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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浅谈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瓦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它的发生对矿井的破坏性极大,伤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坏。因此,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概而言之,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就是要树立一种观念,提高一个认识,构建一个体系,夯实四道防线。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思想观念。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测监控,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引导员工牢固树立瓦斯事故是绝对可以避免的理念,不断强化井下施工现场“一通三防”管理,特别是加强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和现场排放瓦斯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每周一安全大检查)或不定期(专业检查)的方式,加大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一通三防”事故,确保了矿建工程的安全快速施工。
2.切实提高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认识。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每个干部职工对瓦斯的认识,特别是对瓦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瓦斯的物理形态、化学性质、瓦斯引爆的三个条件,清楚各类瓦斯事故前后的征兆、特点和规律,掌握灾害预防、事故抢险、矿山救护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进而学会驾驭和驯服瓦斯的本领。
3.精心构建“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体系 煤矿企业应该配齐配全各级管理人员,形成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一通三防”和防突工作体系。
4.大力夯实通风、防火、监测监控、通防队伍建设四道防线。
(1)加强通风管理。重点研究解决瓦斯抽放、综放工作面尾巷设置、巷道断面设计、采区通风方式、高瓦斯区掘进的瓦斯探释等。坚持通风优先的原则,搞好各种风门风桥的动态管理,坚决杜绝跑风、漏风、风流短路等影响通风质量问题的出现,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搞好盲巷、闭墙、风眼等的静、动态管理,特别是抓好通风设施设备的工程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化,使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灵活可靠,便于调整风量,把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限以下。
(2)加强防火管理。除严禁火种入井外,也要严格控制井下火源的产生。加强机械保护投入和日常管理,重点防范磨擦起火,提高机电检修质量,加强润滑,克服带病运转;加强托辊、堆煤保护、打滑保护和机电无油化等工作。做好各种电气保护,诸如接地、过载、短路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预防电气着火。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从入井就要把好关,使设备防爆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各种缆线有明接头、鸡抓子、羊尾巴等现象,同时规范健全井下消防系统,配齐配足消防材料和消防设施。
(3)加强监测监控管理。严格对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对风量、风速、瓦斯以及 co等有害气体及时进行监视和控制;同时利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三专两闭锁等设施及时解决瓦斯超限时的断电停机、超限报警、停风就停电的问题。调度员随时监视瓦斯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撤人,进行抢修或抢险等工作。
(4)强化通防专业队伍建设。把瓦斯管理有关的领导、部门人员都列入通防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通防部和通风工区管理,并不断充实专业人员。在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上要坚持长期的、不间断的培训,在瓦斯治理工作上要敢与管理,敢于抓落实,真正发挥业务保安的作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煤矿“天”字号大事,安全决定一切,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促进发展。“一通三防”管理是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格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能够有效的防范事故与未然,进而促进矿井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有效发展。
第2篇 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我公司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及措施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公司认真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按期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即年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2.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且必须持证上岗。
3.制订完善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档案包括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日常安全检查保洁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向电梯乘客明示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5.严格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配置轿箱内紧急求救通迅装置,并确保其始终完好可靠,保证乘客在被困情况下能方便、快捷地对外发出持续有效的呼救信号。
6.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或电梯维保单位因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而发出的暂停使用电梯的指令,无充分正当理由不得继续强行使用电梯,并应立即组织隐患整改。
8.建立内容完整、资料齐全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二、强化监管,规范电梯维保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直接关系到电梯安全运行,关系到电梯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规范电梯维保工作,依据《条例》对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我公司规定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按《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急修制度、紧急故障处理规程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3.电梯维保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的项目、方法和周期,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并确保所维保的电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我公司按照《条例》规定,至少15日要按照维保工作计划进行一次预防性维保,对电梯进行了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存档备查。
5.我公司在电梯轿厢内设置24小时维保应急救援电话,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紧急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报警求救电话。电梯维保单位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有效安全地开展救援工作。
6.我公司能及时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张挂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三、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
电梯应急救援是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应急救援迅速,处置得当,可消除隐患,化险为夷;反之,应急迟绶或不当,被困人员可能因恐慌而做出一些危险行为,甚至酿成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制定了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具体预案如下:
1、电梯进水的处理
电梯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机房和井道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的处理
(1)、大楼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
(2)、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3)、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用已配置火警信号与电梯联动功能,电梯会自动迫降;
(4)、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动力和照明电源。
3、 发生地震
