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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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因任职期间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山东省青岛日报社党委原书记、社长蔡晓滨,虽然已经不再担任报社党委书记职务,但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退休的青岛日报社纪委原书记官明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细心者不难发现,近期中央纪委通报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中,对转岗、退休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的情况并不鲜见。
日前公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失责必问,体现了责任追究全方位、无死角,杜绝侥幸心理;问责必严,就是要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防止破窗效应。”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汪洋认为,实行终身问责,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精神和要求的具体举措,其要义就是让问责利剑始终高悬,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惩是为了治,从严问责的目的是倒逼责任落实,这一点在《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
《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提起去年中央纪委转发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很多人都记忆犹新。处理结果中,就包括对新乡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的内容。
此外,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中央纪委先后多次对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责任追究案例进行集中通报,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党的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如今,对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已经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一种常态。
“无论是让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写检讨、作检查,还是通报曝光问责典型问题,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从严从实的精神。”中国zd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问责督促党的领导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正是党组织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要让制度生根、问责落地,必须做好执行这后半篇文章。
《条例》规定中,不仅把责任落实到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而且还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要求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规定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备案……这一系列条文,在细化责任、做好衔接、确保问责时效性等方面下足功夫,为问责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了制度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问责是要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而贯彻执行《条例》本身同样离不开“担当”二字。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问责条例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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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11)章(53)条。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5.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时代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
6.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7.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8.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9.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10.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11.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12.最长不超过(两年)。
13.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
1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被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15、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16、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7、各级党委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18、《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
19、《条例》把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0、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二、判断题
1、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5、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处分。(√)
6.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
7.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其个人所得数额从重处分。(×)
8.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可以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9.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10.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1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2、《条例》规定的只有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
13、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4、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低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1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6、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可以。(×)
17、普通党员用自己家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党组织不能予以过问。(×)
18、已退出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不属于党员领导干部。(×)
19、组织迷信活动的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20、在境外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三、单选题
1、经查,某
县委书记杨某同时存在两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应分别给予其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最后组织决定应给予杨某c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
2、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c分别给予处分。
a.文化程度的高低
b.职务的高低
c.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d.所得的数额高低
3、党员卢某受到处分,d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4、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给予其d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5、党员通过信息网络、报刊、讲座、书籍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的,给予d处分。
a.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d.
6、党员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d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7、党员郑某因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民族分裂游行活动,经批评教育后也确有悔改表现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如何处理?b
a.应当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b.可以免予处分或不予处分
c.应当给予处分
d.应当免于处分
8、党员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应给予其d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9、下列d行为,一般应当予以除名。
a.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b.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c.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d.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
1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a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a.
b.纪律处分条例
c.廉洁自律准则
d.宪法
1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b。
a.实事求是
b.抓早抓小
c.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d.民主集中制
12、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d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警告 d.或者
13、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14、某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某因严重违纪受到二年处分。一年内,有关部门又查清刘某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刘某应当给予其a。
a.处分
b.延长一年察看期
c.延长两年察看期
d.撤销党内职务
15、党员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
d.或者
16、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a,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a.知情权
b.选举权
c.被选举权
d.投票权
17、党员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18、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下列不属于情节严重相应处分的是a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19、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c。
a.从重处分
b.不予处分
c.从轻处分
d.
20、党员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b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
d.
四、多选题
1、新《准则》试用对象为 ab 。
a.党员领导干部b.全体党员c.公务员d、所有公民
2、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a,必须c,必须d,必须e,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a.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d.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e.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3、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 abc ,给予或者处分。
a.策划者b.组织者c.骨干分子d.多次参加者
4、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abcd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b.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c.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d.歪曲党史、军史的
5、《准则》和《条例》体现了:abc
a.纪法分开b.纪在法前c.纪严于法d.纪大于法
6、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b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b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a.15天b.一个月内c.二个月内d.三个月内
7、下列行为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是 abc 。
a.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b.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c.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d.干预单位同事之间借贷纠纷
8、以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bc
a.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b.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c.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d.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9、以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bd
a.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b.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c.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d.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
10、以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abc
a.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
b.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c.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
d.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11、对抗组织审查,有以下哪些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bcde
a.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b.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
d.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e.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f.拒不交代问题,且诬陷他人的
12、有以下哪些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abc
a.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b.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c.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d.对下属违纪行为置若罔闻,不管不问的
13、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下列哪些权利。abc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申诉权
14、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abd
a.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b.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c.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
d.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15、新《条例》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abc
a.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b.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c.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d.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对“实事求是”原则理解正确的是abc
a.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b.以、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c.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d.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包括abcde
a.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b.严肃党的纪律
c.纯洁党的组织
d.保障党员民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e.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贯彻执行
18、党员王某为某经济开发区主管领导,王某妻子为该开发区内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委派的高层管理者,对这一现象表达正确的是bcd
a.这很正常,并没有违纪法规
b.这种现象是不合党纪的,王某应该按规定予以纠正
c.如果王某不纠正,王某本人应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予以调动职务
d.拒不纠正,又不辞去或调整职务,王某要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9、下列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abcd
a.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b.违反有关规定为朋友提供担保
c.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
d.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
20、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哪几种处分?bcd
a.严重警告b.c.撤销党内职务d.
