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思考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行为不规范,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1.2 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安全知识,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比较滞后,导致大多数人未经培训就上岗。有的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虽然齐全,也记录了教育培训等内容,但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1.3 安全监督不到位不能否认,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玩忽职守。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探析
2.1 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2.2 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健全的法规要靠健全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企业每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同时,执法监察机构同时要打破过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依据法律、法规,不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使工地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
2.3 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堆放整齐,职工行为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标志醒目,并按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班组上岗前,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4 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项目要进行批评与处罚。
总之,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话题。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严峻的安全形势所带来的挑战,从而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其施工企业应该建立起严密、协调、有效、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什么是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以保证施工安全为目标,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安全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的有机整体。
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理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有明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和正常运转。
二是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具有安全否决权的评比管理制度。
三是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了使安全管理体系卓有成效地运转,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就应建立一个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综合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施工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工程局、工程处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
四是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要使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灵敏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规范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企业内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卫生信息,并设专人负责处理。
五是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建筑施工生产的各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使安全管理工作过程合理化,并固定下来,用图表、文字表示出来。安全管理业务标准化就是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订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实现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和标准化,就可使安全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脱节、相互推诿等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弊病。因此,它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七是组织外部协作单位的安全保证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安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这就关系到外部协作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性、可靠性的保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
成功经验表明,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应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安全是施工企业发展的永恒的主题。因此,在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方式、方法上仍需不断完善。
必须克服在安全问题上的短期行为、侥幸心理和事故难免的思想;对安全问题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定信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亲自抓安全;对施工组织进行安全评价与审核;加强施工事故的预防与不安全因素的控制,加速安全信息的传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外协单位所提供的产品、零部件和劳务等的安全需求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断健全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方式。可把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作为一个大系统,再直接着手建立其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体系,也可把工程项目作为对象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根据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的规定和安排,使它有效地运转起来,发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全体职工对施工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断提高技术素质,胜任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这些都是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真正转移到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科技文化素质,依靠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的轨道上来,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学习国际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经验和标准,充实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3篇 建筑施工中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机是目前在建筑施工领域中使用最广泛、工作效率最高的一种大型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由于其在施工中所发挥的作用重大,因而成为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重要因素。但在施工管理中经常会发生为赶工期而忽视对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与安全管理。例如:要求操作人员加班,在恶劣天气下继续施工,不保证维护时间等。由于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和使用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对其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方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作业。但这些管理措施通常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从而构成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
操作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安全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塔式起重机的常用工作工况是将地面(或作业面)上的物料运送到作业面(地面)上。受其工作特点的限制,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在操作中会存在无法看清或者根本看不到需吊物料的情况,因此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不仅仅指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还应该包括信号工和物料的装卸工及其他直接参与塔式起重机工作的人员。
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塔式起重机是由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直接操纵掌握的设备使用的好坏、生产效率的高低都决定于驾驶员的责任心和操作技术。而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和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有着紧密的关系,他们或者是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参与者,或者成为直接受害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合理配备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根据设备的类型和作业班次,按照定额配备技术等级符合设备技术要求的人员。所有的塔式起重机驾驶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应知、应会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操作证,凭证操作。坚持定人、定机,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新驾驶员在独立使用塔式起重机时,必须经过对所使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及基本功的培训。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和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塔式起重机的检查评比活动。
2.信号工和其他操作人员
塔式起重机的信号工在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信号工所发挥的作用是他人无法替代的,作为距离搬运物料最近的操作人员,信号工往往是安全事故的直接目击者甚至是肇事者和受害者。因此同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一样,也应该设立一套制度对信号工的工作加以规范和指导。
安装与拆卸工人的素质也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有重要影响。塔式起重机的安、拆过程是一个危险的过程,因此在此过程中参与工作的各类人员将面临着严重的安全威胁。要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拆装,必须对施工作业的操作工人进行严格的培训与考核。
因此,对于信号工和其他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严格培训和考核。加强在职培训,不断补充与新技术和新工艺相联系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知识;同时定期进行在岗人员考核,巩固基本的安全和技术知识。结合企业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相应的评比和竞赛活动,促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4篇 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租赁单位购置的吊篮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也可委托安装单位派人)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三)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 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和《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程受理的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二)审查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吊篮安装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三)提供和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和安装、拆卸安全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四)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五)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派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 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对作业环境的要求:
