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塔吊概述 塔吊是建筑施工现场不可或缺的重型机械设备,主要用于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运输。其安全高效的操作对于工程进度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规范塔吊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二、塔吊安装
1. 安装前准备:检查塔吊及其配件的完好性,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是否符合工程需求。
2. 场地准备:确保安装区域平整坚实,无杂物,满足塔吊基础施工条件。
3. 基础施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施工,确保承载力满足塔吊最大载荷要求。
4. 组装塔身:按制造商手册顺序组装塔身,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螺栓紧固到位。
三、塔吊使用
1. 操作前检查:每次作业前,检查吊钩、钢丝绳、滑轮、制动器等关键部位,确保无损坏、无松动。
2. 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严禁超载、斜拉、急停等不安全行为。
3. 指挥信号:设立专职指挥,使用统一标准手势或音响信号,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日常监控:定期对塔吊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四、塔吊维护
1. 定期保养:按制造商建议进行周期性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2. 故障处理:发现故障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3. 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包括电气系统、钢结构、安全装置等。
五、塔吊拆卸
1. 拆卸计划:制定详细拆卸方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2. 拆卸顺序:遵循先装后拆的原则,逐步卸下塔身、臂架、配重等部件。
3. 卸车运输:妥善包装塔吊部件,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
六、应急措施
1. 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状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避险措施。
2. 设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人员培训 所有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八、责任与监督
1. 建立塔吊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责任人,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 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违规操作和安全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标准
本规程依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适用于各类施工现场的塔吊作业。所有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据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规程的修订和更新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技术进步,确保其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
塔吊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不得近视,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等,上升爬梯应有防护圈。
4、塔吊行走范围内,电缆线不能有接头,有良好卷缆器,电缆线不能乱拖乱拉。
5、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试吊。
6、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7、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8、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9、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应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10、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1、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2、起吊重物严禁作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3、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5、塔吊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第2篇 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 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1、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2、 指挥人员使用旗语信号均以指挥旗的旗头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行动方向。
3、 在同时指挥臂杆和吊钩时,指挥人员必须分别用左手指挥臂杆,右手指挥吊钩,当持旗指挥时,一般左手持红旗指挥臂杆,右手持绿旗指挥吊钩。
4、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指挥人员使用音响信号的音调有明显区别,并要配合手势或旗语指挥。严禁单独使用相同音调的音响指挥。
5、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司机发出的音响应有明显的区别。
6、 指挥人员用“其中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将普通华话。
(二)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1、 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 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 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 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 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在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 指挥人员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第3篇 塔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严禁超负荷起吊。
2、司机、指挥人员、起重工,在起吊前必须统一信号,方可起吊。
3、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若有不明确或有险情时,司机有权拒绝起吊。
4、司机得到指挥信号时,先鸣笛或响铃,通知周围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操作。被吊重物旋转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作业、行走和站立。
5、司机操作中,必须聚精会神,不准与他人笑谈,不准吸烟,驾驶室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6、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位必须灵敏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准作业。严禁带病运转或运转中保养检修。
7、司机停止作业离开驾驶室时,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加锁。
第4篇 塔吊司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起重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7.自升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程:(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8.履带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程:(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第5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
一、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三、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就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五、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六、操练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七、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八、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头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九、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十、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十一、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时应绑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四、塔吊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得物,必须拴拉绳。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十七、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长运动。
十八、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6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1、起重机和行动应该有足够的工作空间,提升繁荣和兴衰无障碍物阻挡的回转半径,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指标的变幅起重机,力矩限制,以及各种旅游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充分完整,灵敏,可靠,是不是免费的调整和拆除。限制装置所禁止的运作机构,以代替停车。
