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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技术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81

钢筋工程技术规程

内容

一、钢筋工程概述 钢筋工程是建筑结构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承受和传递建筑物的荷载,确保结构的稳定性。本规程旨在规范钢筋的加工、安装、连接及质量控制,以保证工程的安全与耐久性。

二、材料准备

1. 钢筋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钢材,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钢筋应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防止锈蚀和污染。

三、钢筋加工

1. 切割:采用机械切割,保证断面平整无裂纹。

2. 弯曲:使用专用设备,确保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度准确无误。

四、钢筋绑扎

1. 绑扎应遵循设计图纸,确保钢筋位置和间距准确。

2. 绑扎点应牢固,间距均匀,无松脱现象。

五、钢筋连接

1. 焊接:采用电弧焊或电阻点焊,焊接质量需通过无损检测。

2. 机械连接:使用套筒、螺纹连接等方式,连接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六、预埋件处理

1. 预埋件定位准确,固定牢固,不得移位。

2. 防止预埋件锈蚀,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七、质量控制

1. 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保钢筋工程的质量。

2. 定期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确保混凝土覆盖均匀。

八、安全措施

1. 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九、施工记录

1. 记录钢筋的使用情况、加工参数、连接方式等。

2. 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便于后期查阅和追踪。

十、验收与维护

1. 工程完成后,进行钢筋工程的全面验收。

2. 验收合格后,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预防锈蚀等问题。

标准

1. 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2. 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进行安全作业。

3. 遵循《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进行钢筋连接。

4. 按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执行钢筋焊接作业。

5. 质量控制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执行。

以上规程旨在为钢筋工程提供全面的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钢筋工程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钢筋工程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²  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加工场地应平整,操作平台应稳固,照明灯具应加盖网罩。

2使用机械调直、切断、弯曲钢筋时,应遵守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切断钢筋,不应超过机械的额定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具。

4机械弯筋时,应根据钢筋规格选择合适的板柱和挡板。

5调换刀具、板柱、档板或检查机器时,应关闭电源。

6操作台上的铁屑应及时清除,应在停车后用专用刷子清除,不应用手抹或口吹。

7冷拉钢筋的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卷扬机与冷拉方向应布置成90°,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者应站在防护挡板后面。

8冷拉时,沿线两侧各2m范围为特别危险区,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

9人工绞磨拉直,不应用胸部或腹部去推动绞架杆。

10冷拉钢筋前,应检查卷扬机的机械状况、电气绝缘情况、各固定部位的可靠性和夹钳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11冷拉钢筋时,夹具应夹牢,并露出足够长度,以防钢筋脱出或崩断伤人。冷拉直径20mm以上的钢筋应在专设的地槽内进行,不应在地面进行。机械转动的部分应设防护罩。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工作场地。

12在冷拉过程中,如出现钢筋脱出夹钳、产生裂纹或发生断裂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13钢筋除锈时,应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并应采取防尘措施或配戴个人防护用品:防尘面具或口罩。

²  钢筋连接

钢筋连接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焊接应对焊机应指定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电焊焊接人员在操作时应戴有色眼镜和防护手套,站在所焊接头的两侧,以防焊花伤人,焊接现场应注意防火。

2钢筋绑扎焊接施工中,电焊机应接地可靠、电缆线绝缘良好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3气压焊焊接作业现场宜设置操作平台,脚手架应牢固,并设有防护栏杆,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工作完毕,应把全部气压焊设备、设施妥善安置,防止留下安全隐患。

4机械连接时在操作镦头机时严禁戴长巾、留长发。压丝扣不应调解过量,操作时与压模之间应保持10cm以上的安全距离,工作中螺栓松动需停机紧固。

²  钢筋运输

钢筋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钢筋时,应注意周围环境,以免碰伤其他作业人员。多人抬运时,应用同一侧肩膀,步调一致,上、下肩应轻起轻放,不应投扔。

2吊运钢筋应绑扎牢固,并设稳绳,防止碰撞电线,二者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钢筋不应与其他物件混吊。

3钢筋吊运中不应在施工人员上方回转和通过,应防止钢筋弯钩钩人、钩物或掉落,施工人员应与所吊钢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用车辆运输钢筋时,钢筋应与车身绑扎牢固,防止运输时钢筋滑落。

