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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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注重组织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制定了《*市*区社区预防保健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区社区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质量管理手册》,及时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麻疹、霍乱、红眼病、登革热等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了我区传染病的大规模暴发与流行。
高度重视麻疹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妥善处理疫情,做好应急接种工作,在全市麻疹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没有出现麻疹疫情暴发,全年共组织处理疫情64宗,应急接种18709人。加强狂犬病和霍乱的防控管理,组织制定了《*区狂犬病应急处理预案》,全年组织处理狂犬病疫情3宗,疑似霍乱疫情1宗,均没有出现暴发疫情。
积极推进区疾控大楼和开发区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工程。目前区疾控大楼设计方案已定稿,并已经上报区规划局审批;开发区医院传染病区已完成图纸设计,并通过审批,设计图纸已上交区规划局。
二、计划免疫方面
健全了全区计划免疫接种点,完善了我区计划免疫分级管理网络。组织对全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新上岗人员参加*市*年预防接种培训,为我区计划免疫规范化工作打好基础。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开展“4?25”全国预防接种日活动,加强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预防接种查验证工作,组织全区范围内的计划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共查漏2094人。加强麻疹监测与防控,查漏补种8个月-14岁接种率为97.95%,病例监测麻疹87例,调查处理麻疹疫情及应急接种64宗,应急接种人数18709人。按照市的要求组织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活动,*-*年强化免疫第一轮接种率98.90%,第二轮接种率为99%。组织开展狂犬疫苗接种,暴露总人数2570人,接种针次达10953针,接种率100%。
三、慢性病防制与管理方面
依据《*市*区肺结核病诊疗管理规程》,加强对结核病人的督导与访,逐步构建结核病三级防治网络(疾控中心-医院-卫生站)。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组织区内5家医院开展了义诊活动,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共派出了43名医务人员参加义诊活动,接诊人数近1600人,发放宣传资料约3000份,免费胸透检查35人,拍片6人,测量血压近300人,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小礼品180份。举办结核病诊疗和痰检技术培训班,邀请市结控办专家授课,加强结控知识学习。
积极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努力推进康宁医院精神病区的改造建设,筹备成立了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精神病防治康复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建档立卡,指导基层开展摸底调查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组织动员各医院参加了4期市卫生局组织的社区精神病防治技术培训班,为下一步全面做好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深入各社区开展精神病人基线调查工作,共发现精神病患者1034人,检出率>6‰,顺利完成基线调查任务。加强与区残联部门的沟通,配合制定了《*市*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案》、《*市*区精神科免费门诊项目实施方案》及《*市*区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补助和免费服药办法》,为我区下一步规范管理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艾滋病防治管理方面
打开了我区艾滋病防治管理的新局面,为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和救助措施,指定开发区医院为我区艾滋病人定点收治医院,积极筹备建立我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筹备组建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艾滋病高危人群工作队,初步形成了艾滋病防治管理的组织架构。完成我区暗娼、吸毒人员的分布、基数估计;全面开展艾滋病咨询和娱乐场所、企业等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开展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区内企业医务室有关人员进行流动人口艾滋病知识培训,通过在安利、广川、广茂、三菱等企业进行讲座、互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套知识,开展覆盖至少2500名企业员工的艾滋病健康教育,推动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组织区内50名乡村医生参加市疾控中心举办的艾滋病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艾滋病hiv初筛检测,共检测4035人次。
五、健康教育方面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组织做好相关健康教育迎检准备。与区教育局联合做好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自查工作。围绕各时期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结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计划免疫接种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教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有线电视等途径加强食物中毒、野生蘑菇中毒等专题健康宣传与教育。针对九佛地区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请专业公司制作了“请珍惜生命,不要采食野生蘑菇”的警示牌84块,分插在全区各座山的主要进出口以及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制定并组织学习了《*市*区卫生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工作,1-11月举行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15场,共张贴艾滋病宣传画688张,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画册》1050套(6本/套)、单本艾滋病防治知识画册900本,《艾滋病防治知识折页》3880份,发放安全套18000只。
六、农村公共卫生
针对我区农村面积广大,农村居民多且卫生意识薄弱,开创农村公共卫生新局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组织康宁医院和九佛医院相关人员到区疾控中心进修学习。规范对农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定了《*区农村卫生站考核管理标准》、《*区农村卫生站公共卫生工作规范》以及《*区农村卫生站传染病管理制度和对肺结核病人治疗的管理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农村卫生站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成立了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市*区领导小组。协助开展我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加强对九龙镇两家医院防保科的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效提高了农村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全年共核发九龙镇的卫生许可证434户,其中,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86户,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8户。
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积极配合区创卫办开展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职责分工表》,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要求和具体操作措施,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针对具体问题作具体的部署。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各创卫单位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成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组织督促卫生系统各单位每周报送创卫资料,将动态情况整理并上报区创卫办;每两周编辑一份简报将创卫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根据区创卫办的要求,派出督导小组暗访检查饮食店档,以《创卫交办通知》形式交区卫生监督所办理。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多次组织对开发区医院、红会医院和黄陂医院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整理我局创卫综合档案,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创卫建档工作。组织力量对涉及卫生系统的迎检单位及周边单位进行督查,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顺利完成了卫生系统的创卫任务。
