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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
食堂工作为学校后勤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项工作则为重中之重。以下为某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可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办的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润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二、人员、账目设置
学校食堂应设会计、出纳、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充值员,原则上在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根据需要择优安排。会计、出纳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管理员可由学校总务主任兼任。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机制。
学校可在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基础上,开设学校食堂银行专用结算账户。设立总账、实物明细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借贷法复式记账。
三、学校食堂物品采购与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品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
二建立物品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品必须实行双人采购,采购人员要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实行团体采购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须及时结算,不得恶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债务纠纷。
三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采购人员、保管员和审批人员共同在统一印制的“学校食堂物品入库单”上分别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保管员要对进库存货清查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四、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饭菜的价格,必须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来确定。
二用ic卡系统售饭的食堂,预收账款和售饭窗口回款要凭计算机打印出的数据为入账依据。
三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定额预收制度的,要按月结算
四对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服务部原则上要和食堂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学生刷卡消费。所得收入要单独核算,记入副营收入。
五学校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六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七学校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一般不予补助。食堂要保证本身日常开支及小型维修购置,大型设备购置或大额支出可从学校经费账中列支。
五、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⑴原、辅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员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人员工资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气、煤、燃料及小型维修购置等支出,水电费用原则上不得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2、副营支出。指食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务部)。副营支出要与副营收入相匹配,并单独计算盈亏。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1、学校食堂所有开支票据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大额开支要有学校校长签字。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须填写“学校食堂物品出库单”,经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作为伙食支出,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经办人、管理员签字审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学校食堂内部人员工资要公平合理,领款手续齐全。学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补贴等与食堂业务不相关的各种费用。
5、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财会人员在登记入账时,要在原始凭单前编制记账凭单,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2、学校食堂要真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于次月5日前报学校领导。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对盈余部分实行向特困学生补助或向学生消费卡平均返还餐费等方法,保证收支平衡。
3、食堂财务的凭单、凭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要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4、区教育局勤办负责全区学校食堂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对食堂经营业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亏情况要实时检查监督。
5、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6、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樊城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第2篇 学校行政办公楼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规范
学校行政办公楼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公共即热式开水炉、教室多媒体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二)技术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的具体标准:
总体标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房钥匙由服务方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熟悉大楼主要水电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
4、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方需妥善保管。对维修完成后的验收维保、维修并做好记录。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第3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22〕3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 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 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 学校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员制(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七条 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第八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对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规范学校订餐管理。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学校所在辖区的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章 食堂布局与设施要求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或功能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分别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水产品清洗池(黄色),提供水果的学校食堂,应设水果专用清洗池(蓝色)和浸泡池(白色)。
(二)切配间:应有专用区域(或专用隔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标示。
(三)烹调间:地面应用防水材料铺砌,易清洗、防滑,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操作台宜采用不锈钢台面,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方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烟罩不滴油,烹调加工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
(四)备餐间:入口处应设置通过式预进间,设有洗手、消毒、更衣等设施。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递食品的容器为准,通道口设门。售菜口为可开闭式传递窗。备餐间内不得有明沟。
备餐间内应设置不锈钢配餐台,成品容器带盖,宜设置水浴保温箱等保温设施。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过2米的高度。紫外线消毒灯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配备独立空调,功率与室内面积相匹配。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柜)及数量足够的、易清洗消毒的密闭留样盒。废弃物箱(桶)盖子应为脚踏式,并保持内外壁清洁。
(五)消毒间:餐用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用于不耐高温餐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法的,应在蒸箱附近墙壁加贴蒸汽消毒时间要求,或在热力消毒柜附近墙壁加贴消毒温度、时间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宜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其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根据消毒池实际容积及所使用消毒液的品牌要求,注明所配制消毒液的实际配比,配制方法以便于操作为原则。专人负责餐用具消毒记录。
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倒置存放于洁净、密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数量应符合实际需要。如就餐时统一到桌上分餐具,每桌需配备一只可密闭整理箱,作为餐具保洁箱,每餐后与餐具同清洗、消毒,餐具倒置存放。如在教室内分餐并清洗餐具的幼儿园,教室内应设餐具清洗专用水池和专用消毒保洁设施,不得设在厕所内,盛装食品及分餐的工具宜在食堂清洗消毒。
