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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制度-5
物业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5
1目的
规范保安员、报警员的言谈举止和仪表仪容,使之符合业主和公司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保安员(含报警员)言谈举止和仪表仪容方面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部、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和纠正。
3.2当班保安员、报警员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4作业规程
4.1保安员的称呼和举止
4.1.1保安员通常相互之间称姓加同志,或者职务加同志。
4.1.2保安员听取上级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态要端正。当听到上级召唤自己时,应立即回答'到'。在上级口述指示后,应回答'是'。
4.1.3保安员进领导办公室前要喊'报告',或者敲门;进入其他人员室内前,也应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4.1.4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同领导讲话时,应立姿。
4.1.5保安员外出时,应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保安员的形象和荣誉。
4.1.6保安员要自觉接受队容风纪的检查;如有违反,要服从纠察,立即改正。
4.2保安员可参照执行的礼貌服务用语。
4.2.1称谓语
称谓语包含:
a)___先生(同志);
b)___小姐(夫人、女士)。
4.2.2问候语
问候语包含:
a)您(们)好,(欢迎光监);
b)多日不见,您好吗
c)早(晚)安;
d)早上(下午、晚上)好。
4.2.3祝贺语
祝贺语包含:
a)祝您成功!
b)祝您节日(旅途)愉快!
c)祝您新年(圣诞、春节)快乐!
4.2.4征询语
征询语包含:
a)先生(女士),我可以为您做些什么吗
b)先生(女士),我来帮您,好吗
c)还有别的事需要我帮忙吗
d)我可以进来吗
4.2.5应答语
应答语包含:
a)当业主有事呼叫保安员时,可以说:
--先生(女士),我来了;
--先生(女士),我马上就来;
b)当业主感谢时应说:
--请不必客气;
--没关系;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4.2.6安慰语
安慰语包含:
a)当业主遇到不顺心的事时,保安员应说:
--您别着急,我帮您想想办法;
--我希望您很快会好起来的;
--我希望您没事;
b)当业主身体不适或患病,应说:
--请多保重;
--祝您早日康复。
4.2.7道歉语
道歉语包含:
a)很抱歉,打扰您了;
b)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c)请原谅,让您久等了;
d)请出示(收好)您的证件,麻烦您了;
e)对不起,这里是执勤岗位,请不要在这里逗留;
f)对不起,___单位(公司)还没上班,请您稍候;
g)对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请您联系好以后再来。
4.2.8答谢语:
当得到业主的帮助或配合时,应说:
--谢谢您的帮助(支持)
--非常感谢您的合作;
--能得到您的支持,我很荣幸和感谢。
4.2.9推辞用语
推辞用语包含:
a)很遗憾(抱歉),按公司规定我不能让您进去;
b)这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规定),实在很抱歉;
c)很抱歉,这是专用停车位,您的车是否停到__停车场去;
d)对不起,业主要求园内不准停车,请您把车停到外面去;
e)很抱歉,__单位(公司)已下班了,请您改日再来。
4.2.10指示用语
指示用语包含:
a)请这边走;
b)请往前走再往左(右)转弯:
c)请把车停在外面;
d)请您在这里登记一下。
4.2.11电话用语
电话用语包含:
a)接电话要及时,不能让对方久等,接电话时应说:
--您好,这是__岗(报警中心);
--对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需要我转告吗
--对不起,请讲慢一点;
--对不起,电话里有噪音,我没听清楚,您再重复一遍,好吗;
b)打电话时,语言要简单明了,口齿清晰:
--您好,我是___;
--您好,我想找___,麻烦您帮我叫一下好吗
--请帮我转告一声好吗
4.2.12对讲机用语
对讲机用语包含:
使用对讲机进行对话时,语言要简单明了:
a)呼叫时应说:'呼叫__岗(报警中心),听到请回答。'事情表达清楚后应马上说:'完毕';
b)接听时应说:'我是__岗(报警中心),收(听)到,请讲。'接听完毕后应说:'明白,我马上去(做)'。
4.2.13告别语
告别语包含:
a)再见,祝您旅途愉快!
b)晚安,明天见!
c)再见!
