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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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解放思想,提高领导决策水平
本着与时俱进原则,始终坚持不断学习,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一是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统地学习重温了伟人着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xx大精神,认真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同时,反复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并将其运用于工作决策部署,自觉将政法工作置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背景下,带队伍促业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实现政法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提升政法工作服务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效率。坚持把政法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来研究谋划,先后开展了平安基层基础、法治建设突破、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影响等专题调研,认真分析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政法工作服务发展的新途径,不断推进政法工作和相关行政审批改革,不断强化政法机关亲商、安商、护商意识,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营造最佳软环境。三是坚持开拓创新,通过思维和方法创新带动工作突破。务实和创新并举,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勇于开拓突破,既解决问题又打出品牌。经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政法综治中心建设、信访“两员”机制、“和谐乡镇”创建等项目均取得明显成效,并且在全市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甚至在xx、全省产生影响。
二、坚持超前化解,维护发展大局稳定
一年来,全市共接到信访1750件批,同比下降23%,其中集访144批244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7.3%、28.1%,没有发生大串联、大聚集、大集访,没有中央联席会议交办重点信访案件,是xx市唯一没有信访工作重点管理乡镇的县(市、区)。一年来我市无一人赴京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实现“三大战役”全胜。一是加强主动监管。对一些行业性、代表性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专题调研,着力于主动监管和制度防控。针对服装企业集访高发问题,深入调研,并由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服装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服装企业管理推进诚信建设,促进服装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全市服装行业构建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乡镇属地管理、部门行政监管、社会舆论监督、政法保驾护航“四道防线”。今年以来,全市无一起同类集访,仅发生老板逃薪事件2起,均以工资保证金途径迅速有效处置到位。二是注重信息预警。把信息作为维稳工作的主导方向,组织市信访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信访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集体上访、赴京上访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对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等全面加强和规范,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年以此超前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30余起。三是突出重点稳控。狠抓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头稳控,强化对政治重点人头、治安危险分子、老上访户、可能铤而走险人员、精神病患者的摸排管控,强化动态管理,采取办学习班等形式逐一掐头断线。全市呈现信访老户明显减少、越级信访明显减少、重信重访明显减少、缠访闹访明显减少的良好形势。。
三、坚持侦防并举,打造平安和谐环境
以保持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的目标统领全年政法综治工作,保持了全市刑事发案和安全事故稳中有降,其中杀人案件为改革三十年来最少,没有发生平安建设“一票否决”情形。一是全力推进破案攻坚。组织公安机关强化绩效攻坚,坚持主动进攻,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掀起破案攻坚高潮。一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11起,其中八类案件32起,八类案件破案率94.1%,抓获刑事作案成员509人,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头数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治理力度,从4月份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攻城”禁赌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180余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32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51人,逮捕6人,暂停或关闭涉赌室900余家,一度盛行的赌风得到明显遏制。二是以技防提升巡防质态。组织各乡镇积极推进技防升级扩面,一方面大力开展技防乡镇建设,以社会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提高运行质效,全年新增探头138只;另一方面重点推进技防进村入户,以重点企业主、经济富裕户、留守家庭户以及自愿安装户四类家庭为突破,使小技防入户率达20%,所有村布建电子巡更,技防村建成率达50%以上,重点单位ck报警监控投入率达100%。三是全面夯实平安基层基础。努力多做抓基层,打基础,有利于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事情,大力推进了政法综治中心、调解服务中心以及村综治办建设。目前,20个乡镇全部建成政法综治中心;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调整理顺了管理体制,并落实了办公场所5间120平方米,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全部有单独的办公用房,与政法综治中心并轨运行;星级村综治办创建按照比例和序时紧张进行,创建了三星级村综治办50个,二星级村综治办110个,一星级村综治办173个,已通过xx抽查验收。
四、坚持化虚为实,推进法治建设深化
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进入xx先进行列的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力将法治创建活动由务虚为主向实体化运作转变,并为进一步突破打下基础。一是法治惠民办实事,让群众感受法治。组织法治办通过市主流媒体向社会各方征集群众广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并找准与法治工作的结合点,排出以法治理念和法治力量办理的服装行业监管、职工权益保障、执行难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并将其列入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一年来,各项实事办理活动均已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建设市法治中心,让群众看到法治。为整合全市法治工作资源,增强法治建设的凝聚力,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直接、具体地感受法治气息和看到法治成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法治需求,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借鉴乡镇政法综治中心成功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成立市法治中心。市法治中心面积达500平方米,集投诉咨询、听证问政、法治评议、法治讲堂、法治学习、法治阅览、成果展示、网站宣传等八大功能于一体。三是强化法治手段,让群众体会法治。对一些社会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及时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力量予以化解。卸甲镇“如来庵”、xx镇“飞扬”制衣有限公司等群体性事件全部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力量迅速有效化解,社会效果很好。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把今年定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年,在年初的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力争政法和信访部门全部进入市级机关小康建设先进行列,确保三分之二以上进入”年度奋进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效明显。全年政法队伍没有发生重大有影响的违法乱纪事件,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公安防控处警大队被市纪委、监察局、优投办联合表彰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创业者最满意单位,另有多人被表彰为市“创优之星”等。一是深化教育培训。结合xx大精神学习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以及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学习思考,排查整改问题,并带头撰写论文,与全市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发展展开研讨。同时大力推进政法干警能力建设,组织政法机关分别采取学历教育、岗位练兵、轮值轮训、竞赛考核等方法,提升整体素质。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人民放在心上,把项目抓在手上办实事”、“走进开发区”等系列活动,政法各部门分别挂钩企业结对服务,并进一步研究出台多项便民便企的服务措施,积极引进和促进招商引资项目,有效保障了第五届中国双黄鸭蛋节暨第二届中国羽绒服装节、菱塘回族乡成立二十周年庆典、奥运火炬传递xx接力等52场次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有序、万无一失。三是激发队伍活力。注重典型的选树和培养,在政法机关开展了“能力强、作风好、形象佳”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评选以及规范执法、内务管理、和谐组织示范点创建等系列活动,形成典型牵引带动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人向基层走,物向基层流,钱向基层投,官从基层出的导向。依靠市委的支持,在政法部门第一次形成了干警职级高配工作机制。
六、坚持严格自律,经受组织群众考验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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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治贿办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保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以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积极创新和丰富工作载体,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深化和提高,稳步把治贿工作推向深入。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稳步推进。
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深挖形成商业贿赂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整改和纠正问题,使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回头看”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领导亲自把关,及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进行具体、细致地安排,把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我市治贿办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各地各部门治贿办主要领导都能自觉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了认真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还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仔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在政策、法律和工作等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围绕重点,四看三结合。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能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做到四个“看一看”和“三个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调查研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摸清和掌握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并对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排查,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主要环节;查找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等等。
3、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收效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发督办函等方式组织开展“补课”。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地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各地治贿办及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200多个(次),参加检查人数500多人次,督查部门、单位300多个次。我办还分阶段,有重点不定时地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深入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加强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上个月底,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已查结57件,涉案金额达428万元,涉及国家公务人员32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
1、贿赂形式多样,特点明显。一是大要案比例较高。查办大案占案件总数的54%,查办科级以上干部案件占案件总人数的56%。二是系统性窝串案情况突出。目前为止,全市查办的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37人)、矿山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6人)、电脑网络设备购销领域(14人)等。三是发案部位相对集。基本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的发包分包、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以及电脑设备采购和矿山管理、改制、整顿过程中,利用职权行为明显,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四是贿赂手段多样化。有的借逢年过节以“礼品”、“红包”等形式进行贿赂;有的以“交朋友”为名进行感情“联络”;并且查办了特定关系人受贿的新型受贿犯罪案件。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基本上是一对一的行、受贿模式,非系统内部人员一般难以发现行受贿之间的行情或潜规则。
