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建设过程中有相互衔接和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因施工人数多等特点,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对策措施,现着重提出以下几条对策措施。
1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在安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各指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管;安全员负责检查、协调安全工作,施工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双方还要共同编制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并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该方案应该包括施工安全管理组织、职责与义务、现场监护方案、事故处理程序等,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记录。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交工验收。工程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综合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应请相应等级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安装,并请有相应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施工前,公司与施工单位应成立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组织,如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安全经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现场监护
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根据施工前编制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随时应对现场的紧急情况。
5事故处理措施
施工之前编制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中必须提出事故处理措施,包括事故的报告程序、事故时的安全疏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以保证一旦出现事故以后能按照既定程序将事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
第2篇 商务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1.3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1.4 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1.5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 成立工地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设专职安全主任一名,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管理。
2.2 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3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2.4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2.5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6 成立电工组,专司施工用电,办公设施、仓库用电管理,并对电运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须的惩处。
2.7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必须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2.8 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2.9 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
第3篇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
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第三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
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
(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确需改变设计图的,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
(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暖管理机构同意;
(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内燃气管道及配件,确需拆改的,应征得燃气管理机构的同意。
(五)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实验;
(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 电、气施工安全
(一)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
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
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存放防火器材的库房由专人管理,施工人员须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须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以上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六)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配电方式,采用多级保护措施,增设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分段保护,严禁接地导线上加设开关装置,移动电箱电缆采用五芯线,并严格按照tn-s体系的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七)在检修设备和接线时应由二人进行,检修前应停止对该设备供电,并在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工作前必须进行验电。
(八)禁止带电作业,确需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所有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九)施工用电线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避免发生事故。处理好传输、控制、使用等过程。
(十)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用电系统。
(十一)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职电工完成。
(十二)临时施工用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头连接。
(十三)临时用电线路应架空敷设,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十四)暂停施工应切断电源。
(十五)照明灯具,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光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十六)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十七)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增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十八)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消除周围焊渣滴落下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十九)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其配套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第六条 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安全
(一)搭设脚手架时,其主要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材,用直角扣件扣接,严禁拆除。主要点处两个直接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
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4倍,且不应大于50㎜。
(二)脚手架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座上皮不大于200㎜处的主杆上,横向扫地杆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扣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三)未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应适当设抛撑(间隔不大于6跨)以确保搭架稳定和搭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搭设中应架板满铺,搭架上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
(五)搭架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站稳把牢。
(六)在搭架上传递、放置杆件时,应防止失衡、闪失和滑落。安装较重的杆部件或作业条件较差时,应避免单人操作。
(七)拆除脚手架应按与搭设相反的程序由上至下逐步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八)拆下的杆件、扣件和脚手架板及时吊运回地面,禁止从架上向下抛掷。
第七条 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安全
(一)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加强临边防护;
(二)施工层架的外侧应设置大孔安全网,防止材料坠落;施工层架的内侧应设置密目网,架上的脚手架板应予满铺,防止砂、石、垃圾等坠落;每四步架子应有一道双层安全网,施工层内侧与结构大于30cm,旁边用安全网封严,施工层架应高于施工层3m。
(三)外用电梯、井字架、材料周转平台、运输小车道卸料平台等应有半自动门,平台周边用密目安全网封底;
(四)没有外架的柱架结构周边或非人行道等“五临边”应采用红、白相间栏杆二道。
第八条 室内装饰施工使用的电钻、电锤、冲击钻、曲线锯、电动剪刀、磨光机、切割机、电刨等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及操作规则进行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第九条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应当遵循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室内装饰施工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 室内装饰活动造成业主、相临人、其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按照《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室内装饰企业负责人、工程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 室内装饰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害 事故,按照事故的责任,分别由室内装饰企业、施工单位或作业人员承担。
第十三条 建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如实、及时报告安全事故,不得拖延、瞒报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室内装饰工程因施工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市室内装饰协会协调、市室内装饰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 安全作业
10.1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建立msds,有专人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必须执行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
10.2 施工现场不允许擅自装接临时用电线路,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办理“架设临时电器线路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装接临时用电线路,并在审批同意的使用期限内拆除。
10.3 施工单位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指挥工等)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并将特种作业的操作证复印件交至项目安全管理小组备案。
10.4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危险设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及警告牌。
