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模板安装按施工设计进行,严禁随意变动,支顶必须有垫块。
3、上层和下层支柱在同一垂直线上,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4、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平撑和垂直剪刀撑。
5、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加设剪刀撑。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足安全保护措施拆除的模板,柱杆、支撑要及时运走,妥善善堆放。
7、拆除板、梁、柱墙模板,在4m以上的作业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8、安装和拆除柱、墙、梁、板的操作层,从首层以上各层应安装安全平网。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牌。
9、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
第2篇 配电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2、安全生产目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
1、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教育制度
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四、安全措施
五、安全工作规定
六、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配电室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1台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约27公里电缆采购敷设。
二、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六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中毒、无爆炸、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施工期间职工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争创“安全样板工程”。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文件及我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并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抓制度、责任制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
(4)管理与操作人员均需与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作出安全保证。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施工生产是我司的安全施工的基本目标。为了在本工程中,我司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详见下附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架图》)。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经济手段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管理既依靠操作人员的自觉行为,更依靠严明的奖罚制度,对违章者实行经济处罚,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予以奖励,激发施工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热情。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架图
安全保证体系
组织机构
安全制度
方案编制
项目经理
现场负责人
专职方安全员
作业组安全员
作业人员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措施检查
纠正措施记录
工伤事故记录
进场三级教育
支撑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班前安全活动
安全检查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男
项目经理男
土建工程师男
安全专责男
技术专责男
电气工程师女
材料负责人8女
资料员9男
质量负责人
4、安全教育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新工人上岗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材料的使用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本工程应对下列设施执行验收挂牌制度。
(1)全部垂直运输设备
(2)活动悬挑平台
(3)各种洞口临边围栏及防护设施
(4)为作业安全、机电安全防水需要专门配置的各种设施。
6、安全检查制度
工地每月一次全面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安全员实施,每个作业班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安全上岗检查,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且通过检查活动本身可以发现和解决隐患。
四、安全措施
一个“第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
二个“贯彻”:贯彻“五同时”,贯彻对事故及未遂事故的“三不放过”。
三个“落实”:
(1)职责上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组织上落实安全管理网络;
(3)措施上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个“狠抓”:
(1)狠抓对违章违规检查、教育、处罚;
(2)狠抓登高作业及高处作业签证制度;
(3)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五个“确认”:
(1)从职工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到现场作业点安全措施的确认。
(2)从劳防用品正确穿戴齐全到机具可靠使用的确认。
(3)从布置任务同时到布置安全到作业点工人站位选择、上下左右前后的确认。
(4)从危险性作业的预分析到对策措施的确认。
(5)从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到违章违规教育处罚的确认。
“十个不准”:
(1)不准将工程项目转包于他人。
(2)不准不戴安全帽或不扣安全帽带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3)不准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擅自搬动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及警戒线。
(5)不准穿越警戒区域。
(6)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和摸弄电器设备。
(7)不准用氧气吹扫身上灰尘和充气打轮胎,接用风镐、通风。
(8)不准高处向下乱抛物件和工具、高处作业未系扣安全带不准作业施工。
(9)不准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0)不准在禁火区域内擅自动火。
“十个百分之百”:
(1)百分之百签订《安全承包责任协议书》
(2)百分之百做好安全方案,落实好施工各项防范措施
(3)施工人员要百分之百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对业主分包给外协单位的工程项目,也应百分之百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写“安全交底表”,对要害区域施工的外协单位,需指派专人安全监护。
(5)水、电、风、汽(气)等的停送,要百分之百实现业主主管部门的命令票作业制度,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各种设备、工具、脚手架、钢丝绳、吊索具要百分之百检查,做到完好可靠,确保安全。
(7)各种起重设备和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百分之百齐全可靠,实行专人操作、专人指挥。
(8)施工用电要百分之百规范化,由业主有关部门负责督促,确保安全用电。
(9)单体项目竣工后,要百分之百通过设计和业主有关部门有关部门验收,“四有四必”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做到工完料清、工完尾清、工完资料清。
五、安全工作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监护工作准则,组织安全监护网络;对每个施工点,指派一名责任性强、业务熟悉的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护。
(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安全帽带,施工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防用品,必须听从有关领导及现场安全员的劝告和指挥。
(4)各单位所使用的车辆、机械传动设备、工具起重设备、吊索具等要符合使用规范要求;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专人挂吊指挥;严格执行开动牌制度。
(5)高处作业,提前到业主有关部门办理高处作业签证手续;在采取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严禁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高处作业禁忌病者登高作业。
(6)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清理现场,对各种水、电、气等管道等应与业主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联系、清理,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做好现场的警戒监护。
(7)多层次立体施工时,应安排交叉作业,必须同时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中间隔离设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线下方作业;预留井道、孔、洞等要有防护措施。
(8)施工临时用电等,必须由业主有关部门安排接装,确保绝缘、接地良好,并有醒目标志。施工完毕,必须及时拆除,做到“装得安全、用得正确、拆得彻底”。
(11)停电、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向业主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办理签证。
(12)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暂停施工,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13)凡吊车、铲车、运输车辆等人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14)进入坑、管、箱等设备内部作业前,必须填写《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签证单》,经安全部门审核签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15)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安全标志、警戒线;不准穿越、闯入警戒区域。
(1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各单位领导要狠抓违章及事故苗子,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发生险肇事故要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六、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搭接使用之前必须在施工总平面图中绘制临时用电线路图,送项目部和业主有关部门报批。
