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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爆炸物品专项管理措施制度
为确保在土石方开挖阶段安全的使用爆炸物品,依据gb6722爆炸安全管理、gb21146、ga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葛洲坝西北分公司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部2022年爆炸物品安全使用专项措施。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
1.存放与发放管理
(1)库房贮存量按核定容量储存,严禁超量存放,应堆放稳固齐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2)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3)验收、发放各类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4)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2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6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5)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爆炸物品保管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8)爆炸物品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9)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10)如发现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
(11)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库外进行。
(12)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13)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进入雷管库的操作人员应穿着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
(15)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安全可靠。
(16)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17)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18)认真填写好爆炸物品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装卸与出入库管理
(1)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车内的一切杂物。
(2)运输车辆应符合gb6722的规范要求。车辆应熄火、停稳,不要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
(3)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跺、翻滚、侧置危险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存放规定超高、超宽、超载。
(4)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应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
(5)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应与库管员做好交接。
(7)应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记录要有台帐,流向信息记录应完整,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储存库内帐物相符,日清日结。
二、爆炸物品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非仓库执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持有单位主管部门的证件或提货单据,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
4.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项目部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5.严禁在库区内候车、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周围墙内定为禁火区,火源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
3.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库区。
4.仓库要保持整洁干净,堆垛整齐。
5.仓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6.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7.严禁使用电炉。
8.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做到“三定、二会、四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
10.二会:会保管、会使用
11.四不:不丢失、损坏、锈蚀、霉烂变质
四、应急救援预案
1.在库房大门口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示牌和防止重点部位标示牌。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针对库房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储存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3.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一、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4.遵守爆炸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脱岗、离岗。
6.建立进出库明细账,做到进库与储存、出库账目平衡,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7.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8.领出的爆炸物品,剩余未使用的,须立即清退交库,认真做好清退品名、数量、编号的记录,且另堆垛存放。
9.严禁在仓库区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风工具及明火照明。
10.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爆炸物品。
11.每天对避雷、爆炸物品堆垛、消防设施水源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的要造册登记,报告项目部领导并按机物部或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或交生产厂家及时报废销毁
二、爆炸物品的仓库管理职责
1.仓库安全员对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安全负全责。
2.确保“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到位有效。
3.每库房按核定储量存放,性质相抵触的产品不准同库储存。
4.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爆炸物品的入库和发放,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做好每天巡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防小动物进入库房等工作。
7.按照项目部要求,组织仓库人员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求援的预案演练工作。
8.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安全操作
一、爆炸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2.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磨擦。
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开箱取包必须在库外进行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4.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库温不超过35℃。
5.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袋堆不超过1.2米,雷管箱堆高不超过1.6米。
6.爆炸物品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7.箱上标识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8.爆炸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贮存。
二、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装卸爆炸物品要有专人监管,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2.暴风、雷电恶劣天气,不应进行装卸爆炸物品的作业。
