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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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镇第六届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社区建设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以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居民委员会,提高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
二、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
被提名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
3.男性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4.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现任居民委员会成员未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6.选举期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
7.选举期间没有被羁押正在受侦查、、审判;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镇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10月中旬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1.做好宣传教育和部署选举工作任务(6月1日至6月12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公开栏、黑板报、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居民群众明确居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等,掌握投票方法,坚持按照自已的真实意愿投票。召开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公布表决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任务。
2.人员培训(6月13日至6月16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级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重点学习《居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规程,不断增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组织指导居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开展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工作(6月17日至6月30日)。第五届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对班子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评议和审计结果要在选举日5天前张榜公开。
4.搞好摸底调查工作(7月1日至7月15日)。摸清社区的人口、户数、居民小组数、居民委员会成员等基本情况,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数量、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以及居民的信任度等情况,掌握干部群众的选举思想动态以及家族、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掌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数量、比例、联系方式及参选方式等情况。将重点掌握和分析社区情况复杂、干群矛盾突出及历届选举问题的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在7月15日前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7月16日至9月8日)
1.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7月16日至7月25日)。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由居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社区的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直接投票推选产生。提倡按照居民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确定为居委会候选人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的,其选举委员会职务自行终止,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原推选时得票多者依次递补。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7月26日至7月31日)。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要及时起草本社区的选举方案,具体规定本社区的选民资格、居委会成员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办法、候选人竞选演讲办法、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设置办法、委托投票办法、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办法、另行选举办法及工作时间步骤等,并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
3.开展选民登记工作(8月1日至8月14日)。要认真审查选民资格,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于选举日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要及时通知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选民”进行选民登记;原籍在本社区但户籍不在本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者退休等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并经本社区小组长(或各街道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作为本社区选民登记,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
4.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会议代表(8月15日至8月25日)。要制定居民代表选举办法,推选出本社区新一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居民代表一般每居民小组推选2名,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居民代表名额拟为34名。并上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颁发居民代表会议代表证。
5.提名确定候选人(8月26日至9月4日)。
居民委员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直接投票等额提名,并按得票多少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应当至少有1个名额。由居民代表直接提名的女性候选人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的,按照得票多少确定1名女性候选人。如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中没有女性候选人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指定1名女性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民提名候选人后3日内完成候选人资格审核。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并介绍候选人简历等。
因候选人放弃被选举权、被依法取消参选资格等造成候选人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从原被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数依次递补;没有可以递补的候选人的,应当补推选候人。
6.召开选举大会(9月5日至9月8日)。设立选举大会会场,由居民选举委会员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票数多者当选。
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并将选票集中到选举大会会票处计票。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由县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合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和居民委员会印章(第五届居民委员会印章应在选举日当天选举大会召开之前,将居民委员会印章交镇政府封存保管)。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备案。
(三)建章建制阶段(9月9日至9月25日)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镇党委、镇政府指导居民委员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研究修订本届居民自治、发展经济的计划和工作目标,发动居民依法修订以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制度,以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居民委员会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班子交接(9月9日至9月17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之后,镇党委、镇政府组织监督上一届居民委会员成员在7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簿、经营资产、文书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
2.设立居民委会下属机构(9月18日至9月25日)。在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之后,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主持选举新一届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居民委员会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委、镇政府将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在10月11日前写出选举工作总结和选举情况统计表上报镇村级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检查。
四、工作要求
居委会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和敏感度高的工作,关系到全镇社区基层社会的稳定。务必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下半年中心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切实抓好我镇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社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有针对性的工作,确保居委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三)建立居民委会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要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选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选举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做好广大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化解矛盾,坚决和杜绝一切不稳定因素的蔓延。对可能引发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第一线处理,并迅速向镇委、镇政府报告。
(四)严格规范投票行为和竞选行为,坚决杜绝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要严格规范投票行为。根据中办发〔2009〕20号文件关于制止和查处贿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贿选的界定范围、界定部门、界定程序,申明选举纪律,建立选前谈话、竞选承诺制度。他们遵守选举纪律、承诺不使用贿赂等不正当竞选手段。对于破坏选举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换届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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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我镇党委于××年××月底前进行换届。现就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以建设“五个好”乡镇党委为目标,实事求是地总结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全面从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全镇人民,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为实现我镇“十三五”规划和
“四个××”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召开镇党代表大会的时间要求
第六届××镇党代表大会在20xx年3月底前召开