2、突“重”讲“法”沟通“密”,形成合力。首先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突出查办系统性窝串案,主动出击,选准办案工作的突破口,深挖案源线索,大力查办窝串案,把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如查办了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杜松友等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其次是讲求办案方法,增强办案效果。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手段来狠抓落实,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适时沟通汇报。坚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办案中多换位思考,善沟通汇报,有效防止单纯办案观,为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区别对待。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适当、宽严有度,在严惩商业贿赂犯罪犯罪的同时,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果。时刻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把握好办案时机,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再次是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惩治合力。各地各部门自觉把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融入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一是加强配合。根据职能分工,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惩治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和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银行等部门加强相互联系,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和受理、案件督查等机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有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提高专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指导。加强对下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专项惩治活动中具体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指导和推动专项活动稳步、深入开展。(1) 小编推荐与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关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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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制度构建力度,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以改革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建设,把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
1、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级治贿办和各有关部门针对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商业贿赂问题的易发部位,都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建章立制。继续对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产权权属登记等多项公开办事制度进行了规范,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推进,努力将行政行为、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完善机制,推进防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精简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防止“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投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发挥平台作用,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规范经营,积极推进。部署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考核,信用宣传教育、自律承诺等行业监管活动。二是继续实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参与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司法、审计等社会力量来协调查治预防,规范商业交易行为,及时收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了一些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三是对存在有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就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消除其再次进行商业贿赂的条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同时加大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披露,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4、研究探讨,出台制度。市治贿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如何预防商业贿赂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多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过程的各项制度,已相继出台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等等制度。市本级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规范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非经营性资产资源、中介市场行为等10多个制度,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丽水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为加强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先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惩防体系的构建,对原《丽水市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的规定》;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在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中的作用,出台《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出台《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0〕4号);为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出台《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规范临床医师的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对各项规范进行了细化。为全面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促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 莲都区出台《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云和县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
四、加大措施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网络,健全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已形成了以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为治贿核心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一般事宜由纠风室承担(个别县由纪检室或执法室承担),重大事项开碰头会会商解决,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治理工作力度不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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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认识,广泛宣传。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以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公示、表现形式说明等为重点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把中央整治商业贿赂的决心落实到具体的宣传当中,精心营造一个政府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的舆论氛围,大力构建反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由治贿办牵头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察、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责,并在年初以治贿办文件形式及时下发到各地各部门。
4、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会议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5、围绕“两创”,深化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纠风系统落实“两创”总战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相结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把群众满意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目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的来看,全市上下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增强,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基本明确,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都有所建树。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认识上有差距,治理工作不平衡。少数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理。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工作相对滞缓,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
2、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少数单位对本行业商业贿赂的规律特点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怎么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
3、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单位存在一定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的情况,讲的多做得少,深入调查研究较少。在查处中存在重受贿方、轻行贿方情况。
4、法规建设明显滞后。有些单位自身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五、明年工作思路
以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继续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治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继续保持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强劲声势。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
2、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加强商业贿赂预防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形成。把深化理论研究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取得一些理论成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治对策的研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提出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提供决策参考。
3、继续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做好三类案件的查办工作:一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4、继续强化办案措施。一是积极拓宽发现案件的渠道。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努力从行政执法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中发现和查处犯罪案件,从商业活动领域不正常现象中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推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对有重大影响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三是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犯罪与维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明年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机制,以促进企业和行业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大力推进预防商业贿赂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全面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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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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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调研谋划工作。市编办分管副主任带队,对8家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公立医院、科研院所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电话访问、座谈交流等形式,充分听取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市卫计委、科技局相关意见,逐个梳理单位特点及实际情况,汇总工作推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政策配套工作。在认真研究《山东省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借鉴市国资委在选派监事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草拟了烟台市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对外部监事的选派、管理及考核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多次邀请专家学者对市编办、市卫计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及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制作印发《烟台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明白纸》,以问答的形式对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享受的政策进行了细致解读。
