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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技术规程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9

起重机械技术规程

内容

一、总则

1.1 起重机械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各类起重设备的操作、维护及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 本规程适用于工厂、码头、建筑工地等场所的固定式和移动式起重机,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二、操作前准备

2.1 操作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所操作起重机的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

2.2 开工前,应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吊钩、制动装置、电气系统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 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无人员、障碍物或其他潜在危险。

三、操作规程

3.1 起吊作业应遵循“轻起慢落”原则,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按照额定荷载进行作业。

3.2 操作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及周围环境变化。

3.3 使用信号指挥时,操作员和指挥人员应保持清晰有效的沟通,严格执行信号规定。

四、维护保养

4.1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更换磨损部件。

4.2 每次使用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断电并锁闭控制箱。

4.3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五、安全措施

5.1 工作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5.2 遇到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等,应停止起重机作业。

5.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应急处理

6.1 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操作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

6.2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助,等待专业救援到来。

6.3 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持续改进

7.1 定期评估规程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提升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八、责任与监督

8.1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8.2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规程的权威性。

标准

本规程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高效。对于规程的执行情况,将定期进行评估与审计,以确保其与实际工作需求相适应,不断优化和提升。

起重机械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机械的安装、检验与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装队伍的选择。起重机械的安装,应由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许可证》的专业队伍进行,有能力自行安装的企业内的起重机械的单位,应经当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到当地主管部门登记申请。无证单位或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使用单位也不应选用这样的安装队伍.

2)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每个较大的安装工程,都应事先制订一个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计划、安装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及方法、检验(试验)要求及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和原设计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安装过程中有关事项应记录在自检记录中备案。

3)安装竣工后的要求。首先,安装单位应按有关标准和该起重设备的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和运行试验,检验和试验结果应做记录备查。自检时,设备使用单位亦应参加。自检合格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投入使用。

4)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检验。使用单位对设备的安全检验及维护保养对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5)周期性检验。

①年度检验。年度检验应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主要内容有6项:

a.结构部分,主要检查主梁下挠、水平旁弯、主梁与支腿连接处的变形等。上下盖有无裂纹、腐蚀等情况。

b.机械部分,主要检查减速器、开式齿轮,联轴节、轴承座的连接及运转情况。

c.电气部分,主要检查电气配线、控制装置和电动机等动力装置的布置状况及控制、拖动功能的有效性。

d.易损件部分,主要检查钢丝绳、起重链条等吊具、索具的安全性能。

e.设备基础部分,主要检查支承起重设备的厂房墙壁、柱子及移动式起重机台车等。

f额定载荷试验,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要按《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对起吊重量较大的设备,可以吊运相当于额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卖对停用一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经受9级风力(露天起重机)、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的起重设备,使用前均应进行上述检验。

②半年检查。半年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控制屏、保护箱、控制器电阻器及接线座、接线路、螺钉的紧固情况;端梁螺栓的紧固情况制动器液压电磁铁油量及油质情况;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

③月检查。月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安全防护装置、警报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钢丝绳压板、绳卡等的紧固及钢丝绳、起重链条的磨损和润滑情况;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电动机、减速器、轴承座、角轴承箱地脚螺栓的紧固及电动机炭刷的磨损情况;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减速器润滑油的油量等单.

④周检查。周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查制动器轮、闸、带的磨损情况及制动力的大小;频繁使用的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联轴器上键的连接及螺钉的紧固情况;控制器、接触器触头的接触及腐蚀情况。

⑤每日作业前检查。每日作业前检查包括检查制动器、离合器的可靠性;钢丝绳在卷筒、滑轮上的缠绕应无窜(脱)槽或重叠现象;继电器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起重机和小车导轨的状态;空载运行检查各操作系统、升限位开关、行程开关、超载保护装置(有自检功能的)和各种报警装置的可靠性。

6)技术检验。凡下述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起重机械试验标准进行技术检验。

①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2年进行1次。

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查。

③闲置时间超过1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④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2)安全检查

①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1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罐、容器阀、泵、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捆绑、吊挂链、钢丝绳的辅具等。

②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的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1次。一般应包括:在经常性检查中的第一项内容;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3)设备维修

设备维修应注意以下问题。宝全安合不①设备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②结构件需焊接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③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合④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他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应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第2篇 行车含电梯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行车作业人员,需经国家特种作业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证书后,准予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行车(电梯等起重机械),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作业时,在接近地面人员时,也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4对于要求紧急停车的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行车司机都应立即执行。在查明情况、确认安全无误以后,才能重新进行正常作业。

5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6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7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8起吊细长杆件的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应经计算确定。

9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10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11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12两人以上协同进行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发送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统一、准确、清楚。

13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地面(挂钩)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4起吊物件时,起重涉及区域内和重物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5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6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7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8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9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20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对无反制制动性能的行车(起重设备),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1行车作业共守要诀。

21.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1.2超负荷不吊。

21.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21.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21.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21.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21.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21.8斜拉工件不吊。

21.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21.10装有液体容器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第3篇 起重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4篇 起重机械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1、起重机操作只能由取得起重机特种作业证司机进行;学徒工和取得学员证者在司机监督下操作;检修人员只能做试车动作,不得进行生产操作。

2、司机认真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3、司机必须按规定将劳保护具穿戴齐全,对吊绳、吊具等认真进行开车前检查,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接近人或操作室门前或遇到障碍时必须断续鸣铃示警。

