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定义与分类
扣件是建筑行业中用于连接和固定钢结构件的重要配件,主要分为两大类:螺栓型扣件和焊接型扣件。螺栓型扣件包括各种规格的螺母、垫圈、螺栓等,而焊接型扣件则通过焊接方式固定在钢结构上。
二、材料选择
1. 扣件应选用高强度钢材,如q235b或q345b,确保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2. 对于腐蚀环境,应使用不锈钢或热浸锌处理的钢材,以增强防腐性能。
三、设计原则
1. 结构稳定性:扣件设计应保证结构的稳定性,防止因受力不均导致的变形或破坏。
2. 安装简便:考虑施工便捷性,扣件设计需易于安装和拆卸,减少工时和劳动强度。
3. 耐久性:设计时需考虑长期使用下的磨损和疲劳,确保扣件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艺
1. 切割:采用精确切割技术,保证扣件形状和尺寸的准确性。
2. 焊接:焊接过程需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范,确保焊缝质量。
3. 表面处理:根据材料类型进行相应的表面处理,如喷漆、热浸锌或镀铬。
五、检验与验收
1. 外观检查:扣件表面应无明显缺陷,如裂纹、毛刺、氧化皮等。
2. 尺寸检验:使用游标卡尺等测量工具,确保扣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 力学性能测试:进行拉伸、扭转等试验,验证扣件的承载能力。
六、使用与维护
1. 安装前应检查扣件的完好性,确保无损伤。
2. 正确使用相应工具,避免强力敲击导致扣件损坏。
3. 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结构安全。
七、储存与运输
1. 储存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锈蚀。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措施,防止扣件碰撞受损。
八、安全规定
1. 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扣件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工作现场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和手套。
九、应急处理
1. 发现扣件松动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修复或更换措施。
2. 对于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标准
本规程依据《建筑钢结构工程扣件技术规范》(jgj/t 231-2010)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旨在规范扣件的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和维护过程,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确保扣件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扣件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扣件式钢管支撑结构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钢管和扣件材料的要求
①钢管宜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规定的3#普通钢管,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的规定钢管外表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变形扭曲、截口以及锈蚀程度达0.5mm此外,钢管两端截面应平直,切斜偏差不大于1mm严禁有毛口、卷口和斜口等现象。钢管上严禁打孔。所使用的钢管还应经过防锈处理,且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质保书、检测报告或租赁单位相关的质量保证证明。
②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成,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螺栓螺母采用q235#钢。螺钉采用20#、25#铆钉钢。扣件有旋转(重量为1.5kg)直角(重量为1.25kg)和对接(重量为1.6kg)三种形式。所使用的扣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或租赁单位相关的质量保证证明。
(2)模板支撑施工
①模板支撑应支设在坚实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严禁受力后地基产生下沉。钢管支撑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立杆应竖立设置,2m高度的垂直偏差为15mm,当地基土质良好时,底座或垫板可直接放置于夯实平整的原土上。当地基土质较差或未夯实的回填土时,应在底座下加上宽不小于200mm、厚50mm,且面积不小于底座三倍的木垫板。如果立杆无底座则应在夯实平整的地面上铺设厚度50~100mm的道渣,然后铺设通长木垫板。如地基系冻胀性土时,必须要有在冻结和融化时保证支撑的安全措施。
②钢管支撑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杆下方的立杆上。长度不应小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钢管支撑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④立杆的接长除在顶部时可采用搭接形式外,其余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时扣件相互应交错布置,也就是相邻两立杆的连接点不应设在同步同跨上,相邻两立杆的连接点在高度方向应错开不小于500mm,且连接点距离纵横向水平杆不大于步距的13。搭接时应采用不小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搭接长度不小于1m
⑤使用直角和旋转扣件紧固时,钢管端部应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小于100mm。所有扣件的螺栓紧固力矩应控制在40~65·m之间。
⑥满堂模板支撑安装时,应在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及时设置连续到顶的垂直剪刀撑,并与支撑固定牢靠当支撑高度小于4m时,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高于4m的模板支撑每增高2m再设一道水平撑。至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4排立杆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⑦当梁模板支撑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3)模板支撑施工注意事项
①不得使用严重变形、损伤和锈蚀的钢管。
②有裂纹、变形的扣件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可调底座应采用防止砂浆、水泥浆等污物填塞螺纹的措施。
④不得采用使支撑产生偏心荷载的混凝土浇筑顺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随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⑤应避免装卸物对模板支撑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⑥纵横向水平扫地杆、联系杆、剪刀撑不得漏设和随意拆卸。
(4)模板支撑的检查验收内容
①立杆以及顶部找平搭接杆和扣件设置情况。
②扫地杆、纵横向水平联系杆、剪刀撑情况。
③可调底座螺旋杆伸出长度。
④扣件紧固扭矩力(40~60n·m)
⑤垫木情况。
⑥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5)模板支撑的拆除
①拆除前应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门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签字同意,下达拆模令后,方可进行。
②拆除时应采用先搭后拆的施工顺序。
③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④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⑤拆除模板支撑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
⑥拆除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定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除,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载荷作用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⑦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kn/m)
步距 (m) | 脚手架 类型 | 纵距(m) | ||||
1.2 | 1.5 | 1.8 | 2.0 | 2.1 | ||
1.20 | 单排 | 0.1581 | 0.1723 | 0.1865 | 0.1958 | 0.2004 |
双排 | 0.1489 | 0.1611 | 0.1734 | 0.1865 | 0.1856 | |
1.35 | 单排 | 0.1473 | 0.1601 | 0.1732 | 0.1818 | 0.1861 |
双排 | 0.1379 | 0.1491 | 0.1601 | 0.1674 | 0.1711 | |
1.50 | 单排 | 0.1384 | 0.1505 | 0.1626 | 0.1706 | 0.1746 |
双排 | 0.1291 | 0.1394 | 0.1495 | 0.1562 | 0.1596 | |
1.80 | 单排 | 0.1253 | 0.1360 | 0.1467 | 0.1539 | 0.1575 |
双排 | 0.1161 | 0.1248 | 0.1337 | 0.1395 | 0.1424 | |
2.00 | 单排 | 0.1195 | 0.1298 | 0.1405 | 0.1471 | 0.1504 |
双排 | 0.1094 | 0.1176 | 0.1259 | 0.1312 | 0.1338 |
注:1.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是指内、外立杆的平均值;单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系按双排脚手架外立杆等值采用;
2.当采用φ51×3钢管时,每米立杆承受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中数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与材料、人员的自重
名称 | 单位 | 自重 | 备注 |
扣件:直角扣件 | 13.2 | ||
旋转扣件 | n/个 | 14.6 | - |
对接扣件 | 18.4 | ||
人 | n | 800~850 | - |
灰浆车、砖车 | kn/车辆 | 2.04~2.50 | - |
普通砖240mm×115mm×53mm | kn/m3 | 18~19 | 684块/m3,湿 |
灰砂砖 | kn/m3 | 18 | 砂:石灰=92:8 |
瓷面砖1500mm×150mm×8mm | kn/m3 | 17.8 | 5556块/m3 |
陶瓷锦砖(马赛克)δ=5mm | kn/m3 | 0.12 | - |
石灰砂浆、混合砂浆 | kn/m3 | 17 | - |
水泥砂浆 | kn/m3 | 20 | - |