三、镇党代表大会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共××镇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中共××镇第六届委员会;
(四)选举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xx县第xx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认真做好镇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一)镇党代表人选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
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务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镇党代表人选应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在工作、生产和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能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选:政治上有问题、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镇党代表人选名额分配以县委有关文件为指导,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名额;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应包括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等。镇、村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占47%,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要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的比例应在上次党代表大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还应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创业流动党员和退(离)休党员干部代表。镇党代表与镇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二)严格党代表产生的程序。
1、“三推”初次提名。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个人自荐、基层党组织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两审”确定代表候选人。(1)选举单位初审。“三推”提出的对象,经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由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经过认真审查,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情况向镇党委汇报。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2%的差额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镇党委审查。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报镇党委审查。镇党委将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充分征求预备人选所在单位以及卫计、纪检、公安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同时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
3、党员大会选举。各选举单位镇党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批准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结果有效,选出的镇党代会代表及时报镇党委审批。
4.实行“四公开”。(1)代表条件公开。各选举单位在党代表推荐前3天,党代会代表推荐公告,将代表条件及名额、结构和纪律向党员群众公开。(2)选举大会全程公开。选举单位召开选举大会前,要公开选举大会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公示。选举大会召开时,邀请群众代表列席。(3)代表候选人承诺公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由选举单位组织开展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遵守换届纪律和党代表选举纪律公开承诺,每个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都应签订承诺书,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4)选举结果公开。党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将党代表名单在选举单位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同时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好对新当选的代表进行不少于半天的会前培训工作,让代表熟悉党代会基本程序和代表职责。
5、搞好代表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的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将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
五、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数、结构要求
(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数。
根据县委实施意见,第六届××镇党委拟设委员职数9委,提名候选人1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镇纪委拟设委员职数5名,提名候选人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党委班子结构。
根据省、市、县委要求,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同时扩大选拔视野,按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推荐力度。原则上镇党政领导班子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年轻干部选配要坚持标准和条件,不能降格以求,同时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镇党委班子,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六、镇党委换届工作主要程序
(一)准备阶段(原则上××月××日之前)
1、镇党委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事宜,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制定换届工作方案。
2、镇党委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3、镇党委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召开换届工作会议,上报换届工作方案。
4、镇党委做好党代表选举的各项工作、文件起草、会务准备等。
(二)推荐提名阶段(原则上××月××日之前)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按照镇党委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
2、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汇总民主推荐情况,报县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县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镇党委上报请示。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酝酿讨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应选人数等额确定,全体委员候选人(含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确定。
(三)选举阶段(原则上××月××日之前)
1、召开预备会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议程,介绍大会筹备情况。
2、召开主席团会议、镇党员代表大会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3、选举第六届××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20%,由镇党代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纪委委员按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进行推荐、提名和确定候选人。
4、选举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召开第六届××镇党委第一次会议和××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选举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副书记。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
(四)总结阶段(原则上××月××日之前)
镇党委将及时将选举结果报送县委,并及时对换届工作进行总结。
七、切实加对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换届涉及到一个地方的发展大局,政治性、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机构,制度换届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思相引导。
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换届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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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2日选举产生,任期将满三年,拟于2019年12月完成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幼儿园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成
员:
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此次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布署,有序推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选举准备(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1.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确定选举程序、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文教卫党委递交换届请示。
2.进行选举前的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或召开必要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向党员讲清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等教育,教育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慎重对待选举工作,为选举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3.起草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报告之前,支部委员会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委员会任期以来的工作意见。
4.酝酿候选人。
(1)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召开支部大会在支部具有选举权的党员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出6名初步候选人。
(2)全体教职工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在6名初步候选人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出4名候选人预备人选。
5.向文教卫党委汇报选举工作的准备情况。在准备好工作报告和确定了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及时向文教卫党委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2019年12月21日前完成)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一届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全体党员举手表决。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推选监票、记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记票人。
6.正式选举。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开票、唱票、记票,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2019年12月21日前完成)
1.书记候选人。在征得文教卫党委同意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支部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委员分工情况。
三、工作要求
换届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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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20〕21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具体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xx乡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工作方案。
