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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售楼中心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售楼中心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楼员按事先规定顺序接待客户,若轮到的售楼员不在或正接待客户,则跳过(不接)。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3、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4、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售楼员不得以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7、售楼员不得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与原来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9、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10、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1、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2、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楼盘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接待登记人。
13、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2篇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管理归属划分条例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管理及归属划分条例
为配合公司实行的销售提成制度,有序管理客户追踪、签约等工作,明晰客户归属业绩划定,特制定本办法。由专案经理参照此办法合理协调销售人员之间对客户权属的确认,以促进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销售业绩作为销售人员提成的基础,业绩确认后,提成根据公司薪奖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部分客户权属界定基本资料
1、《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及《营业日报表》系判定客户权属的原始记录,应按要求填写详细,不可漏登、涂改,漏登涂改可视作无效,出现错误时应重新登记。客户跟踪联系记录作
为判定成交客户权属比重分配的依据,没有接待记录的接待均属无效接待,专案经理有权据此确定业绩的归属。
2、案场应备《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作为客户登记的初始记录,此表的登记以谁接待谁登记为原则。《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应按登记时间为序进行编号,定期由专案经理留存备查。
3、销售人员完成新客户首次接待后应认真填写《营业日报表》,以便日后做好客户的追踪记录。
4、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及跟踪联系情况除在,《营业日报表》上记录外,还应在工作笔记(ab级卡)上做明确记录,以备查询追踪记录。
5、业务员对客户归属的提出异议的有效期为客户下定后3天内。超过期限的,客户归成交业务员。
6、如在每期开盘前专案经理要求业务员将有效客户进行登记整理,确认每个客户的归属,并记录在《有效客户登记表》中的,则登记表中的业绩产生纠纷时,一律按登记表中的客户归属处理。如当事业务员在专案判定仍未达成一致的,则此单业绩提成由柜台没收转入工地活动基金。
7、每个业务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业务员促成交易,其他业务员的客户来访,业务员必须立即与原业务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方可继续接待。
8、由开发商指定、推介的客户至工地定购房源,若成交,业绩属于该置业顾问,提成比例按照成交金额的50
第3篇 某售楼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售楼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楼员按事先规定顺序接待客户,若轮到的售楼员不在或正接待客户,则跳过(补接)。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3、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4、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售楼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7、售楼员不得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与原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9、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10、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1、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2、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楼盘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客户接待登记人。
13、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4篇 楼盘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销售专案现场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人员每天按签到顺序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接待完成后自动排到未接销售人员末位轮序;若轮到的人员因公派办事不在现场,返回可以排自末位补接一次,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接待可不占接待指标;没交定金但已做客户登记的老客户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不计入接待指标;对已交定金的老客户所带来的新客户并做客户登记的算接待指标一次;不当班的销售员除非得到项目经理的指派方可接待新客户。
2、对于再次来访客户,应由原接待销售员进行接待,如原销售员因故不在现场,可委托其他销售人员代为接待或者由销售经理指定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在成交第一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可合作共单;
3、在确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分别接待夫妇两人,做成的算共单;
4、接待客户应有始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遇在老客户找时、应请其他销售员代为接待,做成后共单,未签单则视为义务帮忙;
5、鼓励团结一致义务协作精神,不允许私下拆台或抢单,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即可解聘;
6、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各销售中心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7、销售人员轮到接待客户时,必须做好准备工作,面带微笑做到主动迎接客户,并说'您好'或'欢迎参观';客户离开时必须亲自将客户送至门前说'欢迎下次光临'等客气言语;
8、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9、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解决邀请。发生分歧时,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对客户造成恶意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甚至辞退;
10、对同行来访,也要以礼相待,耐心讲解,展现专业风貌;
11、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它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其它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但不算该销售人员的轮序;
12、售人员不得擅自递名片与其他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13、销售人员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接待新客户,当班时间午餐、晚餐时,销售人员必须同项目经理打招呼;如果来新客户时,轮值销售人员正吃饭、上洗手间或已外出时自动轮空一次;
14、大客户提出特殊意向,如要求打折等,销售人员必须上报项目经理与之协商,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客户做出超出规定的任何承诺并不允许销售人员收受回扣,造成恶意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结束访问,必须请自己接待的客户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做详细记录,客户尽量留全名;发生客户交叉时,以优先登记者为准;
16、客户登记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17、客户登来访记表,由项目经理负责保存,登记表不得涂改和销毁,每日下班前十五分钟销售人员将当日接待的客户,按照要求整理到客户档案包括已认购和有意向的客户;
18、告日电话和平日的电话咨询均为公司资源,任何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占有或告诉他人,否则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19、有效客户的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并得到项目经理认可,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20、客户来访时指名某销售人员接待,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待,但计入接待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