(2)业主负责提供总电源及总电源箱,我公司负责各级分电箱,供用双方责任分办界点是总供电箱的出线接头。
(3)开关箱、配电箱必须分级设置,即业主总电源箱为第一级,其余依次为第二级或第三级,所有配电箱必须设置隔离开关,作业维修时的可靠的电源隔离措施,强调“一机一闸”制度,避免可能发生的误操作。
(4)配电箱设防止雨水沿导线流入箱内的措施,移动配电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绝缘软电缆。
(5)工程供电为单独变压器供电一中心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制,其保护零线须为绿/黄双色线,所有供电电缆须架空设置。
(6)施工用电的配电箱、开头箱及其它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其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在线须为绿/黄双色线。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接地或保护零地边接点增加到至少两处。
(7)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开配置;开头箱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并根据负荷容时单独配置,严禁“一闸多机”。
(8)供电管理由专业电气人员负责,所有电气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对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严禁无证操作。
(9)发现全部或局部停电,是总供电问题,与业主有关部门联系;是分电源总是同使用部门负责用电人员联系,查明原因方可送电。
(10)各种临时照明灯具,安装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特殊场合,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由安全隔离变压器提供。
(11)用电设施定期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缺陷和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要及时处理、解决;业主、我公司双方有责任互相督促、检查,当发现由违章或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有严惩违章的或无动于衷的,双方的安全及供电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作业,并可进行罚款等处理,直至切割电源,待整改落实后,方可送电。
第3篇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安全规定:
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
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l、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fi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l、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二、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三、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料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0—90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接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l、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作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六、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l、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己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七、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0—60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作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连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l、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据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本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smm。刨料长度超过z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创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创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二十、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nun,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l.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一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体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体,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人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4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1.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2目标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 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检查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安全教育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纪律。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根据装饰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剩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7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8安全标志
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监督
第5篇 工程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1、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2、建立建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3、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发证和年审工作。
4、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设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第6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 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
2.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7篇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外委工程、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的外委工程、外委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1.3 内部市场准入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2.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5 相关方管理程序
2.1.6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2.1.7 职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1.8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1.9 厂容管理办法
2.1.10 绿化管理办法
2.1.11 事故管理办法
2.1.12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2.1.1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1.14 生产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2.1.15 汽车运输和工程机械保产管理办法
2.2 术语
2.2.1 外委工程
指通过对外委托方式招标的工程项目,如基建技改技措工程、设备检修工程。鄂钢公司对设备供货方现场安装、水处理药剂投放及相应设施维护、劳务输出服务、非生产性房屋维修等项目,视同外委工程进行管理。
2.2.2 外委单位
外委单位是指在外委工程市场承接业务的非鄂钢直属单位和非控股单位。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a)负责公司外委工程、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厂容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b)督促项目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厂容管理职责;
c)负责外委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和年度复审;
d)组织协调项目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参与外委单位人身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参与《鄂钢外委工程安全环保施工协议》的签订工作。
3.2 工程管理部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督促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施工协议的签订工作;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3 设备部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检修工程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督促产权单位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4 生产部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汽车运输和工程机械保产项目及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督促产权单位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5 组织人事部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劳务用工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督促用工单位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6 供应部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设备供货方现场安装调试、水处理剂加药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施工协议的签订工作;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7 总务处