4.3保安人员仪表仪容等方面的要求
4.3.1仪表方面的基本要求
要求包含:
a)严格按公司规定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能上岗,穿工作服不能私自外出;
b)工作服要求干净平整,纽扣扣齐,领带和绶带挂端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双手插入口袋或袖手;
c)工作服不破损、不开线、不掉扣、无污迹;
d)白天上岗时穿黑(深)色皮鞋,并要求光亮、无污渍;
e)严格按公司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臂章和保安员上岗证等标识;
f)站立时,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站姿端正。不可身体歪斜,依靠他物、伸懒腰、打哈欠、挖耳掏鼻、吃零食等;
g)入座后,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上身挺直。不要垂肩、摆腿、跷脚、晃身或歪头趴坐等;
h)行走时,上身要挺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臂自然摆动,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遇见业主时,要礼让。走路时,不可吃东西、吸烟,手插衣裤袋或袖手。
4.3.2仪容方面的基本要求
要求包含:
a)头发要适时梳理,发型要朴实大方。男士的头发旁不过耳,后不过领,不留大鬓角,不留胡须;
b)要保持面部清洁,常洗脸并注意口腔卫生;
c)经常洗澡,勤换内衣,防止汗臭;
d)保持双手清洁,常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女士)。
4.3.3卫生习惯方面的要求
要求包含:
a)上岗前不喝酒,不吃葱、蒜、韭菜等产生异味的食物;
b)不随地吐痰或丢弃杂物;
c)不当众打哈欠、剔牙、掏耳、挖鼻、拉裤链、系皮带、伸懒腰等;
d)咳嗽、打喷嚏时,应用餐巾纸或手捂住口鼻,转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
e)养成饭前便后勤洗手的良好习惯。
4.4保安人员文明执勤守则
4.4.1文明执勤,微笑服务;
4.4.2礼貌待人,关爱业主;
4.4.3敬礼在先,询问在后;
4.4.4遵纪守法,不图私利;
4.4.5忠于职守,勇于奉献;
4.4.6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5记录
《保安部(队)检查情况记录表》
第2篇 安全行为规范管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保持现场安全管理良好状,预防安全人员异常行为。
2.范围
适用于安全行为规范管理。
3.职责
部门/岗位
职责
品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
负责业务部门行为规范的督导与检查。
业务部门
安全行为规范的落实、跟踪改进。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安全岗位行为规范
项目
内容
仪容仪表
n工作期间精神饱满,充满热情,面带微笑,声音亲切。
n上班时间均须穿着统一规定的工装制服和鞋袜,制服应保持干净、平整,穿黑色皮鞋,鞋底、鞋面鞋侧保持清洁。
n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小区,着制服时必须佩带工牌。
n不得将笔、笔记本、手机等物品放在上衣口袋,不得挽衣袖、卷裤腿、敞胸露怀、穿拖鞋,衣冠不整者禁止上岗。
n保持头发整洁,经常梳理。男安全员发不盖耳、遮领,不留大鬓角;女安全员短发前不遮眉,后不遮领,长发束扎盘结。男女安全员均不得剪怪发型或染发(染黑发除外)。
n保持手部清洁,经常修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n保持面容清洁,男安全员经常修面,不准留胡须,女安全员应化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
n遵守饰物配戴规定,不得戴手镯、手链等饰物,仅可配戴一枚戒指,戴项链者项链不得外露。
n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澡,保持身上无汗味、异味。
n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吃葱、蒜、韭菜等有异味食品。
行为规范
(言谈)
n灵活运用“五声”,即:客人来访有欢迎声、体贴客人有问候声、客人表扬有致谢声、客人批评有道歉声、客人离开有告别声。
n正确使用“十一字”礼貌用语,即:“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n回答问题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主的询问要热情,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n盘问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招呼说:“对不起,请问您___”,盘问清楚后登记放行。
n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和劝导。
n与客人谈话时不涉及客户隐私,要站立并与客人保持一步半距离(1米左右),表情自然。
n接听客户的电话时,应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首先向客户问好,再报自己所在部门或岗位,然后询问对方: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n必须做到“三知”,即:知道本岗位的业务知识、知道业户的一般情况、知道小区内的各项服务物业业务部门和设施设备。
n杜绝使用“四语”,即:蔑视语、烦躁语、否定语、斗气语,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n要尊重客人的风俗习惯,不对客户评头论足,议论指点,不得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不得与同乡在客人面前讲家乡话和方言。
行为规范
(举止)
n站姿: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带微笑,表情自然,挺胸收腹,站立时不得前俯后仰和把身体倚靠在物品上。
n步行巡逻: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手不能插入口袋,遇到业主,面带微笑,点头致意。
n单车、摩托车岗: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电动车可视操作便利选择从前或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参观或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n车场岗: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面向驾驶人员敬礼并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
n敬礼:当值期间,遇到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门童、大堂岗须点头示意行注目礼或30度左右鞠躬礼并问好。
n手势:为客人指路的标准手势为:手臂自然前伸,手指并拢,掌心向上,指向目标。在介绍和指示方向时,切忌用一个手指指点或拿着笔、对讲机等物品。
n在客人面前任何时候都不得有以下举止:修指甲、剔牙齿、抠鼻孔、掏耳朵、吃零食、打饱嗝、伸懒腰、搓泥垢、哼小调、吹口哨、看书报、化妆、吸烟、插兜、叉腰、抱肩等。
其他行为
n使用对讲机时,语言要文明、简练、清晰,表达完一个意思时,及时向对方说 “完毕”。
n自觉维护社区的干净整齐的环境,主动做到“人过地净”。
n上门拜访客户,按门铃或敲门三声(敲门声音应适中),然后退至离门正前方一米处,面向大门,右手放在左手上交叉与腹前,等候客户应答;若没有应答,应等候5—10秒钟左右再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按门铃或敲门。
4.2安全岗位异常行为及处理
分类
异常行为表现
可能风险
应对措施
值班期间类
中心、岗位间对讲机呼叫联系不上。
突发疾病;
内盗;
被外来犯罪分子袭击;
脱岗;
对讲机存在问题。
控制中心定时呼叫岗位;
每班次班长随机呼叫;
呼叫联系不上后,当值班长或主办应立即到岗位现场检查、核实;
属对讲机问题及时更换对讲机。
以上洗手间为由经常回宿舍。
内盗;
身患疾病;
偷打手机或其他怠工。
班长应掌握每个班员值班期间的工作状态,采取跟进方法,核实是否真上洗手间;
计算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时,班长应联系或回宿舍查看;
值班期间贵重物品(手机)统一保管;
上班前班长负责检查宿舍铁柜,保证全部上锁。
经常与服务区域内保姆、女住户沟通。
盗窃(内外勾结);
有心理疾病;
人身伤害。
明确工作管理制度,劝解、引导安全员重视个人、公司形象;
定期调换其工作岗位,并了解其思想状况,如由于工作需要与女住户、保姆沟通的,则需提醒其控制时间;如为纯属无聊、打发时间,则必须严厉制止、警告;
根据其工作表现报上级确定处理措施。
外出类
(适用于集中住宿的业务部门)
经常外出不请假、不按时归队、夜不归宿或在外有单独宿舍。
结识社会闲杂人员;
外盗;
内盗。
了解其不按要求请假、不按时归队或在外留宿的原因理由;
向安全员讲解落实制度的必要性及原因,强调其行为可能会给工作带来的影响;
经多次教育、引导不认可改正的,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良因素;
每晚23:00检查人员归队回舍情况。
下班以后经常与业主外出游玩,业主赠送安全员礼品并不断约安全员外出喝酒,安全员以此为资本进行吹嘘或隐瞒不报。
影响团队建设;
泄漏公司信息。
引导安全员行为,针对涉及到公司利益的行为举止必须向其明确;
调离部门;
根据其工作表现报上级确定处理措施。
经常外出上网。
上班时间无精神,影响工作质量;
脱岗,打瞌睡;
影响健康。
掌握安全员经常上网场所、上网时间,是否按制度请假;
引导安全员适当上网,并上有益健康、能帮助提升学习的网站;
劝诫、提醒其不能影响工作及内部团队建设;
关注其动向,定期向直属上级、部门负责人汇报;
对已给安全员提供上网条件的部门,应规定上网时间、地点、内容,每日检查。
下班经常喝酒或酒后不能控制情绪。
酗酒滋事;
打架。
劝解、引导、控制,讲解酒后对工作的不利影响及对身体的危害;
