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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引言 蓄电池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能稳定性和维护管理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本规程旨在为专业人员提供一套完整的蓄电池技术操作指南,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延长电池寿命,并预防潜在故障。
二、蓄电池类型及特性
1. 铅酸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汽车、通信和备用电源系统,需定期维护,防止硫酸化。
2. 锂离子电池:高能量密度,无记忆效应,但对温度和充电状态敏感,需精确管理。
三、安装与接线
1. 安装位置:选择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和易燃物。
2. 接线:确保正负极正确连接,接触良好,避免短路。
四、充电与放电管理
1. 充电:遵循制造商推荐的充电速率和时间,防止过充或欠充。
2. 放电:监控电池电压和电流,避免深度放电。
五、日常维护
1. 温度监控:保持适宜的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电池性能。
2. 清洁:定期清洁电池表面和连接端子,防止腐蚀。
3. 检查液位:对于铅酸电池,定期检查电解液液位并补充蒸馏水。
六、故障排查与处理
1. 电压异常:检查电池是否正确连接,测量单体电池电压。
2. 热量过多:检查通风情况,防止过载运行。
3. 电池容量下降:考虑电池老化,必要时进行均衡充电或更换。
七、安全措施
1. 个人防护:操作时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防止酸碱溅伤。
2.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如遇泄漏或火灾,立即采取措施。
八、定期检测与评估
1. 内阻测试:定期测量电池内阻,评估电池健康状况。
2. 性能测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容量测试,确认电池组性能。
九、退役与处置
1. 蓄电池退役:当性能低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
2. 环保处理:遵循当地法规,将废旧电池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标准
本规程参照以下标准制定:
1. iec 61427:固定式铅酸蓄电池-维护和测试方法
2. ul 1973:二次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3. ieee 1185:船舶电力系统中铅酸蓄电池的使用指南
4. 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规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工业、商业和家用蓄电池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蓄电池的高效、安全运行。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设备和环境条件,灵活应用规程,持续优化蓄电池的管理和维护策略。
蓄电池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 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 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 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 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 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 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2篇 蓄电池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直流屏上的母线应选用截面为矩形的铝线,截面应按发热条件选择,一般不校验电压降。
(2)布置蓄电池时,应考虑充电室和直流屏的相对位置,做到即使蓄电池与引线接线方便,又使引出线板至直流屏的电缆或敷设导线最短。
(3)蓄电池充电室的母线一般采用圆钢,当采用圆钢截面太大而不易安装时,可用圆形裸铜母线;母线各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大于2m,母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涂耐酸鉴别色油漆后,还应再加一层薄的凡士林油。
(4)充电整流装置至充电室的接线板应采用钢管暗配线,自引线板至蓄电池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或橡皮绝缘软电缆,导线与蓄电池连接的地方应镀锡。
(5)两侧装有蓄电池时,充电室走道宽度应在1m以上;一侧装有蓄电池的应在0.8m以上;蓄电池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相邻裸导线间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其他接地体件的距离不应小于0.05m。
(6)工作室应注意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以减少对设施的腐蚀,防止氢气可能带来的爆炸危险。
第3篇 直流系统设备蓄电池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蓄电池搬运、安装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得碰撞蓄电池,不得将导电物置于蓄电池上,以防正、负极短路,损坏蓄电池,伤及作业人员。
(2)蓄电池运输时应慢速平稳,人工搬运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衣服或皮肤接触到漏液。
(3)若腐蚀性液体沾上衣服或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4)蓄电池安装后,任何施工均应符合防爆场所的有关安全规定。室内不得有明火作业,不得装电炉及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蓄电池充电时,严禁明火。
(5)安装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应用绝缘带将其操作手柄部位包扎起来,以防操作时工具滑落在蓄电池上造成短路。
(6)配液、注液操作人员应穿戴防腐蚀衣服和手套,佩戴口罩,通风良好。
(7)在进行蓄电池之间连接时,作业人员应戴手套,将扳手或专用工具保护好,防止接地。
