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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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机制建设,推进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
1、建立组织机制。区教育局建立了普法教育组织体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南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督导室、团委、教育科、安全科、体卫艺等部门和科室,制订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加强联合指导监督,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学校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普法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
2、健全运行机制。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普法教育制度,做到“五有”,即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检查评比,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常抓不懈。各学校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3、重视队伍建设。各学校安排综合素质高、教育能力强、法律知识实的教师担任法制辅导教师,并有组织地对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自身素质。区教育局还高度重视整合利用社会和各部门的资源,为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人员支持。区教育局联合区综治办开展了“校园综治工作站”工作,整合了全区11个部门的资源,为每一所中小学都配备了“综治服务联络员”,并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他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我区各中小学共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校卫警官、交警辅导员、消防官兵等近200名“综治服务联络员”,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二、加强主渠道渗透,拓宽普法教育实施途径
1、建立普法教育课程体系。各学校坚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逐步建立了较完备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各学校还根据不同年级段的学生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注重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扩展学生的法制视野,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学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2、多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要紧密结合其他学科的课堂教学。为此,各校尤其注重学科教学的渗透功能,要求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做到:找准一个“点”,即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结合点;设计一个“法”,即在学科教学中精心设计渗透的方法,既要不违背学科教学的基本规律与要求,又要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做到含而不露,润物无声。
3、重视环境氛围营造。各学校充分利用专刊、橱窗及班级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画、法制剪报;利用学校电视台和广播,宣传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通过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让师生了解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号召全体师生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
三、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普法教育一体化平台
1、加强校内载体建设。区教体局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让法制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动,取得良好的实效。一是体现常规性。区教育局在3月份和9月份设立了“法制教育周”,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观看一部安全、法制教育专题片;开辟一期安全、法制或预防主题手抄报;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征文;举办一场安全、法制专题知识讲座;征集一条法制宣传标语等。每个法制宣传周主题不同重点不同,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体现创新性。区教育局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实际、学生特点的法制教育新途径,联合区综治办、市南区法院在中小学尝试开设“少年模拟法庭”,让师生了解和认识了法庭审判案件的一般程序,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且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亲身实践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将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区教育局在大学路小学组织了一次“少年模拟法庭”现场会,全区中小学师生代表200余人进行了现场观摩,取得了“少年模拟法庭、教育儿童少年”的良好效果。三是体现针对性。区教育局针对不同年龄学生开展了不同的教育活动,比如在低年级学生中开展的“法制童谣”进课间活动,让低年级学生通过编写童谣、背诵童谣、传唱童谣等方式,润物细无声地接受到普法教育;在中年级开展“我与法制”小故事评选活动,将学生对《交通法》《消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通过故事的形式表达出来;在高年级和初中开展“安全法制情景剧”剧本征集活动,让学生通过创作、表演、观看小话剧的形式,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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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家教组织水平有了新提高。
家庭教育同其它工作一样,领导重视的程度决定着工作的力度。领导重视是搞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总开关,这个闸门不开启,要抓好家教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在家教组织工作中我乡抓好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家教工作责任心。
我乡家教委一班人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充分认识到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起点,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人类一切教育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孩子今后一生的成长。做好家教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是推进我乡教育整体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基于以上认识,我乡分管的党委副书记亲自抓。并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对家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建立健全机构,形成了布局合理的家教网络。我乡成立了家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乡妇联、计生、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中学、小学、幼儿园校长任组员,各学校、幼儿园分别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家长学校工作班子,具体实施家教“十一五规划”,基本上形成了布局合理的家庭教育网络。
3、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形成了有效的激励体系。在工作中,我乡按照年初的家教计划,有针对性制定考评制度,如:家庭教育工作制度,检查汇报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监测评估制度等,基本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家教工作列入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月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与奖金挂钩。
二、广泛宣传,深度发动,营造出重视家教的社会氛围。
家庭教育是一项基础工作。必须加大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才能有效推进家教工作的开展。我乡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1、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家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方法。村利用公开栏,学校利用橱窗,乡政府利用机关干部每月的学习日介绍家教的基础知识。乡妇联、工会、共青团还联合学校利用“三·八”“五·四”“六·一”节,印发宣传家教的材料。据初步统计几年来共印发材料1000多份。实验中学在开学时还向学生家长发放公开信,倡导家长重视家教、科学家教。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家教工作的实效性。活动是开展工作的载体,没有活动就没有活力。近几年来,我乡共开展家长培训会38场,培训家长26600人次。
3、培养骨干,壮大队伍。培养一支观念新、知识新、有事业心、责任心的家教队伍,是做好家教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乡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法,在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本地与外地之间,开展学习交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不断提高家教队伍的水平。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家庭教育与社会事业互动发展。
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综合性工作,是分散性教育。我乡家教委只是起到牵头的作用,大量细致复杂的工作还需要上级的关心、下级的支持,才能有效地推进家教工作。几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并结合其它工作一道做,才能取得实效。在工作中,我乡做到“二个结合”:
一是家庭教育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相结合。让群众认识到家庭教育对遵纪守法,促进家庭和睦作用,明确优化家庭环境与子女健康成长的密切关系,使优化家庭环境成为家长的自觉行动,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深入开展,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婚育观”,促进了文明新风的形成。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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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年前途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青少年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年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还层层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6个(部级5个,省级41个,市级50个),各中、小学校共配备了526名法制副校长。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法制教育的落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内因是: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一般在14—20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毒害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致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力。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年下水;各种色情、、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第一个学校,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大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某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单亲家庭的占了1/3。某省破获了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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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到位。
