消除,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亟待提高,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大家强调,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搞好统筹规划,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整治交通隐患,严格执法管理,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邦国说,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是我们今年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指出,要站在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体制,完善配套法规和措施,依法查处损害台湾同胞投资权益案件,坚决维护台资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同胞在就医、社保和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台商投资大陆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便利的条件,更好地造福两岸人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4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负责人,就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既加强秘密保护也保障公民知情权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说,保密法修订充分总结吸收了近年来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借鉴国外保密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针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机制,缩小国家秘密范围;着力健全载体、活动、人员等管理制度,实现对国家秘密的统一严格管理;着力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强化法律责任,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勇说,这次保密法修订的主要目标是要依法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权,尽管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如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在保密法当中,也特别注重保障公民知情权。比如,在总则中,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其他章节中,也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做了很好的规定。
在确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以后,为了防止一定终身、不解密,也是为了促进信息公开,保密法在相关条款中也规定“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自行解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表示,在保密期限范围内的,如果保密期限范围因为调整变化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保密的,也可以提前解密。对于那些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延长保密期限。
明确赔偿范围 完善赔偿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表示,国家赔偿法是1995年开始实施的,它是在行政诉讼法出台结束民不告官这样一个传统之后制定的一部法律,在我国民主法制进程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十几年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案件。通过这次修改,国家赔偿的范围更加明确,赔偿的程序、赔偿的标准更加科学和完善,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这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促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