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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管理规范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中学管理规范

第1篇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原则规范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的原则

学校财产管理是总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管理原则如下:

一、讲求实效,厉行节约

建造、购置财产物资,必须讲求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在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配备方面,既要满足国家规划面积定额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反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单纯追求高标准、讲排场和摆阔气的倾向。既要注意数量,也要注意保证质量。克服和防止只管买、不管用,只求价格便宜,不问质量好坏,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观点。使建造、购置的各种财产物资,具有适用、耐用、经济实惠的等特点。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眼于用,着眼于服务,使物尽其用。充发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生产经营服务。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如果将一座房子或一台设备一直锁起来,不让用,那是极大的浪费。

在财产物资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钱轻物的错误倾向,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日常科学管理,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维护、修旧利废、综合使用、节约代用,使财产物资的管理达到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家底清楚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须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势必导致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结果是一笔糊涂账。给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机,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给学校财产物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账目是财产物资数量和价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财产账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学校的财产物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性能各异,存放分散,为了便于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都要调协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财产物资的增添、领用、调拨、报损、报废、变价及其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性能、用途、存入地点、保管人等。为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还要经常清查、盘点、核对。如有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相应调整账卡记录,使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家底清楚。

三、加强维修,注意保养

在财产物资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对财产物资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延长校舍、设备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还可以节约学校的经费支出。对于校舍,要经常检查,不断进行维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对于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检修,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科学的财产物资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切合学校实际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搞好财产物资管理的组织保证,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工作。

分管总务工作的校长,应对全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并实行统一领导。总务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物资负责管理。对行政领导关系不属总务的部门,如仪器保管室、图书室、音、体、美教研组、医务室等部门,应当由总务部门统一来组织,明确责任,归口管理。即按照财产物资类别和使用情况,将财产物资交给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把'用'与'管'结合起来。不能归口的设备、房屋、建筑物等,仍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管理。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划分财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第2篇 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培养同学们的班级荣誉感,提高班级凝聚力,促进全班学生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础分

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之上加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周结果班干部在班会进行通报,每月结果与文明学生评选挂钩,记录学生档案并于家长会时通报家长。学期末考核总成绩为每星期考核成绩总和。

二、积分规定

(一)学习及活动

1、出勤

迟到: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由班长负责统计迟到情况)

旷课:每旷课一节扣2分,不按学校要求参加学校或年级组织的会议、劳动一律按旷课处理。(由班长负责旷课情况)

请假:学生请假正课扣1分,自习扣0.5分;学生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批准签字,私自外出一次扣6分;如查出外出上网一次扣8分;如查出不经批准夜不归宿一次扣10分,并同时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由班长负责统计)

一周之内没有迟到、旷课和请假现象的加5分

2、学习

课前准备:预备铃响要抓紧就座,准备好课本和文具,安静等待老师上课,否则扣2分每次。(由学习委员、课代表负责,进行统计)

课上: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笔记,特别是自习纪律,严禁喧哗、打闹、传纸条、看小说、听音乐等不良行为,否则扣5分每次。(由学习委员负责,进行统计)上课时不能认真听讲,坐姿不端正,(老师点名批评) -2分/次,上课发言积极,认真听讲,坐姿端正(被老师当堂表扬者)+1分/次

作业: (由课代表、学习委员负责,若作假-5分)); 迟交、不交及交了没写作业的,或者写错作业页数的 -1分,抄作业的-2分,让别人抄作业-3分。作业字迹潦草,极不认真的(被老师点名批评者)-1分/次。周末或假日作业或走读生作业,丢在家里的-2分/次

被老师评为作业优秀的2分/次(课代表负责统计)

走读生作业经家长审核并批阅的,加5分。

考试:考试作弊者-2分,协同作弊者-4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与上一次成绩相比较,每下降一个名次扣2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经包级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参加补考,凡不能参加补考或无故缺考,每缺考一科次扣除10分(由学习委员负责)。考试期间,不认真检查,玩耍 -2分。单科测验不及格的-1分考试中,被老师发现抄袭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考试进步明显(上升一个名次)+2分/次,各单科测验满分+5分,第一名的+3分,第二名的 +2分,第三名的+1分

课下:说脏话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由纪律委员负责登记。对班干部执行任务或授课教师有意见而进行谩骂、侮辱、挖苦、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由班长负责登记,并进行全班通报批评。不接受老师批评及其它不尊重老师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由老师处理)在教室内打架斗殴或追逐打闹者,扣5分。

自习课:大声讲话,下位,换位,吵闹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一星期累计超过3次者,罚上加罚(扣15分),由班长和纪律委员负责登记。自习课未能先认真完成作业,再看课外书的。写作业时三心二意的,被点名批评的-3分/1次

