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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17 15:46:16 查看人数:83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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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创人口与计生工作新高峰

——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政府副区长:刘湘林

(2005年1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4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回顾

2004年,全区上下围绕保持“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大洗牌”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保持了省先进行列。2004年度全区共出生234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341人,计划生育率99.82%,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多孩控制率0;实现村为主比例9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省先进药具站,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第一名,继续保持了省先进地位不动摇。

二是领导重视非常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生工作,并就计生队伍建设发出专门的会议纪要;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计生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为解决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专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计生协会工作力度,将协会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

三是宣传教育显现特色 。继续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了“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与市公交广告公司签订了低偿计生宣传广告协议,利用新华西路公交站亭空闲广告位(共15块)常年登载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在农村和社区以计生阵地建设为龙头,加大了人口与计生国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了“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五月份在株洲工学院开展“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在株洲工学院率先成立“大学生国策宣传健康教育志愿者协会”,开通了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举办了大学生青春期生理卫生及性知识讲座和“人口与计生国策”演讲赛,此项工作先后在株洲电视台、湖南经视、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上作了专题报道,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开创了荷塘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又一大品牌特色。通过强而有力的宣传,群众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日趋形成。

四是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全年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1926例,为育龄群众节省开支49050元,免费发送避孕药具11.2万元,为27805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2363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1172人,治疗人数1172人,治愈939人,不孕症治疗53人,治愈32人。为育龄妇女购买了计生系列保险,发放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卡和手册,每个社区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极大的方便了育龄群众。

五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2003年度、2004年度的16例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进行查处征收,已有4名违法生育对象全额交纳了社会抚养费,12名违法生育对象部分交纳了社会抚养费,对其中5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加大了对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依法对2个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体诊所进行了查处,给企图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六是协会工作得到加强。2004年是协会组织建设年,各级基层党组织都给于了高度重视。五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圆满完成了协会换届工作,对全区各村(居)委会、单位协会也进行了整顿。加强了以流动人口为主的企业协会建设力度,月塘街道率先在合泰社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了村(居)民自治工作,荷塘铺村计生协会成为株洲市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批示范点,在全区率先实现村民自治。其他各乡镇、办事处也在区计生协会的指导下,按照每个单位1~2个村(居)试点的要求进行了试点。全区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两为两争”的主线,开展了世界人口日、13亿中国人口日和关注未来人口问题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推动了工作。

七是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加大了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利益导向力度,制定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并召开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表彰大会暨举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启动仪式,对农村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代表、农村独女户代表、农村二女结扎户及独生子女户代表和有突出贡献的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对10名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进行了扶助,帮助他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反响很好。

一年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体计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区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指标都在高位运行,但面临省里连续三年大洗牌和目前人口压力大的新形势,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计生专干队伍不稳定。由于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还不够,办事处及社区计生专干变动频繁,影响了计生工作的连续性。三个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也只有1名技术员,茨办和月办均无技术人员,技术服务力量很薄弱,与当前繁重的计生工作任务和依法行政要求很不相适应。

二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流动快、流动空间大,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了困难。我区2004年度省、市抽样调查中查出的9例出生漏报均为流动人口出生,这说明我们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还很不到位。

三是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统计报表,全区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用药具人数逐年上升,以结扎、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够理想,导致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隐患增多,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难度。

四是出生错、漏报情况严重。2004年度省、市、区组织的抽样调查中一些单位都存在出生错、漏报现象,各单位补报上年度出生374人,同比增加了5.58个百分点。省、市抽样调查中各单位出生错、漏报共9例,这说明目前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有待加强。

五是优惠政策落实难。去年虽然对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但总的来说计生利益导向、优惠政策履盖面还很较窄,还未全面启动“60岁600元”奖励扶助工作。经摸底,我区农村目前符合“60岁600元”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有200余人,另外有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200余户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739户需奖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改制企业、困难企业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没完全落实到位。

三、2005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设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 2005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是:计划生育率在99%以上,多孩控制率在0.3%以下,出生性别比为108,村为主比例94%,统计准确率98%,药具应用率98%,生殖健康监测率100%,意外妊娠率在0.5%以内,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9%,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6%,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到位率9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本级财政投入人均3.05元,乡镇人均5元,办事处人均2.50元。

