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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规范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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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规范

第1篇 建筑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破坏地面及地下设施,保障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工程承包方;适用于油(气)库、加油(气)站的动土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动土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构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斜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技术负责人

指施工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职责

4.1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文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支持和监督检查。

4.2油库管理、加油站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动土作业的管理和监督。

分公司负责审批本单位动土作业许可,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4.4 施工作业单位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动土作业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按动土作业审批程序上报。

4.5 监护人负责检查施工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施工人员按《动土作业许可证》规定作业。

4.6 作业人员负责持《动土作业许可证》作业,按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施工。

4.7 油库、加油站应对本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4.8安全职责

4.8.1作业申请人

—— 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 协调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

—— 组织实施动土作业;

—— 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 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8.2 作业批准人

—— 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安全要求;

—— 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 批准或取消动作业许可证;

——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4.8.3 监护人职责

—— 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状况,特别是隐蔽工程信息;

—— 熟悉动土施工方案和许可证内容,掌握应急处置办法;

—— 施工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 监督施工过程,对 “三违”行为和突发状况,有权批评教育、处罚和终止作业。

4.8.4技术负责人

—— 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 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防护措施;

—— 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

——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4.8.5作业人

——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的范围

5.1.1特殊动土作业

a)在库、站进行地面动土施工,当动土深度等于或大于50cm时;

b)在库、站所属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上动土施工;

c)在库站进行动土施工,当动土区域存在隐蔽电缆、管线时,或对电缆、管线情况不明时;

d)建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5.1.2一般动土作业

a)在库站进行浅层表面动土(包括对道路表面进行修补作业等),在动土深度小于50cm且不对库容、安全、消防等产生影响时;

b)打开原有管线沟、电缆沟盖板或垫层,在电缆沟中施工时(不包括破坏道路、消防通道、建构筑物基础的情况)。

5.2动土作业许可申请

凡特殊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审批后方可作业。一般动土作业可以不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但必须做好防护和应急措施。

特殊动土作业由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按作业许可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制定动土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 交通状况;

—— 隐蔽电缆、管线、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 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 土质类型;

—— 地表水和地下水;

—— 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 架空的公用设施;

——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 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 使用的工器具;

—— 气候;

—— 其他。

5.3动土作业许可审批

5.3.1书面审查

收到申请人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分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应立即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申请人集中进行书面审查。

5.3.2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土作业许可证》和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动土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 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 培训、沟通情况;

—— 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5.3.3动土作业许可批准

经现场核查确认合格,批准人确认同意后签字批准生效。批准人应在参与审核人员中指定监护人。以上所有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有关人员都必须到作业现场查看,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5.4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延期、结束、取消

5.4.1动土作业许可证期限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由作业许可批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最长不得超过30天。

5.4.2动土作业许可证延期

批准人在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时,明确是否可以延期。具体延期申请和延期时间由现场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注明。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不能进行延期申请,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5.4.3动土作业结束

动土作业结束后,由施工方清理现场,拆除作业设备设施;现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监护人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4.4动土作业许可取消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监护人和申请人有责任随时停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并通知相关方。动土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作业,需要重新申请动土作业。取消作业应有提出人或监护人在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5动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5.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并应编号,编号由许可证批准人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a。

—— 第一联:放置在作业现场,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动土作业内容;

—— 第二联:批准人留存。

5.5.2动土作业结束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作业所在单位留存,分公司工程、安全部门备份存档,应保存一年。对于涉及电缆、管线变更的动土作业票应作为一般的技术资料长期保存。

5.6基本要求

5.6.1 作业前应根据《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在现场划出明显的动土标识,确保油罐、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设备不受作业影响。

5.6.2 动土施工开始前,应先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5.6.3 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主管部门应与电力、通讯、公用管网等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军用)通讯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5.6.4 监护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5.6.5 当对地下隐蔽设施不明时,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应采用人工作业。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禁止直接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防止触电。

5.6.6 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5.6.7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6.8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b)撤出作业人员,挂出明显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c)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保护系统

5.7.1 对于动土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5.7.2 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5.7.3 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土质类型

