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管理
1 ohs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
2 ohs管理手册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公布实施。
3 ohs管理手册的编写、标识、保管、修改换版等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 ohs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管理者代表。
第2篇 日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标准方面,代表日本最高水平的是由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jisha)起草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该导则旨在帮助雇主建立和开发ohsms,从而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思想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雇主自我约束式的ohs管理。雇主应辩识工作中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因素中潜在危害。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雇主有责任采取必要行动。
2、 体系实施的保证人和记录保存。为确保雇主按照ohsms的要求组织生产,必须制定好工作规定、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及其他有关文件。这类文件包括两种,一是“标准化表格”,要求负责安全卫生项目的人员将行动结果记入其中;二是“单件事情记录”,适于负责向有关工人发布使用,用以记录所决定的行动以及行动结果,以便日后的评审和认证。
该导则阐述的ohsms包括20个因素:
1、公司方针。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公司的ohs方针,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卫生。
2、部门方针。须制定明确的各部门ohs方针,以保证ohsms的有效实施。
3、ohs管理程序。在实际运作中,部门的ohs管理方针实际上是通过部门ohs管理程序和每一工作场所的ohs程序来得以实施的。
4、ohs管理手册。要编制包含ohs管理标准的手册,分发到每一工作现场,并对所记录内容进行定期检查。
5、ohs管理的组织体系。为有效推动安全卫生管理,须确定由部门经理、一线管理者、监察员和安全卫生参谋人员组成的ohs管理的组织体系,并明确各自的主要职责。
6、ohs委员会。ohs委员会是沟通雇主与雇员的纽带,部门文件中应规定部门的及工作场所级的委员会的建立办法以及成员的任命办法。
7、就承包条件向分承包商提供指导与帮助。为了预防分承包商所雇佣工人发生事故,对于有承包商的部门,应就承包条件向分承包商提供安全与卫生指导及帮助。
8、ohs教育。企业须建立教育体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程序,以向管理者、监督人员以及雇员进行教育,并随时分析教育效果。
9、ohs日常活动。每个部门和工作场所都须拟定安全卫生活动的基本方法,这些活动包括改进建议、近期经验报告、危害预测、工作之前的会议、近期经验报告、危害预测、工作之前的会议等。
10、机器与设备安全。须注意机器和设备在设计、安装、检查、维修、校准等阶段的安全,并进行适应标识。
11、化学品安全。须建立化学品购入时对其危险和危害进行评估的体系,并对现有化学品的最新信息进行广泛散发。
12、工作环境。须建立工作场所潜在不良影响(包括有害物质处理)、ohsms及工作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并就评估结果提出补充措施。
13、工作管理。须事先编制安全操作程序文件(主要是操作手册),工人在具体操作时要充分利用该手册(内容包括定期工作、不定期工作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操作程序)。
14、卫生监督。企业要定期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并有责任就检查结果给予相应的诊治,以确保工人的健康。
15、生理和心理的健康促进。为确保工人的身心健康,全面健康促进计划和促进体系是非常心要的。
16、舒适的工作场所。须确定舒适工作场所方针(包括改进建议、操作程序、设备的使用寿命等内容),并建立和完善相应实施体系。
17、给特殊人群提供相应措施。企业应针对特殊人群(临时工、老年工、病残工及非日本国籍的工人)的具体需要,提供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
18、职工的交通安全。企业应就自己驾车上班的职工的交通安全制定交通事故预防程序及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应文件。
19、事故分析。一旦发生事故,须立即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避免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20应急。企业应制定应急程序,以应付工作事故引起的伤亡和其它紧急情况,并在有关人员中进行演练。
上述因素分为两类:一部分考虑了全球的社会情况;另一部分结合了日本的具体情况,考虑到了从法律体系到社会背景乃至公司文化的所有内容。由此20个因素形成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了戴明思想──“pdca循环”,即编制年度计划、实施计划、检查完成情况、评审/改进、直至下一个循环。
第3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编写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阶段形成的文件,该文件应当按照ohsms体系分析的结果,对体系的构成、各要素的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作出系统、明确和原则的规定,在初始评审和体系设计之后编制。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工作程序。
(1)资料收集与分析
①需要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
a.用人单位机构现状:
b.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现状(各部门确认的);
c.各部门需要解决的工作接口问题和其他问题;
d.对现有各种管理制度和作业程序以及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的说明;
e.对现有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各部门执行情况的说明。
②资料分析
a.评价现有机构及职能是否完善,列出需完善的职能清单;
b.评价工作接口现状,列出需研究、解决的工作接口问题的清单;
c.评价现有的管理和作业文件的有效性,提出增加、调整或作废的文件方案。
(2)职能完善和职责、权限的确定
①现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调查;
②列出需要调整或补充的职责和权限的清单;
③提出调整或补充职责和权限的议案;
④有关部门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⑤由用人单位最高管理层研究决定;
⑥发布有关明确职责和权限的文件;
⑦在编写文件和运行过程中发现需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问题应随时决定并补充发文。
(3)确定管理手册结构。
(4)落实手册编写的用人单位工作。
(5)制定编写手册的工作计划。
第5篇 生产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环保法等规章制度,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把安全环保工作纳入车间主要议事日程,确保车间安全环保工作秩序正常化;
1.1.2 认真贯彻执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008—2001/ohsas1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体系在公司有效运行;
1.1.3 编制或制定关于防治尘毒、噪声危害、保护环境和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劳动条件的规划和计划;
1.1.4 制定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1.5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安全环保各项活动,保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环保专题活动,研究并解决生产安全环保问题;
1.1.6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班前会,讲解本班组当日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1.1.7 协助生产部做好各级安全环保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1.8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险情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6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管理办法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所有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符合本办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2.2需要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辅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按照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按照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件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后,当年内补足使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安全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情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使用情况。
