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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03-15 20:25:02 查看人数:10

单位普法宣传

单位普法宣传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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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东川的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法治文化,建设“三美东川·创业铜都”。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民生化以及发展需求,服务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工作内容

(一)普法重点内容

1.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重点学习宣传《谈治国理政》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2.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宣誓等制度。二是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禁毒防艾、缉枪治爆、反恐、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四是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大力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提高“七五”普法规划执行力。一是要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组织构架,确保各单位普法机构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社会普法教育实施的职能作用。二是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对本系统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三是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事、教育、农业、工科信、工青妇等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把脉公众法律需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精准研判。借助诉讼、调解、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二是精准供给。要分类确定学法内容,明确内容、形式,分类施教专门法律知识。依托云南省国家公务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在政府和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有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化手段,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扩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提供服务。三是精准评估。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为评估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

3.以特色品牌为引领,提高“法律六进”的生机与活力。一是启动实施法治宣传品牌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心工作,挖掘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面的法治宣传品牌,突出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的深刻内涵,强化“法律六进”的主体职责和义务,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不同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量化工作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四是主动依托村(社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村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中,把社会普法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之中,形成群众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生动局面。

4.健机制求实效,推动四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新常态。一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党委(党组)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推广应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建立健全个人学法档案。二是寓教于乐,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法治社会实践中激发青少年学法兴趣,培育法治信仰。三是培育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工科信、工商联和商会、协会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入商会、协会活动,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律师等法律专家,就本地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以案释法;组织律师与当地商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对接活动,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四是运用法治方式,构建民族和睦、宗教和谐。建立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拓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涵,在开展传统“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5.打造法治文化平台,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一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等法治文化设施,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通过诠释法治精神、讲述法治渊源,让老百姓感受法治的力量。二是借助普法微博、微信、博客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以“3.8维权”、“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月)为契机,深入社区、街头、农村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氛围营造得更加浓厚。四是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各自职能资源,打造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可以通过车站、广场、公园等场地广告栏、小区长廊、街道灯箱等设施进行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6.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一是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宗教场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司法、执法部门要编辑民商事、刑事等司法典型案例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五是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

7.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序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新路子、新视角,加大“法律六进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示范作用强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单位,以点带面,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掀起法治建设的新高潮。二是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申报创建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昆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近年来已经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

8.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党委、政府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普法办将制定东川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单位普法宣传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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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镇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

(四)坚持立足本职和协调配合相结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互助,形成普法合力。

(五)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台账管理机制。镇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细化量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并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镇普法办。

(二)督导推进机制。镇纪检、普法办要制定督导工作办法,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对镇直各单位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公益普法机制。推动各新闻媒体单位在报纸、杂志、广播开设普法专版、专栏、专题等,配合相关普法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报等传统和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考核评价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单位普法宣传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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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街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自觉配合经济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工作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使其不仅能够深入到社区每家每户,而且能深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度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普查中容易产生疑惑的地方、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橱窗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术难题。

二、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通过宣传搞全、搞准普查数据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对开展经济普要意义的认识,从而促进本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

(二)通过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增强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从而做到热爱普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普查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普查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使广大普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普查的口径、范围、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掌握调查技巧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目的。

(三)通过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能够了解和认识到,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同时,通过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基层数据保密的承诺,从而打消顾虑,如实提供准确、客观的普查数据。

三、组织实施

我街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街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宣传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橱窗,张贴《一封信》、普查通告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分为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与成果三个主要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应与各阶段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阶段(**年12月31日之前):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线,通过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时间要求、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使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在前一段开展普查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追踪报道普查业务培训、物资准备以及普查区域划分与调查底册建立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国家经普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普查对象宣传建立统计台账和能源消费台账的必要性,使其自觉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以提高普查源头数据质量;8月底至11月份,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工作方式、调查内容,普查对象的责任、义务与要求等,营造社会氛围,提高普查对象配合

程度,确保单位不重不漏;12月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经济普查的新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二)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阶段(**年1月—6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的要求和资料上报的方式。重点追踪报道各科室和社区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单位普法宣传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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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枝江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枝江”的有关部署,大力宣传《法治枝江建设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12﹞6号)精神,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内容,并集中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干部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单位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宣传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进一步调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通过会议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大会,对获得各级表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进行一次重点宣传,同时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

(二)通过培训座谈分别宣传。各单位要认真举办“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召开“六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座谈会,推动“六五”规划深入学习和“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三)通过法定纪念日分类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个法定纪念日,与法律咨询相结合,在干部、职工和群众集中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力求不留死角。年底要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大型宣传活动。

(四)通过“宣传月”专项宣传。组织开展服务中心工作重要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项宣传月活动,掀起全系统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以此来推动“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要认真做好开展“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阶段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六)通过展板橱窗灵活宣传。制作图文并茂的“六五”普法规划宣传展板、标语、横幅,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六五”普法规划。

(七)通过各类比赛推动宣传。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摄影、书法、绘画、演讲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比赛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趣味性。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系列宣传活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保障宣传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单位普法宣传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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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单位普法宣传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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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好地发挥民法典在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中的重大作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宣传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四)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五)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措施

民法典学习宣传是当前乃至“十四五”时期和“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为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热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于7、8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一)抓“关键少数”带全局、促整体。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都要安排1次民法典集体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民法典的编纂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切实形成“头雁效应”。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学习教育。要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个阶段。县教育局要发动全县各级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成年礼、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中要充分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单位)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并将民法典宣传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

