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业安全管理员消防培训计划
物业安全管理员消防培训计划
人人能够扑灭初级火通过培训人人能够使用灭火器扑救初级火灾!
消防常识
一.基本概念
(一)燃烧: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散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要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三个
条件。(可燃物在与空气并存的情况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能发生燃烧)
1.可燃物(凡是能在空气氧气中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都可称为:可燃物是燃烧不可缺少的一个
首要条件,是燃烧的内因没有可燃物燃烧根本不可能发生)
2.助燃物(凡是与可燃物质相结合并能帮助支持导致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3.火源(凡事能引起可燃物着火或爆炸的热能源的统称)
二.火灾的种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将自然界火灾分为五类:
1.固体燃烧(木材、棉麻)
2.液体燃烧(石油香蕉水)
3.气体燃烧(天然气煤气)
4.可活泼的金属(钾、纳)
5.带电物体的燃烧(电线)
三.灭火的方法
a、冷却灭火(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
b、窒息灭火(控制和消除点火源)
c、隔离灭火防止火势扩散蔓延)
d、抑制灭火(控制生产中的工艺参数)
四.影响火势发展变化的条件
(一)热传播对火势发展的影响(在火场上燃烧物质所放出的热能通常是以热传导、对流、辐射三种
方式传播并影响火势的蔓延扩散)
1.热传导(热从物体的一部分传到另一部分的现象)
2.热辐射(以电磁波传递热量的一种现象,他不需要介质物)
3.热对流(由于物体中间的宏观位移所产生的运动,他又分气体对流、液体对流)
(二)爆炸对火势的发展的影响:(爆炸不仅对火势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而且对扑救和附近的群众也
有极大的威胁,爆炸的冲击波能将燃烧的物质抛向高空和周围的地区,如果燃烧物落在可燃物上将产
生新的火源造成火势蔓延)
(三)建筑物的特点对火势的发展变化的影响(从发生的火灾看来绝大部分火灾发生在建筑物因此
我们必须掌握责任区的建筑物的分布情况,了解建筑物结构的耐火程度,对火热发展的变化影响,
了解建筑物的构造特点对火灾的发展影响)
五.火灾发展的阶段
火灾发展大致上经历五个阶段:
1.初期阶段(火灾的初期阶段是在起火后的十几分钟里,燃烧面积小火势不猛烈,容易控制扑灭)
2.发展阶段(发展阶段是由于燃烧的强度增加载热500℃以上的烟气流气体对流加强)
3.猛烈阶段(由于燃烧面积扩大,火势最为猛烈热辐射最强温度和烟气的对流达到最大限度)
4.下降和熄灭阶段(由于火场火势被控之后由于灭火剂的作用,或可燃物已经烧尽或是减弱熄灭)
六.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在火灾的发展变化中最有利扑救的就是初期阶段,将火灾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就能显著的减少事故的
损失,反之就被动就会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一)初期火灾的扑救原则;在灭火行动中我们要遵循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先小孩后老人等原则!
扑救初期火灾的指挥要点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2.积极抢救被困人员
3.疏散物资建立空间地带
六.灭火器的种类
1、泡沫灭火器mp(凡能够与水混溶并可通过化学反应或机械方法产生灭火泡沫的统称,它是由发泡剂、
泡沫稳定剂、降粘剂、抗冻剂、助溶剂水组成的)注:它不适用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及电器和遇水发
生化学反应物质的火灾。
2、干粉灭火器mf(它是由:碳酸氢钠92%、活性白土4%、云母粉防振实抗结块添加剂4%、有机硅油0、5
mi/100
第2篇 af物业管理公司职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职工必须熟知并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防火安全各项制度,在一切活动中都必须有防火安全意识,并体现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和部门防火知识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每年要接受消防训练、考核。
3.职工在任何场所,都有义务发现火险隐患及电源、天然气的异常现象,发现后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同时担负防火、灭火,向值班室报警及保护现场的责任,在发生火险情况时,不准提前撤离岗位,要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在事故未得到处理时,不准离开现场。
5.职工要做到三知、三能、三会,即知本岗位灭火器材的位置、知电源闸位置、知本工种易燃部位和预防措施;三能:能检查发现本岗位的问题、能扑救初起小火、能坚持防火原则、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警。
6.职工不准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拿到公司保存,不准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因工作需要领用易燃品要随用随领,由使用人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7.未经保安部批准,司机使用的汽油、库房存放的油漆、稀料,任何人不准私自领用。
8.职工不准私自搭接、拆改电源、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加热工具、器具,不准在配电箱柜内存放物品。
9.本岗位的配电箱柜上不准摆放任何物品,四周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10.未经保安部签发动火证,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火或焚烧废物。
11.不准在电加热及热源设备上烘烤衣物,在加热设备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设备管理人员要全面负起责任。
12.严格遵守吸烟防火规定,凡标明严禁吸烟的岗位和场所,在岗职工必须坚持原则。发现吸烟,立即制止,不准进入。
13.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现有电源故障,发生打火、虚接、电源声过大、掉闸、短路现象,要立即书面通知工程部门维修,不准继续用电。
14.下班时每个职工都有责任将本部门和工作岗位上的用电设备、计算机、空调机、充电器、照明、关闭电源,最后离开岗位的职工负有全面检查防火安全的责任。
15.爱护、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是每个职工的责任,任何人不准私自挪动消防器材位置,不准作为它用。
第3篇 住宅物业小区景观湖安全管理预案
住宅小区景观湖安全管理预案
一、目的
加强小区景观湖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监督设施维护组定期巡视景观湖防护设施和及时情况。
3.2安全主管负责督导景观湖当值安全员实施监控职责,以及水上活动安全防范策划和监督实施。
3.3景观湖沿线安全员负责湖畔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处理。
3.4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负有及时报告景观湖防护设施损坏情况和劝阻顾客不安全行为的责任和义务。
四、方法和控制过程
4.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在景观湖显眼位置建立清楚明晰的警示标识牌并不定期维护或更新,同时在景观湖沿线设置必要的照明灯具,保证夜间能见度。
4.2技术部设施维护组负责定期巡查景观湖沿线绳索栏杆完好情况,发现松动、损坏等情况及时予以修缮。
4.3服务中心全体职员在工作中发现景观湖沿线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必须及时报告控制中心,控制中心调度公共设施维护组及时处理。
4.4景观湖沿线固定岗安全员和巡逻安全员为景观湖安全主要责任人,负责监控景观湖周边安全隐患,劝阻戏水、擅自动用水上单车等不安全行为。
4.5服务中心全体职员在工作中发现孩童戏水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劝阻,并通知就近安全岗位关注。
4.6景观湖沿线须配备救生圈,当值安全岗位配备救生衣,以备不时之需。a湖雨岸桥下电动船由技术部设施维护组负责维保,确保正常使用。
4.7景观湖放置的木船和水上单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管,非开放期间用铁链、铁索固定牢固。
4.8水上单车开放期间,使用人必须穿着救生衣,未成年人需有成年人陪同;安全管理部指派专人分区域监护,同时提醒使用人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制止使用人的不安全行为。
4.9技术部设施维护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水上单车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水上单车良好的使用功能,避免在水上单车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
4.10清理湖面杂物工作人员必须会游泳,工作时必须穿着救生衣。
4.11景观湖沿线当值安全员必须会游泳,同时服务中心定期聘请专业人士对景观湖沿线当值安全员进行溺水救生技巧培训(包含电动船的驾驶)。
4.12应急处理措施:
4.12.1服务中心任何人员发现落水情况,必须大声呼叫并就近拿取救生圈赶往出事区域,该区域任何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声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持有对讲机的任何工作人员必须在奔跑中对讲通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通知相邻安全岗位拿取救生圈赶赴现场并跟进现场处理情况。
4.12.2到达现场后,判定是否溺水。是,距离湖畔20米以内区域,抛掷救生圈,会游泳者下水施救。距离湖畔20米以外,游泳擅长者身着救生衣下水施救,其余人员利用水上单车、木船或电动船赶往出事地点配合施救。若在a湖区域,由2-3名安全员(必须会游泳)驾驶水上单车带救生圈前往施救。
4.12.3现场工作人员职位最高者为自然现场总指挥,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启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负责协调、指挥施救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控制中心报告。
4.12.4控制中心确认溺水后,正常工作时段应立即电话请求荔湾医院花城诊所医护人员支持,并通知车场岗安全员引领医护人员赶赴现场;非正常工作时段依据现场总指挥的决定拨打120,并通知相关安全岗位做好引导工作。
4.12.5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现场施救。
4.12.6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完成后续工作。
