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并形成体系化。建立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和处罚,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公司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消防安全责任人:总经理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总负责人, 生产控制部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
3.2 消防安全管理人:生产控制部责任人。
3.3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分管厂长及各部门经理。
3.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由部门经理指定的责任心强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课长为本课消防安全责任人。
3.6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为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
3.5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5-90)《危险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品和遇 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化学品。
3.6 特殊工种:是指电工、焊工、仓库保管员等工种。
4、岗位职责
4.1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组织召开***公司消防安全会议;
4.1.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4.1.7 组织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1.8 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向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2.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4.2.2 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2.3 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组织保障。
4.2.4 组织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课级、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2.5 会同***公司消防责任人与***公司消防管理人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并组织本部门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6 根据消防法规建立部门义务消防队;
4.2.7 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2.8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2.9 对本部门出现的消防隐患与火灾、火险负全面责任;
4.2.10负责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罚款收缴上交工作;
4.3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3.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组织召开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
4.3.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3.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提请消防负责人审议;
4.3.4 组织实施***公司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监督、检查、考核部门落实《防火重点部位档案》落实情况;
4.3.5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3.6 管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
4.3.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8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9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10负责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与部门消防管理人的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与经济处罚;
4.3.11负责消防文件资料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4.4 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职责:
4.4.1 实施***公司安排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统计部门消防安全基础数据及资料;
4.4.2 落实本部门《防火重点部位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 组织实施部门内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及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4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检查,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4.5 组织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
4.4.6 组织开展部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7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8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
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5 课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5.1 课长对所属本课消防管理工作与员工消防安全行为负责;
4.5.2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与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3 定期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部门消防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4.5.4 监督检查本课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
4.6 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4.6.1 组长对所属班组人员与辖区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4.6.2 组织开展班组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工作;
4.6.3 组织开展班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4.6.4 定期向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
4.7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4.7.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及《吉林省消防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7.2 ***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查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对火灾扑救工作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查处。
4.7.3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4.7.4 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
4.7.5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4.7.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7.7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4.7.8 组建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训练群众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消防演练;
4.7.9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流程》和《灭火演练预案》,带领由员工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保护现场;
4.7.10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即:
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领导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
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向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写出《火灾调查报告》。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5.1.1 按照省、市及上级***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在每年年末及春、夏、秋、冬四季和每年的停装检修期间、节假日,做出部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由方案所属部门具体贯彻落实。
5.1.2 年初制定***公司《业务培训计划》和《业务理论学习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5.1.3 组织***公司消防人员按时参加省、市及上级***公司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与培训。
5.1.4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部门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5.2 火灾预防
5.2.1 按照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公司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并适时调整,制定应急救援灭火预案。