6.3 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7篇 生产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
1.1.2 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亲临现场抓好安全工作;
1.1.3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和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1.4 检查并落实进入设备、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管线检修、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规程,确保安全无误;
1.1.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果断处理,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
1.1.6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1.1.7 接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同时有相关的安全内容,否则有权拒绝接收;
第8篇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标准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作业区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6】69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
2.2 钢政办发【2006】68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环保科是全矿安全教育管理主管单位。
4.1.1 负责承办生产岗位职工(新入矿人员矿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及管理人员(大班长、班组长、安全员)安全教育。
4.1.2 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矿内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包括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等。
4.1.3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和矿级的安全教育档案。
4.2 组织人事科是进行矿安全教育具体实施单位
4.2.1 负责编制矿级中、长、远安全教育计划。
4.2.2 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师资的配备和场地的安排。
4.2.3 负责向安全部门提供新入矿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的名单。
4.2.4 负责汇总新入矿人员安全考试成绩,填入个人档案卡片。同时,对各单位新入矿人员签订的“师徒合同”进行检查、督促。
4.2.5 负责组织新任科级干部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并负责向安全部门提供在职科级干部和分配来的大、中专业毕业生,调入干部人员名单,汇总其安全考试成绩,并纳入干部考核管理。
4.3 矿属各单位
4.3.1 负责新入矿人员、作业区域、车间级、班组级的二级安全教育。
4.3.2 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性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组安全活动日、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3.3 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
4.3.4 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5.1.1 新入矿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矿人员包括分配来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的干部、工人、新分配来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外单位实习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5.1.1.1 矿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武钢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
——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
——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
——安全心理知识;
——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b 实施步骤:
——矿级安全教育由矿主管矿长负责,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对新入矿人员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作业区。如未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向作业区分配,作业区有权拒绝接收。
5.1.1.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矿和车间(作业区)典型事故案例。
b 实施步骤:
由车间(作业区域)主管领导负责,车间(作业区)安全人员、组织人事科派驻作业区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为24学时。车间(作业区)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班组。如未进行车间(作业区)级安全教育,不得向大班或班组分配,大班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
5.1.1.3 班组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班组概况;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三不伤害措施及班组工伤事故案例;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条件、计划与措施。
b 实施步骤:
由大班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24学时。
5.1.1.4 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经安全部门审查确认后,转组织人事部门归档。分配到岗位时,必须确定一名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指导,并签订“师徒合同”,其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
5.1.1.5 新入矿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各单位要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并将跟踪动态管理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每月在矿安全管理工作月报中报送矿安全部门。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5.1.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组织人事科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报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按《武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1.3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
5.1.3.1 凡离开本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1.3.2 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凡调换同类性质岗位的操作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调换岗位。
5.1.3.3 培训内容
a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 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c 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d 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e 脱产期间,公司及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5.1.3.4 具体实施办法
a 复工安全教育,先由车间(作业区)进行安全教育,再由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
b 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公司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调换,按新入矿人员的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矿内部单位与单位的调换,由调入的单位负责进行车间(作业区)、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车间(作业区)内部调换,由调入的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班组内岗位或工种变动由班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5.1.3.5 复工教育和调换工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
5.1.3.6 一人从事多工种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如果是特种作业则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1.3.7 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5.2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5.2.1 矿级领导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钢政办发【2006】69号)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九条负责组织培训。