八、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对照国务院“8大任务”、“12个100%目标、20项量化目标”要求,积极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市*区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围绕《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900多人次,共计检查了861家餐饮单位,查处违法行为32起,罚款金额4.84万元,取缔无证餐饮单位33家,整治重点区域13个。推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肉品采购所证台帐制度,全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已发证的约861间,已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的单位有861间,建立率100%;建立肉品采购索证台帐制度的单位861间,建立率100%。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纳入量化评定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有831间,已完成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有806间,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7%,其中学校集体食堂占52间,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完成评定比例100%。加强餐饮行业禽类采购加工监督检查,开展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确保禽类食品安全。配合区综治办做好我区综治维稳工作,结合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行动,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档的卫生监管。组织力量对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迎检路线及周边百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餐饮单位全力配合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该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九、应急管理管理方面
组织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等传染病的应急处理培训。制定《*市*区卫生局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全年共处理食物中毒事件3宗,其中1宗为毒蘑菇中毒事件。配合开展截鼠防病行动,严禁餐饮单位食用老鼠等野生动物,动态情况每天向区食安办汇报。针对9月份番禺发生的鸭禽流感疫情,严密部署我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区重大动物疫情防制办公室的疫情日报制度,遏制了疫情的发生。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重大外源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借演练之机提高应急队伍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参加区应急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相关资料、现场急救模拟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应急知识,共向群众派发预防登革热、非典、红眼病等15个品种2000多份宣传资料。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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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11]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 “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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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双随机”半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我县辖区被监管单位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抽查,随机抽查到的单位名单及监督执法人员在河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并登录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2020年度,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涉及公共场所单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七类机构,共抽取被监管单位96家。接到上级国家抽查工作任务以后,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双随机”工作的部署,立即组织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
截止目前,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共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41家,其中医疗机构检查完成9家,对4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传染病防治检查完成9家,对6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对1家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放射卫生检查完成3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学校卫生检查完成17家,对3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警告”的当场处罚。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率43%、完结率97.6%。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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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抽取
本年度的监督抽检任务主要以“双随机”形式产生,在国家、省、市监督抽检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列入国家“双随机”计划安排的监督抽检任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下达的任务清单执行。参与卫生执法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双随机”模块自行领取任务。
二、监督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任务的,需向我委提出申请,经报省卫健委同意后由省卫生监督所在部级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0%。各单位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确需删除的,应函告省卫生监督所,由省所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任务设置为完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要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可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也可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确保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各单位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委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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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餐饮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域及性质的不同,我所的餐饮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别由食品场所卫生监督一科、食品场所卫生监督二科及卫生监督稽查科共同承担,上半年共完成210余户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卫生监督档案210余个,监督覆盖率达100%,督促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480人,查出职业禁忌人员32人,下达“五病”调离通知书32份,调离率达100%,按照计划完成食品及餐饮具抽检132件,立案处罚餐饮卫生违法案件70起,给予行政处罚70起,罚款金额达18万元,有力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我市的食品卫生状况明显好转。
