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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_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外经、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下列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一)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含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三)钢铁、有色冶金行业的建设项目;
(四)粮食、饲料、塑料及木材加工等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爆炸性粉尘的建设项目;
(五)造纸及纸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和橡胶制品业等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性的建设项目;
(六)涉及化工成套设备,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大型供暖和发电锅炉及管道的建设项目;
(七)生产、使用毒害性物质,且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为ⅰ、ⅱ、ⅲ级的建设项目;
(八)火灾危险性为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储及涉及甲、乙类生产场所的建设项目;
(九)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应当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四)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五)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六)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七)属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八)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九)结论和建议;
(十)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第十条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二)安全预评价报告;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核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核书》。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一)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未采纳安全预评 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且可能引起安全问题的。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核书》。
第十七条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
(三)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四)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
(六)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的;
(七)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九)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验收部门再次申请验收。
第十八条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就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__年__月__日起施行。主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2篇 大学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各学院(部)和单位在维修项目管理中的责任性和积极性,加快维修项目进展,保证项目预算严肃性,鼓励节约留己、超支自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__大学维修项目是指所有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的各类维修项目。维修项目一般分为零星维修(单项1000元以下)、日常维修(单项1000至50000元)和大中维修项目(单项50000元以上)三大类。
二、学校成立维修项目管理小组,分管校领导为小组召集人,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部(处)、网络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承担一站式管理职能,定期举行例会,对维修项目的开展进行日常管理。管理小组办公室设于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事务。
三、学校维修项目管理主要由项目申请、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方案审批(确定预算)、施工单位确定(招投标)、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审计以及工程财务管理等环节组成。
(一)项目申请。
用户单位提出项目申请。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通过电话或网络提出申请,大中维修必须通过办公系统提出书面申请。
公共部位的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
(二)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单位提出维修申请后,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批;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可行性论证,核定项目估算,并对立项与否提出意见,重大或特殊项目报学校审批。
(三)项目方案审批。
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方案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批。
大中维修项目方案(维修需求、设计及施工方案、工程预算、招标方式)经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审批。
(四)施工单位确定。
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原则上进入__市有形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并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签署维修工程合同。
对于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大中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定项目单位制作的招标文件;学校招投标工作组和项目单位共同负责大中维修项目的开标、定标,并确定施工单位;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审定项目单位拟定的维修工程合同后,由项目单位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签署维修工程合同。
施工前,项目单位须到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五)项目过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进行项目管理;大中维修项目由项目单位负责派专人对项目进展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工程技术及质量环节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确定专门人员共同监督。
项目进行中,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变更,确需变更的则按此办法将变更内容提交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项目结束时,项目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完工验收,工程各类竣工图纸资料按要求及时归档。
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负责竣工结算,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
(六)项目审计。
纪监审办公室牵头会同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有关成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七)工程财务管理。
在施工进程中,项目单位根据财务处有关工程财务规定支付工程相关款项。
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根据审计结果及财务决算,本着结余留己、超支自负的原则,确定项目结余部分的奖励分配比例,超支部分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项目单位实施维修工作时,不执行“结余留己、超支自负”规定。
四、在维修过程中,涉及设备采购事宜,按照《__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在维修过程中,涉及招投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__大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规程》执行。