在部门集餐时关注、提醒,引导酒后自制力差的人员少喝或不喝酒;
禁止酒后上班。
赌博类
有买马、_等非法赌博嗜好。
内盗;
扰乱团队士气;
受社会不良人士影响。
劝诫、引导、关注安全员动向;
告诫其他安全员不得借现金给有此种动向的安全员;
经常强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的重要性;
在引导失去作用的情况下,向安全员明示不改正将会失去工作的严重性。
日常管理类
新入职安全员向其他安全员炫耀自己曾在派出所做过联防队员(或有违纪行为被开除)或与联防队员有密切联系。
影响其他安全员;
熟悉项目情况后,与社会闲散人员勾结盗窃;
利用职务便利内盗。
及时向公司、部门人事管理员、直属上级汇报;
查看安全员申报资料,与安全员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有无违法行为;
与前任职单位联系安全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
根据安全员在职期间的表现上报部门决定是否留用。
安全员经常抽名贵香烟、使用名贵香水或使用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合的物品。
盗窃;
抢劫;
贪污;
泄漏顾客信息获取报酬。
观察、了解其以前的收支来源及其家庭情况是否满足抽高档烟、使用高档香水等物品的条件;
经常以检查内务为由检查所有安全员的储物柜,查看柜内是否有其他贵重物品存放;
观察是否经常外出、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并上报直接上司、部门,确定该安全员是否继续留用;
重点关注车场岗、中心岗、泳池收费岗。
交往较杂的社会人员或经常更换女朋友、突然失恋。
内外勾结盗窃;
有碍团队建设管理。
部门应给予关注提醒,掌握其交友动机,避免对工作造成影响;
调离部门或区域内调动。
发现身上有纹身或明显疤痕。
与黑社会有染;
打架;
内外部产生不良影响。
部门应留意了解,此点在员工试用期间应重点关注,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如属少数民族,了解是否有此风俗,并正确引导。
本班组安全员三五成群,经常在一起吃喝玩或有小团体倾向。
相互影响,不利团队管理。
定期在班组间调动;
调换部门。
个别安全员极端内向、孤僻,日常行为表现异常(如:某时间段发呆、傻笑、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等)。
有碍团队管理;
心理疾病。
重点关注,重点沟通;
班组与主管适当引导、合理安排其工作时间,避免安全员因其突然发作的过激行为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
事前宣传。
有贪小便宜行为或经常向同事甚至客户借钱。
欺骗,影响公司声誉
盗窃。
明确并禁止同事间借钱;
了解其真正动机,如存在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可能,应立即处理;
如确有困难,需逐级上报。
月初突然请假的(每月6日前)。
已向同事、客户借大量财物;
已有意向另寻工作。
了解请假原因、事由;
了解是否已向其他同事借款及借款的原由;
如已借有财物,向人事及财务反映,要求期间暂发其工资。
在部门工作期间突然离群、自闭、不参与班组活动。
盗窃;
影响工作和团队建设。
班长、主办主管应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在条件许可下给予适当帮助;
积极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处理问题的态度意识。
第3篇 高温清堵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与规范管理
摘要: 水泥生产线的堵塞清理问题,目前多数企业采取炸药爆破的方法进行解决,危险性很大。2006年11月铜陵上锋曾出现爆破死亡2人事故。因此,如何安全的进行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对广大水泥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企业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够给广大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编者按水泥生产线的堵塞清理问题,目前多数企业采取炸药爆破的方法进行解决,危险性很大。2006年11月铜陵上锋曾出现爆破死亡2人事故。因此,如何安全的进行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对广大水泥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企业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建议,希望能够给广大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爆破作业是个危险的工作,在材料管理、操作流程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并严格监督实施。高温爆破的危险程度就更可想而知。因此,如何确保高温条件下爆破安全显得十分重要。
随着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干法窑以节能环保、熟料质量好、生产大型化、运转率高和运行稳定等优点在水泥行业获得推广。但在新型干法窑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预热器堵塞、篦冷机“堆雪人”等现象,因设备大型化,物料堆积较多(有时堵塞物料数量达到数十吨),如果采用常规人工和机械清理的方式处理,时间很长,严重影响水泥熟料的正常生产,降低水泥企业的效益。为了能在短时间内使问题得到解决,有的企业采取在高温条件下用高压水处理,有的企业采取在高温环境下用炸药爆破处理,这两种方法都存在较大危险性,尤其是高温环境使用炸药和雷管安全性问题。根据调查发现,有的企业在出现篦冷机“堆雪人”现象时,经常在不停窑的情况下采取在高温环境下爆破作业,这给安全生产留下较大隐患。因此,重视生产线清堵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存在的问题据资料报道,2006年11月,某水泥厂5000t/d熟料生产线的预热器被生料堵塞,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该水泥厂采用炸药爆破对堵塞的生料炸碎法进行处理。几小时后,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该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随即停产整顿,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该事故经一些媒体报道后,在水泥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多数有新型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新型干法窑生产线清堵爆破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归纳如下:
1.生产线的预热器堵塞和篦冷机“堆雪人”处理属于热凝结构物高温爆破,爆破场所的物料温度高,随着场所的不同、时间段的不同,其物料温度波动幅度很大。然而,由于国家和行业内部还没有针对高温爆破的作业规范,使得工作无章可循;在爆破作业中如果对炸药的防护控制工作做得稍有不慎,炸药会因高温而随时可能出现爆炸。
2.由于熟料生产的爆破作业属高温作业,对炸药投放量和投放时间要求很严,如果控制不合理,容易出现炸药提前爆炸事故,有时甚至出现因炸药使用量过大而损坏设备的事故。如某水泥厂5000t/d熟料生产线因炸药投放量过多,曾出现预热器损坏变形,耐火砖大面积脱落事故。
3.因生产线的预热器和篦冷机工作平台较小,给操作人员清理作业带来困难,在进行人工清捣作业时,工人被清捣杆碰伤的事故时有发生,某水泥厂1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两年中曾发生4起轻伤事故。由于现场空间狭小,尤其是在爆破作业的控制上,对保证所有人员撤离安全区后方可爆破的确认、确定和确实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而保证人员及时撤离爆破现场也是防止事故的重点工作之一。
4.由于高温爆破工作是个危险作业,有的单位为了显示重视,往往聚集在爆破作业现场的人员较多,这给安全管理带来困难。如人多造成环境嘈杂,影响现场人员的撤离和现场操作指令的准确传递等。
防范措施由于目前没有这类作业规范,各水泥厂都是根据自己制定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作业。主要防范措施是:
1.生产线清堵爆破是危险作业,各企业在组织作业时要高度重视,要制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与考核。在作业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完善的爆破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指挥。
2.在爆破方法上,爆破作业应采用浅眼爆破法,孔深控制在40~80cm之间。爆破采用专用定型隔热药包(一般采用1英寸聚乙烯管,聚乙烯管的孔底用5cm潮湿黏土封堵,药包放置聚乙烯管后,再用40cm黏土填塞,然后在聚乙烯管外包裹一层湿黏土隔热),炸药采用乳化膏状炸药(乳化膏状炸药对雷管隔热保护作用较粉状炸药效果好),药量应视孔深而定,一般控制在40~100g之间;药包加工制作由专职熟练爆破工在安全地点进行。
3.起爆采用导火索或电雷管起爆法。采用导火索起爆,其导火索长度大于等于0.6m;采用电雷管起爆,电源为220v交流电,并设中间电源开关(开关用两个闸刀控制),导线应采用小电缆,电缆不得破损,必要时,对进入热源处的导线采取隔热措施。爆破必须在人员全部撤离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4.严禁高温爆破作业。根据现场物料温度情况,在投放药包之前,炮孔要用水降温。药包投放必须由熟练的投放人员操作(投放人员必须持爆破安全证),同时要求投放药包人员反应敏捷,投送药包时间不得超过30s,一次只允许投放一个药包。
