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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管理作业指导书【16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22:10:05 查看人数:74

安全监控管理作业指导书

第1篇 安全监控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和监控办法,提高安全员值班的警惕性,检查业务部门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范围

适用于安全监控的管理。

职责

部门/岗位

职责

综合运营部

负责安全监控管理的实施,督导相关问题的整改;

负责为业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对业务部门日常安全工作合理性和规范化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业务部门

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日常安全监控

岗位

监控要求

综合运营部

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检查记录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组织公司a级夜间查岗。

部门负责人

每月组织部门的b级夜间查岗。

审批部门的演习计划,并报综合运营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对本部门安全防范管理的状况、消防管理进行评估检查,并落实改进。

安全负责人

每月两次部门c级夜间查岗。

直接负责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了解安全员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直属上级汇报。

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空置房的管理工作。

每月以培训、军训、会议等形式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定时召开安全例会。

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对夜间安全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每半年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实战演习和治安、交通等应急预案演习。

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工作方法。

班长

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对服务礼仪、精神面貌、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等检查;并在《安全员值班工作交接记录表》中“检查记录”栏记录。

掌握管理服务区域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及时与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向控制中心报告进展情况。

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领用及发放,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上缴。

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负责本班安全员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巡逻岗

按《巡逻管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车场巡逻岗

按《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车辆出入口岗

按《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人员出入口岗

按《出入口管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销售大厅岗

严格执行销售厅相关管理规定,维护销售工作秩序;正确引导客人出入;按要求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

按要求定时开、关大厅范围内灯具、空调等电器;确保岗位范围内的楼盘模型、广告牌、指示牌等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

负责销售大厅现场消防工作,协助做好卫生维护工作,完成销售部交办的临时工作。

对拾遗的物品,做好记录,及时联系失主或上交至管辖区域派出所处理。

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厅内拍照、摄像。

样板房接待岗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样板房安全秩序。

热情接待参观客人,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不了接的问题请示相关人员后方可回答。

确保样板房内物品、设备、设施完好;劝止无关人员动用样板房物品、设施。熟悉、掌握样板房各类消防设备的分布及使用。

协助保洁员维护样板房清洁卫生;下班前应对样板房进行清查,在无异常情况下切断电源、关锁房门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房内拍照、摄像。

样板房巡逻岗

严格执行样板房相关管理规定及巡逻管理办法,保证样板房范围内的各项安全。

熟悉各样板房的分布,在规定的巡查间隔时间内对各样板房进行检查。检查物品在位情况,保证窗户、电源关闭。

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妥善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并及时汇报。

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

办公区域岗

维护办公区域正常办公秩序,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认真检查岗位范围的物品、设备、设施在位情况,保证运行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对搬出物资需相关授权人员填写放行条方可放行。

随时检查饮水机上的饮用水和水杯,发现用完及时更换。

做好电话记录,不打私人电话,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完成并记录上级交待的临时工作,对无法完成的及时上报。

工地巡逻岗

严格执行巡逻管理办法,熟悉工地及周边情况,保障工地范围各项安全。

巡视工地各通道,发现可疑人员,必须进行查询,对来历不明及闲杂人员及时请出工地区域。

巡逻区域内发现违法行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联系。

巡逻时注意公共卫生、公共设施、绿化地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随时和其他岗位人员保持联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各岗位职责要点

熟悉本岗位工作要求、业务流程,具备扑灭初始火灾、火场自救、处理客户纠纷等技能;了解人工呼吸和外伤包扎的方法。

熟悉责任区域内的业主及家庭成员容貌、房号等情况。

熟悉责任区域内的楼栋号、路口、安全死角;水、电、气暖的总阀、总表位置。物防、技防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控制范围和使用方法。

检查安全死角物防、技能设施是否完好,危机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

公共区域无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存放,并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

发现乱张贴、乱摆卖、乱晾晒、乱发广告现象须及时制止。

发现无明确探访对象的闲杂人员、临时进出人员在小区逗留须盘查、监控。

对保姆、钟点工、装修工实行出入证管理,出入证有时效限制。

注:夜间安全监控说明

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c级检查”三种,a、b、c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检查计划须对被检查人保密。

“a级检查”系对全公司范围内任选部门的检查,分为安委会组织的检查和公司领导无计划不定时组织的临时性突击检查两种;安委会组织的检查计划由安委会主任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报综合运营部经理审批;查岗人员由安委会成员组成,由安委会主任组织执行,每月一次,每半年覆盖到公司所有管理处;公司领导无计划不定时组织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以抽查形式进行,由综合运营部或分管领导根据需要组织安排。

“b级检查”是运营组组织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运营组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报片区分管领导审批;“b级检查”由运营组组织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每季度应覆盖到片区内所有管理处;分管领导半年组织一次,全年覆盖片区所有管理处。

“c级检查”是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管理处于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查岗人员由管理处主办及以上人员担任,“c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

4.2 夜间安全监控

项目

内容

夜间安全监控基本要求

夜间安全监控安装监控层级分为“a级”、“b级”、“c级”夜间查岗。a级为公司级查岗,接管项目数在10个以下的每月至少覆盖各项目1次;接管项目数在20个以上的,每季度至少覆盖各项目1次。b级c级为部门级查岗。

部门负责人b级夜间查岗每月不少于1次,部门安全负责人c级夜间查岗每月不少于2次。

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记录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

夜间查岗基本内容

安全员夜间工作状况:人员精神状态、反应灵敏度、安全意识等。

通信设备使用情况:各类通讯设备的使用状况,紧急状态下通讯设备使用是否良好。

安全员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员应急装备能否在紧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交接班记录:检查各类质量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清晰,格式是否规范,有无乱撕、写、画现象。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

夜间查岗检查方式

测试:确保安全以不影响客户的第三方的任何形式进入小区。

观察:在隐蔽部位对在岗人员进行观察,以确定在岗人员工作状态。

模拟:以不影响客户的情况采取突发事件模拟处理,以观察相关能力。

询问:直接以提问方式进行了解业务熟悉度。

核实:对于已了解的情况进行验证。

夜间查岗的组织与结果处理

a级夜间查岗的查岗人员由安全专业人员组成,由综合运营部/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检查结果在公司范围的书面通报,并负责监督业务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b级夜间查岗的查岗人员由部门主办及以上人员担任,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结果在部门范围的书面通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c级夜间查岗由安全负责人完成,检查结果在安全团队内部通报。

4.3 应急预案监控

项目

内容

应急预案演习

a级为公司级应急预案演习,可根据业务部门的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临时决定,由综合运营部/安全管理部组织执行,每年至少组织1次。

b级为部门级应急预案演习,演习前由部门安全负责人制定演习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

演习结果处理

综合运营部/安全管理部须对“a级演习”的情况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负责监督在演习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各业务部门须对“b级演习”情况在部门内部通报,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整改。

应急预案的演习,按照风险管控程序和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4.4突发事件有效反应(在社区范围内)

多层小区(7层以下)

20层以下

21--30层

31--40层

41层以上

做出正确判断和指挥

统一、及时、恰当

当班人员采取封锁行动

人防

2分钟内

3分钟内

技防

即时

救援人员赶到事发地点事件

徒步

2分钟内

4分钟内

6分钟

9分钟

12分钟

以上数据是指管理面积10万㎡以下,超过的每10万㎡增加1分钟。

机动(含自行车)

2分钟内

携带事发性质对应工具

正确、有效

关联文件

znwy-wi-a05《出入口管理作业指导书》

znwy-wi-a07《安全巡逻管理作业指导书》

znwy-wi-a08《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

记录表格

znwy-wi-a04-f1《安全检查记录表》

znwy-wi-a04-f2《夜间查岗情况记录表》

znwy-wi-a04-f3《 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

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责任部门/人

时限

1

组织公司a级夜间查岗,覆盖管理范围内所有部门。

综合运营部

接管项目<10个:1次/月

接管项目10-20个:1次/2月

接管项目>20个:1次/季度

2

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并进行通报。

综合运营部

1次/半年

3

组织公司a级应急预案演习。

综合运营部

1次/年

4

组织部门b级夜间查岗。

部门负责人

1次/月

5

安全负责人夜间查岗。

安全负责人

2次/月

6

组织部门b级应急预案演习。

部门安全负责人

1次/半年

第2篇 如何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功能日益完善,监控系统在我国的各大煤矿均已普遍采用。由于监控系统具有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负压等环境参数和设备开停、风门开闭等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功能,同时具有超限声光报警、断电、闭锁等功能,使得其在预防矿井灾害、瓦斯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就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在思想、组织、技术、设备、资料、资金上的管理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神新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现状