六、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3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基本素质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1.4 安全员礼仪
4.1.4.1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4.1.4.2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4.1.4.3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4.1.4.4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4.1.4.5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4.1.4.6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4.2.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4.2.1.2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4.2.1.3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2.1.4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4.2.2.1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4.2.2.2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电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4.2.2.3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4.2.2.4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4.3.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4.3.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4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6 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4.3.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4.4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4篇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外包维修厂副总 是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辅修厂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成员的 (项目施工部)。
每日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在案:
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根据(项目施工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元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九.评先评优。
第六条外包维修厂 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
第七条 外包维修厂厂长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经理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工作,按照技术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的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其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并建立工程台帐和计价数量台帐。
第五章 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罚款,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协作队伍及时改正,同时向经理部领导反映;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经理部安全质量创优规划资料的申报和隐蔽工程的自检和报验,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质量控制,促进安全生产和创优目标的实现;协助监理搞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对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工作。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决策工作;成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决策工作。
第六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对物资的消耗总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钢材、水泥、砼外加剂、火工品、隧道防水材料等结构用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及资金清算;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制定二三项料、砂石料采购限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控制物资消耗和积压,加速采购资金的周转,达到降低工程制造的成本。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生产进度要求组织好大堆料及其他材料的供应并控制质量,要求做好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机械系统要严格按照公司和经理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随时掌握全经理部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态、动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计算并及时归档,做到帐、卡、物完全相符;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队伍机械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企管部。
第5篇 工程项目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分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指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协助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关于施工用电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用电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进行操作。
3、在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未及时按月度缴纳至总包单位,即逾期(一个缴纳周期)不缴纳,建设单位将书面通知,若在规定日期内还未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予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同时积极配合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用电管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5、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二〉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且便于指定分包单位的搭接,并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定包单位在搭接用电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衔接,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
搭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3、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签字确认,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以现金方式每月缴纳至总包施工单位。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在工程月度,应积极配合抄表及交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4、在工程竣工后,应主动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将表抄好,确定计量,核实费用,及时缴纳于总包单位。如果指定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抄表核价,擅自拆离现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将共同确定用电总量,并进行书面催缴,在催缴时间内还未履行的,建设单位将以与总包单位所共同确定量的两倍计取,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指定分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1、指定分包单位的二、三级配电柜(箱)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二、三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安装,经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300元/次的罚款;在施工用电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扣除整个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