(1)、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2)、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快速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3)、我单位电梯未订地震功能,可通过通话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后立即离开轿厢,不得再进入,当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4、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救援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应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标识。
5、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高新区质量监督部门。
6、事故后的处理
(1)、电梯进水、火灾、地震等其它灾害发生后,应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确认能运行方可投入使用。
(2)、电梯困人救援结束后,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3)、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排除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7、电梯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张文明 电话:0871-8312748
苏金东 电话:0871-8312748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第3篇 关于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情况及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我公司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及措施总结如下:
一、 切实加强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公司认真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按期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即年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2.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且必须持证上岗。
3.制订完善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档案包括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日常安全检查保洁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向电梯乘客明示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5.严格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配置轿箱内紧急求救通迅装置,并确保其始终完好可靠,保证乘客在被困情况下能方便、快捷地对外发出持续有效的呼救信号。
6.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测检验机构或电梯维保单位因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而发出的暂停使用电梯的指令,无充分正当理由不得继续强行使用电梯,并应立即组织隐患整改。
8.建立内容完整、资料齐全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二、强化监管,规范电梯维保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直接关系到电梯安全运行,关系到电梯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规范电梯维保工作,依据《条例》对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我公司规定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按《条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保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急修制度、紧急故障处理规程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3.电梯维保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规定的项目、方法和周期,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并确保所维保的电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4.我公司按照《条例》规定,至少15日要按照维保工作计划进行一次预防性维保,对电梯进行了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存档备查。
5.我公司在电梯轿厢内设置24小时维保应急救援电话,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紧急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报警求救电话。电梯维保单位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有效安全地开展救援工作。
6.我公司能及时申报电梯定期安全检验,张挂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三、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
电梯应急救援是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应急救援迅速,处置得当,可消除隐患,化险为夷;反之,应急迟绶或不当,被困人员可能因恐慌而做出一些危险行为,甚至酿成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制定了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具体预案如下:
1、电梯进水的处理
电梯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机房和井道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的处理
(1)、大楼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
(2)、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3)、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用已配置火警信号与电梯联动功能,电梯会自动迫降;
(4)、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动力和照明电源。
3、 发生地震
(1)、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2)、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快速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3)、我单位电梯未订地震功能,可通过通话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后立即离开轿厢,不得再进入,当确认电梯内无人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动力和照明电源。
4、 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救援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应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标识。
5、 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高新区质量监督部门。
6、事故后的处理
(1)、电梯进水、火灾、地震等其它灾害发生后,应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损坏部件,确认能运行方可投入使用。
(2)、电梯困人救援结束后,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3)、其它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排除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7、电梯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张文明 电话:0871-8312748 13577080671
苏金东 电话:0871-8312748 15912571537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
第4篇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
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防治瓦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同时成立了安全纠察队,不定期对瓦检员进行查岗,有效地防止了漏检、假检等事件的发生。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每班电话汇报三次,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并每天将瓦斯日报表交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一旦超限,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有权通知该作业点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消除超限的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一风吹”,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严格执行爆破“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防止爆破火花引燃瓦斯。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修,防止电气火花产生。严禁带电检修,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专人值班,有效防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管理
我矿防灭火重点是抓好火源及易燃物品入井及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认识到带火入井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身,从源头抓起,杜绝带火种下井现象,同时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除按规程规定选购合格的设备、材料外,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齐全消防物资,井下机电硐室配备齐全灭火器材、消防砂箱。结合我矿实际,执行防灭火预案,加强灭火培训,配备灭火器材,构建灭火设施。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增加防灭火知识,增强灭火意识。