5.2.1.1 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和油漆、烘烤、电焊气割操作间;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库或储罐;
5.2.1.2 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仓库等。
5.2.1.3 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公司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
5.2.1.4 贯彻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消防安全人员管理职责。
5.2.1.5 建立并实施***公司领导管全面,部门领导管一面,课级领导管一片,班组长
管一段,职工包岗位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5.2.1.6 坚持***公司月检、部门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逐级防火安
全检查制度》;
5.2.1.7 建立防火安全活动日,利用每月14、28安全活动日,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部署、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5.2.1.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标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考核,实行逐级防火安全工作逐级承包制。
5.3 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
***公司所属各部门、课、班组消防管理,要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职工教育要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之一。
6、消防安全管理
遵循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依照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奖惩等职能,就主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时间和信息等做最佳的组合,为达到预期的消防安全目标而进行的各种消防管理活动的总和。
6.1 用火安全管理:
6.1.1 凡动用明火的,操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签发《动火证》,动火部门必须有防火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6.1.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点基建工程工地用火,应报请上级***公司审批,用火点和用火设施符合防火要求的,签发《动火证》;
6.1.3 用火部位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好“定人、定点、定措施”,并按用火性质配备灭火器具;重点要害部位临时动火,必要时可向上级***公司审请消防车现场监护;
6.1.4 凡六级以上大风天,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室外动用明火,重点要害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
6.2 用电安全管理
6.2.1 凡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等电热设施,应该严格遵守用电用火审批手续,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6.2.2 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接设临时电源(线)时,必须经制造厂设备工装课审批后,发放《用电许可证》方可接设;
6.2.3 对线路老化、破损、松驰、电气设备状态不良及不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要认真检修,及时解决,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止使用;
6.2.4 配电箱内保持清洁,内部、下部禁止存放物品;
6.2.5 长期闲置不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
6.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6.3.1 各部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3.2 严禁在生产厂房、更衣室、物资仓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6.3.3 严禁在工厂院内及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6.4 生产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6.4.1 生产现场消防通道和疏散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存放车辆、工件、工位器具等堵塞通道;
6.4.2 重点要害部位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或警示标牌,并划分安全管理区域;
6.4.3 因生产需要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超过本班次的使用量,并要定点存放、划分警界区、设危险标识牌和设专人管理;
6.4.4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受压容器要在指定地点存放,禁止随意乱放;
6.4.5 现场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油棉纱、油抹布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4.6 未经批准不许在生产现场动火或拉设临时电线;
6.4.7 生产现场应禁止吸烟。
6.4.8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要害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6.4.9 根据生产性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消防法规定),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完整好用,严禁挪用,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地下、墙壁消火栓和消防水池不准埋压和圈占,一米之内禁止堆放物品,并留有宽度在一米以上的通道,不准挪作它用;
6.4.10生产现场员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火情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5 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6.5.1 防火重点部位或要害部位,根据两级管理的原则,即∶一级(即生产控制部管理 )防火重点单位或要害部位、二级(即各部门管理)防火重点要害单位或部位;
6.5.2 建立健全重点防火要害档案,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6.5.3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要组织生产、机动、安全等部门对重点防火要害部位进行防火安全专项检查,防火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坚持防火重点要害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5.4 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发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5.5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配备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器材和自动灭火设施。
6.6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6.6.1 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工程,必须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消防监督、规划等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方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6.6.2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必须执行与设计项目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并对工程项目的防火安全设计负责;
6.6.3 建设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报上级单位,经长春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6.6.4 建设单位要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6.6.5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防火设计审核批准后的图纸、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还要健全防火安全组织,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6.6.6 工程竣工后,由审核该项目工程的公安消防支队建审科参加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6.6.7 在工厂区内若需要搭建临时性可燃简易建筑的,必须事先报上级单位,由高新区消防大队和社会事业管理部城建室*审批,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原已搭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违章的、非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
6.6.8 上级单位消防安全部门负责上述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6.7 特殊工种的消防安全管理
6.7.1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班组、课、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的三级防火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对特殊工种的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7.2 ***公司每年组织特殊工种人员参加集团***公司保卫部消防大队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6.8 消防监督管理
6.8.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公司领导下,建立体系联动机制。负责所属各部门的消
防监督检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各部门消防监督管理由***公司消防管理部门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监督检查整改;