附件二: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施工用配电箱(柜)的要求
一、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柜两端应做接地(接零);
2、柜应做名称、用途、分路标记,且标记必须清晰易辨;
3、柜不得直接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断电上锁。
二、电缆线路敷设
1、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
3、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
三、 配电箱及开关箱:
1、 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2、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3、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5、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6、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7、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
四、每月必须对箱(柜)进行检测,保证施工用电的正常运行。
五、如果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条款,在责令两次未予以整改的,将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6篇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 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 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 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 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 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 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 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7篇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遏制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实现安全环保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二章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 凡公司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项目立项到投产均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四条 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
严格执行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按安全、环境监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第五条 工程设计阶段: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一)初步设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编制《安全设施专篇》和《环境保护专篇》,具体落实安全环境保护措施与概算投资。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专篇编制完成后,并随项目初步设计一并提交评审。
(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遵循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环境保护专篇的相关要求予以落实。
第六条 施工阶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遵循国家、省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制定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及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措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检查、考核工作,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七条 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
(一)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并拟投入试生产时,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供应单位对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二)建设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资料的汇总审核、申报审批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一、职责
1、机械部
⑴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制定设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⑵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⑶负责机械设备操作证的发放与管理。⑷负责机械设备购置及平衡调度。⑸编制机械设备大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⑴严格执行操作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检查。⑶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⑷填写机械设备日运转记录。
二、机械管理
1、建立机械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
2、实行专机、专人的大型机械设备调动时,原则上操作人员应随机调动。
3、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每天填写机械设备运转情况日记录。
4、机械设备由机械部统一购买,在购买前,派人联系货源,确定生产厂家。
5、采购合同中必须注明机械设备配件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要求、运输方式、交货日期、单价、结算方法等。
6、对进货的配件,由质安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在验收中如发现配件质量、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与供货单位交涉。
7、机械部随时了解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保养情况,定期检查,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对发生技术状况变坏的机械设备通过技术鉴定,确定是否送修及修理类别。
8、机械设备实行定期和分级保养。
第9篇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2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2)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①安全知识教育、训练。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②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③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③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④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⑤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⑥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
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⑥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3.安全管理的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1)火灾: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易然、可燃物品较多。外墙门窗封闭后,油漆、防水作业区挥发性易燃气体浓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业频繁,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会导致火灾。