一、谈心谈话对象
现任村“两委”成员。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要求
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等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使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换届工作加深认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换届选举的方法和程序。围绕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换届政策和相关纪律规定,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决定,正确对待个人留转,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在前面,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等干扰换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听取村“两委”成员对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村“两委”成员的思想动态。
三、具体时间安排
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成员与“两委”正职谈心谈话,驻村班子成员与所驻村“两委”成员谈心谈话。
“两委”正职谈心谈话时间安排:
11月27日,xx村、xx村;
11月30日,xx村、xx村;
12月1日,xx村、xx村;
12月2日,xx村、xx村;
12月3日,xx村、xx村;
12月4日,xx村、xx村;
12月7日,xx村、xx;
换届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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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加有效地指导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强化村委会的组织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利,集中广大村民群众的思想和智慧,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4月份进行,利用30天时间,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时间2天)世间
1、建立选举机构。镇(区)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副组长一般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党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摸清干部群众对选举的态度和思想动向,对选举前的形势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指导、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6)受理选举中群众来信来访;(7)审定各村的正式选举投票日;(8)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9)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本村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原则性、办事认真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人或7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公告,组成人员名单应报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荐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及时补充。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本次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之日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有专用公章,以便在公告、颁发当选证书以及处理选举有关问题时使用。村民选举委员会受镇(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其职责是:(1)宣传、执行并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3)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5)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6)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7)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8)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9)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2、调查研究。各镇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驻村指导组,对村委会现状、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情况复杂村的热点问题以及宗族、宗教、宗派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情况,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制定方案和重点指导。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根据《海城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镇(区)的《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镇(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本村的具体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选举办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思想;(2)选举时间要求;(3)成立的选举工作机构;(4)选举的方法步骤;(5)实施保障措施等。制定村的选举办法要明确选民资格,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二)宣传发动阶段(2天)
1、召开工作会议。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镇(区)、村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统一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目的,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为使选举工作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掌握选举的程序和规范,镇(区)、村应分别举办培训班,对选举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镇(区)负责组织培训参与指导选举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培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选民登记员、选票员以及监票、计票工作人员等。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培训内容:(1)《村委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2)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3)《海城市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4)选举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5)选举程序、办法和步骤,包括设计印制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划票、唱票、计票、监票、选举统计的方式方法等;(6)撰写选举工作总结和归档,存档的内容要求等。通过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熟悉选举的具体程序,提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水平。
3、广泛宣传发动。镇(区)、村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选举前要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办法,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等;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要积极支持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
4、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对同时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第一、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村民是否年满十八周岁,以本村确定的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新满十八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第二、居住条件。即:必须是本村村民;第三、政治条件。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待精神正常再恢复行使选举权。对暂不予以登记的精神病患者,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并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登记方法:因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所以在选民登记时,只要在上一次选民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采取“四增四减”的方法,对从前一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发生变化的选民进行补充登记或除名即可。选民登记可采取选民登记员上门登记或设立登记站,由选民到登记站登记的方式进行。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对户籍不在本村,如因婚嫁、承包、人才引进等常住人员,根据辽宁省选举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登记:(1)在配偶所在地的村居住的;(2)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仍在本村居住,且履行村民义务的;(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其他能够对本村发展做出贡献的。依前款规定在申请时,属于村民的,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选民名单要登记造册,登记名册程序和选民证编号要相对应,并在选举日的前二十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选举阶段(时间21天)
1、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推选村民代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村民小组推选;另一种是以相邻的户为单位,每五至十五户推选一名代表,但代表的总数不得少于30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首先要根据代表的总数确定每个小组的代表数额;若以若干户为单位推选,则要先确定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划分出若干推选单位进行推选。推选村民代表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产生。村民代表产生后及时公告。
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过程中,各村要根据较多数村民的意见,表决通过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授权结果要向村民公布。
2、确定新一届村委会干部职数。村委会干部职数应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一般可按3—5人确定。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针对各村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配置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妇女成员。提倡村党组织成员按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3、确定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在充分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本届选举的方式。一种是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一种是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