3、操作必须在现场的工作环境,道路交通,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筑物,如体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4、起重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混淆或错误的信号,操作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败的指挥系统,应负责指挥。
5、手术室远离地面,面临困难的命令,他们可以设置高,地面两个指挥军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挥联络。
6、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操作。
7、起重作业,所占的比重可能不会有工作人员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员被解除起重机机。
8、严禁使用起重机吊重机倾斜,铺设地下电缆,并取消或凝结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结构在施工现场或模板,必须在解除宽松,起重机,必须提供解除业绩的行动,不得超载和解除不明物体重量。
9、起重重物应是顺利和固体带不得堆放或悬挂重物分散的对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钢丝绳葫芦或解除后,固体带。绑扎钢丝绳和对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满负荷或接近全部产能提升重物时首先应该是20-50公分从地面到检查:稳定的起重机,制动器的可靠性,顺利重量,并带该公司。
11、起重机,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统一,严格禁止和缓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刹车。关于平稳旋转行动。来到一个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时,可向扭转。
12、起重机钢丝绳使用的制造技术应该被用来作为依据的证明文件,如无证资格进行测试,然后才能使用。应连接钢丝绳卷筒坚实,整齐地排列不扭结,变形,可能没有所有绳接头。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风向,并远离臂钩高达2-3米的最高排名的机构。
塔机的安全运行技术交底1
1、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资格和认证。
2、司机应熟悉起重机和详细说明的力学性能,以符合规范。
3、司机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指挥人员开始之前的行动中,行动明玲表示之前,如发现明确的信号,不自由运作。
4、应该有两个起重机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和其他车手在地面监护,以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钢丝绳索具,钢丝绳张力吊钩,经营者应立即暂停沉重,而且它不能袖手旁观底部的繁荣,以防止重物下降,炸伤繁荣崩溃。
6、取消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土地禁止手臂或两个动作在同一时间。
7、没有解除重物自由落体的应用。
塔机的安全运行技术交底2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第7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七)
1、各种型号塔吊使用,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配备1-2名司机和2名以上指挥人员及维修工(组成一个机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
2、塔吊作业前接规定,对机械进行调整、紧固、润滑及防腐。经常检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检查塔身完好及各连接螺丝坚固情况,检查机械各传动结构部分的完好及润滑情况,并根据说明书规定添加润滑油脂,保养检修一次。
4、检查电压是否达到380v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5%(>360v),并检测塔身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操作前应进行空载与重载运转试验,并经常检查各电气保险装置,限位装置,报警指示系统是否齐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检查各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接地电阻是否<4ω。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信号、手势、哨音或对讲机进行联系,取得协调,听从指挥。在发现指挥有误,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情况。
8、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
9、作恶中无指挥、指挥信号不明、超过六级风,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体上的物体等情况,塔吊司机严禁操作。
10、不论有无安全装置和设备,严禁任何人随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须从“0”位开始逐级变档,严禁超档操作。换向操作时必须放在“0”位使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转向起动运转,严禁直接换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严禁酒后开机。
12、作业前先发信号,然后将重物离地0.5m左右停车,确定刹车吊钩,重物绑扎无问题后,方可指挥作业,塔吊停用时,吊勾上升距吊杆距离不得<1m。
13、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须具备可靠的消防设备。
14、塔吊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由电气修理人员两人以上参加。
15、塔吊起重作业时,机械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修理。
16、塔吊在停电、停工何处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挂在空间。
17、塔吊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业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进行调整检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离低压>3m,高压>10m)
20、塔吊卷筒上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钢丝绳在筒上应排列整齐,并经常保持油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21、塔吊操作人员停止作业时,应将回转置于风扬状态,收起主钩,收回小车,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关闭总电源。
22、塔吊司机应认真作好塔吊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方可离岗。
维修保养方法详见使用说明书。
第8篇 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塔吊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塔吊位置和塔吊安装高度。(塔吊设在该楼的北侧),塔吊一次独立安装高度20米。
3、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基础设置在老土上。塔基施工工艺按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4、塔吊安装机具准备:
20t汽车吊一辆,钳工常用工具一套,电工常用工具一套,经纬仪一台,活动搬手一套,死搬手一套,管钳两把,8磅大锤2个,撬棍4把,钢丝绳及滑鞍两组,钢卷尺1个,安全带6条,安全帽16顶。
5、将电源引入塔吊专用配电箱
6、人员组织:该工程使用的塔吊由本公司塔吊安装队伍负责安装,工地配合1名电工,3名架子工,2名起重工。
(二)塔吊安装前安全检查验收
1.塔吊基础检查:检查塔基砼试压报告,待砼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组织塔吊安装。砼塔基的上表面水平误差不大于0.5mm。砼塔基应高于自然地面150m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严禁塔基积水。
2.对塔吊自身的各个部件,结构焊缝、螺栓、销轴、导向轮、钢丝绳、吊钩、吊具及起重顶升液压爬升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塔吊开关箱及供电线路,保证作业时安全供电。检查安装使用机具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查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安装过程中安装使用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
4.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清洁有序,以免防碍作业影响安全。设置作业区警戒线,并设专人负责警戒,防止以塔吊安装无关的人进入塔吊安装现场。
5.塔吊安装必须在白天进行,并应避开阴雨、大风、大雾天气,如在作业时突然发生天气变化要停止作业。
6.参加塔吊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参加塔吊安拆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和工作服,作业时要统一指挥,动作协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最少距离不低于2米,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吊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距不小于2米。
二、塔吊安装工艺要求
1、塔吊安在施工前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塔吊安拆方案和安拆安全技术交底,使参加塔吊安拆的人员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2、塔吊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2)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3)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4)企业自检验收表。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待安全监督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准用证后方可进行使用。
3、塔吊安装程序
(1)塔吊安装程序:固定塔吊基础─>;安装塔吊标准节至20m─>;吊装塔帽转台和驾驶室─>;吊装平�臂及卷扬机、配电箱、─>;先吊装一块配重块─>;吊装起重臂及撑架系统(包括小车牵引机构和小车)─>;吊装剩余两块配重块穿绕有关绳索系统─>;检查整机的机械部件,结构连接部件、电气部件等─>;调整好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车。
(2)塔吊安装工艺标准要求
1)塔吊必须做好接地保护,防止雷击(采用不小于10mm2多股铜线用焊接的方法连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2)塔吊安装完成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各部件的连接螺栓、销轴预紧力应符合要求。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器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它机构部件的调整值,均应符合要求。
