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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设备材料供应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供应管理
1. 设备材料的供应管理,除大型重要设备外,应尽量减少甲供设备的数量。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可适当增加甲指设备和材料的数量。
2. 设备材料供应分类定义
结合工程设计,应对设备材料的供应按甲供、甲指提出分类要求
甲供设备:由甲方采购交付相关工程承包单位安装的大型核心设备。在总包合同中列明型号数量、供货时间,总包应收取的照管费与分包工程管理费一并包干考虑。
甲供材料:对物业标准影响较大,市场上品质和价格档次相差较大的重要材料。此类材料由甲方采购,交付相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的,在相应工程承包合同中列明规格数量、供应时间及价款结算方式。
甲指设备:市场上品质和价格变化较大,对物业使用和管理有较大影响的设备。建设单位须对承包单位的采购计划加以控制,招标时以暂估价计入,采购时由建设单位确定品牌产品系列和型号及价格上限,由施工方采购。结算时按暂估价和建设单位批准的预算价上限结算差价。
甲指材料:市场上品质和价格变化较大,建设单位须对承包单位的采购加以控制的材料,招标时以暂估价计入,采购时建设单位指定品牌型号规格和预算价格上限,由施工方采购。结算时按中标暂估价和建设单位批准的预算价上限结算差价。
3. 设备材料供应分类明细的确定
1) 甲供主要设备材料;
l 甲供主要设备材料,由规划设计部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提出分类明细。
2) 甲指主要设备材料;
l 甲指主要设备材料,由工程部根据工程质量和档次要求提出分类明细,装饰材料的确定必须征求营销策划部、规划设计部意见。
4. 设备材料供应计划
1) 工程部依据设备材料供应分类明细,结合工程进度计划,对甲指、甲供设备材料供应提出《设备材料最迟进场时间要求
2) 计划合约部依据《设备材料最迟进场时间要求》对招投标、合同、加工订货及运输作出计划安排。
5. 设备材料供应的确定
1) 甲供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由工程部组织招投标及签订合同。规划设计部、工程部配合参与项目考察(监理公司参加)及合同条款的制定;
2) 甲指主要材料设备的确定,由工程部组织质量考察(监理公司参加),选定设备材料超出《清单暂定价格》报工程部及公司领导批准;
3) 装饰材料的确定,由营销部、规划设计部选定,工程部对产品价格、质量和工艺参与意见。
6. 设备材料供应的验货
1) 设备材料供应的验货工作,以谁定谁验为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无误;
2) 设备材料验收完毕,验收部门与工程部办理交接手续。由工程部交与安装(施工)单位。
第2篇 施工现场现场材料使用出库管理办法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总公司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第3篇 施工现场材料验收与入库管理办法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第4篇 火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检查、考核办法。
二、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种类
1、火工材料指用于工程施工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器材等;
2、易燃易爆物品指用于工程施工施工的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绝缘油、氧气、乙炔、清漆、稀释剂、丙酮、环氧、固化剂、油漆、硫酸、盐酸、化学试剂等。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
1、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应遵守有关管理条例,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做好防静电、燃烧、爆炸、隔热、隔潮等措施,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客货混装,要求专车运输。
2、派车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要认真做好防范措施,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运输雷管炸药时应遵守有关技术要求,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手续,并派专人押运。
四、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1、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易燃易爆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及使用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及火灾的预防方法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2、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轻装、轻放,持别是装卸易爆、易碎危险品,对氧气、氮气、乙炔切忌可冲撞、曝晒、接近热源、混装、摩擦等,以防止引起爆炸和火警事故。
3、易燃易爆库房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有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
4、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5、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必须进行入库检验,若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渗漏时,不得入库 。
6、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的一切电气设备(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的防爆要求,并应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照明线路开关防爆性能良好与否,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防止线路绝缘破裂而引起火警,危险品仓库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和灯头,人员离开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7、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应平坦不滑,撞墙时不应产生火花。
8、储存气瓶的仓库周围十米以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进行明火工作。
9、仓库内应设有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10、装有氧气的气瓶严禁和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气瓶储存在同一仓库。
五、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气瓶的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气瓶时应安放在特制半圆型的承窝木架内;如有没有承窝木架时,可以在每一气瓶套以厚度不少于二十五毫米的橡皮圈两个,以免互相抛头撞击;
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押运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5、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6、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7、 运送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允许运输。
9、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上白色,并用红颜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0、在接收氧气瓶、乙炔瓶时,应检查印在钢瓶上的钢瓶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否则应拒收。
11、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时,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空瓶应写明“空瓶”。
12、工作地点最多只允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13、油漆场所的油漆及溶剂贮存时,以不超过一日用量为宜。容器应及时加盖。
14、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桶装汽油、柴油。汽车载有桶装汽油、柴油时均不得进入汽车库停放。不准在车库内给汽车油箱加油或从油箱内吸取油品。
15、每个装有化学药品的瓶子上或容器上应贴上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存放。
16、不准把氧化,还原剂及其它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
17、凡有毒性、易燃或有爆炸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
18、材料部门保管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要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发放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部门、班组只能存放少量的清洗用的汽油、酒精,但要有专人专柜保管,用后剩余的要尽快收回,工作现场在没有作业时不允许存放易燃品(班组存放汽油不得超过5kg,酒精1.5kg),且以不超过一日用量为宜。