在市编办积极推动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17年4月24日,烟台药物研究所召开首届理事会成立大暨第一次理事会议,来自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业内专家、服务对象及职工代表共11名理事以及市编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理事会听取了《烟台药物研究所筹建工作进展及2017年工作计划》,通过了事业单位章程及《烟台药物研究所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工作暂行办法》《烟台药物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聘任了所长及副所长等管理层,形成了理事会决议。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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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我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专项工作作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的一项重要举措进行动员部署。刚才,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精神。汇源同志宣读了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方案》东明同志就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就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前阶段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安排,去年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总体目标,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大查办案件上来的要求,市将案件查办、诚信建设、特色工作同时推进。做到查处案件抓典型,实现威慑效应;诚信建设抓重点,实现带动效应;特色工作抓热点,实现辐射效应。形成了突出重点查案件,诚信创建促深化,专项检查保规范的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查办案件工作效果明显。一是通过查办案件。涉案金额730.341万元,结案45件,被追究刑事责任23人。其中大要案16件,涉案金额657.75万元,结案19件,被追究刑事责任16人。立案的53件商业贿赂案件中,有银行信贷领域1件,涉案金额0.5万元;工程建设领域5件,涉案金额202.8万元;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4件,涉案金额70.15万元;医药购销领域1件,涉案金额2.68万元;土地出让1件,涉案金额8.5万元,政府推销2件,涉案金额69.2万元,其他领域39件,涉案金额376.521万元。二是通过通报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去年6月28日召开的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上通报了市查处的市规划局副局长周彦明索贿80余万元、市建设局所属质监部门及局部县区建设质量负责人受贿窝案串案,原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郝雪斌受贿200余万元等4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强化了警示教育。三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挖窝案串案。去年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了反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连续立案7件11人,均属大案,涉案金额329.1万元,胜利突破了石油销售系统商业贿赂串案2件,上板城监狱串案2件。通过开展系统整治,促进了系统规范化管理。今年市纪委又成功查办了一名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聚财敛财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继续以诚信创建活动为载体。对2007年度评选出的52个文明诚信单位、科室及个人进行了惩处。二是印发了市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三是对建设、税务、工商等系统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重点督导,发挥带动作用。四是正着手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诚信体系建设”窗口,将分散在公检法、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统一纳入这个版块,向社会公开,提供局部企业及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查询。
(三)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深入。一是组织召开了规范平安行业经营秩序座谈会。督促平安行业协会制定出台了市平安行业行为规范》二是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入手,从执纪执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抽查,向省治贿办提出了工作建议。三是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了一批防治商业贿赂工作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也要清醒地看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局部领域商业贿赂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总结成果的同时。手段方式更趋隐蔽多样,市场秩序在有的地方还不够规范。二是个别国家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临时性认识不足,缺乏常抓不懈思想。四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滋生商业贿赂的深层次问题缺乏研究,提出的治理措施的方法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长效机制建设进展愉快。五是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个别县区查处的案件数量少、质量低,县区查办案件工作仍然是单薄环节。对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扎实措施予以解决。
二、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突出重点
也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关键一年,今年是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大惩罚商业贿赂行为力度,为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明良好环境。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治理力度。必需抓住主要矛盾,突出解决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问题,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开展。8月7日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上,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雪峰指出,中央确定的六大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既是商业贿赂问题突出的地方,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必需继续下大力气进行治理,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解决招投标中搞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土地出让领域,要重点解决违规协议出让、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指定评估机构或干预评估、泄漏底价等问题;产权交易领域,要重点解决国有产权不进场交易、搞暗箱操作、虚假评估、违规操作等问题;政府推销领域,要重点解决违规招投标、违反规则进行评审等问题;医药购销领域,要重点解决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推销、临床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财物、回扣或提成,以及在评审、认证、检测、稽查等环节违规操作、等问题;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要重点解决在资源规划、立项、开发上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出让资源使用权等问题。六大重点领域中,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已经引起中央的重视,6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8月份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市已按照中央、省的布置要求,将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月下旬将开始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将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对房地产市场和一些城乡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围绕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他九个方面也要就贷款发放、定损理赔、教辅资料出版发行、公司上市、体育销售等工作中存在问题,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认直加以解决。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重要方面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上述治理任务,继续深挖细查,分析查找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
(二)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将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过程中,发现一些中介机构违规违法、不讲诚信,导致了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社会反映强烈,也影响了市经济社会发展。从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入手,市治贿办组织了对局部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又组织了对重点中介机构的专题调研。组织专项检查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发现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演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省监察厅厅长王雪峰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执业行为势在必行。为此,针对存在突出问题,市治贿办通过分析研究、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同时借鉴了中纪委、监察部推广的福建省厦门市对中介机构清理的胜利经验与做法,形成了市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方案》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专项工作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照《工作方案》中所要求时间、方法、措施,不折不扣的组织实施。
(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也是专项治理工作取信于民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拓展办案领域,严惩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一是严肃查处违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商业贿赂案件。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应对金融危机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围绕经济工作大局,坚决查处干扰破坏扩大内需、坚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贯彻落实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惩治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布置、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或政府推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主体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政府新增工程项目竞争的案件,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明确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要着重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料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医疗、教育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严厉惩治受贿行为的同时,也要严厉惩治行贿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奖励力度。严肃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国(境)外公司在省行贿行为和我省企业在国(境)外行贿行为,严惩跨国(境)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三是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系统的作用,依靠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各级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有关部门的专项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鼓励群众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各办案单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进一步发现、排查和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及时通报移交案件线索。四是落实办案任务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公安、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照职责权限,依法查处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及时移送和受理涉嫌犯罪的案件,使商业贿赂行为得到应有制裁。要完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机制,对受贿案件中的行贿线索以及未构成犯罪但应进行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也要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置,增强治理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确保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领导
特别是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重道远。事关我市发展全局,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责任机制,实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组织协调。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牵头协调,明确进度,协调各方,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各执纪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司其职,发挥自身优势,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做好案件线索移送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市工商局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市清理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适时通报。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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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专题调研多达120余人
反贪污贿赂专项调研市、区人大联动,社会广泛参与;以惩处、预防和立法研究三位一体,调研方式创新;目标:为上海深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提高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能力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同时推动反腐败地方立法。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为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在反腐斗争中充分发挥作用,早在今年初已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列为今年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并明确排进2014年度工作要点之中。为此,今年三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调研组,启动了大规模的专项调研活动,专门举办了检察机关反贪贿赂工作情况专项调研动员培训,三个多月来参与调研的全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察部门和各区县人大负责人达120多人。
专项调研组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并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本区域内上下联动同步开展,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和旁听庭审等方式,全面了解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原因,研究对策和措施。
“亮剑”,五年查办贪污贿赂1958人
面对贪污贿赂犯罪形式多样、手法隐蔽、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检察机关与时俱进,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保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确保查案力度和办案质量。