6.8.2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时,被检部门应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检查意见书》,由被检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交回***公司安环组,并存档备查;
6.8.3 对查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报经***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建立《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6.8.4 发生火灾,负责安全防火部门要及时查清起火原因,并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查处。
7、重点防火区域和防火点
7.1 重点防火区域:
7.1.1 涂装线、塑料成型、装配、财务室、档案室;
7.1.2 化学品库、溶剂回收间、成品库房;
7.1.3 原、物料库房;
7.1.4 性能试验室、三座标检测中心;
7.1.5 油料存放区,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周围2米距离的范围内。
7.2 防火点:
1)配电房; 2)联合站房(不含溶剂回收间); 3)废料间
7.3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应设立“禁止烟火”、“禁带火种”、“当心火灾”、“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照相机”等标志。
7.4 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以及消防报警装置域灭火器材等。
8、防火检查规定
防火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纠正、处罚违章,增强员工的防火责任心,对火灾事故实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防火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8.1 班组交接班检查:此项检查是每天必须执行的例行检查,是保证各部门防火安全的可
靠基础。在上班前、班后和交接班时按照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在岗位的设备、电源、火源、物料等按照防火要求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排除。
8.2 夜间巡查:夜间巡逻和检查是预防重大火灾的有效措施。由生产部值班长或二、三班带班的主管和值班的警卫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记录于“交接班安全检查记录表”内以便通报和整改。
8.3总经理室人员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发现异常情况填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下发处罚通知单,限期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8.4总经理室人员对***公司各区域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所有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规定
的情况记录于案下发处罚通知单,对处罚部门情况在***公司目示板通报。
8.5 定期检查
8.5.1每月末由***公司消防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普遍检查, 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点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重大问题报管理部,集中力量进行自我解决一些平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所有情况记录于“防火检查备忘录签署表”,并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8.5.3 每季度由总经理室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就其完好状况进行确认, 对损坏和失效的设施、器材及时进行修理、更换、添置,相关情况记录于“消防器材检查表”内。
9、发生火情或火灾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操作程序
9.1 ***公司任何一位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域火灾,应立即在最近位置找到报警装置,按动按钮报警,并进行大声呼救,听到呼救的员工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扑救;灾现场人员应听从指挥,课级(含) 以上主管 (二、三班由带班的主管)应设法拨号“119”报警, 迅速准确报告火情域火灾发生的地点。
9.2 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防火负责人及在岗的部级主管的统一指挥,运用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灭火,抢救被火势威胁和围困的人员,抢救和疏散贵重物资和危险物品,切断电源、气源,尽可能切断火源,控制火势;同时应清理路障,为专职消防队的车辆及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提供通道。
9.3 消防队到现场后,速向灭火的专职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全体义务消队员和员工应在其统一指挥下,担任火场警戒、维持秩序、守护物资、救护伤员,与专职消防人员协同作战,
9.4 火情区域火灾扑灭后,全面、细致检查火场,防止余火复燃,同时应组织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调查火情域火灾原因。
9.5 生产控制部及时清理消防设施、器材,并修复、更换、添置,使其恢复完好备用状态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研讨会, 吸取教训,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并限期整改。
10、奖励与处罚
根据《吉林省消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奖励与处罚。
10.1 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1.1 认真贯彻落实本控制程序,积极、按期整改火险隐患,成绩显著;
10.1.2 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贡献突出的;
10.1.3 及时提供和反映情况,对查处重大火险隐患或查明起火原因起决定作用的;
10.1.4 贯彻上级***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排在前三名的单位和个人。
10.1.5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0.2 处罚对未能造成火险具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进行处罚
10.2.1 人为制造火灾隐患以及不安全行为者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不涵盖动用明火),并通报批评。
10.2.2 厂区内吸烟及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生产厂房以外)处罚该部门50元罚款,
并通报批评。
10.2.3 厂房内未在吸烟点以内吸烟者或未按照规定动用明火者,处罚1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0.2.4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吸烟或未经审批动用明火,未造成直接与间接损失的,***公司将视其为纵火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对其部门经理、副经理、课长、组长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并追究其经济赔偿。
10.2.5 在涂装线、油漆库内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禁止使用的电子器材的对其部门处以100元罚款,并对该部门通报批评。
10.2.5 违反用电使用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元罚款。
10.2.6 违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100罚款。
10.2.7 违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的处罚该部门200元罚款。
10.2.8 违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潢及拆迁等基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处罚该部门200罚款。
10.2.9 未能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14日.28日安全消防活动日活动的或未能当日填写活动记录的部门处以50元罚款(活动日遇法定休息日日期顺延)。
10.2.10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如下处罚:
a) 未按整改时间完成整改并不反馈整改信息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火灾或财产损失将按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b) 谎报、拖延报告火警以及起火部门不报告火警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2000-4000千元处罚。
c) 发生火灾的单位,除正常按消防法规进行处理外,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按财产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1、未造成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进行的,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处罚。
2、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企业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影响,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处罚。
3、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除取消《安全防火环保包保责任书》奖励兑现,对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处以5000-30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将受到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4、未能按照消防管理办法履行职责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处以100 元罚款;
5、未能按照***公司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时间完成工作安排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处以100元罚款。
6、未能按照防火检查规定检查未能及时发现消防隐患部门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
处以100元罚款。
10.2.11有关奖励与处罚的说明