神新矿区大部分为低瓦斯矿井。目前,神新公司已在7个生产矿井全部安装有安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负压等环境参数和设备开停、风门开闭等设备状态的实时连续监测,实现了超限声光报警、断电控制等功能,同时通过super-kj系统可远程实时监测。至今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为神新公司的安全生产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在低瓦斯特征以及在长期安全生产的现状面前我们不能自满而应更加努力工作,从各方面加强对安全监控的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3 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途径

3.1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人类在整个生产活动中,产生两类自适应效应:一类是自胜效应,它是可见的,往往容易被人们重视,比如:矿井完成了生产任务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类是自败效应,譬如安全监控系统为安全发出的报警断电警告,人们采取了预防措施,结果事故没有发生,看到的是为防范事故,人力物力消耗或生产的暂时停顿,而没有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它是隐性的,所以时常不被人们所重视。在煤矿生产活动中,自败效应和自胜效应同等重要。产生自败效应的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环境和生产过程发生的警告,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起着人工检查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而习惯上,人们总是容易接受自胜效应,而对自败效应不以为然。安全监控系统虽然表面上看不到任何效益,但实际上它融入了安全生产中,对公司和员工都有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因此,必须加强对矿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之充分认识到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重视其自败效应,引起他们对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视和爱护。

3.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工作正常。

神新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由公司矿总工程师负责。科技中心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安全监控工作,各矿井明确了安全监控系统的具体负责人,并且各矿均有一定数量的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组建好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安全监控专业队伍是管好、用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根本保证。

为了加强对各矿井安全监控的管理,必须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如:《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监控系统考核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做到管理、使用、维护业务范围明确,责任到人。此外,神新公司还成立了安全监控小组,小组由公司和各矿井安全监控分管领导及人员组成。小组定期召开列会,会上对各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给予解决并督促落实。这种制度加会议的方式增进了彼此的沟通与协作,加强了对矿井安全监控人员的组织领导,使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并整改落实,保障了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3加强技术业务管理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监控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好培训工作是管好、用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基础。

安全监控系统涉及计算机、通信、机电、通风等多种专业知识,涉及范围广,设备更新快,专业技术性较高。因此,安全监控的全体人员均需经过安全监测、通讯技术和通风安全专业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其它有关人员,如采掘区队长、采掘班组长、调度员、瓦斯员、放炮员及有关机电工人等,应进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常识的教育,充分发挥其群管作用。

此外,还应组织安全监控人员进行定期的新技术培训,以适应现代化煤矿安全监测技术日益发展的需要。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其本职工作。

3.4加强设备、资料管理工作

合理地选择和配置安全监控系统对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使用和管理好,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繁杂,资料记录多,这就需要加强管理工作,做到设备数目、使用情况等有记录,资料有记录且清晰易查。

鉴于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较多,凡新购进的设备,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完后交由矿方,矿方应组织人员二次验收,逐台开箱进行通电、通气检查检验,避免因设备出厂时就存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防止因设备不合格而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危害安全生产。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长期正常运行,必须备有传感器和设备易损易耗件等备用件,且备用量应大于30%,矿上应根据监控系统设备数量和损耗情况,建立设备台帐月、季、年度明细。

对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设备和装置,应分别建立技术档案,这些资料应力求详尽,能反映出每台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和运行状况,诸如按设备型号、编号逐台建帐,及时填写安装时间、地点和更换、拆除时间、拆除原因等,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持久正常运行。

正确利用监测资料,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测系统所获得的信息和整理出的各种资料,一是要妥善保管;二是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分析、研究监测系统所获得的各种参数和资料,结合井下采掘动态,及时发现各种灾害的预兆,并制订相应防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5加强资金管理工作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安全监控各矿小组成员必须提前上报系统新增设备、易损耗件、标校等费用的月、季、年计划,公司根据计划及时安排资金并落实,用于设备的维修、更新等。因此,必须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做到细节管理、精细化管理,使资金用到位,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结语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仅需要各种完善的、合理的、科学的管理制度,还要有较高素质的人员进行管理,只有在思想、组织、技术、设备、资料、资金等各方面落实到位,注重细节,采用精细化管理,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水平,才能把安全监控工作做好,为安全生产服务。

第3篇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好瓦斯治理十二字工作方针,进一步抓好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发挥、利用、管理好我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好监测系统的监控效能,杜绝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对我矿监测监控系统作如下规定,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管理组织机构:

矿成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通风副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安监副站长以及安全、技术、生产、通防等有关同志担任。

二)、管理规定

(一) 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校正、故障处理与维护及回收

第1条有瓦斯涌出的每一个采掘头面都必须安置甲烷断电仪或甲烷风电闭锁装置。串联通风的被串回采面进风巷,串联通风的 被串掘进面的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巷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矿井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巷传感器。主扇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自燃煤层矿井,每个采区及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主要扇风机及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第2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有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

第3条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不影响行人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要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毫米。

第4条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由生产科根据头面安排情况通知通防科做好监控设备安装准备工作,通防科完成准备工作后汇报生产科,由生产科通知机电科和通防科共同完成安装工作,谁延误谁负责。

第5条监控设备的初始安装由通防科和机电科共同完成,机电科

负责交待该头供电系统情况和监控设备的搭火,通防科提供监控设备并配合机电科作好搭火和监控设备安置工作。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第6条监控设备的前移,在不改变供电线路系统的情况下,由通防科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否则由机电科和通防科共同完成。

第7条采掘头面瓦斯探头的挪位由瓦斯员完成,因移位不及时崩坏探头由瓦斯员赔偿。

第8条机电科改变供电线路,施工单位维护员维护设备及其他单位触及监控设备时,任何人不准甩掉不用,否则按“三违”处理并处于不低于200元罚款。

第9条监控设备的回收由通防科负责,施工单位完工后要及时通知通防科,通防科要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回收设备并做好下一个头面监控设备的准备工作。因设备回收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由通防科赔偿。

第10条甲烷传感器的安设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

第11条监控设备安装完后2天内由通防科负责制作和填写现场监控牌板内容。

第12条监控设备安装完工后,由技术科组织通防、机电和安全部门做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按分工完成整改工作。

第13条系统管理人员监控设备每月定期至少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co探头等每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校正一次,每七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一次,调试前必须先电话通知调度室。对风速和抽风机房负压仪每十天测试对比一次,调试的内容有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检查调校(试)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漏掉一项(次)罚款20元,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每项罚款50元,每次校验有记录可查。

第14条井下连续使用一年的监控仪要运至地面全面检修一次。

第15条每次调试、检修的内容要有记录,每台(个)设备要建立台帐。

第16条井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延迟2小时罚款100元。

第17条通防科要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要按规定配齐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

第18条通防科每月初5号前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填绘好安全生产监控设备布置图和线路图(可合一)、图上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断电仪、分站、中心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线路等,交总工和监控中心各一份。

第19条监控设备安装合格后交使用单位管理,监控设备要摆放整齐,不影响通风行人安全,线路要吊挂平直合理,要经常擦拭。通防分管人员要经常监督检查,当设备出现故障且不能处理时,由通防科负责处理。

第20条当监控地点出现气体超限断电时,必须由瓦斯员现场查明

情况,撤出人员;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瓦斯员检查完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气体超限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严禁甩开监控或强行送电,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并处于500~1000元罚款。

第21条瓦斯员每班至少要和瓦斯探头监测数据、便携仪监测数据对比一次,发现三者相差超过0.05%时必须向科里情况,并尽可能查明原因。现场先以数据较大者为依据,通防科要安排管理人员查明二者误差原因,并在8小时内复核调校完毕,且把处理结果登记台帐。