2009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平稳健康深入发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35件1958人。其中,贪污561人,受贿900人,行贿347人,大案1552件,占94.9%,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97人。法院已判决1496人,其中有罪判决1495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48亿元。
亮点1、查获一批贪腐“老虎”。查办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81件285人,占14.6%。其中有处级干部205人,局级干部16人。已判决的12名局级干部案件中,无期徒刑以上3人。
亮点2、群众身边的“苍蝇”纷纷落网。查办征地动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和行业中侵害民生民利的贪腐案件354件415人,人数占21.2%。查获“11・15”特大火灾、“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等一批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
亮点3、清除国企国资“蛀虫”每年占总量超过四成。查处国企改制、重组以及采购供销等国资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案件,去年占总量52.1%。
亮点4、剑指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破案比前五年上升14.7%。查处案件38件39人。其中,公安机关20人,司法行政机关16人,国家安全机关2人,法院1人。
亮点5、查办行贿犯罪占贿赂案件27.8%,比前五年上升了2.6个百分点。
“重头戏”,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社会化
贯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拓展渠道,创新手段,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成为具有上海特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重头戏”。
看点1、232条建议大部分得到了很好的落实。2010年起市、区县检察院每年对职务犯罪案况进行综合分析,预判职务犯罪趋势,提出防治对策建议,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报制度形成。
看点2、五年参与2181个重点工程项目创“双优”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明显减少。深度介入世博会、迪士尼国际旅游度假区、商用飞机、保障性住房等廉政建设,加强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预防。13人挂职世博局全程参与监察审计、廉政建设等工作。3人同步参与迪士尼项目廉洁服务保障。
看点3、成立国有企业、工程建设、交通航运、科教文卫、行政与社会管理、涉农及城镇化、金融等8个预防专业小组。每年邀请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专题调研,形成预防专项报告推动行业治理,专业化预防机制开始建立。
看点4、近5000名专家型人才得到法律服务。2009年以来与市纪委共同制定《关于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纪法律服务的八项措施》,在航天、航空、航运等高端人才聚集领域的单位建立了法律服务站。
看点5、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2万余次,入“黑名单”者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限制准入、终止业务等处置84次。
看点6、3.9万多块廉政公益广告屏在全市上滚动播放。继廉政公益广告“进机场、进地铁”活动后,现已发展到进商圈、进社区、进网站、进码头、进火车站等,形成上海特色的廉政公益宣传模式。
直面问题与困难 新成绩可期待
“三机关一部门”权力集中,国资领域资源集中,民生民利群众诉求集中,将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重点;提高能力完善机制是有效途径;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将更有作为。
记者注意到,陈旭检察长在报告中并不回避问题与困难,他指出反贪污贿赂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人员力量分散、被动应战的局面缺乏有效应对办法;新形势下的社会动员和宣传能力不强,近年来举报线索实名举报不到三分之一;宣传存在顾忌,彰显反腐败成果不够有力;查案能力还需提高。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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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区委办:
2018年上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9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业务考核特等奖,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做经验交流发言。司法部、中国社科院、省司法厅先后6次来我区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提炼xx经验,我区参与制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成为四川标准。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印发《绵阳市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收集整理“法治xx”典型案例72个,建立法治宣传案例库。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的基础上,细分普法对象,探索按照党员干部培养法治精神、一般群众培育法治意识、服务对象引导法律运用、青少年掌握法律常识的原则深入推进“精准普法”,并与区直机关工委联合推进在党员“双报到”中推进“精准普法”活动。
(二)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走基层”活动,密切结合区“迎新春 送文化 惠民利民乡村行”活动安排,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维权行动”“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145次,开展经典案例、法治故事、安全生产、禁毒等集中宣讲培训80余次,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法治年画、法治宣传环保袋等宣传资料60000余份,解答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等法律咨询2000余次。同时,以“法治周周行”活动为载体,结合“两会”召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点以及“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宣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内容,并推动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讲座”等各项活动。
(三)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依托“法治xx”微信公众号、“直播xx”app等平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上半年原创和转载推文76篇,累计点击率800余人次,被“法治绵阳”“绵阳司法”微信公众号以及腾讯大成网绵阳频道转载共20余篇;开办“小仙说法”农村广播,已完成“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宪法知识”等法治主题的节目录制,群众反响热烈;和区国税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合作,开展首届“法治xx”主题辩论赛,利用微信平台开展线上投票和“摇一摇”抽奖活动,并通过直播软件在校园直播辩论全过程,共吸引600余人次观看,以辩促宣,丰富了我区法治文化宣教载体。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牵头打造区政务服务中心“法治xx”机关文化墙,并协调指导其他单位开展“活力xx”“生态xx”“信义xx”“幸福xx”机关文化墙建设。在组织赴成都考察“明法广场”“创智法治文化公园”“温江区法治文化公园”“东坡法治文化广场”等6个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富乐中学法治文化街区建设方案,协助指导“太乙仙山植物园法治文化基地”建设。
(五)大力推进“省级法治示范区”创建。积极向上争取,区被全市推荐为“四川省第二批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区法院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单位。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省级“法律七进”示范点2个,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法治示范小区”3个。持续推动区级法治示范园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等“九项”创建活动,全区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有声有色。
二、注重统筹部署,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落地。通过深入调研,拟写《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象标准、队伍标准、运行标准和服务标准。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2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两站合一”,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建成5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348中国法网、四川法网延伸到各站、室,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初步完善。
(二)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建我局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规范办案文书,强化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对重大、涉稳案件全案跟踪、旁听开庭等形式强化案件监督,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回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继续推行未成年人“一卡通”制度,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发挥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逐步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上半年,我区提供法律援助3014人次,完成任务数的79.3%;其中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27件,完成任务数的75.7%;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560件,完成任务数的80%。
(三)强化军民融合领域法律服务。努力发挥西部军民融合试验区服务中心、西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企业集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通过公开服务热线、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流程、丰富“三诊”服务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解决投诉,有效解决企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半年共走访企业479家次,开展法律服务问卷调查86家,法治宣传36场次,解答咨询1800余人次。
(三)持续推进公证鉴定服务。贯彻落实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参与xx镇长明村332套安置房的现场抓阄;完成众信公证处和公证员、公证员助理2017年度考核工作;对众信公证处一季度公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事务试点工作;做好公证综合业务办证系统上线运行筹备工作;规范制作了公证行业标识。报截止5月底,共办理公证815件,国内775件、涉外39件、涉台1件。积极参与绵阳市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截止5月底,共办理鉴定374件。
(四)加快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拟写《关于加强和改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并在民主与法制领域第一次领导小组会上通过,即将修改完善送审,全力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镇所对接”“双向考评”“动态管理”的方式强化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动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回访2017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积案案件;与宣传部、文广新旅局拍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积案专题片;梳理出11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积案,并出台了《2018年法学会会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包案台账》,制定《绵阳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三、强化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延伸。进一步推进全区34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整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753人。今年1—5月,各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法院、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公调”“访调”“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联合印发《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白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中心命名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杨茂宣被评为一级人民调解员。
(二)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在全面完成25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巩固规范化成果。今年,小枧沟、新桥等9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配合省厅研究制定《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规范》,在小枧沟、新桥等乡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的“xx样板”。
(三)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强化对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培训司法部新修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对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指导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东津法律服务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2017年度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许义斌被表彰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收集17个成员单位2018年改革项目,并上报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实施清单;召开了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新时代的治本安全观社区矫正模式》三个改革事项。
四、试点分类教育,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水平
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335人,累计解除矫正1101人。1—5月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2人,累计解除61人,目前在册234人,其中被判处缓刑216人,管制15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全区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13人,1-5月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09人。3月以来,我局承接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加强监管,从严依规执法。严格依法开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矫正小组、两个“8小时”、“一人一矫正小组”、请假审批等制度。2018年1月至6月,提请撤销缓刑6人,已收监执行4人。以高压态势强力推进该项工作,极大震慑了社区服刑人员,确保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2018年4月25日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与安置帮教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18年2月、6月与检察院联合开展第一、二季度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社区矫正执法是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进行了深入清理和整改。