4、无候选人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选举时由本村选民按照应选职位和职数直接投票选举。但必须有本村选民的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则宣布当选。获得过半数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或者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没选出来,应当就不足的名额和职位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按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确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正确引导选民选举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能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委会成员。连任的村委会成员一般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海城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可采取通过公告、广播或印成传单发到每户,使选民真正了解和掌握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引导选民规范书写被选人的姓名,对村内同名同姓、同名不同字、村民公认的乳名、小名等问题,事先做出界定,有的规定可以直接写进村具体选举办法中。
5、有候选人选举
(1)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召开村民会议,以投票形式,等额推荐。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的提名无效。直接提名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于选举日前五日按提名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前三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推荐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2)介绍正式候选人和竞职演说。介绍正式候选人和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可以安排在选举大会上进行选举前演讲,也可以在选举日之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介绍和演讲。介绍正式候选人可采用组织介绍或候选人自我发表竞职演说的方式进行。组织介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要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自我介绍有两种形式,一是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二是正式候选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广播或印发和张贴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自我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候选人的演讲稿严格审查,避免演讲内容讲大话、空话、假话或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及借演讲之机攻击他人和进行人身侮辱等现象的发生。
6、村级规模调整后的村的选举方式,可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按照调整前村的区域划分选区,根据村民数量分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数量分配村委会成员(先不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由各选区独立投票、计票,选举产生共同的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再由全体选民投票,从已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按照相对多数的原则,产生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要巩固并村成果,严格按照海政发[2003]80号文件所批准的村级规模,选举村委会班子。严禁借选举之机并村工作反弹。
7、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五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日公布后,不能随意变动和更改。
(2)确定投票方式。选举时,开选举大会,并在会场设立中心投票站。居住比较集中的村,选民能到会的都应到会场,在中心投票站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分投票站,所有投票站都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对于因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能到中心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由监票人携带流动票箱登门组织投票,但必须严格限制流动投票的人数。使用流动投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开。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流动票箱不得在中心会场以外开箱计票。参加流动投票的选民也要秘密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或干扰选民填写选票。
(3)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4)确定投票次数。可以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用何种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5)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委托人,同时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委托人的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书面委托投票选举必须严格掌握,接受委托的选民凭委托证和委托人的选民证,领票、写票、投票。
(6)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和准备好投票用品。
(7)布置投票会场、投票站。会场要布置得既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氛围。中心会场要设立主席台,会场上方,要悬挂会标,会场两旁要插彩旗,张贴标语,主席台要有麦克风,播放乐曲。投票站要设在显著开阔的地方,方便选民投票。投票分站也要做适当布置,营造选举氛围。
(8)设立秘密写票处。为了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填写选票,在投票会场和分投票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使选民能够按个人意愿独立自由地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应设在距领取选票的地点和票箱较近处,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即可进入秘密写票处(或处)填写选票,然后将选票折叠好后投入票箱内。
(9)聘请人员。因文盲或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聘请有一定文化的人员为员。员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10)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及处置出现意外情况的办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
8、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大会主要有以下程序:
(1)清点参加选举人数。包括中心会场和分投票站以及事先核实的参加流动票箱人数、委托投票人数,如果总数超过登记选民的一半,宣布选举大会符合法律规定;
(2)宣讲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3)讲解选票和介绍投票方式;
(4)检查密封票箱和核实选票;
(5)选民排队依次领取选票,独立写票和投票;
(6)集中票箱,开箱验票。经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张数,所有票箱取出选票数量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有效。监票人将结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后,由主持人宣布本次投票是否有效;
(7)整理检查选票。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无效;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8)唱票、计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其候选人以在前次选举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经过两次投票,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经达到三人以上,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组织工作;当选人数未达到三人的,第三次投票时,获得票数相对较多的人可以暂时村委会成员职务,在一年内进行补选。
(9)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区和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可以予以公布。
9、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小组长工作应在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组成后立即着手进行。村民小组长由组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者当选,村民小组长产生后,应及时公告。
(四)交接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6天)
1、交接
(1)交接的时间和内容。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在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2)交接的形式。交接工作可采取召开交接会议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举行交接会议。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3)交接的指导、监督。交接时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给予指导、监督。
2、建章立制
(1)明确分工。召开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村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并研究决定村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主任一般由村委会成员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较少的村可以不设下属工作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村委会要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任期目标。修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定村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好各项工作制度。
(3)健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组织。建立两个小组,即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由7—9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由3—5人组成。要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成员参加,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组织成员和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可列席本次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①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告本届选举工作情况;②村委会主任汇报村委会成员分工情况,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情况;③村委会主任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④审议通过新一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工作职责;审议通过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选;审议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⑤村党支部书记讲话;⑥村民代表发言;⑦镇(区)领导讲话;⑧闭会。
(5)检查总结。各村对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报告选举后的遗留问题。镇区对各村的选举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本镇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统计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对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并按规定存档,档案保存期直到下届选举。
(6)开展培训。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市负责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进行上岗培训,镇区负责对村委会其他成员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做出新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抽调得力人员,派驻各村,建立包村责任制,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好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杜绝遇到矛盾和问题互相推诿,敷衍了事或把矛盾上交的现象发生。因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到省进京)或重复上访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选举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搞好培训,掌握政策。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规政策。