(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上增年共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个,纯净水生产厂家12个,二次供水机构11个,建立监督管理档案23个,督促饮用水管理从业人员60人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查出职业禁忌人员2人,下达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2份,查处饮用水卫生违法案件2起,立案处罚2起,罚款金额达2万余元。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我所的食品监督一、二科共同承担。全市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单位180余户,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档案180余个,督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50人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查出职业禁忌病20人,下达调离通知书20份,调离率达100%,按年初计划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用具抽样检测100件,查出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15起,立案处罚18起,罚款金额达3.8万余元。
(四)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我市的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卫生监督稽查科承担,上半年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6家,查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批妆品70件并予的没收,立案处罚违法案件2起,罚得金额达0.4万元,化妆品市场得以规范。
二、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学校及托幼机构是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密集的场所,亦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高发区,为管理好这一特殊场所的公共卫生,我所特将此职能划归卫生监督稽查科进行管理,上半年共监督检查中小学校15所,托幼机构20所,建立监督档案35个,督促学校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380人,查出职业禁忌病8人,下达“五病”调离通知书8份,调离率达100%,查出学校食品及饮用水违法案件7起,立案处罚7起,罚得金额达4万元,维护了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三、医疗卫生监督管理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由我所医疗卫生监督科承担,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8家,建立监督档案48个。其中查处超范围经营医疗机构8家,查处对外承包科室的医疗机构1家,查处聘用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机构3家,查处药房坐堂行医7家,查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1家,立案处罚案件40起,罚金达8余万元,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22家,没收药品、器械余件,折人民币1200余元。清理整顿3个乡镇的医疗市场,参与1起医疗纠纷的处理,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维护了我市的医疗市场秩序。
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我所专门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督科管理我市的职业卫生,上半年共对75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卫生监督档案75个,下达整改文书180余份,查处职业卫生违法案件25余起,罚款金额达4万余元,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正朝着规范化的轨道稳步向前迈。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投诉案件的应急处置
我所专门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投诉案件的应急处置小组并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上半年共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应急处理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无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事件发生,共处理投诉案件7起,调查处罚5起,调解2起,处理恰当,投诉方和被投诉方满意度达100%。
六、各种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
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达8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了准备充分(有组织有行方案),措施得力,共书写整治方案8个,总结材料8份,整治行动有始善终。
七、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及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等
六月份进入高考期间,我所派出卫生监督员10余名,参与了高考期间的食品、饮用水卫生以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各卫生监督员定点蹲守、全程保卫,我市的高考无一起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八、卫生行政许可
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60个(其中食品类33个,公共场所类24个,二次供水类0个)。年度审核卫生许可证3个,变更卫生许可证0个。
九、存在问题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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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1)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商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村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乡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村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乡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村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村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坚决完成乡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逊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超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杰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英豪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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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娥城茗”为你整理了这篇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任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计监督新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卫计监督管理力度。截止目前,各项重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现就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盯目标,夯实责任,重点任务稳步推进
(一)举报投诉受理
始终把辖区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以卫计监督举报热线、民生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投诉专线为抓手,努力解决市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47件,办结147件,办结率100%,其中区公开电话民生热线交办单145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移交案件2件。?