五、不定向选择题(部分,单选或多选)
1.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bc)
a.坚持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b.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c.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d.建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abcd)。
a.革命化b.年轻化c.知识化d.专业化
3.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bcd)。
a.治国之策b.立党之本c.执政之基d.力量之源
4.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
abcd项基本要求:
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b.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d.坚持民主集中制
5.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 abc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发表意见权
6.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 a,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 b,是 c,是中国共产党 d 。
a.相结合的产物b.发展的新阶段c.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d.集体智慧的结晶
7.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b、d的科学发展观。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b.以人为本c.全面协调统筹持续发展d.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8.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b,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c,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d。
a.重要理论b.科学理论c.重要指导方针d.重大战略思想
9.必须坚持和完善a、b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c、d
的分配制度。
a.公有制为主体b.多种所有制经济c.按劳分配为主体d.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0.在a、c、b、d、e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
a.互相尊重和领土完整b.互不干涉内政c.互不侵犯d.平等互利e.和平共处
11.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c,a,增强执政能力。
a.改进领导方式b.提高领导水平c.完善领导体制d.健全领导机制
12.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 a、b 和c。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a.互通情报b.互相支持c.互相监督d.党务公开
13.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d决定。
a.党的中央组织b.党的地方组织c.同级党的代表大会d.上级党组织
14.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c,学习a、b、e和d,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a.科学b.文化c.党的基本知识、d.业务知识e.法律
15.发展党员,必须经过a,坚持c的原则。
a.党的支部b.党员代表大会c.个别吸收d.全面考察
16.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b和a,说明c、d,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a.党的章程b.党的纲领c.党员的条件d.义务和权利
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b之日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c。
a.支部将其列为考察对象b.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c.一年d.六个月
18.党员的党龄,从a之日算起。
a.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b.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
19.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c、d、a和b,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
a.监督b.服务c.教育d.管理
20.党的基层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a、c和d中发展党员。
a.生产第一线b.先进工作者c.工作第一线d.青年
2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做到a、b、d、c,反对,反对任何、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a.自重b.自省c.自励d.自警
22.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c,d,a,b,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a.从群众中来b.到群众中去c.一切为了群众d.一切依靠群众
23.党坚持b、a、d、c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a.综合治理b.标本兼治c.注重预防d.惩防并举
24.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a,在原则问题上进行c,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a.批评和自我批评b.民主生活会c.思想斗争d.集体讨论
2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b的方式。
a.代表表决b.无记名投票c.公开表决d.集体讨论
26.选举人有a、b、c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a.了解候选人情况b.要求改变候选人c.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d.要求候选人作出说明
27.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b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a.有预备和正式党员三人以上b.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c.有预备或正式党
员三人以上d.有预备党员三人以上
28.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c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三个月b.五个月c.六个月d.一年
29.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c的原则。
a.集体领导b.个人分工负责c.少数服从多数d.民主集中
30.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b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a.可以b.必须c.禁止d.一般不
六、简答题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是什么?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我们党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3、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4、新《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5、有哪些情形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1)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3)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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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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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
6月28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治国理政的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路径,廓清了一系列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以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为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也出现了一些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有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摆设。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正因为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包括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
在众多党内法规制度中,问责条例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贯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广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全省各级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南粤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016党员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
多次指出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和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党员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把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绩单同日常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约束机制,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饱食终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戴上问责紧箍咒。
心中明责,才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论是党员干部身处何种要职、地位,都必须清楚肩负的责任。履职尽责、一言一行都饱含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只有明确职责,才能满腔热忱地去创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共产党人的风采。像太行新愚公李保国同志那样心系使命,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他扎根太行深山30多年来,踏遍了太行山区的每一道沟沟坎坎,始终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保持纯正质朴的百姓情怀,自觉把百姓当亲人,与百姓心心相印,心里装着百姓,凡事想着百姓,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担当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心中有责,《问责条例》就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党员干部失责渎职就必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时刻牢记使命,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对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教育中,认真查摆自己的思想、行为,带着问题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身体力行去践行。
问责条例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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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立足管党治党新实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整合规范各类问责制度,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实施问责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来。