第2篇 钢筋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本

第1.0.1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精心施工,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不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1.0.3条钢筋工程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0.4条钢筋工程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1-5.5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专门规定,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各项规定。

第1.0.5条钢筋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第2.0.1条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需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同品种钢筋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二.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三.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四.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采用hpb235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五.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六.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应符合第2.0.2条的要求。

第2.0.2条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

二.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第2.0.3条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一.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二.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四.预埋件、吊环、插筋等规格、数量、位置等。

第2.0.4条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钢筋机械连接件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2.0.5条钢筋或钢筋机械连接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接头力学性能)。钢筋表面或每捆(盘)均应有标志。

第2.0.6条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识,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第2.0.7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它钢筋代换。

第2.0.8条严格遵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以确保试件能代表进场材料的真实性。

第3.0.1条 钢筋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查内容包括查对标识、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0.2条热轧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二.力学性能试验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第3.0.3条进口钢筋需要焊接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第3.0.4条钢筋焊接网的质量要求,按照冶金部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yb/t076-1995)的规定验收。

第3.0.5条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第3.0.6条钢筋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电焊条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未作规定时,可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中选用。

第3.0.7条进行钢筋电渣压力焊和埋弧压力焊所需的焊剂,可采用431焊剂或其它性能相近的焊剂。使用前,须经恒温250℃烘焙1-2小时。焊剂回收重复使用时,应除去熔渣和杂物。如受潮,尚须按上述要求烘焙。

第3.0.8条凡施焊的各种材料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分类管理和妥善存放,防止钢材品种混杂、锈蚀以及避免焊条、焊剂受潮变质。

第3.0.9条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第3.0.10条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规定。

第3.0.11条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由各类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第4.0.1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第4.0.2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以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第4.0.3条钢筋的断口,不得有马蹄形式或起弯等现象;在断料过程中,如发现钢筋在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如发现钢筋的硬度与该钢种有较大的出入,应及时向施工技术主管人员反映,查明情况。

第4.0.4条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二.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筋作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第4.0.5条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程第4.0.4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二.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三.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第4.0.6条钢筋切断机的刀片,应由工具钢热处理制成。安装刀片时,螺丝要紧固,刀口要密合(间隙不大于0.5mm);固定刀片与冲切刀片刀口的距离: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重叠1-2mm,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留5mm左右。

第4.0.7条钢筋弯曲成型前应根据钢筋料表(单)上标明的尺寸,用石笔将各弯曲点划出。划线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根据不同的弯曲角度扣除弯曲调整值,其扣法是从相邻两段长度中各扣一半。

二.钢筋端部带半圆弯钩时,该段长度划线时增加0.5d(d为钢筋直径)。

三.划线工作宜从钢筋中线开始向两边进行,两边不对称的钢筋也可从钢筋一端开始划线,如划到另一端有出入时则应重新调整。

第4.0.8条钢筋弯曲成型时,心轴直径应是钢筋直径的2.5-5.0倍,成型轴宜加偏心轴套,以便适应不同直径的钢筋弯曲需要。为了使弯弧一侧的钢筋保持平直,挡铁轴宜做成可变挡架或固定档架(加铁板调整)。

第5.1.1条热轧钢筋的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

钢筋与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电渣压力焊应用于柱、墙、烟囱等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不宜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

第5.1.2条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有关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01)的规定。

第5.1.3条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第5.1.4条焊工必须持有效的焊工考试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

第5.1.5条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或钢板焊接部位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若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第5.1.6条进行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埋弧压力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

对于电阻点焊或闪光对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当大于或等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对于电渣压力焊或埋弧压力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时不宜进行焊接。

第5.1.7条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5.1.8条冷拉钢筋的闪光焊或电弧焊,应在冷拉前进行。

第5.1.9条闪光对焊操作要点

一.合理选择焊接参数:调伸长度、闪光留量、闪光速度、顶锻留量、顶锻速度、顶锻压力、变压器级次、一、二次烧化留量和预热时间参数等,应根据不同工艺合理选择。

二.夹紧钢筋,均匀加热,保证钢筋端面凸出部分相接触,焊缝和钢筋轴线相垂直,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