(一)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
(二)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悬吊平台。
(三)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四)禁止夜间施工。
(五)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
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第二十三条 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开关箱。
第二十六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监督部门应当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市建委关于《***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3.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4.所以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进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6.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五定”的要求;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标准;
8.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有现场领导带班。
第6篇 浅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7篇 建筑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是施工企业的主体工具,是实现施工工艺的重要条件,是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施工设备的优劣,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生产,均有重大的影响。“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特别是在建筑技术飞跃发展的今天,没有先进的施工设备,是难以承接较为复杂的基础工程的。设备安全管理,是设备管理与安全管理的综合管理形式。他们之间是一种相互渗透、密不可分的关系。设备管理是项目生产要素和施工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对安全生产以及企业自身,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因此,如何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已成为新形势下企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通过剖析一些发生事故的案例,不少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因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抓好设备安全和设备管理,从源头上抓起,遏制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施工设备种类多样,而且操作相对复杂,特别是冲钻孔桩,所处施工环境较为恶劣。为保证安全施工,必须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合理调配使用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安全性能以及操作性能必须全面掌握。以利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设备,进入现场施工,避免超载、超负荷、拼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出现。施工设备进场前,应对设备进行计划分析,在时间安排、方案比较、选择配置作为项目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首先,应按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工程量的大小、工期,决定所需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编制适合该项目的机械使用计划和编排所需施工机械进出场的时间计划,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其次,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应本着“先调剂,后经租”的原则,先将企业内部的闲置设备充分利用。不足部分和缺口设备通过外部租赁市场租用。尽量避免项目自身购置设备,增大工程成本。由于项目施工对设备的选择性较强,在选择设备的配置上要精打细算,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设备选型应按实际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及所需动力配置使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对要求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性产品。尽量选择能源消耗低、噪音小,环境污染小的设备,使其综合成本降低。
新购置设备之前,应对厂家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全面了解和评定,择优购置。对现有设备,保证其完整和安全。根据省局转发的有关设备物资采购行为规范的文件精神,公司成立并调整了“设备物资采购招标比价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联系公司实际,进一步细化设备优选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设备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并在职代会上通过,下发执行。目的是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在设备管理、物资采购、设备检修、仓库保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各种生产设备、办公装备、施工主材的采购中,全面推行招标比价工作,并将招标比价、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列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畴,进行规范性管理。
二、 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管理
加强现场督查,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关键,把机械设备的隐患及安全操作的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是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搞好机械设备管理,光靠机操人员自身的素质是不够的,必须把设备管理重心放在施工现场,贴近操作点,项目部配备兼职安全员,加强对机操人员遵章守纪、到岗到位、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外,公司“安全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把设备安全纳入检查的范围。检查重点是设备用电安全、设备运转安全、设备维修费用等。
由于公司重视对设备的安全检查,操作工违章作业现象基本上得到控制,不戴安全帽、违纪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巡检中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事故来对待,通过行之有效的设备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 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设备的完好,是设备组成的各个系统通过安全管理使之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而设备在使用中,经常会出现各种故障,这些故障往往是由一些不易发现的小故障积累而成的,就是专职检修人员在施工现场值班巡查,有时也难以发现,最终导致停机停产。不管是大故障还是小故障,它的存在或出现,就会给设备和操作人员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加强施工设备的现场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不仅要求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协调配合,还要求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特别是设备操作人,积极参与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因为,操作人员是接触设备最为频繁的人员,这是设备管理和检修人员所不具备的。操作人员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设备维修管理上即使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往往由于施工的特殊性,施工项目部的设备维护状况较差。如一些设备退场后没有进行清洗,设备上的水泥等污物仍然沾在壳体,影响外观的清洁,甚至影响使用效果;部分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大多比较破旧,配置不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另外,设备管理的基础资料收集较难,设备管理的技术骨干比较缺乏,后备力量不足,给设备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按照省局的要求,重点强化设备管理的力度,规范设备内业管理,特别要对设备的验收记录、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档,满足现场施工查阅要求。
设备和配件的供应直接关系到生产第一线的进度和质量。在为第一线服务的宗旨下,我们制定了物资管理目标,这就是:物资实物帐目一致;设备状态去向明晰 ;及时整理检修维护;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由于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保证了施工项目的需要。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其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强化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基础。班组在“三级“安全教育中,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其中主要内容之一,但设备的完好与否,是同等重要的。我们要杜绝“三违”现象,同样要强调施工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它不仅关系到设备的本质安全,同时直接危及操作人员的人生安全。试想,若一台残缺不齐的设备,操控困难、运行不稳,或是安全装置失灵,甚至缺失,其将要产生的后果,可想而知。所以,要强化安全教育、全员参与,使“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在学习教育中,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与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施工设备,朝着大型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设备的操作人员以及检修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技术水平、必须与其相匹配,否则,不仅不能发挥设备的正常功能,反而容易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影响设备的本质安全和使用寿命。因此,建立和落实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地进行技术培训,制定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设备安全的必要条件。今年我们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主要通过学习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使其了解、熟悉规程并以规程为准绳指导工作。为了检验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联系施工实际进行学习和考核;对机操人员结合年度上岗证的审查,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
企业的发展,就业观念的转变,已使企业内部“上岗靠竞争,竞争靠技能,技能靠培训”成为职工队伍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安全生产服务的自律行为。
五、结语
设备安全管理,不仅属于安全管理的范畴,而且也是设备管理的业务范围,两者是交叉相融的。设备的管理不能不讲安全,安全管理必讲设备的安全。所以,提倡“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和“安全无小事、安全从我做起”的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设备安全管理迈向新高度的推动力,具有现实意义。
第8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2。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经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设备物资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企业策划部、财务部、工会、组织宣传部、纪委、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六条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三)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条 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安全质量管理部
1、具体落实行政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预防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4、协助单位其他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研究制定和执行防止事故措施,参与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及时掌握、分析、评估集团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工作。