第4篇 隧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1、本工程安全工作重点
1、电力线路及用电设备、器具的保护与使用;
2、交通运输及施工组织协调;
3、防火、防爆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与使用;
4、暗挖施工,包括洞内涌水、爆破、排烟、毒气、塌方、支护等作业安全;
5、施工人员安全。
1.2、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隧道工程是一种高危险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炸材爆炸、爆破、容器爆炸、其他爆炸、高处坠落、火灾、坍塌、透水、冒顶片帮、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
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以造成伤残、死亡等。
1.3、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靠前指挥,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对工程中的重点、难点、死角都要设专人负责,实行'三定一记',消灭事故隐患。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每天作到巡视检查,深层次的落实整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无误。
1.4、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班作业点选派责任心强、懂安全知识的安全员跟班监察,检查内容是:
⑴、检查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⑵、检查违章违纪行为,并对照制度项目提出处罚意见;
⑶、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措施落实。
1.5、洞身开挖
1、钻孔及爆破作业
⑴、司钻工(开挖工)
①、到达工作面时,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顶部及两帮围岩是否牢固,松动岩石锚固或清除,达到安全状态后方可正常开钻作业,没有认真仔细按此操作造成事故隐患,处以领班负责人100元罚款。
②、严令禁止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③、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装药与钻孔必须自上而下(未装药前打眼不受此限制)钻孔与装药应隔一排孔,其距离不得少于2.5m。装药现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域固定。严禁在己装药管的情况下用钻杆清孔,严禁在己装药管的区域内补打眼孔。
⑵、爆破工
①、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方可上岗作业。
②、按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办理领取、运输、使用手续,在装运过程中严禁起爆器材与炸药混装,必须有专人清点押运,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自存放,不能丢失。
③、配合打眼平行装药时,严格执行司钻工的第三条规定使用风钻打眼时,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④、进入装炮位置,首先检查围岩情况,松动石块应清除干净或支护,作业区应照明良好,专用器具齐备完好。
⑤、装炮使用的脚手架,需搭设牢固,板面宽度及承重能力符合作业要求,使用高压风吹眼时,应疏散眼孔正面工作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⑥、爆破后在20分钟检查处理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场面,检查处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检查有无瞎炮及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围岩变化,支护有无损坏变形。瞎炮处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⑦、洞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安全员和现场值班员参与落实安全警戒,否则不能进行爆破作业。爆破警戒安全距离按施工规范执行。
2、出渣
⑴、挖掘机、装载机司机
①、挖掘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发放的驾驶证和厂内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②、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铲斗回转半径内有其他机械作业时,应停止作业。
③、装碴时,应待汽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铲斗离地1米左右,锁闭操作手柄,上下坡时,不准空档滑行,爬坡不应超过20%的坡度。
④、操作手柄时,用力平衡适度,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⑵、自卸汽车司机
①、自卸汽车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发放的行车驾驶执照,经单位调派后,方可上车操作。
②、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配合挖装机装料时,自卸车就位后拉紧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部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③、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周围及上空有无电线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升举车斗卸料。卸料后,车箱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④、在坑洼险地卸料时,应下车查看地形,必须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⑤、检修车辆时和倾卸装置时,应打好眼后,撑牢车箱,以防车 溜和车箱突然下落伤人,驾驶室严禁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自卸车箱严禁载人。
1.6隧洞施工一般安全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洞。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施工中发现隧洞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在洞口或适当场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隧洞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埋深较浅时要指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及沉降,确保施工的安全,防止发生坍塌冒顶。
1.7通风与防尘安全
隧洞施工通风设专人管理。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 不准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隧洞采用较大直径通风管,以保证隧洞作业人员每一人最少提供3m3/min新鲜空气,保持空气流动速度不小于15m/min,二氧化硅粉尘小于1mg/m3,开挖作业空间的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有关劳动法规要求的标准。从内燃发电机到通风机接一套备用电源,以保证突然断电时,隧洞内能保持正常的通风,使人员在撤离危险区之前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喷射混凝土采用喷水降尘,减少空气中的粉尘含量。隧洞内的空气成份每半月取样分析一次,含尘量每月检测一次。
1.8隧洞用电及照明安全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
隧洞工程必须配备电气工程师或技术员一名,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配备专职电工,电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并认真执行。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纪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
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非专业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用电设备必须接地接零,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
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安护栏、设门加锁、近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所有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上锁。
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设置,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要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
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电器。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架设的线路,不得搭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设备绝缘测试及线路设备的检查等。配电系统全部采用tn-s系统,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相连通,总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在移动电缆芯内,其截面大于1.5mm2。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洞内设备移动前进行检查,不得与电力电缆相接触或钩挂。在移动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线的安全。由于低压电力电缆,照明灯具及线路均设于同一侧,工作时所用的梯子等不得靠在电力电缆上,照明灯应与电缆有一定距离。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必须加大照度。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洞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
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裸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若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则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1.9通用要求
1、开工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等,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班。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得嬉闹、睡觉、串岗、脱岗、禁止酒后操作。
4、施工现场、洞口周围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识、警示牌。
5、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用电量的大小配臵电器设施、线路,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禁止超负荷使用。现场电缆、电线必须架设规范,电线不得有破损,接头、破损部位须妥善包扎,所有电缆、电线均应远离水源,防止摩擦、挤压。孔内照明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6、现场所有控制开关、闸门,必须要有标识,以区分控制不同设备,防止误操作。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8、认真开展好'三工'活动、'预知危险'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臵、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10、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记录,将安全隐患突出的环节、设施专门列出。
11、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12、喷射中若有堵管或停料、停风、停电时,应立即将喷头朝向地面。
13、锚杆锚注人员,找好自身作业的安全位臵,配备锚注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14、锚固剂浸注时间符合使用规定,推锚杆时用力适度,当阻力增大时,用铁锤击打锚杆,要清除手上油汁,防止锤把脱手伤人。
1.10、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地质预报设计
1.11、其他辅助工种安全措施
1、电工
⑴、电器操作人员,持有地方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及绝缘手套,配备安全有效的作业工具。
⑶、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断电,禁止带电作业,各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力安全规定,定期与不定期对相关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修。
⑷、跟班电工负责本班电力线路、电器设备检查维修,负责施工段的线路照明的安全工作。