五、防治煤尘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其危害性巨大,它不仅引起矿工患职业病,有些煤尘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往往会造成矿毁人亡。因此,加强煤尘管理,对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矿首先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敷设了防尘供水管路,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并每隔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于巷道冲刷(主要巷道每10天1次,其它巷道每班1次),防尘用水均经过过滤,水质符合要求。
要做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严格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规定对矿井的通防安全进行投资,严格安全资金的落实,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通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数量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以上是我矿对“一通三防”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及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5篇 放射安全管理落实措施范本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5、加强放射科教学、科研工作,对低年资医生加强临床指导。
6、对放射科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经常性的检查督导,随时发现医疗缺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7、做好图像质评及疑难病例分析读片会活动。
第6篇 探放水超前钻探运行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实施方案
1、进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作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30米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巷道(煤巷)都必须进行超前钻探作业。
3、进行打钻探测时要执行预留30米安全距离的原则,若工作面打钻条件较好,可以尽可能的延伸打钻距离,但掘进距离与探测距离之间不能少于30米。
4、在探放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时,必须排查清楚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后,才能安排探放水。探放水时,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米。还需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二、相关各部门的职责
1、地测科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采掘衔接计划编制探掘年度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设计;负责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成果的验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中心负责严格监督掘进、回采工作面的推进进度;负责钻探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
3、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
4、机电、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5、通风部门负责提供“掘抽”工程的相关资料及高瓦斯区域实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有关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安监部门负责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7、实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探水队组按照设计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的现场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的编录,对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矿地测科;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部门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三、考核规定
1、严格执行“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任务采、掘、开队组不得进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作业,违反规定队组处罚10000元,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探放水队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设计进行钻探的,处罚队组8000元。
4、超前钻探工程必须在采、掘、开队组施工前优先进行,采、掘、开队组以任何理由推延钻探工作的处罚队组5000元。
5、应进行钻探的工作面,施工队组未提出申请进行钻探的,处罚施工队组5000元;施工队组提出申请后,探放水队未按要求进行探测的,处罚探放水队5000元。
6、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打钻数据的,要进行事故追查,并处罚探放水队5000元。
7、钻探设备、记录牌板管理不到位的,处罚责任阶级3000元。
8、每月底考核情况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月排名第一的队组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队组负责人要在调度会上做出解释。
第7篇 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
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防治瓦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同时成立了安全纠察队,不定期对瓦检员进行查岗,有效地防止了漏检、假检等事件的发生。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每班电话汇报三次,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并每天将瓦斯日报表交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一旦超限,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有权通知该作业点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消除超限的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一风吹”,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严格执行爆破“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防止爆破火花引燃瓦斯。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修,防止电气火花产生。严禁带电检修,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专人值班,有效防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管理
我矿防灭火重点是抓好火源及易燃物品入井及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认识到带火入井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身,从源头抓起,杜绝带火种下井现象,同时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除按规程规定选购合格的设备、材料外,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齐全消防物资,井下机电硐室配备齐全灭火器材、消防砂箱。结合我矿实际,执行防灭火预案,加强灭火培训,配备灭火器材,构建灭火设施。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增加防灭火知识,增强灭火意识。
五、防治煤尘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其危害性巨大,它不仅引起矿工患职业病,有些煤尘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往往会造成矿毁人亡。因此,加强煤尘管理,对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矿首先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敷设了防尘供水管路,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并每隔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于巷道冲刷(主要巷道每10天1次,其它巷道每班1次),防尘用水均经过过滤,水质符合要求。
要做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严格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规定对矿井的通防安全进行投资,严格安全资金的落实,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通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数量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以上是我矿对“一通三防”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及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8篇 放射安全管理落实措施
