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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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登记表》的时间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以后,经党小组或党支部委员会(未设委员会的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开始建立并填写《登记表》。
二、《登记表》的管理
《登记表》应由申请入党人所在党支部组织填写和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党小组(或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做好定期写实等工作。等到党支部通过接收入党申请人为中共预备党员后,此表上交由基层党(工)委组织部(政治处、办公室)进行保管。
三、填写《登记表》的要求
填写《登记表》要用钢笔或毛笔,不能用铅笔、油笔或彩笔填写,也不能用纯蓝色的钢笔水填写。填写时要认真、具体、实事求是,做到字迹工整。
四、《登记表》各栏目的填写
(一)申请入党人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这部分包括现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所在单位、职务、工资级别、申请入党年月、是否团员、团内职务、培养联系人姓名等栏目,一目了然,可如实填写。要注意的是,这部分应由支部了解并负责填写,不必让申请人本人填写,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的,可不填写内容,但应标明“无”字。
(二)“本人简历(包括学历)”一栏的填写
一般从 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由于受篇幅的限制,要写得简明扼要。
(三)“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一栏的填写
“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好,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如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晋级等。不要把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要注意把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哪一级组织、由于什么原因受过的奖励和处分写清楚。如果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此栏填“无”。
(四)“本人主要表现”一栏的填写
将入党申请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填入此栏。要以忠诚老实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既写优点,也写存在的不足,以便党组织进行考察了解。
(五)“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一栏的填写
要在党小组或团组织讨论并同意推荐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进行填写。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党小组(团组织)什么时间进行讨论;党小组(团组织)对其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同意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结论性意见。落款处党小组长(团组织负责人)要签名,时间标明要与党小组(团组织)讨论确定积极分子时的时间相一致。由于受篇幅所限,填写时要注意字迹工整,简明扼要。
[参考例文]
×××同志思想进步,工作认真负责,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善于团结同志,虚心接受批评,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思想逐步成熟,进步较快,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培养考察,特此推荐。
签名:××××××
×年×月×日
(六)“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意见”一栏的填写
要在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应为支部大会)的基础上,把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综合意见填入此栏中。填写的主要内容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指优点);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结论性意见。落款处支部书记要签名,时间要与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的时间相一致。
[参考例文]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将×××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情况”一栏的填写
此栏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一般应由一到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主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通过经常性的谈心、沟通,及时肯定其工作、学习中的成绩,并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教育的时间、主要措施,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表现简明扼要地填入此栏中。落款处培养联系人要签名,并写明时间。
(八)“党支部考察情况”各栏的填写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
(1)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入党是否有正确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真正了解,对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的是否牢固;
(3)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树立了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4)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5)组织纪律观念是否牢固,是否严格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将考察的情况填入此栏中。填好后应由党支部书记签名,标明填写的日期。
填写这一栏时要求注意的主要问题:
(1)考察意见要具体,不要三言两语、篇幅过短;
(2)考察意见要像本人,不要废话、套话连篇,既可写综合考察多方面的意见,也可以写在某个或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3)考察意见要有变化,要能反映出积极分子每个时期的特点和变化情况,不要一个优点或一个缺点到最后;
(4)考察意见中不要以希望代替不足;
(5)注意要按时填写,不要追记;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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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模版一1、确定为积极分子当时的主要表现范文
xxx同学入学以来,积极要求进步,要求加入党组织认识明确,动机端正。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担任系学生会干部以来,能认真负责,协助辅导员组织和带领同学较好地完成了学院和系里交给的各项工作。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多次被学院评为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足之处:工作有时不够大胆,创新意识不强。
2、培养人考察意见范文
xxx同学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知识,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担任班长职务,能热心为同学服务,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完成了大量组织和协调工作,在同学中威信较高。不足之处:工作有时不够细致,平时说话比较随意。综合其表现,建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小组考察意见范文
xxx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成绩优异,担任班长职务能认真负责,工作卓有成效。不足之处:工作方法比较简单。综合其表现,该同学品学兼优,建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提出进一步培养考察意见范文
根据党小组和培养人意见,党支部认为,xxx同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应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使其尽快克服不足。
5、党小组和培养人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后的综合意见范文
xxx同学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能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按共产党员的条件要求自己,加入党组织的认识明确,动机端正,在学习、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等方面都有新的进步,群众威信较高。工作不大胆,创新意识不强的弱点有了明显改进,政治上已经比较成熟。通过考察,未发现本人及家庭有任何历史和现实政治问题,建议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6、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否列入发展对象的意见范文
xxx同学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在学习、工作、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比较突出,能按照共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积极改进自己的不足,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该同学参加过学院党校培训,考核成绩优良,经审查未发现任何政治历史问题,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7、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情况范文
xxx同学x年x月至x年x月,参加学院第x期业余党校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模版二何玲燕,女,出生年月:1988年12月22日,籍贯:浙江三门。现任班级文娱委员。该同志于20xx年10月20日申请入党,于20xx年11月10日被列为积极分子,并于20xx年5月23日----20xx年6月6日参加了党校学习。下面向党组织汇报何玲燕同志一年来的考察情况。
在思想上,该同志能够自我思考,自我提高,能定期地总结生活的经验和感受,并不断改善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并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将其运用到生活实践当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方面的修养。