(二)技术开发部
1、跟踪国内外安全技术标准动态,管理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与监督实施;
2、组织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关安全技术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
3、协调各设计项目中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优化工作。协调内部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技术关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对重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方案问题负安全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审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各在建项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专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物资设备部
1、负责重大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运行、大件吊装及特大型工程施工供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管理等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3、组织重要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工作,控制物资进场检验、试验工作。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备、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文明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4、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五)经营事业部
1、对工程招标书进行评审时,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系数大小;对施工现场察看时,调查保障安全工作措施;在编写工程投标意向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根据设计文件编写安全保障措施;
2、工程中标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安全责任,接受技术交底时查询安全技术内容;分包工程时,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总包单位与分承包商之间安全责任;
3、审核本级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经费概、预算,确定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划成本、核算实际成本;
4、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规定,在集团公司投资经营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运行中搞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及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六)财务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下属各单位和项目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或整改事故隐患所需经费进行审定与拨付,并提出合理开支经费建议。
(七)人力资源部
1、根据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定员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负责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八)社会保险事业部
1、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按国家规定确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其它有关责任险种保险。
(九)企业策划部
1、制定企业安全规划目标,并监督实施;
2、对分承包商及外部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资质或资格审查,并监督签订分承包商分包合同或用工劳动合同;
3、负责外部劳务管理中有关安全工作宏观管理。
(十)组织部
1、在考核所属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个人安全生产绩效,并提出处理建议;
2、督促所属单位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宣传部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筹划与实施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外宣传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2、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对外统一报道和协调;
3、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
(十二)工会
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
2、监督各级、施工现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编制防暑降温防寒工作计划,预防煤气中毒,并督促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检查督促单位参加职工工伤保险。
(十三)团委
1、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术训练,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小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所属单位、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督促所属单位、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四)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十条 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积作用。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注:安全生产法第96条注解: 与《安全生产法》
gb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危险源与《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配套的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标准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标准, gb 18218-2000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显然,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核设施、矿业、建筑业、水利工程、航天发射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由于以上原因,此处必须加上建筑工程危险源的定义---- 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加上前面第二条: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十二条 危险源的分类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表1列出了可能导致各类伤亡事故的第一类危险源。
(二)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和人失误(human error)。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一法三卡”等活动予以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一)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1、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例如变电所、供热锅炉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 例如起重、提升机械、高度差较大的场所等;
3、能量载体,例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4、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
5、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6、危险物质。除了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换的有害物质外,也包括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7、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等;
8、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
(二)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1、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等危险源中。
3、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4、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第十四条 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价单元,使识别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确定是否构成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管理程序》(sb14g/0/04-07c)规定及时上报子、分公司,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分别上报当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分级监控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及危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0人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10~29人或重伤3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9人或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死亡人数1~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按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评定:
(一)重大危险源曾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及住宅区、生产单元、机关团体、学校、交通要道的。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一)对构成中铁建总公司要求的特别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由集团公司确定后上报中铁建总公司协同控制;
(二)对构成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二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辨识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协同控制;
(三)对三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确定后上报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由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协同控制;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直接监管,并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的确定
除了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外,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发生事故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
按事故出现可能性大小可分为可能、不可能、几乎不可能。根据危害程度可分为严重、较大、一般等级别。
危险源分级实际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考《“一法三卡”工作手册》中“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策划一览表”。通过评价出的危险源风险程度,从而确定危险源的等级。
第二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危险源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术控制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及其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须根据本工程危险清单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确保这些措施在施工现场能得以实施;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控制内容,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达到规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对施工操作者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4、收集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学习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预防;
5、在施工中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二)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安全化。