云南路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把学法用法作为考核妇女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促使妇联领导干部更注重学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问题。从组织机构上为“五五”普法的顺利铺开提供了保障。
二、形式创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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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家庭教育“xx”规划基本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证落实科学发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校园为依托,以提高家长素质为根本,以建设和谐家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为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我校把家庭教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我校成立了家长学校。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对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进行座谈、研讨;深入社区、农村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家教咨询活动。
(三)加强家长学校建设,传播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阵地。近年来我校经过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多层面的努力,使家庭教育水平和家长素质明显提高,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家长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家长学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通过举办家教报告会、家教咨询等,在传播科学家教知识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使家长素质和教育子女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家长学校教学要适应形势变化和学生家长的接受特点,确保教育既富思想性、教育性,又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先进个人和“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好家长,营造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视质量,家长学校主渠道作用明显增强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学校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创办新型家长学校。积极探索网络家庭教育经验,二是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教师到家长学校、到社区、农村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咨询、报告会讲座等活动。三是“xx”以来,针对我校农村留守儿童多,学生家长家长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教育水平不高、农村家庭教育阵地匮乏等新问题,创建了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
(五)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素质
xx”中期,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把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宣传到家庭,传播给家长。
——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各地认真学习教育、心理、管理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及时吸纳国内外现代人才学新观点,确立了“以人为本”、“儿童参与”、“亲子互动”、“实践养成”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新理念。提倡两代人文化反哺、在家庭道德教育实践中相互学习并共同成长的现代家庭教育内涵,把家庭教育工作较好地导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因地制宜的开展“疏勒县东营第一希望小学十佳小队员”评选活动、“家庭教育图片展”、 “家庭教育报告会”、 “感恩教育活动”、“庆六一、城乡儿童手拉手演讲活动”、“关注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慰问活动”、“情系贫困儿童、播洒真情爱心”、“家庭教育成果展”等多项大型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家长直接参与实践活动,帮助孩子们进一步增强爱国情感,树立远大理想。
——不断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各地立足于家庭育人,抢抓机遇,有效推进了家庭教育工作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为使“家家学习、相互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得到弘扬,使家长的自身素质在活动中得到提高,积极向广大家长儿童宣传抵制不良信息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免费安装过滤软件等各类服务,做好绿色上网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了“争做学习型家长、创建学习型家庭”大讨论等活动,旨在通过广大家庭参与阅读学习、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的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
——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xx”中期,全面落实农牧区贫困学生“两免一补”的范围,对在校农牧民子女全部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学杂费,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团体及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使更多的流动人口家庭贫困学生得到救助,保证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并针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心理、健康、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构建监护网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关爱体系等建议。
——建立队伍,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指导能力 ——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xx”中期,家长学校针对家庭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承担家庭教育的教师潜心研究家庭教育理论,积极参与培训骨干和指导广大家长的实践活动,
——不断充实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xx”中期,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了以家庭教育专家和教子有方的优秀家长为主体的知识宣讲组队伍,汇聚着社会各方家庭教育工作专业人士和各级家长学校工作人员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为加强队伍建设,先后举行了“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读书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素质建设,促进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
二、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缺乏。目前,家庭教育工作缺少专项经费,社会赞助又很困难,不利于开展规模性、系统性的家教活动。
2、家庭教育工作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城镇,各种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家长的综合素质相对较高,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在城镇普遍较高。在农村,特别是较为偏僻的边远地区,家长的文化素质低于城镇的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播、传授渠道相对较窄,因而成为家庭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思考和建议
1、争取经费支持,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或在妇女儿童活动经费中明确含有家教经费。根据《规划》的相关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为做好家教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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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下发的《关于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对策的通知》的要求,xx妇联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现将化解对策汇报如下:
1.强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把维护性别平等作为预防婚姻家庭纠纷重要内容,推进男女平等意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营造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公共舆论和社会氛围,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进而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教育力度,以各类“主题日”、“纪念日”活动为载体,结合“三八”妇女节等有利时机,充分运用大喇叭、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阵地,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加婚姻家庭类法律法规内容在新媒体公众号的频次和篇幅,通过微视频、微访谈、微案例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为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创新活动载体,深入挖掘模范夫妻的典型事例。组织模范夫妻下社区以身说法,弘扬家风传承,发挥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引领示范作用。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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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律八进”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机关单位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确保做到“六个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建立工作会议、信息上报、固定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工作简报、媒体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区普法办统一要求,征定教材和普法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骨干培训和学习活动。积极参加“法律八进”的联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或参加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居”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诉求的法律意识。加强社居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社居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居建立和完善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全一个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在社居广播站开辟一个普法专栏,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建立法制图书角,每个社居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居民小组要培养一名“法制明白人”即法制义务宣传员。积极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制知识。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制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居民群众的义务咨询活动,为贫困弱势的居民提供法制帮助。重点抓好社居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的时间普遍轮训社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居民自治机制,引导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服务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途径和法制常识。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实施,在家庭成员中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制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意识,自觉形成遵纪守法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组织以家庭单位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把“法律进家庭”活动与评选“平安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进行有机的结合,使之产生良好的互动作用。