5.2.2 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环保科按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计划、组织,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钢政办发【2006】69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十条负责组织培训。
5.2.3 各职能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环保科、组织人事科按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计划,组织、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按钢政办发【2006】69号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培训。
5.2.4 大班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5.2.4.1 大班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原则由矿组织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在职的大班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5.2.4.2 新任职的大班长,在任职一个月内由各单位将人员名单报矿安全部门,由矿安全部门组织培训;新任职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在任职一个月内由各单位组织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5.2.4.3 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本大班、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工伤现场急救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5.2.5 一般人员的安全教育
5.2.5.1 教育对象:除以上规定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5.2.5.2 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公司和矿、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由各单位按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培训时间16学时。
5.3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5.3.1 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一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5.3.2 每周安全活动日。
5.3.2.1 各单位每周一升安全旗。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3.2.2 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武钢安全合格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5.3.2.3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5.3.3 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5.3.3.1 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局域网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5.3.3.2 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全矿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5.3.3.3 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职工思想活跃,领导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3.3.4 矿安全环保科利用《安全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会议精神、安全管理知识等。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学习资料。矿宣传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拍摄安全专题新闻,报道安全生产中好人好事、播放安全教育电视片、举办安全展览等。
6 检查与考核
6.1 新入矿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6.1.1 矿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2 车间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3 班组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4 各单位未按期向安全部门报送新入矿人员跟踪动态管理情况,每人次扣单位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人100元。
6.1.5 新入矿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而分配到岗位作业,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扣责任单位主管分配人员200元。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6.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6.3 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扣责任单位主管人员200元。
6.4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正副矿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作业区)负责人;大班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无故不参加培训,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扣责任人3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职工培训开班审批表
7.2 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 矿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第9篇 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内的单位与个人。
3 术语、定义
3.1安全防护用品包含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2 劳动防护用品
指公司按标准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3.3 防护器具
指各类可燃、有害气体与氧含量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检测报警器)与防护、救护用空气、氧气呼吸器等。
3.4 可燃气体
是指氢气、液化石油气以及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烧气体等。
3.5 有害气体
是指一氧化碳、硫化氢以及挥发物挥发出的含有害成分的气体等。
3.6 检测报警器
是指用于检测生产区域或生产岗位空气中可燃、有害气体与空气中氧气含量,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测量装置或组合。一般分为便携式和固定式两种。
3.7 呼吸器
是指用于防止吸入生产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和抵补缺氧危害,保护呼吸器官的各类空气、氧气呼吸用防护器具及其组合。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与完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 负责防护器具配置计划的审核;
4.1.3 负责组织建立防护器具管理档案。
4.1.4 负责组织审核各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4.2 经营管理部负责审核、下发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计划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4.3 宏泰贸易分公司负责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内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质量、售后服务等事宜的协调。
4.4 财务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的结算工作。
4.5 储运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接收、储备、保管、发放工作。
4.6 气体防护站负责防护器具的维护与检测报警器检定;负责检定计划的编制和呼吸器气瓶的充装与管理。
4.7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和落实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发放台帐、工作交接手续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5 工作程序与要求
5.1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与储备
5.1.1 各需求单位(包括新建项目)根据本单位(项目)实际需求,向气体防护站或相关单位咨询可用型号后,编制需求计划。
5.1.2 需求计划必须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所购置型号、配置岗位符合维护要求和配置条件并签字后,形成最终购置计划报宏泰贸易分公司统一采购。
