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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21:19:01 查看人数:93

维稳应急预案

维稳应急预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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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县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2)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3)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4)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5)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撤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

(6)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

(7)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

(8)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9)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联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人行县支行行长担任副总指挥,人行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修订《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是否终止本预案。

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行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支行行长兼任。应急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管理、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核实了解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指挥部。在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职责,当全县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县财政局: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动用财政资金时,经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及时划拨;积极申请有关优惠税费政策,防止经济金融运行出现不稳定因素。

县公安局: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有关嫌疑人员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出现和发生治安事件,保证金融单位正常业务经营和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2.4各金融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预案报县应急委员会和上级监管部门备案;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金融机构按照指挥部要求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2.5信息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宜联络和沟通、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事件分级

金融突发事件按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分为4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

3.1i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县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2ⅱ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进行跨市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3iii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i级事件:

(1)对本县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县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县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4ⅳ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事件:

(1)对全县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区域性(县范围内)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市级监管部门进行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4预测、预警

4.1体系建立

人行支行应建立本系统定性、定量数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发生在本县范围内和县外对本县辖区形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风险提示信息,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信息报告

各成员单位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通报的信息,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5应急晌应

5.1应急信息

5.1.1信息报告原则

金融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及时准确的要求报送。

5.1.2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立即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县政府、人行县支行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各接警单位、部门应按工作权限、职责,及时向本系统、本行业的上一级单位报告。

5.1.3信息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级、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金额、涉及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事件发展态势和拟采取的应急对策;其他与事件有关的内容。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相关金融主管部门要及时统计、调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处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内容,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事件处置原则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要反应迅速、专业对口、各方参与、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和节约成本。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外泄漏相关情况。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采取金融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和人民银行3级递进的层次处置

5.3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并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措施,必要时报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5.4i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维护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处置措施,并将结果报告上级单位。

5.5ii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i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县级主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由事件发生单位与所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需要县级主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由指挥部决定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

5.6iv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v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县主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并与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共同处置。需要县级监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启动当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7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启动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5.8相关应急预案终止

指挥部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事件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预案的实施。同时,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系统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5.9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指挥部协调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企业主管部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损害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金融机构各类优惠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时,县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筹集资金进行救助。

5.10相关信息的对外

根据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需要,实行新闻制度,由指挥部或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或对外信息。指挥部要协调各媒体,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的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

6后期处置

6.1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权限、职责对金融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的账目进行保管、清理,对关闭的金融机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2损失评估

相关监管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在突发事件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3分析总结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处置结果和防范措施。

6.4改进措施

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汲取教训,并针对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案修订的建议。

7附则

7.1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维稳应急预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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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维稳应急预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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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指挥,周密部署,部门负责,多方协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保辖区道路畅通。

二、实施条件

因航运价格提升、船期、台风或其他突发事件,东路、石化南、丰乐南、大道东等道路出现大量货车排队等候进港,影响道路正常交通秩序,甚至出现交通堵塞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预案等级区分及启动时机

(一)等级划分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

(二)启动时机

1.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较长,导致东路石化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街道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嘉利仓码,且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但道路交通基本畅通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信华路口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开展应急疏导工作。

3.当进港货车排队队伍再继续延长,导致东路brt双岗站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石化南,或东路丰乐路口以东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入港,或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以西路段出现货车排队等候进嘉利仓码,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且对该路段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当进港货车司机出现情绪化,制造故意堵车,导致部分道路交通出现堵车事件,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根据交警部门报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各副组长、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赶赴现场,依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交通局))

负责草拟《区进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应急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传达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不稳定因素研判,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相应安排足够警力维持现场正常社会秩序,及时处置违法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维护辖区交通治安秩序。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应立即安排足够警力赶赴现场,控制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港务局分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启动时,督促码头企业执行应急响应,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四)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交通流量分析研判,及时报告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科学安排警力维持正常交通秩序。

启动四级应急预案时,应加强路面执勤巡查,随时监控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交通信息;

启动三级应急预案时,应安排足够交警、协管员在东路石化路口和东路文船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和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和鱼珠街道路口等指挥交通,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向区应急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及周边交通信息;