在学习上,该同志上课认真听讲,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聪明上进,成绩优异。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曾荣获三等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在工作上,作为一名班委,该同志做事认真负责,能积极协助其他班委管理整个班级,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类活动,并荣获20xx年度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在生活上,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不奢侈,不浪费,勤俭节约,乐于助人,自立自强。有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能很好地将学习和娱乐区分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
经政审,何玲燕同志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社会表现好。
入校以来,何玲燕同志经团支部推优,积极分子考察,党校学习和组织考察,入党动机端正,思想稳定,入党要求迫切,表现了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现实表现好,在班级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何玲燕同志现在存在的主要缺点是:有一点贪玩和粗心,缺乏体育锻炼,缺乏创新思维,不够自信。做事过于急躁,过于严肃。有点孩子气,缺少一点稳重感。有时做事易冲动,遇事也不够冷静。偶尔会心直口快,性子有点急。平时与同学缺少交流,需要扩大自己的交际范围,组织协调能力也有待加强。心肠太软,立场不够坚定,做事不够果断。优点是:为人诚实,遇事乐观,有责任心,有爱心,也很有正义感。作为一名班委,工作勤勤恳恳,做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在很多方面都能做到尽力而为。学习刻苦,聪明上进,成绩优异,并写有一手好字。为人善良,乐于助人,性格开朗,待人友善,与同学相处融洽。总之,该同志已基本符合入党条件,建议党组织考虑发展其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模版三xxx同志于xxxx年9月被xx乡机关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后,20xx年11月29日##乡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20xx年3月1日##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接受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20xx年11月29日算起。
受县委组织部委派,考察组于20xx年5月31日在##乡政府对#同志进行了考察。考察认为:该同志政治上能够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对党章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能够扎根基层,热爱农村工作,先后在##乡新民村驻村,在乡财税产业办公室任主任,在乡党政办协助工作,在每一个岗位上他都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得到了乡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20xx年9月代表##乡参加全县电力杯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纪律上能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乡为家,集体观念强,能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
不足: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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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中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国土局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国土局党支部共有党员57个,其中:正式党员55名,预备党员2名。
三年来,局党组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年来,发展党员5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5名。
一、局党委高度重视,各总支、支部认真落实
局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三年来,局党组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委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和、邓小平、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三个关”:一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二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三是党组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四)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三年来,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国土局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局党组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
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因我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分管工作调查,我局琚向东同志由预备党员转正时未能按期转正,宋玉毅和崔卓光两位入党积极分子未能及时转为预备党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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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5、培养教育(党支部)(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3)填写党员登记表。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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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1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主持者:(书记)记录者:
出席者:支部全体党员(详见会议签到簿)
列席:(职务)、入党积极分子、
缺席者:(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吸收中共预备党员
(书记):今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讨论吸收预备党员,今天到会的正式党员有人,超过半数,会议有效。我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已满一年,经民主测评、公示、确定发展对象和严格政治审查,并报镇党委审查预审,认为基本成熟,可以发展。今天,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现在我们先讨论同志的入党手续,下面先请该同志汇报自己的情况。
(向大会报告,可谈对党的认识,个人工作学习情况)
(书记):接下来请介绍人、介绍情况。
(第一介绍人):
(第二介绍人):
(书记):下面我代表支委会向报告对同志审查情况,综合同志的经历、档案材料和外调材料,支部认为该同志[介绍综合政审情况]。接下来请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
():
[与会人员要对申请人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可以指出申请人的优点、缺点,提出希望等]
(申请人):刚才大家对我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不管能否入党,今后[对大会的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书记):大家还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我们现在进行票决。
(票决注意事项)
票决结果:我支部现有正式党员名,今天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经统计,(申请人)得同意票张,反对票张,弃权票张,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书记):接下来讨论同志的入党
[程序同第一个,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加入党组织时要逐一讨论,逐人表决,详细记录,不能简化]
(书记):今天会议,我们通过接收了位新党员,请同志把材料整理由党总支委员会审查后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会议进入下一个议程
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2
时 间:***
地 点:***
会议内容:讨论确定***等*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主 持 人:***
出席人员:
***、***、***
缺席人员: ***
记 录 人:***
内容记录:
1、讨论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表现情况。
优点:***
缺点与不足:***
(2)与会同志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经支部讨论,同意确定***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支部认为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应写明具体原因)
2、讨论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
(内容同上,逐个讨论)
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3
1、会议时间:
xxxx年4月
2、地点:
校长办公室
3、内容:
讨论确定陈婷婷同志为发展对象
4、主持人:
舒月
5、记录人:
丁蓉
6、应到和实到人员:
郑家模、舒月、宋方达、廖纯连、付运、丁蓉、顾荣、王琳
7、培养人综合汇报对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情况:
培养人顾荣:根据党支部指派,我负责对陈婷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陈婷婷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被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课学习。经培养考察,可以做党的发展对象
培养人王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对党的认识深刻、感情深厚,入党动机明确,经培养考察,可以做党的发展对象。
8、支委会讨论:
结合推荐意见以及听取了培养人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同意陈婷婷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做党的发展对象。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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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一年级择优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适度发展的工作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 要将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上,要加强对他们入党动机和党性修养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学习情况、日常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行为选择、群众民主评议和自我认知结合起来,确保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
第二章 对申请入党学生的教育培养
第四条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党委安排相关人员和学生党支部,负责对全体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使学生了解入党是人生道路的重要选择,引导他们如何在争取入党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通过宣传党的章程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文件,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他们明确组织发展工作流程,指导学生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第五条 党支部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学生,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并自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的学生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要定期组织申请入党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七条 入党积极分子除要符合《中国共产程》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积极要求入党;在工作、学习及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
第八条 学院严格坚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有计划、按步骤地把素质强、热情高、表现好的优秀团员推荐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做好培养、教育及考察的衔接工作。
第九条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推优”对象的情况,在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参考辅导员、支委会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从中民主推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向本班全体同学公布名单和征求意见,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批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条 学生党支部要选派党性修养较高,工作、学习表现突出的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培养人汇报思想,培养人每一个月向学生党支部介绍情况,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自身条件和班级工作需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要向学生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他们提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密切结合当前形势和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第十二条 积极慎重地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对积极分子的表现,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意见”一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思想意识。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自我牺牲精神。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学,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把表现优秀的吸收进来,把表现一般和较差的调整出去。
第四章 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以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辅导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于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后提名发展对象人选,再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的发展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发展对象除要符合《中国共产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外,鉴于学生的身份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需要,发展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在本年度要达到前50%。若本学年学习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群众基础差,民主测评超不过半数的,不能确定拟发展对象。对于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以上要求,但在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可作为特殊情况由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研究审定。
第十五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党校的集中培训。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发展对象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广泛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部、普通群众的意见。对本、专科学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研究生还要征求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实行预审制。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填写《拟发展党员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九条 学生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采取票决制逐个讨论和表决,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赞成决议或决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第二十条 学院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采取集体讨论、民主决定的方式,并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第六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三个月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由到会的全体同志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同本人谈话,评议结果要及时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般15天左右),本人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及时(一般应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采取票决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坚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有关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及时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在收到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后,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第七章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委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形成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副书记牵头、党委秘书协调、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七条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把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召开的有关会议,特别是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记录等,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八条 学院党委建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违章规定和不符合条件而被吸收入党的,取消其党员资格。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犯党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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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主持人:党支部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党工委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党小组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工委。主持人: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工委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工委会议审定。主持人:党工委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工委审定后,由党工委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党工委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党工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主持人:党支部、申请人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持人: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主持人:党小组、支委会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主持人:支部大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主持人:支部大会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党工委,提交党工委审批。主持人:支部大会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工委指定一名党工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主持人:支部大会 1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主持人:支部大会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工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主持人:支部大会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主持人:支部大会