⑸、施工放炮时,负责电器设施撤迁及防护工作,在维修高压电器时必须有两人同时进行,电闸应有人监护看守或加锁,悬挂'禁止送电'标牌。
⑹、在发生电器故障及触电、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并同时采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灭火,严禁使用直射水流或泡沫灭火器,以防发生短路。
⑺、间断使用的开关,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清除触点积碳灰尘、水汽,确认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
2、拌合司机
⑴、搅拌机安设基础必须平稳牢固,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⑵、操作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设施是否良好有效,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⑶、进料斗提升后,严禁人员在料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应将拌料斗固定好。
⑷、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滚筒内修理,外面要设人监护。
⑸、拌合作业完毕,对拌合机要进行清理、润滑、检查、紧固,对周围工作面进行打扫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3、电气焊工
⑴、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地方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⑵、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同放一处,距离易燃爆炸品和明火距离不少于10m。
⑶、焊钳与手把线必须灵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氧气、乙炔使用压力表及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氧气管、乙炔管无破裂漏气现象。
⑷、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打开所有孔口方可进行焊接。
⑸、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地,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准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⑹、雷电时,停止在露天焊接作业,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程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隐患,方可离开。
⑺、氧气瓶应配全应有的防震胶圈及安全帽盖,在搬运作业中严禁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如有冻结应用热水加温化冻,不准用火烤。乙炔管使用后要清除管内积水。
⑻、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上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4、空压司机
⑴、空压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⑵、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
⑶、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应定期进行检验,保持灵敏有效,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批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批示不正常时,发生漏水、漏电、漏气、漏油或冷却堵塞及发动机有异响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⑷、清洗零部件应采用金属清洗剂及专用安全去圬粉,严禁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停机时先降低气压,发动机空转3-5分钟,方可停机。
⑸、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上班。
第5篇 境外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良好实践
1 引言
1.1 工程概述
缅甸伊洛瓦底江密松水电项目属中缅合作开发伊江水资源框架协议bot项目,2023年12月举行了前期工程开工仪式,标志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松水电站位于缅甸北部的克钦山区,是伊洛瓦底江干流河段上拟开发的第一级电站。坝址规划于迈立开江和恩梅开江的汇合口下游的伊洛瓦底江干流河段上,密松水电站为ⅰ等大(1)型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245m,电站装机容量为6000mw(8×750mw),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适度发挥对下游密支那市的防洪、枯水期航运以及上游6个阶梯电站调蓄作用。
伊洛瓦底江流域受西南季风支配及特殊的地形条件影响,分属亚热带和热带雨林气候带。全年分为3季:3月~5月为暑季、6月~10月为雨季、11月~2月为凉季。1月气温最低,平均20℃~25℃;4月最热,平均气温25℃~30℃。汛期主要集中在5月~10月,径流约占年径流总量的82.0%。密松水电站地处缅甸境内伊江流域三江汇流平原山区交接地带,右岸地势宽阔平坦,左岸山高坡陡、沟壑纵深。
1.2 工程施工特点分析
密松水电站整个施工战线较长,从左岸沿江公路工程在进度上受长达半年的雨季影响,在赶、超、抢大的环境压力下,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因前期公路较差,物资运输困难,通信不便,社会安全影响,同时前期开挖设备管理、油料管理、雨季公路施工车辆运行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是工程重点之一,后期高边坡作业,爆破开挖、桥梁施工、作业危险性极大,且时间段长,其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的布控是本工程的重点之二。
2 密松水电站项目安全管控措施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项目部于2023年提出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的计划,就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隐患,以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项目部将目标分解为八方面,一是管理体系制度建立健全,二是以人为本,加强人员管理,三是公共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火工材料管理,五是加强油料管理,六是加强交通运输(水上运输)管理,七是加强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八是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2.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只要有生产活动,就会事故隐患存在,只有靠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才是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第一步。管理体系制度建立后,在安全管理机构组建方面,从项目领导到基层管理人员,建立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能有效运作的大安全管理保证网络。
2.1 .1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1)成立生产安全委员会和公共安全委员会,密松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主任、常务副经理、安全副经理为副主任,各部门、厂队主管为成员的项目部生产安全委员会和公共安全委员会,设置生产安全监察部和安保管理部,形成一套班子、两条管理体系路线,两个基本保障部的管理形式,做到了分工、分责不分人,责权明确,消除了管理者的管理缺陷和隐患,强化管理责任落实。项目部两大委员会是项目部大安全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大安全工作的规划、组织、领导和决策。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对专题及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一些大安全问题,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体系,项目部安全管理实行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为具体责任人,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各级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监督、贯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并积极推动安全保证体系有效地运作。项目部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加强安全监督体系,项目部为加强安全监察,设置安全监察部代表项目部履行安全监察职责,行使监察职能,督促作业队的安全人员加强本队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工程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建立以安监察部为龙头,各施工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为骨架的安全监督体系。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给各级领导提供第一手的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生产资料。施工作业队专职安全员受安全监察部和施工作业队的双重领导。
4)成立专项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成立以常务副总为首的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小组、防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消防小组、用电管理小组、机况(车况)核查小组等,对项目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工况、灾害、治安和交通等进行管理和监控。
2.1.2建立可行安全管理模式
项目部根据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现况,结合项目部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层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三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即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监察部从上到下监督到施工作业队、班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无条件地执行安全监察部的指令和调配。形成动则一张网、令行一条线的安全保证网络。安全管理政令畅通,施工现场安全形势可控、在控。
2.2 以人为本,加强现场人员管理
人的因素在事故形成原因中占很重要的位置,项目部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识,发现、认识危险的能力,明确危险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机动和掌握避免危险防止事故的技能,才会有安全行为,并养成安全习惯。
2.2.1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包括技术干部,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发现、认识危险的能力,明确危险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机动和掌握避免危险防止事故的技能,并养成安全习惯。特别是当前水电行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他们技能素质参差不齐,不具备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刚毕业的大学生理论多,缺少现场的实践,往往没有安全意识。让他们一开始就对他即将所从事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状况有一个深刻了解。因此必须对新进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力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坚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让其充分掌握作业技术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项目部培训了门塔机司机、指挥、丝索人员、电焊工、电工。所有上岗人员佩戴特种技能胸卡,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监察部门抓好持证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鉴定,不合格的坚决辞退。
三、从开工之初,项目部实行5分钟班前会制度,会前人员必须签名,通过班前会确认本班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适合当班工作,并将当班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宣讲,落实预防措施。这种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创造良好安全氛围,项目部制作了广告宣传牌、警示牌、宣传标语、举办黑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广大人员观看影碟《人命关天的事》、《现代安全管理》、《预防触电事故》、《焊接安全、起重安全》、《气瓶安全使用、容器安全检查》;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周会,班前教育会等,通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增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较大的提高。