第4篇 某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必须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焊工本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经保安人员现场检查对动火证签字后,方可动火。
□ 电焊工业必须在审批的时间、地点动火,并随身携带焊工本,现场有防火人持灭火器进行监护。
□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
□ 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架上,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借路,并和焊枪一并移动,禁止使用裸线。
□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动火现场下方地面上若有孔洞,必须进行检查后封堵或遮挡,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导起火灾。
□ 各种管道内动火,必须对管道下方或管道未端进行检查,防止存有易燃物引起火灾。
□ 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动火。
□ 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 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时,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 动火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
□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 使用喷灯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故障的不得使用。
□ 汽油喷灯使用的汽油不得在作业现场存放,施工结束后,要将喷灯内剩余汽油倒出并带离施工现场。
第5篇 物业安全管理员交通手势训练
交通手势分为:直行手势与直行辅助手势、左转弯、右转弯、停车手势、慢行手势与前车避让后车手势。
1、直行手势、直行辅助手势
1)直行手势,在身体保持立正姿势,以左手势伸出与身体呈90度,掌心朝外,五指并拢,并且目跟臂走。
2)直行辅助手势,在直行手势前提下,由目随右臂伸出与身体成90度,然后手臂由右至左摆动,小臂与身体平行,小臂与大臂成90度,距胸前约20公分。
2、左(右)转弯
以身体保持立正姿势下,左(右)手臂朝前方伸出,手臂与身体约120度,手呈立掌,掌心向前,五指并拢,随即左(右)手向前伸出,手臂与身体成45度距右小腹部约30公分,目光随左(右)手掌进行左右摆动。
3、停车手势动作要领
以身体保持立正姿势下,左手臂伸出前方伸出,手呈立掌,掌心朝前,手臂与身体约120度。
4、慢行手势动作要领
以身体保持立正姿势下,右手臂伸出前方伸出,掌心朝下,右手臂与身体约60度,目光随右手臂上下摆动。
5、前车避让后车动作要领
身体保持立正姿势,以左手臂向前伸出与身体呈90度,掌心朝左同时向左摆动、随即右手向前伸出与身体呈90度,掌心向上,小手臂后折与大手臂呈90度,掌心朝后同时向后摆动。
第6篇 物业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公司高效率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山神发﹝2020﹞6号),《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公司及物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目的:随着公司的集团化发展路线,物业部的管理职责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充,业务内容也更为具体,为了在工作中,有效的落实管理内容,特针对本部室的生产安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具体工作中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
第三条 管理主体:物业部作为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的职能部门,履行公司的安全体系中,对工程项目在决策、方案设计、技术(施工)设计、招投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验收后使用及维保各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能。
管理客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与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或济南野生动物世界为合同或合作主体的项目参建方,及各参建方的项目分包及劳务分包、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方、第三方等。
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承揽的园区内施工的项目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二章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达到全年零事故,无人员伤亡情况出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物业部的相应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每年定期与公司同步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定期的演练培训,参加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
第七条 承包与发包工程管理,检查工程项目领域的各参建单位相关资质、资格。签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审核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检查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并进行协调,确保组织和技术措施到位。
第八条 参建各方应对在用的安全措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相应措施费用充足,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且有相应的经费预算保障落实到位。
第九条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内容,确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需要向地方应急管理监督部门或归口的上级部门上报备案的,做好备案的资料。
第十条 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做好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与管理的程序,操作的注意事项,存放条件、定期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查。针对各类危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第十一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隐患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及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第十二条 明确事故调查报告的程序,事故标准的分类分级。事故在本单位的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保护、资料收集、相关人、事调查、技术分析、编制调查报告等。明确事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及程序。
第十三条 明确本单位的消防级别,单位的消防组织有哪些人员组成,消防的日常巡查、检查、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地点,如何正确使用,器材与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试验。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四条 对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培训等积极参与,制定本部室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
第十五条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奖惩制度。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明确培训过的内容,对象、时间及考核。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针对水工、电工、室外作业人员,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定期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做好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做到正确使用。对于低值易耗品,做到随用随领,确保相应的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安全器具的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正确使用,接受相关检查等。
第十九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对相应的特种作业的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熟练掌握。
第二十条 除特种作业外的其他岗位,必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健康、岗位的危险等级等熟练掌握,足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避免有职业禁忌病症的员工从事相关的岗位,定期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保护。
第二十二条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工作管理程序,参建各方的工作联系单,动火申请签批单,车辆、人员入园审批单,做好风险分析与控制,预防违章作业。
第四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施、设备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对于特种设备要向当地的安检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统计造册,日常检查的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要针对维护范围、内容、标准、指定相应的维护周期,并有维护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登记造册,根据检测需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测。取得相应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明示使用设备。
第二十七条 涉及电气、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在设备、设施旁边醒目位置。