5.1.3 宏泰贸易分公司根据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购置计划,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范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5.1.4 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要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中文),型号标准、备件通用,并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售后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培训。
5.1.5安全防护用品实行代储管理,供货方应按宏泰贸易分公司的储备计划和储运部指定的储备地点储备符合国家标准及质量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储备量应满足职工日常领用需求并不得影响各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
5.1.6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
5.2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
5.2.1 应设置检测报警器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5.2.2 使用防护器具的单位对本单位所有防护器具有效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便携式报警器的使用与保管必须落实到人。
5.2.3 各单位新配置的空气呼吸器和检测报警器或经修理后的空气呼吸器及检测报警器,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气体防护站技术性能检定并出具合格手续后方可发放使用。
5.2.4 固定式报警器在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必须常开,职工进入有可燃、有害气体区域前必须启动便携式报警器,在报警器具备正常工作的条件下方可进入工作区域检测。
5.2.5 严禁使用已检定报废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防护用品。
5.2.6 空气、氧气呼吸器气体充装集中由气体防护站负责,充填室必须独设,室内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
5.2.7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安全办公室审核确定,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后可提出修订需求,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安全防护用品的试验推广以及款式、颜色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确定,其他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改变。
5.2.8部分安全防护用品实行退旧领新,具体品种由安全办公室根据使用情况确定。职工由于个人保管不善遗失、损坏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办理特殊领用,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并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经单位同意后办理特殊领用,单位要及时修改职工个人领用信息。
5.2.9职工个人凭配发的智能卡到劳保超市刷卡领用劳保标准中的劳动防护用品,智能卡发生遗失、损坏等问题后应及时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卡。各单位要经常维护劳保超市系统中本单位职工的信息,对调入、调离、变换工种的人员信息要及时更改,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和企管信息部、安全办公室沟通解决。
5.2.10员工在工作岗位必须穿戴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应按套着装,一个完整工作日以外的业余时间严禁穿戴有标识的劳动防护用品,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不能混穿,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穿夏季工作服,其它时间穿春秋季工作服。
公司机关人员及各单位负责人戴红色安全帽,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戴橘黄色安全帽,各单位操作人员戴宝石蓝色安全帽,公司接待的外来参观、考察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5.2.11劳保超市要按照各单位的费用计划和职工个人劳保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额发放。特殊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单位报安全办公室审批后领用。
5.2.12 各单位招用的集团公司内退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用工单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岗位的劳保标准配发,工作服与安全帽在内退职工离岗时收回。定向实习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实习单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岗位的劳保标准配发。配发制服的人员原则上不发工作服。
5.2.13 因停产、休假等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停发其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待上岗后方可恢复。
5.3 安全防护用品的检定与维修
5.3.1 气体防护站是集团公司检测报警器的检定、维修单位,根据各单位检测报警器使用情况及报警器技术要求制定定期检定计划。
5.3.2需维修的防护器具由使用单位送气体防护站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卸、修理;被列入检定计划的报警器使用单位原则要按时送检,特殊情况要征得防护站的同意。便携式与固定式报警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一年。
5.3.3 劳动防护用品由于破损等导致无法满足个体防护需要的要及时更换,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帽带、内衬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5.4 安全防护用品的报废
5.4.1 防护器具欲做报废处理时,须经气体防护站检定,确定不能维护或无维修价值后,将有报废建议结论的检定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主管部门一道做最终报废结论。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期限执行国家的相应标准。
5.4.2 出具报废结论后的防护器具必须报废,报废的防护器具由煤气防护站保管和处理,各相关台帐同时注明报废日期,档案保存2年。
5.5 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管理
5.5.1 经营管理部核定、下发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计划,安全办公室监督、控制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发生情况,各单位按照费用计划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每月分析费用差异情况并报安全办公室。
经营管理部根据气体防护站防护器具维护、检定与气体充填、气瓶检验工作和材料消耗量核定所需费用,给予气体防护站单列维检费。
5.5.2 气体防护站所从事的维护、检定、充填工作按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向集团公司相关单位收费或转帐,所发生费用均进入公司核定的维检费用中,所有维检项目内容必须列帐,帐目必须清晰。
5.5.3 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6 考核
6.1 防护器具未按检定计划送检或存在问题没有及时维修的,按不符合项考核责任单位。
6.2 由于有关人员失误造成防护器具报警失效、保护失误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7.1 sy6503-2000《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使用规范》
7.2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7.3hg23007-92《氧气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7.4jjc915-96《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7.5 《使用说明书》
8 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检定报告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使用单位
2年
2
检定计划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使用单位
2年
3
检定(维修)登记台账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
2年
4
需求计划
需求单位
宏泰贸易分公司
2年
5
防护器具登记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防护站、
使用单位
永久
6
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
永久
9 附表/附录
防护器具登记台帐
第10篇 某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
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保证护士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要求
⑴护理部应根据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制定处理职业意外事件。
⑵化疗药物配置时护士应戴手套、眼罩。化疗药品空安瓿应放在密闭盒内统一处理。