(二) 监控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第22条监控主站由通防科管理,调度室监控中心由生产科管理。

第23条监控中心和监控主站必须有专人24小时负责值班,时刻监控井下监控内容变化情况。每班要填写专项记录。

第24条通防科监控主站人员发现井下监控主画面(或模拟图)上内容即:甲烷、一氧化碳、风速、风门、负压等出现异常或报警断电时,要及时向科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要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发现不及时,超过30分钟未发现或未安排处理,罚款50元;监控主站人员和科值班人员要作好汇报登记记录。要协调的,要及时向调度室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员要安排及时处理,超过30分钟未安排的,罚调度值班员50元。

第25条调度室监控中心发现监控内容有异常或报警断电时,要查明原因,安排通防科及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发现不及时,超过30分钟的按50元罚款,发现问题未安排处理的罚款50元,对监控问题要作好专项记录。

第26条监控主站对井下监控发生的事故要有详细记录,说明原因及回报和交处理情况,无记录又没有说明情况每次罚值班员200元。

第27条监控主站要班班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详细填写当班监测主要内容与发生不正常情况。

第28条调度监控中心对发生co、ch4超限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值班矿长,值班矿长处理不了的,汇报矿总工程师、矿长。

第29条监控主站维护、软件添加及调度室监控中心监控软件添加由通防科负责,调度室监控中心硬件管理由生产科管理。

第30条监控主站及监控中心值班室要保持设备干净卫生,设备要摆放有序。

第31条监控主站及监控中心为要害场所,非值班人员不得入内,上级及检查人员入内必须登入来人记录,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主站罚监控值班人员20元。

第32条监控硬件维护人员不准任意摆弄、插拔设施,监控微机不准任意调动,出现故障时要通知专业维护人员维护,不准玩游戏上网,不准任意删减软件,专用于监控安全生产,要全天候予以监控,如发现在监控机上玩游戏、上网或做其它不相关的内容罚款100元。

第33条负责监控人员要加强专业学习,熟悉操作程序和日常故障处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第34条通防科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技术科要定期组织通防管理人员对监控系统内外业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第4篇 gps监控中心安全管理职责

一、安全科长是gps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加种类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并解决gps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科对“系统”负有直接的保管、使用及监控职责。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系统”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做好数据的定期采集、定期分析和建立台帐等工作;对违章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与处罚;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报告运作情况。

五、发现各营运车辆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认真监控各营运车辆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七、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告领导。

八、gps监控设备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限速设置,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非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70公里。

九、gps监控要实行定期抽查制或实时监控制,提高gps、监控管理实效性和威慑力。抽查和监控情况要有具体登记台帐。

十、gps监控对超过10%时速以上的超速行为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经济处罚。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提高gps、监管的有效性。

第5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发挥系统的监测监控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区域公司技术总监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的管理,安全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负责监视全公司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问题应及时调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 矿总工程师是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建立、设计和升级改造,通风矿长(或通防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防管理部门或专门的安全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驻矿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各监测点通防安全参数变化及被控制设备通断电状态。

第五条 各矿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每矿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中心站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安全监控维护员配备数量必须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矿安全监控维护员及值班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控技术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各矿应对通风、采掘、机电区(科)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员、瓦检工、爆破工、采掘班组长及机电维护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各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和分站的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并配备足够的零配件和维修校正用的工具、仪表。

第二章 设计与安装

第八条 所有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都必须装备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建有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还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系统。

第九条 新装备监控系统、更新或扩容监控系统必须提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区域公司审查,报煤业集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规定的其他工作地点,监控的内容、设置及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并与区域公司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四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十一条 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声光报警器、电源箱及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断电接点和编号。布置图以矿井通风系统图为底图、断电控制图以矿井供电系统图为底图,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在安装断电控制时,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十三条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中心站主机或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实现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第十四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未投入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第十五条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第十六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十七条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第三章 地面中心站管理

第十八条 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24小时有专职值班员值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及打印报表功能。

第十九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或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热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第二十条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心站设备的接地电阻,每年至少测试一次,保证电阻值不超过4ω。

第二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调校一次,为使运行的计算机得到定期维护,安全监控主机应定期轮换运行,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3个月轮换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中心站所有设备的连接线应整齐有序,对接插头处应定期检查,保证接触良好。中心站设备及设施应保持整洁。

第二十三条 安全监控中心站环境温度应在20℃±5℃、湿度应在40%~70%。

第二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不用的测点名及图形,中心站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删除。

第二十五条 对井下变更安全监控场所的测点,要在地面中心站运行日志中详细记录,以便查询。

第四章 传输接口及系统传输线路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传输接口的本安电路及与本安电路有关的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和参数,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传输接口应设置在便于连接分站信号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连接传输接口通讯线路时,应规范、谨慎操作,避免发生短路,造成故障。

第二十八条 每周检查一次敷设光缆和电缆的巷道内支护情况,发现影响光缆和电缆正常通讯的巷道支护隐患,矿井必须及时安排处理,检查应有专项记录。

第二十九条 监控通讯线路每隔200m作一个长度不小于100mm的标志,以便识别管理。

第三十条 传输电缆的接头都要使用防水接线盒。接线盒处电缆应交叉绑紧,防止巷道变形或接头人为拉脱。进线电缆两端应向下垂,防止接线盒进水。

第三十一条 进入采区的各种传感器电缆吊挂,严禁与动力线交合在一起,并保持平直稍有弛度;沿巷帮吊挂的电缆应防止金属棚卡子伸缩和肩窝来压挤伤。

第三十二条 分站处不得留有过多的电缆,进出电缆应整齐美观。多种信息电缆同时敷设时,其线路中的接线盒应贴上标签,注明用途、走向,以便查找故障。接线盒盖上的固定螺丝应涂油防锈。

第三十三条 信号传输电缆与动力电缆在巷道同一帮敷设时,信号电缆应吊挂在动力电缆的上方,间距不小于100mm。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纤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三十四条 系统所用电缆在入井前,均应在地面进行芯线通断、绝缘性能的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安全监控用的电缆必须在入井处安装熔断器及防雷装置。

第五章 分站及电源箱管理

第三十五条 分站、电源箱入井前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测试调校,各项技术指标应与说明书相符,接入系统运行48 小时,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下井。入井前应按照要求,核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况,取得“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

第三十六条 每台分站应挂牌管理,注明分站各测点,以便查找处理故障。当定义参数变动时,应及时修改牌板内容,保证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三十七条 井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独立通风的硐室中,其所在位置应考虑供电方便,尽可能设在各测控点的中心,以缩短测控线路。安设时应加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第三十八条 分站和电源箱的接线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准。

第三十九条 电源箱应安设在供电稳定、便于传输接口和分站安装的地点,分站和电源箱应先在地面安装完毕通电后,用万用表测试输入输出端口的技术参数,并观察分站显示值和状态值与所带监测量是否一致,防止出现偏差。

第四十条 定期测试电源的输出电流、电压,及时处理电源故障。电源箱交流电停电后,中心站值班员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安排管理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第四十一条 在用的分站电源备用电池组,应每月检验一次放电时间,中心站值班员要注意观察分站直流供电时间,实际供电时间不足1小时必须更换电源。

第四十二条 存放未用的电池组(箱)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充放电,防止电池组提前老化失效。

第四十三条 隔爆型电源箱等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的维护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地面试验分站最多配置两台,并在定义中表示清楚。接入系统时,应保持与系统正常通讯,否则应从定义中删除,以免增加系统巡检周期,影响异地控制执行时间。

第四十五条 定期校正分站模入口,保证数据准确。

第六章 断电控制管理

第四十六条 凡监控区域有电气设备的场所,必须实现自动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实现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十七条 必须正常使用馈电功能,连续监测矿井中被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确保监测无误。

第四十八条 本分站能够实现断电控制的,严禁使用异地分站控制断电。

第四十九条 断电控制器入井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功能试验,功能正常、隔爆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运行中的断电控制器应经常检查,严格按照防爆型电气设备管理。