2.2.2 以人为本,构建中缅和谐工区
1)由于工区内缅甸人和中国人混杂,没有专门的治安管理机构,由于工程沿线山区住有缅甸自然村寨,有景颇族、崩龙族、傣族、缅族等民族杂居。在缅甸多民族的联邦军政府执政,地方武装派别林立,社会形势不明。为了确保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治安的稳定,项目部专门成立了安保部,配置了40余名安保人员,完善了生产生活营区安保设施(围栏、照探灯、摄像头、t望塔、门卫、岗亭、值班房、安保器械等)。加强与电站工区安全保卫维持社会治安的亚洲公司民兵关系沟通,促进了工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
2)加强工区管理,项目部从开工起就对工区治安状况十分重视,当地村民对工程危险缺乏认识,常常闯进施工区域,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区实施监管封闭管理;至今为止,工区内未发生一起恶性治安案件。稳定了职工队伍,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和文明生活环境。
第6篇 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能较好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施工现场 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实现”安全发展”,是每一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其共性。从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调节因素。
安全隐患主要有:
1、现在水利施工机械设备较多,在有限的施工场地条件下,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因施工人员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对安全防范意识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3、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须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的认识。
4、在一些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认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与甲方约定就行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距离较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我们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上。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1、抓好安全对策:
(1)询问、交谈:通过广泛的与作业层人员询问、交谈,从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来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层层制定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并通过分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的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出有关危险源。
3、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可以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得安全防范意识,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以贯切落实《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安全生产法》。
如:可以在平时实行消防灭火知识培训训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现场观察:通过对各种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从中找出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做好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强监督巡视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础性工作,项目施工中要确保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使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赶工作业时特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强监督巡视,管理人员要管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对载重机器、计量设备、带电导线、支撑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水库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高风险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作为安全人员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并注重施工现场危险预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预防对策等环节,充分预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把危害与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提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第7篇 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兴衰成败的关因素,施工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庞大的而又复杂的一项系统工程,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国家和企业以人为本的占略理念、不仅是施工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人是生产力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生产力,社会发展与进步是通过人的劳动和创造才能得到具体的实现。只有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才能得到保障。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社会关系
在人类生存的长河中,自古以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通过人们的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建筑企业更是如此,所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能稳妥的推动历史顺利发展。安全发展本质内涵--以人为本爱护生命。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关爱人、保护人、为了人。尊重人的生命权益就是安全发展的本质特征;依靠劳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搞好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前提;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安全发展的出发点;提高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是安全发展的途径;保护人免受职业危害是安全发展的基础;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地享有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安全发展的最终目的。做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一种战略理念,只有劳动者安全得到保证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才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方能富强。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通过生产劳动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国家把劳动人民在个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在了重要地位。为此、我们国家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各种法律法规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措施,国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位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确保劳动人民在生产劳动中的根本利益。确保劳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国家富强、民族兴旺、企业发展、安定团结,只有劳动人民安全受到保障才能得到实现。
二、安全生产与施工企业经济、
1、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建筑业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产业支柱。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增加效益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1、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成本的影响。施工企业的成本由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等部分组成。当企业安全工作到位,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时,企业成本处于受控状况;企业经济增长才能得到实现。当安全生产出现问题,随着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人员伤亡所需的费用支出以及由于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停工、材料使用的加大、工期的延误都必然对企业的成本、利润产生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随之而减;大的事故的出现甚至会造成企业成本几倍乃至于几十倍的增加。部分施工企业在过去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如企业施工性质的局限性、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资金投入较少等,导致企业所支付的额外开销情况严重,一类伤亡事故的赔偿损失费用和其他一些费用增多;在劳动保护方面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出现了伤亡事故发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生产成本,从而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2、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信誉的影响。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施工企业如果不能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频繁,一方面造成生产经营任务难于完成,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使业主方感到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安全感和可信度,从而改变了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工程项目合同难以续签,最后无法承揽后续工程项目等,使施工企业面临困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信誉,甚至可能被市场淘汰。所以,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工作,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综合效益。
三、施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施工现场注重要做好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消除隐患;提高各级班子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预防为主;更更注重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建筑专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责任到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70%左右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严不起来”包括了专业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生产调度、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事故连带,从而解决“三违”的问题。 施工企业和各个项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以身作则,自觉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走上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之路。施工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为基础的体系文件,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注册安全科长,工程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实效