a) 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被评为***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由***公司表彰奖励。***公司同时按《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奖励排在前三名的部门和个人。
b) 执行本控制程序的罚款,一律由生产控制部执行;
c)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公司纪检、人事、监察部门的有关程序执行;
11、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11.1 《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保存期 三年
11.2 《火险隐患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3 《防火检查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经检
11.4 《火险隐患整改意见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5 《违章、事故处罚单据》 保存期 十年
11.6 《用火证》 保存期 临时
11.7 《消防设施器材登记》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8 《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9 《重大火险隐患档案》 保存期 随文件有效期
11.10附件1《防火重点部位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1.11附件2《重点单位防火档案》 保存期 三年
12、相关文件
第2篇 某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方案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生活等区域。
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3、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工程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备好消防水管、砂箱、铁锹等。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施工现场仓库或堆料场使用照明 易燃堆垛间至少应保持1m的距离。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9、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在火灾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10、项目部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施工工班有消防员。项目部不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消除,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
11、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
⑴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
⑵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操作制度;
⑶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
⑷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
⑸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组织职工扑灭火灾;
⑹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源的消防工作。
12、建立奖惩制度。凡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并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化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4篇 仓库管理人员安全防火职责
仓库管理人员安全、防火职责
1.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2.仓管员根据安全要求,按不同材料分类存放,严格收发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仓管员坚守岗位,经常查看门窗、围墙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领导,同时进行整改。严禁外来人员入库。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仓库必须经常保持整洁,过道必须畅通无阻。经常查年是否有屋漏,材料受潮变质、电线老化,防止线路走火等情况。
5.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电水壶、电热器、热得快、电炉、电熨斗等。停电时应用干电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6.其他材料仓库每间放置灭火机一台,都必须放在显眼易取的位置。
第5篇 气物质、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凯迪各生物质电厂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责
4.1 电厂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电厂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电厂总经理
副组长:燃料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部长、专工、值长、站长、义务消防员等
5.1.2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电厂总经理与燃料副总、生产副总签订安全责任状;燃料副总与外部收购站站长等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生产副总与发电维护部副部长、料场站长、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电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电厂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电厂发电维护部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站长同意不得进入料场。
5.2.6 保安室门前设置火种袋。在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料场时,保安人员必须提醒外来人员把随身携带的打火机、香烟、火柴等存放火种袋内,由保安员妥善保管,在离开时带走。
5.2.7 进入料场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加装防火帽。保安人员要对进场机动车辆检查,查看送料车防火帽加装情况、发动机上部积料清理情况。
5.2.8 保安人员要维持好正常的收购秩序,指挥车辆按要求行驶、排队、停靠,及时疏通道路,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0 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料场内停留、加油、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及时做好防火措施并尽快拖出场外修理。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7 工作人员或维修人员需在料场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在完成安全措施布置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记录
7.1附录a:料场防火安全责任状模板
7.2附录b:交接班记录本
7.3附录c:安全活动记录表
7.4附录d:安全巡检记录表
7.5附录e:堆垛测温记录表
7.6附录f:来客来访登记表
第6篇 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 公司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责任人为成员。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 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并指定1-2名消防安全员。
(三) 防火领导小组工作的职责是: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
3、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4、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逐级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5、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
6、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训练,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7、 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值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值班工作中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初级火灾。
8、 对公司内部(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自动报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有关公共部位的防火。
(四) 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定期年审,过期失效的消防设施,停止使用。
(五) 办公大楼的安全防火
1、 办公楼和家属院是重点防火部位,由办公室主任主管,以保安员为骨干,成立消防队。
2、 对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
3、 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
4、 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5、 严禁车辆随意停放,必须预留足够的逃生、救援通道。
6、 各办公室要达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7、 微机室、电话总机室应严格按规定走线,夜间要有专人值班。
二、 消防设施的管理
(一) 按北京市相关要求配备灭火器,并加强管理。
(二) 消防设施的管理
1、 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室外消防栓有明显标志,严禁埋压、圈占。
2、 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要放在明显、通风处。注意防潮。要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失效、破损,应及时报废、更换或维修。
3、 要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三、 奖励、处罚及其他
(一)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有突出成绩的部室和个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三) 本管理规定由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7篇 水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材料场防火管理