晨诵:写作业或讲话(未认真读书)的-2分/1次

竞赛: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1分,获奖者+3分

帮扶:在班级“一对一”互帮活动中,帮助同学进步明显,+2分(以老师评价为主)

一周之内在学习中无扣分现象的加10分。

3、三操:

早操:要按时按量跑操,缺操者扣2分每次。早操一学期旷操达10次者,或迟到15次,体育达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课间操: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动作统一,队伍整齐,否则该生扣2分每次,不做操或讲话者、无故缺勤扣3分每次。

眼睛保健操:秩序井然、动作到位,否则扣该生1分每次。(由体育委员负责检查统计)

一周之内在三操中无扣分现象的加5分。

(二)卫生

教室卫生:

1.值日生忘记值日或不值日-1分

2.教室和包干区值日马虎、不合格,值日生-1分,组长-2分,劳卫委员-2分,垃圾未倒-0.5分/次。

3.放学后教室窗户、电扇、门窗等未关造成的不合格,相关负责人-1分,劳卫委员-1分

4.桌面整洁:未做到的-1分/次

5.桌洞整理不及时,乱脏差的,-1分/次

6.桌子下面的地面有垃圾的,-1分/次

7.桌椅摆放不齐,-0.5分/次,负责组长-1分/次

8.直接往卫生角中倒水或垃圾者,每次扣5分

9.不服从组长安排,扣2分

一周之内教室卫生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宿舍卫生:

1.宿舍内地面、墙壁、门窗干净,不乱倒垃圾,否则扣该班值日生3分每次。

2.宿舍公共区域卫生应及时、彻底打扫,经常保持干净卫生状态,楼梯楼道地面无脏渍。每发现一处打扫不及时、不彻底者扣该班值日生3分。

3.不得向窗外倒水、扔果皮垃圾等,否则扣该生2分每次。凡找不出责任人的,扣相近区域上下楼层宿舍学生每人2分。

4.被褥整洁整齐,鞋、盆、毛巾等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该生3分每次。

5.严禁室内乱贴乱挂,否则扣该生1分每次。

6.文明入厕,手纸入篓,及时冲净大小便,每发现一例不按要求文明如厕者扣5分,并处罚值日一周。

一周之内宿舍卫生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三)宿舍纪律

1.按时晚休和起床。熄灯前5分钟,还没到宿舍的学生每次扣5分;熄灯后宿舍内大声喧哗者扣8分每次,宿舍长找不出责任人的,扣宿舍内所有学生8分,宿舍长再连带加罚扣2分。不按时起床,早上跑操还在楼内的学生每次扣5分。

2.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扣该生5分每次(宿舍长连带扣2分)。

3.不乱拿或偷盗别人的东西,不能留宿其他班级生或校外人员,严禁男生进女生宿舍,否则扣该生10分每次。

4.按时熄灯,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私拉电线,插座用电。否则扣该生5分每次。

5.不能随意挪动床铺,否则扣该生2分每次。

6.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赔偿外,视损坏程度扣5-10分,由舍长负责登记。

一周之内纪律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四)餐厅纪律

(由桌长负责检查记录,舍长、劳卫委员每周进行统计汇总)

1.排队。每发现一例不排队者扣该生3分。

2.节约用餐。每发现一例浪费者扣该生3分。

3.文明用餐。应在指定餐位就餐,不得抢、夺,不得将食品带出餐厅,在校园内走动用餐。每发现一例不文明用餐者扣该生4分。

4.保持餐位卫生。(包括桌面和地面)。每发现一例桌面或地面不卫生者扣 2分 。

5.安全用餐。不得购买校外食品。每发现一例购买校外食品者扣该生5分。

一周之内餐厅就餐文明礼仪,没有扣分现象的加5分。

三 、加减分项目:

1.在年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由班主任提出加分方案,由包年级领导审查并作出决定,最高可加10分。

2.班级获得文明班级的教室+3分/人,所有班干部+5分。

3.值日生打扫卫生认真、积极主动。班级环境卫生在校检查中未被扣分的,值日生+1分/人

4.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班级临时劳动+1分/次。

5.参加学校运动会+1,获得名次的+3

6.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如元旦联欢、艺术节等)+1分,获得荣誉的+3分。

7.自觉维护班级荣誉,主动检举班级同学恶劣行为的+1分/次

8.在校内或集体户外活动时主动捡拾垃圾+1分

9.在校拾金不昧的,主动将捡到物品送到老师的+1分/次

10.在社会上做好人好事并产生影响为我校争光的+3分

11.一周内学校、年级班级检查,没有出现扣分者,每人加五分。

12.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与上次相比)班内进步5个名次者加5分,进步十名者加10分。

13.收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由班长负责登记。

14.在校期间凡有下列违规现象者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一律清零。

a.学生吸烟、喝酒。

b.校内外打架斗殴,携带凶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学生上网,打扑克,赌博等。

d.学生携带手机。

e.学生无故外出(白天和晚上),或翻墙或爬楼外出,并给予该学生停课、留校察看等处分。(由包级领导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予以评价)