2)触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电动工具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广泛,防护和管理不力,就可能引起触电。
3)物体打击:装饰工程施工与结构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立体交叉频繁,作业环境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4)机械伤害:现代装饰工程施工除了广泛使用电动工具外,还采用大量气动工具甚至以火药致动的工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因素多。
5)高处坠落: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物别是结构外沿和各种洞口尚未封闭之前,各种筹等级的高处作业随处可见,防护不力即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
类别类别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时设施
非易燃库站
易燃库站
固定明火处515155-250
木料堆0151005-0
废料易燃杂料-
2)现场消防管理: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
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
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c.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d.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合足够的水龙头,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e.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工程,应设置消防供水应保证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原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f.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g.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h.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不少于5m,郊区不少于7m;
i.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j.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
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k.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l.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m.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n.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3)电气设备防火要点:
a.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b.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c.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电线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d.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4)现场明火管理
a.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b.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c.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d.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合署办公、标准化工地建设、安全考评、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技术措施费等管理环节,明确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业务流程及职责分工,控制施工安全事故风险,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项目。
3 定义
3.1 安全合署办公(检查)体系:合署办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由于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密切,因而组成联合机构进行工作。它是集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精简效能、规范运转的机构管理模式。“合署”不是合并 <>。
3.2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简称安措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
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事前投入的资金,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3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事后用途的资金,用于处理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和事故善后处理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4 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
4.1.1 负责制、修订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负责评价各单位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本管理办法的适用性。负责制订标准化工地建设专业管理标准。
4.1.2负责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4.1.3 负责每月跟踪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绩,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评,对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安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4.1.4 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合署办公(检查)体系的建立、配置、运作。组织开展安全合署办公联合检查、日常督察和相关信息反馈。
4.1.5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审查,并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4.1.6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发出考评通知单,参与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协助开展事故现场调查,考核责任单位。
4.1.7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措施实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申请,审核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申请,负责跟踪、评价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
4.1.8 负责汇总各工程项目月度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相关信息,编制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月度情况通报,并组织召开月度情况通报会议。
4.1.9 负责在签订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安全管理协议”、 办理安全管理风险抵押。
4.1.10 负责进场施工人员的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审查,督促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的可视化安全教育培训、事故案例学习和检查考试,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危险源辨识、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人员施工准入证。
4.1.11 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总包单位日常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识别本项目标段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协助施工总包单位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分类定级、落实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对日常检查发现的危险源提出整改意见及控制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考核;指导、协助施工总包单位制定每日危险源管控计划。