(六)原料仓库: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原料仓库内应设货架,离墙离地超过10厘米。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使用卡片插袋式,随原料的更新而更新。大包装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口处所附标签应取下插于标签插袋内。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七)更衣间:每名员工一只(或一层)更衣柜,更衣柜和鞋柜宜分开,配备洗手水池,加贴洗手方法标示。
第四章 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第十二条原料采购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大宗食材必须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并保管好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在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原料的,保存好每日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在采购单据上由供货方、采购人员、验货员三方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
第十三条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亚硝酸盐;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原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第十五条 加工过程管理:按照各功能(区)间用途和加工程序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十六条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第十七条留样冷藏冰箱应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 餐用具消毒管理: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化学方法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消毒液应含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应用流动洁净水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立即倒置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记。
第十九条 室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室内卫生管理制度,将各功能区及功能区内的水池、操作台、冰柜(箱)、灶台、货架等硬件设施卫生保洁工作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区域、每个工具、设施都有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内或硬件设施上加贴责任人姓名,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按标准要求检查,检查结果与(员工)利益挂钩,确保卫生保洁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第五章 食堂台帐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每年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主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名单及上级有关文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资料,人员学习记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意见书;各类台账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台账资料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核记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过程控制记录、餐用具消毒情况记录、从业人员管理记录、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投诉处理记录、不合格食品及废弃油脂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等。鼓励建立电子记录。
第六章 食堂应急处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学校应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其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应每学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置演练一次,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凡在本学校食堂就餐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已产生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时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 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当就餐者反映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以及疑似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迅速采取以下行动: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隐瞒、拒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对可疑中毒食物和接触过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针对不同污染物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 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相应职责。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相应处理工作小组,如协调报告组、救治组、现场保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明确各组负责人与各组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应为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其它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章 食堂食品安全创新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含托幼机构)应成立示范创建活动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 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内部设计、施工图纸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厨房建设透明化。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校食堂社会监督员制度。学校应聘请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群众监督。对食堂的许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备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反映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学校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寝室规范化管理总要求
1、每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每层楼设层长1名,每幢楼设楼长1名、副楼长2名,负责寝室楼纪律、卫生和安全的组织管理与督查。楼层长和室长必须以身作则,寝室成员、室长、层长、楼长要统一逐级服从管理。
2、寝室要建立明确的值日轮流制度,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责任到人。并将值日轮流表要张贴在规定位置,保持门牌清楚、规范、整洁,以便监督。
3、要严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按时归宿,晚上熄灯后要安静睡眠,午休时不得搞娱乐活动,不得吵闹、打球、喧哗,不影响他人休息。
4、要讲究卫生,注意公共道德。不随地吐痰,不准从窗口、走廊往楼下倒水或丢弃废物。要保持室内、公共场所清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门窗、天花板及桌面做到无蜘蛛网、无灰尘。
5、床铺要统一靠墙放置,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要统一摆放整齐,房间布置要美观大方,墙上不准敲钉、张贴、涂画、乱挂。
6、学生必须按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得擅自更换寝室和床位,各寝室要建立学生床位表并将粘贴在门外,在表中按要求注明各床铺人姓名、班级等,并保持字迹清楚、整洁,便于检查人员检查,发现无床位表的寝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7、要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损坏财物要赔偿,故意损坏或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及转移寝室内设施,如消防器材、床铺、柜子等,按毁坏公物论处。
8、注意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严防火灾和盗窃,发现可疑人员和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主管部门。不准在寝室里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不安全电热器具,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不准留宿外人。做到人出门关。
二、寝室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意见
(一)卫生
1、地面上(或走廊)有纸屑、果壳、杂物、痰迹或积水等扣2-5分。
2、门、窗、玻璃、天花板及桌面有蜘蛛网(灰尘)扣2-5分。
3、墙壁上乱贴、乱钉、乱挂(除西装和皮衣外)乱画、脚踩、打球等扣2-5分,同时由责任人或寝室承担墙体修理所需费用。
4、在窗口、走廊向楼下倒水、洗刷或丢废物扣5分。
5、在学校规定的打分时间,无人在寝室或门关着的扣寝室1-3分(如已向管理员请假不扣分),如发现无人打扫,扣值日生分5分。
6、垃圾要每天清倒,堆放垃圾、垃圾筒内的垃圾超过三分之二及没有及时清倒的扣3分。
7、卫生间要保持清洁,便池要及时放水冲净;不能有异味,不得向便池扔杂物。违者扣5分,并要负责承担排污管的堵塞等所需费用。
8、地面要干净,寝室打扫后没有进行拖地的扣2-5分。
9、卫生间一律使用卫生纸,卫生纸要放入纸篓,否则,由此引起排污管堵塞等所需费用,由寝室承担,并扣2-5分。
10、卫生工具及齐全配备,值日表按规定位置张贴,不得损坏否则扣5-10分。
(二)摆设
1、被子没叠的每张床位扣5分(值日生扣2分,寝室扣3分)。
2、被子折法和放置位置不统一,床上用品没摆放整齐扣1-2分。
3、行礼箱、桌子、鞋子、脸盆等生活用品没有统一摆放整齐扣1-2分。
4、在寝室里(除下雨天外)晾衣服扣2-5分。
5、没有将拖把、簸箕、扫帚等卫生打扫工具要摆放整齐扣5分。
(三)纪律
1、晚上就寝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唱歌、吵闹、打手电筒等,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一次扣2分,多次批评教育、警告无效的寝室(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顶撞管理老师)扣5-10分。