四、预备党员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主持人:支部大会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主持人:支部大会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主持人:党小组、支委会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讨论;(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7)上报审批。主持人:支部大会
32.审查审批:(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工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主持人:党工委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工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主持人:党工委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工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持人:党支部书记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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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 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考察意见二:
经过年零个月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认为:
1、该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和邓小平理论,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2、该同志在考察期间能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工作勤恳,表现突出。(工作表现情况......)
3、该同志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党忠诚老实,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和带动作用(组织上有意识地培养考察的情况......)
4、经过对该同志政审,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考察意见三:
**同志在考察期内 自我发展稳定一方面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 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 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 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关心时事 另一方面在学习生活当中 用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团结同志 共同进步 全面学习 平衡提高 综合全方面。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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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党员考察制度
第一条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二条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期限不少于一年。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入党申请书及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三条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第四条接收预备党员时,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条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六条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七条党组织通过听取申请人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八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九条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个人简历、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第一条公示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二条公示内容: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和培养考察情况,包括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情况、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培养期间受奖惩情况。拟转正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入党时间,预备期表现和受奖惩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等。
公开的其他相关内容有:(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2)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3)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第三条公示形式。党支部根据各自特点,按照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以公开栏为主、多种形式并用进行公示。
第四条公示程序。公示按下列程序进行:(1)拟定公示内容;(2)及时进行公示;(3)收集群众反映;(4)调查核实情况;(5)研究处理意见;(6)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第五条公示时间。拟发展对象在支委会讨论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进行公示;拟转正对象在预备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支委会讨论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为5--7天。
第六条公示结果运用。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1)属于反映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问题,由基层党组织派人调查核实;属于反映基层党组织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派人调查核实。(2)线索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进行调查;无具体线索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不予调查的原因。(3)调查核实后,对于存在一定问题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和人员,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发展。(4)预备党员问题严重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延期转正,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转正。
(三)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二条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必须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个票决对象;
(2)逐人酝酿原则。对票决对象实行逐人讨论酝酿,使党员了解每个票决对象,真实反映对每个票决对象的评判意愿;
(3)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也不得代替未到会的党员投票。未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投票,但可在会前书面向党支部表达自己的意愿;
(4)唯一意愿原则。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作为唯一意愿;
(5)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接收”或“同意按期转正”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第三条发展党员投票表决工作程序
(1)会前准备。召开党员大会之前,支委会必须准备好拟发展对象和拟转正党员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征求的党内外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并准备好加盖公章的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表;
(2)情况介绍。拟发展对象、拟转正对象说明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基本情况,入党介绍人、考察联系人介绍培养和预备期间的表现,党支部介绍教育考察和公示情况;
(3)酝酿讨论。与会党员对提请讨论的对象逐个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在大会上宣读。讨论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4)投票表决。与会人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推荐出监票人、计票人,并详细说明表决票的填写方法。实行无记名投票,投票后进行现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5)整理归档。支部大会讨论形成的书面决议,连同票决情况汇总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档案应长期保存。