a)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的非生产房屋维修项目及承担项目的外委单位安全、环保、厂容管理。
b)负责督促外委单位遵守和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厂容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督促产权单位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d)负责对外委单位业务技术资质确认及安全资格预审;
e)参与对外委单位安全资质年度复审工作。
3.8 财务部
a)负责对外委单位交纳的安全抵押金进行管理;
b)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委单位违规考核结算手续。
3.9 产权单位
a)负责对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从事外委工程(项目)的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厂容监督管理;
b)组织(参与)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环保协议签订工作;
c)组织(参与)对竣工的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环保、厂容验收以及安全环保签证工作;
4 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4.1 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人对外委单位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厂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外委单位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项目主管部门、产权单位要将其纳入本部门(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坚决禁止“以包代管”。
4.2 项目主管部门在确定承担外委工程任务的外委单位的同时,必须告之和督促外委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办理《安全资格合格证》。外委单位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并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产权单位签定《鄂钢外委工程安全环保施工协议》后,方能开始施工作业。
第8篇 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一。应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槽)
1,基坑深度较大,且不具备自然放坡条件
2.地基土质松软,并有地下水或丰富的上层滞水。
3,开挖危及邻近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安全
二基坑支护的主要方式
原状土放坡;简单水平支撑
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合理组合等
三。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包括劫掠结构监测和周围环境监测
四。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集水明排,真空进点降水,喷射进点降水,管井降水,截水回灌等
五。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六。基坑支护破坏的主要形式
七。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支护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
2,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 )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 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
5,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等
7,控制好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 的沉降,位移
八,基坑施工应急处理措施
1,渗水或漏水
1)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
2)密实混凝封堵;
3)压密注浆
4)高压喷射注浆
2水泥土墙位移超过设计值
1)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
2)加快垫层施工
3)垫屋加厚
4)加设支撑
3,支撑式支护结构墙背土体沉陷
1)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
2)进行坑底加固
3)垫层随挖随浇;
4)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
5)设置坑底支撑
4,邻近建筑物沉降
跟踪注浆的方法
脚手架安全管理
一,一般脚手龙口夺食 安全控制要点
1,脚手架搭投之前,确定搭设(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当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快或垫板上。
4,高度在24m以下 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人员持证上岗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及保障
1、管理机构组织
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出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守章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建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活动小组长。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项标准规范、整改;组织宣传学习各条例,制度、方针政策和法规。检查纠正、整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环节固有的及潜在的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性,可靠性评价,并采取 有效对策,控制及消除隐患,对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班前、班后的检查、预测、预防、预报、加强管理保证该工程工人的生命安全,生产安全。
安全管理示意图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
2、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z。
副组长:施工员z、专职安全员z等。
成 员:各班组成员z。
安全员 土方人工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项 施工员 设备作业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目 质检员 泥水砼班长(具体执行人) -组员(具体操作人)
经 材料员 水电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理 成本核算员 普工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后勤保洁 司机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3、岗位责任制:
⑴、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配备足够安全技术人员;
③、组织施工项目中的安全教育;
④、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仪,开展安全施工交流活动,作好日记;
⑤、组织解决施工现场发现隐患。
⑵、安全员责任制:
①、开展全部职工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②、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作业;
③、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④、监督好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⑶、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①、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方案;
②、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③、解决施工中安全问题。
⑷、施工员责任制:
①、提出合理安全生产计划;
②、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③、保证进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
④、控制不必要加班加点,保证劳动逸结合。
⑸、机械员责任制:
①、保证各类机械正常运行;
②、监督机操工持证遵章作业。
⑹、消防员责任制:
①、保证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②、消除火灾隐患。
⑺、材料员责任制:
①、提供必需劳动用具及用品;
②、保证劳动用品用具收验。
⑻、管理员责任制:
①、保证财务安全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②、确保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⑼、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
①、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③、安全设施未配备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④、危险作业时末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⑤、发现事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准作业;
⑥、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⑦、对机械性能不熟悉不准使用;
⑧、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⑨、新工人没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第10篇 企业管理部工程预决算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依执行现行定额和取费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二、参与施工方案的制订,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公司利益出发严格把关、尽职尽责。
四、负责编制和审核工程预决算,对违反规定和手续不全的签证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五、负责预决算资料的定期归档,按照年度和月度计划进行严格控制,定期将台帐反映的资金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及时掌握市场材料和价格行情,认真把好三大材用料审核关。