(8)蓄电池充放电试验时宜使用专用充放电装置,放电电能可通过逆变送回电网,如现场条件有限,使用电热装置放电时,电热装置应放置到蓄电池室外面,并采取隔离措施。
(9)蓄电池室的设备安装应保证通风设施良好,排风扇打开,防爆照明灯具规范、齐全。
(10)消防设施应齐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专库保管,严防烟火。
第4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5篇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安装、使用和维护本设备。
2.蓄电池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电池充电前应首先检查以下内容:
1)蓄电池组的连接板和极柱有无断裂。
2)橡胶绝缘套有无损坏,极柱和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3)蓄电池组有无短路现象。
4)蓄电池槽和盖有无损坏、漏酸现象。
5)每周检查一次漏电电流。
6)电源插销连接是否完好。
4.在检查蓄电池或加水时,操作人员应防护眼镜、穿防酸手套。
5.蓄电池上不准放置工具、金属物体和其他杂物。
6.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接触蓄电池接线端子和蓄电池上的连接器。
7.人在蓄电池上连接和拆除充电电缆时,必须断开充电机开关。
8.严禁带电检修充电机。
9.不充电时,充电机开关必须断开,严禁充电机空载运行。
10.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使用8小时。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
11.蓄电池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将盖板打开并支撑到位。
12.充电机和蓄电池连接时,必须保证极性连接正确。
13.必须将蓄电池通气帽拧紧,只有在检修或测取溶液比重、温度时才可拧开。
14.必须保证通气帽上的通气孔畅通。
15.应定期冲洗蓄电池,冲洗时要将通气孔拧紧。
16.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过多;加水要在充电前进行,每次都应做好记录。
17.严禁逆时针转动充电机定时开关。
18.不可使用闭锁螺钉使蓄电池的开关断电。
19.充电硐室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二、注意事项
1.充电时,连接插头必须拧紧,连接前,充电机的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2.将充电机定时器拧到所需时间刻度上,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每周进行一次平衡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为12小时。
3.当充电时间结束后,定时器开关自动断开。
4.蓄电池充电后冷却8小时,方可使用。
第6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7篇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跟车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跟车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蓄电池电机车的一般构造、
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并能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熟悉运输路线(弯道、坡道、交叉点、车场等),通讯、信号情况。
3、跟车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送大型设备、材料,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
3、跟车工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跟车工必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与电车司机配合好,做好互联保工作。
(2)行车时,跟车工可乘坐副驾驶室,但不得随意动任何操作手柄,按钮;行走时应行走在轨道两侧安全地点。
(3)摘挂链时,电机车司机等机车停稳后,刹紧闸,拔下电源正负极插销。跟车工将车辆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车。跟车工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面对碰头摘挂链销。如果车辆间距不合适,可以和司机联系,稍微动一下车,进行调整,同时挂链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机车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完好的专用连接链环的连接插销。
(4)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轨道、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并停车处理。
(5)车辆过道岔时,要正确扳启道岔。(若行车时跟车工乘坐电机车,电车司机应提前停车,待跟车工打道岔。)
(6) 机车或列车通过道岔、交叉口、弯道以及视线有障碍地段时,必须提前10米处减速(车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车准备,并发出示警信号。同时跟车工提前到路口、弯道处警戒,通过供应科路口、主洗西侧路口、综采一队路口时,跟车工必须使用挡车栏杆和自动门将来往车辆、行人截停后,向电车司机发通行信号,方可通行。
四、操作准备
1、作业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接班后检查车辆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设备必须与车辆捆绑牢固,捆绑位置要适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运送,并向运输调度汇报。
(3)行车前对车辆的连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五、操作顺序
1、跟车工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作业前例行检查车辆、物料完好----支掩车辆----连接车辆----车辆运行----到达地点摘开连接车辆
六、正常操作
1、运行操作:
(1)电车司机将电机车停稳后,刹紧闸。跟车工先检查车辆完好及物料装车情况,支掩好车辆,防止摘挂链时溜车。
(2)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进行挂链。跟车工检查车辆连接无误后,向电车司机发出准确开车信号。
(3)列车运行中注意了望,过弯道、交叉点、进入车场、路口提前通知电车司机慢速行驶。