5.在高温爆破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同时制定人员安全撤离路线,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起爆作业前,安全警戒区内严禁有人。对导火索起爆的,在投放好药包后,点燃导火索,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电雷管起爆的,要采取双闸刀控制,必须做到投放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确认无人在危险区域,方可合闸起爆。
6.在爆破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做好爆炸物品的使用登记和剩余爆破物品入库工作,并履行登记程序,防止爆炸物品流失。
效果与体会以上安全措施是笔者通过对多家企业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总结归纳的,由于这些企业都重视生产线清堵爆破作业管理工作,清堵爆破作业过程中尚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从考察的几家企业看,企业均制定有管理制度、爆破作业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爆破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尽管高温清堵爆破作业十分危险,但由于企业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能够按章作业,实际安全生产效果良好,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从被调查的企业情况看,多数企业认为现场作业人员的技术熟练和反应敏捷是该项工作安全保证的关键;因此,对选择从事该项危险作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可掉以轻心。从事高温清堵爆破作业时,除要设立现场安全警戒外,必须做到人员撤离危险区后方可进行爆破。对于电雷管起爆,一些企业采取两个闸刀由两个专人控制方法,第一道闸控制人在确认、确定人员都离开危险区后方可合闸,第二道闸控制人只有所有人员都确实到达安全区域后,方可合闸爆破,这种“三确定” 控制(确认、确定和确实)操作管理程序也是安全作业不可缺少的。对于高温爆破作业,雷管隔热是关键,其次是药量控制上要严谨,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作业。
随着熟料生产线的快速发展,水泥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各水泥企业都在想尽办法提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尽管高温环境下爆破清堵作业十分危险,但仍有不少水泥厂还是一直在延续使用,因此,制定安全规范,规范这类作业操作显得十分重要,这也是笔者写本文的目的。
生产线的清堵爆破作业是十分危险的,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时常应用,各企业虽然都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程,因受到条件和技术人员素质水平的限制,多数制度是靠工作人员个人经验制定的,缺乏科学的依据,难以做到定量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采用何种炸药、在什么温度条件下是安全的,多数企业说法不一,笔者查阅了一些爆破作业的制度和法规,走访了一些爆破专业技术人员,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这也是一些企业爆破作业人员担心的问题。鉴于生产线需要时常清堵爆破作业的生产实际状况,笔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尽快组织专家开展研讨和试验,量化制度要求,制定相关法规,以便有章可循,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4篇 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守则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定义
1. 危险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2.工厂密闭空间包括有:粪池、下水道、消防池、水塔等。
3.各密闭空间位置
4. 各房屋楼顶:消防池、水塔。
5. 广场周边:下水道、化粪池。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2.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区域内一切从事上述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
第四条.权责
1.行政部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1.因工厂没有测试气体之相关仪器在操作方面也不专业,故检测方面需外请东莞市卫生检验中心过来检测。
2.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3.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4.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
5.在进入密闭空间之前,应先将密闭空间打开通风10-30分钟,使密闭空间内的有害气体可流出,并用风扇或相关送风系统,进行将大量空气送入密闭空间,使存在的有害气体浓度可被稀释。
6.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等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作业中
1.在密闭空间危险作业进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2.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
3.有可燃气体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爆炸相关措施。
4.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负气措施,严禁用通风换气。
5.作业人员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6.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7.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8.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0.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1.当发现有缺氧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
12.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必须要有人员在出入口接应,并监控,避免发生意外。
1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储罐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并断开作业开关。
14.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第七条.作业管理
1.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应履行申请手续,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a.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b.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c.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d.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4.作业监护的职责:
a.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b..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c.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d.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禁止以下作业:
a.无办理审批的作业。
b.与审批内容不符的作业。
c.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d.超时作业。
f.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g.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h.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i.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g.患有深度近视、癫、高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k.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第5篇 现场作业监护管理规范
摘要: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作业现场规范化,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现场作业监护管理规范。
一、作业程序规范化
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二、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三、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