第11篇 宿舍楼工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12篇 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摘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能较好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施工现场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实现”安全发展”,是每一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其共性。从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调节因素。
安全隐患主要有:
1、现在水利施工机械设备较多,在有限的施工场地条件下,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因施工人员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对安全防范意识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3、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须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的认识。
4、在一些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认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与甲方约定就行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距离较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我们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上。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1、抓好安全对策:
(1)询问、交谈:通过广泛的与作业层人员询问、交谈,从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来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层层制定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并通过分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的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出有关危险源。
3、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可以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得安全防范意识,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以贯切落实《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安全生产法》。
如:可以在平时实行消防灭火知识培训训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现场观察:通过对各种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从中找出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做好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强监督巡视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础性工作,项目施工中要确保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使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赶工作业时特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强监督巡视,管理人员要管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对载重机器、计量设备、带电导线、支撑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水库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高风险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作为安全人员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并注重施工现场危险预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预防对策等环节,充分预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把危害与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提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第13篇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标,使工程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奖惩。
序号
出现的问题
处罚
一、工程质量条列
1
无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运转不正常
罚款200元
2
五大员证不齐全或无上岗证、或不实行管理责任
罚款100-200元
3
无岗位责任制、无质量承诺
罚款100-200元
4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无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无签字)
罚款200元
5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验收与交接
罚款500元
6
不按图或变更联系单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
先施工,后补变更联系单,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齐
罚款200元
8
发现图纸错误,不提请设计解答,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100-300元
9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质量低劣
罚款2000元
10
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彻底冲洗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未经报验送检(特别是水泥安定性检查),而直接用于施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
钢筋上有浮浆、油污、老锈等未作清理而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
焊条焊制与母材不相匹配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
加气块、灰砂砖、预制板、铝合金窗(门)、水电材料、烟道等未经报验、检查,目测不符合要求,直接用于工程上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5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和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违反罚款500元以上
16
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7
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
一处罚款1000元
18
钢筋搭接位置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
钢筋保护层未按规范设置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0
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制作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一处罚款500元
21
施工缝留置位置及施工程序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22
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制作试块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
砼、砂浆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罚款500-1000元
24
砼振捣不密实、构件表面不平整(尤其是坡屋面现浇时)
罚款100-300元
25
砼漏筋、孔洞、缩颈、烂根或严重跑模
一处罚款500元
26
对砼缺陷擅自修补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7
模板安装后不自检、不报验
罚款100-200元
28
使用不合格模板、拼缝较大、模板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100-200元
29
模板支撑不牢、底层撑杆无垫块或不平整、下挠、扭曲等
罚款200-500元
30
砼脱模、无拆模手续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
干砖上墙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2
砌块砂浆饱满度不够,砌筑方法错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3
加气块上部斜砌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200元
34
构件轴线、标高、楼层层高误差超过规范要求、或控制严重失误
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
楼层面、厨厕面与室内楼面标高差控制失误
罚款1000元
36
同一高程处、预制板面与现浇板面不在同一标高上
罚款100-200元
37
安装预制板时不座浆
罚款100-200元
38
预制板缝浇灌不符合要求,缝宽不足、不密实,未按要求施工
罚款100-200元
39
承重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加密箍间距较大,超规范超设计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0
构造柱上端未与结构相连,同一柱上用不同型号的两种钢筋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1
分布筋不弯钩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2
柱端、梁底、板底夹渣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3
任意打凿砼结构构件,任意修补砼缺陷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4
屋面、厨厕、外墙渗水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5
屋面、厨厕不做灌水试验
单项罚款500元
46
墙面(尤其是外墙)粉刷不平整,线条不平直(圆滑),挑板不方正、厚度不均匀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47
外墙腻子刷劣质白水泥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8
外墙腻子灰完毕后不报验
罚款300元
49
地坪养护时间不够、空鼓、开裂、起砂
一处罚款100-200元
50
内墙阴阳角、墙与地坪交角不顺直
一处罚款100元
51
无断水线条,断水线处理较差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2
阳台栏杆、女儿墙压顶外坡的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3
阳台、露台坡向不合理,有积水现象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54
金属栏杆用劣质扁钢、方钢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5