四、 罚则

1.凡出现积分为零外情况的,该生必须写《思过书》,并在班内作说明。

2.随意吃零食、随意扔垃圾者,除扣5分每次外,并负责室内外所有垃圾的捡拾。

五、 与积分挂钩的有关处分规定

1.积分低于90分的同学,期末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

2.积分低于80分的同学,月末不得被评为文明学生称号,已经取得文明学生称号的予以取消。

3.积分低于7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共同教育,并处以记大过处分,处分决定年级组存档备案。

4.积分低于6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共同教育,同时对该生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处分决定存档备案。

5.积分低于5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对该生作劝退处理;如该生确有改过的诚意,家长同时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教育,对该生可处以降为试读生处分,处分决定存档备案。

6.积分低于40分,通知其家长,对该生给予劝其退学处理。

7.对学生处分以后,学生的积分在原来基础上继续执行。

六、小组考核

1.小组分为5组,各组总积分最高为“文明优秀小组”,每人加5分。

2.期中、期末考试各组成绩总分之和、及格率、优秀率第一为“学习优秀小组”,每人加5分。

3.积分登记由班委会成员轮流登记并接受全班同学监督,登记时告知当事人。每周星期一交班主任审核。

4.登分过程中若登分者弄虚作假扣登分者当月积分10分,若其他同学无理干扰登分人行使权力,经班主任和班委会调查属实者扣干扰者当月积分10分。

5.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班主任和登分人及班委成员汇报除本人意外的其他同学的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加3分。

6.希望每位同学都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共同营造和谐进步充满活力的班集体。

备注

1.各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分者,扣分50分,取消评优资格,写出相应的书面检讨(不低于800字)。

2.凡违反本规定者(或违纪严重者),一律交由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者进行家教或勒令退学。

3.凡是违反学校和班级纪律者,除扣分外,还要报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相关教育。

4.值周班委持值班记录并详细记录班内发生的上述各种情况。

5.《班级监护记录》只能由值班人员或班主任保存,其他同学不得翻看。

6.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7.本条例由班主任签字后生效、执行。

班主任盖章:

2013年9月

第3篇 南城高中学生手机管理规范

城南高中学生手机管理规范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班主任)签名注:手机型号

第4篇 实验中学分校区规范学生管理规定

实验中学分校区规范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统一规范对学生的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紧张有序的校园环境,在《实验中学e校区学生行为规范手册》在基础上,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规范建档。各年级对每个学生建立考评档案(可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建立),按《实验中学e校区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中的有规定对学生行为进行量化。将每学期的学生表现记入学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学生发展报告)。

二、规范处分等级。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高中学生可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给学生处分,由学校批准。”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生的处分分为六级:

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态度好的可作劝退处理)。

2、凡量化分扣10分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扣20分以上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以上的,给予记过处分;扣40分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或劝退处分。

三、规范处分权限。《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给予高中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需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学校实际,现作如下规定:

1、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班主任或年级批准,报年级备案;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年级批准,年级备案,同时,报送政教处全校通报,以起到教育全体学生的作用。

2、给予学生“劝退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年级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研究,由学校决定是否劝退或开除。

四、规范处分及其撤销。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学生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记入学生档案。”和第三十五条“……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前未予撤消的,记入档案。”的规定,现作如下要求:

1、学生受到处分后,凡能够深刻认识并改正自己错误的,一学期后可撤销处分,书面通告,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学生受到处分后如不能及时改正,未及时撤消的,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学生发展报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并作为学生档案材料。

五、规范家校联合教育。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学生受到奖励或处分及撤消处分,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处分学生和撤销学生处分,都要通知到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2、凡扣30分以上给予记过处分的,年级与家长签订家校联合教育协议。

六、规范学生进出。

1、除学校组织的招生外,凡接收学生来我校学习,首先到政教处填写相关登记表,凭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缴费单据到教务处办理学籍事宜(不涉及到学籍变动的不用办理),将表格放教务处存档。年级凭收费单据和签字的表格接收学生。否则,按私自接收学生处理。

2、学生自动退学或被劝退、开除,离校时必须填写《退学登记表》,填写所有信息,办理书费结算、学籍是否保留、宿舍等物品验收交接、图书归还等有关事宜。

学生因以上情况或到外校借读等需保留学籍的,每学期缴学籍保留费650((正榜)950元(负榜),学校凭财务室收费单据保留学籍,否则,注销学籍。

七、规范学籍管理。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学籍管理制度,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标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永久保存。

2、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年级应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或如实记录。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学校每学期定期清理学籍并公示,清理学籍时以财务室收费单据(正榜650元/学期、负榜950元学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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