(二)探索方式,提升教育质效。分别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线上教育、警示教育的方式,创新教育方式,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由量到质的飞跃。我区将集中教育分为中心集中、片区集中、司法所集中三种不同层级的集中教育。工作人员必须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五熟悉”、“五必访”。各司法所均建立有微信群,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加入。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公、检、法工作人员参加,并做法律制度宣讲。2018年6月8日,组织全区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到川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抓好帮扶,促进人员回归。运用好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信息核查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核查率和核查质量。进一步落实衔接措施。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立足实际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解决好“三无”人员安置难问题。积极协调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成员单位,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认真落实救助救济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完善县市司法局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加强和监狱的网络互联互通。
五、抓实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主题活动。一是抓好大学习。以支部分散组织为主,开办周三晚间“法小仙”大课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彭清华来绵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在系统内组织开展党的和业务知识测试,同时,不断丰富文学、法律、科普等学习内容,5月,还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邀请到西科大法学院廖斌教授为我局干部职工作《宪法》学习专题辅导报告,收到较好的效果。二是抓好大讨论。科学设计全员参与的主题讨论活动,每次安排3名以上干警围绕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心得等做主题交流发言,极大提升干警参与积极性。三是抓好大调研。在系统内部明确重点调研课题8个,一般调研课题22个,“一把手”带头认领任务,明确时间、落实责任,抓实调研工作,目前完成调研文章5篇,《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已呈送区委。
(二)创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成立6个片区基层党支部,依托“三联双向”将机关党员安排到各片区司法所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微信群”,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成立“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深入基层单位、社会组织等地开展志愿法律服务。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四风”“四小”组织开展作风督查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干警日常考核, 在局机关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增强。
(三)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以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打造法治文化走廊,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文明单位创建浓厚氛围,充分发动干警、组织干警、依靠干警,把全局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形成推动创建的巨大力量,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了全局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今年5月,市文明办发文,我局被市文明办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
六、盯紧全年目标,继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宣传的社会知晓率有待提升,法治创建有待深化;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有待规范完善;三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较慢;四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五是部门联动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仍需努力等。下半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增添务实举措,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做好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区的迎检工作,指导区法院做好省级法治示范机关的迎检工作。抓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推动法治文化街区建设。继续 “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演讲比赛”等“9个1”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区教体局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积极筹备新媒体普法比赛。
(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涉法涉诉信访等特殊群体援助工作。改造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法律机器人”,创新智能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做实做强线上服务平台。加强部门协调对接,更好地服务军民融合企业发展。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工作。组织律师做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信访积案工作。
(三)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好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规范发展。强化“访调援”工作,推进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和基层人民调解。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使用和管理,理顺政府购买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所的管理指导,加强司法所业务培训,提升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推动司法所在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强化特殊人群管控。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教育,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拓宽社会参与面,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深化合化,谋划推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资源,稳步推进分类教育试点工作。在既定的时间安排下,提炼总结,形成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xx特色的分类教育经验。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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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扭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振精神、谋创新、抓落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政府立法取得新成效。省本级以及杭州、宁波两市分别完成了6件、5件和7件地方性法规草案,14件、5件和9件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核工作。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所有立法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省本级以及杭州、宁波两市共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次、听证会2次,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9件,编译规章36件。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为立法计划的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规范性文件管理得到进一步推进。开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专家参与审查制度。温州市围绕金融综合改革,加大金融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力度。台州市与本地网络论坛合作,对一些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网民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省、市、县三级共审查2400件备案规范性文件,督促纠正93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内容的文件;省本级处理公民要求审查文件合法性的异议申请13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建设,椒江、慈溪等市县率先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试点,余杭区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
政府法制监督取得积极进展。新增6个县(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推进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温州市、金华市和全省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继续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配合有关部门审核需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十佳”案卷评比活动。省文化厅开展处罚文书现场制作大比武等活动。省人力社保厅在门户网站开通“阳光政务、透明运行”专栏。省公安厅全面推进“阳光执法”。省地税局通过《税友龙版》实现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自动化考核和税收执法全过程监督。
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72件,综合纠错率约22%,案结事了率约86%;其中省政府本级办理案件364件,涉及11个市、45个县(市、区)和22个省级部门,申请人数5223人,综合纠错率约29%,案结事了率近90%。宁波市创建“和谐公正”的行政复议服务品牌。省发改委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复议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当面核实。余姚市政府聘请10名人民陪议员评议和辅助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投诉。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会商制度。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丽水市、温岭市、三门县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共报道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动态70余篇(次)。省统计局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作法制动漫宣传片,供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教学使用。省商务厅、省物价局出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省农业厅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省水利厅以“名人话节水”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举办不同类型的法制业务培训班。全省共组织12478名执法人员进行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法治政府标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等课题研究。继续做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相关工作。舟山、椒江、玉环等市县建立实施政府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
虽然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还不够平衡,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比如,制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还不很适应,制度的协调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政府法制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不公、执法不力、执法不作为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时有发生;行政复议与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目标还存在不小差距,案件处理的公信力还有待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基础还不坚实,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等等。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和困难,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
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新发展
党的十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了“一三五”分步走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这些都是我们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牢牢把握的大局。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总目标,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积极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围绕上述总体要求,我们将坚持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巩固继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相结合、强化综合与注重指导相结合,努力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效:
努力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自觉把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贯彻于制度建设,使制度建设的立足点转到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矛盾问题、保障权利广泛享有上来,以制度创新引领推动改革发展,把改革发展中的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坚持科学立法,缜密制定政府立法计划,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做好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立法草案的研究起草和审核工作。坚持民主立法,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完善立法听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健全规章清理机制,着力改进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深入实施《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审查和清理工作机制,规范制定和程序,加大备案审查纠错力度,提高审查质量效率。