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时,应增派足够交警、协管员在石化路口、东路文船路口及东路信华路路口;或丰乐南怡港花园路口、东路丰乐路口;或大道鱼珠码头路口、鱼珠街道路口及大道东鱼珠木材市场路口等指挥交通,并加派警力加强相关路面巡查,维持交通秩序,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时,及时向市交警部门报告,请求市警力支援。在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事发点现场疏导交通的同时,应安排足够警力、协管员在相关道路、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并及时报送辖区道路交通信息。

(五)区应急办

负责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负责全面应急协调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六)港务分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丰乐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科学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石化南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开辟足够的应急疏导区(候泊货车不少于80辆),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港货车高峰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区应急、公安、交通、交警、港务、街道等有关部门通报货车到港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等级安排足够人员协助交警维持大道东进港货车排队秩序,合理安排码头作业流程,确保排队货车能陆续不间断进闸装卸货,并及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相关信息。

当启动二级以上应急预案时,在全力安排进港货车进闸装卸货的同时,应合理安排装船、控制码头卸船等疏港工作,以腾空堆场,确保场内具备货车进闸装卸货能力。同时通知车队或货车司机尽量避开高峰期到港装卸货,并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九)区委维稳办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深入开展进港货车突出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综合分析研判进港货车涉稳情报信息;协调调处跨街道、跨部门的涉及进港货车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涉及进港货车涉稳问题引发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本应急预案启动时,协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等单位研究落实各项化解工作措施,根据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十)区口岸办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港口码头企业执行相关应急预案,协调联系辖区各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区建设局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石化南施工点围蔽管理;协调中外运仓码做好石化南应急疏导区进出道口衔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交警部门清理石化南道路障碍。

(十二)老港海关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协调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十三)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道路交通信息,应急预案启动时,配合各单位、部门、港口码头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东路、丰乐南、大道东交通堵塞带来的影响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应急预案,制订完善部门应急预案。

维稳应急预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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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现在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结合我校安全稳定实际情况,特制定白沙小学涉藏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两会”期间学校涉藏维稳工作。 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是今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学校严肃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会”期间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本校安全稳定,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群体性事件,为北京“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做到特别讲大局、特别讲纪律、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树立“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学校专门成立了涉藏维稳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 (一)涉藏维稳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良(校长、党支部书记) 组员:赖朝光、王成蓉、张学金、彭立芬、叶之军 张琳丽、白桂琼、徐 涛、宋金武 (二)应急小分队 队长:王成良 队员:赖朝光、张学金、叶之军、宋金武 徐 涛、李凤祥、何登弟、李小军 (三)工作具体分工 王成良:负责涉藏维稳全面工作。 赖朝光:负责具体工作及各部门的协调。 王成蓉、张学金: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叶之军:负责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彭立芬、张琳丽:负责思想教育工作。 白桂琼: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徐涛、宋金武:负责茅香、简华校区相关工作。 (四)抓好非常时期的防范工作 1、按统一要求摸排调查出藏族师生名单,并上报政府及教育局。 2、进一步调查相关师生家庭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联系相关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多留心和关心藏族师生的家人、亲戚朋友。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

、早研究、早解决,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4、加强和完善门卫值班制度,要求保安人员作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和盘查工作,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 5、学生一旦被家人、亲戚朋友接走,班主任要及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和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还需提供该生被谁接走、走向哪里、去干什么事情等情况)。 6、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急小分队立即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并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可能在“两会”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党委,积极做好工作,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全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严防引发连锁反应。 7、健全信息网络。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成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坚持每天下午5:00向教育局有事报事件,无事报平安的制度)。 二、保护好国旗 每周一早晨升旗,升旗后立即又收回,并妥善保管好,防止国旗丢失;升降绳用铁丝捆绑固定在旗竿上,使绳子不能上下拉动,防止升其它旗,保安、安全巡查员定时不定时地到旗台去看看有无动过,有无异样。校区升旗后,立即收回,由校区负责人保管好,并将旗绳固定,确保国旗的神圣庄严。

维稳应急预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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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和完善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是成都市的必然选择