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四、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
1、作业环境布置及防护要规范化,应根据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各种设备、构件等大件吊装的走向路线;
2、作业中需临时拆卸的栏杆、扶梯和翻移开的格栏板等部位,应及时拉上警示栏绳,铺垫行走跳板;
3、作业中的各种工艺孔、洞必需加防护盖或围栏;使用的电焊机、废物箱等设备或物体,必须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通道;
4、对所有使用的高压线应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氧气、乙炔气胶管应架空,防止破损造成事故隐患;
5、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警戒区域,拉好防护栏绳。
知识总结:作业(施工)现场监护管理要规范化,专职安全员应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对于立体交叉作业负责下部人员的监护。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高处向下抛物。吊装作业专职人员应对索具等部件进行检查。
第6篇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2.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地点。
2.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2.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2.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2.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2.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9.8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2.9.9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9.10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3《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3.1《作业证》由生产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3.2动土申请单位在生产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3.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3.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3.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3.7《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3.8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9《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7篇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规范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第8篇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规范
1、目的
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入和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人员发生伤害事故。
2、范围
2.1 小的、狭窄的、很拥挤的通道;靠梯子进入或出来的空间。
2.2 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其它空间,包括:
2.2.1 塔、氮气罐、油罐、水罐、酸碱罐、灰渣罐等。
2.2.2 料斗、锅炉、电除尘等,蒸脱机(dtdc)。
2.2.3 管道、溜槽、人孔、地坑、下水道等。
2.2.4 进入符合有限空间概念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空间。
3、 职责
3.1 部门负有管辖区域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报送综合部编号备案。
3.2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3 兼职安全员负有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等检测责任。
3.4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检修部门和管辖部门共同负责作业安全。
3.5 综合部负责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相关制度落实。
4、程序
4.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委外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操作人员、随从人员、监督人、抢救突发事故人员。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和检测,依据生产工艺、消防设施、安全周围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详细检查和检测记录。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须切断与之相联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动力,并认真落实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4.4 隔离、封堵与有限空间相关的工艺管道、阀门、管口等。
4.5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经过置换、吹扫和必要的蒸煮。
4.6 进入相关有限空间作业前,须采取降温、通风等措施。
4.7 进入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前,须利用安全设备检测,其内所含危险气(液)体浓度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4.8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须认真落实其外监护人,且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并与进入作业人保持有效联络,直至安全作业完毕。
4.9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4.10 部门、车间、须认真落实好现场安全检测人、监护人及抢救突发事故人员,监护人发现异常情况时,须快速救护人员并报告主管,人员若发生伤害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11 在盛装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有限空间内动用明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4.12 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格控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有效工作时间。车间负责该证的填办程序,部门负责该证的签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须持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1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在部门签批后,人员作业前,立即报送公司综合部编号备案。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 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测制度》。
5.3 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5.4 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6、 记录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9篇 建筑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破坏地面及地下设施,保障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工程承包方;适用于油(气)库、加油(气)站的动土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动土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构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斜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技术负责人
指施工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职责
4.1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文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支持和监督检查。