4.1.12 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检查整改情况。
4.2 综合管理部
4.2.1参与组织工程项目中标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
4.3 财务管理部
4.3.1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费用的支付与管理。
4.4 市场开发部
4.4.1 负责对甲供的设备进场时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并将信息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4.4.2 参与关于采购设备方面的安全故事调查。
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1。
6 流程要求
6.1 工程管理部制定相关专业管理标准,并组织中标单位学习。
6.2 (关键控制活动)安全合署办公
6.2.1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建立工程项目安全合署办公(检查)体系、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合署办公联合检查、日常督察和相关信息反馈。安全合署办公需遵循《工程项目安全合署办公管理标准》。
6.2.2 工程管理部牵头会同综合管理部、市场开发部监督检查安全合署办公(检查)体系运行情况,推进及评价安全合署办公(检查)工作;
6.3 (关键控制活动)项目安全管理方案
6.3.1 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并进行审查。方案编制需遵循《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案编制标准》。
6.4 安全技术措施费管理
6.4.1 工程管理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管理标准,施工单位根据标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方案》,报公司审批。
6.4.2 安全技术措施费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并在施工合同中单独列出,应当全额用于保障项目工程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6.5 管理安全风险抵押金
6.5.1 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区域内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的管理。
6.5.2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事故考核。
6.6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
6.6.1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根据《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考评标准》的要求做好安全工地建设工作。
6.6.2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日常监督或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安全标准化工地联合、专项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信息反馈到工程管理部。
6.7 安全违约管理
6.7.1 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对各区域内工程项目的违约行为发出记分考核通知单(见附件4)。
6.7.2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确认违约行为记分考评通知单。
6.8 (关键控制活动)检查制度:各相关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检查表(附件2)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6.9 (关键控制活动)事故隐患整改
6.9.1 事故隐患问题记录:《安全标准化工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5)。
6.9.2 检查单位应在通知单中注明整改期限,并在当日送达被检查施工单位。
6.9.3 被检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对整改内容予以确认,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于整改完次日将情况书面反馈各检查部门。
6.9.4 整改形式: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顿。
6.9.5 检查单位应在收到反馈信息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作好复查情况记录。
7 信息管理
7.1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信息管理流程表》(附件3)的要求及时整理、编送相关信息。
7.2 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专项、月度通报,事故事件通报,日常检查、自查情况汇总。
7.3 “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违约行为记分考评通知单”(附件4)、“安全标准化工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5)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二年。
8 附则
8.1 本管理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8.2 本管理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11篇 路桥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 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 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 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 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 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 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 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12篇 重点项目建设经费支持管理办法(范本)
为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打造学校品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为规范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指导各项目组合理使用经费,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特色)专业及新专业建设经费支持办法
(一)经费支持额度
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级改革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和新增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具体标准为:校级改革试点专业1万元/学年、校级重点专业1.5万元/学年、省级改革试点专业2万元/学年、省级重点专业2.5万元/学年、国家级改革试点专业4万元/学年,国家级重点专业8万元/学年。湖北省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建设专业按省级改革试点专业的标准予以支持。新增专业每学年支持经费0.5万元,支持期限为2年。
对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学校不再另行给予建设经费;对有多个“称号”的专业,按其最高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从批复文件下达后的下一学年开始。重点专业在尚未进入高一层次试点专业之前经费支持的年限为3年,3年后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评估以后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及支持经费额度。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发展规划费用支出;
2、编印各类专业教学文件支出;
3、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支出;
4、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出;
5、校企合作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费用支出;
6、专业教学研究费用支出;
7、专业建设工作量酬金;
8、其他相关建设费用。
(三)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组成
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原则上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为主,职能部门要融入到专业建设中,不断优化专业建设团队。
二、教学团队建设奖励办法
教学团队建设重在平时,学校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为0.5万元、1万元和3万元,不再另拨建设经费。
三、实训基地建设奖励办法