为实现以上目标,2005年全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阵地建设。农村重点加强乡(镇)服务站(所)建设,规范村级服务室,积极创建省“示范站(所)”,推动乡级服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城区要把握社区建设契机,新建社区全部要高档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室、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三位一体”工作阵地,加大计划生育工作进社区的力度,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3次以上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确保“一法四规”的贯彻实施。继续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的宣传活动,在群众中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广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实行计生工作公开,严格执行“七不准”,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标准征收到位,杜绝降低征收标准提前结案现象,维护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执行情况依法依程序跟踪督查,落实到位,做到100%的立案查处,征收金额达到60%以上。

(四)推进优质服务。落实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提高节育手术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定期在农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结合查环查孕,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加快社区以计生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过渡步伐。

(五)做好村(居)民自治。创造条件扩大试点面,争取2005年在50%以上的村(居)推行计生工作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程序、自治章程,加强村(居)民自治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村支两委责任。大力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尤其要规范下岗职工的移交接管工作。强化社区各部门配合抓计划生育的意识,做到建档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六)狠抓长效措施。要提高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和六月、九月几次孕检,孕检率必须达到100%,杜绝违法怀孕和生育。要下大力气抓好以上环、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抓住源头,消除隐患。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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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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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市人口目标责任奖惩兑现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表彰先进,兑现奖惩,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开创全区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两种生产'一齐抓,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和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综合改革统揽全局,以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完善'以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去年全区共出生9277人,出生率为10.33‰,自然增长率为2.51‰,计划生育率、统计质量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6.61,流动人口发证率、建档率、发证率均达到98以上。4月份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现场会在我区良庄、房村镇召开;10月份全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倡导暨研讨会在我区满庄镇召开;11月份顺利通过了省人大的执法检查。去年我区被评为全国法制建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百强县',并再次获得全市人口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艰苦努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是我区人口形势异常严峻。目前,进入婚育期的妇女逐年增多,全区人口出生呈现出结构性回升,特别是自去年10月份实行新的婚姻登记办法以来,我区去年结婚对数比上年同期增长41.80,晚婚率只有61.33,比上年同期下降38.67;加之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期,将会进一步抬升我区人口出生数量。据预测20__年我区出生率将达到17.07‰,比上年增加6.64‰,并呈逐年增加之势,全区人口出生将出现新一轮的高峰期。市下达我区的人口出生率是14.50‰,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就会突破人口计划目标,造成'一票否决'的后果。

二是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年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法》7月1日正式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将全面展开或逐步深化,对城乡居民不同的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和技术服务免费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做好衔接配套工作,确保人口目标的完成。

三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有较大的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还存在着'三个认识不足'和'三个不重视'的问题,即: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单纯重视经济发展速度,不重视人口分母效应;只重视控制人口数量,不重视人口目标的多元性;只重视考核结果,不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导致工作难到位。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部分群众的生育愿望、思想观念与现行政策仍有较大差距。乡镇、村之间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全区还有32个计划生育后进村,占全部行政村的4.77;非法同居、非婚生育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失业和无业人员及婚外人群管理还存有空档,去年3例计划外生育全部是流动人口。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科技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五是部门齐抓共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个别部门对齐抓共管、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认识还不到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大局意识淡薄,本位主义严重,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六是经费投入不到位。区、乡计划生育事业费缺口较大,个别乡镇存有先拨后抽、虚拨实缺现象,乡镇计生干部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还未得到根本解决,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面对严峻的形势,各级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国策意识,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要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把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一同部署、一起用力、一并落实,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严格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抓创新,求突破、抓典型、促提高',加快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自主、自治进程,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对薄弱村的

整治。积极组织开展整治薄弱村'回头看'活动,认真排查后进村,落实帮促责任制,力争年内全区非村民自治合格村降到5以下,努力构筑村'两委'、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计划生育协会'三位一体'的村级管理体系,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二是要加强城区社区计划生育建设。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网络,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措施和服务制度,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按照'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和'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健全'单位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现居住地为主'的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管理服务就跟到哪里。四是依法加强管理。以'一法三规'和省《条例》为准绳,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群众的婚育行为为目标,积极探索'双向约束、双向规范'的有效途径。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区、乡、村计生执法监督网络,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建立起群众自觉守法、干部公正执法、社会广泛监督的依法治理的新格局。