(4)列车过道岔时,跟车工要正确扳启道岔,应站在所扳道岔扳杆的反方向将扳杆扳
动。
(5)运行途中要注意车辆运行以及轨道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电车司机停车处理。
(6)紧急情况处理后,按运行前检查一样,认真检查运输车辆,重新启动开车。
(7)到达停车地点后,向电车司机发停车信号,电机车停稳后,将运输车辆支稳,摘开机头处连接装置。
七、特殊操作
1、运送大型设备、超长、超高、超重设备时操作:
(1)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时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2)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液压支架、采煤机组等),必须用专门平板车运载。运送液压支架,采煤机组时,固定在平板车上要牢靠,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3)运送大型设备时,对车辆、轨道认真检查,严禁重载车在轨面不平、轨底不实的情况下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装载大型设备,严格按平板车承载重量装载,不准超载运输。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跟车工及值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8篇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安装、使用和维护本设备。
2.蓄电池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电池充电前应首先检查以下内容:
1)蓄电池组的连接板和极柱有无断裂。
2)橡胶绝缘套有无损坏,极柱和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3)蓄电池组有无短路现象。
4)蓄电池槽和盖有无损坏、漏酸现象。
5)每周检查一次漏电电流。
6)电源插销连接是否完好。
4.在检查蓄电池或加水时,操作人员应防护眼镜、穿防酸手套。
5.蓄电池上不准放置工具、金属物体和其他杂物。
6.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接触蓄电池接线端子和蓄电池上的连接器。
7.人在蓄电池上连接和拆除充电电缆时,必须断开充电机开关。
8.严禁带电检修充电机。
9.不充电时,充电机开关必须断开,严禁充电机空载运行。
10.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使用8小时。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
11.蓄电池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将盖板打开并支撑到位。
12.充电机和蓄电池连接时,必须保证极性连接正确。
13.必须将蓄电池通气帽拧紧,只有在检修或测取溶液比重、温度时才可拧开。
14.必须保证通气帽上的通气孔畅通。
15.应定期冲洗蓄电池,冲洗时要将通气孔拧紧。
16.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过多;加水要在充电前进行,每次都应做好记录。
17.严禁逆时针转动充电机定时开关。
18.不可使用闭锁螺钉使蓄电池的开关断电。
19.充电硐室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二、注意事项
1.充电时,连接插头必须拧紧,连接前,充电机的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2.将充电机定时器拧到所需时间刻度上,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每周进行一次平衡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为12小时。
3.当充电时间结束后,定时器开关自动断开。
4.蓄电池充电后冷却8小时,方可使用。
第9篇 蓄电池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转向系统、刹车系统、喇叭、灯光等,不准带病作业。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电瓶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在厂区、车间、货场、库区和施工现场内,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驶。最高时速10公里,进出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进出厂房、仓库、大门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蓄电池车低速行驶不宜超过10秒钟,全速满载连续行驶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否则,应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6)厂内的蓄电池车(包括蓄电池叉车)不得接近火源,不能进入易燃、易爆区,不准装运危险品。
(7)蓄电池车装载物体严禁超重。所载物体不准超出车箱,如需超出车箱必须保证均衡装载。不准超高(离地2米以内)。
(8)在坡道上行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3%,下坡坡度不得超过8%。
(9)严禁蓄电池叉车行驶电动机和油泵电动机同时使用。
(10)蓄电池车通过厂内平交道口和十字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准抢道强行通过。
(11)蓄电池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无扶手和车箱栏板的车辆严禁载人,不准客货混载。
(12)蓄电池车司机在工作期间,不准随意离车。因特殊情况必须离车时,必须拉下电闸,取下电锁钥匙,锁好车门。
收车后保养
(13)车辆的电器元件严禁接触金属物件,蓄电池的顶面不得放置金属物品。
(14)电气系统的元件如电线,过流保护装置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或代替。
(15)蓄电池组的端接头,连接线等,不得与导线的裸露部分接触,也不得将蓄电池组的导线与车体接触。
(16)蓄电池的充电处,要有良好的通风,且严禁烟火。
(17)修车时,应将电源切断,换向操纵杆置于空档,使手(脚)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
(18)在给轮胎充气时,应首先检查紧固轮胎的螺栓(帽)。
第10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a.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i.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路负载电流与蓄电池组补充电流的和。