(二)党风廉政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计监督所党组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和团结所在党支部及广大党员,以党的和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及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灯塔大课堂”等基础性党建工作落实,先后开展了党建品牌创建、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同心同力谱新篇”专题教育、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顿等活动,以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党员量化管理制度,狠抓党员教育管理,营造担责干事良好氛围,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稳步提升。2020年新发展党员1名,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驻村联户工作
根据区委群工办要求,我所驻南张街道南白村工作组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包驻村各项建设。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暨科技下乡活动,捐赠科技书籍,为群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利用创城契机,为南白村修建水冲式厕所和文化长廊,绿化美化道路,粉刷墙面,全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挤出办公经费,为村两委购置防疫物资;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利用“第一书记”项目资金购置安装了7台直饮机,方便了群众生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协调区教体局为村庄配置健身器材、乒乓球台案等体育用品,方便了群众文体生活;协调区科协新建led宣传栏,定期为群众提供各类生产生活信息;带领村两委到寿光考查学习,邀请寿光农业专家到村现场指导,计划成立合作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大棚种植及采摘项目,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四)疫情防控工作
年初,积极响应疫情一级管控政策,制订了《关于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的通知》《致全区住宿场所经营单位的一封信》《疫情防控承诺书》等一系列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出动监督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400余家,重点对城区4家发热门诊和25家一级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人员防护、设施配备、设置流程、预检分诊转诊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劝停公共场所营业单位350余家,立案8起,与经营单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1000余份,下发疫情防控暂停营业通知书24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及明白纸20000余份;紧随疫情防控级别调整,民营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美容美发、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等行业陆续准予复工经营,监督所紧急制订公共场所各行业复工疫情防控措施,印制并下发了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白纸1500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解答经营单位现场、微信及电话提出的疫情防控及复工经营问题10000余条;今年10月,开展了宾馆等住宿场所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导落实“三个一律”管控措施,累计检查宾馆311家,发放疫情防控指南400余份、留观区设置要求及处置流程311份,张贴疫情防控通告、留观区标识311家,配发防控宣传小喇叭311家。
二、履职尽责,不留盲区,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双随机及监督信息网络直报工作。2020年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共下发了公共场所双随机工作任务73家(其中2家停业关闭),对所有单位全部完成了监督检查及抽检,完成率100%。
2.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按照2020年度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任务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部署,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了《济宁市任城区经营性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划分7个片区,于4月中旬疫情基本稳定后开始对全区所有经营性公共场所摸底调查、督导整改,共摸排城区公共场所1851家(不包括涉农镇街268家)。开展经营性公共场所监督检查2100余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出动执法汽车、电动车3000余辆次,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对113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00余份,《预防性健康查体确认书》及《申请表》7000余份。免费配发、更换信息公示栏1000余个,各种卫生管理制度800余个,禁烟等各种标识10000余份。通过监督检查,督促668家证件过期或无证单位核发了卫生许可证,督促10000余名从业人员办理了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积极开展“四小场所”、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根据2020年疫情防控政策及公共场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城区“四小场所”、游泳场所、住宿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四小场所”1500余家、住宿场所300余家,游泳场所8家,确保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公示率100%,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率95%以上,督导公共场所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日常消毒等内容。
(二)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
1.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根据济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复课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份联合教体局对24所已复课学校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其中高中2所,初中19所(22个校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整改到位。
2.根据学校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了农村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复课学校完善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指导制定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检查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源)、直饮水机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工作情况,生活饮用水水质定期检验或委托检验情况,现场为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的管水人员开具体检证明。
3.开展“双随机”任务和日常监督检查。对58所复课中小学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其中“双随机”任务11所,完成率100%,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完成了对本辖区11所“双随机”任务学校抽检工作。
(三)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
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对全区74家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双随机”任务9家,完成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7份,给予警告7家,其中“双随机”任务1家,处罚3家,罚款5000元。规范了我区放射诊疗市场,保护了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四)职业卫生监督
1.开展尘毒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尘毒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召开了任城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暨2020年职业健康工作会议,聘请专家对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每月按时统计上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2.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要求,4月份开始对全区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全年共监督检查企业192次、19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1份,给予警告36家,并对2家违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立案处罚。
3.加强职业健康查体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联合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区5家取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新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五)医疗卫生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厂企卫生所、社会办医、个体诊所、城区内卫生室、村居卫生室等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及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共计检查725家次,监督覆盖率100%。