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求实效,要着重于事故的防范,系统的、有效的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建筑专业在落实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安全检查形式和检查的内容,不但要查一些明显存在的隐患,还要查各工结段、各施工区域一及各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缺陷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发生各类事故时,要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
六、施工企业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树立群体安全意识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其安全管理的水平关系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如何坚持不懈地开展班组安全工作建设,将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建筑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期努力的一个目标。要建立起一种“群体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对班组长这个集体核心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管理技能。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安全管理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一线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关键因素。
七、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安全建设的灵魂,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本单位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加深对遵章守纪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建群体安全意识,结合适当的奖惩等手段,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 要抓好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习惯性违章行为有两类,一类是个人习惯性违章,另一类是群体习惯性违章,个人习惯性违章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就会蔓延成群体习惯性违章。因此,要从制度上、职工心理等方面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原因,采取教育、奖惩、教化等办法进行治理,不能让习惯违章成为风气。在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基础上,在执行上要求要严,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思想,对模式风险进行事前分析,做好安全指导书集体评审,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参加,确定本次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八、深化施工企业科学性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发展也是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深化,核心是维护劳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质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社会稳定理念。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体现。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管理、隐患整治、责任考核、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体系的建设,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科学管用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注重从规划上引导,力求安全生产规划充分体现施工安全发展内涵。一要正确处理总体规划与专业规划的关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在编制施工安全体系发展总体规划时,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要工作来谋划、来落实,科学规划安全建设内容,合理设置工作指标,使安全生产全面贯穿到企业发展经济的总体规划中。在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时,要结合社会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来构思、来布局,突出安全监督监管重点,着眼于解决问题,制定完善的安全规划内容。通过注重规划,力求施工企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体现本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要符合企业经济发展需求,确保规划富有前瞻性、指导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二要正确处理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施工队的关系,促进企业监管工作协调开展。施工安全规划是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规划的具体化。企业安检部门负有安全监督 和监管的责人,在编制施工安全规划时,应当结合安全生产规划来展开,立足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安全生产规划,逐步解决施工安全生产在应急救援、科技支撑、责任落实、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协调开展,共同体现安全发展要求。三要正确处理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的关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全面理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合理提出解决问题的规划,正确处理好近期和长远规划的关系。对哪年解决哪些问题、办好哪些事情要周密策划,那些问题需要优先解决、那些事项需要提前落实要系统安排,对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有落实眉目的工作、有强烈需求的事项要列入近期规划,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立足长治久安,从基础环节、强化教育、健全机制着手,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长远规划,严防规划流于形式,出台即被搁浅。
2、注重从源头上着力,力求安全生产监管全面体现安全发展本质。一是在制定发展政策上要体现安全生产要求。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制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其能更好地体现安全发展主题,更好地反映安全发展理念,致力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制定的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安全规划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安全科技推广等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利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使任何尽量避免人身和非人身事故发生的政策、制度、机制、措施和方式方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同,符合安全发展要求,实现在安全中抓发展、在发展中抓安全。二是在推进工作落实上要注重安全生产保障。重点要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的产业,把科技含量高、安全保障条件好的生产工艺列为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工作来引导、宣传和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全面把安全规划、安全审查、安全管理、安全建设、安全验收列入项目建设中,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将安全发展观全面融入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工作环节,融入到推动工作开展的各项决策领域,从源头上落实安全发展观。三是在培训教育上要把握安全生产重点。要立足实际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作风和态度、安全行为和规范、安全风貌和习俗等得到更好灌输和落实。要合理确定培训对象,重点抓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安监队伍干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培训范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防范知识,构筑各个行业共同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务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效益实现最大化,促使“我要安全”变成全民的行动,各种安全理念变成全民的共识。
3、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力求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符合安全发展需求。一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体系。要适应形势所需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配套管理和考核措施。重点要理顺乡镇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创建力度,促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开展。要加大《村民自治章程》落实力度,强化村级源头管理,配齐配强村级安全生产联络员。要依法督促各类高危行业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配全配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结合乡镇、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制定完善乡镇、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促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要大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发展是政绩,安全也是政绩。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强化对各行业基层一线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整体实效。要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与监控责任,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能力。三要突出抓好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紧跟形势变化,把提高安监干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提高安监干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要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使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充分发挥,激发队伍活力。
第8篇 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管理协议与标准
重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重庆市梁平县戴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A、B区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责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重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重庆市梁平县双桂街道