密实度或状态

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坡高在5m以内

坡高在5~10m

碎石土

密实

1:0.35~1:0.50

1:0.50~1:0.75

中密

1:0.50~1:0.75

1:0.75~1:1.00

稍密

1:0.75~1:1.00

1:1.00~1:1.25

粘性土

坚硬

1:0.75~1:1.00

1:1.00~1:1.25

硬塑

1:1.00~1:1.25

1:1.25~1:1.50

5.7.4 在动土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5.7.5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5.7.6 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5.7.7 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5.7.8 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邻近结构物

5.8.1 动土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5.8.2 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使用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5.8.3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 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 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 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进、出口

5.9.1 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5.9.2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5.9.3 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排水

5.10.1 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5.10.2 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标识与警示

5.11.1 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5.11.2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5.11.3 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5.11.4 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6.5《动土作业许可证》

第2篇 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管理规范

1认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办法和手段,维持企业的安全状态,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有人认为经济效益是中心、是第一位的。安全是处于从属或次要地位。严格地说,安全是第一位的,无安全事故就是效益。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巾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就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了要“综合治理”,可见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运行上的错位,必然导致安全生产被动,经济效益也难保。其实质量、安全、经济效益是相互统一、不可分割的。安全和质量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安全很难保证质量,更谈不上经济效益,一个只注重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施工过程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是必须要让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都在可控的范畴内,不断克服管理上的缺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到位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从而促进施工产品质量的提高,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

2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安全第~、预防为主”说明了预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而事故仍在发生,其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思想方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离自己还远。二是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施工方案不完善,现场施工方案都是借用以往的施工方案,经简单修改变换工程概况等内容后即定稿,没有与本工程的实际环境、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条件相结合。加上审批程序不到位,使施工方案对施工没有现实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施工一线工人的素质较差,许多施工现场师傅太少、徒弟偏多,有的还没出徒就已经开始带徒工,这种不良循环致使建筑业施工一线工人素质普遍不高。三是安全资金落实不到位。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安全专项资金占工程造价的2%但在生产实践中这一数字很难落到实处。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结合上述内容,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

3.1认真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要通过制度的制定激发调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投入到项目安全生产中。从最初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施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安全交底,直致完工时的安全撤场,让安全管理充满项目管理全过程。要充分利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2做好安全资金的专用款、落实到位的有效措施。在建筑行业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些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企业领域为主导,在建筑中只抓施工进度,忽视安全生产,把资金都用在购置施工材料上,而在配置安全设施及劳动用品上非常吝啬。只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挂在口头上,而不去认真落实。对于相关法规中提到的2%的安全专项资金,可以借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或第三者介入监督使用等方法,使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活动中。

3.3 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技术工作,编制真正能指导施工的施工计42find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淡化的。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工程现场的环境条件、设备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等,紧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关键点制定出经济、安全、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出能够确实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不断优化施工方案,改进施工方法,从而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的要求,该计算的一定要计算,该组织论证的一定要聘请符合要求的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安全性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决不能只凭借过去的经验甚至自我感觉简单套用。要让技术文件真正地能够在细部工序上指导施工实践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从技术角度预防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实践巾切实体现技术先行的特点和作用。

3.4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总结和丰富企业文件中的安全内容,让安全管理内容融入企业文化。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对人的高度重视、高度尊重、高度负责,其目的就是使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是对人的管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该掌握基本心理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技巧和水平。安全心理学是探讨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者必须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心理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通过随时掌握员工的愿望动机和心理诉求,把安全管理从事中、事后的被动控制变成事先的分析、预测、控制。

3.5从源头上做到高起步。万事开头难。许多安全工作不是项目部不去做,而是开始没有做或没做好、没做到位。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从细节抓起。如果我们从项目部组建时就真正落实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思想,就会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减少。

3.6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在管理实践中处理好施工安全和经济效益关系是件重要的事。一些单位施工时持有不在乎的态度,小洞不补以致酿成大事故发生。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和临用民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抓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迫意识,使广大施工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问题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有着重大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施工安全问题解决不好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单位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和负效应。没有安全保障,提高经济效益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广大施工人员才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观念,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 总 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 工作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 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 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12.0.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12.0.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2.0.5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4.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5.0.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第4篇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