三.烧化过程应稳、强烈,防止焊缝金属氧化,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hpb235、hpb335、hpb400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ⅳ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四.顶锻应在有足够大的压力下快速完成,保证焊口闭合良好和使接头处产生适当的镦粗变形。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五.接头焊完后,待冷却后方能移动,防止堆放时弯折,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4°。

第5.1.10条电弧焊操作要点

电弧焊有四种形式: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和熔槽帮条焊。

一.焊接地线应与钢筋接触良好,防止因起弧而烧伤钢筋。

二.焊接带有钢板或帮条的接头,引弧在钢板或帮条上进行,搭接钢筋引弧在一端开始,收弧在端头上,不得随意引弧,防止烧伤主筋。

三.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焊条型号、直径和焊接电流,保证焊缝与钢筋熔合良好,焊缝表面应平整,弧坑应填满,不应有较大凹陷、焊瘤、接头处不应在裂缝。

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5118)的规定,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5.1.10选用。

钢筋级别

电弧焊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

坡口焊

熔槽帮条焊

预埋件穿孔塞焊

窄间隙焊

钢筋与钢板搭接焊

预埋件t形角焊

hpb235

e4303

e4303

e4316e4315

e4303

hrb335

e4303

e5003

e5016e5015

e4303

hrb400

e5003

e5503

e6016e6015

_

钢筋电弧焊焊条型号 表5.1.10

注:窄间隙焊不适用于余热ⅲ级钢筋。

四.搭接焊的预弯和搭接,应保证两根钢筋在同一直线上,焊缝长度不小于搭接长度。

五.帮条焊的两根主筋之间应留2-5mm的间隙。

六.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不得超过0.1d或3mm,接头弯折不得超过4°,帮条焊的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纵向偏移不得超过0.5d。

七.坡口焊的钢筋坡面应加工平顺,切口不应在裂缝、缺棱和钝边;钢筋根部最大间隙不宜超过10mm;加强焊缝的宽度应超过v形坡口边缘2-3mm,高度为2-3mm。为防止接头过热,可采用几个接头轮流施焊。

八.熔槽帮条焊的两根钢筋端头应加工平整,端面间隙为10-16mm,焊接时电流宜稍大,从焊缝根部引弧连续施焊,形成熔池,保证钢筋端部熔和良好。焊平后进行加强焊缝焊接,其高度为2-3mm。焊接过程中要及时清渣。

九.采用钢筋电弧焊时,应考虑到因焊接引起的结构变形,可采取选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分层轮流施焊或对称施焊等措施。

第5.1.11条电渣压力焊操作要点

一.按工艺流程操作,(见下面流程图)选择合适的焊接参数(见表5.1.11)施焊。

钢筋电渣压力焊流程

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参数 表5.1.11

钢筋直径

(mm)

焊接电流(a)

焊接电压(v)

焊接通电时间(s)

电弧过程u1

电渣过程u2

电弧过程t1

电渣过程t2

14

200-220

12

3

16

200-250

14

4

18

250-300

40-45

22-27

15

5

20

300-350

17

5

22

350-400

18

6

25

400-450

21

6

28

500-550

24

6

32

600-650

27

7

36

700-750

30

8

40

850-900

33

9

二.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容量的焊接变压器,配备电源开关和电源线。施焊钢筋端部如有锈班、水泥、油污等附着物必须清理干净,端部的弯折、扭曲部位应矫直或切除。

三.施焊前检查电源及控制电路是否正常,如电源的电压降大于5%,不宜进行焊接。

四.钢筋安装应上下同心,竖肋对齐,夹具紧固,严防晃动;引弧过程力求可靠,引弧后,应控制焊接电压值为40-50v,进入全部电弧过程,使其达到全部焊接时间的四分之三;随着电弧过程的完成,稍快送上钢筋,保持焊接电压值在22-27v,转变为电渣过程的延时,使其为全部焊接时间的四分之一;顶压钢筋时,压力应适当,保持压力,数秒钟后方可松开操纵杆,以免接头偏斜或接合不良。

五.在焊接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好焊接通电时间,注意工作电压变化情况提升或降低上钢筋,使工作压力稳定在参数内;在施焊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扶正钢筋上端,防止上下钢筋错位和夹具变形。