19、油化验室要有防火措施,室内要保持清洁并悬挂 “严禁烟火”警示牌。
20、油务人员在取、放、加油和滤油作业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有防火措施,做到不漏油在设备外面及地上。
21、在对油进行烘热加温时,不得在烘热油时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班前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岗位前应进行检查,关闭热源。
第五章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审批发放使用、回收
22、对使用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时间、数量、用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入,保管人员要验收、审核登记。
23、在生产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时,领料单必须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发放使用,汽油每次不得超过5kg(除大量使用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总批准外),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24、发电机风洞内不允许使用汽油直接清洗设备,如工作确实需要,要经过使用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要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总工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25、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及时回收、保管,残废品应集中回收销毁。
六、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纳入项目部安全工作检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违章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5篇 水业公司材料管理办法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材料采购、存储、领用行为,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用材料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生产经营用材料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管材管件、阀门、水表等用料、水泵、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和电缆、配电设施等机电设备及其它投资性材料。
第二条 本办法所遵循的原则为公开与效率。
第三条 材料管理工作的职能布局:材料的使用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材料费用预算和核算控制;生产经营部负责材料的采购并办理材料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财务部负责材料的存储及出入库管理;督查中心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会同材料使用部门对材料价格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临河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用材料。公司所属其他公司生产经营用材料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材料采购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条 年底前,材料使用部门根据年度本部门工作安排和用料需求,编制年度用料计划和材料费用预算,提交财务部审核,并交督查中心监审备案。将经财务部审核纳入年度材料费用预算的年度用料计划提交生产经营部。
无法按年度提交用料计划的部门可按月度提交。
无法按月度提交用料计划的部门,可在工程项目开工6天前提交用料计划。
无法确定项目开工日期的,视情况适时提交用料计划。
第六条 生产经营部接到用料计划后,应即进行市场询价、比价、议价,并指派采购员核实材料存储量,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经部门经理和财务部材料会计审核,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安排采购员组织采购。大宗材料的采购,生产经营部要进行质量、价格论证,最终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型供水设施建设用料和大批量材料的采购,通过招标进行。生产经营部会同材料使用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购材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招标,通过招标竟价采购质优价低的材料。实行招标采购供货的,根据工程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节特别规定
第八条 生产经营特别是现场施工中急需的零星、低值、易耗材料的采购,可由材料使用部门负责人决定,临时直接向生产经营部指定的供应商购买或提货,并在该供应商处建立提货手续;用料事项完成后当月或下一个月内,指派专人凭提货单证经公司采购员、保管员核实审签后补办材料申领、出库和结算事宜。
第九条 公司采购人员会同材料保管员定期盘点库存,建立库存数据档,并向材料使用部门、督查中心及时通报存货信息;对常用材料品种建立常备库存,库内有存货的,一般不得自行采购;材料使用部门当年或当月或单个项目的自行采购量不得超过该部门当年或当月或单个项目用料总金额的5%。
第十条 生产经营部门要及时征求材料使用部门、督查中心的意见,分析材料需求和市场供货信息,对公司生产经营常用材料引入市场竟价机制,确定一家或几家供应商,按照优质价低和定期不定量的原则,报经分管总经理审核,书面签订附加存储、送货条件的买卖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应明确所购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要时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价格、交付提货和存储、送货中材料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合同副本并交财务部、督查中心监审备案。
第十二条 合同应明确,购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材料价款依据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变化在适当时侯作出变更;材料购进后,生产经营部门会同材料使用部门应及时在约定期限内进行质量检验,索取或办理相关证件,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标准;试用的产品应约定试用期,不约定试用期的,由供应商确定。
第十三条为缓解公司仓储压力并应对生产急需,按照材料购销合同所购并由供应商存储、运送的材料,可由使用部门通知供应商直接供货,但须具结相应的交接单证并经公司采购人员、材料保管审核后补办材料申领、出库和结算事宜。
第十四条督查中心就临时购料和依合同购料活动,必要时派员直接参与,协同办理,并以适当方式进行监督。对购进材料的使用情况,应视情况介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督查中心就材料购进、使用情况应当监督而未监督或没有监督到位,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采购员对其直接采购材料的质量承担责任;材料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使用人就购料前提出的采购建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本制度第八条由材料使用部门直接购买或提货的材料,材料使用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对材料的质量承担责任。
第三章材料验收入库
第十六条 采购员依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已签订的购销合同采购材料,材料保管员依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购销合同副本、供应商出具的销售单证编制材料验收单,将所采购材料验收入库。
第四章材料领用出库
第十七条 材料使用部门设材料员,由材料员根据实际需要量编制材料申领单,经主管审核、本部门分管经理或经理审批,办理领料手续。
第十八条 材料使用部门可就常用材料设置一定数量的储备,品种和储量应由财务部会同生产经营部和材料使用部门共同确定,并经督查中心监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凡有材料储备的部门,必须设内部兼职保管员负责该部分材料的实物管理,每月最后一日须会同财务部材料保管员盘点实有库存量,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九条 材料使用部门的材料储备只能用于应急,只有当本部门急用材料而公司保管员不在岗时才能使用,下一工作日必须办理申领手续,补足核定储量。
第二十条 材料会计应于每月25日与保管员对账,理清各种材料的存储情况,并将对账确认的当日库存明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报采购员和各材料使用部门。
第五章废料回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水厂维护、管网维护中替换下来的废料,诸如管材、管件、阀门、水表、井圈、井盖、消火栓、水泵、井管、电缆、配电设施等,应由使用部门材料人员妥善保管,列出清单,移交公司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第二十二条 使用部门经技术认定,对确因技术进步而被淘汰的原购材料,应开列清单,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移交财务部。财务部经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可核减库存。