一、总体目标

(一)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三)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执行jgj46-2005标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符合jgj59-99标准。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达标、市级文明、省级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 台,井架 台,计划在 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计划投入钢管 吨,扣件 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电按jgj46-2005标准执行,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配置线路,采用计划投入总电箱 只,分电箱 只,开关箱 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四)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种类及数量) 。

(五)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 张。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一)建筑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创建(省、市) 级文明施工现场。

第5篇 建筑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管理规范

建筑公司工程预算及结算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规范目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做到透明、公平、科学、严谨、统一标准、控制得当,以最低及准确的成本,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

规范内容:

预算管理

第一条:预算的划分

100万元以上(成本管理部完成):桩基、主体土建及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楼、塔楼或栋号)。属招标工程范围的预算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底的编制,报建设局的造价审查处进行核定,作为开标的标底。由成本管理部组织中介机构、中标单位的预算核对工作。

1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部完成):桩基、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排水、天线、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煤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初(详)勘、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程序及预算的确定: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成本管理部完成)

第一步:需对预算的编制单位进行筛选,签订编制预算的合同,各专业 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并同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第二步:跟踪中介机构编制情况,按抽查法对标底的第一稿及与承包商核对后的确定稿分别找出变化理由,确定合理性及调整后,作为总包预算。

第三步:核查及统一承建商及中介的图纸后,组织双方工程量的核对。

第四步:甲方调整合理的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第五步:确定后的预算返回项目经理部与其交底。

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具体组织人员为预算师)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单价

项目范围:桩基(含预制)、幕墙、绿化、土方、道路、围墙、基坑支护、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操作方式:发招标书,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投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包工单价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总价项目范围:

电话、供电(临时及永久)、室外排水、有线电视、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直饮水、变频供水、背景音乐、煤气、机房降噪、闭路监控、门禁及楼宇监控、道路、园建、小品、永久围墙、人防、基坑支护、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营销活动设施、零星工程、零星拆除、改建及打凿等项目。

操作方式:(前提:全部图纸及具体做法完整):发招标书,收标书及开标,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总包造价。

其余工程按双方核对预算,按实际竣工量结算。

项目范围:消防、供电、室外给水等项目。

操作方式:第一步:项目经理部工程专业人员通过招标结果的经济及质量综合性,确定材料及设备的型号及品牌(资料存档)

第二步:项目经理部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后,进行各细部逐一计算的预算编制。

第三步:进行双方工程量及价格的核对,必须由专业人员及主管2人共同签字,确定预算。

第三条:预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根据项目的总工期制定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的预算编制计划

2、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按提供齐全图纸后3个月内核对完毕

3、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按提供齐全图纸后15天内核对完毕

4、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全部按内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实行单价及总价包干。

5、预算必须作到预算做的早、审的快、定的准

6、选择投资大或工期紧的预算先审及确定

7、核实图纸的完整性

8、正确熟练使用预算定额及预算软件

9、编制说明要详细,含图纸编号、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不包含的项目、不清楚而暂定的项目等。

10.编制及审核确定的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11、预算存档编号

第四条:预算的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招标文件、计费标准、

第五条:工程量的确定

1、按详细的施工图及甲方确定的方案计算

2、根据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及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3、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按分部分项的顺序逐项计算及汇总

5、要求计算细致,核对无误。核对后的差异必须建立记录备忘,便于结算。

6、100万以上工程需委托中介编制部分,要求必须提供计算后的预算及与承建商核对后的预算,并同时提供与承建商工程量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要求细致,成本管理部必须逐项核实确认。

7、干挂大理石及铝板幕墙的外墙面按墙面砼结构尺寸,柱面干挂大理石及异型铝板幕墙按实际尺寸计算。

8、图纸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的问题在标底预算中注明,在确定预算前,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要主动发现及解决,及时落实及调整工程量,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成本。

第六条:预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单价包干项目按招标确定价结算(不含税金)。

2、进口材料设备的安装均套用国内同类品种的预算单价计费。

3、选用的预算单价与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相适应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施工超定额损耗的由万创、工程及预算人员一同确定损耗量并签字)