1. 安全员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 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 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器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 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 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 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 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事、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炉取暖。
四、电源管理
1. 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 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器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 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应按固定用电规范设置,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险装置,更不得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器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 对电线、电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室外照明、闸箱应设防雨措施。
第8篇 职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住宅楼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条 禁止各宿舍职工私自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应由电工人员安装。
第三条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第四条 烟头、火柴梗不得随意乱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五条 外出或睡觉前,必须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做到外出随手断电,拔下电源插头。
第六条 严禁在阳台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阳台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条 严禁在宿舍楼内及过道焚烧垃圾杂物。
第八条 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 119,并第一时间通知该施工单位领导。报警时要讲清楚详细地址、楼层、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如果火势不大,应迅速利用宿舍内中备有的灭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得用水扑救。
第十条 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切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第十一条 发现火势变大,自己无法控制,一定不要贪婪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湿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冲出去。穿过烟雾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内,用挥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条 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第十四条 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第十五条 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天津市陆港石油橡胶有限公司
2010-12-6
第9篇 安全防火管理员职责
安全防火管理员职责
一、管理员是食堂、电房、图书馆、实验室、仪器室、师生宿舍楼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管理员负责为食堂、电房、图书馆、实验室、仪器室、师生宿舍楼配备专门的灭火器,防火器具。
三、管理员定期巡查食堂、电房、图书馆、实验室、仪器室、师生宿舍楼等防火地点,检查有火灾隐患的位置,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四、制订防火预警制度,组织灭火救护队,对发生火灾及时上报,及时扑救。
五、严格对电源、火源的管理,线路安装要规范。
六、易燃、易爆、强腐蚀及有毒物口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xx中学
二零零五年秋
第10篇 工程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职工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有序进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请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有工程,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修装饰、材料设备库、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等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1.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3.1.5《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
3.2 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并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价本部门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或部门报告或反馈,提出实施和完善本标准的建议和报告。
5.2*******项目公司安监部和各个施工单位主管安全施工的领导
5.2.1 消防工作必须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2.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5.2.3 将消防工作与施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6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审核本标准执行的情况检查报告。
5.3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和施工单位消防部门负责人
5.3.1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执行本标准的情况,及时向*******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标准执行人汇报。
5.3.2 各施工单位的保卫部门负责施工区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3.3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4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5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标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6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生产组织保障方案。
5.3.7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8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9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5.3.10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变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1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2 制定重点区域的紧急应变预案,并组织消防演习。
5.4 *******热电有限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消防联络员
5.4.1 掌握消防知识,有火情发生时能够正确的使用消防用具,执行公司《消防规程》
5.4.2 执行本标准的规定,管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4.3 消防专责人员监视消防系统的运行,保证消防水压力满足要求。
6 执行标准
6.1 组织机构设置
6.1.1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必须成立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防火安全组织机构设置见附录1。
6.1.2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消防人员及消防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1.3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6.1.4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下设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6.1.5 *******热电有限公司及施工单位工程部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级设义务消防员(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少于百分之七十)。
6.2 消防安全管理
6.2.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含:办公区域、临建宿舍区等)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法报送消防职能部门。
6.2.2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6.2.3 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6.2.4 各个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2.5 监理单位、工程部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6.2.6 施工现场应装设独立充足的消防设施。