第五章环境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建设规模,匹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做好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图,做好道路、照明、通风等的合理布置,现场的紧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布置。
第三十条 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可能涉及粉尘、毒气(液)、噪声、辐射等影响职业健康等因素的场所,确保操作人员的环境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物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具体执行中的配合管理部室:办公室,财务部、安保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运营部、动管部、动物交换部等。未尽事宜,报公司集体研究决策,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备案后编号后,自办公室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物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公司高效率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山神发﹝2020﹞6号),《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公司及物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目的:随着公司的集团化发展路线,物业部的管理职责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充,业务内容也更为具体,为了在工作中,有效的落实管理内容,特针对本部室的生产安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具体工作中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
第三条 管理主体:物业部作为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的职能部门,履行公司的安全体系中,对工程项目在决策、方案设计、技术(施工)设计、招投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验收后使用及维保各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能。
管理客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与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或济南野生动物世界为合同或合作主体的项目参建方,及各参建方的项目分包及劳务分包、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方、第三方等。
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承揽的园区内施工的项目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二章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达到全年零事故,无人员伤亡情况出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物业部的相应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每年定期与公司同步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定期的演练培训,参加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
第七条 承包与发包工程管理,检查工程项目领域的各参建单位相关资质、资格。签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审核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检查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并进行协调,确保组织和技术措施到位。
第八条 参建各方应对在用的安全措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相应措施费用充足,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且有相应的经费预算保障落实到位。
第九条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内容,确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需要向地方应急管理监督部门或归口的上级部门上报备案的,做好备案的资料。
第十条 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做好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与管理的程序,操作的注意事项,存放条件、定期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查。针对各类危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第十一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隐患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及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第十二条 明确事故调查报告的程序,事故标准的分类分级。事故在本单位的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保护、资料收集、相关人、事调查、技术分析、编制调查报告等。明确事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及程序。
第十三条 明确本单位的消防级别,单位的消防组织有哪些人员组成,消防的日常巡查、检查、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地点,如何正确使用,器材与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试验。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四条 对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培训等积极参与,制定本部室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
第十五条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奖惩制度。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明确培训过的内容,对象、时间及考核。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针对水工、电工、室外作业人员,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定期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做好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做到正确使用。对于低值易耗品,做到随用随领,确保相应的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安全器具的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正确使用,接受相关检查等。
第十九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对相应的特种作业的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熟练掌握。
第二十条 除特种作业外的其他岗位,必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健康、岗位的危险等级等熟练掌握,足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避免有职业禁忌病症的员工从事相关的岗位,定期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保护。
第二十二条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工作管理程序,参建各方的工作联系单,动火申请签批单,车辆、人员入园审批单,做好风险分析与控制,预防违章作业。
第四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施、设备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对于特种设备要向当地的安检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统计造册,日常检查的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要针对维护范围、内容、标准、指定相应的维护周期,并有维护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登记造册,根据检测需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测。取得相应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明示使用设备。
第二十七条 涉及电气、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在设备、设施旁边醒目位置。
第五章环境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建设规模,匹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做好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图,做好道路、照明、通风等的合理布置,现场的紧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布置。
第三十条 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可能涉及粉尘、毒气(液)、噪声、辐射等影响职业健康等因素的场所,确保操作人员的环境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物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具体执行中的配合管理部室:办公室,财务部、安保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运营部、动管部、动物交换部等。未尽事宜,报公司集体研究决策,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备案后编号后,自办公室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物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公司高效率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山神发﹝2020﹞6号),《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公司及物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目的:随着公司的集团化发展路线,物业部的管理职责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充,业务内容也更为具体,为了在工作中,有效的落实管理内容,特针对本部室的生产安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具体工作中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