(三)管理控制除危险源分级管理外,还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一级重大危险源名录、控制措施及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公示。
第二十七条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更新建档,督促完善控制措施和跟踪监控。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及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三)建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一法三卡”要求设立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状态,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七)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当地及负责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每年进行演练;
(八)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按照《“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台帐;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
(六)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的危险性评估;
(三)应急救援报警系统及信息传递;
(四)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事后的恢复;
(八)培训与演练;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二)方案若可行,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有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三)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四)随着施工进度的发展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应随之不断更新或补充;
(五)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必须满足“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个体防护”三级控制原则。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监测,随时掌握危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状态,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九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加重处罚,并在各类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的;
(四)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或隐瞒不报的;
(六)未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七)未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九)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未立即整改的;
(十)未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所需资金投入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搞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近期全国各地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而特大安全事故是连续发生,血的教训给我们“建筑人”又一次敲响安全警钟!如果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好、衔接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因为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所以项目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注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工作,计划先行
在项目总体策划中许多项目对安全管理方面,只是一笔带过,没有结合项目在各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没有预见性,管理起来及其被动,因此做好安全管理策划工作是关键。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责任人;二要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别编写基础、主体、装饰施工阶段详细的安全管理技术保证措施;三是要编制项目在整个施工周期中安全专项资金费用投入和分配计划表,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财、物的及时投入。这是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整个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中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应具备以下三点基本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应急能力。二是要责任心强,在工作中就是要勤跑现场、细致检查。三是要以服务的心态对待工作。所谓服务的心态是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能让作业人员感觉到和他们不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而是“合作”关系,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而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以便项目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以章办事”,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在建筑施工工地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兵马末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农民工的流动性实在太大,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所以本人认为现阶段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是减少“三违”现象的最有效手段。安全技术交底应与班组安全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班组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消除职工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灵活运用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的工作现场,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6.定期做好现场安全考核工作
施工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考评小组,针对现场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及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考评成绩可以与物质奖励挂钩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班组也可进行相应的考核活动,考核内容要尽可能量化,能如实地反映被考核班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表现好的要进行奖励,反之进行处罚。目的在于对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增强其安全管理班组作业人员的意识,最终提高班组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作业班组整体安全意识,减少“三违”现象发生。
总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时刻在施工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分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何乐而不为呢。
第10篇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
一、总体目标
(一)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三)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执行jgj46-2005标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符合jgj59-99标准。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达标、市级文明、省级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 台,井架 台,计划在 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计划投入钢管 吨,扣件 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电按jgj46-2005标准执行,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配置线路,采用计划投入总电箱 只,分电箱 只,开关箱 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四)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种类及数量) 。
(五)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 张。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一)建筑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创建(省、市) 级文明施工现场。
第11篇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方案
本工程现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项目监理部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防止因冬季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及损失。
一、质量控制
1. 准备工作
为预防气温突然下降,造成人员、机械及砼工程遭受冻害问题,施工队要给冬季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购置一定数量彩条布,以备在雨雪天气覆盖钢筋用。解决现场施工人员棉衣、棉帽、手套等必备保暖物品。
2. 钢筋冬季施工
钢筋原材料用彩条布覆盖,防止雨雪锈蚀。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控制钢筋原材料数量,尽量做到原材料不积压,防止钢筋锈蚀。
当气温低于0℃时,钢筋对焊及箍筋加工入要搭设防风棚,内置火炉,在防风棚内进行闪光对焊和钢筋加工,焊接钢筋在棚内防置2小时以后方可抬出棚外,以防止焊件温差变化影响焊接质量。
钢筋骨架就位时,由于焊接所需时间较长,为保证焊接质量,当气温在0℃以下时在孔口搭设临时防风暖棚,提高孔口温度,在雨雪天和-20℃情况下,不进行孔口焊接和钢筋加工。
3. 脚手架工程冬季施工
(1)在搭设脚手架时,钢管上不得有冰雪霜冻,以保证扣件与钢管连接牢固;如果钢管上有冰雪霜冻应予以清除。
(2)在下雪和下雨天,不得从事外架的搭设和拆除。
(3)在有霜冻的天气里,施工人员不得过早地施工,以防施工人员在架上滑倒而跌落下来造成事故。
(4)在有大风的天气里,不得人事外架的施工。
4. 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
(1)冬季浇筑的混凝土在受冻前的抗压强度不低于:①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为设计标号的30%;②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为设计标号的40%。但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0及以下时,不得小于5.0n/mm2,当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提高后的强度等级确定。
(2)模板外和混凝土表面覆盖的保温层,不应采用潮湿状态的材料,也不应将保温材料直接铺盖在潮湿的混凝土表面,新浇混凝土表面应铺一层塑料薄膜;
(3)浇筑混凝土时,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尽量安排在天气晴好、气温较高的期间浇筑混凝土。
(4)冬季施工混凝土质量检查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检查外加剂质量及掺量。商品外加剂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②检查水、有料、外加剂。③检查混凝土从入模到拆除保温层或保温模板期间的温度。
(5)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拆模时混凝土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新浇筑的混凝土如果受冻,由于拌合水冻结成冰,水结成冰后的体积增加约9%,同时水泥的水化作用也停止进行。在恢复正温养护以后,水泥浆体中的孔隙率将比正常凝结的混凝土显著增加,从而使混凝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全面下降。如抗压强度约损失50%,抗渗等级降低为零,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也有大幅度的降低。因此遭受过冻害的混凝土不仅力学强度降低而且耐久性能严重劣化。如在施工时增加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虽然抗压强度可能相应增加,但耐久性仍得不到改善。因此从保证混凝土工程全面质量出发,在冬季施工中必须防止混凝土在硬化初期遭受冻害,并尽早获得强度。
(6)商品砼长途运输必须考虑混凝土的热量损失。在拌制过程中采用加热水拌制,内掺加防冻剂和减水剂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混凝土的入模温度达到要求。
(7)对于混凝土的养护,在气温高于0℃以上时,采用自然养护方式。当大气温度低于-3℃且高于-15℃时,采用蓄热法进行养护即覆盖塑料薄膜和麻袋方法进行养护,-3℃至-8℃时采用一层采用薄膜和麻袋进行养护,-9℃至-15℃时采用薄膜和麻袋进行养护。
二、安全措施
1、各工地住房、临时工棚,不得用明火取暖,不得使用电炉及大灯泡取暖。油材料库不准动火,严格按无火源管理。凡需要生煤炉的住房,都要经单位领导检查批准,并安装风斗,煤炉烟囱保持畅通,每半月疏通一次防止煤气中毒。加强用电管理,人走电关、灯灭,不准长明灯和乱拉、乱接电线,加强电热褥使用的管理,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