2、熄灯后迅速就寝,原则上不准再出宿舍门和互串寝室,不按时就寝扣2分。
3、寝室内严禁吸烟(有烟头)、酗酒(有酒瓶)、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扣5-10分。
4、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物品扣5分。
5、进出宿舍故意不刷一卡通或代刷一卡通者,扣5分。
6、住校生按门上床位表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否则,扣5分。
(四)安全
1、就寝后不关门或寝室没人而门未及时关好上锁扣3分。
2、在寝室里点蜡烛扣10分。
3、未经批准在寝室里留宿非本寝室人员或亲友扣5分。
4、在寝室或走廊焚烧东西扣5-10分。
5、私拉电线或在寝室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热器具扣5-10分。
6、在寝室里不得存放易燃、有毒物品、易爆,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扣15分。
7、住校生留宿在外,没有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或未所在宿管室请假登记及没有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回宿舍就寝的,将按夜不归宿扣10分。
8、在寝室携带危害人身安全的任何铁管刀具,检查发现一律没收,扣10分。
(五)财产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寝室长负责室内共有财产的管理,每个学生要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床铺、桌椅及个人生活用品,如经核实因寝室成员管理不善造成寝室财产经济损失,扣5-10分。
2、室内所有财产设施,除自然损耗,非管理不善和非人为所造成的毁损外,一律由有关责任人或寝室负责赔偿,并根据实际酌情扣5-10分。
3、节假日放假和实习期间,应及时关好门窗,否则,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将由寝室自行负责,并扣5-10分。
4、要节约用水、用电,超计划部分水、电费用由寝室成员负担,发现寝室有浪费现象扣5-10分。
三、寝室规范化管理评比与奖罚规定
1、寝室规范化管理评比由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师组织学生宿管会成员每天定期不定期对每个寝室及相关同学进行量化打分考核,考核结果每天在每幢学生公寓张贴公布,每周进行总结评比公布前后10
第5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蒲城县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设施与环境
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在餐厅醒目位置应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第八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第九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十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十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十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切配结束,应及时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区)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内墙壁应有瓷砖或采用其他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第十四条:职工用餐场所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室;学生用餐场所应根据用餐学生数,独立设置能容纳全部就餐学生的餐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保洁橱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三章 食品采购与贮存
第十六条: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索证。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水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负责采购人员应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对肉品及水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准入合格证进行逐日粘贴。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应到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定点采购,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后要台帐齐全,逐日登记。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调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及其原料的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库房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门口有金属挡板。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志。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
第十八条:学校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荤凉菜食品。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把供餐质量关。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条:挑拣好的蔬菜在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洁净,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上避免污染。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第二十二条:烹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冷冻食品在常温条件下解冻后加热加工,方可继续出售。
第二十三条:面点加工间应配备半成品操作台、烘烤炉(箱)和专用凉冻柜或成品柜。从事面点制作的人员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面粉和馅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点心的操作间以及制作冷荤凉菜的熟食间,应当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应配备空调和冷藏设施。学校要限制食堂制作凉菜。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二十四条:备餐间应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空气消毒装置和洗手设施,并且标志明显。每餐的所有食品应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留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二十五条: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池、柜、桶应密封上锁,定期消毒,并由专人管理。
第6篇 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决定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明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学校基本建设行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使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要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及招(议)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责,确保工程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有保证。
二、严格执行申报和备案制度。基建工程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县局申报立项,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县局基建办申报备案后再予以实施。严禁将3000元以上的项目拆解为3000元以下的小项目,分散处理入账;严禁擅自更改工程规模,特殊情况的需经县局批准。
三、严格落实招(议)标。基建维修项目一律实行招(议)标制度,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局基建办、监察室组织招投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通过比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报经县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
四、严格质量监管。学校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质量无问题。工程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五、严格资金管理。大型工程需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严禁超进度付款和超标准付款,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加强工程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需由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学校基建工程决算付款必需经县局基建办签字,无县局批准的《洪泽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六、健全基本建设档案。学校基建工作各项资料必须收集整齐、明确专人,给予专柜,妥善保管。认真履行付款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规范装订,以备检查。
第7篇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原则规范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的原则
学校财产管理是总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管理原则如下:
一、讲求实效,厉行节约
建造、购置财产物资,必须讲求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在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配备方面,既要满足国家规划面积定额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反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单纯追求高标准、讲排场和摆阔气的倾向。既要注意数量,也要注意保证质量。克服和防止只管买、不管用,只求价格便宜,不问质量好坏,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观点。使建造、购置的各种财产物资,具有适用、耐用、经济实惠的等特点。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眼于用,着眼于服务,使物尽其用。充发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生产经营服务。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如果将一座房子或一台设备一直锁起来,不让用,那是极大的浪费。