第二十三条 废料回收入库,应由公司材料保管员编制入库单,备份移交使用部门废料保管人员及督查中心。
第二十四条 对回收的废料和依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的材料,财务部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责成公司材料保管员进行最后的变卖处理。有关财务
活动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原购材料价值过大或大宗的材料报废、更换,应逐级层报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 材料使用部门、财务部未按本办法第五条及所附相关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时限遵照执行的,视为未完成当年、当月、本周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部接到年度用料计划10日内、月度用料计划5日内、项目用料计划3日内未予审核报批的,并且用料计划审批后,采购员在上列相同时限内未组织采购的,视为生产经营部及其主管、采购员未完成当期工作任务。
第二十八条 材料使用部门临时直接采购材料,违反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品种、时限和限量,视为相关工作人员、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违规,视为未完成本期工作任务。部门主管因决定失误或相关人员为谋取私利采购低质、伪劣材料,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视情节责令其承担损失并给予降职或降级处分。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部违反法律及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因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区别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情节恶劣或者购入低质、伪劣材料,给公司造成10万元以上重大损失的,对负有责任的各级主管给予降职、降级处分直至解聘,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除名或解聘,公司依法保留经济追偿权。
第三十条 材料使用部门、使用人在施工、维修中擅自更换材料、或对废料私自处理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并处该材料等值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 库管人员、材料人员未按本办法各相关规定遵照执行的,视为所属部门、岗位未完成当期工作;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处分。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未按规定组织材料盘点的,视为本部门及相关岗位未完成当期工作。
第三十三条 确定未完成当期工作任务的,按照公司绩效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七章附则
第6篇 工程项目材料控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进场材料监督和检查的力度,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 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第7篇 施工现场现场材料使用与出库管理办法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总公司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第8篇 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材料采购管理规定【1】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试行)【2】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降低工程成本,规范材料管理、采购、周转过程,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着分清职责,保证材料正常供应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采购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维修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租赁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汇总维修部周转材料及使用材料计划,编制维修部材料成本及利润工作报告,加强工程材料设备、材料出入库、材料台账及材料成本的核算。进行工程材料的管理与控制,及时反映工程材料的实际支出、盈亏。
2、负责并监督在工程施工中能多次周转使用及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调拨、报废等工作。
3、负责工程材料的询价报价、材料信息及样品样本的收集,建立建全材料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4、负责工程项目主要材料、设备的询价、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维修部对所进材料质量进行监督、使用及统一调拨管理。监督施工队自购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及辅材类材料的采购、验收,进行质量监督。
5、负责维修部材料、设备、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及材料账目的考核、抽查、监督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条、材料计划
1、维修部提前7天将工程所需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提出材
料使用计划,填制《维修材料使用计划表》(准确率允许在80%即可)维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采购部进行询价、比价、定价,询价单位不少于3家。
2、需加工制作的特殊材料要充分考虑到材料的加工周期,施工部门应提
前做好材料需求计划并与供货商到施工现场与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性交底,施工部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重点推荐此材料给业主,加工类材料计划填制《异型材料加工单》。
3、零星材料计划由维修部及时提出,填写《零星材料采购明细表》由采购部进行询价采购。
5、对临时急需材料,项目施工员提出计划,工程部经理签字,材料员报材料部门主管批准后采购,严禁材料人员擅自采购无计划材料。
6、材料计划方面主体责任方为施工部,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加工类材料误差和供应不及时等影响整个工期的责任由施工部及采购部共同承担责任。
7、采购部材料计划工作,应在工程签订合同后材料部根据施工图纸、效果图等拿出主要材料品类,并根据拿出的材料品类开始组织询价及供应商的考察咨询(注:不需要施工部提供材料计划,该工作全部由材料部负责进行,主要目的是在第一时间开始材料计划工作,避免工期紧张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
第三条、材料询价、定价程序
1、采购部在收到项目部提出的材料计划单后视工程部位需要缓、急一周内完成材料的询价工作,填写《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比价单》 (附3至5家材料供应商的明细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地址等报价单须盖供应单位公章),《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比价单》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工程部、成本控制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材料的合同签订及采购工作。
2、采购部在完成《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比价单》后一天内完成会签,采购部要拿出主导意见并经工程部经理认可(成本控制部主管应拿出采购材料的主导价格,采购部采购的原则是不超出成本控制部的主导价格)。
3、对大宗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采购,由采购部、维修部组织采取
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洽商合同,经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采购。
5、对小型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采购,由采购部自行询价报维修部
审核,由采购员进行采购。采购时必须注明采购地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信息准确)出现材料组织困难应及时通知施工部。
第四条、材料采购程序
1、采购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审批的《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比价单》的情况及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员按项目使用材料的时间、数量组织材料进场;材料员直接联系供料商,要求供货商按要求供货。
2、采购员负责对材料的出入库进行全程管理,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确保材料供应顺利进行。零星材料及周转租赁类材料由维修部材料员及时组织采购。
3、项目需由甲方或业主批价认可的材料,由成本控制部负责统一报甲方或业主办理材料批价手续。
第五条、合同签订
1、壹万元以上(含壹万元)材料、设备合同的签订,采购部根据《材料(周转材料)采购比价单》确定的供应商,综合市场询价情况,拟订出材料合同样本(技术性指标需会同技术人员确认)随附供应商资质证明。