(五)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行为习惯。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法制教育。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六)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搞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各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学法制度。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内部闭路电视,网络,广播,职工业余学法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促其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自觉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着力提高监管干警的法律素质,通过干警的言传身教,提高被监管人员重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和自觉性。
(八)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开展为信教的群众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等活动,宣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宗教管理知识,从而增强反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抵制,反对活动以及同作斗争的能力。
三、具体要求
(一)“法律八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力量要共同参与。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律八进”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社居、相关单位,按照分工,既组织开展好单项活动,又要配合做好其他活动。
(二)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及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重要内容,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时一并考核验收。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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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五”普法以来,****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市妇联按照**市“四五”普法规划和《****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了《***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妇联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妇联组织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成立了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由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设立权益部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具体联络员。各级妇联按照市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多部门合作、层层分级管理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为使妇联系统“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妇联组织把学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促使妇联领导干部更注重学法和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问题;市妇联还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并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抓落实。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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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20.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职工学法阵地,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的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
21.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建立培训机制,培训家庭法律明白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平安家庭”、“不让进我家”、“零家暴社区(村)”创建活动等,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
2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建国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疫、“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家庭教育普法宣传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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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高质量完成年度人口计划为目标,在“进”字上下功夫,在“家”字上求实效,在“新”字上求创新,紧紧围绕建立文明幸福家庭、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这一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口意识和国情意识。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必须大力宣传中央“四个不动摇”,即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自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国情意识和国策意识,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和发展。要在全辖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文明观念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的社会危害,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大力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积极推动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推动出台、落实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大力宣传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动相关立法,依法打击“两非”以及溺弃拐卖女婴等违法行为,力争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高度关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独生子女教育。要大力宣传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的零级和一级干预,夯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基础工程。促进独生子女的道德、智力、心理、体能等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依托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各个层面,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育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生理教育,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
(四)切实加强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在青少年中,依托学校开展性健康教育,帮助他们防止意外妊娠,有效避免性病、艾滋病的侵害;在育龄群众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普及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知识,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救助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构筑预防艾滋病的坚强防线
(五)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增强群众的道德意识、公德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生活方式。结合文明家庭、文明村(居)、文明街道的创建活动,弘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倡导婚姻、家庭方面的文明观念和行为规范,帮助群众过上文明、富裕、祥和的幸福生活。
(六)加快建设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促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群众负责任地制订家庭计划,依法生育,文明生育。不断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推动生育观念文明、生育服务文明和生育制度文明建设,实现计划生育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内容实用化。重点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子女成才;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以及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风尚,大力普及有关科学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形式多样化。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生育文化特色活动,把生育文化融入社区建设、楼道文化、家庭文化之中,在农村突出抓好文化大院建设;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活动和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结合起来;组织服务队“三下乡”,到偏远农村为群众送医送药、查病治病、传送知识。
(三)宣传对象层次化。根据年龄阶段的不同,分为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等五期,因人因需施教,使教育更加有针对性。
(四)宣传队伍全员化。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人人都是宣传员,无论是计生管理人员,还是计生服务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只要接触群众
就做宣教工作。
(五)宣传环境温馨化。宣传环境温馨富有人性化,对宣传标语内容进行规范,在形式上进行革新,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