(二)大力加强晚婚晚育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针对我区结婚人数急剧增加,晚婚率大幅度下滑的实际,平抑出生高峰。一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切实把教育、引导工作做早、做细、做实,让广大婚龄、育龄青年自觉地实行晚婚晚育。二是要把晚婚晚育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之中,作为计划生育评优树先的重要条件。三是加大对晚婚晚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区、乡考核方案要拿出一定分值,奖励晚婚晚育好的乡镇和村。四是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晚婚晚育的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适龄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努力提高晚婚晚育率,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会后,各乡镇都要尽快对本单位的晚婚晚育、人口计划指标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制定出加强晚婚晚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宣传、激励等措施,千方百计与未怀孕的育龄群众协商签定推迟怀孕的协议书,不能突破责任书下达的人口计划。区民政局要与计生部门有机配合,密切协作,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晚婚工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再做新贡献。

(三)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要以'三级联创'(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计划生育模范村)为载体,大力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系列化优质服务。一要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依托'人口文化大院'等主阵地,通过光盘进家、宣传品入户等形式,广泛开展'双进'、'双建'活动,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努力构建新型生育文化,提高人口文化的品位。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按规定配齐配强、培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切实提高计划生育专业技术队伍的技术水平。要积极探索改革计生服务站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依靠'名医效应'创名站、增效益。三要明确服务重点。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卫生、计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通过采取免费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继续加强婚检工作,坚决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加大对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要在做好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三大工程',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推进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

(四)强化政策推动,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区、乡、村相配套的政策体系,确保优先、优惠、奖励、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政策的落实到位。特别是制定和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计划生育养老保障、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及属地化管理、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贫困户救助等政策。要在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对计划生育家庭要给予优先照顾。在开展农村最低生育保障和养老保险时,要把终身只要一个女孩的户优先纳入范围,真正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五)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创新。要按照在深化改革上作文章、在扩大领域上下功夫、在提高水平上见成效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一是要继续抓好村民自治的完善、规范、提高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把群众自觉参与情况和实际效果,作为衡量村民自治水平的重要标志,提高村民自治的内在质量。二是要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逐步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管理体制。三是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开展'计卫联手'、'三大工程'、'关爱女孩'、'关爱母亲'等项目,用项目链接改革的任务目标。四是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本着'立、改、废'的原则,进一步改革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提倡和鼓励首创精神,把转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综合改革结合起来,把强化为民服务与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基层专职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今年,是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转折的关键一年,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国策,加强领导,提高水平,推进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优先提拔重用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的干部,对工作失职的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要重视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按照抓龙头、强班子的要 求,进一步深化基层计生队伍'四制'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和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切实做到稳定机构、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搞好服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各级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干部要多关心、多支持、多帮助,认真落实好基层计生人员的报酬、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配齐配强协会工作人员,为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更好地发挥其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

第三,要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要善于算大帐、算全局之帐,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投入。要认真落实'十五'期间分年度、分级次投入方案,逐年提高经费投入和总体水平。要确保落实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费到位,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要加强对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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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认识,深刻领会推行“诚信计生”的重要意义。

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就是把管理者、被管理者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工作模式,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是尊重人、理解人、体贴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激活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计划生育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二是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社会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权力是被管理者的义务;被管理者的权力又是管理者的义务。从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否则必然影响政府的信誉。三是推行居民自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进程,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承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呈现出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和社区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

二、做实内容,推动建立诚信计生网络运行模式。

区、街、社区和居民分别制订社会诚信书,层层建立奖励与制约机制,即政府与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社区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区形成区政府与街道之间讲诚信,街道与社区之间讲诚信,社区与会员小组、属地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真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诚信网络运行模式。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全面铺开。

1、抓试点,树典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试点单位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为宣传发动阶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认识,以达成开展这项活动的共识;

第二步为制订“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阶段,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协会会员和育龄夫妇、特别是流动人口参与讨论和制定“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步为建立“诚信档案”阶段,此阶段是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关键阶段,街道和社区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指导。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签订《管理与服务承诺书》,并将《管理与服务承诺书》的具体条款通过不同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和监督;育龄夫妇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育龄夫妇所在地协会小组必须从工作需要的角度,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和条款;会员联谊户要掌握所联系的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诚信书》的内容。第四步为创建的小结阶段,实事求是的总结创建的基本做法、采取的形式、干部群众的反响、协会会员作用的发挥及短时间内取得的成效,为全面推广此项工作提供做法和经验。

