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安全使用与规范管理
为防止塔吊重大事故发生,有资料管理、拆装管理、塔机基础、塔吊间的安全距离、安全装置、稳定性、电气安全、附墙装置、安全操作、安全检查10大注意事项,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资料管理
施工企业或塔机机主应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以及安装好以后同项目经理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上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2,拆装管理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拆装要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方案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安排专人指挥,无关人员禁止入场,严格按照拆装程序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有足够的照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与汽车吊司机就有关拆装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共识。
3,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实践证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含糊,塔吊的稳定性就是塔吊抗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倾翻倒塌。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4,塔吊间的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群塔作业原则:低塔让高塔;动塔让静塔;后塔让先塔;轻车让重车。)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要求的要搭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还要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强度,防止大风吹倒。为了确保以上几个安全距离达到规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区施工时,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在工程开工的时候要求施工企业将现场施工机械的总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报给我们,对于不同施工企业不好相互协调的,就通知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
安全距离m 电压k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沿水平方向 | 1.0 | 1.5 | 2.0 | 4.0 | 6.0 |
5,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6,稳定性。
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为了增加它的稳定性,我们就要分析塔机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一、超载。不同型号的起重机通常采用起重力矩为主控制,当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过相应的额定荷载时,重物的倾覆力矩超过它的稳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机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时会加大它的倾覆力矩,在起吊点处会产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点会产生一个附加的倾覆力矩,从而减少了稳定系数,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础不平,地耐力不够,垂直度误差过大也会造成塔吊的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稳定性减少。因此,我们要从这些关键性的因素出发来严格检查检测把关,预防重大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7.电气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电气柜应完好,关闭严密、门锁齐全,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8.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与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与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与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起重机械“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明;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牵、斜吊;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0.六级以上大风。
10.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
第2篇 塔吊使用安全文明管理
1.安全管理:
1.1.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公司三级教育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操作责任书,方可上岗。操作人员除按塔机操作规程操作外,还要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上班之前不得酗酒,操作时保持精力集中,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现场全管理人员或施工员,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制动系统、机械设备、塔身金属结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后的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并向安全主管人员汇报;
1.2.未经项目部许可,吊臂不得旋转出现场围墙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将塔吊臂旋转至现场围墙外;
1.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4.被吊物品应绑扎牢固,起吊市中心要平衡,不得倾斜,要平稳起吊,其吊制作完的钢筋时,至少要保证三个吊点,各吊点受力要平衡,必要时要制作钢扁担,钢扁担用料不小于18的工字钢,长度不小于被吊物的1/3长,防止被吊物起吊和回落时圆弧过大,影响起吊或就位;
1.5.散装物品必须用吊篮,防止散件坠落伤人;
1.6.为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报废的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1.7.备吊材料、设备,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放过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kn/㎡,钢筋、木方、模板、钢管等材料,堆放时,在材料下应放有垫木,使钢丝绳松动抽出。
2.文明施工
2.1.所吊材料在地面或平台上堆放时,按材料品种、规格、材料的使用部位、
性能,按现场材料堆放要求,分片、分区码垛堆放整齐,垛与地面之间、层与层之间要有垫木分开,便于堆放整齐、吊用方便,严禁材料堵塞现场交通;
2.2.操作人员要保持操作室清洁干净,每班要打扫卫生,垃圾不得从高空往下扔,应集中存放,电气设备、开关箱、室外卷扬机要保持干净,驾驶室玻璃要擦干净,以保证操作时视线清楚;
2.3.修理设备更换的配件,擦洗轴承、设备配件的废油,更换完的润滑剂等,应将配件放在吊篮内,液体放在器皿内,用吊篮送回地面;
2.4.地面塔吊3米范围内不得乱放材料,保持上塔吊畅通、安全;
2.5.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和安全职责要挂在操作人员时刻能看到的地方,以提醒操作人员时刻要尽职、尽责,保证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
第3篇 塔吊、升降机、物料机,监理如何安全管理?