2、壹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采购(本材料整个项目部用量不超过壹万元),原则上可以不签订合同,项目部填写备案说明,相关人员签字后交采购部备案。
3、对项目上拟包工包料分项工程,签订合同时,需采购部、项目部共同参与,材料费占较大数额时由采购部为主会同合同处签订合同,项目部配合;人工费占较大数额时以项目部为主会同合同处签订合同,采购部配合,项目部负责对整个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材料款付款程序
1、主要材料拨款,采购员根据实际进场材料情况填写《材料拨款申请单》(此单据由财务部编制),经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作为付款依据。
2、材料进场后由财务部按合同签订的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进行材料款的
拨付,财务部在付款前需与材料供应商和财务处材料会计核对进场材料数量,核实无误后由采购部填写《内部付款通知单》(此单据由财务部编制),经财务部、分管领导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
3、对于公司指定的长期合作的小型材料(指成批量的零星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备案说明后,原则上不必签合同,每月对所供材料的价格审核无误后,按月拨付总产值95%的货款,余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顺利结束后,拨付总产值的3%货款,工程验收后,拨付余留的2%货款。签字程序同上。(注:供应商应提供所供材料的生产厂家、品牌及单价并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第七条、材料备用金、台帐管理
1、原则上每个项目设一名材料员(材料员可兼),负责该项目材料总账的管理、材料验收(调拨)明细账、租赁材料、周转材料明细账、与供应商对账、材料验收单、收料单、月盘点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需要现金购买的材料,由采购部经办人填写备用金借款单,总经理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凭票据到财务处报销冲备用金帐。
3、采购部负责监督采购员材料资金的使用,严格控制资金在合同范围内执行。
4、材料对账、报账与盘点:
(1)每个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材料采购台账、材料出入库台账、周转材料明细账、租赁台账,填写《材料(机具)对账卡片》,由采购部负责人、财务部材料会计、材料员分别签字留存。
(2)对账时间:每月25日公司材料会计、现场材料员进行对账。
(3)盘点时间:每月25日到31日与材料会计进行库存盘点
第八条、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出入库管理
1、材料、设备入库管理
(1)材料、设备进场,材料员应立即组织仓管员、项目施工员办理入库,
登记入帐手续,入库前仓管员应清点好材料的数量,核对对材料、设备的外观、形状,检验材料的质量,对所进材料的证明、规格型号确认、材质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材料员、仓管员、项目施工员立即填写材料验收单办理入库。材料进场和材料入出库管理附带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材料员提供给资料员编入资料档案。
(2)所有材料入库材料员必须填写《材料验收单》,同时填写材料收料单,填写时必须与实际收料的类别、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相符。
2、材料验收管理
(1)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在第一时间组织监理、项目施工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砂子、石子按车量方进行抽检,钢筋、木方、水泥、红砖等材料按车点数(过磅)进行抽检。需要复检的材料应会同资料员、供应商采取样本报检。
(2)采购部负责对进场验收、调拨后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对退场材料进行整理达到验收标准,材料员组织材料退场。
(3)对现场报废的材料、物资,由项目部负责进行清理,报公司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费用上交公司财务。
3、 材料丢失、退场、报废管理。
(1)、项目部材料员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周转物资及现场材料有丢失情况是,第一时间将丢失情况向项目部、采购部汇报并查清原因,交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备案。
(2)、工程结束后,剩余材料堆公司仓库的,盘点后填写《剩余材料退库明细表》,交采购部、财务部留存。退给供应商的材料要填写《退料单》,(负值,红字体现)。同样交采购部、财务部留存。
(3)、施工过程中,现场废料处理要填写《施工现场废料处理明细表》,每月25日后30日前交与采购部、财务部留存。
(4)、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的产生的车辆运费,机械的台班租赁费统一填写《项目部综合运费统计明细表》(此表格又工程部编制)
第9篇 安全设施用品材料供应单位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有义务、有权利负责对供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证考核。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2.1.1 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1.2 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2.1.3 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2 供货合同中要约定安全物资的规格、型号、登记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货合同签订前要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分公司经营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格,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安全部门和质量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验收准则和方法,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经理对分包合同进行批准,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2.3 安全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会同供应单位负责人完成。
2.4 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4.2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产、经营单位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配件及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 各工作机构;
3 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 各电气、液压系统;
5 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 国家明令淘汰的;
2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3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4 检测不合格的。
2.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4.8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4.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4.11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5管理责任
2.5.1按供应单位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供应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脱或放弃管理。
2.5.2各单位要按规定核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2.5.3各单位要建立供应单位管理记录,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3 检查与考核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每月对分供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2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供应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22年01月01日起执行。
重庆国豪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2022年12月20日
第10篇 高速公路某某合同段原材料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某合同段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根据省高指办[2009]11号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冀交基【2009】317号)和省高管局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河北省__高速公路秦皇岛段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 筹建处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检验、使用的管理,简称“甲控”。