六.接头焊接完毕应停歇至少30s后,方可卸下焊接夹具,清除熔渣。

七.接头周围焊包应均匀,突出部分最少高出钢筋表面4mm;电极与钢筋接触处,无明显的烧伤缺陷。

八.接头处的轴线偏移应不超过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大于2mm;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大于4°。

九.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取补强措施。

第5.1.12条埋弧压力焊操作要点

一.进行埋弧压力焊时,当接通电源引弧后,根据钢筋直径大小,延续一定时间进行溶化,待钢筋端部和钢板熔化后,应及时迅速顶压。

二.施焊中随时清除电极钳口的铁锈和污物,及时修正电极槽口的形状,以确保焊接质量。

三.焊接外观质量应达到:焊包均匀,钢板无焊穿、凹陷现象;钢筋咬边深度不得超过0.5mm;钢筋相对钢板的直角偏差不大于4°;钢筋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第5.1.13条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焊接:

一.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

二.当焊接网片只在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当焊接网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

第5.2.1条钢筋机械连接方法分类及适用范围见表5.2.1:

钢筋机械连接方法分类及适用范围 表5.2.1

机械连接方法

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钢筋级别

钢筋直径(mm)

钢筋镦粗直螺纹套筒连接

hrb335hrb400

16-40

《钢筋镦粗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jg/t 3057-1999)

钢筋滚压直螺纹套筒 连接

直接滚压

hrb335hrb400

16-40

《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 16-2001)

挤肋滚压

剥肋滚压

第5.2.2条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应符合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和各种机械连接接头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5.2.3条钢筋接头应根据静力单向拉伸性能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a级:接头抗拉强度达到超过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b级:接头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c级:接头仅承受压力。

第5.2.4条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性能等级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a级接头。

二.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受力小或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b级接头。

三.非抗震设防和不承受动力荷载的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只承受压力的部位,可采用c级接头。

第5.2.5条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其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

当无专门要求时,对连接hrb335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应力幅为100n/mm2,上限应力为180 n/mm2的200万次循环加载。对于hrb400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应力幅为100 n/mm2,上限应力为190k n/mm2的200万次的循环加载。

第5.2.6条钢筋机械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倍。

第5.2.7条当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接头部位的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专门试验。

第5.2.8条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第5.2.9条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的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受拉区的受力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宜超过50%。

二.在受拉区的钢筋受力小的部位,a级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三.接头宜避开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接头应采用a级,且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四.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a级和 b级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第5.2.10条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二.对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三.3根接头试件的抗 拉强度均应满足a级、b级、c级的接头性能的强度要求;对于a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0.9倍钢筋母材的实际抗拉强度。计算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

第5.2.11条钢筋镦粗直螺纹套筒现场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连接钢筋可自由转动的,先将套筒预先部分或全部拧入一个被连接钢筋的螺纹内,而后转动连接钢筋或反拧套筒到预定位置,最后用板手转动连接钢筋,使其相互对顶锁定连接套筒。

二.对于钢筋完全不能转动,如弯折钢筋或还要调整钢筋内力的场合,如施工缝、后浇带,可将锁定螺母和连接套筒预先拧入加长的螺纹内,再反拧入另一根钢筋的端头螺纹上,最后锁定连接套筒;或配套应用带有正反螺纹的套筒,以便从一个方向上能松开或拧紧两根钢筋。

三.直螺纹钢筋连接时,应采用扭力板手按下表规定力矩值把钢筋接头拧紧。

直螺纹钢筋接头拧紧力矩值表5.2.11

钢筋直径(mm)

16-18

20-22

25

28

32

36-40

拧紧力矩(n·m)

100

200

250

280

320

350

第5.2.12条钢筋滚压直螺纹现场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二.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筒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带连接套筒的位置应固定牢靠,连接套筒的外露端应有保护盖。

三.滚压直螺纹接头应使用扭力板手或管钳进行施工,将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接头拧紧力矩参照表5.2.11的规定。扭力板手的精度为±5%。