引 言
在大型住宅小区施工过程中,塔吊、升降机和物料机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于塔吊、升降机、物料机安装拆除方案存在缺陷,平面布置不合理,设备本身质量不合格,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维保不到位,造成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相关资料报导,2023年以来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缺失,特别是司索指挥的失误,连续发生8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多起起重机械设备损毁。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南京市建委颁发的宁建质字【2016】453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重点对大型住宅小区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结一些体会与大家讨论。
1 工程概况
某保障房小区,位于南京市浦口高新区,由20幢26~34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高度为77.85 m~97.20 m,基础为钻孔灌注桩筏板基础,1层地下室(局部2层),总建筑面积约40万m2;单体平面布置为“梅花型”,每幢楼布置一台塔吊和一台升降机或物料机。
该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在a标段南、西方向有100 m长35kv高压线处在塔吊臂下;另外,a、b标段均有临边主干道,多处临时住房、加工场地在塔吊臂下,本项目工程计有7处需要安全防护加固。
2 塔吊、升降机、物料机平面布置及安装方案审查
2.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原则
(1)安全原则。安装前,监理工程师要求各总包单位报塔吊、升降机、物料机平面布置图(最好在桩基施工结束前提供),塔吊大臂旋转半径及安装高度(距±0.000高度);监理对各标段起重设备安装图进行汇总。如发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必须确保任何两台塔吊之间不发生任何接触(包括吊运的物体),相邻两塔吊之间高差应保持1~2节“塔吊标准节”,且保证任何不接触物体之间距离不小于2.0 m,规定各个塔吊大臂的运动轨迹,安装限位装置。
所有塔吊、升降机、物料机均需自然编号,配备专门司机、指挥信号、司索工指纹打卡,持证上岗。
(2)满足垂直运输和工期要求原则。按照建筑高度,工期要求,场地环境,起吊能力等,选择塔吊吨位型号。根据施工单位申报,本工程共有三种塔吊型号:qtz40、qtz63、qtz80。
2.2 审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安拆单位编写,也可由总包单位编写,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对专项方案审查签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中,如起重设备基础、附墙、顶升、配重、安装高度等技术参数或内容超出说明书要求的,方案应组织专家组论证。
2.3 审查安拆单位相关证件
塔吊、升降机、物料机进场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提前签发联系单,把上述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所需要的资料、注意事项提前告诉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报审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安装队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安拆项目经理资质、专职安全员c类证,租赁合同、安装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起重设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工程所在地的安装告知书,审查用于配合安拆起重设备的汽车吊合格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
3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控制
3.1 基础施工与验收
在塔吊、升降机、物料机位置确定之后,进行基础施工。本工程塔吊基础由设计单位设计均采用4根直径700水钻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长20 m~26 m(在桩基施工时已经完成),桩顶按照起重设备基础图纸设置1300厚4500×4500c35钢筋混凝土平台。
升降机、物料机基础有的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该部位应提前和设计院沟通,采取加固措施。施工单位对基础施工应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几何尺寸、钢筋规格、预埋件,混凝土标号等进行验收确认,旁站混凝土浇筑。
3.2 基础质量控制
设备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度不大于1/1 000;预埋件位置、轴线、标高、垂直度等允许偏差值,应均符合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说明书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开始起重设备安装。
3.3 基础周围设置排水系统
在基坑边坡的起重设备的基础埋深,如果比大楼基础较深,应在地下室基础施工前进行,即从深至浅施工程序进行;起重设备基础周边土体边坡应做挂网喷浆处理,坡底设贯通排水明沟、集水井,及时排除积水。这对塔身的安全至关重要。这些问题许多施工单位不够重视,对无桩基的起重机械设备基础长期积水,塔身锈蚀、倾斜等现象在某工地曾经发生过。
4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控制
4.1 起重机械设备进场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包单位安全员、安装单位、租赁公司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提供的资料与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清单相对照,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程序施工。
4.2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询问被交底人员安拆注意事项,及交底内容;必要时监理人员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进行旁听。
4.3 见证取样
专业监理工程师除检查一般的安拆材料、检测设备、购配件合格证、复试报告外,还要对重要的安装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起重设备连接件的高强螺栓应现场见证取样送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4 核对安拆特殊工种上岗证
按照宁建质字【2016】453号文规定,各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必须配备人员如下表1,并提供安装拆除人员半年以上社保证明。。
表1 各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必须配备人员
序号 | 起重设备名称 | 安装拆卸工 | 司机 | 司索指挥工 | 电工 | 合计 |
1 | 塔式起重机 | 4人 | 1人 | 1人 | 1人 | 7人 |
2 | 施工升降机 | 2人 | 1人 | 1人 | 1人 | 5人 |
3 | 物料提升机 | 2人 | 1人 | 1人 | 1人 | 5人 |
本项目就有一家塔吊安装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被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进场安装,然后在另外一个项目上安装塔吊时发生安全事故。
5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过程控制
5.1 设置安全区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过程中,现场必须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械线,严禁非安拆人员进入操作区域范围内,安拆区要有专人值班。
5.2 旁站监督
总包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安装拆除全过程,随时核对或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如遇发生突发事件,应帮助协调解决。
5.3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
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由安拆单位项目经理宣布开始安拆起重机械设备。
5.4 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纵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照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调整,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4)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入上安全销,方可继续进行下一动作。