3.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炸物品,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着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7.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或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炸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9.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炸物品。
三、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及丢失的处理办法
1.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必须符合保安规程规定,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爆炸物品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帐卡物相符。
3.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证明登记后,由库管人员陪同进行检查,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4.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摆放整齐。
5.炸药入库必须建账建卡,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放完后,及时报送收支库存的报表。
6.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存放。
7.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建卡,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8.储存的报废电雷管总量不得超过500发,做到及时处理,保证安全。处理雷管要手续齐全,经领导批准。
9.发现火工材料的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当地的公安派出所。
四、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用量,持放炮员证,写好领料单,方可领取。
2.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并根据领取的数量,填入炸药、雷管领退记录本。
3.放炮员领取雷管,必须使用雷管箱,由爆破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否则库管员停止发放。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爆炸物品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4.当班的火工品的实际使用量,由爆破员核实,由当班员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余数由放炮员当班全部退回库房,不得带到其它地方存放,库管人员要当面验收入库,确认领取量和余量退回相符合后,在火药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如果数量不符,不予签字,让爆破员找出原因当面处理好。
5.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6.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五、炸药、雷管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负责人批准,并由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
3.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
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后,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销毁处理完后,处理小组写出处理情况报告,在场人员全部签字盖章,存入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第2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防范措施
手术室内有多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和化学制剂不可忽视。同时使用多种高频电器也是可能导致燃爆的因素。麻醉气体,其它挥发性有机溶剂在手术室工作中频繁接触,如酒精、碘酒、乙醚、丙醇、安息香酊及火胶绵,一般都不标有其可燃性而易被忽视,应防止布巾类被这类溶液沾湿而致燃爆。压缩性气体如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等防止搬运储存不当而发生爆炸。为防止手术室燃烧、爆炸意外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易燃易爆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专人保管,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2不得在手术间内贮存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渗有易燃液体的载体(如棉球等)要随时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3手术室内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若采取机械排风,不得循环。由于手术室内使用的乙醚蒸汽等比空气重,排风口应设在手术室的下部。
4压缩性气体使用钢瓶存储时,应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处应有消防系统。气瓶外面应标示内容,气瓶口应防油、防火,不可缠绕胶布或存放在高温处,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好阀门;不用时,应用安全盖保护气阀。 气瓶搬运时应避免滚动﹑滑动﹑或碰撞尖锐物品。
5手术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时,应远离氧气,防止爆炸。侧灯勿靠近麻醉机、氧气筒。
6若使用气动电钻、骨钻时,注意检查气体有无漏气。
7每月定期检查手术间电路、医用气体管道装置的安全性、密闭性。每月对高频点刀、无影灯以及其它设备进行测试维修或更换。手术间设地线接口,防止电线短路。
8医务人员在防静电时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或对麻醉机和手术床作导除静电处理,并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和导电鞋操作。麻醉机及手术台周围地板要采用金属导线接地等导除静电的技术措施
9术中尽可能保持手术间地面干燥,防止漏电。
10加强火警意识及教育,熟知主要电闸开关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定点放置灭火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控制险情。
第3篇 对易燃易爆放射配制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化学危险品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危险品,不得潮湿,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易燃液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进行定期检查,仓库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4.遇热、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有放射性物质工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规定,对已有和准备有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再接受放射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6.销毁、处理、燃烧、爆炸、中毒和其它危险品的废气化学危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部门同意。
7.生产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学校,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
第4篇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民爆物品材料的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二、库房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炸药箱、导爆索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2、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3、各类箱堆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1.3米。
4、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5、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但有些企业为了图简单、方便,往往存放过多,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6、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7、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三、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把“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第5篇 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2、爆破器材的运输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禁止爆破器材同其它货物混装或炸药同起爆器材混装;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爆破器材;遇城镇市区,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远离居民区。