第四条注意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不能以简单的投票表决代替培养考察、集体讨论等其他程序。对票决未通过并有情况反映的对象,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调查,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避免久拖不决。对票决中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反馈给票决对象,明确专人与其谈话,给予提醒和教育,并加强跟踪管理。
(四)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对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第二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基层党委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未能及时指派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党委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或谈话后未及时填写意见并签名盖章的;
(2)党委会研究审批两个人及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未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的;
(3)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批或相关材料不全而予以审批的;
(4)未召开党委会而签署审批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意见,或党委审批意见不明确,或党委书记没有签名盖章的;
(5)将上级规定不能发展的对象予以审批的;
(6)档案材料未按规定及时归档、丢失、或故意篡改档案材料的。
追究责任,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或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取消该党委当年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对同一名发展对象的材料,报送上级党委二次预审未通过的,由预审单位对报送单位党组织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同发展对象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预审未通过的,由预审单位对报送单位党组织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属以下情况的,对党支部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将未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直至发展入党,或未经过支委会讨论研究而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未能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未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及培训的;
(3)未能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作考察记录的;
(4)将未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
(5)未能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未经支委会讨论和同意,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6)未按规定将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或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进行认真调查而予以发展的;
(7)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
(8)预备党员无考察材料的,或预备期满,提交转正申请后未能按时讨论转正,或预备党员拒不提出转正申请,未能按时讨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
(9)未召开党员大会而接收预备党员或给予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10)入党积极分子因学习、工作变动等原因,未及时传递有关材料的;
(11)将上级规定不能发展的对象发展入党的;
(12)对符合入党条件申请人,党支部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进行会议讨论或故意刁难的。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上级党组织必须对该党支部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当年过失三次及上的,必须对该党支部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当年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严重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委应给予纪律处分。
无特殊情况下,农村、企业生产一线党支部在任期内二年未发展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党支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党支部书记故意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必须进行调整。
第四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预审人进行责任追究。
(1)未能认真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对其重大问题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的;
(2)未能按要求在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未能向党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真实情况的;
(3)未能对考察对象进行教育帮助,培养考察失职的;
培养人考察意见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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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重点做好在工作第一线的业务骨干中培养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三、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党建促团建的重要措施。党支部要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团支部是基础,要切实把好关,“推优”工作要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完成。
四、“推优”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点在于培养教育,要把培养教育贯穿始终,不断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在国土资源系统中形成一支骨干力量,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
1、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从干部职工一录入国土部门就开始抓,通过查阅档案、实际训练等途径加以考察,发现苗子,及时列入培养对象;确实具备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
2、通过举办专题讨论、学习小组、党校培训、社会实践等活动,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要及时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写明填表时间。党支部每年要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或毕业分配时,应将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五、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特别是重点发展入党的对象,党支部应对其进行严格的考察,主要是:
1、政治考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表现如何,能否遵纪守法,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治态度和立场、观点如何。
2、思想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加入党组织的要求是否迫切,是否树立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
3、工作(学习)考察:重点是考察工作实绩,是否有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如何,是否顾全大局,言传身教,严以律已,勇挑重担,是否努力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4、时间考察:是否已经达到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养考察期。在考察期间,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要主动向党支部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暴露自己的活思想,以便让党组织对他们帮助教育和引导。在整个考察过程中,应该把握好两点:一是对考察对象既听其言更观其行,重在表现;二是注意倾听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意见。
六、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要齐全,手续要完备,程序要规范:
1、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党支部集群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原始记录材料。
2、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要进行政治审查。
3、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期满,而且取得党校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结业证书,在经过政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推优”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作为发展对象,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审议。
4、上报的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含“推优”);支部综合报告(对发展对象要作全面分析,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或不足之处)。
七、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1、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学习锻炼,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训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