第三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范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施工界面为准。
以甲方提供的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准。工程内容包括种植土回填、绿化地造型、砖砌体、景观建构筑物、水体结构、装饰、景墙、植物种植、景观水电安装等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面积:约45000㎡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后至包活期间的养护管理;及一切所需的药品等辅助材料。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合格
2、验收标准:本合同工程铺地施工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效果,其垂直度、平整度等必须满足《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的有关规定;绿化种植应满足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甲方委托人员的全程监督。灌木栽种密度以甲方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为准。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根据项目总计划分B区酒店景观区域、B区住宅景观区域、A区住宅景观区域三期建设。
2、各区域暂定工期如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为确保酒店开业及项目绿化验收,乙方应尽力确保甲方确定的景观工程完工日期。
1)B区酒店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5月29日,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80个日历天。
2)B区住宅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8月13,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80个日历天。
3)A区住宅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102个日历天(含春节)。
第六条
材料供应及核价
1、材料的供应方式:
本工程范围内施工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由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负责采购,超过定额的部分除收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2、材料样板:
所有景观硬景饰面材料、安装材料等必须提供样板供甲方选择,甲方选定后封样,乙方按样板提交核价申请并采购。
3、材料核价
乙方在材料使用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核价申请供甲方核价,乙方收到甲方所核定的价格后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疑,则视为认可发包人所核定的价格,以后不得再以任何条件为由要求发包人调整价格。材料价格经甲方核价后不论市场涨跌均不作调整。乙方擅自使用未经甲方核价的材料、该部分材料单价按甲方补充核定单价的80%结算;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核定品牌以外的材料、使用的材料(含苗木)不符合设计图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更换相关材料,若甲方事后同意降等接收该部分材料(含苗木),该部分部分材料(含苗木)单价按甲方补充核定单价的80%结算。
第七条
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暂定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正)最终以甲乙双方办理的结算总价为准;
(二)工程结算:
1、本工程土建及装饰套用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缺项部分套用《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取费套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四类工程计费,人工费在2023年度信息指导价基础上,总价下浮6%(其中材料价差、人工费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算费用、税金不下浮);水电安装套用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三类工程计费,人工费在2023年度信息指导价基础上,总价下浮8%
(其中材料价差、人工费价差、未计价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算费用、税金不下浮);现场签证工日按80元/工日计价,进入按实计算费用。
2、苗木部分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方数量为准,其中灌木栽种密度以甲方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为准。现场所用苗木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其中胸径大于15CM、树高大于3.5M的乔木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30%计取。胸径小于15CM、树高小于3.5M的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28%计取。灌木及地被植物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20%计取。见《附件一》
3、景观小品施工前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进入按实计算费用。
4、所有景观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工程移交手续后,乙方在15日内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经监理及甲方核定的竣工图)后,在15日内进行结算审核;经甲方审核后,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份可由双方共同指定社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应于提交审计后15日内完成(上述期间如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审计单位审核工作造成延误,则由乙方承担延误责任)。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施工准备金:合同签订后在正式进场前三日内,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注入施工准备金====整,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
2、工程施工准备金的返还:本工程按照甲方审核的乙方月进度累计产值计算返还额度,该累计产值超出准备金的额度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金返还给乙方。
3、每个月25日乙方申报月进度报表给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的月进度累计产值达到===万元以后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月进度款,首次月进度款按照审核后的月进度累计产值扣减==万元后的70%支付,其他各月进度款按照审核后的月进度产值的70%支付,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审核后的月进度累计产值扣减===万元后的80%。
4、垫资款的支付:
本工程垫资额度为===万元,垫资额度完成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60%,垫资额度完成后第二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10%,垫资额度完成后第三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10%,剩余的20%在结算款及质保金中支付。
5、结算款的支付:
1)、土建、装饰及景观小品工程结算造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三个月内分3次平均支付,甲方付至土建、装饰及景观小品工程结算造价的95%。
2)、苗木工程结算造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六个月内分3次平均支付,甲方付至苗木工程结算造价的95%。
6、质保金支付: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质保期二年满后支付质保金的
80%,其余质保金20%待防水工程三年保修期满时支付。
7、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审计时间在3个月内完成。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中的硬景部分、水电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2、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3、包活期:草木花卉为一个花期;灌木、草坪为一年;乔木为两年。植物保修、保活期内,乙方应安排专人在现场处理有关植物保养、保活事宜,乙方在保修,保养及保活期间内,若变更公司地址或变更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4、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实物移交之日起计算。
5、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工程保修协议》及《植物养护管理协议》。
6、发生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电话通知24小时内开始维修维保工作并及时完成,若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维保或维修维保质量不合格,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自行采取措施进行维修维保,由此产生的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维修维保费用直接从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维保费用,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
2、审查并确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办理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3、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4、指定乙方临时设施搭建场地;
5、协调现场各家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6、确认乙方阶段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编制完成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甲方批准后实施;
3、现场施工工人和管理人员应有明显的着装或其它标识。
4、认真按国家现行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5、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和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发生上述行为和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有损坏,必须无条件返修;
6、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由乙方安表计量并承担相关费用;
7、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代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遵守总包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8、按时编报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
9、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保活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因乙方无正当理由停工,每次发生停工,乙方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撤场,否则乙方应另行承担每日壹万元逾期撤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接管全部工程。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多次工期延误情况或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累计超过10日,经甲方、监理确认已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成的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撤场,否则乙方应另行承担每日壹万元逾期撤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接管全部工程。
3、本工程不得转包,如特殊专业确须分包乙方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方可分包。若乙方擅自转包工程,在工程竣工之前被甲方发现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坚决清退在场施工队伍、停止付款、向乙方追回全部已付款,乙方不得对在场施工队伍已实施的工程主张任何补偿,乙方并应因此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在工程竣工之后一年内被甲方发现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全部已付款,乙方不得对已实施的工程主张任何补偿,乙方并应因此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