4)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大于其额定值的8%,超过额定值时,力矩限制器,应切断吊钩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担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5)超高限制器:当吊钩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轮不小于1米时,超高限制器应能切断吊钩上升方向的电源。
6)变幅限制器:当小车行驶至吊臂端部0.5米处时,应能切断小车运行方向的电源。
7)塔吊安装完成检查无误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载吊重试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10%,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8)其它未尽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三、塔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2、塔吊正常工作气温为+40摄氏度,-20摄氏度,风速低于20m
/sec,如遇雷雨、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作好起重机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工作完成后,保证起重机臂随风自由转动。
4、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挂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7、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8、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9、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10、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11、塔机维修保养时间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
��统进行大修一次。
第9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第2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第4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5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6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7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8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11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12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14条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第15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16条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第17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18条 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第10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指挥方式必须是用旗语或对讲机。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必须完善。
4.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牢固可靠。
5.作业中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吊钩提升时,吊钩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7.提开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转臂时重物或空钩要与房屋、架体等障碍物保持2m以上距离。
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进入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员上塔吊进行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1.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须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动物件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线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挂吊物不吊。
⑨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吊桶(蓝)装得过满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两不撞:
①不准塔吊与塔吊相撞。
②不准吊物撞击其它物件。
第11篇 塔吊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起重、高度、变幅、力矩、回转等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4、起重臂、构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平移应高出障碍物 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5、构件起吊时,禁止在构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6、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下的构件。
7、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构件放下,刹住制动器,将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12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
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3、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4、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
第13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拆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互配合,所发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8、随时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有电机必须与机体作保护接零。
9、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10、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卷扬机钢丝绳设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人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1、吊车必须设避雷装置,吊车底部需用扁铁或角钢作断节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线接地,且用紧固螺丝压牢。
12、吊车底部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现象。
13、夜间施工时,照明设施齐全、良好,吊车臂前端必须设红灯警示。
14、塔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规定。雾、雨、雪及风速六级以上严禁作业。
15、停机作业后,关闭操作棚门窗,吊钩升高至限位最高点。使吊臂按顺风方向停放。
16、作业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吊车开关箱必须做防雨、防砸护棚。
17、吊车拆装人员,司机在吊臂前后检修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有牢固的挂钩设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车安装后,机体上不得留有竹排等杂物,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机体连接或与机体搭设卸料台。
19、铆固拉墙件应牢固可靠,焊口均匀。
20、塔吊司机、机械维修工上下塔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保险挂钩挂在爬梯设好的保险绳上。
21、塔吊必须设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内、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护圈内必须设置易于操作检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绳杆。
第14篇 塔吊司机、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指挥方式必须是用旗语或对讲机。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必须完善。
4.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牢固可靠。
5.作业中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吊钩提升时,吊钩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7.提开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转臂时重物或空钩要与房屋、架体等障碍物保持2m以上距离。
9.作业后,起重机,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进入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拨到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内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员上塔吊进行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1.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须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
②超负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动物件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线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挂吊物不吊。
⑨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⑩吊桶(蓝)装得过满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两不撞:
①不准塔吊与塔吊相撞。
②不准吊物撞击其它物件。
第15篇 塔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