素混凝土 | kn/m3 | 22~24 | - |
加气混凝土 | kn/块 | 5.5~7.5 | - |
泡沫混凝土 | kn/m3 | 4~6 | - |
表a-3 敞开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φ48×3.5mm)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值
步距 (m) | 纵距(m) | |||
1.2 | 1.5 | 1.8 | 2.0 | |
1.2 | 0.115 | 0.105 | 0.099 | 0.097 |
1.35 | 0.110 | 0.100 | 0.093 | 0.091 |
1.5 | 0.105 | 0.095 | 0.089 | 0.087 |
1.8 | 0.099 | 0.089 | 0.083 | 0.080 |
2.0 | 0.096 | 0.086 | 0.080 | 0.077 |
注:当采用φ51×3钢管时,表中系数乘以1.06。
第3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应有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结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mm或51mm)相同。
b.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n·m,且不应大于65n·m
c.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d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e.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⑤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b.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为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撑杆架上。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d.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点,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⑥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⑦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安全要求
①立杆搭设
a.严禁将外径为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b.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c.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d.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e.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f.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纵向水平杆搭设
a.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b.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c.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d.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e.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f.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g.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h.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③横向水平杆搭设
a.主节点处必须设置1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b.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c.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d.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e.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f.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如下部位: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宽度1/2的高度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500mm范围内。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独立或附墙砖柱。
④门洞搭设
a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旋杆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应在45°~60°之间。
b.单排脚手架门洞外,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平面内设置1根斜腹杆。
c.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d.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1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e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f.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1根纵向水平杆。
g.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h.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⑤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
a.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b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c.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d.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e.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f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
g.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h.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形双排脚手架可不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形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1道。
i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⑥斜道搭设
a.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b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c.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m,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d.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e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f.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
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g.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1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3)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规定
①脚手架必须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
②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③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④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⑤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4)连墙体搭设规定
①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⑤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体。
⑥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⑦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⑧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⑨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2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拆除安全要求
①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和连接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②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
③拆除脚手架前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④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⑤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⑥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⑦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⑨拆除的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⑩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垛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