3、锚固桩孔开挖用的火工品与隧道钻爆开挖使用同一处火工品库,炸药与雷管分库贮存。建库前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存储爆破器材;保证库房符合安全规定。设专职保管人员看守、管理库房。建立来客登记制度;按照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进行管理;爆破器材堆放整齐,不混存,不超量;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库房要安装警报器,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爆破器材的使用由爆破员领取;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登记制度;装药作业由爆破员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装药并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负责人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场;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第6篇 油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一. 装卸作业
1.地点选择:
运输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照预先选定的空旷场地进行卸车,要远离生活区,周围没有正在施工的电焊机、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机电设备及火源,并在搬运地点有人看护。
2.搬运:
搬运油品及化学危险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扔放,避免摔坏包装罐体造成泄漏。
3.码放:
(1)码放地点: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码放地点应选择单独的仓库存放,仓库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仓库应远离生活区,要求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室内通风良好,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室外要配备四具以上的灭火器材。
(2)码放过程:油品及化学危险品要分类性质码放,码放高度不宜过高,避免最底部的包装罐受压破裂,造成渗漏。
4.各类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包装、标识应完好。
二. 保管作业
1.库房的选择及要求:油品及化学品危险码放地点应选择单独的仓库存放。仓库应远离生活区,要求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室内通风良好,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室外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2.保管人员的选择及要求:选择专职保管人员进行保管,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掌握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化学成分、危害性等特性,具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3.保管要求:
(1)建立详细帐目对库存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收发进行登记
(2)及时整理库房,摆放整齐,清理杂物。
(3)仓库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
4.严禁任何人在库内吸烟。
5.发现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包装容器破损、泄漏,材料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员工在室外将破损容器中的物资盛装在完好的容器内,并将废弃包装容器回收,统一处理。
三. 使用作业
1.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发放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禁止多发和错发。
2.操作人员使用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前应准备好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吸入及腐蚀皮肤。
3.油品刷涂应防止流坠、分散滴的油类污染成品。
4.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在使用过程中禁止遗洒。如发生遗洒,操作人员应立即对遗洒处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的废弃物放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乱弃。
5.未使用完的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随意倾倒。
6.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及刷涂工具不得任意丢弃,要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7.操作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后产生的废屑、废渣和废弃物进行及时清理。
8.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地点燃烧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包装容器。
9.严禁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使用油品及化学危险品及其刷涂工具以及包装容器引燃品。
10.油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废弃物的处置需由项目经理部送到指定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同其他废弃物一同处理。
南通二建g1 综合楼项目部
2005年3月5日
第7篇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减少职业伤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民爆物品材料的管理
1、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
专管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2、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
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度不得超过35℃,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二、库房内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炸药箱、导爆索箱堆高不得超过
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超过
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2、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
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
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3、各类箱堆间距不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超过
1.3米。
4、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5、库房里贮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
但有些企业为了图简单、方便,往往存放过多,超过设计容量,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危险范围,造成更大损失,这在管理中应该注意重要问题,是安全的重要保证。
6、爆破器材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7、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作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拒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三、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
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
做到把“三防”、“四把关”。
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
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炸药库周围用围墙加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禁区。
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