4.2油库管理、加油站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动土作业的管理和监督。
分公司负责审批本单位动土作业许可,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4.4 施工作业单位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动土作业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按动土作业审批程序上报。
4.5 监护人负责检查施工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施工人员按《动土作业许可证》规定作业。
4.6 作业人员负责持《动土作业许可证》作业,按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施工。
4.7 油库、加油站应对本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
4.8安全职责
4.8.1作业申请人
—— 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 协调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
—— 组织实施动土作业;
—— 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 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8.2 作业批准人
—— 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安全要求;
—— 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 批准或取消动作业许可证;
——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4.8.3 监护人职责
—— 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状况,特别是隐蔽工程信息;
—— 熟悉动土施工方案和许可证内容,掌握应急处置办法;
—— 施工前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 监督施工过程,对 “三违”行为和突发状况,有权批评教育、处罚和终止作业。
4.8.4技术负责人
—— 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 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防护措施;
—— 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
—— 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4.8.5作业人
——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管理要求
动土作业的范围
5.1.1特殊动土作业
a)在库、站进行地面动土施工,当动土深度等于或大于50cm时;
b)在库、站所属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上动土施工;
c)在库站进行动土施工,当动土区域存在隐蔽电缆、管线时,或对电缆、管线情况不明时;
d)建筑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5.1.2一般动土作业
a)在库站进行浅层表面动土(包括对道路表面进行修补作业等),在动土深度小于50cm且不对库容、安全、消防等产生影响时;
b)打开原有管线沟、电缆沟盖板或垫层,在电缆沟中施工时(不包括破坏道路、消防通道、建构筑物基础的情况)。
5.2动土作业许可申请
凡特殊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审批后方可作业。一般动土作业可以不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但必须做好防护和应急措施。
特殊动土作业由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按作业许可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制定动土施工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 交通状况;
—— 隐蔽电缆、管线、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 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 土质类型;
—— 地表水和地下水;
—— 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 架空的公用设施;
——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 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 使用的工器具;
—— 气候;
—— 其他。
5.3动土作业许可审批
5.3.1书面审查
收到申请人动土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分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应立即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申请人集中进行书面审查。
5.3.2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土作业许可证》和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动土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 安全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 培训、沟通情况;
—— 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5.3.3动土作业许可批准
经现场核查确认合格,批准人确认同意后签字批准生效。批准人应在参与审核人员中指定监护人。以上所有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有关人员都必须到作业现场查看,并在相应栏内签字。
5.4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延期、结束、取消
5.4.1动土作业许可证期限
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期限由作业许可批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最长不得超过30天。
5.4.2动土作业许可证延期
批准人在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时,明确是否可以延期。具体延期申请和延期时间由现场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注明。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不能进行延期申请,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5.4.3动土作业结束
动土作业结束后,由施工方清理现场,拆除作业设备设施;现场确认无任何隐患后,申请人与监护人在动土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4.4动土作业许可取消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安全措施未落实、发生事故等,监护人和申请人有责任随时停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并通知相关方。动土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作业,需要重新申请动土作业。取消作业应有提出人或监护人在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5.5动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5.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并应编号,编号由许可证批准人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录a。
—— 第一联:放置在作业现场,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动土作业内容;
—— 第二联:批准人留存。
5.5.2动土作业结束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作业所在单位留存,分公司工程、安全部门备份存档,应保存一年。对于涉及电缆、管线变更的动土作业票应作为一般的技术资料长期保存。
5.6基本要求
5.6.1 作业前应根据《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在现场划出明显的动土标识,确保油罐、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设备不受作业影响。
5.6.2 动土施工开始前,应先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5.6.3 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主管部门应与电力、通讯、公用管网等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军用)通讯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5.6.4 监护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5.6.5 当对地下隐蔽设施不明时,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1.2m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应采用人工作业。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禁止直接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防止触电。