学校对实训基地建设也采取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0.5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1万元;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1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2万元。
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办法
精品课程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课程开发费用支持和奖励的补充规定》的规定给予建设经费与奖励;学校“十二五”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经费参照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执行。
五、重点项目建设及奖励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对按照学年支持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按规定支持经费额度制订经费使用计划,经院(部)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按项目建设经费标准分期支取支持经费。支持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经费额度提出经费报销意见,经所在院(部)领导审核,按学校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审批报销。
(二)对一次性奖励的项目,教务处在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综合各项目并按照经费奖励办法集中造表,报学校领导批准核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建设项目奖励总额的10%给予奖励。
(三)教务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核定项目建设成果或增量,对建设不力或停滞不前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当年建设经费,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称号,终止经费支持。
(四)项目负责人应作好经费使用记录,建设期终检查验收时须作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学校纪检监察处实施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六、附则
(一)国家级、省级、校级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管理办法。
(二)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教育部、教育厅新设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13篇 物业项目房屋维修管理办法(10)
物业项目房屋维修管理办法(十)
1.0目的
规范房屋维修管理,确保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查使房屋正常发挥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辖区内项目处。
3.0职责
3.1主管项目经理负责检查维修实施情况。
3.2工程处维修工进行负责实施执行。
4.0程序要点
4.1保修期内(从入伙起在一年时间内)
4.1.1业主将房屋外墙渗水、屋面漏水、下水道堵塞、大便器不通、电线短路、门窗关闭不严等工程质量问题,填写《设施检修单》反映至项目处。
4.1.2项目处根据《设施检修单》的内容报告施工队。
4.1.3施工队根据《设施检修单》内容到实地察看请专业施工队妥善维修,项目处跟踪维修过程及监督维修质量,施工完毕后,请业主签字认可。
4.2保修期后(房屋本体维修)
4.2.1维修范围:屋面、外墙、主体结构、楼梯、通道、排烟管、本体上下水管道等。
4.2.2房屋本体需要维修时,由运作部、工程部、项目处经理一起实地查看,商定维修项目后,由工程处请专业施工队报预算交运作部经理。
4.2.3运作部经理根据商定的项目及预算,拟定维修方案转公司总经理室/业主委员会确定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2.4由运作部负责与专业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并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待维修工程完毕后,请工程部/业主委员会委员,项目处经理对维修工程进和行验收并填写《设施验收单》,参与验收人员共同签字。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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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房屋公共设施维修
4.3.1坐厕堵塞疏通
a)首先用胶吸泵吸5次以上,然后用大水试坐厕是否去水顺畅。
b)如堵塞严重则应拆开坐厕疏通,动手前必须先征得住户的同意。
4.3.2厨房排水堵塞疏通
a)用铁线勾出在水弯内的脏物。
b)用疏通机疏通排水管。
4.3.3厨房/卫生间查漏
a)确认室内给排水走向,并仔细查看具体渗漏部位。
b)关闭室内所有用水部位,查看水表是否转动,如转动则证明给水管漏水,如果水表不转动说明给水管不漏水。
c)用铁杆贴着给水管漏水可疑处仔细听,直至找到漏水处。
d)排除给水管漏水故障后如果仍漏水,则应在挨近排水排污横管与主管接口的地方检查。
e)卫生
f)器具漏水,一般情况下是接头漏水,如有接头不漏水,肯定是排水或排污横管破裂或堵塞。
5.0记录
5.1《设施检修单》mps-yg2-07
5.2《设施验收单》mps-yg2-02
第14篇 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1.1为了切实做好工程物资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使用等过程及对顾客产品实施控制,防止丢失、变质和混用,使工程所用的物资都是合格品,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六公司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所需有以下工程物资由两种方式供应。
1.2.1 i、ii级钢筋,钢绞线,水泥,支座,锚具等甲供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协调供应。
1.2.2碎石、砂、片石等地材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统一组织,采取招标的形式采购供应,材料价格构成为出厂价加上运至工地的运价。
1.3项目部对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第二章 采 购 管 理
2.1核定数量与计划
2.1.1各施工队根据施工设计图等资料及自己担负的工程总量,由施工技术部门向物资部门提报材料总量申请计划、分月量申请计划、分批量申请计划。
2.1.2时间规定:总量申请计划在施工单位进场后30日内上报。分月量申请计划在每月23日前将下月上报。分批量申请计划在每次要材料前6日上报物资部门。物资部门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进料。统一采购供应的物资一经上报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凡因施工中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变更设计等特殊原因造成材料品种数量发生增减而跟不上项目部统一采购供应的,各施工队应及时报告项目部。
2.1.3各施工队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必须详细注明物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技术要求等,由主管领导、施技、计划、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供 应 管 理
3.1组织进料
3.1.1项目部指定厂商由各施工队物资主管亲自领料并核对后签收后,自行运到工地,或由供应商运到工地,经核对(合格证、化验报告、质量证书、规格型号)后签收。
3.2验收入库
各施工队要认真核对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及时填制《物资入库点验单》。需要试验的物资必须进行试验。验收人员要报总工或送交试验室进行原材料取样,经试验室试验合格。环境指标达标,数量准确,报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各施工队物资主管要编制《必须试验的物资清单》及时记录试验结果。
3.2.1各施工队要建立物资台帐,对各种物资要明细记录,物资部依据供应商提供原件,施工队要把材料单、收联单送项目部核对,对各用料单位开具《物资发料单》。
3.2.2各施工队应建立现场料库、料蓬,并根据各自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进行合理的材料储备,要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坚决避免停工待料情况的发生。要做到单项工程使用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水泥和同一产地、同一色泽、同一规格的砂、石料,同时,工地用料要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确保材料在有效期内使用。各施工队要为实现环境方针中“节能降耗”的要求,物资的发放和使用实行“限额领料”制,将材料损耗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四章 现 场 管 理
4.1现场材料库选择在安全,道路畅通地带。做到防盗、防水、防潮、防火,要避免物资的丢失、损坏和变质。钢材要整齐堆码在支架或台架上,做到防雨措施并做到清点、发放方便,按名称、规格、型号分开摆放,标识明显可靠。现场废渣处理要符合环境保护。
4.2砂、石料、石灰,选择靠近工地,交通便利,尽量相对平坦整洁,地面尽量做到硬化,布局尽量合理,大堆料(砂、石)如拌合站必须地面硬化,堆放分明整洁,并做好标识牌。袋装水泥要在材料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要选择地势较高而且干燥的地方,严格做好上盖下垫,防水防潮(下垫高度不得低于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包,排水通畅。