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第8篇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一条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 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 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 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9篇 某物业项目物品采购及管理措施
物业项目物品采购及管理措施
为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满足服务要求,以恰当的方式评价供方,特将采购产品分两大类。第一类为重要产品,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第二类为一般产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采购。
一、重要产品,指价值量大,对服务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包括:电梯维保、外墙清洗等服务;电动机、水泵等机电设备;健身器、大型娱乐设施;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检测器具、对讲机及其它重要物品。
二、一般产品指低值易耗、对服务质量影响不太大的产品。包括:维修用工具、维修用材料及零配件、一般保洁、绿化用工具、材料等。
(1)要求标准
1)重要产品制定《采购计划》,一般产品填写《申购单》。
2)控制成本。
3)进行合格供方评价。
4)仓管员对采购的物品进行验证并入库。
5)仓管员应做好对仓库进行管理,做到物品有序堆放、分类存放,每月定期盘存,填写《存放物品月检表》。
6)物品领用须填写《领用单》,偶尔或临时性服务用物品及不宜设库存的其他物品可不设库存,即买即领;对有有效期规定的物品、且领用后一次性消耗不完的(如农药),应贴上醒目标签,注明有效期。
7)二级财务兼固定资产管理员。
8)每年年中、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账,并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2)管理内容
1)各类物品的申购。
2)管理中心所有资产的管理。
3)各类物品的入存和领用管理。
4)仓库的管理。
第10篇 水电站工程防洪、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措施
① 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② 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③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④ 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⑤ 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
⑥ 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① 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②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 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④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⑤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⑥ 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⑦ 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第11篇 某水电站工程防洪防火防盗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措施
① 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② 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③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④ 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⑤ 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
⑥ 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① 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②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 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④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⑤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⑥ 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⑦ 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第12篇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一条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 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 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 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13篇 夜间施工及民爆物品管理措施
为规范我标段民爆物品运输、存储及现场操作,防止发生民爆物品丢失或爆炸事故,现对沿德四标各涉爆施工队负责人、爆破员及库房管理员、押运员、危货车司机作出如下要求:
1、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协同项目部安全部及现场技术员共同监督民爆物品的使用:每天按需按时上报第二天所需炸药、雷管种类、数量,炸药、雷管运送到工区后,由爆破员用便携式民爆物品存储箱转运到各施工点,雷管、炸药必须由双人分开运输。到达施工点后必须有专人看守。雷管、炸药同时运输者或到达现场后无人看管每次罚款5000元。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者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爆破员在装药过程中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等电子产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违规两次以上该爆破员清退出场并吊销其爆破证。
3、爆破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查,反复用大喇叭告知附近工人及村民撤离至安全区域(爆破作业点200米以外),路口设置路障或标志牌,并安排专人看守,在确保爆破区域内无人、牲畜的情况下方可起爆。警戒工作不到位者罚款5000元,如发生爆炸事故,队伍清退出场。
4、隧道洞内爆破施工时,必须将洞内人员全部撤离至洞外,洞口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人员看守,起爆后不得贸然进洞,先由爆破员进洞检查,确定无哑炮后方可安排机械进洞排险施工。警戒工作不到位者每次罚款5000元,如发生爆炸事故,队伍清退出场。
5、装药完成后如有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立即进行退库,现场不得私自存放民爆物品。二、三工区全部清退至炸药库内,一工区清退至危货车内,当天如需要继续使用则再次领取,如不再使用,则由炸药车带回库房退库存储。所有民爆物品严禁在施工现场或临时住所私存,违者每次罚款30000元。
6、库管员必须认真做好每一笔出、入、退库登记工作,各项签字手续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发放炸药、雷管。随时盘库,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7、押运员和炸药车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车辆严禁带病上路。司机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在弯道及狭窄路段要减速慢行,危险路段不得强行通过,一定要确保行车安全。装车后要详细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关好车门并上锁,防止民爆物品在运输途中遗失。
第14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贯彻“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有效预防涉爆案件及涉爆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非煤矿山安全规程》以及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公司的安全与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
为创建平安矿区、和谐矿区,特编制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健全管理机构
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组,由安全矿长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民爆物品负责人日常主要工作就是抓好民爆物品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对上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在限期内处理,确保我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要认真完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从购买、储存、领用审批程序,到运送、使用、清退都必须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堵塞漏洞。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制,开展群防群治,强化群众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作用,构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教育培训和宣传