2、点带面,全铺开。200*年各街道在上半年结合试点单位的经验,各自抓好2个社区的试点,下半年全区普遍开展“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活动。

3、抓评估,促实效。200*年为评估验收诚信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效果。诚信型计划生育评估验收内容:有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和规范制度;层层签定双向诚信承诺书,对社区、对居民的承诺率达90%以上;社区居民自治率达90%以上;有检查评比,干部、群众参与率、满意率达90%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四、完善措施,努力为和谐**创新诚信计生的品牌。

1、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是一项干群同步、文明执法、诚信守法、良性互动的活动,要健全承诺体系、取信于民。各社区要通过召开社区成员大会、群众骨干会议,使群众明确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原因和做法。要重点克服“干部怕承诺,群众不信承诺”的消极畏难情绪。社区和群众双向承诺内容要交给群众讨论和评议,把讨论的过程变成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强化诚信和责任意识的过程,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的过程。双方承诺 内容确定之后,社区设立公示板,公示承诺内容;群众诚信书要印发到户、签字到人,并建立家庭诚信档案。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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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给创建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艰巨,必须用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工作深入发展的关键问题。要树立大人口的观念,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科学研判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县,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转变职能,促进人口问题统筹解决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综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综合改革的思路是围绕“扩职、克难、转型、创新”来进行,综合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以下六大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1)突出领导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县区党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实行县级领导和成员部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乡镇制度。

(2)突出部门配合。各部门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出台政策措施要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坚持评优树模,干部提拔重用计生审查鉴定制度。

(3)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综合分析、定期通报、年度报告、考核评比等制度,加强对人口大镇的重点剖析,实行乡镇末尾“黄牌警告”制度,认真开展乡镇、村(社区)分类管理升级进位活动。

(4)确保投入到位。人口计生事业费每年按人均0.5元递增,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2.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1)建立人口计生执法机构,确保编制人员到位。

(2)依法作好服务证、生育证、婚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奖扶证的办理发放工作,严禁收取押金和管理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实行违法违纪有奖举报制度,解决突出问题。

(4)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出现违法生育,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

3.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机制

(1)健全以“县站为龙头、镇中心站为重点、乡普通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依托、流动服务车为纽带”覆盖城乡的计生服务网络。

(2)坚持“防、查、治”并举,认真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健康检查率、患病治疗率均达85%以上。

(3)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试点工作。强化“两室”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

(4)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示范站创建活动,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温馨计生、亲情计生、和谐计生”服务。

4.建立完善宣传倡导机制

(1)突出教育先导作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2)围绕生命、家庭、健康等主题,创新传播平台、丰富主题宣传,建立网上孕育学校、婚姻课堂、人口论坛等,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3)创建人口早教、青春期健康教育进校园、老年康乐服务基地。每年创建新型文化园区2个以上。

(4)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或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5.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1)结合民生工程,整合现有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补助、减免资金,确保优惠政策兑现当年无欠账。

(2)整合部门资源,实行“一部门一措施”,在子女入学、就业安排、农民工培训、扶贫贷款、集体林权改革、项目规划等方面对计生家庭进行“特惠”倾斜,推动计生优惠政策与民生普惠政策的衔接。

(3)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4)做好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

6.建立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1)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2)按照村(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建好村计生活动室、服务室,落实村专干和中心户长的报酬,探索建立多年从事计生工作村专干的奖励保障机制。

(3)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生力军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实施“爱心助学”、“生育援助、大病救助”等活动,切实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4)建立“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合同管”的群众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评估程序

从2011年开始,每年选择2个县区作为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单位,示范县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每年初,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提交创建报告,提出基本思路,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估。当年10月底前,由市人口计生局按照综合改革评估方案,组织进行审核验收。

(三)命名。对达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标准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分别表彰奖励5万元。

(四)上报。达到市级综合改革示范县标准的县区,作为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单位,市上进行上报,并给予重点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活动是推动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区要结合本方案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和先进典型。人口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总结推广好经验,引导各地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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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们**社区在辖区各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本着“从社区的实际出发,齐心协力,服务居民”的宗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