(四)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落实。
换届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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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配要求
(一)明确职数设置。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正式党员7人至23人的,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正式党员24人及以上的,村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其中50户以下(不含5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2名;50户以上100户以下(不含10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100户及以上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
我镇辖区内20个行政村均推进“一肩挑”。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双好四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道德品行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素质高、人品好、作风硬。带富能力强。培育特色产业有成绩,壮大集体经济有成果,带领群众致富有成效,持续有力推进村级发展。协调能力强。有序组织村(社区)“两委”规范高效运行,凝聚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服务能力强。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具有较高威信、群众普遍认可。治理能力强。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寺庙管理,依法调处矛盾,高质量推进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文明村风。
(三)厘清负面清单。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县级资格联审,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曾非法出境参加法会、悬挂达赖画像、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2)直系亲属有参与民族分裂案件的;
(3)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制意识淡薄,曾参与或组织,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存在涉黑涉恶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6)违纪违法被,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9)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党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继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个别特别优秀需要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的,须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应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正式党员,应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注重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女性正职和委员比例,合理保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男性比例。
(五)拓宽选任视野。注重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大中专毕业生、“9+3”毕业生、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注重选拔在疫情防控、反分维稳、脱贫攻坚、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符合条件的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切实做到“应挑尽挑”;暂缓推行的,要列出具体情形和原因,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汇总梳理不适宜“一肩挑”的情形。对群众意见反映大、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存在风险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条件成熟的社区,可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两委”班子成员新提名人选,应实行近亲属任职回避。
二、工作安排
此次村党组织换届共分为选举准备、部署启动、推荐候选人、实施选举、工作总结5个阶段,其中准备选举、部署启动和实施选举阶段从2020年9月上旬起到2020年11月底基本结束。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1.开展专题调研。由联系市领导牵头,联系部门配合,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情况摸排的通知》要求,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案例解剖、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做到班子现状、村情选情、重点难点、突出问题、群众诉求“五个搞清楚”,为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做好问题化解。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一村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同时,配合财政、审计、农牧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级财务清理等工作。
(二)部署启动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1.开展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贡呷仁青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开展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培训,确保每名从事换届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为顺利完成选举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推荐候选人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4日)
1.党员民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实到会党员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二),全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班子构成比例要求和具体标准,按新一届村级党组织成员两倍的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
2.群众信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以户为单位的村民代表(1户1人)会议(实到会不低于应到会数三分之二),邀请所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镇党委初审后的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进行信任推荐。镇党委根据两轮推荐结果,按6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县级联查联审。采取“五问三审”方式对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五问:由镇乡党委牵头对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问村里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听取意见建议;二问项目工程协调指挥部,了解推动项目建设表现;三问帮扶部门、结对共建共创党支部,了解工作状态;四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作出客观评价;五问脱贫攻坚部门和贫困群众,了解推动脱贫攻坚、帮扶贫困群众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五问”,对每一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形成综合评价。三审:严格执行县级联审制度,首先由镇乡党委联合派出所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承诺;其次由镇党委衔接结对共建共创单位会同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长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镇党委出具的书面承诺上签字承诺;之后由镇换届选举负责同志到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统战、民宗、、审计、司法、农牧农村、巡察等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由驻乡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
4.报送正式请示。各村“两委”根据联查联审情况,下一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并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镇党委形成正式文件将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组织部备案。
5.做好下文批复。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市委组织部批复,下文对村党组织候选人正式人选和召开党员大会等事宜进行批复。
(四)实施选举阶段(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签订四项承诺。有选举权的党员要与所在支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签订参选承诺书,承诺遵守换届纪律。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书面签订《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同时还要做到“七个必谈”,即现任村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差额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民代表必谈。
2.筹备组织党员大会。镇党委在联系县级领导的指导下,成立驻村工作组,指导村支部做好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审核各村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掌握应到会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印制统一格式的选票、确定各村选举日等前期工作。各驻村工作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该村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督促上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起草工作报告,并帮助修改审核;起草并报镇党委审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统计应到会和实际到会党员人数;要向所有参会党员和列席人员发出党员大会有关事项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口信带到位)。
3.召开大会选举。一是通过选举事项。驻村工作组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宣读、通过选举办法,通过村级党组织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举手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确定计票人。二是介绍正式候选人。驻村工作组要向党员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有关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向广大党员群众认真陈述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增加党员群众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三是组织实施选举。实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先差额选举村级党组织委员、再等额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程序开展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立即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积极邀请不是党员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群众代表列席党员大会。