第五十条 采掘工作面每10天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瓦斯超限时,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第五十一条 断电功能试验应在采掘工作面等场所正常供电情况下进行,无论是由地面中心站发出手控命令还是现场试验,试验前应先通知矿调度室及被影响单位,以便相关人员掌握现场情况。

第五十二条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第五十三条 中心站值班人员在进行断电试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断电功能失灵的场所,应立即通知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地面中心站应有详细记录,供事故追查。

第七章 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第五十四条 必须在监控主机中正确设置各传感器的编号、类型、安装地点等参数;凡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第五十五条 甲烷传感器设置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6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规定,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一律下调20%。突出矿井要同时符合安监总煤装[2022]28号文件要求。

第五十六条 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面过老巷、采空区、钻场,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15m的顶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等处,须增设甲烷传感器,具体位置、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第五十七条 一氧化碳、风速、风压、烟雾、温度、风筒、馈电等各类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

第五十八条 开关量传感器设置:

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2、开停传感器安设地点必须避开电磁干扰,确保开停状态信息准确。

3、井下主要风门、采区风门、直接控制采掘工作面风流方向和风量的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第八章 使用与维护规定

第五十九条 各矿必须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监控责任,明确安全监控网络、中心站、分站、传感器、光缆、传输接口、电缆、电源、断电控制器等设备的责任单位及考核办法。

第六十条 检修:

1、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有专人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

2、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置、稳压电源、万用表、流量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第六十一条 调校:

1、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48小时,经测试性能可靠、运行稳定后,方能下井。

3、必须备有不同浓度的甲烷标准气样,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秒,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5、安全监控设备调校的内容包括零点、灵敏度、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6、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现场确定断电范围内电气设备是否真正断电。

7、传感器及分站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第六十二条 维护:

1、井下监测工24小时值班,负责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

2、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每次检查瓦斯浓度时必须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对管辖范围内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两者显示值不一致时,以高显示值为准,两者读数差大于0.2%时,必须在8小时内进行处理,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停用瓦斯断电装置。瓦斯检查工要对安全监控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异常时及时汇报中心站值班员,安排井下监测工进行处理。安全监控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纳入瓦斯检查工现场交接班内容。

3、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中心站值班员安排处理。

4、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保持清洁,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中心站值班员安排处理,在8小时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5、炮采炮掘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矿指定人员负责按规定移动,瓦斯检查工进行监督管理,严禁擅自停用。

6、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7、甲烷传感器经过调校后检测误差值仍超过±0.1% 时,必须立即更换。

8、安全监控系统中瓦斯监控相关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8小时内修复,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由瓦斯检查工加强瓦斯检查,采取人工巡查等安全措施。

9、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防止甲烷传感器进气部位堵塞;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第九章 煤矿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

第六十三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终端应覆盖到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或安监站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管理部门,并与区域公司联网。区域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终端应覆盖到总经理、技术总监、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区域公司监控中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接入其他网或从事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停机。

第六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故障登记。

第六十五条 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控信息日报表,并在报表中注明当班瓦斯超限原因。矿长、矿总工程师每天审签安全监控日报表。

第六十六条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部门、通风管理部门(或监控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六十七条 当安全监控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指挥中心站值班员采取手动断电功能,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第六十八条 当矿(井)出现瓦斯超限、监控系统运行异常等情况时,通风管理部门或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必须组织进行一次分析,并将情况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签,对瓦斯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章 装置的报废及强检

第六十九条 安全监控装置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报废:监控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使用效果异常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第七十条 每年矿应列出下一年度所有传感器的强检计划表,按规定每年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计量检定,并做好强检结果记录。

第十一章 技术措施及各种记录台帐

第七十一条 矿井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安全监控设备台帐;(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传感器调校记录;(6)中心站运行日志;(7)安全监控日报;(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报表格式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第七十二条 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对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本规定未提及内容,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等执行。

第6篇 运营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营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过程的安全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监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全面监控,重点控制、提前防控”的原则,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指挥。

第三条 分公司所有安装安全监控设备的车辆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分公司成立gps运营安全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全、机务、客运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和要求。

2、组织检查分公司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3、组织制订分公司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监控工作流程等。

3、研究、处理安全监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分公司设立gps监控室(以下简称监控室),配备监控设备,做到专机、专线、专用,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监控人员,对分公司车辆进行安全监控、调度管理。

监控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1、监控室职责

(1)负责gps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运营车辆的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3)负责gps监控、车载设备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正确、安全使用设备。

(4)负责车辆安装的车载gps终端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需要维修、更换车载gps终端的及时上报,联系维修,确保信号正常传送的连续性。

(6)收集和上报车辆的相关信息,修改车载终端相关参数的设定。

(7)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制作气象、道路信息,下发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8)根据运输生产需要和安全监控情况,下达调度指令。

(9)对超速行驶、疲劳开车等报警信息及时纠正,做好记录。

(10)及时处理劫警信息。

(11)对车辆的求助信息及时答复或处理。

(12)对私自加班、包车等违纪行为及时报告。

(13)对车辆的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对行驶轨迹进行回放、查询。

(14)对不服从安全监控管理或违章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5)负责对车载终端损坏或信号中断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6)做好监控记录,负责对设备的升级改造等。

(17)定期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安全监控工作情况。

2、监控负责人职责

(1)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安全监控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规定,管理、指导监控人员规范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2)负责gps监控、车载设备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正确、安全使用设备。

(3)负责对运营车辆随机抽查或轨迹抽查回放,查处车辆违章,提出车辆违章处理意见。

(4)及时向领导报告车辆动态监控异常情况。

(5)对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3、监控人员职责

(1)按照安全监控管理要求,对运营车辆进行安全监控,对运行轨迹进行回放、取证。

(2)发现车辆违章,5分钟内下达安全指令,纠正违章行为,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

(3)根据天气、道路及车辆运行情况及时下发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4)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记录、监控记录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做到监控过程留痕。

(5)落实车辆运行线路中的gps信号盲点区域,准确统计盲点里程和车辆行驶时间,汇总车辆驶入通信盲区或行驶过程中gps突然损坏等原因导致gps不上线的车辆,说明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对车载gps监控设备、平台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发现gps信号传输不正常,及时联系维护人员调试维修。

(7)坚守监控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动态监控工作情况。

4、车载终端维护人员的主要职责

(1)加强车载终端使用人员的教育,使他们熟练掌握车载终端的技术性能、使用方法、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定期对车载终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车载终端故障,影响信号传送质量时及时排除。

(3)修车、拆卸电瓶时,确需拆卸车载终端连线的,作业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连接。

(4)对车载终端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排除。如人为原因造成的连线松动、拆卸、割断等应做好记录,并向分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报告。

(5)发现人为原因造成信号中断的,有权建议单位领导或按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从严处理。

5、驾乘人员使用维护职责

(1)车辆驾乘人员要加强车载终端的保护,所有连线不得自行移动或破坏。要谨慎使用报警系统,不得随意摁报警按钮,造成虚假报警。

(2)为了保证信号的正常传送,不得将衣物、行包等物品遮挡车载终端天线,以免影响信号的正常传送。

(3)严禁在仪表台上放置盛有液体的器皿,以防倾倒或泄露造成车载终端损坏。

(4)驾乘人员应注意观看显示屏,及时了解和掌握单位监控室下发的各项调度指令或信息。

(5)车主及驾驶员要保证行驶记录仪功能的正常使用。传感器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确保车速里程表的速度数据传到记录仪。

第六条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监控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车载终端维护制度、违章违纪处理制度等。

第七条 原始记录

监控室应认真保存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值班记录、安全监控记录、车辆报警记录、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记录、电话记录、预警提示记录、交接班记录、车载终端故障记录等。

第三节 监控管理分工

第八条 监控职责分工

1、安全科

(1)参入监控违章处理。

(2)随时对车辆运行、设备使用、人员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运行、设备、人员特点,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

(3)对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2、客运科

(1)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反馈车辆运行动态和gps运转情况,并在下午将次日加班、包车、停车等情况书面通知监控值班人员,如有当天临时加班、包车、停运的,随时通知监控人员,以便监控管理。