社区支部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各项工作中,始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站在把关、监督、协商、参谋和堡垒作用的位置上,支持居委会的各项工作。一年来,以xx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主导工作,紧紧围绕以创建星级社区的目标,狠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党员教育和管理,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确保社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 立足于“便民利民”,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本着社区居民自治的这一特性,我们在居民中组建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志愿者、义务联防志愿者、文体志愿者、爱心志愿服务者等队伍。成为在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少儿教育、科普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文娱体育等都发挥了好的骨干作用。增强了志愿者自我服务意识,发挥了志愿者的榜样和模范作用。社区基础硬件设施有:科普长廊、科普画廊、健身器材、宣传窗、楼道宣传牌等,这些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康乐健身的利民服务园地。社区内有能在10分钟内方便快捷地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各类生活需求的放心早餐、房屋中介、理发、裁剪、服装干洗、修车、饮食、计生服务、就业援助等,为社区居民建立了利民服务圈。以“敬老助残扶贫帮困”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利用传统佳节走访慰问老年人、残疾人、特困户,听取他们所需服务,满足社区弱势群体的服务要求。社区志愿者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对特困无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造册登记,确保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工作。经常了解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和择业咨询服务。今年,到目前为止,这辖区下岗人员、特困人员解决劳动就业11人。组织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达23人,其中面点技术5人,计算机培训15人,服装制作2人,家政服务1人。

三、 文化宣传教育、营造文明环境。

巩固社区建设成果,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我们首先加大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单、宣传画、黑板报、宣传标语、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宣传报道社区中的出现的好人好事。在“读书月”、“八荣八耻宣传教育”、“全民健身走”、“保护古城河、美化生活家园”、“越剧艺术节”、“越城邻里节”等活动及时报道信息。社区市民学校组织居民听取讲座、座谈,观看远程教育节目、参加大型活动、出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通过各种活动展示社区文化、展现社区居民精神面貌,居民才艺,体现了社区居民的文化修养和道德素质修养。

暑假社区青少年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围绕“学习弘扬名人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个主题,精心策划了“既突出时代性,又不失趣味性”的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以社会这个广阔的活动空间,成为中小学生的施展才华的舞台,不仅提高了青少年的交往能力、合作能力、筹划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而且使学生们度过了一个充实且有意义的暑期。

社区文化教育,促进了社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社区“三个”文明的发展,净化了社区的环境、净化了居民生活空间。社区“金秋健身球队”在参加街道健身球操的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还涌现出了一批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教育工作志愿者、绿色环保楼、科普宣传楼。不断规范老龄管理工作,扩大老年体育协会队伍,扎实有效地开展老年体育事业。社区退休老党员、老年体协会长房栋森同志荣获xx年绍兴市十佳“重阳星”称号。

四、 创造井然有序的社区环境。

社区治安是社区建设的内容,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是保持社会稳定,是社区必须的首要条件,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以人为本,立足社区”的防范理念,建立健全了法制教育体系,完善以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义务联防的防控网络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治安防范措施,密切关注社情民情,积极排查民间纠纷。民事调解以“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结合“xx”普法教育工作,狠抓法制教育宣传为主,利用黑板报、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等不同的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群防群治的自学性。清查外来务工人员370余人,摸清辖区内的实有人口数和人户分离数。各级防范体系,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社区民事、刑事发案率为零起,社区政治稳定、安宁祥和。

五、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社区强化计策管理工作,始终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方针,狠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向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不定期宣传计生知识,发放计生宣传单,使育龄妇女奴才国家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加强外来人员计生管理工作,为外来人员提供了计生咨询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办证服务、儿童计划免疫服务,严格管理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展。社区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率达100%。

六、 保护环境、营造优美舒适的健康社区。

社区生态环境是关系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优雅的社区生活环境是社区文明的象征,社区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卫环境委员会、保洁队伍的三级网络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岗位到位。为改善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利用老住宅小区整治之际,主任力争把社区列入试点社区的行列之中,本着“因地制宜、攻克难点、确保实效”的原则进行,目前小区外墙及楼道已粉刷一新,前期工程已峻工。第二期工程即将开始,针对小区的花坛与路面进行修整和硬化,小区的外部环境将得到有效的、明显的改观。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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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把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加快工作方式转变,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到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将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街道党政一把手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其列入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人、财、物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563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103位用户关注,26人点赞!