2、冬季取暖时,易燃物、衣服、鞋袜都要远离热源有一米以上,以防不测。
3、电气焊要严格操作规程,远离易燃物10米以上,不得用明火烧烤气瓶及阀门开关。
4、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未加防冻液及不常使用的机械车辆,要注意及时放水,每使用后放水时,待放完水后才能离开。
5、施工期间,不准酒后上岗,不准酗酒闹事。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夜间加强巡逻,严防盗窃事件。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三、检查重点
1.项目监理部应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防止因冬季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及损失。
2.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以建筑起重机械、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为重点监控。
监理项目部要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跟踪整改,做到隐患彻底整改,同类隐患不再发生。同时要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如何进行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 安全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 同时安全管理资料又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 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 工地安全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 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 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 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 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 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 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 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 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 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 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达到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 “安全管理”分项内容, 大体可分为十个项目。现将这十个子项所含内容及排列分述如下:
第一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含:
1 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 、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3 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第二项: 安全教育。主要是:
1 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 级、工地或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 83 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 小时。
2 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 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3 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4 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5 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 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 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 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第三项: 施工组织设计。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 基础作业; (2) 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 (3)施工用电与防护; (4) 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 (5)“四口”防护; (6) “五临边”防护; (7) 施工机械的防护; (8) 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 (9) 防火、防爆措施; (10) 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 (11) 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2 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 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 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5 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 及50kw 以上者, 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应包括: (1) 现场勘探;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进行负荷; (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 (6)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 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4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 全面、具体、切实可行; 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第四项: 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 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 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 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第五项: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 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第六项: 安全检查。
1 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 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 , 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 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2 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 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 最后评定达标等级, 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 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3 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 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 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 验收合格, 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4 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第七项: 班前安全活动。
1 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2 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 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3 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 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 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 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 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 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第八项: 遵章守纪。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 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第九项: 工伤事故处理。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 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 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 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第十项: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 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 现场整洁、污水排放, 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 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 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 分别统计, 写出资料归入档案。此外,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工程项目部(或工地) 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3) 安全教育制度;
4)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5) 安全奖惩制度;
6)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7)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 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9) 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10)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 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 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 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13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一节、主要内容:(jgj59-2022)
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检查评定。
三、文明施工:(gb50720、jgj146、jgjmt188)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等。
四、脚手架:(jgj130)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安全通道等。
五、临时用电系统:(gb50194、jgj46)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施工用电、照明用电、用电档案等。
六、机械设备:(gb10055、jgj215、gb5144)(塔吊、施工电梯、桩机机械、搅拌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
七、高处作业吊篮:(jgj202)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什降作业、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等。
八、基坑工程:(gb50497、jgj120、jgj180)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等。
九、模板支架:(jgj162、jgj130、jgj128、jgj166、jgj231)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支架拆除等。
十、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卸料平台等。
十一、安全管理评定等级: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时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第二节、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认可。
3、项目部应有各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项目部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7、项目部制定出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8、按安全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9、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考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1、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项目部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安全检查:
1、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顶时间、顶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时,项目部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火灾、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分包合同中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持证上岗:
1、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2、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九、生产安全施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 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根据施工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位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十一、文明施工:
1、现场围挡:
a、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围墙设置封闭围墙高度不小于2.5米;
b、一般路段的封闭围墙不低于1.80米;
c、围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a、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设置门卫值班室;
b、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c、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
d、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企业名称和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3、施工场地;
a、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
b、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
c、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d、施工现场要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无积水;
e、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措施;
f、设置专门的吸烟室,严禁随意吸烟;
g、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a、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堆码;
b、材料堆码整齐;标明名称、规格;
c、材料堆码采取防火、防雨、防锈蚀等措施;
d、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清理采用专用运输工具;严禁随意抛掷;
e、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业库房内,并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a、施工作业、材料堆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域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c、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d、宿舍设置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两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
e、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16人;
f、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g、夏季宿舍内应配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h、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良好。
6、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建立消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b、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c、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符合规范要求;
d、灭火器材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符合规范要求;
e、明火作业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7、综合治理:
a、生活区内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娱乐的场所;
b、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c、建立治安防范措施。
8、公示标牌:
a、大门口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等(五牌二图);
b、标牌规范、整齐、统一;
c、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d、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9、生活设施:
a、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
b、食堂与厕所、有害有毒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c、食堂必须有文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等齐全有效;
d、食堂使用的燃气管应存放在单独的房间,且该房间通风良好;严禁同时存放其它物品;
e、食堂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e、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f、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g、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h、设置淋浴室,且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i、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同一收集。
10、社区服务:
a、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b、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c、现场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d、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十二、脚手架:
1、施工方案:
a、编制施工方案,结构进行计算,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b、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是,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架体基础:
a、架体基础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垫板、底座,且符合规定;
b、立杆底端距地200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直角扣减连接,横向扫地杆在纵向扫地杆下面;
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a、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符合规范要求;
b、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在该处设置有困难时,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固定;
c、对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双排脚手架,采取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剪刀撑延架体高度连续延伸,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a、脚手板的材质、规格符合规范要求,铺板严密、牢靠;
b、架体外侧采用密目网封闭;网间连接严密;
c、作业层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外侧设置不小于180的挡脚板。
6、层间防护:
a、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一下每隔10米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b、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c、架体底层沿建筑物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7、构配件材质:
a、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b、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8、交底与验收:
a、架体搭设前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b、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均应,并不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c、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十三、临时用电:(gb50-194、jgj46)
1、外电防护:
a、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b、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用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c、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d、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对方材料物品。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a、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抵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b、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c、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d、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e、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f、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h、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i、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n、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什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o、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3、配电线路:
a、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b、线路应设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c、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d、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e、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按规定接用;
g、室内b敷主干线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米。
4、配电箱与开关箱:
a、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b、箱体结构、箱内电气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d、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e、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f、箱体安装高度、位置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h、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米。
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a、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b、配电室、配电装置、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d、配电室应采取防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工地工地平面图和系统图。
6、现场照明:
a、照明与动力用电分设;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b、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c、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照明线路与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现场按规范配备应急照明。
7、用电档案:
a、总包与分包之间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b、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设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c、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d、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有效,专人管理。
十四、施工机械:
1、施工什降机:
a、安全装置:安装质量限制器,并灵敏可靠;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钢丝绳安装防松绳装置,灵敏可靠;