在财产物资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钱轻物的错误倾向,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日常科学管理,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维护、修旧利废、综合使用、节约代用,使财产物资的管理达到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家底清楚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须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势必导致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结果是一笔糊涂账。给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机,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给学校财产物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账目是财产物资数量和价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财产账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学校的财产物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性能各异,存放分散,为了便于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都要调协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财产物资的增添、领用、调拨、报损、报废、变价及其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性能、用途、存入地点、保管人等。为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还要经常清查、盘点、核对。如有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相应调整账卡记录,使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家底清楚。
三、加强维修,注意保养
在财产物资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对财产物资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延长校舍、设备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还可以节约学校的经费支出。对于校舍,要经常检查,不断进行维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对于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检修,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财产物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切合学校实际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搞好财产物资管理的组织保证,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工作。
分管总务工作的校长,应对全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并实行统一领导。总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物资负责管理。对行政领导关系不属总务的部门,如仪器保管室、图书室、音、体、美教研组、医务室等部门,应当由总务部门统一来组织,明确责任,归口管理。即按照财产物资类别和使用情况,将财产物资交给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把'用'与'管'结合起来。不能归口的设备、房屋、建筑物等,仍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管理。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划分财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第8篇 培训学校规范管理制度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
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注意作业的层次性与发展性,发展学生思维,提高实效。
2、作业要求严格,对作业要统一规范。要求学生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和训练学员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要注明作业时间。还要培养学生改错订正作业的好习惯。
3、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要注明批阅日期。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更正,批语要多鼓励学生,指导学生自行改正。在电脑上批改的,可在作业后面写上批改结果。
4、要做好批改记录,要重视作业的及时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
5、建立优秀学员表扬奖励制度,培训结束,要对表现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第9篇 学校教室安全管理规范
学校教室安全管理规范
1、学校按规定设置各类教室,校舍安全无隐患,面积符合相关规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高低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应保持通风,光照良好。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_和200l_,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5、教室内设有《教室管理制度》、《学生守则》、《教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上墙,要设有学生座区花名册,供任课老师点名、提问用。
6、教学楼每层楼的楼梯口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楼道内不得存放自行车、课桌凳等任何影响人员通行和疏散的障碍物,应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无阻。
7、教室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每位师生都熟悉疏散路线。教学楼每层楼的楼道及梯口处均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并配有应急灯,且配置有效。
8、教学楼内每层、平房每排应放置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并放在适合位置,且按规定年检。各功能教室应至少分别配备1个干粉灭火器。
9、教学楼每层都要有消防栓,水带、喷头齐全配套,并保持良好状态;农村学校校舍建设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备防火砂、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0、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室内人员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布置整洁大方,保持完好,按规定摆放,无乱贴乱放等现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时打扫,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讲台摆放整齐、规范,玻璃、门、窗、电灯、电扇整洁卫生、墙壁、天花板清洁。
12、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种宠物、篮(排、足)球及有害、色情书刊和管制刀具进入教室。
13、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电扇、电灯和多媒体设备,放学后要关好电灯、电扇,并切断一切电源,锁好门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内的各种设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做到及时维修。教室内要安装触电保护器,所有运动线路要套管,设置规范,不准乱用电器设备、乱拉私接电源、
15、非本班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教室;对于徘徊教室或廊道内的可疑人员要仔细盘问,正确及时处理。
16、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要经常检查,发现门窗损坏、房屋开裂或危险设施(如电扇、电灯等),班主任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维修,与此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7、微机教室或存在贵重设施的教室要有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18、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无保护措施下情况下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9、生间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责任人,每天到校后进行安全检查,在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让学生进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0、每节课前,任课老师都要清点室内学生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联系家长,并做好记录。
21、教室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①教室安全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并及时上报:基础沉降或变形,墙体开裂或倾斜,大梁、挑、楼板、柱、屋面有一处出现裂痕;泥木、砖木结构的教室的屋架、檩条的材质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结构霉变或者虫蚊或变形,墙体搁置点有异常等。
②楼顶或屋顶漏雨,平房的苇箔腐烂要及时维修。
③天花板、日光灯、吊扇、门窗栅栏、电视、空调、保温桶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
④教室内水、电、暖、多媒体等设施设计安装合理,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烟筒炉具安装要牢固,室内排气通风良好,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儿园、低年级教室内火炉应加设防护装置。教育学生不要靠近火炉,防止烫伤。
⑤教室内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二楼及以上窗户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语。
⑥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换。
⑦教室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门窗等设计要符合安全要求,满足采光需求。
⑧教学楼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教学楼的楼梯口和楼道内应安装照明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⑨要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状况检查。