6.3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6.3.1 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6.3.2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6.3.3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等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6.3.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器材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6.3.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6.3.6 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6.3.7 在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品仓库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6.3.8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项目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庆当及时清除。
6.3.9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标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6.3.10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3.11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3.12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6.3.13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必须少量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应严防曝晒并采取降温措施。
6.3.14各施工单位如需存放炸药、雷管,必须报告保卫部门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6.3.1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6.3.16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标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6.3.17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区域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区域外设置宿舍的,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6.3.18施工现场专用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如应施工需占用,在占用前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批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3.1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工程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6.3.20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方法,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6.3.21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扑救火灾。
6.3.22对于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志,不听劝告的;未经许可使用明火生产、私自动火作业的;谎报火警,造成消防部门按警出动的;干扰消防监督部门、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6.3.23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易物不得小于10米,严禁在室内进行。
6.3.24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主厂房的临时封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设。
6.3.25氧气、电石、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及乙炔站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仓库室温不得超过35℃。电石仓库的地板应高出室外地面20cm以上,屋面不得漏雨。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11篇 油气集输泵站的防火安全管理
泵站是收集、储存和外输油品的重要场所,是易燃、易爆甲级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是协调原油收集、处理和外输的纽带。油气集输泵站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做好油气集输泵站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对保护国家及油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有十分重要意义。
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自1965年元月建立第一座油气集输泵站至今,已连续建成7个油气集输泵站,总占地面积697549平方米,立式铁质油罐36座,原油储量215000立方米,日处理原油8600吨、天然气日处理300000立方米,是胜采消防中队辖区的防火重点保卫单位。40年以来,由于各级领导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不折不扣地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油气集输泵站在40年的使用过程和多次技术改造涉及危险部位的上千次明火作业中,从未发生过任何火灾爆炸事故,确保了油库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秩序,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践证明,防火安全管理要做到万无一失,就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但是,油气集输泵站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还必须解决好以下一些问题。
1
、有形管理的协调和紧凑性有待加强
“明者远见于萌,而智者避免于无行”。胜利采油厂的油气集输泵站经历了近40年的运作,所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形成了有形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hse安全管理模式,以规章制度建立为基础的有形管理在一个单位中执行是有效的,但在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则有待加强。随着改革的深化,对所有在油气集输泵站及厂区危险部位的动火项目审批,交由胜利采油厂安全科、滨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审批签署,由所在生产、施工单位把关。而对不属消防监督部门直接监控的项目,我们只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的使用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协调性和紧凑性较欠缺。有的项目施工期限拖延,有的出现操作程序不规范现象,有些环节出现管理上的空白,每个细节该谁管、该谁负责不够清晰。这是需要纠正和加强管理的。1996年河口义和首站油罐爆炸火灾,就是在防范不严,措施不当,严重违反有关安全操作程序而造成特大火灾的发生,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一是施工前明确消防管理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分清责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二是坚持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动火作业进度和完成情况,形成有效监督。三是若延误作业时间,不管是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都要做出解释,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以便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只有通过强化管理,促使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搞好相互间的配合协调,使工作更加紧凑,才能达到有效的防火安全管理。
2、义务消防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油气集输泵站均建有义务消防队伍,担负本单位的防火、初期火灾的扑救和及时地向所在辖区专职消防队报警,在油库防火安全管理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不断提高义务消防人员的消防意识和消防业务技能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从目前掌握的一些情况看,有些义务消防队伍的人员数量严重缺编,日常训练消防业务技术程度简单,难度不够,标准不高,甚至满足于现状。有些义务消防员的年龄结构偏大,体质较差,难以适应运动量大的训练和担负起消防工作职责。义务消防队员平时还担任油库的日常工作和平时的安全保卫工作,日常训练难以得到时间上的保证。这些都是影响消防训练效果及业务技术提高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一是强调以人为本的宗旨,狠抓义务消防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义务消防队伍。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油气集输泵站各级领导应把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摆在议事日程上,经常过问训练情况,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配合专职消防队训练,采取针对性措施去解决存在问题。二是义务消防队伍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去配备,并注意对义务消防队伍的调整充实。三是要严格按训练标准组织好日常训练,并做好基础资料的记录,训练演习项目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做到不仅消防员能熟识灭火应急方案,还必须熟练掌握与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的技术能力。四是队员必须掌握基本的要求,概括为“四会”“四熟悉”即一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具;三会消除一般的火灾隐患四会扑救初期火灾。熟悉本岗位设备(物品)性能,熟悉本岗位的生产(储存)过程,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和灭火方法。
3、加大防火安全检查力度、防范工作放在首位