第五条 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 筹建处对原材料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第二章一般原材料
第七条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采购程序如下:
1.在进料前,承包人应对工程所需一般原材料的生产厂家进行调查,并将准备采用的厂家汇总后报总监办。由总监办、驻地办对承包人预先选定的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筹建处视情况派人参加考察。驻地监理工程师联合承包人对满足要求的生产厂家进行共同取样进行平行试验,一种材料确定5-8家主要供货厂家, 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平行试验结果对承包人的申请进行批复,确认后报总监办备案。
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
4.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场。
5.路基填料严格按照筹建处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一般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后用于本项目时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检测,由承包人向驻地办、总监办、筹建处逐级审批。
2.石灰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应尽量缩短石灰的存放时间,存放时要采取覆盖措施,妥善保管。石灰使用前要充分消解,严格过筛。
3.使用石料、砂等集料必须满足《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范》(jtge42-2005)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粉煤灰的sio2和al2o3含量、烧失量等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并必须对粉煤灰进行覆盖,防止灰尘的污染及粉煤灰扬尘。
4.沥青路面用砂均为机制砂,机制砂必须在固定料场按机制砂规范要求进行加工。
5.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还必须过10mm筛后方能使用。沥青混合料和c30以上水泥混凝土(含c30)所用粗集料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专用水洗设备进行水洗,且水洗后的粗集料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使用。
6.使用的石料要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范和强度,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第九条 在开工之前,承包人严格按规范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试验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条 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材料进行试验检测,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本项目。
第三章 主要原材料
第十一条 主要原材料包括:水泥、钢材、沥青(不含改性沥青,甲供除外)、路面用碎石(不含抗滑石料)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采购程序如下: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调查,进行比选,每种产品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的范围,由筹建处、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最终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货单位。总监办将比选结果报筹建处审核,筹建处审核同意后,由总监办以文字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和承包人。
4.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批复通知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报总监办、筹建处备案。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许可的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驻地监理和承包人对进场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清理出场。如出现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情况时,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总监办和筹建处汇报。总监办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对生产厂家进行复核性调研。
第十二条承包人在资格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采购,承包人必须与厂方签订供货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对供货厂家的认可,并不意味着减免承包人、监理单位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对主材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也并不减免承包人对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进场的主要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同批次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原件)等。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书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进场后的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也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的责任。
第十四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按照各自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测。总监办试验室对原材料检测结果有裁定权。
对于三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
测,按照取样见证制度,按厂家、规格、批次等进行取样外委检测,外委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外委检测必须在筹建处、总监办批准的外委实验室进行。对同一厂家同一批次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只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同一标段、本批次原材料的质量确认,同一标段不同批次、非同一标段的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测。
第四章特殊原材料
第十五条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钢波纹管、改性沥青(甲供除外)、抗滑石料、土工布、土工隔栅、隧道防水板、桥面防水材料、砼外加剂、沥青改性剂、商品构件、交通工程产品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第十六条特殊原材料采购程序:
特殊原材料采购除满足主要原材料采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特殊原材料进入本项目时,厂商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2.承包人所提供的不少于三家的备选厂家还应有三年以上供应同等等级、规模的经历,同时出具承包商的自检、驻地监理抽检或外委检测资料报总监办核查、许可。
3.总监办将许可意见及备选厂家(不少于3家)报筹建处审核批准后,由总监办以文字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和承包人,承包人根据文字通知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采购合同报总监办、筹建处备案。
第十七条用于本工程的所有特殊材料均应按照规范、合同要求进行外委检验。不免除承包人、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的任何责任。特殊材料的进场、检验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等)进入本项目时,承包人、监理应共同到厂家验货、提货、抽样送检,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九条预应力用原材料必须分批量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预应力用原材料指标检测要求全面检测。
第二十条橡胶支座与伸缩缝装置使用前必须逐项进行外委检测,检测项目要符合规范要求。
第五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原材料必须符合本项目合同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凡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又需要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二条采用任何替代原材料必须经总监办批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必须经筹建处同意才可以在本项目上使用。