6、甲供材料及三方采购合同范围的超定额用量的材料扣款直接在二号标书中扣出,节约一定的税金。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设备费不计取税金。

第七条:进度款的核定

1、乙方报价---项目经理部工程人员及监理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定---项目经理部预算组核实(按预算、确定方法执行)进度预算及编制当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报成本管理部核定(2天完成)--项目经理部作单付款。

2、为加快核定每月的进度预算及保证准确度,项目经理部预算专业人员首先在成本管理部确定预算后

15天内,对确定的主体预算进行分类计算(结构、批挡、铝合金窗框及扇、地砖、墙砖、安装布管、穿线、插座及开关、设备安装等),按建筑面积或套计算单位造价后,按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计算。

第八条:土建的预算分类:

总分类要求:分专业,分地下室、裙楼,塔楼

结构部分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补贴、挖地槽、凿桩头、回填土、砼及钢筋砼结构,砌体及墙板,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建筑部分包括:铝合金门窗,幕墙、内墙乳胶漆及墙砖、外墙涂料及墙砖、厨房及卫生间墙地砖、各类吊顶、楼梯栏杆、屋面砖及其它装修安装部分包括: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的布管, 布线,安装灯具、插座、洁具及各类设备等结算管理

第九条:结算的依据

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挡案的甲方移交确认书、预算、材料设备限价、合同及补充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等

第十条:编制程序(项目经理部完成):

第一步:编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计划。

第二步: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部预算组必须对原预算及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成本部联系,成本部有必要进行关于前期预算编制问题的结算工作协调及配合。

第三步: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承建商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第四步:工程量的计算及与承建商的核对

第五步:预算单价的核对。

第六步:单列清理甲供的预算工程量及承建商超领用量的扣款表(见附表)。

第七步:确定结算造价后,10万以上工程报成本管理部进行核定(成本管理部三---五天完成)。

第十一条:结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预算组负责全部工程的结算;

2、主体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2个月内核对完毕(总体结算按竣工验收后5个月内完成,配合销售办房产证);

3、其它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10-30天内核对完毕;

4、先提前选择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工程结算,便于承建商配合客户入住的四通;

5、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

6、编制说明要详细,含竣工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7、编制及审核确定的结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8、结算必须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2人及成本管理部2人相互交叉审核后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9、项目经理部建立与乙方的结算报送及审核情况登记台帐,便于时间的掌握及责任的界定。

10.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必须建立三方及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的原件进行存档,便于结算扣减。

11.填写竣工结算前需具备完善手续

第十二条: 结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

2、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3、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即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6、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的二号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十三条:结算造价的确定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2、预算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人工补差+材料差价+增加项目=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

3、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扣除甲供材料的多用材料费(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预算实际用量的差量乘甲方订货单价)

5、扣除预算中的未施工项目的造价

6、材料价差严格按项目部的材料限价调整

第十四条:结算分析

1、从施工全过程及各部门的管理中,项目经理部预算组完成第一稿,成本部完成第二稿。分析到位,值得总结,完善管理。

2、后附:预算、结算审核封面,预结算编制说明内容,竣工结算前需完善手续会签单,特殊工程预算招标履行表,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用量的扣款表。

附表9: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领用量表

附表10:工程预算招投标履行表

第6篇 _建筑业监督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建筑业监督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监督,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信誉和职业形象。

2.敬业爱岗,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3.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监督工作及时到位,做到急事快办,热情服务。

4.公正严明,接受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提高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监督、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

5.严格自律,不谋私利。严格执行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不在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中兼职,不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招标投标各个环节要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敬业爱岗,优质服务。树立敬业精神,以服务带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努力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作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5.接受监督,保守秘密。公开办事程序,分开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准泄露标底,维护建筑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

6.兼洁奉公,不谋私利。不以权谋私,不吃宴请,不收礼金,不指定投标队伍,不准泄露标底,不准自编自审,不参加有妨碍公务的各种活动,不做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事情。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监督,坚持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安全监督人员要树立敬业精神,以做好本职工作为荣,以减少伤亡事故为本,开拓思路,克服困难,大胆管理。