常言道“君子以思患防之,先其未然谓之防”。“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补充。方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油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防检查,为的就是消除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都带有形式主义色采。例如所制订的检查项目表,每次的项目内容都一样,没有侧重点,没有根据气候变化和作业情况变化去突出必须要检查的项目内容。有的经过检查和自我检查找到存在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消除,下次检查时,原有问题依然存在。这里有主观意识存在。这里有主观意识的原因,也有客观水平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一是要大力夯实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组织严肃认真的检查。检查的组织者在编制检查项目内容表时,要按有关规范要求对消防组织管理;油品的储存、外输管理、罐区的电器管理、火源控制、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编制。要充分估计和考察到那些内容忽略及较为隐蔽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写进检查表里。按检查项目逐项仔细检查,才能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防火安全检查切忌跑马观花式的快速巡回检查。二是在整改上下功夫。俗话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作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人员,虽说对油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实施严格的监督是责无旁贷的,但同时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防火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如实反馈给油库泵站的领导,协助制订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改进情况。避免防火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4、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
长期以来,有些部门存在着不重视防火安全档案管理的问题。上至油库泵站管理部门,下至基层单位,对防火安全检查的资料都不能完整地保存下来或很好地分类归档。不利于总结经验教训,
也不利于查寻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一是企业一定要把防火安全管理的档案资料纳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依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hse的规范要求进行细化规范管理。二是分类整理各种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便于查阅。三是将本单位及收集到的外单位有关防火安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编印成册,丰富安全教育内容。以史为鉴,不重蹈覆辙,教育在先、防范在前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综上所述,我们要在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时刻牢记姜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讲话,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工作两不误,切实地把各项工作深入地落到实处。
第12篇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13篇 美居市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美居中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须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第14篇 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校园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防火重点部位,系指容易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影响全局,且人员集中、财产集中的部位。一般按“四大”原则来确定: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
二、经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下列部位被确定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楼
(二)图书馆
(三)档案室
(四)计算机机房
(五)财务处
(六)化学实验室
(七)配电房(含变电室)
(八)食堂、锅炉房
(九)教学楼、办公楼下
三、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领导负责、制度健全、岗位落实、措施完善、教育到位。
四、各防火重点部位所在单位,在组织和管理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中,必须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各岗位的防火责任人。
2、针对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特点,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消防法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设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6、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
7、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同时应立即组织扑救,疏散在场人员,防止因秩序混乱造成人员拥挤、相互踩踏事故。
五、防火重点部位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防火管理:
1、建立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做好应急处置消防安全措施。
2、建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及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违章用电,如超负荷用电、偷电、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或使用电加热器具等。
3、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埋压、圈占、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4、建立建筑物内部装修、防雷击(静电)等管理规定。重点防火部位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必须使用阻燃、难燃装修材料,并配有良好的避雷、防雷电设施。
5、建立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制度。各单位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师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得师生掌握和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新教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6、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日、周、季三级防火巡查,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重大节假日应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内容信息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六、重点防火岗位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
2、配电室值班、工作人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七、未被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的校内其它部位,也必须遵守本规定。其主管单位必须参照本规定要求,加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八、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1、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进入重点防火部位的;
2、在重点防火部位擅自动用明火、违章施工的;
3、在重点防火部位违章用电的,如超负荷用电、偷电、乱拉电线、存放或使用电加热器具、损坏或破坏电气安全设施等;
4、挪用、偷盗、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致重点防火部位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6、对查出的消防隐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九、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相关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
第15篇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安全责任制
建筑公司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安部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订了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
首先,必须逐级执行管理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制工作,各施工项目应将管理制工作纳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中,使管理制工作与安全生产密切配合,以保证有效地贯彻管理制工作。其次,必须根据施工、生产操作的特点,制订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逐级地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解决。第三,要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管理制工作,经常向职工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教育,使其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 .一般要求
( 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生活、仓库等区域做出明确的平面布置规划。各区域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保持15m 一20m 的防火间距。
( 2 )除专业的消防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及防爆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等工作外,应设群众性消防组织;在消防专职部门指导下,共同负责现场防火事宜。