4、乙方应避免发生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或拖欠劳务费导致工人、劳务单位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代为支付工资、报酬或劳务费的行为。当发生上述行为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若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足额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人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确认应付款项金额,否则,乙方对甲方的金额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确认的金额与相关人员提出的索要金额有差异,且该差异已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金额进行支付,该支付均视为为乙方的代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在日后通过其他途径另行解决其与相关人员关于劳动报酬或劳务费的争议。
5、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单方面撤销、解除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本协议中合同暂定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三日内施工单位在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注入施工准备金壹佰万元后合同生效。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书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三: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办人:
承办人: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景观工程施工工程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重庆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景观工程施工图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察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
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有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重庆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一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理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重庆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对现场所有因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安全指标均由乙方承担。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对照执行。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
合同附件3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一、修剪标准:
1、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
2、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
3、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二、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
2、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3、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
4、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周知准备。
三、补栽补种:
1、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2、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四、清除杂草
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15cm的石块。
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每平方米植物内的杂草量不超过8株。
3、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
4、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五、施肥:
1、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全价肥料P、N、K共4次,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
2、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
3、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甲方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甲方签字确认工作效果。
六、观叶植物以及草花养护
1、及时和准确适度地进行浇水,保证观叶植物、草花等无萎蔫现象。
草花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并及时清除花盆中的杂草、枯叶残花。
2、每月二次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病虫害不蔓延、不扩散,不得影响观赏。并经甲方核查、签字、留存。
3、草花进入枯萎期,影响观赏效果,及时将调整方案报至甲方经批复后及时安排更换。
七、浇水抗旱
1、夏季做好浇水抗旱工作。根据植物生长特点和需要及时浇透水,保证乔、灌木叶面舒展、有光泽,无缩水现象。
2、新栽乔、灌木注意勤浇水。盆栽植物无积水现象。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一、草坪修剪标准及检查标准:
1、修剪高度及标准:暖季型草坪从基部量起10cm左右修剪,每次剪去草叶的1/3,忌一次低剪裸露地面。修剪后同一区域的草坪枯黄率不超过30%。
2、修剪周期:可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甲方使用目的灵活确定,一年修剪5-8次左右。
3、物管公司检查标准:
3.1、剪草机修剪:草坪纹路清晰,呈直带状。
3.2、人工修剪:灯柱、石头、路沿、乔木、造型植物下的草坪要平整,与周边草坪保持高度一致。路沿石旁的草坪宜勤修剪,保持与其它草坪高度一致。
3.3、乙方的局部修剪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修剪标准和检查标准,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以不得影响甲方外观环境为好。
3.4、如同一区域的草坪修剪后多处草坪出现枯黄率超过30%,严重影响外观或引起业主投诉。也视为一项不合格工作内容。
4、修剪草坪注意事项:
4.1、修剪草坪后将草屑清除于草坪外,保持草坪平整美观并及时清理出小区外,不能随意堆放.4.2、使用剪草机时应避开周末、节假日和午休时间。
剪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剪草时间另行商定。
4.3、本区域修剪、清除杂草应在同一时段内完成,前后不超过4天(天气原因除外)。
4.4、修剪草坪时,应主动爱护相关的标识、标牌及物管附属设施。如需要移动设施进行修剪,在处理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二、清除杂草和枯草
1、不定期对草坪杂草进行连根拔除,保持草坪纯度。杂草数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
2、春季草坪萌发前要清除枯草层,结缕草要注重疏草。
三、草坪的施肥
1、冬季修剪要施肥,春季适当补充肥料。
2、每年对草坪进行至少4次的全价肥料(包含N、P、K)施肥,使草坪生长良好。
四、草坪的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防治。根据害虫和病害发生初期对症下药,蝼蛄等地下害虫要及时施药防止危害。
2、草坪颜色无大面积花斑出现,同一区域连续10平方米以上(包括10平方米)出现花斑视为不合格。目视无明显害虫噬叶现象。
3、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要整洁。
五、浇水、抗旱、冬灌
1、夏季每天浇水1-2次,保证草坪正常生长。其余时间根据草坪长势情况不定期浇水,不漏浇。在冬季和早春要进行冬灌和浇水,以保证草坪休眠和生长初期的水分需要。
2、草坪无萎焉、干枯现象(因土壤厚度不一致而影响生产除外)。
第9篇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第10篇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但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当中,各类施工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出现,给社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要搞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首要的前提与任务,就是要不断的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是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感性上的认知,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违章处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大家按照规章、规则执行和操作,从根本上对安全意识进行强化认识。
安全管理人员要扎实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是一种形式教育,而是一种人命关天的安全教育工作。只有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才能够尽可能的使安全意识得以落实和提高。施工人员提高个人的职责能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基层,提高安全意识,搞好施工安全,本身也是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的职责。在工程施工当中,如果每一名施工人员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积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那么,我们在工程施工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变的极为乐观。
有施工企业领导的大力支持。这种支持不能是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的强调,而应该是在实际行动中切实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明确阐明“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做到“不保证安全不开工、不解决安全问题不放过”,把安全问题当作工程施工中的头等大事。
单位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这个主要环节,让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从执行制度开始接受施工安全的培训教育,逐步形成行为规范,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上升到通过意识的能动性来指导施工安全工作,做到可以在工程施工中及时预见隐患,消除隐患。这样,我们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也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解决和避免,施工安全也就可以得到我们有效的控制。当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自觉行为的时候,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大家就可以自觉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我们的施工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就收到了真正成效。
第11篇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院大连所化学激光实验楼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采用tn-s 系统,电缆采用五芯电缆,整 个供电系统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现场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并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1. 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
2. 配电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及维修。
3. 现场施工机具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
4. 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拖、接临时用电线路,更不能随意拆除接地保护线。