3.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4.努力钻研,提高水平。认真学习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5.廉洁奉公,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7篇 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措施规范

1.总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图

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1场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

(10)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现隐患及时处理。

4.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寸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速改,并做好防工作。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2)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7)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8)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

7.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

(1)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2)机修问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0,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铺助设备脆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各种受压设备;容器内,比如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中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f,由项日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p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齓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i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1.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人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3)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5)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6)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12.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问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13.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2)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3)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若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5)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4.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3)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4)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5)职工宿舍每50nl’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5.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2)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3)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4)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5)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16.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2)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5)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6)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5)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第8篇 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

“以质量树信誉,借信誉拓市场,靠市场增效益,缘效益求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角逐中,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把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把名优工程当作市场竞争的法宝,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内抓现场质量领先,外扩市场名优取胜”,走质量效益型经营战略的道路。抓工程质量必须从施工项目抓起。抓工程质量要实行所有的工程项目覆盖和每一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覆盖。抓项目质量管理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层次,二是项目层次。

一、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

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名牌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也是企业形象的金字招牌,劣质工程损害企业形象,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可以说是“十誉不足,毁一有余”。抓工程质量坚持工程大小一个样,工业民用一个样,重点非重点一个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抓项目质量管理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

项目经理是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是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和质量形成过程的总指挥,除应有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外,还应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真正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名牌工程、为企业形象“贴金”。项目班子是履行质量职能的骨干力量,又是执行质量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的实际工作者,选配项目班子要注重总体功能。

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人员应当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其次是人的技术素质。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应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生产人员应有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法制观念;服务人员则应做好技术和生活服务,以出色的工作质量,间接地保证工程质量。

三、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通过经常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监管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在施工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三检制”和隐蔽验收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都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使施工现场事事、处处、时时、人人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办事,确保质量体系覆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抓项目质量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质量预控

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以及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积极性、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迅速得到解决。质量控制的目标管理应抓住目标制定,目标展开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施工质量目标的制订,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目标及控制中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有经验的新施工产品、以及用户的意见和特殊的要求等,其中同类工程质量通病是最主要的质量控制目标;目标展开就是目标的分解与落实;目标的实施,中心环节是落实目标责任和实施目标责任。

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要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守信的人任采保人员。

优选送货厂家。掌握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国家认证许可、有一定技术和资金保证的供货厂家,选购有产品合格证,有社会信誉的产品,这样既可控制材料质量,又可降低材料成本。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质量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严格按设计要求,应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不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并且追踪其出处。严格执行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一是要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是要满足企业质量计划的要求。首先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把质量,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结合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重点。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写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和质量保证措施,召集施工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针对难点,组织攻关,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经验不足的分项工程,还应事先对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试验或做样板确定施工工艺。对质量控制的难点,组织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进行攻关。在施工管理中还要坚持“样板引路”。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示范”,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对搞好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严格把关,从而达到质量预控,少走弯路,一次成优。

五、抓项目质量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

项目施工高峰期往往是多工种、全方位交叉作业,管理难度。合理安排交叉作业,一是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二是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间歇;三是要合理安排人力以保证工期并防止窝工。

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是最终质量的关键。这些部位都是影响观感质量的重要部位,体现施工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的关键部位,做好了能够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抓好细部处理,一是要抓好预防预控,即把问题想在前矛盾解决在前。俗话说“编筐织篓全在收口”,最后的交活工序既要保证本工序质量,又要弥补前面工序的不足或缺陷,起到“收口”的作用。

成品保护在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尤为重要,要在一开始就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防止相互破坏或污染,减少翻修或返工损失,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六、推行科技进步,全面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了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为了工程质量,应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

保工程质量。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建筑工程项目应建立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施到位管理。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通病,确定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

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加强质量检查,其结果要定量分析,得出结论。“经验”则加以总结并转化成今后保证质量的“标准”和“制度”,形成新的质保措施;“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

第9篇 小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会导致物业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为恢复其原有功能,必须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期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1.维修养护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修缮;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及时维修,保证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维修费用,最大限度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