5.6.6 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5.6.7 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6.8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b)撤出作业人员,挂出明显的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c)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保护系统
5.7.1 对于动土深度在6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6m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5.7.2 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5.7.3 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gb 50007-2002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土质类型
密实度或状态
坡度允许值(高宽比)
坡高在5m以内
坡高在5~10m
碎石土
密实
1:0.35~1:0.50
1:0.50~1:0.75
中密
1:0.50~1:0.75
1:0.75~1:1.00
稍密
1:0.75~1:1.00
1:1.00~1:1.25
粘性土
坚硬
1:0.75~1:1.00
1:1.00~1:1.25
硬塑
1:1.00~1:1.25
1:1.25~1:1.50
5.7.4 在动土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5.7.5 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5.7.6 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5.7.7 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5.7.8 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邻近结构物
5.8.1 动土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5.8.2 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使用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5.8.3 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 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 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 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进、出口
5.9.1 动土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5.9.2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5.9.3 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排水
5.10.1 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5.10.2 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挖掘作业。
标识与警示
5.11.1 采用机械设备挖掘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架等)。
5.11.2 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5.11.3 挖掘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5.11.4 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1.5m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6.5《动土作业许可证》
第10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4、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 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 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5. 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3.8.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3.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3.14.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3.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3.16.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4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4.4.1.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4.2.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4.3.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4.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5.1. 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4.5.2. 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4.5.3. 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11篇 顶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顶管作业是天然气输配系统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顶管作业又是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为了加强对顶管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顶管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一、各施工单位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且有顶管作业经验的施工队伍来承担顶管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
二、各施工单位在顶管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承担顶管作业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有效的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必须有记录。未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的不得开工。
三、顶管井口必须设有安全围网,顶管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围挡,将作业区域与公共区域相隔离。
四、顶管井必须有固定的、牢固的逃生梯,逃生梯必须与顶管井焊接固定。
五、顶管区域内不得搭建临时简易工棚,可以使用集装箱式的临时工棚,工棚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烟头必须丢在盛有水的烟灰桶内。
六、顶管作业区域内各种材料、设备必须分区堆放,不得乱堆乱放,做到文明作业。
七、施工作业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要求。
八、井下作业的员工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不得光着膀子,光着脚进行作业,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九、要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境,不得乱丢杂物、乱排放生活污水。
十、顶管施工作业严禁使用自制的三脚架,必须使用合格的龙门架或吊车。每日施工前,必须检查卷扬机的钢缆是否有磨损、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十一、施工区域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
十二、施工所用的设备必须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一米)。
十三、井边作业人员或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进行有效固定。