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3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3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证》,做到“流而不失、动而有控”。双向反馈:即凡外出流动人口、做到定期检查孕情、环情、尤其对20-49岁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到流入地乡(镇)以上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环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双向管理:即凡需长期外出或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居民小组、街道、楼栋、物业小区等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中心户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灵通、管理到位。五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责任制,把居住地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六是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即流动人口必须先办理、交验《婚姻证明》,然后才能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其他证照。七是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均组织了以工商、公安、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一,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把面对面上门宣传作为重点,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说一句知心话,送一份宣传品,办一件实心事,解一个难心题。将计生宣传服务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内的摊点、巷道和醒目的地方刷写永久性标语,在楼栋间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我们坚持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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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较早地实现了低生育水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现有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认真解决影响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辟新的途径。

二、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改善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经济园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社区,深化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建立健全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社区服务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之内,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之内,晚婚晚育率保持在90%以上,尽快实现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使全省人均占有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的位次逐步前移。

三、健全适应城市特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一)落实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下同)应当把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特殊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指导、帮助、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依法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指导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各类经济园区和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应当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没有完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尽快调整到属地化管理上来。没有建立社区的地方,要按照城市发展到哪里、社区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加快社区建设步伐,为实行属地管理和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创造条件。

(二)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应当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临时用工及职工家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有关社会保障措施;自觉接受驻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有义务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深化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或者村民公约,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约定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居民的婚育行为,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形成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秩序。要把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争先创优等结合起来,提高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能力,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四)完善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体系。按照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面向公众、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实施资源共享,完善以社区为载体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服务、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项工作之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先进街道办事处和模范居(村)民委员会创建活动。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大力普及晚婚晚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引导广大群众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五)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围绕办证、租房、用工、保健等环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对流动人口要坚持平等对待、依法维权、综合治理、优质服务,探索和总结新的管理模式。对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应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搞好衔接,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六)做好各类经济园区(含高新区、民营区等)的计划生育工作。各类经济园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当地政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赋予经济园区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认真履行,抓好落实;上一级政府没有赋予经济园区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应由政府尽快明确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计划生育网络队伍建设,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

(七)搞好城市居民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城市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居民住宅小区要有社区服务场所,完善管理和服务功能。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小区自治范围,实行计划生育社区自治。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计划生育协会和志愿者队伍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重视和支持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集贸市场等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健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把做好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实施城市化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建设滞后、部门职责不清、法人责任制不落实、综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强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工作体系建设,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为搞好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领导保障。

(二)强化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针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外环境发生的变化,各级政府要组织动员计划、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彻底改变城市基层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状况,认真研究解决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重点加强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阵地、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和报酬,加强教育、培训和指导,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精简、优化、规范、提高”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服务承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的人事分配机制。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求实效,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大力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全面推进城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信息化。以建立和完善省际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异地查询为突破口,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和服务制度,探索建立人口信息资源综合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五)保障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必要的经费开支。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属于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项目由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其他项目由所在单位或者现居住地财政负担;未参加上述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财政负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的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依法按照规定的渠道予以落实。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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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活动。具体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关于开展以

深化群众自治、完善村规民约为重点的千村(居)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把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纳入社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利益导向的政策规定,在全社会营造

破除旧风陋俗、倡树婚育文明的良好氛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有助于群众婚育观念转变、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的要求,各社区结合本社区实际,利用居委会换届的有利契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移风易俗、男女平等等内容纳入居民自治章程,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增强社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号召力。6月底前完成居民

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并通过协会理事会、居民代表会议以及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对计划生育及有关事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居民自治得到真正落实。

(四)加强社区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协会在群众自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协会工作人员、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协会的公信

力和凝聚力,确保群众自治的各项任务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五)搞好“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底,街道计生办、计生协将进行评比,“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的好

的社区将推荐参加区人口计生局和区计划生育协会的评选表彰。

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加强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

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国家、省、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重点考核。街道

社区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再创人口与计生工作新高峰 ——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政府副区长:刘湘林 (2005年1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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