第三条 管理主体:物业部作为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的职能部门,履行公司的安全体系中,对工程项目在决策、方案设计、技术(施工)设计、招投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验收后使用及维保各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能。
管理客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与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或济南野生动物世界为合同或合作主体的项目参建方,及各参建方的项目分包及劳务分包、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相关方、第三方等。
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投标程序或非招投标程序,承揽的园区内施工的项目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二章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达到全年零事故,无人员伤亡情况出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物业部的相应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每年定期与公司同步进行安全学习,参加定期的演练培训,参加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
第七条 承包与发包工程管理,检查工程项目领域的各参建单位相关资质、资格。签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审核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检查项目参建各方的安全,并进行协调,确保组织和技术措施到位。
第八条 参建各方应对在用的安全措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相应措施费用充足,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且有相应的经费预算保障落实到位。
第九条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内容,确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需要向地方应急管理监督部门或归口的上级部门上报备案的,做好备案的资料。
第十条 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做好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与管理的程序,操作的注意事项,存放条件、定期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查。针对各类危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第十一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隐患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及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
第十二条 明确事故调查报告的程序,事故标准的分类分级。事故在本单位的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保护、资料收集、相关人、事调查、技术分析、编制调查报告等。明确事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内容及程序。
第十三条 明确本单位的消防级别,单位的消防组织有哪些人员组成,消防的日常巡查、检查、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地点,如何正确使用,器材与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试验。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四条 对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培训等积极参与,制定本部室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
第十五条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奖惩制度。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明确培训过的内容,对象、时间及考核。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针对水工、电工、室外作业人员,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定期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做好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做到正确使用。对于低值易耗品,做到随用随领,确保相应的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安全器具的预先采购,领用登记,使用前检查,正确使用,接受相关检查等。
第十九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对相应的特种作业的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熟练掌握。
第二十条 除特种作业外的其他岗位,必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健康、岗位的危险等级等熟练掌握,足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避免有职业禁忌病症的员工从事相关的岗位,定期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保护。
第二十二条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工作管理程序,参建各方的工作联系单,动火申请签批单,车辆、人员入园审批单,做好风险分析与控制,预防违章作业。
第四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施、设备要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对于特种设备要向当地的安检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统计造册,日常检查的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对园区内的运营设备、设施要针对维护范围、内容、标准、指定相应的维护周期,并有维护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登记造册,根据检测需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测。取得相应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明示使用设备。
第二十七条 涉及电气、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在设备、设施旁边醒目位置。
第五章环境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程的性质和建设规模,匹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做好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图,做好道路、照明、通风等的合理布置,现场的紧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布置。
第三十条 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可能涉及粉尘、毒气(液)、噪声、辐射等影响职业健康等因素的场所,确保操作人员的环境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山东神洲园林有限公司物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具体执行中的配合管理部室:办公室,财务部、安保部、人力资源管理部、运营部、动管部、动物交换部等。未尽事宜,报公司集体研究决策,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备案后编号后,自办公室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7篇 物业安全管理部职能职责
物业安全管理部职能
(1)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与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3)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消防演习。
(4)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负责物业大型活动的警卫布置。
(7)负责物业的日常巡楼工作和固定岗位的安排。
(8)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负责监控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8篇 物业服务中心职业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中心职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职业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过程和方法控制3.1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责内容,规范操作流程,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3. 2相关岗位在上岗前必须认真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
3. 3禁止帮业主翻越阳台及擅自开启门、窗锁,若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到部门负责人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护工作。
3. 4相关岗位需要其他岗位协助时,需根据人员的专业情况合理安排,切忌让协助人员做一些危险的工作,协助人员有权拒绝对自己不懂的危险工作安排。
3. 5高空作业必须严格做好保护措施,未做好保护措施以前禁止进行施工。
高空作业或存在危险的施工场所必须有明显标识和专职的安全监护人。
3. 6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房和设备房,专业人员也不得擅自带非专业人员进入高、低压配电房等危险位置,若确需帮助,必须做好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3. 7电工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做事切忌粗心大意,事情做完后要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