⑶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⑷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11篇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示例,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义务消防组
织,车间、班组设______-______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12篇 某某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23年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推进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
二、创建对象
全县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在8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
三、创建标准
按照《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1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合格企业”,总评分数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者,经市安监局批准,并颁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
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在创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之前的三年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过政府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可代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其建设项目在创建活动之前的三年内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要积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三、时间安排
2月下旬,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乡镇安监办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业务培训,学习和掌握创建标准。
3月份,完成各用人单位召开动员会,落实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启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月份,完成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定期培训,完善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依法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5月份,完成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每个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分户档案。
6月份,提交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备案,完成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事项,设置公示栏、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和宣传栏,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月份,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备案,规范作业现场(包括材料和设备、防护设施、应急设施、报警装置等)。
8月份,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卫生“三同时”与申报管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管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台账七本职业健康管理台账。
9月份,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评估并报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县安监局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10月份,申请并接受市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县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对2023年度以来参与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的基础上,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了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过程中,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开展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创建企业在开展此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 秦大金 文兴梅
电 话:(传真)
邮 箱:
第13篇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职业技能实训答案
判断题
由于货物超载、偏载造成车辆断轴事故,定装车站或作业站责任不对
因调车作业超速连挂,造成货物装载加固状态不良而引发的事故,定调车违章作业站责任。对
进入专用线道岔或装卸地点前应一度停车,亲自或派人检查线路、道岔、停留车等后、方准
进入。对
牵出线、渡线、道岔联动区及轨道衡上不允许停留车辆。必须停留时,由《行规》规定。不对
自动化驼峰调车作业程序是:连挂列车、推送列车、解散列车和下峰作业四项。 对
发车进路准备妥当,行车凭证已交付,出站(进路)信号机已开放,发车条件完备后,车站人员方可显示发车指示信号。 对
小车在昼问使用时,不按列车办理,可跟随列车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对
在集中联锁的车站,列车冒进出站信号时,应使列车退回信号机内方,再开放信号机发车。对
利用本务机车在中问站进行调车时,无论单机或带有车辆,与车列的车辆摘挂和软管的摘解均由司机负责。不对
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放行列车。对
凡防碍行车的施工,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对
列车在区间装卸时,运转车长应指挥列车停于指定地点。不对
封锁施工不能按规定的开通速度运行时,准许车站设置减速信号牌。不对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恢复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转请列车调度员延长时间。对
凡影响行车的施工、维修作业,不得利用列车间隔进行,都必须纳人天窗。 对
危险货物罐车发生易燃气体、液体泄漏时,应迅速隔断火源,以防止发生火灾,引发爆炸。对
扑救有毒液体的火灾,应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风处。对
发现易燃液体容器渗漏时,应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处更换包装。对
装运电引爆管应采用木底棚车或p64型车,制动机须关闭。 对
危险货物车辆,在始发站或编组站必须以最近车次挂运。 对
8与5编入同一列车时,相互隔离四辆以上。正确
7与4编入同一列车时,相互隔离四辆以上。 对
4与5编入同一列车时,相互隔离四辆以上。 错误
4与5停放在车站时,相互隔离10 m以上,严禁明火靠近。 对
罐车装运原油时,与牵引的机车之间可不隔离。 对
运输气体类危险货物重、空罐车时,每列编挂不得超过三组,每组间的隔离车不得少于4辆。 错误
装载禽、畜、鱼苗的车辆,其隔离标志是9。 对
敞、平车装载的易燃普通货物的隔离标记是3。不对
发现爆炸品撒漏时,应及时用水润湿,撒以松软物后轻轻收集,并通知公安和消防人员处理。对
车站货检人员发现装有剧毒品的车辆或集装箱无封、封印无效以及有异状时,应立即甩车处理。对
运输剧毒品必须实行全程随车押运,罐车、罐式箱装运的剧毒品不需要押运。对
剧毒品系指危险货物品名表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中的一级毒性物品,编号为61001~62001的危险货物。 不对
车站发现液化气体罐车无人押运或达不到押运人数时,应立即甩下,并用电报通知托运人速派人解决。对
作业中和运输途中发生雷管撒漏施救时,可以用水,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器或砂土。 对
敞、平车装载的易燃普通货物与牵引的电力动机车之问最少应隔离2辆。 对
装载爆炸品的车辆与牵引的内燃机车之间应最少应隔离4辆及以上。 对
装载雷管及导爆索的车辆与装载爆炸品的车辆之间应最少应隔离2辆。 不对
3是放射性物品(矿石、矿砂除外),与7、8不能编入同一列车。 对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在于货物本身的理化性质,与外界环境条件无关。 不对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对
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载的品名,均属于危险货物。对
军用列车补轴时,补轴车辆必须置于军用列车前部或后部。对
单选题
股道编号为ⅱ的线路属于()。
路用列车应由()指派胜任人员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值乘于列车尾部,并在区间协助司机作业。
当超长列车尾部停在警冲标外方,接人相对方向的列车时,在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的下坡道,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须使列车在站外停车后,再接入站内。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遇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闭塞法的变更或恢复,应由该区问()的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直接以电话记录办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列车软管有分离情况时,应对列车自动制动机进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凡在车站参加作业的站、段、所等有关人员,均须熟悉和执行()的有关规定。
