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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综合管理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部门主管或综合管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试用期内若违反本手册规则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作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作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表
岗位名称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
全勤奖
合计
物业经理:暂定7个级别,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经理①级
经理②级
经理③级
经理④级
经理⑤级
经理⑥级
经理⑦级
部门经理:暂定7个级别,分别为工程、安全、物业、财务、综合管理部。
部门①级
部门②级
部门③级
部门④级
部门⑤级
部门⑥级
部门⑦级
业务级:暂定6个级别,分别为物业文员、文秘、司机、档案管理员、打字员、办事员、出纳员、收费员、接待员、库管员、采购员及各部门班组主管领班等。
业务①级
业务②级
业务③级
业务④级
业务⑤级
业务⑥级
技术级:暂定5个级别,分别包括强电、弱电、暖通工,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技术①级
技术②级
技术③级
技术④级
技术⑤级
安全、消防员: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警员①级
警员②级
警员③级
警员④级
警员⑤级
警员⑥级
物业管理部: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服务①级
服务②级
服务③级
服务④级
服务⑤级
服务⑥级
九、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十、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一、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二、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物业公司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化而产生裁员,物业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并呈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第2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劳动条例
一、受聘手续
1.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及附免冠近照,同时按综合管理部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 员工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虚报,将被随时做解雇处理,且不给任何补偿。
3. 员工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员工类别
1.试用期员工
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
部门主管或综合管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根据员工工作情况与公司签订工作合同或劳动协议并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劳动待遇。
试用期内若违反本手册规则或不称职者,将被随时辞退,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2. 合同制员工
合同制员工即物业管理主管以上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档财务管理员。
合同制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一年、三年或五年,每月按岗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公司的相应劳保福利。
3. 劳动协议制员工
劳动协议制员工即临时工,指安全管理员、保洁员。
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每月享受物业公司的工资待遇。
三、体格检查
员工入职前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身体检查合格,拿到健康证后方能录用,员工体检将会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作时间
物业公司员工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不包括用餐时间)。
因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工种的工作时间,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物业公司规定相应作出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五、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按物业公司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六、工作考评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各部门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评价作出总评,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作出全年工作鉴定,切实掌握员工实际工作情况。
七、升职与降职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各部门经理提出的建议,对员工进行升职、降职的考评,并结合全年工作鉴定,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八、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表
岗位名称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津贴
全勤奖
合计
物业经理:暂定7个级别,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经理
①级
经理②级
经理③级
经理④级
经理⑤级
经理⑥级
经理⑦级
部门经理:暂定7个级别,分别为工程、安全、物业、财务、综合管理部。
部门
①级
部门②级
部门③级
部门④级
部门⑤级
部门⑥级
部门⑦级
业务级:暂定6个级别,分别为物业文员、文秘、司机、档案管理员、打字员、办事员、出纳员、收费员、接待员、库管员、采购员及各部门班组主管领班等。
业务
①级
业务②级
业务③级
业务④级
业务⑤级
业务⑥级
技术级:暂定5个级别,分别包括强电、弱电、暖通工,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技术
①级
技术②级
技术③级
技术④级
技术⑤级
安全、消防员: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警员
①级
警员②级
警员③级
警员④级
警员⑤级
警员⑥级
物业管理部:暂定6个级别,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进行定级、晋级、降级。
服务
①级
服务②级
服务③级
服务④级
服务⑤级
服务⑥级
九、工资调整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员工每年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工资调整,并报总经理审批。
十、调职
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物业公司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权利。
十一、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但不发补偿金。
若员工未按上述规定而擅自离职,物业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并以旷工论处。
员工因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赔偿与违约责任。
试用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七天递交辞职申请书。
十二、解聘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不给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物业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因物业公司业务调整或管理方针有变化而产生裁员,物业公司有权裁减人员,并呈报劳动主管部门备案。
第3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一、奖励1.奖励情形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 奖励类型奖励分 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 奖励方式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 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 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
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 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
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 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
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 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第4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