十四、施工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语,警示作业人及其他人员在作业区内要注意安全。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前已施工的顶管作业要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尚未开工的顶管作业要严格执行本规范。监理人员要严格按本规范对顶管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不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或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予以处罚!
建设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12篇 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
1术语和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2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2.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2.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2.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安全职责要求
3.1生产车间负责人
负责人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生产车间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作业完成后,车间负责人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2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3作业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3.4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作
业完成后,会同车间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4.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许可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3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人应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按图作业。
4.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4.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4.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4.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4.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4.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4.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负责人、车间系统组长、生产部共同确认。
第13篇 溶解乙炔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一)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危险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二)凡溶解乙炔装置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三)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逐项填写不得缺项。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六)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合格,其有效期为120小时。
(七)动火证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可燃气体检测仪随时监测,直至动火作业结束。
(九)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十)拆除管线和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十一)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定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二)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
(十三)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14篇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时,其事先必须 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区内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定义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作业安全管理
4.1基本要求
4.1.1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1.2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1.4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1.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1.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4.1.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备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的规定。
4.1.8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4.2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4.2.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国家标准》gb2811的规定。
4.2.2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4.2.3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作吊装锚点。未级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2.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2.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2.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3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4.3.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4.3.2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4.3.3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衡吊起。
4.3.4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4.3.5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4.3.6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4.4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4.4.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第15篇 化学危险品作业场所管理规范
(一)公司所有生产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生产工艺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保护设施。
(二)危险物料的输送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备收集、中和危险物品的条件,避免事态扩大。
六、化学危险品的生产操作管理
(一)化学危险品的进厂、生产、包装、储存、运输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二)切实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三)导热油与原料及产品不应直接接触防止危险发生。
(四)生产技术部要积极采取措施,采用先进的工艺手段,提高化学危险品使用、生产的安全条件,提高装置安全保障系数。
(五)生产操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齐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六)配备给单位的化学危险品防护器具,使用单位要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