车站应将()有关内容摘录分发给有关处所和单位。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段管线采用对称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峰下线路采用三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峰下线路采用对称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调车线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货物线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狭窄的站场采用交分道岔(正线除外),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接发停车货物列车的单开道岔,在技术站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接发停车货物列车并位于正线的单开道岔,在中问站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接发停车旅客列车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通过列车,速度不超过50 km/h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通过列车,速度50 km/h以上至80 km/h的单开道岔,不得小于()。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用于侧向通过列车,速度80 km/h以上至140 km/h的单开岔,不得小于()
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国民经济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则、细则、规范、标准等,都必须符合()的规定。
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规定地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行车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的非绝缘物件与接触网带电体必须保持()以上的安全距离。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规定,距停留车位置三车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规定,距停留车位置五车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规定,距停留车位置十车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
《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在站台上上车、下车车速均不得超过()。
《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下车车速不得超过()。
《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规定,上车车速不得超过()。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长( ),长度为2:km/h及以上时,该线路属于长大坡道。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过(),长度为5 km及以上时,该线属于长大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过(),长度为8 km及以上时,该线路属于长大坡道。
线路坡度超过6‰,长度为()及以上时,称为长大下坡道。
线路坡度超过20‰,长度为()及以上时,称为长大下坡道。
线路坡度超过12‰,长度为()及以上时,称为长大下坡道。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置( )。
中间站停留车辆,无论停留的()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
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情况下方可进行。
()必须停放在固定线路上,并应将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
临时停留()线路上的道岔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
禁止停留机车车辆的线路有()。
禁止停留车辆的线路有()。
对停留车辆采取防溜措施时,()属于防溜设施。
必须停放在固定线路上的车辆有()。
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
临时变更行车闭塞法的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应给()交付或转达。
封锁区间施工时,车站值班员应根据封锁或开通命令,在信号控制台或规定位置上()封锁区间表示牌。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车站()设驻站联络员,在施工现场设防护员。
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原则上每端只准进入一列,如超过时,其安全措施及运行办法由()规定。
路用列车应由施工单位指派胜任人员值乘于列车尾部,在区间协助()作业。
旅客列车运行最高速度120 km/h<ν≤160 km/h的区段,遇施工减速运行时,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处设置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
旅客列车最高速度为160 km/h的区段,遇施工减速运行时,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处设置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
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特定引导手信号夜间显示为()左右摇动。
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特定引导手信号昼间显示为()左右摇动。
列车运行中遇线路塌方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性安全措施,并立刻通知追踪列车、邻线列车及附近站。
汛期暴风雨行车的“防洪危险地段”由()查定公布。
客货共线铁路,当速度小于等于160 km/h时,基本建筑限界图中各种建筑物的基本限界的最大高度为()。
为保证列车在曲线上的运行安全,曲线地段建筑限界应在直线建筑限界的基础上()。
第14篇 生产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1.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1.4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1.1.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1.6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7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8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9 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要保护;
第15篇 生产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环保法等规章制度,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把安全环保工作纳入车间主要议事日程,确保车间安全环保工作秩序正常化;
1.1.2 认真贯彻执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008—2001/ohsas1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体系在公司有效运行;
1.1.3 编制或制定关于防治尘毒、噪声危害、保护环境和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劳动条件的规划和计划;
1.1.4 制定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1.5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安全环保各项活动,保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环保专题活动,研究并解决生产安全环保问题;
1.1.6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班前会,讲解本班组当日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1.1.7 协助生产部做好各级安全环保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1.8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险情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16篇 化学品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宣传、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2 负责对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3 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1.1.4 研究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监督各单位及时进行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1.5 编制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的定期评价报告;
1.1.6 按照化学品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及物资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演练;
1.1.7 对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