4.3对易燃、易爆、助燃物资(雷管、炸药、乙炔和氧气)应分开存放,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设有消防设施。对于雷管库、炸药库应由公安部门指定的位置建立,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发、收记录,数量控制。执行铁建公安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4.4燃料油加油点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防火标志要明显,同时要加强防雷、防盗,专人负责。
4.5所有工程物资要严格按照公司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做好验证、记录、检验、标识、搬运、贮存工作。
第五章报 表 管 理
5.1各施工队在物资采购、试验、使用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级各类的物资报表,票据要分类、详细、完整、齐全,每到一批材料要及时登记。合格证、化验报告原件交项目部物资部保存,各施工队要保存复印件,为后期的竣工工作提供完善资料。
5.2要求每月23日上报的材料:
5.2.1当月物资到货及库存数量;
5.2.2下月物资需用计划;
5.2.3当月已进场物资收料单、票据;
5.2.4做上、下半年材料报表与年终材料报表。
第六章 纪 律 要 求
6.1各施工队物资主管及采购人员在物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物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关心工程材料的成本核算和节约消耗。
6.2对责任心不强造成物资丢失、短少、失效、超耗、浪费较大的,要提出批评和处罚。
6.3对倒卖、挪用工程物资中饱私囊以及在地材等物资采购过程中受贿、吃回扣等违反物资纪律的,要立即撤换。
6.4构成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办。
第七章 附 则
7.1本办法适用于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2本办法由项目部物质设备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5篇 项目监理组管理实施办法
项目监理组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项目监理组是公司派驻工程现场履行监理合同、执行监理任务的机构;是公司面向市场的窗口;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单元;是维系公司与职工联系的纽带;是现场职工工作、生活、学习的直接依托。加强项目组管理,搞好项目组自身建设,对于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扩大市场声誉、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项目组管理工作以“精干高效、规范有序、和衷共济、纪律严明”为目标。
3.本办法所称项目组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工程监理期间项目组内部组织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也涉及公司对项目组的管理,不直接包含项目监理业务。
4.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组内部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 岗位职责管理
1.项目总监应根据监理工程内容、规模和本组人员结构对监理组成员合理分工。明确划分职责范围,建立在总监统一领导下的完整有序的现场职能体系。
2.监理人员应服从总监的分工和因工作需要所作的临时调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监提出,但在总监最终决定后不得拒不服从而影响工作。
3.监理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的相应条款结合工程具体内容履行岗位职责。
4.监理组应认真按公司规定进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月度考评。月度考评要力求实效,防止内容空泛,流于形式。月度考评资料应建立台帐并及时报公司;总监应在项目组内部会议上对考评情况进行讲评。
对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在项目组管理工作中的表现,总监在月度考评表上签署意见,公司综合全年考评情况,将其作为兑现风险保证金或业绩保证金的重要依据。
5.监理人员在按分工各司其职的同时,必须注意相互配合、支持,反对视分工为分家,各自为政。
6.监理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应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留有文字记录。
第三条 会议制度
1.监理组除与参建各方共同参与工地会议、工程专题会议以外,尚应建立项目组内部会议制度。项目组内部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公司有关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项目组成员工作交流,总监讲评前一阶段监理工作和内部管理措施。
(3)项目组内部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针对项目监理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内部专题研讨,统一认识。
(5)专题政治、业务学习。
(6)其它。
2.项目组内部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阴雨天、施工间隙不定期举行,应作简要记录。
第四条业务学习
1.监理组业务学习要紧密围绕监理工程实际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意图、设计说明、主要施工方法。
(2)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
(3)与工程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4)国家建设监理规范、国家及地方建设管理法规。
(5)相关工程经济知识。
(6)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
(7)本工程特点、重点、难点分析。
(8)监理业务知识、工作经验。
2.根据现场监理的特点,监理组业务学习主要采用个人岗位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对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专题研讨可请公司派员指导。
3.项目组集体业务学习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
第五条 精神文明建设与职业道德
1.项目组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友爱、艰苦奉献、勤学敬业、笃实诚信、纪律严明”的企业文化氛围。
2.项目组应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可利用项目组定期会议进行)要在职工中做好正确的政治导向工作。根据现场监理工作繁重、条件艰苦的特点,进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教育;根据公司人员分散、项目之间工作难度和直接收益不均衡的情况进行全局观念反对分散主义的教育等。
设有临时党小组的项目组或片区按照党支部的部署开展组织活动。
3.项目组应组织监理人员经常进行工作交流、思想沟通,做到互相尊重,彼此关爱;坦诚相处,和衷共济。
4.项目总监和党员责任区责任人要及时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在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公司党支部交流沟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5.项目组要重视发扬技术民主和管理民主。总监、总监代表要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其它监理组成员都要确立项目组集体荣誉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既有集中统一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群策群力的团队氛围。
6.关心职工生活。在保证现场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休息、休假,结合现场条件安排好日常生活和业余文化活动。职工个人、家庭发生突发性困难,项目组及时给予关心并向公司报告。
7.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是监理人员执业、监理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项目监理组对此必须警钟长鸣,永不松懈地进行宣传教育、检查督促。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建设部《监理工程师守则》和公司《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考核办法》执行。
8.监理项目组应定期不断地组织职业道德规范宣传或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学习。对新进公司人员,上岗前总监应对相关要求专项交底,使公司廉洁自律规定人人熟知。
9.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检查考核通过项目组自查、公司检查、征询业主和承包商意见等方式进行。项目组自查按月结合岗位职责自查一并进行,自查情况总监在项目组内部会议上讲评并向公司报告。
第六条 劳动纪律与安全管理
1.为了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项目组必须执行严格的现场劳动纪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遵守本项目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娱乐、休闲活动。