(一)成都市情决定了必须加强政府应急机制建设和管理结构的完善。

1.成都市的地位决定了必须加强政府应急机制建设和管理结构的完善。成都市地处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部,是四川省省会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辖9区4市(县级市)6县,总面积12390平方公里,总人口1044.3万人,其中城区人口452.6万人。199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1994年批准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成都市是一座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历史上曾6次成为封建王朝都城,现有武侯祠、杜甫草堂等9个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岭雪山等7个部级风景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青城山—都江堰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成都市交通、通信发达,宝成、成渝、成昆、成达铁路和北京—昆明、上海—拉萨、兰州—昆明3条国道相汇成都,成渝、成绵、成南、成雅、成灌及绕城高速公路延伸四周。双流国际机场是西南地区重要的航空枢纽。邮政业务及通信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前茅,是我国通信、交换中心之一。

近年来,成都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3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70.8亿元,占全省的34.3%,人均17914元,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4位。三次产业比例为8.2∶45.9∶45.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4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65元。全市有科研机构117所、高等院校22所、科技人员49万人、两院院士28位,科技实力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前列,在西南地区名列第一。

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在中国及其西部地区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建立健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不仅对本市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省和西部的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2.成都市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应急机制建设和管理结构的完善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自然灾害四个领域。一是成都市人口密度较大,流动人口数量较多(达110万人),相比沿海发达城市,成都市的公共卫生硬件条件相对落后,决定了建立和优化公共卫生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主要企业生产设备与沿海发达城市企业比相对落后,决定了建立安全生产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三是成都市正进入城市化加速推进、各项改革深化的高速时期,拆迁改建、企业改制、金融三乱、劳资纠纷等各种矛盾诱发的不确定事件频繁出现,决定了建立社会稳定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四是成都水系较发达,境内有12条主要河流和众多支流,西部为龙门山强烈隆起断裂褶皱发育带,东部为龙泉山断裂褶皱带,是自然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每年汛期都容易出现局部汛情和地质灾害,决定了建立自然灾害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成都市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加强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完善。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公共性、服务性政府职能的转变,2001年12月,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目标。2002年开始试点,2003年10月在全市全面推行。主要通过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府服务理念,规范政府服务流程与标准,构建“顾客导向型”规范化服务模式,塑造具有人文关怀和亲和力的政府形象。同时通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完善政府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扩大公众参与评估的途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化,政府行为规范化,实现政府服务的高质量、高效率,从而达到建立高效政府、责任政府的目的。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成都市在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中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是当前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迫切任务,因此将其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成效。

二、成都市建立健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主要作法

2003年4月非典型性肺炎在全国部分地区爆发,成都市通过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实现了非典病例零记录。但在抗击非典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死角,使成都市认识到必须从执政为民和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原则出发,多方探索,努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防患于未然,切实把损失和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近年来,经过积极探索,成都市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自然灾害四大重点领域基本构建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

(一)公共卫生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建设情况

成都市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抓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全市投入6500万元和5800万元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和市传染病医院改造,抓紧筹建市传染病医院二期扩建、市紧急救援中心以及部分区(市)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病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二是构建疫情网络。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子信息网络。2003年底建成了总投资1100万元的疫情网络与平台,使全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与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初具规模。三是完善应急机制。市、县两级均建立了统一应急指挥系统,制订了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1个应急预案。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也初步形成。2003年非典防治工作中和2004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成都市采取果断措施,统一调度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全面阻击,实现了非典监测零纪录,禽流感防治工作阶段性胜利,保障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安全生产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建设情况

成都市按照“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要求,把有关工作具体落实到“三个体系”建设之中。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成覆盖安全生产各个方面的35个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目前全市已组织了消防演练135次,煤矿救护演练18次,举办应急救援培训班223期,培训各类救援人员1.8万人。二是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了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骨干的、融合各类救援力量在内的成都市重特大事故社会急救中心。三是建立日常监管体系。狠抓安全工作“七项制度”和责任制度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10个方面专项整治。2003年全市投入资金1亿多元,对道路、桥梁、铁路道口等事故多发点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22户,引导烟花爆竹生产户转产98户,使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