4.开展承诺宣誓。新当选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在驻村工作组监督下,在党旗下向全体党员、列席代表宣读自己与镇党委签订的《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并进行任职宣誓,请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执行。同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做好组织任命。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镇党委审批任命,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2月上旬)
1.做好工作总结。换届结束后,镇党委要认真总结换届工作经验做法,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并着手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形成的表册、材料和文件等,归类整理,形成专门档案保存。
2.做好交接和思想教育。在党员大会完成后7天内,镇党委组织村党支部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交接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要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推行镇党委书记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对换届落选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离任关怀,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搞好工作指导。驻乡工作组会同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责任目标和五年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落实《市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健全班子运行机制,落实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干部责任“五公开”制度,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同时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做好新当选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着力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4.加强跟踪管理。镇党委定期组织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督促当选村党组织成员自觉履行承诺。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违反辞职承诺条款的,进行免职处理。
5.做好离任保障。镇党委按照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其他村组干部岗位安排一批、支持自主创业一批、给予补助引导退出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并按照要求做好离任村常职干部统计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兑现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其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力量保障。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纪律保障。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表达个人意志与贯彻党组织意图等方面的关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利,将换届纪律落实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过程,确保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达到群众、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
换届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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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推进“全国百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大目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进步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推荐和选拔考核工作机制,规范换届工作程序;换届人士安排要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工作相衔接,统筹考虑。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的组成及规模 工商联领导班子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熟悉经济和统战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工商联机关负责干部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可适当多于党外人士。 工商联常委会、执委会组成人选除考虑原有的几个方面外,还可将其他新经济组织和外资企业中国籍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吸纳进来。 工商联领导班子职数、常委会和执委会的规模基本保持现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比例可有所增加,工商联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控制在3名以内。
三、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 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要从政治思想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水平、热心工商联事业、熟悉经济工作和党的统战政策、具有代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领导班子中的专职领导成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组的集体领导,善于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能团结党外同志,主动配合会长开展工作。党外领导干部要政治坚定,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熟悉经济工作,具来源于公文有约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支持企业党、团和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其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经济或科技实力,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不与**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交叉。工商联会长继续由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任命前报吕梁市委统战部批准。 领导班子成员中失去代表性,或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两年不参加工商联活动,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届中及时调整。 执委人选产生办法:凡建立基层商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党委和基层商会协商推荐;未建立基层商会的,由当地党委推荐;行业商会和外籍商会可单独推荐。推荐人选由工商联党组会同有关方面协商提名后,报统战部汇总考察,拟任副会长以上人选提名前由统战部和组织部共同考察。
四、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机构成员的进退年龄和任期 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机构成员人选年龄以20xx年6月30日为限计算。
工商联会长继续提名不超过52周岁,新提名的不超过50周岁;副会长、秘书长继续提名不超过50周岁,新提名的不超过48周岁。 换届以后,工商联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年满55周岁离任。
工商联专职副会长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满两届且符合交流条件的应进行交流;工商联兼职副会长连续任职原则不超过两届。
五、加强工商联党组建设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换届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特别是选配好党组书记。工商联党组由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工商联中的党员副会长、工商联机关中的党员负责干部、统战部联系工商联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未进入工商联党组的统战部联系工商联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工商联党组会。 工商联党组书记由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并担任工商联副会长。
六、民间商会领导成员的配备 工商联既是人民团体又是民间商会。为了更好地体现工商联的经济性和民间性,利用好民间商会的资源,在工商联的领导下发挥其组织优势,可增配民间商会的领导班子成员。民间商会的会长由工商联会长兼任,副会长由部分工商联副会长和任期届满后热心工商联工作、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担(兼)任。安排的人数为工商联领导班子职数的30为宜不含交叉任职)。
换届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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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力平窝、魅力平窝、活力平窝、幸福平窝'建设目标,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以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三重'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力量强、服务能力强'一好双强'的村党组织书记,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把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参选人资格的认定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经过乡党委严格把关。
(二)群众公认原则。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正式候选人,必须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并经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民意测评。
(三)竞争择优原则。全面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完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直接选举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措施,着力营造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环境。
(四)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规范有序推进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五)分类指导原则。在坚持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村实际,分类明确人选要求。对重点、难点村,制定差异化的换届方案。
(六)综合配套原则。各村党组织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新一届团支部、妇代会等村级配套组织。
三、工作步骤
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从2013年10月21日起全面推开,11月30日前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乡党委成立以书记任组长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人选考察小组、检查指导小组。各村党组织也应成立相应的换届工作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乡党委按照市委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职数设置、人选条件、选举程序、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结合各村实际,科学制定《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换届工作方案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报联系我乡的市级领导审核把关。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党组织要按照讲清楚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操作办法和政策要求'四个讲清楚'原则,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统一党员群众思想。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标语、专栏、墙报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4.抓好离任审计。各村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搞好村级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公布帐目和追缴失散财产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抓总指导,各村党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离任审计工作在10月28日前完成。