(2)车辆加班、包车必须查看gps是否正常在线(查看当天和前三天的),不上线或上线不正常车辆,不准办理。

(3)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下发安全提示和调度指令。

(4)接到监控室对车辆停班通知后,马上办理,不得推诿、迟办。

(5)随时对车辆运行、设备使用、人员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运行、设备、人员特点,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

(6)对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机务科

(1)负责车辆gps设备采购、负责初次安装、调试。

(2)对车速里程表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对gps功能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财务科

负责gps监控费用的月结月清,gps卡费按时结算,以免gps停机无法正常工作。

第四节 gps监控管理流程

第九条 安装车载gps设备流程

1、新购置车辆gps车载设备安装,由机务科负责,安装2-3路摄像头,1-2路(通道一、通道二)对车厢内,监控是否超员,一路对驾驶员,监控驾驶员的不良行为,天线固定在工作台前端。

2、由监控室对车载gps设备调试,使设备运转正常,安装调试完成。

3、监控室办理驾驶员ic卡,数据正确。

4、调整gps安全运行参数,定期对设备进行升级,确保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第十条 gps监控运行流程

1、监控人员进行监控时,检查监控设备是否运转正常,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等,对gps平台数据进行更新,随时保持最新数据。

2、查看车辆运行动态,对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加班包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途中休息规定、人为破坏gps、gps出现故障继续运行及gps断线超过20分钟、gps不能回传数据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做好监控记录。

3、车辆运行出现上述现象时,应即使查明原因,通知车辆纠正违章,防止二次违章,及时填写《不合格评审记录表》,注明违章类型、时间、地点、违章人员等详细信息,报分管经理审核处理。

4、可能属gps设备损坏的,做好记录,通知车辆返回后对gps设备进行检测,确属于设备原因的,填写《车载终端故障登记台账》,对现场不能修复的,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和客运管理部门停车修理,修复后车辆方可运行,严禁车辆gps带有故障运行。

第五节 监控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分公司监控系统平台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进行排除,确保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 认真加强车载终端管理,保障gps信号的正常传送,是确保gps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的前提。

1、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装gps终端。如需调换,先报分公司监控室,由分公司在调换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经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换,并将调换后的车辆信息、gps终端信息及时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输入信息平台。否则,由此对监控和安全管理造成影响,将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2、根据安全监控需要,按照或下载软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准安装和下载。

3、对于更新的营运客车,需要使用原终端设备的,应在订购新车前向机修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才能在更新的车辆上使用。

第六节 安全监控管理

第十三条 监控室对分公司车辆运行动态实行自主监控。

第十四条 监控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值班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的实时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 安全监控管理要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行驶、疲劳驾驶、私自加班和夜间运行车辆的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是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点之间运行的车辆要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属于正常运行班次的车辆,要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以及不按规定上下客的监控,防止超速行驶、疲劳开车和违规停车;对非正班运行的车辆,要逐车落实是否安排并办理了符合规定的运行手续,否则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将车辆追回。

1、车载gps出现故障未查明原因继续运行界定: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断时超过20分钟、数据显示不准、视频不回图像、车辆不定位等现象。

2、超员行驶界定:车辆载客不得超过行车证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3、超速行驶界定:运营车辆普通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规定限速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有限速标志的按规定速度行驶,夜间行驶速度超过白天限速80%的。

4、疲劳驾驶界定: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夜间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的,或者没有停车更换接力驾驶员的;或同一个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行驶超过8个小时的。

5、不按规定行驶界定:无特殊情况(如堵路、封道等),未按照规定运行路线行驶或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的。

6、私自加班包车界定:完成当日运行作业计划后,没有办理加班运行手续私自运行的;或者未执行当日作业计划私自揽客运行的。

7、违反夜间禁行界定:夜间10点至次日5点之间发车,凌晨2点至5点未停车休息的。

8、违反双班驾驶员配备规定界定:普通公路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应配备双班及以上驾驶员而未随车配备或配备不足的。

9、违反长途客车中途休息规定:长途客车没有设定固定休息点或车内预留休息铺位的。

10、人为破坏gps行为界定:私自改动监控系统线路、拔插插头、有意遮挡视频头、改动天线位置、遮挡天线、私自安装开关、没有尽到保护责任致使设备损坏等行为。

11、私自更换驾驶员规定:驾驶员所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号不符且无《替班通知单》的,以及使用无《驾驶员即使证明》驾驶员的。

第十六条 加强节假日及重点运输期间的安全监控管理。发现违反安全监控管理规定的车辆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重点运输期间的安全。

第十七条 遇有雨、雪、雾天气及路阻等情况时,监控人员要根据掌握的信息,及时制发天气预报信息和安全行车指令,对运行在恶劣天气或事故多发等危险区域、特殊路段的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必要时打电话通知。

第十八条 车辆运行中乘务员要注意观看显示屏上的信息,并通知驾驶员按照下达的调度指令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驾乘人员、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地确保已安装调试的gps终端设备完好,信号接收畅通,发现故障及时、主动的向分公司汇报。

第二十条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将驾驶员ic卡插入车载监控设备插口内,记录各种数据。

第二十一条 车辆传输信号或画面不正常,监控人员及时提醒驾驶员查找原因,不能及时排除故障的返回后鉴定维修。

第二十二条 车辆运行途中遇有抢劫等警情,驾驶员通过报警装置向监控室报警,监控人员接到报警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向辖区公安机关报警,发现车辆运行轨迹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分管经理报告。

第二十三条 车辆因延续经营、更新、报废、停驶、过户等原因,需办理sim卡变更、停卡、销卡手续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停卡、销卡手续。 停驶车辆重新运行时,应提前办理sim卡停卡启用手续。

第七节 监控值班制度

第二十四条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班轮流值班,白天由专职监控人员轮流监控,夜间由专、兼职监控人员监控。

第二十五条 监控人员值班时,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等与安全监控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第二十六条 监控值班时要认真负责,集中精力做好车辆的安全监控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送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值班时发现报警信息应及时进行处理,一般不超过5分钟处理完毕。遇有恶劣天气应及时下达安全指令,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要做到认真、及时。接听电话时不得与用户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本人不能回答的问题应让有关人员接听,不得随意挂断用户的电话。做好电话记录。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在为用户查询相关信息时,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用户的信息。

第八节 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条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第三十一条 交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值班记录,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第三十二条 接班人员应提前10-20分钟到达,先由接班人员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车辆运行情况,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第三十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监控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专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第三十四条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违章现象,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2、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节 车载终端检查维护制度

第三十六条 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未经维修人员许可不得将sim卡进行更换。

第三十七条 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私自打开gps主机机盖和gps显示屏,对里面的元器件进行装卸、修理等。

第三十八条 保持驾驶室室内环境整洁、干燥,不要使主机、显示屏等gps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

第三十九条 在日常gps车载终端的使用中,驾驶员应尽量小心,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第四十条 对于安装时已进行固定的gps主机、主线、显示屏等,可能会随着使用而出现松动等现象,一旦出现此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

第四十一条 对gps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车辆,及时维修,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节 违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因工作失职或操作失误,造成监控室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监控值班人员值班时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查漏查车辆违规违章行为的,每次罚款50元;没有及时处理违章违纪或报警信息,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100-500元,并追究相关者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监控人员值班时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监控人员擅自脱岗(包括溜岗、睡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处罚:

1、运行途中车载终端设备不正常,未主动、及时上报单位的,第1次给予罚款200元,第2 次给予罚款500元。

2、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载终端进水等,影响信号传送,经鉴定一时不能修复的,更换备用机,费用自理,并罚款200元。

3、因人为原因造成记录仪功能不能存储,无法提取数据的,除承担更换车载终端的全部费用外,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4、对监控中心或分控中心发出的指令和警告不予理睬,仍然继续违章的,每次罚款300元。

5、对私自插拔电源线束、安装开关、遮挡天线、随意调整摄像头角度或遮挡、插拔摄像头等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正常监控的,对责任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按“违章高压线”处理。