2004年一季度,成都市派出了17个督查组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整改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2265处(个)。通过做好这些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和好转,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连续5年在辖区内杜绝了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连续9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地区。

(三)社会稳定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建设情况

成都市始终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突出“四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坚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明确了35个市级有关部门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部门包片、领导包案、基层包点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较好地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稳固防线,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预测到位。县级以上单位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维护稳定形势分析会,全方位收集掌握信息,及时发现苗头,增强疏导化解纠纷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2003年以来,全市组织力量对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非法集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中引发的800多件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较好地做到掌握主动,有效应对。三是调解到位。在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村居(社区)普遍设立综治室、警务室或调解室。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调解处理纠纷1万余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处置到位。成都市政府要求一旦发生和其他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亲临一线,负责具体领导组织处置工作,做到争取大多数群众、防止发生连锁反应、迅速控制事态。2003年,成都市组织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反恐演习,为今后处置此类突发事件积累了经验。

(四)自然灾害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建设情况

成都市加强保障措施,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抢险应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各地各单位对《防洪法》、《气象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2003年在邛崃市油榨乡邓庙村开展的“生命锣声”地质灾害紧急避险演习,增强了群众防灾避险意识。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成都实际,市政府编制了防治总体预案、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严格依照预案做好预测监控。2003年以来,全市纳入预案监测的危险点共504处,有425处危险点填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7起,有效避免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基础保障。目前市政府正抓紧建设府南河延伸整治和排洪总出口工程,确保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从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市政府还对现有80多处低洼区实施了改造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全部完成。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全市地质灾害受灾农户搬迁列入2004年为民办实事目标,现正在积极落实中。

三、成都市建立健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成都市在建立健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其主要经验就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网络体系和整体联动机制。

(一)建立领导责任网络。

明确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分工范围内的责任。各区(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部门(单位)岗位责任制。比如维稳工作,1999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要求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领导、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市一级成立了以市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与维稳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44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工作值班、信息报送网络。

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分别按照属地原则和系统归口原则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和报送,使上级准确掌握、及时了解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和可能诱发事件的各种因素,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了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部门值班制度。规定了信息报送时限,要求杜绝漏报、迟报或不报的现象。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其他紧急情况,城区不得超过2小时,郊区(县、市)不得超过3小时,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确保了信息网络通畅。比如公共卫生信息报送网络。在卫生系统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基础上,新设立372个非典疫情监测哨点,遍及全市城乡医院、学校、车站、宾馆、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还通过110、119、党政网、计划生育网络的有机整合,形成了社会报告体系。健全和完善非典的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中央要求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疫情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单位瞒报、缓报和漏报。

(三)建立工作预案网络。

主要通过对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性事件的诱发因素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的排查、原因分析、预测、演练、调解、处置、善后等建立具体处置预案,尽量按事件的种类、性质进行设计。如有关公共卫生问题制定了《成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都市防震减灾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灾害事故及各种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援预案(试行)》、《2004年成都市卫生系统防汛抗灾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等,同时依据国务院令正着手制订《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针对非正常上访事件,2004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依法快速妥善处置围堵或冲击党政机关和堵塞交通的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开展赴京到省市非正常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市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集中处理城乡建设方面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对集中处理城乡建设方面问题主要案件专项督查的通知》。

(四)建立了政府应急整体联动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做到整体联动,不失信、不错位、不越位。目前成都市从全局出发,通过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并结合市情,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正积极规划和建设统一、高效、反应敏捷、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成都市应急联动系统。这是一个集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各系统有机互动为特点的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它通过集成的信息网络和通信系统,将治安、消防、卫生急救、交通事故等应急指挥与调度集成在一个管理体系中,通过共享指挥平台和基础信息,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紧急救援服务,为政府处置各种紧急与灾害事件提供技术支持,为城市公共安全提供技术保障。这是成都市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现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也是成都作为西南大都会走向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标志。