5.开展业务培训。乡党委要积极组织对本次选举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6.做好任期总结。各村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本届工作,研究起草村党组织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组织工作的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报告初稿形成后,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推荐考察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1.实行'两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党员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报名参加竞选,凡本人愿意并符合条件的,都可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分村分别主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开展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将指导各村党组织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在听取纪委、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自荐、推荐出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党员群众测评,确定候选人考察人选。各村党组织要召开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意测评。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5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考察人选。党员群众的民意测评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查。
4.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及时考察预告,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对候选人考察人选的考察,对在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乡党委将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各村党组织必须结合考察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凭德才表现难以确定,原则上确定民意测评得赞成票靠前的人选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将在各村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时间的公示,进一步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
5.乡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各村党组织应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差额直接选举。
(三)选举准备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选举办法。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经联系我乡的市级领导审核后,提交各村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施行。
2.通知党员参会。党员大会选举时间经乡党委批准确定后,各村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到每一名党员。不能直接通知到党员本人的,应通过适当方式转达通知,并告知有关纪律。各村党组织要积极创新方式,做好流动党员参与选举工作,对确实不能到现场参与投票的党员,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可探索委托投票、电话投票等有效方式进行投票。
3.选前谈话和签定选举责任书。乡党委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前谈话。选举前谈话采取集中座谈方式进行。乡党委将与正式候选人一一签订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4.制作票箱和选票。各村党组织要制作专门的投票箱。选票上应注明填写选票使用的符号及填写说明,并留出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空格和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位置。选举村党组织书记与选举村党组织委员的选票,要在颜色上有明显的区别。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22日-11月25日)。党员大会由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主持。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听取并讨论由各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二是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及书记。在组织党员选举大会中,严格按照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讨论工作报告、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讲、回答党员群众提问、党员划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重要环节进行。
村党支部委员的选举方式主要有四种。
方式一: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再从其余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若支部书记选举时候选人票数都不过半,则将得票靠前的2名被选举人重新作为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
方式二: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再从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若直选支部书记时被选举人得票数都不过半,操作办法与方式一相同。
方式三:先在支部委员候选人中确定2名支部书记候选人,从中直选1名书记,再将落选的支部书记候选人一并纳入支部委员候选人差额直选支部委员。确定支部书记候选人原则上以在民意测评时得支部书记赞成票的多少为序,取前2位。
方式四:先从支部委员候选人中差额直选支部委员,再从当选的支部委员中确定出2名支部书记候选人,从中直选1名支部书记。确定支部书记候选人的办法与方式三相同。。
(五)完善资料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这一阶段及后续一个时期应主要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l.当选人员公示和上报乡党委审批。对各村正式选举出的班子成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将选举大会的情况、班子成员的分工书面报请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和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乡党委将落实专人对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在党员选举大会完成后7天内,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保证村级事务的正常运转。
3.开展任职谈话和培训工作。乡党委将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进行任职谈话。同时,及时抓好村新一届村党组织干部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4.检查总结。乡党委将对本次换届工作,从组织领导、方案设计、组织实施、选举结果、主要特点、党员群众的反映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认真总结,尤其重点总结换届选举的成功做法和创新经验。
换届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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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__镇妇女联合会换届的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县镇两级妇联换届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妇女工作实际,我镇妇联的换届工作将于__年7月15日前完成,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精神,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高妇联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的群众组织,成为带领广大群众参与和谐新__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创新妇女干部选用机制,要注意各级妇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工作阅历、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妇女群众信得过的妇女干部,选拔到妇联领导岗位上来。
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要按照《章程》要求,认真履行民主程序。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妇女的意愿。
三、代表构成与相关要求
(一)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妇女代表大会要求是妇女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热心女妇女儿童事业,能够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代表妇女群众的意志,具有参与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1、__镇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71人,其中,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
2、妇女代表中少数民族和非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3、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各村、事业单位在确定代表时,要考虑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应有妇代会主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的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女能手、女个体户、一线工人和农民、优秀回乡创业女青年、女大学生村官、女企业家等各方面的代表。中青年妇女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1、__镇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由7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由5人组成。
2、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差额选举比例为5%。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三)妇女联合会的主席、副主席
__镇妇联配备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应由专职妇联干部担任,是党员、公务员身份。
四、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6月份开展动员准备工作。传达市、县关于三级妇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制定《__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筹备召开妇联换届工作会议。同时充分运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公开信、标语、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妇女群众了解这次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安排等。组织召开全镇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换届工作流程 (6月20日—7月15日)
成立镇妇联换届工作领导组,制定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
向镇党委和县妇联呈报召开妇代会的请示;
召开镇妇联执行委员全体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共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讨论并决定召开妇代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下发妇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酝酿、考察、确定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镇妇联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各村、单位向镇党委和镇妇联呈报选举结果,镇妇联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