第二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第二十四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
第二十五条所有用于本项目的原材料,其取样与试验检测频率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所有外委检测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减免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面层、基层、桥梁用的大宗石料,承包人要设专人进驻到料源地,严格控制装车石料的质量,从源头保证材料的质量。
第六章原材料的存储
第二十八条各类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加工、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原材料存储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朔源。
第二十九条原材料采用分类堆放的存储方式,并做好分类标识。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的高度、强度。堆放场地应整平、硬化或围砌,原材料场地硬化应符合《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退台存放。
第三十条钢材和袋装水泥等应上苫下垫,防雨防潮,钢筋存放、加工场地必须按要求进行硬化,场地周围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场地不存水,钢筋存放台高度不低于50cm,分批次、型号存放,钢筋加工场、半成品存放场硬搭设钢筋棚。使用袋装水泥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水泥库,不同标号的水泥分库存放。
第三十一条不合格原材料禁止在现场存放,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并做好处理记录。
第三十二条对矿粉、石屑等细集料,应在已硬化的场地上使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修建的存储料仓储存,存储料仓必须有防雨棚盖。
第三十三条改性沥青的现场存储能力应在600吨以上,并具备加热、搅拌能力。
第七章原材料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四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条水泥存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经检测试验后,降级使用。对于受潮的水泥,禁止使用。浇筑外露混凝土同一构件须使用同一厂家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保证结构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
沥青混合料和c30以上水泥混凝土(含c30)所用粗集料必须水洗,所用细集料必须采用全覆盖,覆盖必须保证不得影响细集料质量。
对于轻微锈蚀的钢材使用前必须除锈,锈蚀严重的钢材,必须取样重新试验,按照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的要求使用或处理。半成品钢筋加工要有加工计划,边使用边加工,以保证供上使用为准。
为防止钢绞线生锈,成包钢绞线开包后尽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缩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钢绞线在下料和编束过程中坚决避免锐器损伤。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质量变化的原材料经重新试验后的使用和处理结果须报筹建处核备。
第三十六条承包人没有按本规定的原材料采购程序,进行原材料采购、报验,使用了经总监办、驻地办批准厂家以外的产品,筹建处将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七条本项目所用于工程中的水(包括拌合用水、养生用水等)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第八章违约处理
第三十八条承包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第三十九条由于监理工程师失职或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本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对责任
单位和责任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河北省高速公路__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11篇 煤业三采区排矸系统及材料车辆管理办法
矿井排矸及材料车运送是煤炭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具有运输线路长、作业分散,运输环节多等特点,为确保运输提升效率及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单位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的同时,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
一、 职责范围
1、运输队负责三采区排矸系统的轨道运输、架线、架线电机车的管理。
2、机电一队负责提升系统的信号、绞车的管理。
二、材料、矸石的运行路线
1、矸石、水泥、砂子从排矸井运输。
2、支护材料、配件、设备等其它物料从副井运送。
三、材料、矸石运送范围的划分及时间安排
1、矸石车由施工队负责运送到各中巷甩车场,运输队统一组列,运输到车娄沟排矸场排矸。
2、岩巷用的水泥、砂子由运输队在车娄沟组织装车,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组列运送到岩巷队施工中巷巷道的甩车场,移交施工队,由施工队负责运送到施工地点及时卸车,卸车后空车为出渣用车。
3、各单位所运送的其它物料,由运输队供车,物料所有单位组织装车绑扎,按规定时间运送到副井井底车场,移交运输队,运输队进行组列后,运送到施工单位所在中巷甩车场,由物料使用单位运送到工作面及时卸车后将空车再返回到甩车场。
5、各队需回收升井的物料,由运输队供车,各队组织装车绑扎并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各中巷车场,运输队负责组列运送到副井井口,由物料回收单位组织卸车。
6、各队运送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时,由运输队供车,物料运送单位负责装车、绑扎、运输、卸车,运送时间由调度室安排,运送时各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各单位物料车运到工作地点或升井后,及时组织卸车,卸车后运至车场移交运输队。
8、副井井底车场组列运输时间为早上9:30~11:30。
四、车辆运行方式:
(一)渣车
1.轨下各水平渣车运到车场组列提升,每列5辆车;沿轨道下山提升至上部车场,再次组列、每列15辆车;由架线电机车牵引至2435北大巷车场。
2.架线电机车调整到列车前端后牵引列车至排矸井井底车场,重新组列,每列5辆,由排矸井绞车提升,至上部车场。
3.在上部车场组列,每列15辆由架线电机车牵引到排矸场,由排矸架卸渣。
4.空车与渣车运行方向相反。
5.水泥、砂子装车后与空车运行方向相同。
(二)料车
1、从机电二队、木料厂装车后,运输队蓄电机车配合运至副井上部车场,组列提升,沿副井井筒下放到井底车场,再次组列,利用架线电机车牵引。
2、引2435运输大巷运至轨下上部车场,轨下上部车场按所需单位组列,轨下绞车提升下放至各水平车场。
3、各使用单位从各水平车场将料车运送至使用地点后卸车,将空车沿原路回到各车场。
五、暂行规定:
1、运输队建立健全车辆发放登记台帐,认真记录每班车辆的发放使用情况,并将每班各水平供车情况汇报调度室。
2、各单位运送物料时,提前2小时到运输队办理借车手续,运输队必须在2小时内供给足够的车辆。
3、各运料单位必须及时装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物料车运送至副井井底车场进行组列。
4、由运输队负责在早中交接班时间内将副井井底车场组列的所有物料车运送至轨下上部车场,其它时间内2435大巷不得运送物料, 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物料车运送至副井井底车场组列,导致物料无法运送至工作面,所有影响由运料单位承担。
5、所有物料车由运输队负责在轨下上部车场组列,运送至各物料使用单位所在中巷甩车场,移交物料使用单位,物料单位必须立即将物料车运送至工作地点,并及时卸车,并将空车原路返回至甩车场,移交运输队,运输队负责回收出井,物料车必须当天回出地面,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建筑材料现场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管理办法:材料现场管理
1材料现场管理任务
1.1 材料现场管理包括验收与试验、现场平面布置、库存管理以及使用中的管理等。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及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均属于材料现场管理的范畴。
1.2现场材料员的配备应满足施工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从事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材料人员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后聘用。
1.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材料消耗管理方案、班组领用料具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1.4项目部应加强材料计划管理,预算部门及时准确提出需用计划,材料部门按照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材料适时、适地、按质、按量、配套地供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1.5材料验收是材料现场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项目部应严把材料验收关,
保证入库材料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清楚。