(3)因事、因病离开工作岗位应执行公司请假制度(填写请假单)。监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总监批准,超过3天总监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总监、总监代表请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勤、旷工。
(4)夜班、节假日加班、月度休假由总监根据监理工作情况统一安排,监理人员应予服从。总监及总监代表休假应告知业主代表。
2.项目组应指定专人逐日如实考勤,不可弄虚作假或月底突击集中考勤。考勤表每月5日前及时交公司财务科。特殊情况可电话预先报考勤,事后书面送达财务科。
3.监理组在对安全施工进行督促的同时,应充分重视自身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进入工地,必须按照工程安全施工规定戴好防护用品。从事高空、水上监理及在有防火、防化等特殊要求的施工区域进行监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5.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取消项目组参加评先资格。
第七条 维护公司声誉和合同权益
1.公司声誉和合法权益事关公司发展前途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监理组应引导职工确立忠于职守、忠诚于企业的观念,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精心维护公司声誉和合法权益。
2.监理人员在公司内部有对经营管理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得对外散布有损公司声誉和合法权益的言论,不得利用从事项目监理之便和公司经营信息资源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否则,一经发现,按公司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及时催收监理费,保证监理费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帐。监理费回收工作考核按公司《监理费回收管理办法》执行。
4.出现合同约定的涉及监理费调整的情况,及时与业主联系并向公司报告,根据公司安排做好监理费调整的有关工作。
5.充分利用在项目监理中建立的社会联系和信息渠道,关注市场开拓。所在片区有后续工程的项目,配合公司力争监理业务滚动发展;片区以外的项目信息及时向公司反馈。
第八条 公用物品与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生活用品:大件由办公室统一配置。零星用品:实行现场直接费用包干的项目组按包干办法执行,其它项目由项目组编制计划送办公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采购发放或通知项目组自行采购按财务制度报销。
2.公用劳保用品、交通工具:项目组根据现场工作实际需要开列清单,向办公室领用。
3.简易检测仪器、工具:由办公室统一配置。
4.因工作需要,项目组集体使用的专业技术规范、资料、书籍:由项目组编制清单,向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清单中急缺的书籍项目组可征得办公室同意后自行采购,然后到办公室办理交验登记、借用手续,按财务程序报销。
5.项目组应建立公用劳保用品、交通工具、检测工具、检测器具、技术书籍台帐,指定专人兼管。
6.工程结束撤离现场时,除零星消耗物品外,其它公用物品应交回公司办公室,以便统筹周转使用,若有缺失,应说明情况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7.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人员调整时,应办好物品交接手续,已定人的物品做到物品随人走(如安全帽等)。
8.保持现场监理办公室和宿舍整洁、美观。人人自觉维护、经常打扫监理办公场所公共卫生,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9.办公场所布置应规范化,监理机构、岗位职责、主要工作流程、相关工程图表应制作上墙;监理人员应挂牌上岗。
第九条 报告制度
1.为了利于公司掌握项目组运行状况、处理有关问题,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公司、分公司报告工作。报告分为月度定期报告和重要事项专项报告两类。
2.月度报告:包括监理月报、监理岗位职责自查报告,要求次月5日前送交公司办公室。
3.专项报告:发生下列事项,应及时向公司经理和分管领导报告:
(1)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更(造价变动30%以上的变更或设计方案有重大变化),带来监理合同权益的变化。
(2)业主基建计划变动引起总工期变动30%以上或可能暂停施工。
(3)涉及监理合同或施工合同重大变更的事项。
(4)重大质量事故(24小时以内报告)。
(5)需要监理表态的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索赔。
(6)业主、质监站、政府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表扬、批评或不满意。
(7)监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急性重病(及时报告)。
(8)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应向公司报告的其它情况。
上述情况,总监或总监代表先通过电话向公司经理、分管领导汇报,需要补充书面材料时,由经理或分管领导通知。
4.上款所列重要事项,向公司报告后,监理项目组仍应按照监理职责积极处理,公司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时由经理或分管领导下达指令。
因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由总监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对项目组的管理
1.项目组管理工作主要依靠项目组自身努力加以落实,公司通过制订规章、提供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检查考评等对项目组管理起支撑作用。
2.公司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公司人员调度的整体状况,注意专业、职称、年龄和个人特点的合理组合,尽可能从人员结构上为项目组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3.公司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保证项目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对于有特定情况的项目组,可制定临时性特殊规定。
4.公司党支部、总工办分别负责指导项目组政治、业务学习,提供参考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
5.公司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及时提供项目组管理必须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及时办理有关财务事务。
6.公司通过各种定期、不定期举行的相关会议(如职工大会、总监研讨会、有总监、总监代表参加的部门负责人会议、现场人员专题座谈会等),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组织交流。
7.公司发至项目组的文件、函电、通知等,是公司对项目组管理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项目组要建立收文目录和必要的文书处理程序,及时贯彻落实。
8.通过公司领导成员不定期到工地巡查、现场人员回公司时主动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等方式,建立公司管理层同项目组、现场人员之间的双向沟通制度。
9.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组的工作指导。其中:对现场监理工作、项目组整体管理工作和重要对外协调工作的指导,由公司经理和分管领导负责;对重要技术问题的指导,由公司经理和总监负责;对项目组精神文明建设和突出思想工作的指导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
对本办法第九条所列项目组报告的重要事项,公司协同项目组妥善处理。
10.公司不定期组织对在监工
程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考评,结合公司管理层的巡查,促进项目监理和项目组管理工作良好运行。
第十一条 奖励与处罚
1.对于在领导巡查或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项目组管理工作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项目组,公司可随时给予表扬或一次性奖励。
2.公司按年度评选先进监理组,评选条件除监理业绩显着外,项目组管理工作必须良好。
3.公司按月评选先进监理人员两名,按年评选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若干名、评选条件除履行监理岗位职责优秀、工作成绩突出外,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条款对监理人员的要求,能在项目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4.对内部管理混乱的项目组,公司随时给予批评,必要时采取相应组织、人事措施;在监理工作和市场声誉等方面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后果程度对当事人和项目总监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5.监理人员在劳动纪律、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违反本办法的要求,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办法各条款涉及的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均为本实施办法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