1.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在整合和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建立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高度智能的城市应急联动指挥调度系统,对公众的各类报警求助作出快速反应,提供有效服务,保障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处理的指挥与部署,保障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调度,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和通信系统,整合现有公安110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22交警指挥中心和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和快速反应并逐步将防洪、防震、严重气象灾害、市政设施抢修等紧急或非紧急事件处理纳入其中。只要公众拨打110、119、120、122四个特服号码中的任何一个号码,就可以得到所需要的求助服务。在国家明确统一的特服号码后,实现统一报警求助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建立统一的报警记录数据库,生成各种分析报告,充实和完善预案数据库,为应急处理、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提供支撑,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

2.建设步骤。

系统建设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实现公安部门(110、119、122)和医疗急救部门的联动;第二阶段逐步将防洪、防震、防空、水电气等市政设施抢修、安全生产、严重气象灾害等紧急或非紧急事件的处理纳入其中;第三阶段逐步扩大系统的覆盖范围,实现大成都范围的应急联动。

3.联动机制。

进入应急联动中心的各联动单位作为现有各指挥中心的派出机构,按现有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在各自的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工作。各部门按其职能负责相应的救援、救助和事件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各处警单位独立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其他部门的协助或接受其他部门的协助请求。综合指挥单位负责其中的协调和监督。重大紧急事件发生时,应急联动中心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确定总体负责单位并授权其负责事件处理的总体指挥以及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其他各处警单位予以配合。比如:发生重大火灾时,授权市公安消防支队总体负责处理和指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总体负责处理和指挥;发生强烈地震时,授权市地震局总体负责处理和指挥;发生重大疫情时,授权市卫生局总体负责处理和指挥;发生特大事件时,除明确总体负责单位外,由市领导或市领导指派的专人负责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四、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成都市在完善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要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频率逐渐增多、新情况不断出现、新问题不断暴露的现状,还需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规范化、科学性、掌握信息的及时性、预案体系完善、扩大公民参与度和提高应急联动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下功夫。

(一)在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政府应急管理应充分体现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紧急处置机制、善后协调机制、检查评估机制、物质保障机制、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专家咨询和学习培训机制等。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创新应急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结构。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依法进行应急管理。应急管理的着眼点是保障人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持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加强善后工作,形成评估机制,慰问灾情,救死扶伤,救济灾民,安抚民心,奖惩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

(二)在政府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科学性上下功夫。

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与人性化。切实加强对政府应急管理的研究,构建咨询网络体系和形成专家咨询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变处置能力尤其要重视对影响社会安全的非传统因素的研究和防范,如对恐怖袭击、毒鼠强事件、“”活动等,在制订预案时应有所体现。对有关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各方面力量反复调研、论证,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能够尽快让广大群众接受。同时应注意政策的配套和具体实施,坚持有错必纠,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执法部门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文明执法,可以避免或大面积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在掌握信息的及时性上下功夫。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克服,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调研,积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群众的误解应积极疏导,耐心解释。切实加强工作,尽早掌握动态信息,为顺利处置取得主动,赢得时间,获取民心。

(四)在预案体系完善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的精神,建立应急预案库,规范预案设计的框架结构。通过启动预警机制,尽早识别危机,胸有成竹,处变不惊,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仓促应战、盲目应战、混乱应战等不良管理现象。

(五)在扩大公民参与度上下功夫。

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和演练,动员群众参加各种保险,提高全民的忧患意识、避险意识、保险意识、应急管理水平、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救助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和个人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响应、全民参与的局面,化危机为转机。

维稳应急预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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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23号文件)和《靖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处置,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四个维护”。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3)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少数不法份子,要坚决打击“”的破坏活动,防范、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4)运用法律手段处置问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处置,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都要依法处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制止采取非法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行为。

(5)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6)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突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7)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宗教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8)严格宣传纪律。按照中、省、市在这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凡涉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新闻事项,应先送有关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对重大事件的新闻事项,应报请县政府批准。

1.3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

1.3.1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和信教群众中因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其他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过程中发生的磨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暴力恐怖主义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

1.3.2本预案称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iv级)、较大级(iii级)、重大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特重大事件(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聚众械斗并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20人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含)以上的堵塞交通要道、烧和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使各民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遭受特大损失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等。