6、对不能严肃使用报警系统、造成虚假报警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7、对监控到车内走廊有站客或蹲客又无法确认超员的,按行车隐患,每次罚款200元。

8、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夜间超过2小时)没有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者没有停车更换接力驾驶员的,或没有更换ic,卡的,以及同一个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过8个小时的(含因驾驶人与ic卡登记人不符造成疲劳驾驶记录的双方)。每次罚款100元。

9、夜间10点至次日5点之间发车,凌晨2点至5点未停车休息的,晚停车和提前发车每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罚款5000元 ,每延误或提前1分钟,每分钟加罚50元。

10、开车有接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11、人为破坏gps固封装置的,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按“违章高压线”处理,。

12、每超速一个点,罚款50元,夜间罚款100元,连续超速三个点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处理。

第四十六条 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违章,加倍处罚。

第十一节 费用结算

第四十七条 安全监控费用主要包括sim卡月租费、宽带月租费、网关月租费、gps使用费、通话费、短信费、管理费等。

第四十八条 gps运营与监控费用实行月清月结制度,由财务科与运营商进行结算。

第十二节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分安全监控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并解释。

第五十条 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施行,原《运营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第7篇 安全主办班长安全管理监控办法

1、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管理情况全面巡查,并将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组织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每周两次

2、进行夜间查岗,对夜间安全员工作状态、质量记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记录。/每周一次

3、召开业务会议,总结上周、安排下周工作,分析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内部沟通,并予以记录。/每周一次

4、夜班期间(晚7:00--早7:00),安全班长用对讲机呼叫各岗位,如有异常,应及时做出处理及报告。/半小时一次

5、组织夜间紧急集合(包含消防集合)保持安全员战斗力。/每季度两次

6、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的要求和特点,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进行评估调整,并将修订的巡逻路线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季度一次

7、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实战演习。/每半年一次

8、治安、交通等紧急预案演习。/每年两次

第8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

矿方会审意见

会签

人员

签字

会签

人员

签字

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通风矿长

办公室主任

技术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中心

水害治理中心

机运管理中心

瓦斯防治中心

质标管理中心

调度指挥中心

会审结论:

一、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与监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进一步提高我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我矿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成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高保平负责。

长:张治文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全面工作。

副组长:各负其责,负责井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张书鸿:负责地面后勤场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各科室成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三、主要任务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安监站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有组织的开展普查辩识、隐患治理、监测监控,并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确定重点监控对象;

(二)对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督促整改;

(三)为矿井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矿安全提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手段。

五、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张治文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应逐一登记建档管理。

(三)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每年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应在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设置标牌和图示,对作业场所的平面布局以及安全责任、操作规范、作业危险性、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监测、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以瓦斯为重点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设施以及瓦斯浓度、运行情况等主要技术参数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及时进行分析汇总。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跟踪落实治理,销号闭合管理。

(七)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九)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送县煤炭局备案。并将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相关单位和人员。

六、监督检查

(一)我矿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层层落实,明确相关职责和监控要求,,形成对重大危险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

(二)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及方案,加强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机构设置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4.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5.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6.重大危险源设备危害、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7.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情况;

8.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9.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的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的情况;

11.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12.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及隐患治理实施情况;

(三)建立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台帐;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相关科室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矿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同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测预警工作不仅可以为矿井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体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矿井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

第9篇 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管理细则

1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的设置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消防安全鉴定证上岗。

3 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4 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6 出现报警信号时,消防监控中心监控员必须立即核查报警信息,通知现场安管员进行跑点,在第一时间进行确认。

7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 消防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实时监查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9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在消防监控中心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直接上级批准,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

10对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测试、维护等工作。

11严禁非监控人员在消防监控中心内逗留,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参观。如遇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在消防监控中心停留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12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联系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13每班当值监控员必须填写《监控设备运行记录表》,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具体误报时间、地点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存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及设备档案资料。

第10篇 安全监控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巡检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监测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

3、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4、负责协调、平衡、安排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对分管的工作做到任务、时间、工作量必须明确到每个相关人员,对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和考核。

5、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负责,经常深入现场,加强施工地点的技术指导。

6、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岗位工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7、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和相关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8、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班组的技术管理工作。

9、积极配合主任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本班组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的关煤矿安全生产工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10、负责编制主管范围内的作业计划、安全措施等,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编制的措施、计划要内容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11、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及时进行各类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12、定期组织对主管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4、系统出现故障时,严格执行事故汇报程序,并参与事故分析。

1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1篇 安全监控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巡检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监测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

3、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4、负责协调、平衡、安排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对分管的工作做到任务、时间、工作量必须明确到每个相关人员,对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和考核。

5、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负责,经常深入现场,加强施工地点的技术指导。

6、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岗位工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7、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和相关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8、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班组的技术管理工作。

9、积极配合主任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本班组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的关煤矿安全生产工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10、负责编制主管范围内的作业计划、安全措施等,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编制的措施、计划要内容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11、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及时进行各类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12、定期组织对主管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4、系统出现故障时,严格执行事故汇报程序,并参与事故分析。

1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2篇 承包商管理安全监控措施与问题分析

在承包商使用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要求高,管理程序相对复杂,劳动力市场依托性差,加上地缘因素,难以吸引高素质承包商队伍,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先天难题。目前,存在着一些制约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因素。

一、承包商使用问题分析

1、资源投入的不对等,造成安全措施的落实难

承包商在安全资源的投入远远无法与我们企业相提并论。我们经常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重复使用且数量不足、安全维护不符合要求、安全人员多为兼职等现象,所以安全专项资金是否明确,并对其使用有效监管,是保障承包商安全投入的先决条件。

2、承包商用工来源少、流动性大

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承包商在用工方面面临工人不固定、可选范围窄、以短期临时用工形式为主、人员管理难度大的尴尬现状,不利于承包商教育培训、资源投入、规范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人员问题成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制约因素。另外,由于人员不能及时确定,导致在办理公司入场作业证时人员的保险办理总是滞后,导致最终的作业证办理滞后。

3、对承包商的培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承包商工人入场前,组织对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中,多次明确了现场安全管理的条条框框,但在工作陆续展开后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却没有与我们的努力成正比,现场问题一度有增无减,这不能不引起管理者的深思:对承包商的培训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照搬对内部员工的培训方法。

4、承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发挥作用

承包商从管理者到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不高,领导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现场习惯性违章屡查屡犯,如人员防护用品的配戴、临边及洞口保护、临时用电搭接、脚手架搭设与架板铺设、设备机具的使用管理、物料的定置管理、建筑垃圾的清运等方面的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可以说,现场安全基本上还是处于主要靠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来强制保证的被动管理阶段。

5、制度的安排与规定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影响

目前,涉及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有十几项,加上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还有业主公司和项目管理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林林总总有近百项,使承包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产生了大量的资料工作量,而且以滚雪球的趋势在增加。因大多数资料都与检查和考核挂钩,安全管理的重心必然向资料倾斜,加上规定的重叠、交叉、繁复,一定程度上促发了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的偏见、无所适从与逆反情绪。对安全管理重资料、轻现场,重形式、轻实质,重表象、轻内涵,重考核、轻建设,最终造成了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的短期化、成效的表面化。

二、 对策研究

前面简要分析了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种种“软肋”,那么利用管理学的一些方法和成果能否攻克这些瓶颈呢?承包商安全管理也是管理的一种,是基于安全并以安全为目标的管理行为。下面将结合实践对解决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诸多问题做一些探究,寻找解决对策与方法。

1、资金投入与经济杠杆的作用

为确保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及工程投用后的安全,基本的安全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如何保障这部分资金投入的到位和资金使用效果是需要解决的两个首要问题。安全投入就是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经费。关于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做的工作是: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考核评价挂钩,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分阶段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2、人员配备与教育培训