3. 8若遇到自身无专业处理能力的情况时,可通知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相关专业人员在接到信息后,正确分析其重要性,若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进行处理。
3. 9各岗位必须清楚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细节,确保人身安全。
第9篇 物业项目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基本素质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1.4 安全员礼仪
4.1.4.1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4.1.4.2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4.1.4.3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4.1.4.4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4.1.4.5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4.1.4.6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4.2.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4.2.1.2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4.2.1.3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2.1.4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4.2.2.1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4.2.2.2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电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4.2.2.3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4.2.2.4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4.3.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4.3.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4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6 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4.3.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4.4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f1 《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10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的安全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安全生产奖励
一、非当班期间,发现严重的地下管道、电缆被雨水冲刷处于塌陷、断管、断线、电控柜进水和雨水向房屋地基下灌水严重、锅炉汽化等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的;采暖管道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口盖板被移动易造成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300元/次;
二、非当班期间,发现事故苗子及时报告并处理的,奖励30—50元/次;
三、安全发明创造或抢救事故有功的,200—1000元/次;
四、其他有益于安全生产的行为,奖励30—50元/次;
五、凡是全年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班组(以上报物业公司工伤数为准),对该班组负责人、安监人员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第二条 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二周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的;
2、有易燃物(含气瓶)的场所,在安全距离之内抽烟的;
3、不服从管理、恐吓或辱骂管理人员、安全监察员的;
4、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的违章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一周并处以150—500元的违章罚款。
1、防火区携带火源的;
2、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时不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
3、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将芯线插入插座或无漏电保护的;
4、爬火车、钻火车或从二节火车皮之间通过的;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
7、启动本岗位以外设备的;
8、起重机运行时,在起重物下通过或停留的;
9、当班时睡岗、脱岗、串岗的;
10、在有易燃易爆场所焊接作业没有采取防火措施,在潮湿地点不带绝缘手套或不穿绝缘鞋的;
11、从高处向下随意扔物品的。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全员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处以50—200元的违章罚款。
(一)、违反防火防爆制度规定
1、电焊工切割动火时,未设置接火盘、配备灭火器、在易燃易爆场所没有监护和收尾清理焊接残渣的;
2、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和压力表失效的;
3、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暴晒、混装混放或碰撞、滚动的;
4、施焊期间,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的;
5、进入设备(含容器)内无措施的;
6、用导轨、建筑物钢筋、钢丝绳和设备本身作为电焊机接地线的;
7、电焊机用完未关闭电源的;
8、其他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低压0.1米,高压0.7米,绝缘杆0.3米之内作业的;
2、电工作业不用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鞋的;
3、私接乱拉或在电缆上搭挂物品的;
4、没有实行“谁停电、谁送点、谁签字”制度的;
5、随意移动正在使用的“停电标志牌”的;
6、其他违反电气操作规定的。
(三)、违反特种设备作业规定
1、起重机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站在吊运物品上的;
2、其他违反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背着安全带不挂保险钩的;
2、未站在砂轮两侧或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作业的;
3、多工种联合检修或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设置红线警戒围栏和检修牌)的;
4、擅自拆除或毁坏机电设施、建筑物等有关设施的;
5、抡大锤时戴手套或未系戴安全帽的。
(五)、违反工作现场规定
1、无故使用消防设施的;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不全的;
3、发生事故后,不执行事故应急中心命令抢险的;
4、从高处向下扔东西无措施的;
5、违反工作现场安全规定的。
(六)、违反运行安全操作
1、钻入运行设备下清扫、检修的;
2、违章指挥的;
3、在带有传动设备运行周围工作,辫子没有盘起的,衣服敞开的,袖子没有系扣的;
4、设备开动前,不检查设备附近有无检修作业人员的;
5、危险场所作业,没有监护人,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6、触摸旋转部件的;
7、其他违反运行安全操作规定的。
(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1、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
3、工作期间内,打扑克、干私活、织毛衣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4、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的;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1、不按计划组织安排培训和组织不力的;
2、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一次不及格的;
3、对本工种规程制度不熟悉的;
4、违反培训纪律的;
5、其他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
(九)、道路交通安全
1、无公司发放准驾证开车,没有执行矿区通行规定的;
2、人货混装、超载、超员、超速的;
3、手刹、制动、转向、灯光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失效的;
4、清扫工上岗不穿标志服和不瞭望横穿马路的;
5、其他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
第三条 事故隐患处罚标准
质量标准化检查出来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罚款200—1000元;没有在期限内整改的,对责任单位每项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一、电器设备隐患
1、电缆漏电的;
2、将机电设备保护甩掉没有及时恢复的;
3、电器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合格和仪表指示值不准,波动损坏的;
4、带电设备的裸体无保护盖,有裸露芯线的;
5、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的;
6、设备和照明设施拆除后,未切断电源或切断后线头无绝缘处理的;
7、电控柜没有上锁或锁子损坏的。
二、电焊机、气瓶和手持电动工具隐患
1、电焊机电源开关无单独设置,二次端子线未用螺栓连接,裸露的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没有安全防护罩的;
2、电焊机没有短路、漏电保护和焊把钳绝缘不好的;
3、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
4、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的;
5、使用外壳、手柄破裂、插头开裂和保护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的手持电动工具的;
6、手持电动工具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
三、设备保护隐患
1、炉排跑偏不及时处理的;
2、起重机、电动葫芦保护装置失效的;