(2)重大事件(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跨地区的串联、聚集、声援、游行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300人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内部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国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造成的严重威胁各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事件等。

(3)较大事件(iii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20人以上至10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3人以下、受伤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等。

(4)一般事件(iv级):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因经济、民事等纠纷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请愿、聚集和游行等事件;不同民族之间或某一少数民族内部及信教群众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聚众械斗并造成死亡1人以上、受伤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的堵塞交通要道、烧和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事件,其他可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一般事件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2.1.1机构设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应急组织机构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蒲文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赵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书记

刘兆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员:乔文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股股长

高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马彦县道教协会会长王建明县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

李永林团结清真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任:赵军(兼)

联系电话:0912—4645579

2.1.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2)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涉及各乡镇的问题和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事项。

(4)对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1.3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1)应急指挥与决策机构

a、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应急指挥与决策,负责研究、提出对事件处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组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对事件进行处置。

b、负责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联系,收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汇总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c、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事件的类别和级别,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

d、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向事发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e、根据事件处理需要,派工作人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f、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提出工作建议。

(2)各部门职责

a、县教育局

参与处理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宗教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b、县公安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c、县民政局

参与处理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的事件。

d、县国土资源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县水利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之间和信教群众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县广电局

参与处理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h县文化局

参与处理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1、县林业局

参与处理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和信教群众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3.1.1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小时内先通过电话向县维稳领导小组和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然后再书面报告。收到二级事件相关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将信息上报县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或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内容的审核;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相应程序开展处置。

a、协调外事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涉外事务。

b、协调教育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教育机关处置学校中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c、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以下事件: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草场、矿山、水源、山林等权属纠纷及民事纠纷引发的聚众械斗等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群众集会、游行等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需要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的其它相关刑事案件。

d、协调民政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民政机关处置边界地区发生的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涉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的事件。

e、协调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国土资源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f、协调水利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水利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水源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g、协调农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农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草场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h、协调广播电视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播影视机关处置因广播影视作品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i、协调新闻出版部门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新闻出版机关处置因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

j、协调林业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林业机关处置不同民族公民之间或同一民族公民之间因山林权属纠纷引发的事件。

k、靖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与处置或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以下事件: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引发的事件;因在日常生活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引发事件。

l、协调新闻中心负责指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对外报道。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局做好相应工作。

3.1.2重大事件(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收到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负责对事件新闻内容的审核。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与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员赴事件发生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告。

3.1.3较大事件(iii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12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ii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ii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并以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1.4一般事件(iv级):事发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县维稳办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书面报告。收到iv级事件信息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事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进一步了解、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在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后,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件的处置结果,宣布iv级应急响应程序结束。

(1)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把信息上报县政府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以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2)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在收到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并经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立即报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在4小时内向县政府应办报送信息。同时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及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或发出通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置,要求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2信息报送及处置

3.2.1县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领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信息应及时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

3.2.2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新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达到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程度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新闻内容的审核;当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达到较大(iii级)程度时,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事件新闻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和新闻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全面、及时的。

3.2.3各乡镇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及处置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反应灵敏、渠道通畅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信息网络。

(2)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报送的主渠道作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收集和报送。

(3)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把当地发生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的有关情况报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便民族宗教事务局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置问题的主动权。对迟报、漏报的,要给予批评,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3后期处置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妥善地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工作,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应急保障

4.1组织保障

处置少数民族突发性、,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涉及的范围,组成处置突发事件的临时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按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

4.2人员保障

组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

4.3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所需经费纳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4.4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以完善各乡镇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5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

4.6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应急预备队员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有关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性、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5附则

5.1预案管理与更新

5.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正式文本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并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1.2预案更新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修订与更新的程序是: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同时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5.2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3预案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维稳应急预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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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退役士兵维稳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越级退役士兵上访事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信访维稳工作会议要求,为妥善处理退役士兵越级上访问题,做好维稳工作,针对我镇当前涉军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可能导致上访的情况,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做到科学、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和劝阻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最大限度杜绝上访事件发生,努力实现零越级上访。

三、遵循原则

在天生桥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坚持快速反应和科学应对相结合,坚持依规管理的原则,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处理工作,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天生桥镇退役士兵维稳应急领导小组