四.经拧紧后的滚压直螺纹接头应做标记,单边外露丝扣长度不应超过2p(p为螺矩)。

五.根据待接钢筋所在部位及转动难易情况,选用不同的套筒类型,采用不同的安装方法(标准型接头安装、正反丝扣型接头安装、变径型接头安装和可调型接头安装)。

5.3. 钢筋接头设置

第5.3.1条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3.2条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第5.3.3条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3.3)。

图5.3.3 钢筋绑扎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着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 纵向受力钢筋绑轧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第5.3.5条的要求。

第5.3.4条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3.5条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一.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轧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表5.3.5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c25

c30-c35

≥c40

光圆钢筋

hpb235级

45d

35d

30d

25d

带肋钢筋

hrb335级

55d

45d

35d

30d

hrb400级、rrb400级

55d

40d

35d

注: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二.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5.3.5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50%时,应按表5.3.5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35取用。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以上两条确定后,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正:

(1) 当带肋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2) 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取用。

(3) 当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如滑模施工),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系数乘以系数1.1取用。

(4) 对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7取用。

(5) 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搭接钢筋直径的3倍且配有箍筋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8取用。

(6)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5采用;对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四.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上述第一至二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数值后,乘以系数0.7取用。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6钢筋绑扎与安装

第6.0.1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6.0.2条钢筋绑扎与安装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划出钢筋位置线

平板或墙板的钢筋,在模板上划线;柱的箍筋,在两根对角线主筋上划点;梁的箍筋,则在架立筋上划点;基础的钢筋,在两向各取一根钢筋划点或在垫层上划线。

钢筋接头的位置,应根据钢筋规格按有关接头位置、数量的规定,使其错开,在模板上划线。

二.绑扎形式复杂的结构部位时,应先研究逐根钢筋穿插就位的顺序,并与模板工联系讨论支模和绑扎钢筋的先后次序,以减少绑扎困难。

三.准备控制混凝土保护层用的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卡。

水泥砂浆垫块的厚度,应等于保护层厚度。垫块的尺寸:当保护层厚度等于或小于20mm时为30mm×30mm,大于20mm时为50mm×50mm,当在垂直方向使用垫块时,可在垫块中埋入20号铁丝。

塑料卡的形状一般有两种:即塑料垫块和塑料环圈。塑料垫块用于水平构件(如梁、板),塑料环圈用于垂直构件(如柱、墙)。

第6.0.3条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二.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三.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四.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对圆形柱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面垂直;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

五.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主梁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的钢筋在上。

六.框架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应特别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距要有30mm,以利浇筑混凝土。

七.梁钢筋的绑扎与模板安装之间的配合关系:当梁的高度较小时,梁的钢筋架在梁顶上绑扎,然后再落位;当梁的高度较大(≥1m)时,梁的钢筋宜在梁底模上绑扎,其两侧或一侧模后装。

八.梁、板钢筋绑扎时,应防止水、电管线,将钢筋抬起或压下。

第6.0.4条扎根据钢筋的直径、间距、均匀、适量、可靠的垫好混凝土保护层砂浆垫块和塑料垫块(环圈);当梁中配在两排钢筋时,可采用短钢筋作为垫筋在下排钢筋上。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并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表6.0.4

环境与条件

构件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5

c25-c30

高于c30

室内正常环境

板、墙、壳

15

梁和柱

25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板、墙、壳

35

25

15

梁和柱

45

35

25

有垫层

基础

35

无垫层

70

注:1.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一般为10mm;

2.梁、板、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6.0.5条梁类和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点合格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其厚度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第6.0.6条对受拉钢筋焊接网的最小锚固长度和钢筋焊接网搭接接头不同受力方向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 114-97)的有关规定。

第6.0.7条必须严格控制梁、板、悬挑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位置正确,浇筑混凝土时,应有专人负责看钢筋,有松脱或位移的及时纠正,以免影响构件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

第6.0.8条基础内的柱子插筋,其箍筋应比柱的箍筋小一个柱筋直径,以便连接。下层柱的钢筋露出楼面部分,宜用工具式箍筋将其收进一个柱筋直径,以利上层柱的钢筋搭接。

第6.0.9条钢筋骨架吊装入模时,应力求平整,钢筋骨架用“扁担”起吊,吊点应根据骨架外形预先确定,骨架钢筋各交叉点应绑扎牢固,必要时焊接牢固;绑扎和焊接的钢筋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