4、司机操作应按起重指挥信号进行。确认物件挂好,先试吊,缓慢将吊绳拉紧,一切处于安全状态,吊挂及周围其他人员离开(3m)以外后,再正式起吊;吊重物正常行驶是重物离地不低于30公分,不高于1米。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起吊

5.1 超负荷。

5.2 禁止横拉斜拖。

5.3 禁止吊拔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

5.4 物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恒,可能滑动者。

5.5 视线不清,看不见物件和指挥者。

5.6吊车安全装置不灵。

5.7易洒落物体。

5.8棱角物件没有可靠安全措施。

5.9吊长,大重物件,周围人没有躲开。

5.10指挥未发出起吊命令时。

6、 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冒险动作

6.1 禁止重物、吊钩从人头上越过或身旁通过。

6.2 禁止用吊车运人。

6.3 禁止在吊车轨道上行走。

6.4 吊重物时,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

6.5 禁止吊着重物进行检修和调整控制器、抱闸及其他机械。

6.6 禁止锁上保护线或顶住电磁开关等冒险作业。

7、司机不准在操作室睡觉、吃食品、看书、闲谈及吸烟,吊车行驶中,注意了望,两手要放在操纵手柄上,以便随时调速和刹车。

8、吊车起重或停止时,控制器应逐级进行,不得一下推到底急行与急停,除遇危险情况外,不准打反车制动。

9、 突然停电,控制器手柄必须回零,重新工作前要认真检查。

10、吊运长、大、重物件时,要躲避地面上人和障碍,必须通过障碍物时,被吊物件高于障碍物0.5米以上,离地面1米以上,与人距离5米以外。

11、 除专用起重机外,大小车不应同时开动。

12、吊钩上升时,必须在低于限位300mm以下停车,吊勾下降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持三圈安全圈数,吊车空勾距地面两米以上,停用时,不许悬挂荷 重,吊勾应置于空中2.5米以上,司机离开吊车时,吊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拉电源总开关。

13、吊挂人员,必须由一人负责指挥,信号明确,应符合指挥信号规定。

14、起重机械,电气,防护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15、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及辅具。

第5篇 起重机械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规程

常见的起重机械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零部件,主要有吊钩、钢丝绳、滑轮和滑轮组、卷筒、减速装置及制动装置等。

(一)吊钩。吊钩是起重机械的重要零件。它可以是锻钢制造的,也可以是钢铆制的,但不能采用铸造吊钩。吊钩在使用中一旦断裂,就会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吊钩的安全技术检验,由专门机构定期进行,现场作业中,也应经常检验吊钩的安全状况。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吊钩必须及时报废。

(二)钢丝绳。钢丝绳普遍用于起重机械起升、变幅和牵引机械,还可用作桅杆起重机在张紧绳或缆索起重机的支承绳等。在吊装作业中,常常被用来捆扎物料和用作索具、缆风绳等。钢丝绳的规格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使用中应每天检查一次绳端固定和断丝情况。当钢丝绳的直径磨损变小。表面腐蚀、结构破坏达到一定程度时,应降级使用或报废。

(三)滑轮和滑轮组。滑轮和滑轮组是起重机械上必不可少的卷绕装置。滑轮轴可以固定在面架或结构析上,成为定滑轮,它可以改变力的方向,也可以随重物上下运动成为动滑轮,起吊省力。当有两支钢丝的张力需要平衡时,滑轮也可以做为均衡滑轮。把动滑轮和定滑轮用钢丝绳联系在一起使用,就构成滑轮组,它既可以起吊省力,又可以改变力的方向,而且可以作为减速或增速装置。当滑轮的轮轴磨损、滑轮槽壁磨损和径向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应检修或更换。

(四)卷筒。钢丝绳通过卷筒卷绕,使重物上升或下降到所需要的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受力后,箍紧筒壁产生压力,有将筒壁压瘪的趋势。要注意检查卷筒中部有无裂纹,出现裂纹即应报废。

(五)制动器。制动器是起重机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可以在作业中起到夹持物件吊运的作用,又可以在意外情况下起到安全保险作用。因此,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人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也必须装设制动器和停止器。吊运炽热金属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都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第6篇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时,必须对工作现场工作环境、行使路线、建筑物以及物件重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5、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负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监护,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位、斜吊和起重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重机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性的牢固性,无误后方可提升,晃动的重物,须栓拉绳。

8、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

10、起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塔式起重机

1、轨道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和技术标准施工。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着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4、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5、起重机专用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绳。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作业前需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固定好,同时检查行走、回转、 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9、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0、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落,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机械式力矩限位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时,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允许载荷,超载和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3、严禁在弯路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4、作业后应做到:

①、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②、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③、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位置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5、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②、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③、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④、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移动。

1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工作要求。

②、附着式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情况,并用撑杆调整直度。

③、每道附着装置撑杆布置方式,互相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⑥、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严禁超员乘人,当臂杆回转起重或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挂在空中。

⑦、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提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⑧、提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⑨、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操纵液压系统,看管电源和紧固螺栓,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⑩、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刹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各个地方合原厂规定。

顶升完成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且断开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建筑施工电梯

1、地基应浇制砼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措施。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3、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望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4、电梯底笼周围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稳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

5、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等。

6、启动前,检查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连通后检查电压正常,实验限位装置、梯笼门、维护门等处电气连锁装置良好,电气仪表灵敏有效,经启动正常后,可空车升降实验,即可使用。

7、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实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检修后方可运行。

8、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9、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必须鸣声示意,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2、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按钮的使用。

13、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起重机械技术规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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