努力在政府法制监督方面取得新成效。健全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拓宽监督途径,整合监督资源,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推进小城市培育镇和中心镇综合执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探索开展规范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性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努力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新成效。推进联动互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和机制的完善。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提高行政复议的案结事了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与协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解决行政争议的合力。坚持调解优先,着力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调解职责,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重视对矛盾纠纷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突出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在政府法律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以保证行政重大决策合法为重点,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推动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合法性审查职能。着眼于防范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增强政府公信力,推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做好行政机关签订民事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积极做好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努力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加强政府法制教育培训,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法律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问题的研究。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
做好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做好常规性和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着力抓好法治政府标准的实施。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社会管理创新规划。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目前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草案和评价方案。一旦省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我们将认真承担起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做好宣传、指导和评价等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标准的贯彻实施。
着力抓好立法方式的改进。更加注重主导协调,把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审核等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更加注重立法实效,着眼于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上位法的具体实施性问题,有几条规定几条,防止和克服“大而全”、“小而全”以及大量搬抄上位法规定的现象。更加注重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改进立法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选择一些项目,探索网上与登报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着力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推进。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开。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积极予以推进。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试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快政府法制监督网络平台建设。
着力抓好行政机关签订民事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中办发〔2012〕6号文件要求行政机关签订民事经济合同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省政府相关文件正在抓紧研究起草中,一旦下发实施,我们将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行为;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审查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省政府已下发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13年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省本级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有关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同时结合“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工作,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科学、有效管理。
着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做好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调解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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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六五”普法任务圆满完成
1、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市化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质监文化建设。制定“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3、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3.15”、“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调研。紧紧围绕法治质监的新要求,坚持问题思维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执法调研,对执法活动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瓶颈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为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打好基础。
5、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质监部门的工作实际,以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全区质监系统法制、执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质监法制服务宣传、调研、法律咨询等活动。
6、完善普法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改进普法方式方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升法治能力的关键,促进自学,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扎实推进,全面加强法治质监建设
7、深入贯彻法治质监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法治质监制度。组织开展法制课题研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探索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质监法制监督机制。
8、深化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将“法治单位”创建与“法治质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有效的开展执法打假和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9、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核标准,建立科学的法治质监建设指标和考核体系,把法治质监建设考核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整改问题的重要抓手,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班子、内设机构和相关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指定管辖制度,确保正确、及时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和探索综合执法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质监系统办案程序和案件审理的规定,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和风险意识。
11、积极开展有效实施“两法衔接”和公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法治理论与执法实务研究。按照上级部门“两法衔接”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题调研、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讲座、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方式,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交流,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平台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完善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研究,梳理分析行政执法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风险,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12、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目前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和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对假冒伪劣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执法办案程序和实体,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避执法风险和投诉举报处置风险。
13、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产品质量的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程序,研究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规避行政风险、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等具体问题。
四、加强法制监督,有效提升法制工作制度执行力
14、加强法制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全区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投诉调查处理。
15、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评查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整理工作。重点是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及2014年市局及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当前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严格规范和整改。
16、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机制。认真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及各类行政纠纷。根据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新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和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职责分工、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责任。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17、强化执法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化体系。加强执法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全程监管。完善执法文书票据化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工作能力水平
18、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质监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和法律支持的作用。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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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成立于*年,是*省电力公司直属的中一型供电企业,担负着*三区两县、*团体及京广电气化铁路淇县牵引站的供电任务。截至20*年底,全公司在册职工500人。公司属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5座,总变电容量1125.2兆伏安。其中220千伏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510兆伏安(灵山站容量2×180兆伏安,桃园站容量1×15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1座,变电容量584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2座,变电量31.2兆伏安。35千伏及以上线路共计492.60公里,其中220千伏线路228.57公里、110千伏线路228.11公里、35千伏线路35.92公里。供电区最高供电负荷28.4万千瓦。20*年,全年供电量实现15.67亿千瓦时,全员劳动生产率100.5万元/人·年。
近年来,*供电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企业整体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国家一流供电企业”、“国家物业治理示范住宅小区”等光荣称号,并连续9年保持了“*省文明单位”称号,为*省电力事业和*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企业档案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的档案治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电业公司的前身是“*供电局*分局”,于*年8月22日成立“*市供电局。*年更名为“*市电业局”,20*年12月更名为*供电公司。*年景立综合档案室,隶属办公室,负责文书、科技、会计、底图、科技档案和科技图书的收集、整理工作。20*年6月被省档案局认定为国家二级。20*年12月国家档案局认定为国家一级。实现了各类、各种载体档案的集中治理。目前综合档案室治理着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设置了干部、职工档案两个分室,负责0-9大类及声像档案和图书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室躲档案17780卷。其中:文书7618卷、科技1487卷、会计4524卷、声像42卷、照片28卷、底图1112张、资料2969册。档案室总建筑面积396.6平方米。档案装具齐全,并留有余地,库房建设符合保管要求。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职员3人、接受档案培训率达100%,兼职档案职员22人,各部分均有分管档案工作的网络职员,负责本部分文件、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公司档案室职员热爱本职工作,在档案治理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和治理职员的需要。先后被评为省档案公司、*市档案公司评为“档案治理先进单位”,档案职员被评“档案治理先进个人”。
三、档案目标治理情况
(一)组织治理