3、钢丝绳无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并未做记录的;
4、安全阀、压力表和电工绝缘用品校验过期的;
5、除尘器停止运行的;
6、检修现场没有及时清理,影响通行的;
7、孔、洞、坑、井、壕和池的盖板或防护栏不全及损坏的。
四、消防系统隐患
1、消防泵启动5分钟后无水或消火栓开阀后无水的;
2、损坏自动灭火器、喷淋阀的;
3、灭火器、水带或水栓不全、失效的;
4、火灾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火灾报警系统击碎按钮失效的。
五、高空坠落隐患
1、梯子有断层、有油污,梯脚无防滑垫和防护措施的;
2、梯子靠在窗户、窗框和圆柱物体和电缆上的。
六、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
1、漏油、洒油、漏水的;
2、安全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3、卫生差、记录不全的;
4、新工人培训,交接班等记录不全的;
5、拖延报表等相关安全资料的。
七、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规定的
第四条 凡是发生事故的责任班组,全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集体,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来源
1、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筹资5万元安全奖励基金;
2、对各类违章作业所罚款项;
第六条 安全生产奖励兑现办法
每季度兑现一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申报程序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该单位安监员现场确认 该单位安全副科长认定签字 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监站 安监站进行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罚款程序
一、罚款方式
1、安监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违人员”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直接下罚款通知单进行罚款;
2、结合安全奖励查出“三违人员”,经研究审核确定罚款金额。
二、罚款收缴及管理
1、100元或低于100元的交纳现金,100元以上的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全部交到物业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设专户进行管理;
3、罚款只用做安全奖励和安全生产活动项下。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安监站。
第11篇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安全护卫工作符合规定要求,防止辖区内发生火灾、盗窃、故意破坏、损害等情况,保障所管辖物业区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各高层楼宇、住宅区、写字楼、商场等物业治安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保部全面负责对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管理处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
3.2管理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0 程序
4.1 安保服务工作要求
4.1.1安保部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治安防范指导工作,并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4.1.2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存在的安全保卫工作隐患及发生的安全保卫工作事故应及时上报安保部,在安保部指导下及时整改、妥善处理。
4.1.3安保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针对管理处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制定预防措施,协助并督促管理处执行。
4.2 治安工作人防管理
4.2.1物业治安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卫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治安巡逻、来访登记、车辆管理及搬出物品的管理控制等治安防范工作。
4.2.2根据不同物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大堂岗、巡逻岗、道口岗、车库岗等岗位,工作程序与标准详见《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4.3 治安工作技防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有关方面在管理辖区内建立并完善电视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的防盗报警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
4.3.2安保部负责为管理处配置充足的对讲机及其他治安工作所需的器材等。
4.3.3管理处的消防监控中心应设专人值班,实现24小时监控,并填写相关记录。
4.3.4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查看、验证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4.3.5接到验查通知后,验证人员应迅速携带相关工具、器材到达现场验证事件因果,按照《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排除情况,并做好记录。
4.4 消防安全工作
4.4.1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要求、标准详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wi/b《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第12篇 深圳招商局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深圳**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各属下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各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 各属下公司的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属下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局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局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各属下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各属下公司管理处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
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各属下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总公司报告。
第十八条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属下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措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措施
1、办公室内长期使用电脑,应适时休息,最好安装视保屏。
2、清点现金后,勤洗手,尽量使用银行划帐,减少接触现金。
3、使用复印机产生的毒气对办公人员产生身体危害,将复印机放置在偏僻位置,大量复印安排休息时间。
4、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机放置偏僻位置大量复印安排休息时间。
5、使用办公电话,粘贴消毒膜防止交叉感染。
6、在物业内巡视,对于湿滑地段,杂物较多地段,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受伤。
7、员工食堂餐饮人员定期健康检查,防止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或就餐,食堂采购新鲜食品,配备消毒碗柜定期消毒。
8、职工宿舍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增加消毒频率,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更换维修损坏宿具。
9、减少太阳暴晒时间,高温季节饮用降温饮料。
10、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现金,应注意人身及钱财的安全。
11、工程人员在装修单元巡视,应注意人身安全。
第14篇 物业安全巡逻管理办法作业指导文件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安全巡逻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安全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做好巡逻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安全巡逻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管理处的巡逻路线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巡逻方案,并对巡逻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主管(办)负责巡逻路线的制定,定期进行检查、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安全班长负责对安全员的巡逻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
安全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和巡逻签到点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进行保密。
5.方法及过程控制
安全巡逻包括的内容:日常巡逻、装修监控、空置房监控。
5.1日常巡逻的内容
5.1.1安全员在巡逻时,应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点。
5.1.2楼内巡逻时检查公共设施有无异常。检查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有无堵塞、脏污等。楼道有无异味和危险品。
5.1.3检查设备房周边有无异味、异常声音和异常现象。办公室、仓库、资料室和业主房门、窗户是否关闭、上锁、有无异常。
5.1.4室外巡逻时观察外墙及外墙附属设施有无空鼓、起皮、悬吊物等。检查采光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交通干道、广场、围栏围墙是否畅通,是否有缺口或损坏等现象。
5.1.5检查绿化带是否有人破坏,娱乐设施是否安全、牢固,停车场、自行车棚内车辆是否摆放整齐。每日交班前对安防设施进行检查。