2.检查、鉴定周期

正常情况下,安全管理部巡逻员对公共建筑物和设备设施每天巡视一次,综合管理部每周对房屋及公共设施逐项巡视检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况时,重点巡视检查;每年对房屋及公共设施勘查、鉴定一次,根据完损情况,制定年度修缮方案,分配年度修缮资金。

3.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及频率

①房屋本体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结构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顶: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门厅: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墙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设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灯及线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车场:每日、每月

d、沟、渠、池、井:每周、每季

e、园林绿地:每日、每周

f、公用标志设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转站:每周

h、地下室管网: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养护效果:

①确保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时修补损坏建筑物及设施;

③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④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第10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 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 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作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 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大型施工设备如塔吊和外用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 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安全总监管理。

5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认定定点厂家购买产品。

6 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对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7 安全教育程序:

8 安全教育

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总监统一组织、指导,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8.1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安全部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20教育时间:总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分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累计为8小时。教育内容:

8.1.1 总包级教育内容: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其给劳动者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发(1993)50号);《辽宁省劳动保护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6条、8条、10条、11条、19条、21条;《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9条、10条、11条、21条;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内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事故发生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等)。

8.1.2 分包级教育内容:

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学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等。

8.1.3 班组级教育内容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项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个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

8.2 转场安全教育

从本公司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质量安全组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

8.2.1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8.2.2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8.2.3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8.3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总包安全部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8.3.1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8.3.2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8.3.3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3.4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8.3.5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8.4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包质量安全组登记备案。

项目总包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

8.4.1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8.4.2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8.4.3 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8.5 经常性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

8.5.1 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5.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8.5.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8.5.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8.5.5 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

8.5.6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8.6 现场安全活动

项目各分包单位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

8.6.1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6.2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8.6.3 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8.6.4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8.6.5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8.7 班前安全讲话

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作业)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做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包括:

8.7.1 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8.7.2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8.7.3 一般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8.8 组织安全活动:

9 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形式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总监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外脚手架定期安全总监、责任工程师、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

垂直运输机械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层日检责任工程师、

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现场指令

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日检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责任工程师检查分包自检记录

现场搅拌站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12篇 规范日常检查特定检查要求北京发布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该市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者自管房项目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员和一名设备设施管理员对所辖房屋建筑进行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对房屋建筑结构、附属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系统进行使用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要求及时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的实施是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提高该市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落实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实现房屋建筑安全可持续。

房屋建筑的正确使用、安全使用,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房屋建筑自投入使用起至停止使用的整个阶段,需要不断进行养护、维修和改造,以便实现适用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对此,《办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建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并按照专业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分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对所管房屋建筑进行日常检查和特定情况检查。并按专业分别对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日常检查和特定情况检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还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对在实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的处理要求;对发现的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行为的处理要求等。这些规定能够使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明确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配备要求。为保证房屋安全建筑安全管理员工作切实发挥作用,综合考虑现有物业管理项目的规模,《办法》中分别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者自管房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划分标准,规定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数量的配备要求。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规范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 长、质检员、班 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第14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范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 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15篇 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现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一、安全科责任

1、对所有在建工程,要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年负伤率严格控制在1‰内,力创无事故年。

2、加强对各项目工程上岗人员的动态管理,每月分别对各工程上岗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做到对新工人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上岗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教育安全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对安全生产施工应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建筑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细则”、“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对少数项目经理无视安全生产,安全科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有权作出限期整改,停工整顿和罚金的决定。

6、安全科分管安全员因自身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按规定处罚人民币1000元,并在公司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实行下岗处理。

7、安全科在本年度创无事故年,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同时在公司职工大会上通报表彰。

8、安全科每月应将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公司经理汇报。

二、项目经理责任

1、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制度及管理措施,宣传贯彻安全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对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项目经理对本工程上岗人员随时同公司安全科保持联系,新工人吸收一批,安全培训一批,同时报安全科备案,实行上岗人员动态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如有不执行公司安全科指令及安全防范措施发生工伤事故,除承担事故中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公司另外罚人民币50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6、对2022年度抓安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工程项目经理给予表彰,公司在安排工程招标人选时,将作为一项主要实绩给予优先考虑。

公司安全科:

工程项目经理部:

市ee建筑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建筑管理规范15篇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一)、引言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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