b、限位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灵敏可靠;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灵敏可靠,安装位置符合规范要求;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米;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
c、防护装置: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地面安装防护围栏,围栏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地面出入通道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且符合规范要求;停层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停层门安装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d、附墙架: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符合现场要求时,另行设计,设计应满足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e、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g、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前先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审核;安装完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有责任人签字确认;安、拆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施工什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实行多班作业,填写交班记录。
h、验收与使用:
i、导轨架:导轨架的垂直度、标准节质量、对重导轨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连接螺栓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j、基础:基础制作、验收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板等结构上时,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k、电气安全、通信设置:什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防护规范要求;电缆导向架设置、霹雷装置等符合规范要求。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2、塔式起重机:
a、荷载限制装置:起重量限位器和起重力矩限位器;
b、行程限位装置:起什高度限位开关、小车行程开关、臂架幅度限位开关、回转限位器。
c保护装置:断绳、断轴保护装置;小车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档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度大于50米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并灵敏可靠。
d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安装防脱钩装置、滑轮、钢丝绳、卷筒的磨损、锈蚀、变形等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e、多塔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任意两台塔吊之间的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f、安拆、验收、使用:安拆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由责任人签字;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g、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内容:
附着: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应安装附着,附着安装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当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与实际不相符是,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力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附着前、附着后的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h、基础与轨道:基础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应设置排水措施;路基箱或枕木铺设、轨道铺设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i、结构设施:主要结构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n、电气安装: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塔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安装霹雷装置,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五、施工机具:
1、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等的安装应履行验收程序;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应搭设作业棚,并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大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国家级的话题,上至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下到企业班组施工第一线都在关注、过问。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决非易事,涉及方方面面。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已经形成了一门新兴综合性学科。探索安全管理与相关工作的关系,对于把握安全管理,促进安全法规落实,揭示安全管理工作规律不无益处。笔者根据多年对建筑施工管理的体会,认为做好安全工作管理应处理好十大关系。
1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
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对企业的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管理。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人的安全无保证,怎能去创信誉。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施工现场危机四伏,事故丛生,对内构成安全威胁,对外则自毁信誉。所以,企业领导在决策创信誉时必须重视安全工作。企业信誉是大局,而施工安全事关人命是大局的大局,二者不可偏废,更不可割裂。
2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不创效益的企业必然走向倒闭。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何谈效益,人不安全谁去创效益?人是世界上第一可宝贵的,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进而创造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影响企业创效益,而且由此又可能引发祸不单行的恶性循环。
诚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不仅要订制度、抓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资金投人。一些项目经理对安全的资金投人容易视为额外负担,影响创效益。这是一种错觉。“防患于未然”是最简单的道理。建筑施工是人与材料、机械反复交往的过程。施工人员需要活动,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事故,除了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不可少的。须知必要的投人可以换来安全,可以换来队伍的稳定及顺利施工的局面,短期行为、得过且过的观念则会留下隐患,酿成事故。
安全施工的资金投人与创效益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是为了更好地创效益。没有施工安全的先期投人,就不会有稳定的施工秩序,创效益将是一句空话。聪明的项目经理及企业管理人员必然将安全投人看成是生产上的必需,是维护企业效益的必然投人。
3 施工安全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在我们走向依法治理国家的形势下,建筑安全也将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因此,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负有全盘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企业法人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全责,在经营决策上必须顾及安全,把安全摆到企业运作的非常重要的位置。企业法人要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意识的高低取决于法人本身素质的高低。建筑企业法人不仅要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学历、技能,而且要通晓依法管理企业的责任,在施工企业的申办程序中,一定要增加对企业法人法律意识的考察和制约力度。对国有施工企业法人采用任免制时,也要对任用法人的法律知识予以关注。企业虽然有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副厂长及安技部门,但依据法律来讲,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4 施工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社会稳定离不开政权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这里暂不论及国家政权怎样稳固,只谈人民生活安定一则。生活安定包括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这是构成社会稳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安全生产的社会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一项重大伤亡事故的出现必然会波及影响一个不小的群体的正常生活秩序,而频频出现事故,或是数人乃至多人出现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影响之大是难以估量的。如新疆克拉玛依某剧场的一场大火,数以百计的少年儿童葬身火海,在一个时期内影响了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波及方方面面,对当地社会的稳定无疑是一种负效应。一个地方政府的父母官或是一个企业的当家人在这种恶性事故面前如何妥善处理,就不是一纸公文所能解决得了的。所以安全工作事关人们身家性命,也事关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关系人民是否能安居乐业。保证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不稳定,国家就不安全;国家不安全,人民生活、企业发展的一切一切都将是一句空话。
5 施工安全与企业职工的关系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赖以存在的支柱。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人事任免、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负有一定的职责。这其中也包括职代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职责。取代会有权对生产经营中的不安全状况提出意见直至监督整改。劳动法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减少职业危害”。这些条款不仅是对职工的保护,也是职工维护自身安全的有力武器。企业职工要善于运用两种方式保护自身的安全。第一要正确运用法律;第二要用好安全防护设施。职工自身首先要提高生产中的安全意识,正确认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主人翁地位不仅是政治上的权益,也包括必备的安全防护技能和知识,不能妄自菲薄。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新时期,安全防护设施也在发展,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职工也存在着不断丰富知识,适应新的技术发展的需要。新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出现也给操作工人提出了安全操作问题。安全与职工关系的重要环节是如何做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生产往往是群体作业,按工种和工序编制班组。班组的安全管理优劣体现在工序实践中,决定于每个职工本身。所以,对企业来说,全面提高每个职工安全意识,做好每个职工的安全教育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这里有必要强调工程安全与职工安全的关系。只有职工安全了,创出安全工程才更有保障,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从职工本身看要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如安全培训,健全各工种及特种工种考核培训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1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11、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以上,若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
12、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信号工不在现场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该信号工。
13、施工现场脚手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棚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吸烟罚款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操作人员必须将灭火器材携带,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
14、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5、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