_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放射防护相关的科室的责任人每周一次检查各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按照临沂市的要求,及时安排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并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其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3、医院必须立即向环境保护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控制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四、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_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_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其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按照《放射科医技人员培训及准入程序》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日常维护由陈光富技师负责,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设备物资部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科
第9篇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情况检查落实办法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年1月12日,我矿由马奉远(法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各种安全管理机构,(矿班子领导小组、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保卫科、财务科、机电科、卫生科、档案室、工会、安全生产调度室、培训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我矿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王知高、副组长:侯开铺、成员:马武富、侯文飞、侯光灿。
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的目的:自检自查小组按照上级规定一周检查两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时的深入井下检查井下的各类隐患及管理人员在井下履行的职责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各管理人员交接班时间:上班前半小时未到充灯房领取矿灯的,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处罚当班管理人员100元。
2、矿领导,片长及挂片管理人员不按煤矿各规章制度,抓好各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要求,领导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
3、矿井分管各项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对矿井不落实各片挂片人员管理工作情况,造成煤矿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和整改的,处罚200元。
4、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计划,图纸追接及管理必须认真落实到位,并能及时给煤矿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时作出方案、计划上报、拖延时间造成采掘失调,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技术人员失职一次处罚500元。
5、矿片区挂片片长及管理人员对井下隐患处理、能处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好又不上报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处片长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员50元。
6、矿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对本片区范围内,存在问题让职工停止安全生产30分钟至1小时,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不追查不处理,也不上报煤矿主要领导,按每半小时处罚50元计算。
7、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矿出现的一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不参与调查、落实、了解、不处理,造成煤矿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者,处罚100元。
8、矿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矿井挂片负责管理人员处理不了的隐患和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不积极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处罚100元。
9、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若井上、井下停电,缺相5-15分钟,一方面能处理又不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处理不好又不及时上报煤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调查落实,属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0、机电管理人员:对入井的电器设备不进行检测验收,让失爆电器下井,井下电缆悬挂混乱,设备缺螺少件松动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机电管理人员失职,领导处罚100元。电钳工50元。
11、机电管理人员:若煤钻、风机等其它设备停止运行,片区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找到机电管理人员30分钟后,处理好,无正当理由,处罚50元。
12、矿管理人员挂片本片区:质量、数量管理执行不到位,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属挂片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3、财务若帐务票据混乱,台账不健全,处罚200元。
14、矿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有事回家,必须按煤矿的规章制度执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当班时间,由本人写出假条,递交矿专管领导(侯开辅或马奉远)审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请假,擅自回家者,处罚100元。
15、所有矿井领导及管理人员设置所需做的记录、台帐,必须按矿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记录、台帐,交侯文富存档备查,如不按规定进行工作,造成缺漏的处罚100元。瓦检员缺漏处罚500元,如造成事故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矿保安人员出现工作失职,造成管理失误或不到位经矿领导查出处罚200元。
17、凡属于外来人员到矿需要招待用餐的结帐单当面签字,由侯开辅或马伍富签字生效。
18、矿所进材料和设备由陶文磊负责采购,到矿后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丁恒怀负责清点入库和出库。
以上实施办法,望各位矿领导及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处罚不在本月工资扣除,在年底奖金中扣除。
宣威市羊场镇大田坝煤矿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10篇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情况检查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2013年1月12日,我矿由马奉远(法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各种安全管理机构,(矿班子领导小组、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保卫科、财务科、机电科、卫生科、档案室、工会、安全生产调度室、培训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我矿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王知高、副组长:侯开铺、成员:马武富、侯文飞、侯光灿。
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的目的:自检自查小组按照上级规定一周检查两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时的深入井下检查井下的各类隐患及管理人员在井下履行的职责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各管理人员交接班时间:上班前半小时未到充灯房领取矿灯的,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处罚当班管理人员100元。
2、矿领导,片长及挂片管理人员不按煤矿各规章制度,抓好各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要求,领导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
3、矿井分管各项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对矿井不落实各片挂片人员管理工作情况,造成煤矿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和整改的,处罚200元。
4、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计划,图纸追接及管理必须认真落实到位,并能及时给煤矿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时作出方案、计划上报、拖延时间造成采掘失调,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技术人员失职一次处罚500元。
5、矿片区挂片片长及管理人员对井下隐患处理、能处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好又不上报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处片长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员50元。
6、矿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对本片区范围内,存在问题让职工停止安全生产30分钟至1小时,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不追查不处理,也不上报煤矿主要领导,按每半小时处罚50元计算。