22、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学生活泼好动,碰伤、磕伤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教室,应当设置小药箱,主要配备创可贴、消炎药水等外用药。
第10篇 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范
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范
1、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械,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阅览)室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览,推进素质教育开展。
2、学校应建立学校、图书(阅览)室、具体责任人三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对图书(阅览)室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种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职职责》、《管理员一日工作流程表》、《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方法》、《管理员岗位安全考核量化细则》等,并在室内悬挂张贴。
4、健全相关薄册。建立健全《教师借阅记录》、《学生借阅记录》、《图书(阅览)室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学生阅读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十防'措施落实情况记录》、《消防器材使用记录》、《外来人员入室登记簿》等。严格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贷出、收回帐册齐全。
5、图书(阅览)室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安装铝合金或铁制防盗窗,室内配备安全防盗报警系统,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6、图书(阅览)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室内通风良好,备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个干粉灭火器等器材;面积达到50平方米的图书室,还应配备1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按规定年检,保证各种器材完好无损,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炉取暖的图书(阅览)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图书管理员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有条件的学生要配备烟感报警器。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室,不准在图书(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图书(阅览)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将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药品带入室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8、图书(阅览)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准放杂物。楼梯扶手、护栏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橱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有序,保持干净整洁。借书人员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9、图书(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师生阅览面积标准:小学:教师按1/4人数设座、面积52平方米,学生按1/18人数设座、面积59平方米;初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54平方米,学生按1/12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高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60平方米,学生按1/10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
10、图书(阅览)室室内书架、桌凳布置牢固实用,整齐规范;照明设施特别是应急照明装置安装规范,并保持良好状态;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制定《图书(阅览)室安全事故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或突发事故安全疏散演习。
11、学生阅读期间,阅览室前后门应全部打开,以便于突发事故学生疏散,管理员协助教师巡回阅读指导,维护好秩序。阅读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关灯关窗,切断水电开关,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12、落实好'十防'措施,坚持每天上班后对室内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11篇 z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日常行为规范评定细则
增、扣分条件
一、学生个人增分条件:
1、月考90分以上,每科加10分,80~89分每科加5分
2、每月出全勤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5分。
4、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对破坏和违犯校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者加10分。
5、学雷锋、树新风,为集体或他人做好事、拾金不昧受到校外表彰者加5分(贵重物品酌情加分)。
6、受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表扬者加5分。
7、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者加20分(期终一个月)。
8、学生干部能起到表率作用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6分;
9、课代表、组长、寝室长起到表率且积极负责者每月加4分。
二、学生个人扣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
2、旷课每节或实习课每小时扣10分。
3、事假每节扣1分,病假每节扣0.5分。
4、课堂提问不及格或作业不按时交送者每次扣5分。
5、课堂纪律不好(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籍、随便走动等)者每次扣5分。
6、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支部、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接受分配工作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活动期间请假者扣2分。
7、集体劳动、大扫除当天值日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完成不认真者扣5分,请假者扣2分。
8、不尊重教职工或无理取闹者扣10~20分。
9、抽烟、喝酒者首次发现扣10分,并交押金50元,屡犯者扣50分,并请家长。
10、凡召开会议说话、做小动作受到批评者扣10分。
11、凡打架斗殴、骂人者根据情节每次扣10~20分。
12、凡违犯公共场所规定者每次扣5~10分。
13、凡当月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扣30分,期终考试另算。
14、学生干部、课代表、组长及寝室长未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带头与教职工无理~者加倍处罚。
三、班级增分规定:
1、当月全班出全勤者每人加15分。
2、凡集体或小组主动做好事受到表彰者每次加5~10分。
3、学校、实习场等各部门交给任务完成好,受到表扬的班每次加10分
4、在卫生、纪律检查中获第一名的班每次加10分。
5、期未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级加20分。
四、班级扣分规定:
1、凡有迟到、早退的班每人次扣5分,有旷课的班每人次扣10分。
2、凡有打架斗殴的班每人次扣20分
3、凡召开各种会议受批评的班每次扣5~10分。
4、凡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5、课堂纪律不好的班每人次扣5分。
6、对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完成的班扣10分,完成不好的班扣5分。
7、受到学校、实习厂等单位批评的班每次扣10分。
8、凡有弄虚作假的班根据情节扣10~30分。
第12篇 某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格式怎样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会议精神和《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落实《规范》,强化教育,预防为主。
1. 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中毒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防暴力伤害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集体活动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 学校应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的预防和应对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重点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
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不同学段各个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设置。
3. 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要落实间周一课时的要求,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要根据需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同时配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专兼职安全教育课教师,要选定省编教材或组织编写满足学生教育需求的教材,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确保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
4. 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应急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6. 学校要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消防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互救的基本技能。
7.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
对师生中重点人群落实帮教措施;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 学校要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在校生犯罪工作。
要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