坚持政治定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体现了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为管好党、治好党指明了方向。《问责条例》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强调聚精会神抓党建。党的十以来,“问责”高频次出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2013年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2015年1月,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2015年12月,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总书记再次指出:“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制度安排,诠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顺应了管党治党的新要求,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政治信号。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制度的形式上升到党内法规层面,体现在《问责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为解决目前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了有力抓手。《问责条例》顺应正风反腐形势的发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有利于更好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疾风厉势,实现海晏河清的目标。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将党的十以来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法宝、标准和武器。贯彻落实条例,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就要从政治上看问题,牢记使命、忠诚履责、勇于担责。
聚焦政治责任,剑指失职失责“主症状”,体现了问题导向的现实关切
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着眼于从政治上看问题。2016年7月,河北省委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段小勇等4名领导干部作出停职检查决定。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不力,表面上可能是效率低下、人员懈怠、组织不力、政令不畅等问题,根子却在于有关党组织没有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没有把党中央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就是天灾人祸中的政治责任所在。
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责任越重,越要勇于担当。《问责条例》紧扣领导干部失职失责“主症状”,逐条逐项概括问责内容,拉出问责清单,列举问责情形:剑指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等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剑指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等党的建设缺失、甚至“空化”问题;剑指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责任“虚化”问题;剑指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纪律执行“软化”问题;剑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腐化”问题。由此观之,《问责条例》的核心思想和内在逻辑是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释放和传递的信号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领导干部而言,这个《问责条例》不仅指出“病灶”、开出“药方”,还划出了与之相对应的政治责任“红线”:不是出了腐败问题才被问责,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同样被问责;不是出了责任事故才被问责,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同样被问责;不是只有党政一把手才被问责,班子其他成员同样被问责;不是只有党委、党组才被问责,其他党的工作部门同样被问责;问责不是可以躲得过去的,是要被终身问责的,这是今后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常态。制度的生命在执行,执行的关键还在人。能不能把自己摆进去,将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敢不敢用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一级抓一级,动真碰硬,严肃问责,考量的仍然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
强化政治标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治病救人的一贯原则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是对纪委的要求,更是对党委的要求。从“四种形态”的内容和要求来看,开展党的问责工作是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体现。《问责条例》规定的7种问责方式都符合“四种形态”的要求,就是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问责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方式主要体现在这当中。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有的党组织片面理解“四种形态”,认为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完全错误的。“四种形态”是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的重要手段,是爱护党员干部、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但不意味着可以在处理上随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从高形态向低形态转化,谨防“变通”转化,防止问责方式的运用畸轻畸重,失去严肃性。
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问责工作始终。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不能只看结果不问原因,一棍子打死,而是给机会作出解释和自我反省,向组织讲清自己的问题。但是,如果对党组织的提醒拒不接受,对错误问题熟视无睹,对应负的责任推卸不已,甚至对抗组织的问责,那就必须从严处理。
多向发力,形成问责合力。那种认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要在纪委,开展问责也主要在纪委的错误认识,必须纠正过来,各级党委必须把这个责任担起来。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是各级纪委的责任,更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的责任。只有共同担起问责的责,问责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深入。
(作者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典型案例
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2年至2015年,湖北省广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章勇在联系市公路管理局期间,该局违反招标有关规定,5起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发包给相关施工单位承建,涉及投资金额2.2亿元,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姚大军,副局长明剑、杜宗春、汪先东等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纪处分。经认定,孙章勇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力,承担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12月23日,孙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条例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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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本报业务研讨版特组织系列解读文章,从问责条例意义、问责条例亮点、问责内容、问责方式、问责条例落实五个方面展开思考辨析。本文是系列解读文章的第三篇,紧扣《问责条例》第六条的“失职失责”情形,梳理其所针对存在的五方面问题,并逐一阐释。——编者
《问责条例》第六条紧扣“失职失责”这一关键,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问责情形,除第六款“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为兜底条款外,主要剑指五个方面的问题。
剑指“弱化”,以确保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提出三个方面的问责情形:
一是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必须追究责任。
二是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出现重大失误。“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方方面面,必须全面推进。如果出现重大失误,理当问责。
三是在应对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既是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体现,也是对政治担当品质的考验。能力不足、缺乏担当,都是应当受到问责的。
剑指“空化”,以确保党的建设扎实到位
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针对党的建设缺失、甚至“空化”现象突出,党内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提出六个方面的问责情形: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二是组织生活不健全的。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其中“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要严格落实。
三是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的。坚持党性原则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其中,坚定理想信念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问题,践行党的宗旨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核心内容。
四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必须不折不扣、严格落实。
五是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抓作风建设,整治“四风”,必须动真碰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六是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突出的。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严把用人关口。
剑指“虚化”,以促进党的干部自觉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问责条例》指出,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缺乏责任担当,不能守土尽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问责。这方面,主要涉及四种情形: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落实“两个责任”,党委是关键,纪委是保障。放弃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如通报的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等人的问题,就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二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的。领导干部必须敢抓敢管,对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
三是不负责、不担当的。对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都要坚决问责。
四是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如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费长辉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且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被问责。
剑指“软化”,以确保党的纪律严格落实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党章第37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第42条指出:“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问责条例》指出,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特别强调了三种情形:
一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的。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
二是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领导干部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管辖范围出了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要被问责。
三是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的。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剑指“腐化”,以确保党的肌体永葆健康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问责条例》直面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针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失责,提出三个方面的问责情形:
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不坚决纠正。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