铝合金窗等制作安装不合理,成品保护不够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6
门窗洞口留置缝隙过大,洞口粉刷未成型就开始安装门窗(如铝合金门窗、分户门、单元门等)
罚款100-200元
57
地漏高出地面,排水管起倒坡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8
给水管、落水管固定不牢,或高墙距离不合适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9
落水管下口距地面高度留置不当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0
室内埋在楼地面里的给水管,未用红油漆标明管子走向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1
水平长度大于300的电表、水箱洞口未作钢筋砼过梁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2
接线盒、开关盒安装歪斜、高度、位置不一致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3
资料与工程不同步、缺省严重
罚款100-200元
64
工程质量较差,竣工验收时,返工及整改现象严重
罚款500-2000元
二、工程进度条例
65
没有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或计划与实际不符
发生一次罚款300元
66
例会布置的工作不完成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安全生产条例
67
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无证上岗
罚款100-200元
68
无安全责任制或制度不健全
罚款100-200元
69
对工作人员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或管理、工人安全意识差
罚款100元
70
无安全牌,或安全牌数量、种类不足,或挂设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元
7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72
安全棚、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3
“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75
吊篮吊人或超载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6
吊篮无限位器、保险卡、停靠装置、安全门、短绳装置等
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77
吊篮未与结构相连、或连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
78
吊篮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或擅自脱岗、或违规操作
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79
吊篮单绳起吊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0
打架斗殴不听劝阻
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1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200-500元
82
机械传动装置未加防护罩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3
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
罚款100-500元
84
闸刀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5
配电箱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6
电线架设不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7
漏电保护器、闸刀、临时电杆等部件不符合要求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8
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节点设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89
无剪刀撑或数量偏少、斜杆搭接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0
无落地杆或抛杆、或其数量不足
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
91
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2
架子工人数不足或其素质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3
跳板数量不足、或有翅头板、或其质量较差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4
无安全资料或其不合要求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95
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
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6
发生安全事故
罚款1000-3000元
97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符合要求
罚款200-500元
四、文明施工条例
98
不重视文明施工,或领导不力,或工作无起色
罚款200-500元
99
室内随处大便
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0
卫生值日期内公共厕所未清扫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1
材料占道、材料堆放无序或不能做到工完场清
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102
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布置或布置不规范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3
场地道路入口无硬化,场地、道路积水或不能保持卫生
罚款100-200元
104
无专用洗石子场地
罚款100-200元
105
排水沟、沉淀池不规范或不经常清洗
罚款100元
106
围墙污迹斑斑或搭设不符要求,标语不美观、字迹不清楚
罚款100-200元
107
厕所、食堂、办公室、宿舍等不卫生或设施不配套
罚款100-200元
108
无卫生值日或值日人员失职
罚款100-200元
五、综合管理条例
109
现场主要负责人擅自离岗
查出一次罚款500-1000元
110
综合管理措施或管理措施不到位
罚款500-2000元
111
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管理
罚款500-5000元以上
112
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多次未解决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3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较低
罚款100-200元以上
114
工作中有明显失误,造成较坏结果和影响
罚款500-1000元以上
115
例会迟到
一次罚款100元
116
未参加例会
一次罚款200元
117
乱搭接电线
罚款100元以上
118
不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
罚款100元以上
119
提出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全面
罚款500元以上
120
停工整改
罚款2000元以上
一、实施方法说明:
1、罚款由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监督其合理性。大量罚款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商议执行,并通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监理总监审定;
2、每次处罚凭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由甲方代表交公司财务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若问题确实存在,而施工单位拒签,由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施工单位拒签”,该项问题予以双倍处罚;
3、罚金全部用于质量奖励,如有少量结余用于工程验收招待费;
4、所有奖罚每月公布一次;
5、奖罚原则:以鼓励先进为主,重点鞭策落后;
6、处罚采取先警告,再次例会批评,若第三次仍出现类似问题方才罚款。重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二、奖惩目的:
奖惩细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图纸、规范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14篇 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1.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1.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2.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2.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2.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2.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1.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1.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1.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1.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22。
第15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四条 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八条 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
(一) 本公司在招用承包单位时,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录用。
(二) 安全资质审查在工程发包前进行。
(三) 对于发生人身死亡及重大设备事故的承包单位,一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录用。
(四) 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 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认可证”或相应的证书。
3、 有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能否胜任承包工程,有无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许可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
5、 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6、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九条 签订承包工程合同:
(一) 不论采取哪一种承包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必须有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工程的性质和项目必须在施工(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二) 工程合同中,具体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安全管理的补充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三) 本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部门、班组不得对外签订发包工程合同。
第十条 签订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一) 承包合同签订的同时,承包方负责人应与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共同签订“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承包方和发包方各自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安全责任。
(二)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凡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设置监护人的工作项目还必须明确现场工作监护人。
第十一条 发、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 在开工前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或其他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及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开工前项目责任部门必需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与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勘察,事先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负责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承包方的工作内容、作业区域,要求承包方作好危险点分析、制订“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送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以上内容必需有完整的记录与资料。
3、承包工作凡涉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方担任。
4、 承包方的工作负责人必需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能承担《安规》规定的安全责任,经项目责任部门考试合格后报安全监察部审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方工作负责人资格审查,每年进行一次。
5、 承包方负责人开工前将工作负责人名单及其允许工作的范围报项目负责部门。
6、 若承包方不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由项目责任部门指定发包方协作部门负责监护工作,监护人必须到位尽责,督促落实工作票及“三措”,对许可的正确性、现场安全施工负责。
7、 安全监察部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予以监察。
(二)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工程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在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三措”内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对现场个人的施工安全负责。长期施工的承包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上述考试成绩应记入技术档案。
3、 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三措”,报项目责任部门,经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4、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地方,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5、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6、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7、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8、 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同时按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 对承包方的入厂安全教育
安全监察部须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由项目责任部门组织进行。教育内容主要为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与工程有关的工作负责人须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了解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技能。
第十三条 向承包方交待的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均应列入施工现场“三措”或工作票中。凡项目部门临时(包括按规定可不制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向承包方提示的安全事项,应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并取得承包方的确认。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均应落实安全协议和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安全、劳动保护等事宜。
(二) 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包括电气、热机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现场值班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开工。
(三)项目责任部门所指定的责任人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工作,经常检查监督施工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章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 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施工,自觉接受安全监察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门。
(五)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发生违反安全规程制度的行为,安全监察部有权按本企业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限期清退。
第十五条 为了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根据上级有关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行外包工程预交安全保证金办法,并规定:工程承包总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者交2000元,工程承包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上者交5000元,留作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由安全监察部代收。凡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章违规行为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扣除一部分乃至全部安全保证金;若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后果者,则加重处罚,并在工程结算时结清。若施工中没有发生不安全现象,则预交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结算时如数退还给承包单位。
第十六条 外包工程结束,经有关部门质量验收合格,并经安全监察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承包费用。
第十七条 安全责任的划分:
(一)凡是外单位承包我公司电力生产有关工程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已按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入厂安全教育,并且在开工前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隔离电源、汽源、水源及可燃气体等);对施工难度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凡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三措”,并经审查合格监督实施,按规定应设监护人的工程项目设了监护人,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并有详细的记录、纪要等,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时,不定为本企业(发包方)的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二) 按规定必须设有监护人的工程项目,若因监护人工作不到位,外包人员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施工而酿成的人身或设备事故,则应追究监护部门或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章 记录与报告
第十八条 报告与记录格式及填写要求
(一) 计划营销部应建立能反映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过程的有关资料档案,并应明确审查流程和有关责任人。
(二) 安全监察部应建立能反映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情况的资料,包括教育的时间、内容、接受教育的人员名单并签名。
(三) 对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现象,安全监察部应及时作好记录。
(四) 项目责任部门应有完整记录、资料来反映对承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经审核会签的“三措”一式四份分别存于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项目责任部门与承包方。
(五) 安全监察部建立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档案。
第十九条 保存期限
所有记录资料一律在工程结束后保存一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安全责任制:工程管理部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经常检查其实施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险区,并组织处理。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4、调度人员应根据单位领导批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下达调度命令、通知,在收集和汇报施工进度时,应注意了解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现场采取措施并向单位领导汇报。在组织调度交班会时,必须有安全内容和要求。
5、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