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至少做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员工分岗位认真学习《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未然。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任、人人有目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规范,努力构建起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内伤害零死亡、在校学生零犯罪”。
12.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落实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3.学校安全日检查制度。
分管副校长必须建立每日检查制度,检查内容要建档登记。
一般要排查以下部位,各校根据实际,要有所增减。
①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②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③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④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⑤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⑦其他需要的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台账要包括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
14.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学校校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或安全形势研判分析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部署下段安全工作。
15.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实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校舍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每学期至少分别组织一次针对防震、防火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同时,每次演练前要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演练方案。
16.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
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
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将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实行挂牌督办。
17.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告知制度。
学校要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
因组织活动需调休的,要提前一天通知学生监护人;
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要告知学生不得擅入;
学校要建立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
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
坚持学校安全典型人事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设安全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归档本校当月安全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先进经验等典型事迹并逐级上报。
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包靠领导和责任科室;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市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志,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1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办公室)负责。
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19.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
同时,要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带领2名教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并于其他时间佩带防范器械轮流在校内巡逻。
学校要加强安保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根据标准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
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出校必须由教师陪同至大门,否则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批准单。
非本校(园)学生和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做好完备的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内人员领入;
无证人员严禁入校、入园。
门卫对进入学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如有发现,必须予以收缴。
学校下课或放学、入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
在临近街道与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必须执行持证接送幼儿制度。
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员,更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门卫人员代管。
20.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
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严禁统一拉闸断电。
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
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安全(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宿舍管理员、值班()人员必须安排女性。
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
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
学校要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按规定在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有关人员必须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集中在楼房教学或开展夜间活动(包括晚自习等)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教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2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
学校要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学校要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
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饭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
学校食堂要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
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食物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市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
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医务人员、常用和急救药品器材,保障对常见病的治疗、传染病的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救助。
学校必须完善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对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要书面告知学生监护人,并建议其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
同时,要求其监护人向学校报告复检情况,学校要为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做好建档和保密工作。
2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社会实践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
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
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
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拼装车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
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划定斑马线、上下学时段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24.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审批请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定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防汛、防洪活动及校外体育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等活动。
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25.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重点部位必须要做到:每日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
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和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2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备查。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27.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必须进行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市教育局或当地政府,严防发生事故。
凡经市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