问责条例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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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例文参考,希望内容对您有所启示和帮助。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查字典,敬请期待。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让党的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管党治党的强大利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迫切需要,是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扎紧“制度笼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然而,过去一个时期,在管党治党的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成效明显。如今《条例》的出台,更是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坚持、坚持中深化,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条例》进一步突出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聚焦“关键少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当下,党内出现的各类腐败,其成因主要在于权力的滥用,关键在于未能将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不到位。《条例》是一种外部的约束,是一种机制,也是一种压力的概念。它解决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明确了问责对象的重点是“关键少数”,进一步突出主体、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既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内外相呼应,相信可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最终把责任担当起来。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就要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料、归纳、总结,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对应的政治责任,目的是使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问责条例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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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0xx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七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八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问责条例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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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党组下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了集中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强化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带头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党员切实负起自身的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增强战胜风险的能力,为推进园林工作贡献力量。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党员要对照《问责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防止出现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整改,使《条例》落实落靠。
问责条例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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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一】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全党统一思想认识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释放从严治党,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正如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因此,笔者认为,落实问责条列,首要必须牢牢抓住落脚点、着力点和关键点。
落实问责条例的落脚点在责。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正式实施,为党员行为规范设定了红线和底线。问责条例剑指十分明确,就是要狠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彰显党员干部的对责的担当,对权的敬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该担当的责任,身处领导干部岗位上,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理应为党尽职、为国效力、为民尽责。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其实就是责任,而有责任就要有担当,这里的责就是坚定理想、坚守信念,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尽职尽责、实干苦干,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落实问责条例的着力点在问。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只有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方可体现权、责、利的对等。如果党员干部有了权力,有了职责,却没有责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赚不赔。事实上,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贪腐案件中的领导干部来看,相当一部分都是源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此处失责异处为官,今天停职明天升职等等,说到底就是在问上无力甚至是缺位。落实问责条例功夫就应下在问字上,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 问把党纪党规利剑高悬起来,让警钟长鸣起来,真正问出从严治党成效。
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在人。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由此来说,问责条例的落实关键还在人。这个人就是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条例作用得以发挥,关键看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不仅仅是释放出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还应以此紧紧牵住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牛鼻子,倒逼党员干部增强权责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二】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 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时,还要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三】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向全体党员干部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
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本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但一些党员干部逐渐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退化,思想认识腐化,甚至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这些现象都给我了们警示。常言道:法不明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问责条例就是以明的制度维护党的权威,以严的问责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从而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压力的层层传导下和制度的鞭策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好职、尽好责。
问责条例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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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我见(1)
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近期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表明了严格问责、严肃追责绝不是一句空话。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严字当头,重在抓实。就是要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必须靠制度来保障,就必须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为什么要中央要制定这部《问责条例》了?因为原有党内法规中,虽然有100多部包含问责内容,但是对事故事件的党政问责规定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规定少。《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制定廉洁自律准则的好经验,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实现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特色,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
在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中,要善于运用哲学思维和辩证法逻辑,把“问责”与“追责”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双管齐下、精准发力,切实起到教育作用、警示作用和震慑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必须畅通无阻,不能形成“上边刮的是九级风、下边处于风平浪静”的不协调局面。同时,还要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不仅仅是作为“学党章党规”中内容,更重要是为“做”合格党员划清警戒线。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我见(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来深学习、抓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问责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全文共13条内容、1000多字,简明扼要。《问责条例》逐一明确了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问责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和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问责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决心,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具有威慑力。
《问责条例》确立了“终身问责”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真正做到从一而终,坚守初心,终身负责。分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从严履职尽责,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问责条例》唤醒党员“初心”。在建党95周年“七一讲话”中号召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当前,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初心”,存在党员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脱离群众等问题,影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针对这些“病症”,《问责条例》就是一剂祛病良方,通过学习《问责条例》,严守规矩,警醒自身,已达到祛病强身,让党员的初心历久弥新,从而唤醒党员心中党性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做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作为党员,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内涵,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担好责。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内涵,争当贯彻落实的模范
一是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员。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采取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党课、座谈讨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二是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员。《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不能挂在口上、停留在报告里,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及时完善配套衔接制度,进一步用好问责“杀手锏”,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