(1)人是管理的最主要能动要素,是各项工作运转与执行管理任务的核心。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管理工作的质量。从承包商方面看,目前管理人员兼职现象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小项目,往往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落不到实处,在专项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必须对管理人员的配置提出强制性要求,目前各承包商现场均已经配备一名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业务素质同样是制约安全管理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在无法改变人员现状的情形下,只有依靠扎实深入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弥补。我们在对承包商的的培训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对本该由承包商与属地主管开展的培训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考核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培训的盲区。同时我们在培训过程中通过动漫视频以及安全演讲资料的形式,也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工种、数量随进度变化的特性,以及是否有施工任务的不确定性,加上受培训人群不同于企业员工的特殊性,我们在不同阶段对不同工种也采取了针对性的培训,使安全培训更有针对性。

3、承包商安全自主管理实践

如何激发并使承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起来,使安全隐患能够在内部得到发现与改进,其作用是大于外部强制性监控方式的。这里要提到一个“路径依赖法则”,即对习惯了的做法的依赖性。因为承包商已经习惯了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所有就会产生对甲方检查的依赖性和投机心理,哪怕是自己发现了的问题也要等到甲方查出后再去整改,还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屡次发生也是这个道理。要改变“路径依赖法则”效应,就要干涉并改变承包商的某些管理做法。首先要发挥承包商有感领导的作用,只有让其主要负责人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知道安全上出了问题对自己企业会造成哪些严重的经济、法律和信誉后果,知道安全管理的控制要点,才能使承包商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有可靠保障,目前我们首先对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上做文章,带动承包商自主管理。

4、管理链的衔接与制度安排

我们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受资源所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抓关键、保重点。管理学中的“短板原理”与“二八法则”都告诉我们:决定事物优劣或成败的往往是占少数的关键因素,在安全管理中就是指我们的薄弱环节。找到了这些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例如,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那么再结合我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就可以放在对这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5、制度安排方面

管理学的“手表定律”提醒我们: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作为项目部,在项目部成立之初结合公司的体系文件和行业标准编制了项目部的hse管理方案,从而化繁为简,增强了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

6、安全文化的认同与柔性管理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文化力的效果更深刻、更长远。如何将我们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得到他们的认同,是承包商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大课题,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安全是硬指标,是高压线,是靠强制手段来落实的,通常给人们钢铁般冰冷的感受,但管理学研究表明:越是刚性的东西,用柔性的管理方法似乎会更有效。比如在对安全管理的态度与结果上,我们可以收集因重视安全管理受益的承包商和因安全事故遭受巨大经济、信誉损失的承包商的事例,或以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做经验分享,或组织承包商之间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活动等方式,通过触动灵魂,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自觉主动抓安全管理。

(2)还有一个工具我们以前较少使用,即激励与表彰的方法。研究证明:激励在管理实践中是一种满足人的需求、调动积极性、激发潜能的有效方式,它的方法包括:精神交流与肯定、奖励、参与管理、体验成就感和责任感等。这些方法同样可以应用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上,比如:鼓励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查找;鼓励应用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鼓励安全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通过多样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会使较突出的

承包商脱颖而出,他们在建设队伍中就会产生“鲇鱼效应”,即由于本领域中有优秀的承包商使其它承包商产生危机感,从而主动提高自己,最后使整个领域充满良性竞争的活力。比如目前沉箱预制场由于经常存在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和承包商**局有关人员商量后采取工厂化管理,统一对氧气和乙炔气管线进行布设,固定供气,既方便了施工,也减少了安全风险,这就是很好的安全创新。

(3)积极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现场采取安全标语悬挂和安全宣传栏作为安全文化宣传的两大窗口,从现场情况看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7、安全信息的整合、分析与应用

在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信息,比如:行为安全观察数据、高危作业票签批问题、特种作业工种分布等,若利用统计学中的点阵分步图、趋势分析图等工具加工处理,分析结果就可以作为管理改进的方向;再比如:我们对承包商企业资质与员资质的审查资料、评估考核资料、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记录等资料,经连续记录与维护后就可以得到承包商的资质管理档案、安全业绩档案,可为招投标队伍选择提供参考;还比如:我们对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类型、习惯性违章种类、日常检查问题的沟通与反馈、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处理等事项,进行信息集成后,便可以形成有价值的解决意见书。以上信息资料的分析结果可进行内部资源共享,为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和决策的准确性服务。

三、结论

综上分析/通过整合项目管理各类资源,构建承包商安全管理中各责任主体、各层面、各阶段、各方法统筹联动的大安全监控体系,同时,发挥安全文化的影响力,辅之以各种管理方法的恰当应用,使承包商安全管理逐渐向自主管理迈进,实现甲乙双方最终安全管理目标的一致性。

第13篇 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管理

1、当井下发现传感器显示超限时,现场值班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切断闭锁电源、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站岗并向矿调汇报。得到矿调同意后现场安全人员与瓦斯检查员一同逐步深入检查瓦斯,查明原因。现场安全人员在不明瓦斯变化情况时不得怀疑传感器误显示而不及时切断电源撤出工作人员。

2、矿调度员接到系统报警信息必须作好记录,立即通知安全通风部门进行检查处理。

3、系统设备在瓦斯超限闭锁动力电源后,任何人不得强行送电。非安全监控部门人员严禁调校监测设备。

4、瓦斯检查员每班三次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用光学瓦斯检查仪校对传感器的显示,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值时,先以读数较大的为依据采取措施,安全监控人员必须在8小时对设备进行调校完毕。

5、安全监控部门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当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下井处理,在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规定,填写故障登记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取人工监测措施,否则不允许生产。

6、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检查校正设备的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显示数据、控制逻辑等。保证系统设备的防爆完好、显示准确,分站、传感器的设置符合规程的规定。每隔7--10天对系统的断电功能(瓦斯电笔锁)进行一次测试,确保系统断电可靠。并作好检查试验记录。

7、机电、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至少每月一次对监控系统的系统的断电功能(瓦斯电笔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采取对传感器通入瓦斯气样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可查。

8、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报警器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将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挪移规定的监测位置,更不允许擅自停止使用。

9、凡是经大修的传感器,必须经专门的计量检定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大修如更换传感头、电路板等)

10、系统设备运行6--12个月后,必须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11、对损坏监测设施或擅自甩掉监测设施不用的责任人必须进行追查处理。

12、矿井必须建立系统设备的检修室、保管库房的场所,仪器设备应统一编号集中管理。并保证设备有最大使用数量0.4倍的存量备用。 `

第14篇 共友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越来越广泛,使用体量呈几何式增长,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大规模使用、“大干快上”的同时,也越来越多的暴露出一系列涉及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有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久而久之的后果就是隐患、险情直至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使用阶段

总包方、产权方管理脱节,“月检”工作流于形式

司机、指挥、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不能完全持证上岗,人证不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月检”流于形式。

多塔作业存在的问题

塔吊作业面相互交叉情况多,容易出现碰撞、刮蹭甚至重大安全事故。

(二)监管阶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2008】76号)规定,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提交相关基本资料。现实情况是纸质资料与真实情况出现差距,产权备案要求设备提交信息量太少,容易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给设备以后的使用、管理埋下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上监督检测只是一种静态检测,只代表检验检测时设备的状态,对于特种设备的工作状态无法监管,无法抓到超重等违规作业,一旦出现事故也没有依据判断事故原因。

共友科技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实施意义

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城市的发展,各种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艺流程纷繁复杂,如何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减低事故发生频率,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行为一直是施工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在治理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布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以下八个主要的对策:加强对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塔机的超载保护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对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特种人员、三类人员的管理,包括入场、退场;证书抽样检查和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建筑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作;加强建筑企业、工程、设备的登记、审核工作;加强行业重大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虽然已经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但由于缺少切实有效的技术实施手段,在大量的建筑施工项目面前,建管部门及项目施工监管人员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如何在满足上述建管部门的八个工作目标需求的同时,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质量管理提供全面、立体的监管系统,便成为黑龙江共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共友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项目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利用现代科技,优化监控手段,实现实时的、全过程的、不间断的安全监管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意义。