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副镇长任组员,抽调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应急小组在天生桥镇应急工作组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导应急劝阻和认领等工作。

(二)应急小组下设三个分队。

1、排查稳控分队。由镇党委副书记任分队长,负责收集综合越级上访情况和动态,对上访重点人物进行排查稳控,一旦发现上访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2、接访分队。由各包保副科级领导任分队长,联合村两委包保人,协调公安派出所对所包片村上访退役士兵认真做好拦截稳控和劝接访工作。

3、机动分队。由民政助理任分队长,机动应对突发信访情况,协助排查稳控分队和接访分队开展工作。抽调派出所干警及治安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其它机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应急保障

1、车辆保障:镇政府的公务车1辆、派出所车辆都作为应急用车。

2、经费保障:预备1万元现金做为应急经费。

3、通讯保障:各班子成员、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

六、工作措施

(一)接到上级要求接领上访人员的通知后,接访分队要在9时内抵达指定地点接人,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二)接到要求到车站堵截人员的通知后,接访分队要在规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堵截:镇内10分钟,保定市内2小时内,石家庄市内2小时,省内6小时,省外8小时。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或堵截无效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三)一旦发现退役士兵越级上访苗头和动态,排查稳控分队应及时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及化解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四)各村委会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村有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监控,做好情况明动态清,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镇退役士兵工作办公室。

(五)对越级上访退役士兵人员,堵截和劝领返回后,集中在镇派出所进行训诫,并由村负责人陪教,直至认清问题后才能回家。

维稳应急预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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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突发和紧急事件指自然因素或其它原因引起(或可能引起)基站财产安全或较多基站中断的所有事件。

二、 启动基站维护(紧急)组织实施方案的范围:梅雨季节地势低洼基站的防汛;雷电高峰期基站的动力抢修或抢险;大雪(暴雪)基站房屋及铁塔的维护及应急抢修工作;台风、地震前中后基站及铁塔的维护;传输或msc(bsc)故障造成基站大面积故障,故障恢复后基站网络的测试。

三、 启动基站维护(紧急)组织实施方案的条件:天气和各种地质灾害预报或由此可造成(或正在造成)基站的财产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网管统计发现大面积网络故障时必须立即启动基站维护(紧急)组织实施方案。

四、 对于由自然因素可能引起的基站及分布系统站点的财产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得知地质或天气预报后,立即组织各代维项目部区和相关工程施工单位对所在地的站点进行预防性巡检,对于各种隐患要求各项目部现场及时上报给我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应急领导小组和各地移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五、 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代维项目部所有维护人员在重大灾害预防和抢险过程中的的移动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代维项目经理统一安排,若某项目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公司临时从总部或异地抽调人员和车辆参加抢险;凡当地移动公司所辖站点不是我公司维的护站点出现重大险情后,我公司抗灾任务又不重时,各项目部要主动向移动请缨。

六、 公司在每一次抗灾救险活动结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本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对表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进行表彰,表现较差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处罚

七、 重大灾害预防和抢险的人员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地区经理组成,总经理为总指挥,各代维项目部也应成立相应成立相应的抗灾救险领导小组。

八、 抗灾救险人员安排:公司总部和各代维项目部应包括以下小组

1、 通信保障组:在发生险情时提供移动通信应急保障,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详细方案、应急中所需的备品、备件、测试仪表、工具、技术资料的保管及预防性维护保障工作。

2、 物资调拨组:负责所有应急物资日常保管、定期检查、更新以及应急时的调拨和运送。

3、 抢险救灾组:负责应急时的抢修和救灾方案的实施

九、值班制度

1、各代维项目部在启动抗灾救险预案后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固 定值班地点和24小时值班热线。

2、全体应急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

3、在接到上级关于进入应急状态的通知后,即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指挥中心。

十、体保障措施细则:

1、 根据每年的雨情在进入梅雨季节后将基站及分布系统代维的工作重点转为重点机房、基站等重点防汛场所的巡视,故障处理。在遇到突发或紧急时间期间,加强对重点基站、低洼基站及传输机房的巡视,确保环境监控系统工作正常。重点基站及传输机房一周一次,低洼基站二周一次。台风期间每天对拉线塔进行巡检,并填写基站巡检表。