7、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矿出现的一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不参与调查、落实、了解、不处理,造成煤矿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者,处罚100元。
8、矿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矿井挂片负责管理人员处理不了的隐患和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不积极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处罚100元。
9、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若井上、井下停电,缺相5-15分钟,一方面能处理又不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处理不好又不及时上报煤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调查落实,属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0、机电管理人员:对入井的电器设备不进行检测验收,让失爆电器下井,井下电缆悬挂混乱,设备缺螺少件松动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机电管理人员失职,领导处罚100元。电钳工50元。
11、机电管理人员:若煤钻、风机等其它设备停止运行,片区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找到机电管理人员30分钟后,处理好,无正当理由,处罚50元。
12、矿管理人员挂片本片区:质量、数量管理执行不到位,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属挂片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3、财务若帐务票据混乱,台账不健全,处罚200元。
14、矿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有事回家,必须按煤矿的规章制度执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当班时间,由本人写出假条,递交矿专管领导(侯开辅或马奉远)审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请假,擅自回家者,处罚100元。
15、所有矿井领导及管理人员设置所需做的记录、台帐,必须按矿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记录、台帐,交侯文富存档备查,如不按规定进行工作,造成缺漏的处罚100元。瓦检员缺漏处罚500元,如造成事故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矿保安人员出现工作失职,造成管理失误或不到位经矿领导查出处罚200元。
17、凡属于外来人员到矿需要招待用餐的结帐单当面签字,由侯开辅或马伍富签字生效。
18、矿所进材料和设备由陶文磊负责采购,到矿后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丁恒怀负责清点入库和出库。
以上实施办法,望各位矿领导及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处罚不在本月工资扣除,在年底奖金中扣除。
宣威市羊场镇大田坝煤矿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11篇 我矿如何落实“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近年来,随着煤炭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识,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业主、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仍导致一些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中,“一通三防”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85%以上。因此,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关键。
一、我矿“一通三防”概况
我矿主要通风机为fbdzno15型,配备电机2×37kw,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通风能力完全能够满足矿井用风需求。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一通三防”较为简单,但仍需加强管理,将“一通三防”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通风管理
我矿通风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坚持“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完整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防管理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一通三防”为中心,防止瓦斯、煤尘、防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地开展通风管理工作,我矿设立了专职的通风管理组织机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瓦检、通风技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方法、通风方式合理。同时,按规程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保证井下作业场所风量满足要求,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保证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加强通风机管理,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加强通风机检查,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机运行稳定、可靠。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定期对通风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确保矿井通风机及通风设施安全可靠。抓好通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提高通风安全知识,通风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持证上岗,为井下从业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防治瓦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我矿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检测仪。同时成立了安全纠察队,不定期对瓦检员进行查岗,有效地防止了漏检、假检等事件的发生。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每班电话汇报三次,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并每天将瓦斯日报表交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一旦超限,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有权通知该作业点停止作业,撤离工作人员。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发生瓦斯积聚必须及时采取消除超限的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必须专人负责。严禁“一风吹”,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必须专人负责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断电撤人。严格执行爆破“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联锁”制度,防止爆破火花引燃瓦斯。加强机电设备防爆检修,防止电气火花产生。严禁带电检修,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控系统,专人值班,有效防止了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管理
我矿防灭火重点是抓好火源及易燃物品入井及现场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之认识到带火入井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检身,从源头抓起,杜绝带火种下井现象,同时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除按规程规定选购合格的设备、材料外,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库,并配备齐全消防物资,井下机电硐室配备齐全灭火器材、消防砂箱。结合我矿实际,执行防灭火预案,加强灭火培训,配备灭火器材,构建灭火设施。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增加防灭火知识,增强灭火意识。
五、防治煤尘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其危害性巨大,它不仅引起矿工患职业病,有些煤尘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往往会造成矿毁人亡。因此,加强煤尘管理,对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矿首先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转载点等地点都敷设了防尘供水管路,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并每隔10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于巷道冲刷(主要巷道每10天1次,其它巷道每班1次),防尘用水均经过过滤,水质符合要求。
要做好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严格坚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规定对矿井的通防安全进行投资,严格安全资金的落实,实现专款专用,确保通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数量符合规定,人员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以上是我矿对“一通三防”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及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