黑龙江共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制的“共友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旨在提高建筑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建筑工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高。它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各级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研制依据:gbst-100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是共友科技依据国家标准gb/t 5031-2008、gb/t 28264-2008、建工行业标准jgj332-2014设计,基于物联网和传感网架构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创造性的实现了针对塔机运行安全的开放性实时动态监控,完整提供从建设工地塔机单机运行到大型塔机集群交叉干涉作业的安全监控管理与预警报警功能。

第15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矿长: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安监科: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调度室: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

机电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生产部门: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在开工前10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监测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处理。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

第16篇 承包商使用问题分析具体安全监控管理

在承包商使用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要求高,管理程序相对复杂,劳动力市场依托性差,加上地缘因素,难以吸引高素质承包商队伍,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先天难题。目前,存在着一些制约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因素。

一、承包商使用问题分析

1、资源投入的不对等,造成安全措施的落实难

承包商在安全资源的投入远远无法与我们企业相提并论。我们经常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重复使用且数量不足、安全维护不符合要求、安全人员多为兼职等现象,所以安全专项资金是否明确,并对其使用有效监管,是保障承包商安全投入的先决条件。

2、承包商用工来源少、流动性大

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承包商在用工方面面临工人不固定、可选范围窄、以短期临时用工形式为主、人员管理难度大的尴尬现状,不利于承包商教育培训、资源投入、规范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人员问题成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制约因素。另外,由于人员不能及时确定,导致在办理公司入场作业证时人员的保险办理总是滞后,导致最终的作业证办理滞后。

3、对承包商的培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承包商工人入场前,组织对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中,多次明确了现场安全管理的条条框框,但在工作陆续展开后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却没有与我们的努力成正比,现场问题一度有增无减,这不能不引起管理者的深思:对承包商的培训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照搬对内部员工的培训方法。

4、承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未有效发挥作用

承包商从管理者到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不高,领导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现场习惯性违章屡查屡犯,如人员防护用品的配戴、临边及洞口保护、临时用电搭接、脚手架搭设与架板铺设、设备机具的使用管理、物料的定置管理、建筑垃圾的清运等方面的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可以说,现场安全基本上还是处于主要靠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来强制保证的被动管理阶段。

5、制度的安排与规定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影响

目前,涉及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有十几项,加上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还有业主公司和项目管理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林林总总有近百项,使承包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产生了大量的资料工作量,而且以滚雪球的趋势在增加。因大多数资料都与检查和考核挂钩,安全管理的重心必然向资料倾斜,加上规定的重叠、交叉、繁复,一定程度上促发了承包商对安全管理的偏见、无所适从与逆反情绪。对安全管理重资料、轻现场,重形式、轻实质,重表象、轻内涵,重考核、轻建设,最终造成了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的短期化、成效的表面化。

二、 对策研究

前面简要分析了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种种“软肋”,那么利用管理学的一些方法和成果能否攻克这些瓶颈呢承包商安全管理也是管理的一种,是基于安全并以安全为目标的管理行为。下面将结合实践对解决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诸多问题做一些探究,寻找解决对策与方法。

1、资金投入与经济杠杆的作用

为确保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以及工程投用后的安全,基本的安全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如何保障这部分资金投入的到位和资金使用效果是需要解决的两个首要问题。安全投入就是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经费。关于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做的工作是: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考核评价挂钩,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分阶段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2、人员配备与教育培训

(1)人是管理的最主要能动要素,是各项工作运转与执行管理任务的核心。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管理工作的质量。从承包商方面看,目前管理人员兼职现象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小项目,往往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落不到实处,在专项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必须对管理人员的配置提出强制性要求,目前各承包商现场均已经配备一名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业务素质同样是制约安全管理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在无法改变人员现状的情形下,只有依靠扎实深入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弥补。我们在对承包商的的培训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对本该由承包商与属地主管开展的培训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考核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堵塞了培训的盲区。同时我们在培训过程中通过动漫视频以及安全演讲资料的形式,也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工种、数量随进度变化的特性,以及是否有施工任务的不确定性,加上受培训人群不同于企业员工的特殊性,我们在不同阶段对不同工种也采取了针对性的培训,使安全培训更有针对性。

3、承包商安全自主管理实践

如何激发并使承包商自身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起来,使安全隐患能够在内部得到发现与改进,其作用是大于外部强制性监控方式的。这里要提到一个“路径依赖法则”,即对习惯了的做法的依赖性。因为承包商已经习惯了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所有就会产生对甲方检查的依赖性和投机心理,哪怕是自己发现了的问题也要等到甲方查出后再去整改,还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屡次发生也是这个道理。要改变“路径依赖法则”效应,就要干涉并改变承包商的某些管理做法。首先要发挥承包商有感领导的作用,只有让其主要负责人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知道安全上出了问题对自己企业会造成哪些严重的经济、法律和信誉后果,知道安全管理的控制要点,才能使承包商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有可靠保障,目前我们首先对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上做文章,带动承包商自主管理。

4、管理链的衔接与制度安排

我们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受资源所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抓关键、保重点。管理学中的“短板原理”与“二八法则”都告诉我们:决定事物优劣或成败的往往是占少数的关键因素,在安全管理中就是指我们的薄弱环节。找到了这些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例如,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那么再结合我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就可以放在对这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5、制度安排方面

管理学的“手表定律”提醒我们: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作为项目部,在项目部成立之初结合公司的体系文件和行业标准编制了项目部的hse管理方案,从而化繁为简,增强了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

6、安全文化的认同与柔性管理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文化力的效果更深刻、更长远。如何将我们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得到他们的认同,是承包商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大课题,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安全是硬指标,是高压线,是靠强制手段来落实的,通常给人们钢铁般冰冷的感受,但管理学研究表明:越是刚性的东西,用柔性的管理方法似乎会更有效。比如在对安全管理的态度与结果上,我们可以收集因重视安全管理受益的承包商和因安全事故遭受巨大经济、信誉损失的承包商的事例,或以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做经验分享,或组织承包商之间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活动等方式,通过触动灵魂,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自觉主动抓安全管理。

(2)还有一个工具我们以前较少使用,即激励与表彰的方法。研究证明:激励在管理实践中是一种满足人的需求、调动积极性、激发潜能的有效方式,它的方法包括:精神交流与肯定、奖励、参与管理、体验成就感和责任感等。这些方法同样可以应用在承包商安全管理上,比如:鼓励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查找;鼓励应用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鼓励安全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通过多样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会使较突出的

承包商脱颖而出,他们在建设队伍中就会产生“鲇鱼效应”,即由于本领域中有优秀的承包商使其它承包商产生危机感,从而主动提高自己,最后使整个领域充满良性竞争的活力。比如目前沉箱预制场由于经常存在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和承包商**局有关人员商量后采取工厂化管理,统一对氧气和乙炔气管线进行布设,固定供气,既方便了施工,也减少了安全风险,这就是很好的安全创新。

(3)积极进行安全文化宣传,现场采取安全标语悬挂和安全宣传栏作为安全文化宣传的两大窗口,从现场情况看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7、安全信息的整合、分析与应用

在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信息,比如:行为安全观察数据、高危作业票签批问题、特种作业工种分布等,若利用统计学中的点阵分步图、趋势分析图等工具加工处理,分析结果就可以作为管理改进的方向;再比如:我们对承包商企业资质与员资质的审查资料、评估考核资料、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罚记录等资料,经连续记录与维护后就可以得到承包商的资质管理档案、安全业绩档案,可为招投标队伍选择提供参考;还比如:我们对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类型、习惯性违章种类、日常检查问题的沟通与反馈、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处理等事项,进行信息集成后,便可以形成有价值的解决意见书。以上信息资料的分析结果可进行内部资源共享,为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和决策的准确性服务。

三、结论

综上分析/通过整合项目管理各类资源,构建承包商安全管理中各责任主体、各层面、各阶段、各方法统筹联动的大安全监控体系,同时,发挥安全文化的影响力,辅之以各种管理方法的恰当应用,使承包商安全管理逐渐向自主管理迈进,实现甲乙双方最终安全管理目标的一致性。

安全监控管理作业指导书【16篇】

1.目的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和监控办法,提高安全员值班的警惕性,检查业务部门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范围适用于安全监控的管理。职责部门/岗位职责综合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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