2、 重点保障地点预置好防汛抢险物资。并给各维护小组配备部分随车抢险物资。如编织袋、铁锹、雨衣、雨靴、防火泥、防火包、手电等。对抽水泵,移动油机进行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对应急灯、应急手机定期充电。

3、 出现连续暴雨或台风情况时,维护人员每天对重点站点及所有拉线塔进行巡视,填写基站巡检表。发现紧急情况立即通知我公司地区经理和移动代维管理人员,由代维管理人员上报移动部门领导,并赶赴现场确认,视情况确定是否安排专人(人员由综合部安排)进行24小时值守。

4、 网管值班人员对环境监控设备出现的告警密切观察并记录,若确有异常情况发生,立即通知我代维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并追踪代维人员的处理情况和反馈结果,若发现代维人员未及时处理,我网管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我公司和移动公司汇报。

5、 进入汛期后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天了解所在区域的水位情况,并通知网管值班人员,由网管值班人员通知我代维人员及移动代维管理人员,根据水位情况合理调度巡视队伍与车辆。

维稳应急预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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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预防处置涉日游行示威活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萍

副组长:曹 凯 罗永华

成 员:党志远 马亚娟 康存功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康存功

成 员:麻周虎 王学清

二、工作职责

1.收集汇总我院有关游行示威活动的各类信息。2.指导、研判我院涉日游行示威活动的预防处置。

3.制定妥善处置涉日游行示威活动应急工作预案。

4.负责召集学院班子维稳工作会议,检查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5.指导成立学院治安巡逻小分队及门禁制度的落实。

6.做细做实师生安全维稳思想疏导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上街游行事件的发生。

7.做好信息及时上报工作,每日下午四时上报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民管中心维稳工作情况。

三、成立维稳工作应急小分队

为了全力做好我院维稳工作,成立陕西工贸培训学院维稳工作应急小分队:队 长: 康存功

副队长: 麻周虎 王学清 张 涛 董春成

队 员: 刘伟红 李宝平 巨 鹏 雷锋涛 宋景辉

李 锦 秦 瑞 李 凯 杨红科 段小刚

刘 博 辛晓丽

四、学院领导维稳工作包片

曹 凯 副院长包抓机电分院

田培中 副院长包抓艺术分院

罗永华 副院长主抓艺术分院维稳工作

党志远 副院长主抓机电分院维稳工作

维稳应急预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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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佛子岭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目标,牢固树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理念,不断深化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就我镇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升对维稳应急处置的认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通过会议、网络、办班等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以维稳处突为重点,加强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镇内各企业等应急维稳人员开展防范、预警、避险等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学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急预案,开展相关知识培训。二是认真组织实战演练。使应急处置队伍的每一位成员都能熟悉、掌握和灵活运用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方法和步骤,确保在实战中做到理性、规范、适时、有效处置。三是确定每年12月为我镇应急维稳、安全生产宣传月。镇组织安全办、维稳办、林业站等相关单位逐村开展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建立队伍,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佛子岭镇全面推进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实施细则》、《佛子岭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佛子岭镇梁家滩街道沿线防汛救灾方案》、《佛子岭镇地质灾害防治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佛子岭镇“五一”假期旅游安全方案》、《佛子岭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预案,并不断更新、完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责任。年初与各村、各相关单位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线干部、职工为具体责任人,对维稳处置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切实负起责任,形成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配合抓、抓到位,镇直各单位积极配合,各村(社区)、企业常抓常管,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队伍。组建一支以机关党政干部为主体的50人应急处置队伍,下设护林防火、维稳、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及防汛、重点企业等5个应急小分队,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骨干力量,各村(社区)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维稳队伍,人员以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为主等,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辅助力量。四是经费全面予以保障。镇政府建立长效的维稳应急处置保障资金备用和拨付制度。将维稳应急处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维稳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需要。各类保障物资,专人保管,统一调度,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物资充足、保障有力。

维稳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县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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