公司在加强涉爆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日常学习及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营造安定的发展环境。
4、严格执行奖罚规定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矿属涉爆单位及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要加强对民爆物品存储、领退、运送、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从严审批,认真监管,及时查堵漏洞,奖优罚劣,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手段,确保万无一失。
二、安全储存措施
1、民爆物品入库时,必须照单认真核对数量、品种,与运输单位交接手续齐全,妥善交接、保管。
2、民爆物品入库后,及时进帐。
3、正确使用上级配发的电子信息系统。
4、库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按上级要求配足,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
6、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对核实,及时上报。
7、库内温度、湿度保持在合理状态,保证在规定的储存期内物品不发生受潮、变质。
8、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民爆物品不准混发使用。
9、火工品领用单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按实际签发。
10、专职人员领退,其它非专职人员拒付。
11、做好库区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需要完善的工作必须在雨季来临前完成。
12、对民爆物品管理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三、安全运送措施
1、库区至井口运送必须是专车、专人押运,非专职人员严禁接触火工品和乘坐运送车辆。
2、押运人员不少于上级规定的人数。
3、炸药、雷管严禁混装混运。
4、运输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中途不得停留。
5、运送车辆配备专用箱,车辆设遮挡篷、绝缘垫层、悬挂接地装置等。
6、雷雨季节避开雷雨时间,严防雷电引发灾害事故。
四、防火防爆措施
1、库区严禁烟火。
2、取消明火做饭、取暖、明电照明。
3、各种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4、配备足够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并且能熟练操作,经常检查。
5、防雷装置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测,确保其对地电阻符合安全要求。
6、内外通讯畅通。
7、不间断地进行库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库区周边禁止放易燃物,及时清除周围杂草,保持足够的防火隔离带。
9、退下的包装纸、箱及时处理。
五、防盗抢及流失措施
1、库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人数配足合格的看库员,并坚持24小时时值班、巡查,并配备警棒、木棒、头盔、照明灯具,加强自身安全,并熟记上报电话号码,万一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大门常关,除公务人员出入登记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库区周边发现可疑人员长时间逗留要严密加以监视,首先及时报矿领导、公安部门以及保卫科。其次利用警棒、猎犬与可凝人员周旋拖延时间确保自身安全,等待救援人员共同制止。
3、加强监控、通讯、防盗设施管理,确保通讯畅通,监控运行正常,发挥其实时监控功能,真正把人防、机防、物防、犬防有机结合,确保火工库安全。
4、配足看库犬,协助看守员加强防范,严防盗抢案件发生。
5、运送车辆保持2人以上押运,车辆不在中途停车,直达目的地。
6、专人负责放炮地点装药放炮,现场领导监督其使用情况,剩余民爆清点后出坑登记,并立即退回库房。
7、使用专用箱具上锁分存,钥匙要妥善保存,钥匙丢失后,专用箱及时交回大库封存,箱子报废。
8、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六、安全使用措施
1、不同厂家、不同性质的火工品不得混杂使用。
2、变质炸药不准使用,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处理。
3、炸药雷管分装、分运、加锁保管,在井下的存放地点相距50米以上,且要避开潮湿、带电、支护不完好、交通要道、人员集中等地点。
4、按实际打好炮眼,现场制做炸药,并在现场领导的监管下,逐个装入炮眼封口。
5、专职持证放炮员负责装药放炮。
6、放炮作用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
7、严格执行“放炮十不准”规定,确认工作面具备安全放炮条件时,方可依命令放炮。
8、出现瞎炮时,必须现场按“规程”要求处理,并设法找到拒爆雷管,及时升井交回,妥善处理。
9、躲炮距离必须按上级规定的安全距离执行,警戒线必须封锁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路口,拉线牌设人警戒。
10、井下不准用车辆或输送机运送火工品。
11、工作面有隐患,在未彻底处理之前,严禁违章冒险、强行放炮。
12、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
13、贯通巷放炮,剩余20米时,启动执行“贯通安全措施”。
14、井筒施工,人员在放炮前必须全部撤到井上安全地点。
15、母线、脚线在联线前,必须保持短接状态,防止接触带电体引起爆破事故。
16、安管人员对井下爆破作业实行重点监管,对放炮作业实施全程监督。
17、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对违规行为实行举报制度,矿上在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即调差核实,情况确实及时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罚,处罚办法包括批评、罚款、停止、开除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足、遗漏之处或某些条款与安全部门规定不符以及公安部门、安检部门针对民爆品安全管理出台新规定不符时,要对本措施及时加以修订、补充。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
第15篇 有毒物品仓储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有毒物品自身存在的危险因素,决定了仓储安全管理的严要求,因此在管理上一定要充分认识其危害,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有毒物品仓储的安全管理,主要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毒品仓库应符合危险品仓库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门窗设施必须完好,并应配制防盗栅,防盗装置,报警、监控器,门口设置防鼠档板等设施。
2.毒品仓库大门应设置二把锁,一把由毒品仓库专职管理员保管,一把由安全保卫科保管,毒品仓库的钥匙不得带回家中,应设置一个木箱锁好或放入保险箱,以防遗失,未经厂部和安全科的同意其钥匙不得转交任何人代管。一旦发现仓库钥匙遗失,应立即更换锁,并报保卫科备案。
3.进仓时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毒品到仓库后,应立即通知保卫科,过磅存放在专用仓库。包装破损的另行堆放,并加贴封条,过磅完毕后核实数量,开入库单,登记入册,入库单和毒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4.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未经公安局同意,不得外售和出借,车间领料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给,否则不得领料,车间领料与包装数不相同出现零星领料时,其拆开的包装应加贴封条,退回仓库。
5.毒品搬运时必须戴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皮肤破损者严禁接触,搬运完毕后立即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交仓库保管员处理后专柜放置。
6.毒品仓库除仓库专职保管员、安全保卫科及车间领料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毒品专用仓库。
7.毒品的帐册要清楚,册上要注明日期、数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一星期结帐核实一次,并上报部门安全主管,若有差错要立即上报,务必查个水落石出。
8.毒品严禁在毒品仓库分装,应移至车间毒品投料室分装,分装后再交仓库核实,毒品分装时,必须戴专用服装和用具,派专人监护,分装完毕后,一切用具,包括毒品空桶及地面彻底处理好(氰化钠选用次氯酸钠溶液或硫酸亚铁溶液冲洗干净),分装结束后,操作者必须经浴室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9.毒品进仓或取料时,出现包装破损、掉地上的毒品应捡回包装桶(氰化钠应用拖把浸次氯酸钠溶液拖干净),再用水冲洗地面,拖把应到车间毒品投料室进行处理后方可拿回。
10.毒品仓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或化学品,以免产生反应生成有毒气体,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