2.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形式,对医疗美容服务许可准入和备案工作、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医疗美容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开展监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美容外科项目分级、毒麻药品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万达、秀水城、运河城等非法医疗美容聚集地的定点巡查,对违法从事医疗美容人员形成威慑,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今年已累计查处非法行医案件75起。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机构接种门诊、治疗室、供应室、手术室、口腔科、医疗废物暂存点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提问等方法,检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产品购进使用是否进行索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全年共出动车辆200余辆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00余家,覆盖率达到100%,提出整改意见4000余条,对96家医疗废物、消毒产品、隔离消毒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其中简易程序55家,一般程序41家,涉及罚款10万余元。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城区中山水务4家水厂及辖区内镇街驻地、厂矿企业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做好信息登记。完成信息平台中3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33家现制现售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15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对城区及乡镇现制现售水饮水机更换《现制现售水信息公示栏》1000余张,重点检查了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登记备案情况、卫生许可批件索取情况、定期维护设备和更换滤材情况、水质检测及信息公示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对安装地点周边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进行了现场查看。聘请第三方抽检公司对我区33个品牌的152台现制现售水机进行了抽检,合格率100%。
(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共对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0余家经营单位、600余家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600余条,对1家违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规范了全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流程。
(八)计划生育监督及打击“两非”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计划生育及“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区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2.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督促全区范围内所有拥有b超机的医疗单位建立b超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识,警示医务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行医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非法行医人员流动性大、场所隐蔽性强,死灰复燃现象较为普遍,屡打不尽现象时有发生。
(二)打击“两非”工作查处困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违法行为常实施“地下操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给打击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三)部分学校卫生监督开展不到位。个别学校、托幼机构存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学校生活饮用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按要求进行水质监测。
(四)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参与度不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弱,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案件的取证调查不配合,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没能充分调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党建,促联建。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持续抓好党支部全面建设,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创建过硬品牌;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进步;持续抓好驻村联建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上出新招,见实效。
(二)抓宣传,强队伍。多措并举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狠抓队伍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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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检查内容: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水源水厂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抽检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进厂水(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和水质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方法
(一)范围:检查全部镇级以上(含镇级、日供水量大于1万)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含单位自备水)和抽查地级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及卫生管理情况。
(二)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
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按附表1要求进行。
(三)基本情况调查及表格填报方法
1.供水单位基本状况调查:对全部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附表2要求进行调查登记,每一个独立供水单位(水厂)填写一份,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2.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均应按附表3内容进行调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3.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各地市随机抽查的有代表性的30个二次供水单位按附表4内容进行调查,然后汇总上报。
4.水质检验结果填报: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附表1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按附表8内容进行填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所汇总上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附表8内容填写附表5、6、7的表格,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5.各地监督机构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违法行查处情况按附表9汇要求进行汇总,然后逐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各地相关卫生部门应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记录,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检查结果,保证本计划执行质量。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写明检验值、规范限值、检验结论等,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按本计划规定的格式汇总填报。
对于监督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供水单位,必要时要进行采样、检验及结果报告全过程核实确认,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四、时间安排
(一)培训及准备工作:**年5月~6月各市进行本次监督检查的培训、宣传及准备工作。我厅将于6月中旬举办监督员和水厂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
(二)监督抽检时间:5月30日前各地将工作计划报省卫生监督所。7-9月进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水质监测。
(三)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汇总结果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本)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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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要求,我局现制定2019年随机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二、监督检测任务
(一)公共场所:对全旗300家公共场所开展检测工作,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单位:按季度开展对全旗4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28家中小学幼儿园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医疗场所:对全旗72家医疗场所消毒效果进行抽查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抽查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学校卫生。抽查10所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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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卫生健康法治与综合监督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根据市卫健委工作部署,结合“健康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总体要求,在“双城同创”的关键时期,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坚持国家“双随机”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机构、供水单位、企业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在“双城同创”关键时期,组织监督机构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辖区公共场所、医疗、放射、供水、企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共出动监督员14618人次,监督检查7344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 1345份,行政处罚75件,罚款22.59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起,处理率100%。
疫情期间,海拉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被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评为参与疫情防控先进单位,王凤梅同志被评为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