酝酿、考察、推荐,确定下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
做好妇代会材料、会务等准备工作,召开妇代会,选举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和出席县妇代会的代表;
妇代会召开后,向镇党委和县妇联呈报关于妇代会和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妇联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做好份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成立相应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导和信息反馈,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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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各镇(区)党委:
为做好我市200*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及省、鞍山市和我市《关于认真做好200*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两推一选”原则,保证党员和村民依法行使民利,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班子,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的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和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级组织进行换届时,一般按照先村党组织,再村民委员会,顺序进行,以增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其它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效领导,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从200*年3月1日开始到3月末基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2日)
1、搞好调查研究。各镇(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驻村指导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村班子状况以及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是重点摸清村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的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制定方案和重点指导。
2、做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市、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村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落实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村要进行重点审计检查,对于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建立领导机构。镇(区)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副组长一般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党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村级班子情况调查,摸清干部群众对选举的态度和思想动向,对选举前的形势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3)宣传和执行有关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组织、指导、监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受理选举中群众来信来访;(7)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13日——3月15日)
1、制定方案。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根据《海城市2007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镇(区)的《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村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3人组成,确因工作需要,经镇区党委严格审批,可增至5人。要提高村党组织班子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高中以上学历、“双带”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
2、召开会议。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镇(区)、村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统一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目的,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3、加强培训工作。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即由市委对各镇区政工书记、组织委员、民政助理和市直机关包保工作人员进行换届业务培训,由镇(区)负责组织对参与选举工作的镇(区)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对不合格人员不允许其上岗。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市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统一编撰下发村“两委”换届工作有关业务知识范本。
4、做好宣传发动。镇(区)、村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手册、宣传画、标语口号、宣传车、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选举前要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和法规政策等;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办法、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等;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组织选举阶段(3月16日——3月29日)
1、开展“两推”。上届村党组织要按照“先党外、后党内”的顺序,分别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进行群众信任推荐和党内民主推荐,产生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每人推荐的名额应少于或等于职数规定的人数。党外群众推荐提倡采取一户一票的方式,以便实现预备人选群众基础的最大化。“两推”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多数群众不同意、不拥护的,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
2、组织考察。镇(区)党委根据“两推”结果,按规定职数和应选人数20%以上差额比例的要求,取足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和任职条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受处分期满两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两年内,受其他党纪或政纪处分一年内,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文盲的,一般不能列入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情况可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经考察后,候选人预备人选出现不足时,则按推荐情况和上述程序取足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3、党内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在所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然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设党委、党总支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先选出党委、党总支委员,再选出党支部委员。对村党组织书记一时无合适人选的,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在换届选举中,可有计划地组织竞选人开展竞职演说,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当选后,一般应当众作出上岗承诺。在换届选举中,要加强党员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大局观念和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村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要通知到党员本人,通知不到本人的应送书面通知给党员家属转交,保证村党组织选举到会率。要合理安排好选举时间,方便党员投票。要尊重党员的选择,确保党员行使好民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镇乡党委确认,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四)总结收尾阶段(3月30日——3月31日)
1、检查总结。村党组织要将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将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及其分工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前,党支部工作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但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可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再进行。各镇(区)要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束后,各镇(区)要形成总结报告并相关信息,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镇(区)、村要做好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档案保存期为三年。
2、建章立制。新产生的村党组织要制定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其下属组织,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镇(区)、村两级党组织要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区)党委要高度重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镇区“一把手”为总责任人,要亲自抓;政工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随时注意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组织、纪检、宣传、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指导、配合做好工作。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对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抽调得力人员,深入到村,建立包村责任制,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重点村、难点村要先化解矛盾,待平稳后再进行换届选举;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集中进行整顿;对问题较多的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严格依规办事。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党内条规和纪律要求,及时报道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利,选好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严格依规办事,严肃选举纪律,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干扰和妨碍换届选举的行为;对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打击,尤其是对社会黑恶势力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认真做好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报告制度,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群体上访、人员伤亡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要一周一报,确保社会稳定。
(三)立足长效机制,做好后续工作。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予以妥善处理。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上一届村党组织应及时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等,移交给新一届村党组织。新一届村党组织要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年度计划和三年工作规划。要积极开展上岗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