1、领导班子重视档案治理工作
我公司领导历来重视档案治理工作,历任领导班子均由公司主要领导主抓,特别是新领导班子把档案治理工作与我公司其它重要基础治理工作一样,列进了企业发展规划,对档案工作实行目标化治理,并进行考核。主管领导经常与档案职员研究、分析档案中存在的题目制定改进措施。在业务技术上,千方百计为档案职员业务水平的进步创造条件,先后参加了国家、省市等各级档案职员业务培训,组织职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取经。
在档案室的建设搬迁上,公司领导从调度大楼的设计开始就按照档案库房标准进行严格要求、严格施工。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划出一层楼供综合档案室专用。在荣誉室和档案设施的配备上,公司今年在以前巨大投进的基础上,又计划对一些设备进行更新,预计年底前能够投进使用。
2、实行了档案的同一治理
在档案治理网络建设上、我公司根据机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网络,各业务部分都有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现行文件、资料的治理回档工作,专职档案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监视作用、督促规范各业务科室的回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回档、保存和利用,有效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完整。从而形成了以档案室为主体的档案信息治理中心。
(二)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加强档案法制化建设
我公司始终坚持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档案法》、《保密法》及国家、系统和地方有档案工作的制度、规定、标准和法规。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同时进步档案及网络职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敬业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管档。
2、建立健全了档案规章制度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档案工作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务档案治理工作标准,修订了保密、借阅、销毁、图纸修改等制度。编制了科技、文书、会计等文件材料的回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档案职员坚持“三纳进“、四参加”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各种文件资料及时有效地回档。
3、加强档案库房的建设和治理
20*年,档案室迁至调度大楼,库房面积由原来的90平方增加到396.6平方米,增设了荣誉室,做到了办公室、阅览室、库房三分开。先后配制了文书、科技档案密集架,财务档案柜、声像柜、底图柜、照相机、往湿机、温湿度测试仪、微机、中心空调、更换了缝纫机、安装了防火防盗报警器、防紫外线窗帘。库房设施全部具备防潮、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尘、防盗、防虫、防光、防有害气体等要求。为档案升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4、严格立卷回档质量
从*年起,0-9大类档案按照能源部颁发的《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编目,严格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会计档案治理办法》、《照片档案治理规范》等有关标准,编制了保管期限表,和分类说明,编目规范,排架公道,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近三年,档案回档率达100%,完整率达99.7%。我公司还建立了各类台帐,作到了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实现档案现代化治理
现代化的治理手段,是进步档案工作的重要途径。我公司从1997年开始使用微机,实现了微机输进、整理、组卷、编目、保管、统计、检索、打印各种目录等,实现了案卷的现代化、标准化,充分显示了快速、安全、正确、高效等特征。大大地减轻了劳动强度,进步了工作效率。同时,根据企业整体规划,我公司在“oa”系统中,把档案工作纳进了企业现代化治理的整体规划中,开发了档案的录进、整理、回档、查阅、利用等整套电子档案治理系统,为我公司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档案治理工作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档案的开发利用
我们坚持档案的收集、整理、回档、治理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治理服务这一原则,为了使档案更好地发挥其效益,为先后编制了《全宗先容》、《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事故汇编》等编研成果等。为开发信息资源作了大量的工作,编制了《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干部任免卡》、《机构变更卡》等检索工具,采用上网分发目录、电话调卷、利用微机查询、检索、发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要求。近年来,共提供利用386人次,查准率100%,查全率99.86%,为城农网、技术改造、评聘职称、经济纠纷等提供了大量的原始凭证和技术依据,得到了公司领导和有关部分的认可。为充分、有效利用网络资源,我公司将各变电站主要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录进计算机,实现主要科技档案资料电子文档化,实现网上浏览和借阅,极大地进步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资金,在现代化办公手段上又大大前进了一步。
四、几点体会
通过几年的摸索,特别是20*年公司实现办公自动化、生产治理mis和营销mis系统的投进运行,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成为公司下一步档案治理的重中之重,推进企业档案治理信息化面临的题目很多,如何规划、分清层次和轻重缓急,针对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阶段和任务,找准题目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以为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坚持技术与治理并行,并将企业档案信息化纳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之中。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技术及资金题目,也是治理题目。电子文件的安全与长久保存也依靠严格科学的治理与先进技术的应用。目前企业在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时为保证其成功,需要同时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档案治理信息化也同样有一个业务流程再造的题目。很多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都体会到,信息化建设是“三分技术、七分治理”。对档案治理来说还要加上“十二分数据”。因此信息化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治理观念、方式、方法乃至整个治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档案信息化离不开企业信息化,必须纳进企业整体信息化建设之中。要建立适应信息化要求的档案信息化治理,就必须建立健全适应信息化要求的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处置和监控制度,收集、回档、鉴定制度,以及安全治理与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并将其纳进到企业信息化的相应环节之中。没有档案治理的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就不完整,而离开企业信息化,档案信息化也无从谈起。
(二)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方法的研究。适应企业信息化发展要求、创新企业档案治理模式,必须加强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方法的研究。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相对于纸质文件治理来说是全新的模式,档案行政治理部分和企业档案部分应加强将对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治理的政策、技术、方法、标准以及系统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以适应企业信息化的需求。20*年国家档案局的《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一些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为建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系统提供了基础。但是企业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治理流程再造,思考企业档案治理模式、治理制度和治理方法。航空产业档案馆提出《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及《档案信息化规章标准体系表》,初步确定需要编制的规章、标准。同时成立了全行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专家组、业务组、技术组,对航空产业档案信息化展开全面研究。
法治建设调研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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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本届人大任期内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系统思维推进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符合宪法法律的法,立适应实际需要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立人民群众满意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自觉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方向指引。坚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紧密结合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找准立法方向、确定立法原则、把握立法精神、明确立法思路、设计主要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在确定立法项目上、落实到具体法规制度中,将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和各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转化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各领域和各方面贯彻落实提供法治保障。
(二)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做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立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善于把党的主张、省委意图转化为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年度立法计划报省委审定;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法规,以及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法规,在提请审议前报告省委。
(三)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促进补齐教育、医疗、环境、安全和社会保障等民生短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立法,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推进立法协商等途径,努力凝聚各方共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充分听取、认真吸纳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重要立法项目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四)统筹把握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的立法任务。注重将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实现“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立法项目,努力使制定的法规制度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着力推进先行性、自主性立法,继续完善与国家立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形成支撑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实施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切实强化立良法保善治的目标追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适当控制立法数量,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严格遵循宪法法律,在权限范围内立法,坚守不抵触底线,切实维护法律体系和谐统一。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努力体现时代要求、符合省情实际、彰显江苏特色。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立法规律,推进精细化立法,努力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增强立法的有效性。
二、重点任务
本届人大任期内每年将制定、修改法规12件左右,同时做好法规清理工作,致力于形成与国家立法相配套、与江苏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根据需要和可能,立法规划安排正式项目57件,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安排调研项目45件,作为本届及下届人大立法的储备项目。此外,根据全省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本届任期内,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审查批准各市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180余件。
立法规划的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5件。制定长江岸线保护条例,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制定军民融合工作条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制定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条例、质量促进条例,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促进沿海经济带发展。制定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修改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促进台胞、华侨在我省投资兴业。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激励创新创业。制定粮食流通安全条例,保障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5件。制定地方金融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促进要素市场健康发展。修改广告条例、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招标投标条例、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保护产权,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修改审计条例、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进一步强化经济监督。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2件。制定农村公路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乡村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民宿业促进条例,修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种子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渔业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乡村规划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经营体制、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村民自治等方面,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在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7件。适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制定洪泽湖保护条例,修改土地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关于确定《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构建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方面,安排正式项目6件、调研项目3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地方志工作条例、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网络自媒体管理条例,修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繁荣地方文化,传承历史文化,净化文化市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促进文化强省建设。