( 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消防水道网,其管径及扬程须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的需要。室外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及施工密集程度布置,一般每隔12om 应设置一具。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经常保持畅通。一切防火器材不准移作它用。
( 4 )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宿舍等处和重要机器设备旁边均应安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做好防雨、防冻措施,按月进行检查。黄砂、锹、斧等消防器材,应安放在易取处。
( 5 )在仓库、器材堆置场、严禁明火场所,禁止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堆放,不准同库。
( 6 )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 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
( 8 )进人厂矿油库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在厂区内动火,应遵守各厂的动火和防火管理制度,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消防和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
( 9 )临时建筑工程防火要求,在设计与规划时应按有关消防规定,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考虑。
( 10 )严禁使用汽油、苯、丙酮等擦洗衣帽,穿有油污的衣服或有关带油器具,不准接近用火地点,以防着火。
( 11 )锅炉和各种受压容器应具有合格证和设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应确保灵敏准确,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水压试验。氧气瓶严防粘染油脂,并应设瓶盖和防震圈,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 .施工动火与防火要求
( 1 )凡在生产厂区或不许动火的区域内动火,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办好动火手续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清理工作地点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严防引起火灾。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要将火彻底熄灭,方准离开。
( 2 )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离开易燃、易爆物10m 以上,否则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石油化上或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有关人员进行可燃气体的含量分析,符合要求后力可动火。
( 3 )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置换、清洗及切断盲板等工作,并应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 4 )在高空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品时,应清除或采取遮盖措施,并设专人看火。各种高温管道上不许放置脚手板和其他等可燃物品。
( 5 )不准在室内熬沥青;室外熬沥青时,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距易燃物不少于10m ,并备有必需的防火设施器材。
( 6 )室内粉刷一般不准采用明火烘干。
3 .防毒、防尘
( l )禁止在散发粉尘或者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散发粉尘的作业,在生产条件许可下,应采用湿式作业。
( 2 )散发有毒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时应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设备装置。有毒物品应贮藏在专设处,并严格管理。
( 3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有冲洗设备。
( 4 )对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洗涤、漱口和洗澡。
( 5 )废料和废水应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16篇 炭素厂成型生产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成型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生产管理一部重点防火部位划分:
1、天然气运行系统、热媒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沥青系统、沥青烟气净化系统、粉料收集系统。
2、热媒房、余热泵房、成型机、预热螺旋、振型给料机房、沥青净化烟道、带压油类管线等。
第三条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成型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运行,分厂车间实行严格的监控管理,各级责任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检查内容,进行逐级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点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火灾易发部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岗位人员按照《岗位安全点检表》中的内容进行点检,对各导热油系统、沥青系统法兰连接处、阀门、压力、温度检测点处及各管线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检查保温材料是否煤焦油或导热油浸渍,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第五条 班组长对岗位人员的点检监督检查,检查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车间对班组的防火工作及火灾敏感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班长对岗位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落实,岗位人员对所属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达到共同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 岗位人员本着问题不过班的原则进行处理,能解决的问题自己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逐级汇报,做好记录(时间、存在的问题、汇报人、接受人、反馈意见)。如遇到突发事件按照《炭素厂成型生产系统火灾应急处置方案》中的处理程序进行。
第八条 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班长向车间汇报,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班长和岗位同时认真进行交接班和详细交底。根据轻重缓急,联系检修人员,填写消缺单及工作票。当班班长必须落实防火措施,现场监护,共同处理。
第九条 车间根据检修作业的危险程度,督促检修办理动火许可证及危险作业审批,并指派车间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修作业完毕后,严格执行检修人员与生产人员的交接确认制度。检修结束24小时内由当班班长再次确认,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条 检修作业动火安全要求
1、设备运行时或油类管线带压时,严禁进行修补,更不允许与明火、电源、电焊接触。
2、重点防火部位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热媒管线上的所有焊接作业,必须进行灭火、降温、回油、停泵。
3、沥青储存罐、沥青管路、密闭容器,动火前必须确认已进行了放散、空气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凡在有可然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地坑、料仓、除尘箱等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进入粉料储存设备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焊线不容许有破损和裸露现象,防止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焊接作业完毕后必须详细检查作业现场,并在收工1-2小时内指定专人进行复查,确认无着火源存在。
第十一条 防火防爆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分公司、分厂、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动火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按步骤进行操作,做好沟通及监护工作。
2、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私自进行火、电焊作业,严禁使用现场管道、设备等做为焊接回路线,如需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使用便携式电焊机时,地线必须搭在焊件上,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摆放明显的检修标识牌,划出区域,严禁无关、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在监护下进行作业。
3、重点防火部位区域严禁流动吸烟。
4、严禁在盛有高浓度粉尘的料仓或储罐中用明火观察料位。
5、高腐蚀场所内的电源线,必须每个生产周期对电源电缆表皮进行检查,对有接头的电源电缆线进行每班多次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6、严禁使用不同型号的电源线对接,防止过热引发着火。对动力电缆有接头的部位定期进行登记检查。电缆桥架上的粉尘应定期清理,防止粉尘自燃着火。
第十二条 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当操作人员发现初期火灾时,立即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告知当班班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通知电工将着火设备系统的电源断开。上报车间,关闭天然气总阀门,热媒停止生产。当火势严重时,可直接拨分公司火警电话:(厂内座机直拨:119、手机拨打:2786119)、分公司急救电话:(厂内座机直拨:120、手机拨打:275120),报警时必须说明,报警人姓名、着火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并在主要路口派专人进行接应。
2、根据着火物质采用相应灭火器进行灭火,油类物质在未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消防水进行扑救。事故一旦发生,要留有专人与上级保持联系,根据险情的轻重,相应安排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
3、在抢险救灾的相关人员未到之前,事故处理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相关部门和领导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