16、禁穿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背心、赤膊、赤脚上班作业,有违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罚款。
17、严禁擅自拆除和挪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若因施工需要,必须通过工地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同意,但当日工作完成后应迅速恢复,违者罚款100元。
18、严禁无脚手或独跳施工作业,作业人员经教育劝告不听者罚款50元,导致后果均自负。
19、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加油和检修,各种防护保险装置严禁擅自拆除,工完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有设备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0元。
20、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或吵闹及骑坐墙头或站立墙头、翻越采光井,违者罚款100元。
21、各工种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搭坐扶手、阳台、四口、五临边,电梯未停妥严禁打开电梯门,违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2、木工机械用具,应定机定人,由熟练技术职工操作,不得擅自违章操作或在木工机械上做私活,违者罚款100元,违章操作或擅自运用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操作工每天对木工棚的木屑、木花清理干净,余料堆放整齐,违者罚款50元。
23、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和按标准做好“四口五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接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有一部位不符要求的处罚操作者50元。
24、不按规范操作,不听领导指挥,擅自动用工地机电设备或违章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本人负责,不作工伤处理,且给予50~200元罚款。
25、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随便大小便,违者在楼外场地小便罚款50元,大便100元;在楼层主体阶段小便罚款100元,大便200元;粗装修阶段在完成二次地坪上小便罚款200元,大便300元。
26、施工现场公共场所所设置的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玩弄,如有违者罚款100~1000元。
27、职工间及上下级间应发扬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作风,下级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安排,任何职工不管任何理由均不得辱骂项目部管理人员,更不得动手殴打,一经发现辱骂罚款200元,动手殴打即给予除名开除。严禁在施工现场争吵打架,一经发生参与动手者双方不管任何理由均给予300元罚款,若手中使用工具或现场材料等异物参与斗殴,则给予当事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斗殴责任在受害者,医药费、误工费自负,责任在致使者由其承担受害者所有损失(含医药费、误工费等)。若任何一方有超过二人以上参与斗殴则给予该方班组长50~200元连带责任罚款(若是分包队伍则给予该单位处以500元以上追加罚款)。若有人能在争吵过程及时阻止或及时向上级汇报,杜绝事端进一步恶化的情况,项目部即给予该人表扬及100~500元奖励。
28、对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不落实整改的罚款200元,整改不及时的罚款100元,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元。
29、楼层清理过程中,发现楼层打堆垃圾中混有扣件、三形卡、短钢管、钢筋等,每堆垃圾给予班组处罚50~100元,发现运垃圾的推车内混有扣件、三形卡等物品,给予作业人员处罚50元每车,其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每车。
30、班组长或分包队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班组(或本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下发的安全技术资料及所有项目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交底。若失职一经发现给予班组长处以50元/次,分包队伍负责人200元/次处罚;该班组或分包队伍在该月度出现工伤事故,项目部对该班组长(或分包队伍)按下列额度处罚:1000元以下事故处罚50元;1000元~5000元事故处罚100元;5000元~10000元事故处罚200元;10000元~30000元事故处罚500元;30000元~50000元事故处罚700元;50000元~100000元事故处罚1000元; 100000元以上事故处罚1500元。
31、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及时清理事故隐患,在危险关头勇于及时排除险情,并转危为安者,则给予通报表扬和200~1000元的奖励。
32、班组每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无违章违规、无事故现象,项目部给予班组集体奖励,每班20人以下奖励100元,20人~30人奖励200元,30人~50人奖励300元,50人以上奖励500元,奖罚每月在生活费中兑现,班组无班前活动记录的取消奖励。
本奖罚细则适用进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任何单位所有作业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编制部门:大庆市海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分公司如皋鑫旺方苑三区项目部
2006年5月
第16篇 有关危险点控制法在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中的运用
一、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是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需要。
危险点控制。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根据历史资料.目前情况,综合分析人物、环境、管理制度等各种不安全因素。预测危险点并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起到事故预防效果。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危险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施危险点控制法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高坠、物击、触电、机伤、坍塌这五大伤害是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威协.由于建筑施t中使用的各种大、中、小型机械品种多。操作和管理难度大,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单纯依靠传统的仅仅凭经验来管理的方式.已远远落后于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变危险为安全。才能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点失控。是发生重大事故的根源。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下午2时上班后,瓦余某某在某工地10号楼北立面第二跑道斜梁外、高度为2.5m的脚手架上粉刷,搅拌机械t许粜将料斗钢丝绳挂在塔吊本身吊钩下加挂的一组四个副钩的其中一个上。副钩于一几九六年七月用 18螺纹钢制作,四个小钩是用来吊小车用的。塔吊将料斗吊起.越过lo号楼,当料斗运行至东外坡道上空(离地高度21.5m)准备下降时,挂斗的副钩突然断裂,料斗坠落,前一下人被砸,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错误地使用螺纹钢制作吊钩,从断毁的吊钩截面可见,已有2/5的截面早已有裂缝,使用前未做检查。这起事故如购置标准吊钩和加强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完全可以避免。
三、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主要有哪些危险点。
在多数使用建筑施t机械的地方,最容易潜伏危险、导致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建筑施工机械的主要安全事故如下:
车辆系机械的主要事故:
机械在路肩或倾斜地方行驶造成倾覆;.机械周围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与机械接触造成的事故:
在机械检查时,车架(大臂等)支柱出其不意地降落。被卷入、夹在机械危险部位;.在运输过程中,锁定斗爪的链锁松断下砸伤人:
运输货物过载或车辆急速转弯(特别是拖挂型车)造成翻车;.不正确的装运方式(方法)、没有经验的操作人员造成运输货物坠落砸人的事故;.带臂机械的主要事故;.汽车吊、塔吊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吊钩绳索钩住货物的方式不准确。造成货物掉落砸人的事故(一般工地经常发生);汽车吊、小型移动吊车等。在支垫脚张开基础上过负荷状态操作.造成机体翻倒,甚至 毁人亡:
汽车吊等在吊装货物时,人被夹在吊物与其他物体之间。人与机械接触时,被夹入机体(或机体后部)与其他物体之间;打桩机在场地移动时翻倒;.机械在回转时.机体后部、臂杆、车架、挖斗等将人碰倒:
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的主要事故: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份安全防护装 置不正常工作;六级以上大风冒险作业;.进出楼层料门不及时关闭;其他机械的主要事故;.桩孔灌注机械、混凝土浇捣(注)机械、筑路机械、轨道式(履带式)装载机械等,人被碾压,被卷入,被夹住,被车辆翻倒压伤,被土、石飞来砸伤等;电锯、电刨等木工机械,切断机、弯曲等钢筋机械、砂轮切割机、手枪电钻等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不整齐不正常工作.与尖厉部位接触造成伤害;.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与感应电流部位接触、带电设备翻落、电线滑落或破损、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工作等造成人员触电。
四、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的危险点控制。
任务开始前,根据事前对地形、地质、环境、作业场所等调查的结果,选定适合作业的机种。同一机种制造商的不同,构造安全性方面就有较大的不同,机械的性能就要充分考虑。例如塔吊上起钩超重时警报装置,升降时自动锁定装置,复合控制装置,电焊机二次侧降压保护防触电装置,选定要考虑具有安全性的机械。
任务开始时,使用该机械会发生怎样的事故要预测一下,对预想到的可能事故应事前与主管部门讨论并及时制订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事前安全性的检验讨论应对每一个作业项目、人员配置、作业内容进行分析,确认每一个危险点及安全对策通过后整理记录,这个作用标准称为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点控制。
施工期间。每日的任务必须遵守已经确立的安全施工流程,主要有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例会、事故预知活动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工作要点向共同作业人员进行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任务完成时,机械的运输转移、解体等均应由有经验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指出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性。
进场机械塔吊、施t电梯等机械进场必须执行建设部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施工单位内部调拨的中小型机械,进场前同样必须进行检查,对确认有异常或缺陷的应完全修复或讲清必要的注意措施.否则不安全的机械不能进驻施工现场。在进场机械的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机械的构造、性能、确认适用何种资格的操作人员,适用的场地等。检查表应当确认是机电安全责任者必须要完成的重要业务。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具有规定资格的上岗者,即身心健康、操作技术优秀、责任感强、对机械的性能掌握熟练、对现场的安全规则能确切执行和经过考核取得法定合格资格者。
作业安全租用机械必须由机械所有权单位的作业人员操作,对作业人员来讲,该机械针对作业用的安全内容必须熟知。
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根据规定,吊车、移动式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砼搅拌机组、电焊机、车辆系建筑机械等必须要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必须填写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记录表,再由主管确认检验结果,必须指出不适当的检查实施方法。 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要遵守《检查规则》,要特别防止最容易发生在检查过程中的形式化(检查表上的记号多数是千篇一律的内容)。
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必须是根据机械的动作特点进行检查。
特定检查是在车辆系建筑施工机械、铲车、砼输送泵等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特别确定项目的检查。特定自主检查不要被先进装置误导。为了确保安全应适应性地变更考察方法。 性能检查吊车、移动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等在一定的期间(年检或季检)由有关法定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性能测验.并要求出具已受理的鉴定合格的检验证书。
五.结论南京仁恒翠竹园一期工程项目于2002年月15日通过由江苏省建设厅、省建工局、省总工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省级文明工地”的验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一次重大机械伤亡事故);南京仁恒翠竹园二期工程项目分别于年12月5日、2005年4月15日两次通过南京市“市级文明工地”验收:2005年5月20日通过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验收:2005年5月30日又被南京市建工局推荐为“市级建筑施工示范工地”,本二期工程施工至今同样未发生一次重大机械伤亡事故。这反映了上述一系列机械安全管理措施还是基本有效的。但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仅仅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冰山一角,安全生产管理尤其需要通过对全员的不断培训以逐步提高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感,这应作为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