1.6项目部对材料消耗应采取限额领料、定额考核、节超奖罚、包干使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材料损耗,降低材料成本。
1.7项目部应加强现场材料的存放管理,按照施工平面图合理、整齐堆放材料,搞好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要求。
2材料仓储管理
2.1实行abc分类管理。a类材料占用资金比较大,是重点管理的材料,要按经济和安全库存量严格控制,随时盘点跟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b类和c类材料可按大类控制其库存,定期检查监控。
2.2公司仓储管理分两级管理,物供部设材料总库,项目部(基层单位)设材料库。材料总库承担各施工项目的供应、调剂和配套,项目部材料库负责项目本身的材料收、发、保管和监督使用。
2.3 材料验收制度
⑴材料员应对照计划单(包括合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核对材料是否与计划单相符,无计划或与计划不符,材料员有权拒收。
⑵项目部材料员应根据需用计划及供方的承诺对进场材料进行验证,包括对包装、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合格证书等软件资料进行验证、验收,并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材质证明书登记台帐》。
⑶采购员提供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现场材料员协助质量员或项目技术人员,对a类材料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进场物资,如钢材、水泥、砂石、砌块、预制墙板、墙地砖、门窗等进行外观检验,共同填写材料外观检验记录。其他材料可由现场材料员直接验收。需要试验的材料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检验。
⑷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应根据材料性质分别进行检尺、过磅、收方计量、清点数量,以实际数量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做到材料进场随货清单、验收记录、发票和收料凭证相符吻合。
⑸三大材料及地方材料的验收,必须按单车签单验收,记清车牌号、车厢尺寸、实际高度、立方数、件数、块数、单车磅码单,以及进场时间、送料单位、送货人姓名、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等原始数据,并按单车填好送料单及《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
⑹装饰装修材料的验收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公司《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⑺顾客提供的材料,项目部材料员应会同顾客代表共同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及环境安全要求等进行验证验收。
⑻项目部试验员负责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试验工作,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及公司《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经验证合格的质量证明书、检验合格报告应编号登记和归档保存,作为合格放行的依据。
⑼经验证、检验合格的材料须经质检员签字认可后,材料员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和放行使用。
⑽材料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如发现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不符合要求等,材料员不得将材料入库,应及时通知采购员或供方补换或退货。
⑾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收料凭证,登帐上卡。入库手续必须符合入帐报销审批程序规定。
2.4几种主要材料的管理
(一)钢材
⑴钢材进场时,必须进行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⑵资料验收:钢材进场时,必须附有盖钢厂鲜章或经销商鲜章的包括炉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指标的质量证明书,同采购计划、标牌、发票、过磅单等核对相符。
⑶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通过过磅、点件、检尺换算等方式进行,目前盘条常用的是过磅方式,直条、型钢、钢管则采用点件、检尺换算方式居多;检尺方式主要便于操作,但从合理性来讲,只适用于国标材,不适用于非标材,有条件应全部采用过磅方式,但过磅验收必须与标牌重量及检尺重量核对,一般不超过标牌重量或检尺计重,因此采购议价时应明确过磅价或检尺价。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
⑷质量验收:先通过眼看手摸和简单工具检查钢材表面是否有缺陷,规格尺寸是否相符、锈蚀情况是否严重等,然后通知质检(试验)人员按规定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与国家标准对照判定其质量是否合格。
⑸进入现场的钢材应入库入棚保管,尤其是优质钢材、小规格钢材、镀锌管、板及电线管等;若条件所限,只能露天存放时,应做好上盖下垫,保持场地干燥。
⑹入场钢材应按品种、规格、材质分别堆放,尤其是外观尺寸相同而材质不同的材料,如ⅱ、ⅲ螺纹钢筋,优质钢材等,并挂牌标识。
⑺钢材收料后要及时填制收料单,同时作好材质书台帐登记,发料时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炉(批)号和使用部位。
(二)水泥
⑴水泥进场时,应进行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⑵资料验收:水泥进场时检查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三天强度报告),查看包装纸袋上的标识、强度报告单、供货单和采购计划上的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散装水泥应有出厂的计量磅单。
⑶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袋装水泥在车上或卸入仓库后点袋记数,同时对袋装水泥重量实行抽检,不能出现负差,破袋的水泥要重新灌装成袋并过秤计量;散装水泥可以实际过磅计量,也可按出厂磅单计量,但卸车应干净,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
⑷质量验收:查看水泥包装是否有破损,清点破损数量是否超标;用手触摸水泥袋或查看破损水泥是否有结块;检查水泥袋上的出厂编号是否和发货单据一致,出厂日期是否过期;遇有两个供应商同时到货时,应详细验收,分别堆码,防止品种不同而混用;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检,督促供方提供28天强度报告。
⑸水泥必须入库保管,水泥库房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或积水坑,库房墙壁及地面应进行防潮处理;水泥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散灰要及时清理、收集、使用;特
殊情况需露天存放时,要选择地势较高,便于排水的地方,并要有足够的遮垫措施,做到防雨水、防潮湿。
⑹水泥收发要严格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使用;要及时检查保存期限,水泥的存储时间不宜过长,从出厂到使用不得超过90天。
⑺袋装水泥一般码放10袋高,最高不超过15袋,不同厂家、品种、标号、编号水泥要分开码放,并挂牌标识。
⑻水泥收料后要及时填制收料单,在备注栏内填制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发料时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水泥编号和使用部位。
(三)砂石
⑴砂石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按车牌号、车厢尺寸、实际高度车车实测,单车签单验收,并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每月至少办理一次入帐手续。
⑵砂石质量验收通过目测进行,主要看含泥量和云母等杂质含量,石子还要看针、片状数量和连续级配情况等,再通知试验人员取样送检。
⑶砂石料均为露天存放,存放场地要砌筑围护墙,地面必须硬化;若同时存放砂和石,砂石之间必须砌筑高度不低于1米的隔墙。
(四)红砖(砌块)
⑴红砖(砌块)数量验收必须两人参与。一般实行车车点数,点数时应注意堆码是否紧凑、整齐,必要时可以重新堆码记数,验收后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每月至少办理收料一次。
⑵红砖(砌块)质量验收主要是目测和测量外观尺寸,过火砖比例不得超过规定比例,不允许出现欠火砖,外观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要求,及时通知试验人员抽样送检测中心进行抗压、抗折等强度检测。
⑶红砖(砌块)堆码应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一般应码放于垂直运输设备附近,使用时要注意清底和断砖的及时利用。
(五)商品砼
⑴签订商品砼合同时应尽量按施工图理论计量。如按实际车次计量,材料员应严格按照合同对随车发货单进行签证和抽查,如抽查出计量不足,则当批次供应的所有车次均按抽查出的单车最少量计量。
⑵每批次砼浇筑完后材料员应及时和砼工长一起进行复核,按车次计量与施工图理论计量对比,不超出正常偏差。如超出正常偏差,应及时与商品砼公司协调采取措施纠正。
⑶商品砼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
⑷试验员除了在施工现场按规范取样试验进行交货检验外,还应到商品砼搅拌站抽检,并做好抽检台帐。
2.5材料出库制度
⑴材料出库应按批准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应与领料人当面点清做到数量准、手续清。填写领料单应书写工整、并记清领用班组、使用部位,领、发料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才有效。
⑵发放料具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限额领料单或履行批准手续后发料。外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具有项目部出门手续。