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幼儿园(所)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应加护栏、警示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
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
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需要休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
28.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落实好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地维护和整治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29.市教育局为学校安全工作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0.学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1.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中心)长(主任、站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
局长为我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主管副局长负全市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包靠科室负包靠单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
32.各镇(街道)教办、市直各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教办主任、市直各学校校长任组长,吸收相关人员为成员。
明确1名副职主抓安全工作,并按规定配备安全保卫干部。
33.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教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学校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
第13篇 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ee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校安全工作走过那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校园和谐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强化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扎实推进校车、食品等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学校主编治安秩序,确保年内全面建成'和谐校园'及'安全文明校园',为ee市率先建成安全、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
1、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广播站、黑板报、班级主题活动等阵地,以安全常识为基础,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方法和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积极争取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二日一月四节两假'('3月27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寒暑假)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低于潜在危险的能力。
2、重视加强校园安全、犯法_等_、法纪法规、消防安全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崇尚科学,抵制_,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广泛开展法纪法规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引领广大师生员工牢固确立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变成自己的自觉行为。
(二)扎实推进安全专项管理
1、加强门卫和师资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加强门卫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未经许可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外来机动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凡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学生下课、放学尤其是夜间晚自习下课时,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拥堵引发事故。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值周制度,值周人员要熟悉报警装置,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擅离职守。紧急情况下,领导和保卫干部要确保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a)加强校园用电、特种设备和校园网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确保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使用和安全管理,教育局域网和校园网必须加载性能可靠的网上设备。
b)加强交通和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c)加强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d)加强体育和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设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e)加强校园饮食和卫生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必须保存48小时)、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f)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城管、新闻等共同参加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努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今年,学校各部门将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配齐配强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努力避免或降低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在学校建立警备站(警备室或校园'110'),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深入开展'无毒学校'的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100%;要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四、制度建设
1、工作责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建设'的原则,通过鉴定,《ee一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通过选调一定数量政治觉悟高、奉献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师生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
2、定期检查制度:要把定期检查作为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理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情境下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安全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评之中,对工作成绩显着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凡因工作不力酿成事故或超过安全工作年度指标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先进评比资格,考核结果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中。
2022年元月8日
第14篇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违反规定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第15篇 某某市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想
坚持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16字方针,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实施目标
(一)学校校长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全面的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三)学校必须确保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到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四)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卓有成效,学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度,各类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
(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案;
(七)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工作
(一)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强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工作。
(二) 制度建设
依据《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规定,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 抓好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
在学校开设安全常识教育课并保证课时及学习科目(含盖:法制、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预防犯罪与自我防范、消防安全教育等),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积极开展安全常识的宣传,强化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配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队伍,提高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四、实施要求
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必须按照《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要求,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下载:1.学校安全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