5.1.6在巡逻过程中遇到陌生人或形迹可疑人员进行礼貌的询问或进行跟踪盘查和劝阻。
5.1.7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情况、可疑情况。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型犯罪分子,加强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疏散人群。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5.1.8安全员严格按照巡逻路线巡逻周期进行巡逻,每天必须保证对所辖区域巡逻6次以上。
5.1.9安全员在巡逻过程中还需对外包方人员的工作状态、服装规范、礼节礼貌等进行监控并在《安全员值班记录表》上予以记录。巡逻过程中要主动的发现管理服务区域的杂物,并将情况通知相应的管理人员。
5.2装修现场巡逻
5.2.1巡逻岗须对装修户的《装修许可证》、《装修工程施工责任书》进行验证和张贴检查,巡查时间为早晨8:00至晚上22:00,每班次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须张贴于装修现场。
5.2.2查验施工人员有无出入证、证件与所持有人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对已经过期的证件要予以没收并及时通知负责装修手续办理的岗位或部门。
5.2.3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装修申请表》中所核定的内容。如有违反,通知管理处装修负责人处理。
5.2.4装修动火作业时,必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禁止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现场生火做饭。
5.2.5对装修户的装修时间进行检查,天津市规定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7时至12时,14时至19时,发现超时施工者应立即制止,督促无留宿证明的施工人员立即离开管理区域,需留宿的施工人员应出具管理处办理的留宿证明。
5.2.6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或指定电梯及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装修施工人员搬运垃圾按照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进行,禁止装修队在清运车辆进场前,把垃圾搬出户外。
5.2.7制止装修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运完毕后,检查清运垃圾的通道和墙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设施有无损坏、磨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装修巡查人员处理。
5.3空置房巡查
5.3.1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将空置房清单及空置房变化情况通知监控中心,空置房每天巡逻一次。
5.3.2巡逻岗在巡查时应特别注意空置房屋的门窗是否关闭,照明是否关闭,从房屋外部检查房屋内是否有异常声响,是否存在房屋渗漏水等异常现象。
5.3.3巡逻岗在恶劣天气来临之前检查空置房屋门窗关闭,排水畅通。
5.3.4如发现空置房内有可疑人员时,巡逻岗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请求支援,同时密切注视空置房情况,支援人员到场后,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控制。
5.4重点部位巡逻注意事项
5.4.1管理处、文件资料室、控制中心、设备房、仓库等为重点巡逻部位,非工作人员在非办公时间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要害部门,应予以制止。
5.4.2每班次至少对要害部门(位)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发现要害部门(位)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随时与控制中心保持联系。
5.4.3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要害部门(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碰到陌生人时注意自我安全防范。
5.5恶劣天气发生时的巡逻注意事项
5.5.1检查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如:水泵、沙袋、应急灯等。
5.5.2检查公共设施如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是否牢固。如检查公共区域门、窗及顾客阳台、门窗等部位花盆、杂物摆放情况,要求移到安全位置。下面停放有机动车辆,应采取防范措施或报告上级。
5.5.3检查办公室、资料室等要害部位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特别注意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防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5.5.4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立即向监控中心或上级报告,并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5.5大风、暴雨中巡逻应佩戴相应的保护装备,如雨衣、雨靴、安全帽等,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6.支持性文件
无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1-a02-01-f1《安全员值班情况记录表》
tjzzwy7.5.1-a02-01-f2《安全员巡逻签到表》
第15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概念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种管理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目的。治安管理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
条件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造成的伤害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程度。
3.必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其危害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家庭暴力等。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敲诈勒索,破坏公私财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搞封建迷信活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等行为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地吸烟、使用明火,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公安机关通告而不加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等。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如涂改户口,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身份证,伪造证件。
9.卖淫、嫖娼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场所,且尚未构成犯罪的。
10.非法种植、存放、运输、买卖、使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为此类行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出售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适用范围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以下情况: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所属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或补充变通的规定。
3.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或将来可能制定的相关法规。
正当防卫
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上对它有严格的限定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真实发生,而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不符合此条件的防卫,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分为两种情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先下手为强”的行为,叫做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叫做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其中最为全面且接近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说法认为,一般情况下,不法侵害着手实施时,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若不法侵害在实
施前已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不实行防卫极有可能会立即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防卫并造成了后果,属于故意犯罪,此种行为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防卫原因为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按假想防卫处理。
4.主观条件: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要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常在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后面内容对此类情况有具体说明。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要基本相当。
正当防卫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对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保护,对于保安工作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有效的保证我们在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或少受伤害,能够安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保安工作中,如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为保护,积极制止不法侵害,确保区域内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更好地履行保安职责。