ⅱ.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保持±5%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每个蓄电池电压在浮充状态下,应保持在2.1~2.2v范围,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1.8v。
iv.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15~40℃范围内,最低为10℃。
v.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215土0.005。蓄电池电解液在充电状态下的相对密度,15℃时应为1.215,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0.0007。
vi.蓄电池的极板应浸于电解液中,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10cm及以上时,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
若电解液在15℃时,相对密度大于1.215时,则应补加蒸馏水;
在15℃,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小于1.215时,则应补加电解液,不得在放电或充电终期加注电解液,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电解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化验,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经常检查蓄电池的进出气孔,保证畅通,室内通风良好。
b.蓄电池的充放电
i.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全容量放电,按10h放电率进行。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1.8v时应停止放电。
ii.在放电期间,每小时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停止lh后,立即进行充电。充电开始应用蓄电池经常充电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当蓄电池有明显气泡出现1h后,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直至充电结束。
ⅳ.具备下列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经充足电,可停止充电:
正负极板已强烈冒出气泡;
蓄电池电压上升至2.5~2.7v,在此范围内2~3h不变;
电解液的相对密度2~3h不变,并达到规定数值。
v.蓄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蓄电池在完全放电以后,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充电,停放时间1~2天及以上;
蓄电池停放一个月以上未使用;
蓄电池放电电压在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以下;
长期放电电流过大。
ⅵ.个别蓄电池有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充电:
电池电压降低、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小;
电解液有不纯物落入;
将极板取出检查,或抽出电池内的沉淀物以后。
vii.蓄电池组除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外,还应对调整电池每月进行一次充电,以防调整电池极板硫酸化。
c.蓄电池的故障及处理
i.极板间短路:
故障特征:充电时电压始终不升高,有时为零值;充电时电解液温度特别高,上升快;充电时电解液的相对密度不能上升或几乎无变化;放电时很快就降至极限电压以下。
发生原因:杂物落入电池内;阳极板弯曲与阴极板接触;极板的脱落物在容器底部堆积过多;铅条脱落。
处理方法:必要时拆开,并更换弯曲严重的极板或将弯曲的极板设法压平;清除造成短路的沉淀物;去除铅瘤及其他异物。
ⅱ.极板硫酸化
现象:正常负荷放电时,极板上有效物质都逐渐变成微小结晶的硫酸铅,如能及时充电,完全可以还原成原来物质;蓄电池的内部自放电,或因硫酸过浓而产生硫酸铅结晶,及时充电可还原;粗粒硫酸铅,由于放电后未及时加以充电,电解液浓度太高,相对密度太大,或长期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下,使硫酸铅往往难以还原,结果有效物质充满硫酸铅,很容易造成有效物质脱落或极板弯曲。
处理办法:用均衡充电法。极板硫酸化程度较严重者,可在电解液内适当地增填蒸馏水,使液面较规定为高,然后用55a电流进行充电,待开始冒出气泡,停充半个小时,再将充电电流减少1/2继续充电,如此重复进行直至恢复正常为止。
iii.蓄电池有效物质脱落
故障特征:电解液内发生充电沉淀时,有褐色物质自下部上升;电池容量减少。
发生原因:极板质量不好;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极板有效物质因膨胀降低附着力而脱落;充放电过于频繁或过充电、过放电;电解液过浓或质量不好,有杂质,使极板生盐或产生局部作用;内部短路。
处理办法:沉淀物少量可以清除;沉淀物过多,须另换新极板。
iv.电解液弄脏
故障特征:充电时各个电池电压较低,但整个充电过程中,都均匀上升;自放电情况严重,充电后在搁置时间电压降落过快,产生局部作用;电解液颜色及气味不正常,并有浑浊及沉淀;充电时电压低,并在液面上产生泡沫。
处理办法:彻底清洗内部,并更换新电解液。
v.安全操作
一切有关的硫酸作业,都要两人进行。在充注、调配电解液时,应戴保护眼镜、胶皮手套,穿胶皮靴,围胶皮围裙,并准备一定数量的25%苏打水,以备硫酸溅在脸上、手上或衣服上时马上洗涤。
在配制硫酸溶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充电前应开启通风机。在充电时,要经常检查。充电完还应抽风一段时间。连续浮充电方式运行时,发现蓄电池由于过充电而沸腾,要开启通风机。
第11篇 蓄电池室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充电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充电时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③严格执行“蓄电池运行规程
④在主充电或浮充电时,交流电源发生故障或临时停电,必须对配电板和整流器进行停机操作,待来电后再开机运行。交流电源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电工修理,不得自行处理。
⑤倒换电源时,必须先将备用电池组放置于放电位置,然后再把原放电电池组拉开,不准先将放电电池组拉开,以免造成停电停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