⑶不合格的或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库使用。
⑷列入交旧领新、以坏换好和按规定退还包装容器的材料,须先回收后发放。
⑸现场大堆材料的消耗,应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并盘点实物后计算耗用量,不得以收入量报耗或者随意乱报。
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包括废钢材、周转材料,禁止项目部向外__和转租,如项目部之间内部调剂,应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如确需__应经物供部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供部派专人监督__。
⑺已领未用或竣工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用红字填写领料单作退库手续,使用过的残旧材料应单独填报盘存表并备注成色。
2.6 材料保管保养制度
⑴入库材料要按不同材料的类别、品种、规格、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生产批号分别存放,并挂牌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供方名称、生产厂家、供货时间、质量及环境安全状况、名称规格、抽检状态、生产批(炉)号等。
⑵对顾客提供的材料,还应采取专库存放,并标识清楚,便于识别。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应书面报告顾客代表并洽商处理。
⑶材料员要定期检查库存材料,按照技术保管要求及时进行保养,达到'十不'要求: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漏、不爆。如发现有变质损坏、超贮积压、受潮锈蚀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并采取防损措施。
⑷库房、料棚、库区经常保持通风干燥、整齐清洁,不漏雨、不潮湿,无杂草、无垃圾。
⑸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行专库存放,醒目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防盗、防毒等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派专人看守。
⑹搬运材料应配备相适应的运输工具和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有经验的人员,确保材料搬运安全。
2.7材料盘点制度
⑴坚持季度盘点制度和有帐即查见物即盘的原则,清点帐面数与实存数,差异即盈亏数。
⑵每季末月25日为盘点基准日,凡是帐内帐外材料、已领未用材料、在途材料均应盘点。帐外材料应盘点成色,已领未用材料可用领料单红字办假退料,如供方的票据未到达应办理暂估入帐手续。
⑶盘点完成后应填制《物资盘点表》,每季末月28日前上报。
⑷材料进出库后保管员应及时登帐动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帐册、单据日清月结季盘点。
⑸盘点要求达到'三清'即质量、数量、帐卡清;'三有'即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坏有报告、调整帐卡有根据;'一保证'即保证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2.8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
⑴ 现场材料大多属于露天临时堆放,因规格品种多量大容易受潮变质、散失浪费和混堆误用,项目部材料员应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按照材料性能及规格品种的不同,采取挂牌标识、上盖下垫、防雨防潮等不同的保管措施,并堆码整齐,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⑵ 现场材料标识采用材料本身的质量证明书或抽检试验报告,以标牌或记录作为标识。标识必须清晰易辩,不得涂改、损坏。抽检状态标识分为合格、待检、不合格三种。标识的内容包括供方名称、生产厂家、供货时间、质量及环境安全状况、名称规格、抽检状态、生产批(炉)号等。
⑶ 对a 类材料使用在重要工程时,应记录每批(炉)号的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并保存记录。
3 限额领料管理
3.1施工项目应实行限额领料和定额用料考核制度。
3.2工程施工前,应与使用班组或使用人员确定限额领料的形式。
3.3根据限额领料规定、材料消耗施工定额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材料消耗预算量,作为限额领料依据,严格执行。
3.4 领发料相关方应分别留存领发料凭据,作为材料消耗考核的依据。
3.5在执行限额领料过程中,因工程量的变更,设计的更改,环境因素等影响材料的使用时,应及时调整材料消耗预算。
3.6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认真检查分析限额领料的执行情况,实施节超奖罚。
4废旧及剩余材料回收管理
4.1工程的剩余材料应尽可能用在后续工程项目上,由上级材料部门负责调剂,冲减原项目工程成本。
4.2项目竣工而无后续工程的剩余材料,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物供部与项目部协商处理,处理后的费用冲减原项目工程成本。
4.3在工程接近收尾阶段,严格控制现场进料,尽量减少现场余料积压。
4.4对因建设工程的变更,造成材料多余积压的,应积极做好经济损失索赔工作。
4.5项目部材料员应做好现场材料的修旧利废工作,对施工余料、废料进行分检、回收和利用,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资源。
5 材料的统计报表制度
5.1为加强材料成本管理,建立工程项目的消耗档案,保证材料的可追溯性,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基本台账和报表:
(一)台账
⑴材料采购台账
⑵材料验收记录
⑶材料收发明细账
⑷周转材料进出场台帐
⑸材料消耗台账
⑹材质证明书发放台账
(二)报表
⑴ 材料收发存报表(月报)
⑵ 周转材料租赁台帐(月报)
⑶ 单位工程材料耗用分析(月报)
⑷ 物资盘存表(季报)
5.2报表填报时间:
⑴ 月报:当月28日前填报《材料收发存月报表》、《周转材料租赁台帐》、《单位工程材料耗用分析》。
⑵ 季报:季末的当月28日前填报《物资盘存表》。
5.3 项目部材料员应全面、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材料报表,如报表超过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填报、有错报不及时纠正的罚50元/次(天)。
5.4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材料计划、收发料凭证、报表、台帐、原始记录等各种材料管理资料应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完工后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管理保存。
第13篇 原材料安全库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达到客户满意, 特针对采购周期超过30天的物料建立安全库存。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正常采购周期超过20天的原材料。
3、术语和定义
安全库存:是指当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更高的预期需求或导致完成周期更长时的缓冲存货,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 。
4、职责
4.1仓储科负责编制原材料安全库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输入到erp系统。
4.2库管员负责根据安全库存表管理库存。
5、作业程序
5.1库管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表检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数量小于订货点时应立即填写采购申请单。
5.2采购收货时如超出库存上限时,需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安全库存设定标准
6.1、结合采购周期、生产计划以及车间的产能制定。
6.1.1、采购周期为:邢钢采购周期为20天
杭钢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下的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上的采购周期为60天
6.1.2、安全库存周转日期为15天
例如:邢钢φ10日平均消耗量为1吨
1) 则库存下限计算公式为:1吨_20天采购周期+15天安全库存周转日期=35吨 ;
2) 库存上限计算公式为:库存下限35吨+(20天采购周期+30天生产消耗)_日均消耗量1吨 =85吨。
6.2、为了控制库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购周期和以往客户订单的规律,每季度适当调整安全库存量。
7、安全库存的原则
7.1、不缺料导致停产
7.2、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7.3、不呆料
第14篇 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 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应有发放记录内容,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回收日期。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
第15篇 工厂采购原材料管理办法
工厂采购原材料的管理办法
1.原料选购
销售科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总经理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入又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销售科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