(四)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各部门(单位)要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宣传条幅、电子屏、宣传橱窗、建筑围挡、公交车体等宣传载体,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的送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活动。各街道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讲座,使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确保活动范围全覆盖、居民广泛参与,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群众生活。

(五)加强宣传报道。县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要在做好中央、省、市媒体民法典相关宣传作品转载转发的基础上,对我县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的网络传播。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单位普法宣传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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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xx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街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街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自觉配合经济普查,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工作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的覆盖面,使其不仅能够深入到社区每家每户,而且能深入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度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普查中容易产生疑惑的地方、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社区宣传长廊、宣传橱窗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技术难题。

二、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通过宣传搞全、搞准普查数据对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群众对开展经济普要意义的认识,从而促进本社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力。

(二)通过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增强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从而做到热爱普查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普查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普查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使广大普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普查的口径、范围、标准和指标含义,熟练掌握调查技巧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目的。

(三)通过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普查对象能够了解和认识到,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同时,通过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为基层数据保密的承诺,从而打消顾虑,如实提供准确、客观的普查数据。

三、组织实施

我街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街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宣传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相关科室和各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橱窗,张贴《一封信》、普查通告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分为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与成果三个主要阶段,宣传动员工作应与各阶段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普查准备与单位清查阶段(20*年12月31日之前):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线,通过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时间要求、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增强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使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在前一段开展普查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追踪报道普查业务培训、物资准备以及普查区域划分与调查底册建立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国家经普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普查对象宣传建立统计台账和能源消费台账的必要性,使其自觉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以提高普查源头数据质量;8月底至11月份,结合单位清查工作,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工作方式、调查内容,普查对象的责任、义务与要求等,营造社会氛围,提高普查对象配合程度,确保单位不重不漏;12月为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经济普查的新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二)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6月):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了解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的要求和资料上报的方式。重点追踪报道各科室和社区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的情况,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克服困难、一丝不苟的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单位普法宣传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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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ccidentqh”为你整理了这篇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宾阳县委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本部门职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宾阳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宾阳县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明确预算股、会计股、采管股、综合股、监督检查办为责任股室、股室负责人为普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普法宣传工作

(一)集中普法宣传。一是参加县政务宣传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板报、印发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进行财政普法宣传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县内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宣传部门法律法规。三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会同宾阳县税务局开展广场文化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二)结合政务公开进行普法宣传。一是作为财政部门,带头履行《预算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宾阳县预决算公开平台,对政府预算进行公开。同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算法》,公开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等。二是在落实收费清单目录公开工作,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执收单位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本部门收费清单。

(三)在工作中推进普法宣传。将“执法”与“普法”融汇在一起,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中,有的放矢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进行工作交谈中,就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进行宣传解答,既给被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指导工作又让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更具体的了解和认识。

(四)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财政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把握宣传机会,加强对采购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进行《采购法》宣传,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有机结合起来。

(五)利用网络培训及线下面授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二是组织各单位进行面授培训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知识;三是通过微信群、qq等媒介进行会计、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等业务的网络宣传。

单位普法宣传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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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为手段,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工作

根据全国、省、和市“六五”普法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制宣传,结合“平安”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结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的宣传教育;紧扣我市卫生普法宣传重点,宣传《禁毒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

要大力打造宣传阵地,营造法制文化氛围。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文化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制定卫生系统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和创建法治单位具体标准;完善“法治单位”创建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使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探索建立法治创建长效机制,形成权威的领导机制、顺畅的运行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坚实的保障机制、严格的考评机制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各项机制在法治创建工作中要高效运转,分工协作,成效显著;建立健全法治创建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对“法治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围绕重点工作,创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继续创新和强化“法律六进”活动,努力提高“法律六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创新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按照《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50小时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5天。

二是创新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利用群众工作日、普法大集,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卫生法律法规,同时搞好义诊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

三是创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利用查体、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禁毒法》等内容,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四是创新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根据行业特点,加大对监督管理企业的普法宣传力度,做好对相对管理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创新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根据卫生实际,合理安排普法学习时间,建立健全普法网络,达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二)强化队伍培训。各单位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层层开展普法培训,学习“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采取措施和重点要求等,深刻领会“六五”普法规划精神,为贯彻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单位普法宣传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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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实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下半年,县普法办将在全县举办“四法一条例”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

二、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法治,精心安排普法教育内容

3.强化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全县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要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效。

6.积极开展紧贴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的专题普法教育。始终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要切实加强“五城同创”法制宣传教育、旅游强县创建、房屋拆迁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好本地、本单位人员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7.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日宣传活动。切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法律宣传日、月、周活动,开展集中宣传。

8、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副校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组织一场农村普法赶集、举办一场社区法制宣传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在心中”主题作文竞赛、举办一场企业法律咨询、组织一次法律骨干培训班。

三、深化“法律六进”,整体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9.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性。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10.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有针对性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总结推广“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的普法经验。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际效果。

11、按照党的十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结合法治文化创建、“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注重普法教育成果转化,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13.注重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相互推动。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普治兼顾,整体推进。

14.扎实开展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

五、精心准备,全力做好中期督导检查迎接工作

15.扎实做好中期迎检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将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及时制定并下发督导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要求,认真准备,及时补课,务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地各部门从下半年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7-8月份,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片组织开展全县抽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市普法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丰富形式载体,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单位普法宣传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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