第6.0.10条植筋所采用的钢筋胶粘剂、钻孔直径与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征得设计同意方可施工。

第6.0.11条植筋施工过程:钻孔、清孔、填胶粘剂、植筋和凝胶,其施工方法如下:

一.钻孔使用配套冲击电钻。钻孔时,孔洞间距与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二.清孔时,先用吹气泵清除孔洞内粉尘等,再用清孔刷清孔,要经多次吹刷完成。同时,不能用水冲洗,以免残留在孔中的水分削弱粘合剂的作用。

三.使用植筋注射器从孔底向外均匀地把适量胶粘剂填注孔内,注意勿将空气封入孔内。

四.按顺时针方法把钢筋平行于孔洞走向轻轻植入孔中,直至插入孔底,胶粘剂溢出。

五.将钢筋外露端固定在模架上,使其不受外力作用,直至凝胶的化学反应时间一般为15min,固化时间一般为1h。

第3篇 钢筋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第1.0.1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精心施工,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不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1.0.3条钢筋工程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0.4条钢筋工程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1-5.5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专门规定,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各项规定。

第1.0.5条钢筋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第2.0.1条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需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同品种钢筋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二.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三.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四.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采用hpb235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五.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六.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应符合第2.0.2条的要求。

第2.0.2条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

二.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第2.0.3条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一.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二.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四.预埋件、吊环、插筋等规格、数量、位置等。

第2.0.4条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钢筋机械连接件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2.0.5条钢筋或钢筋机械连接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接头力学性能)。钢筋表面或每捆(盘)均应有标志。

第2.0.6条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识,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第2.0.7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它钢筋代换。

第2.0.8条严格遵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以确保试件能代表进场材料的真实性。

第3.0.1条       钢筋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查内容包括查对标识、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0.2条热轧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二.力学性能试验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第3.0.3条进口钢筋需要焊接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第3.0.4条钢筋焊接网的质量要求,按照冶金部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yb/t076-1995)的规定验收。

第3.0.5条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第3.0.6条钢筋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电焊条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未作规定时,可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中选用。

第3.0.7条进行钢筋电渣压力焊和埋弧压力焊所需的焊剂,可采用431焊剂或其它性能相近的焊剂。使用前,须经恒温250℃烘焙1-2小时。焊剂回收重复使用时,应除去熔渣和杂物。如受潮,尚须按上述要求烘焙。

第3.0.8条凡施焊的各种材料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分类管理和妥善存放,防止钢材品种混杂、锈蚀以及避免焊条、焊剂受潮变质。

第3.0.9条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第3.0.10条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规定。

第3.0.11条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由各类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第4.0.1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第4.0.2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以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第4.0.3条钢筋的断口,不得有马蹄形式或起弯等现象;在断料过程中,如发现钢筋在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如发现钢筋的硬度与该钢种有较大的出入,应及时向施工技术主管人员反映,查明情况。

第4.0.4条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二.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筋作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第4.0.5条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程第4.0.4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二.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三.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第4.0.6条钢筋切断机的刀片,应由工具钢热处理制成。安装刀片时,螺丝要紧固,刀口要密合(间隙不大于0.5mm);固定刀片与冲切刀片刀口的距离: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重叠1-2mm,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留5mm左右。

第4.0.7条钢筋弯曲成型前应根据钢筋料表(单)上标明的尺寸,用石笔将各弯曲点划出。划线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根据不同的弯曲角度扣除弯曲调整值,其扣法是从相邻两段长度中各扣一半。

二.钢筋端部带半圆弯钩时,该段长度划线时增加0.5d(d为钢筋直径)。

三.划线工作宜从钢筋中线开始向两边进行,两边不对称的钢筋也可从钢筋一端开始划线,如划到另一端有出入时则应重新调整。

第4.0.8条钢筋弯曲成型时,心轴直径应是钢筋直径的2.5-5.0倍,成型轴宜加偏心轴套,以便适应不同直径的钢筋弯曲需要。为了使弯弧一侧的钢筋保持平直,挡铁轴宜做成可变挡架或固定档架(加铁板调整)。

第5.1.1条热轧钢筋的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钢筋工程技术规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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