制定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条例,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8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改学前教育条例,推动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修改发展中医条例、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职业病防治条例,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保护公众健康。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修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就业促进条例,修改工资支付条例,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条例,修改法律援助条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9件。制定社会信用条例、社区治理条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条例、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修改消防条例,加强各类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修改宗教事务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4件。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信条例,修改电力保护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更好地发挥水路、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安排正式项目9件、调研项目2件。修改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修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落实人大工作新要求,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行政程序条例,修改信访条例,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程序,改进信访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此外,根据我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适时作出《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保机构改革后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对需要废止的法规,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等,对需要修改个别条款的法规,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等,适时集中废止或打包修改。
三、主要措施
为全面实施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着力构建更加顺畅的协调运作工作体系和更加科学的质量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实施立法规划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健全立法规划项目调整机制,科学制订年度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增强立法计划的预期性和可执行性;发挥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规的作用,改进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保证规划计划有效实施。
(二)重抓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委托第三方评估、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制度,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有关部门相互征求意见和重要问题会商制度。建立法规及时清理工作机制,由常委会法工委及时启动清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建议,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推动法规全面正确实施。
(三)完善支持体系。继续组建立法咨询专家组、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制专业组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在保证立法接地气、听民声、解民忧等方面的作用。与省内大学法学院、智库合作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
(四)强化必要保障。围绕增强立法功能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机构改革,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配齐配强法工委队伍,增强地方立法研究力量。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多渠道地开展立法培训。通过向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聘任立法事务助理,缓解立法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加大立法工作投入,将委托第三方起草、论证、评估,专家咨询,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以及聘任立法事务助理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加强对下指导。完善设区市法规审查工作机制,改进与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在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为设区市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指导和帮助。改进指导方式,加强对共性问题、面上工作的指导。继续通过加强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设区市立法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探索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和工作经验,推动设区市立法多出精品、提高水平。
(六)推进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继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做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督促纠错力度,维护宪法尊严,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保证中央令行禁止。加强与党委、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附件:xx省人大常委会2018-20xx年立法规划项目
附件
xx省人大常委会2018-20xx年立法规划项目
(共102件,正式项目57件,调研项目45件)
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5件
正式项目:
1.xx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
2.xx省军民融合工作条例
3.xx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
4.xx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
5.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改)
6.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
7.xx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8.xx省粮食流通安全条例
调研项目:
1.xx省产业技术研究机构条例
2.xx省质量促进条例
3.xx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改)
4.xx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修改)
5.xx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修改)
二、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5件
正式项目:
1.xx省不动产登记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2.xx省广告条例(修改)(20xx年正式项目)
3.xx省地方金融条例
4.xx省招标投标条例(修改)
5.xx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修改)
调研项目:
1.xx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2.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修改)
3.xx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
4.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
5.xx省审计条例(修改)
三、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2件
正式项目:
1.xx省农村公路条例
2.xx省农田水利条例
3.xx省种子条例(修改)
4.xx省渔业管理条例(修改)
5.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修改)
6.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改)
7.xx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改)
8.xx省乡村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
调研项目:
1.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修改)
2.xx省民宿业促进条例
四、在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7件
正式项目:
1.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2.x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3.x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4.xx省环境监测条例
调研项目:
1.xx省洪泽湖保护条例
2.xx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
3.xx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4.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改)
5.xx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6.xx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7.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
五、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方面,安排正式项目6件、调研项目3件
正式项目:
1.xx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条例
2.xx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改)(20xx年正式项目)
3.xx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
4.xx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5.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
6.xx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调研项目:
1.xx省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2.xx省网络自媒体管理条例
3.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修改)
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安排正式项目8件、调研项目8件
正式项目:
1.xx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2.xx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
3.xx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4.xx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改)
5.xx省发展中医条例(修改)
6.xx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修改)
7.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修改)
8.xx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
调研项目:
1.xx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2.xx省食品安全条例
3.xx省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4.xx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
5.xx省社会救助条例
6.xx省就业促进条例
7.xx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改)
8.xx省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条例
七、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安排正式项目5件、调研项目9件
正式项目:
1.xx省社会信用条例
2.xx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条例
3.xx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
4.xx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改)
5.xx省社区治理条例
调研项目:
1.xx省学校安全条例
2.xx省消防条例(修改)
3.xx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4.xx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
5.xx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6.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
7.xx省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条例
8.xx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9.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
八、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安排正式项目4件、调研项目4件
正式项目:
1.xx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2.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
3.xx省电力保护条例(修改)
4.xx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调研项目:
1.xx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xx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条例
3.xx省电信条例
4.xx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修改)
九、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安排正式项目9件、调研项目2件
正式项目:
1.xx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改)(20xx年正式项目,已通过)
2.xx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改)
3.xx省行政程序条例
4.xx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xx年正式项目)
5.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改)(20xx年正式项目)
6.xx省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修改)(20xx年正式项目)
7.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
8.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改)
9.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改)
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