2.在实行正当防卫时,搞清它的实质和适用条件非常重要很多物业纠纷同正当防卫有关;保安人员在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斗争的同时,要保证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许滥用防卫权,否则将视情况依法论处。
同时,保安员也应以正当防卫为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正当工作不受不法干扰。
防卫过当
概念
当过卫防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超过了限度条件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能为间接故意,可能构成罪名有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防卫过当者,应减免处罚。
判定标准
当过卫防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作为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程度一般的不作为防卫过当。
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无过当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是保安工作中常见的两
种情况,属于非正常防卫,作为保安员一定要能够正确加以区分,不牵涉,不受害。
防卫挑拨
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对方,诱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再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掩饰加害目的,此种情况按故意犯罪论处。
互殴防卫
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不论哪种情况,双方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非正当防卫,任何造成危害的一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斗殴双方中的一方主观上不愿再打,并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现场,而另一方仍继续追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即成为不法侵害者,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应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
概念
非正当防卫,指防卫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危害结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除上述的防卫挑拨、互殴防卫以及在“正当防卫”中提到的不适时防卫,常见的非正当防卫还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对于其错误地认识、想象或者推测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防卫行为”,即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或对象条件。
2.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的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抗拒防卫,是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对执行公务等实行合法行为的人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中的起因条件。常见案例如:犯人对公安执法人员拘捕的抗拒。
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凶杀犯罪是最为恶劣的犯罪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积极配合警方保护现场以便尽快破案是保安的重要职责。
2.凶杀案现场比较具有随意性,可能在室内、室外、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
维护原则
1.以尸体为中心扩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被侵害对象是人体,所以尸体所在位置是现场最重要的位置;根据尸体被杀方式与其所在地性征是否相符(如被利器刺杀的人,尸体周围理论上应有大量血迹),判断此处是不是中心现场;如判断凶手杀人后可能实施了移尸、焚尸等意在消灭罪证的行为,即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凶杀案的中心现场,就需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滴血等痕迹扩大保护范围,把与尸体有关的痕迹都保护起来,作出标记。
2.保护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细微迹象,凶杀案的发生,常伴有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细小物品等都有可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对现场及周围的遗留物做好保护,对案件的侦破有着积极的帮助意义。
3.如有伤者,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都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伤者已危及生命,应在急救同时,尽可能问些案件关键问题(本条以下案件皆适用)。
自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可判定为自杀现场的,多为坠楼自杀,如为服药、服毒、利器
伤害等方式,按照凶杀案现场保护,由警方进行判定,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维护原则
1.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如能马上确认自杀者身份,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判断其自杀初始地点。
3.对现场拍照留存,若经确认自杀者已死亡,或需送医救治,需将人体的位置、姿态及散落物等作出标记,以备后续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物业区域内的极少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出现问题多为公共物品损坏,业主间纠纷,其现场保护需根据详细情况判定。
维护原则
无人受伤:
1.若财物、车辆受损,需拍照存查。
2.如造成隐患,可能产生其他波及性损害,应进行局部封锁,设立标志以警示。
有人受伤:
1.立刻封锁现场,维持围观人群秩序,不得移动或弄乱现场相关物品,包括人(无需送医情况下)、车、散落物品、车痕等;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尽快将痕迹遮盖保护起来。
2.如伤者需就医,移动前须对其躺卧位置和姿态作出标记,情况紧急时可就地以石头划出伤者位置;如伤者伤势严重,需先拍照存查。
3.尽量不使用事故车辆运送伤员;如必须移动事故车辆,要先将现场拍照存查,再将车辆轮胎触地处和相关物品、痕迹处做好记号,等候交警处理。
4.如有燃油溢出,须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等更加严重的后果。
5.在现场及周围寻找目击证人,以协助警方调查。
盗窃案现场的保护
公共设施或物业所属物品被盗:
1.发现被盗或被盗迹象时,判断案犯是否尚未逃离,或有可疑人员混迹在围观人员中,尽量当场抓捕,或掌握案犯的直接特征。
2.封锁现场,禁止非办案人员入内,不得移动现场物品,保护现场痕迹不被破坏。
3.如发生在室内,确定作案人出入路线,并对出入通道及周边环境加护保的场现案窃盗以保护;如发生在室外,对周边环境进行判断,将疑似作案人来去路径、痕迹、逗留地点等加以保护。
业主被盗:
1.同以上三点。
2.劝止业主进入现场察看失窃情况。
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抢劫案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对人民物质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有极大威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重大刑事案件之一。
维护原则
1.注意现场罪犯潜伏、袭击被害人的位置,逃走路线,如发现相关痕迹、足迹,要划出范围加以保护,避免破坏。
2.注意发现并保护现场中心及周围遗留的痕迹或物品,如搏斗中掉落的物证,扯落的纽扣、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
3.及时询问被害人,如罪犯刚刚逃离不久,要立即组织追捕,注意沿路的逃窜痕迹和路人的证词,增加破案概率,而不只是消极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纵火犯罪通常会造成人身及物质财产的重大损失,犯罪分子如利用这种手段以达到报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目的,将很容易造成巨大灾难。
2.纵火案容易因救火行为使现场遭到破坏,增加破案难度。
维护原则
1.当起火还未成火灾前,起火点较明显,只需尽量保护好起火点,扑护保的场现案火纵救时有意减少对其的破坏。
2.如火灾已酿成,先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灭火,灭火后立刻封锁现
场,并认真配合消防及刑侦部门清理火场,发现起火点后加以重点保护。
第16篇 工贸物业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实施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定期发布《合格供方名录》,以确保购买的安全网、安全 帽、安全带和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符合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证明资料。
2、审核项目班子人员,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 核,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参与审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编制重大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
4、建立公司内施工机械设备台帐,监督指导机械设备的采购、标识、使 用、维护、修理、报废工作以及各类机械设备工作统计记录,台帐的登记、保管、 汇总及报表工作。确保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 敏、可靠,安全运转。
5、对施工机构设备及土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 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6、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 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 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