5. 施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
6. 严禁使用损坏的插头、插座及绝缘老化的电缆电线。
7. 移动式临时配电箱应距地600mm 以上。
8. 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9. 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 米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
10. 低压配电的操作顺序如下,送电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相反。
第12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第13篇 某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
⑷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第14篇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 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 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 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第6条 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条 建设管理红线
1.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4.未组织对重大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在建设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等日常检查制度。
6.未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违反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8条 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红线
(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 “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
(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8)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类红线
(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
(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ⅳ级、ⅴ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
(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8)隧道洞门工程不及时施做,洞门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9)火工品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
2.b类红线
(1)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上岗。
(2)临时设施未避开不良地质处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3)开工报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员交底。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5)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隧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恶劣,通风和照明条件不足。
(7)洞内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动模架施工
1.a类红线
(1)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未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不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不对称,行走速度不均匀,未防止对前支腿墩柱产生过大力矩。
(2)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无明显标志,构件两端站人。预应力孔道压浆时,压浆设备不良,可能造成喷浆伤人。
2.b类红线
(1)对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未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检查。
(2)每套移动模架,未按照高空作业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特殊工种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4)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5)夜间作业未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未做到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未安排电工,无人监护。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和三级保护。
(8)当风力达到6级时,未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9)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防护栏杆未绑扎牢固;未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四)运架梁施工
1.a类红线
(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过程中,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不稳定位置,抗倾覆系数小于1.5。
2.b类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不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
三、责任追究
第9条 对项目管理机构违反第7条建设管理红线之一的,予以全局通报,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季度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0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累计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4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6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1条 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3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5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附 则
第15条 本暂行办法由路局(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条 各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经济考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15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5105130170
室外959595115135175265450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54065105
室外3030305070110190270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⑨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第16篇 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1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3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各自部门的业务人员,外包队队长与外包队民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要督促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2安全教育
1外包队民工,在入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3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中。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要每半月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的,应及时补课。
5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6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3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作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情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总承包部、公司一级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工作。
(4安全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2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3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在基坑中作业时须搭设木斜道一座。
4各种脚手架的杆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钢木脚手架混搭,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十字盖宽度及拉接点必须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5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一道挡脚板,脚手架立网全封闭,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
6对各种类型的高处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洞口,临边防护要严格按规程或方案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8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改。
9作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的内业资料。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如:塔吊)。
6地下室及其它潮湿场所的照明应按国家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7临时用电必须设专人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动用各类电器设备。对临时用电的线路及其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下列具体临时用电管理技术资料: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临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6机械施工安全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和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并使用,严禁酒后操作。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放置于安全位置,并将操作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设专人负责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检测、自检等项工作,并要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
6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去做'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除进行定期检测外,雨后要立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各类机械电气设备,在停止使用或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切断,闸箱门上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8塔式起重机、卷扬机等重要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9基坑回填土方使用平板振动器,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套,平板振动器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平板振动器运转时清除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