(5)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力矩拧紧,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6)塔吊、升降机、物料机安装顶升、拆除,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足照明装置。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安拆、顶升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后,操作人员迅速撤离。
5.5 安全防护
塔吊吊臂回转半径范围内地面搭设的临时工棚、办公室、高压线、主干道等应编制加固方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高压线防护方案应征得供电部门同意。
5.6 防雷接地
加强塔吊、升降机、物料机的防雷接地,确保雷雨季节的施工安全;塔身高度大于30 m时,应在塔顶和塔臂架端部装置防撞红色信号灯。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经市布点的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建筑起重机械经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明,同时取得备案证明后方可使用。
6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控制
6.1 控制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工人数量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按照宁建质453号文规定:每台塔式起重机司机不少于1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名;每台施工电梯司机不少于2名;每台物料机司机不少于1名。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起重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挂牌情况,严格落实“十不吊”。
6.2 起重机械设备日检
设备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当每日对建筑起重机械是否超载、超员,是否有违规操作、违规使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是否履行班前班后检查和交接班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应立即纠正制止。
6.3 起重机械设备周检
设备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应由专人每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以及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6.4 起重机械设备月检
设备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维保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周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起重机械设备停用满3个月、或经过改造、大修后,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6.5 搜集资料装订成册
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收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所有资料,每台起重设备建立一本台账备查。
7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
7.1 安拆方案存在问题
(1)安拆方案存在抄袭现象严重,张冠李戴、闭门造车,基础图纸、说明书丢失;编制依据不充分等。施工单位认为安拆方案没有人看,只是为了应付,往往内容缺少太多,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发现安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或者一旦现场发生由于安拆方案不合格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2)安拆方案审批程序不合格,代笔签字。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因此,监理应审查签字、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3)应急救援预案不切实际,组织机构没有落实实名制,没有应急预案的演练内容;如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无法启动。
(4)安拆方案中缺少技术、安全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多和方案编制人员、安装拆除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更进一步了解安拆思路,探讨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编写不合格的,应退回重新编写,完善审批程序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7.2 证件资料存在问题
安拆单位资质等级与建筑机械设备吨位不符,特殊工种数量不足,上岗证不是建设主管部门签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设备未年检,复印件未加盖单位红章,提供虚假资料等。
7.3 安装、拆除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安拆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经常换人;不按照方案进行安拆,违章作业;安拆使用工具老化,安拆过程信号不畅通,操作工人年龄结构不合理等。
7.4 起重机械设备本身质量不合格
高强螺栓断裂、标准节焊缝开裂、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液压系统、机械零部件老化,属于淘汰产品、配重不合格,机械响声异常、漏油等。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构造专业性极强,这方面人才短缺,因此监理工程师要多和安拆单位、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出租单位技术人员共同或督促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7.5 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运转操作特殊工种数量严重不足,违章指挥,无证上岗(木工、钢筋工、瓦工都能指挥吊运材料),维保缺失,设备带病作业,维保资料弄虚作假等。建筑市场个体老板为了自身利益,降低成本,投入严重不足,各单位之间责任不明确,形成管理上盲区,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出现上述任何一种异常现象,专业监理工程师都要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如不按时整改,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合同进行经济处罚,签发停工令,或向安监站报告。对于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监理工程师一定不能手软,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8 结 语
如果要保证大型住宅小区施工塔吊、升降机、物料机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是非常困难的,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交时,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是,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些许多的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项目的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两年来,监理以巡视、检查、旁站、约谈、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专题会议、工地例会、按照合同处罚、停工整改,向安监站报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处理安全隐患不计其数。我们始终坚持抢进度,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
第4篇 塔吊与高压线之间垂直安全距离管理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高压线防护架低部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高度6m,6m以上采用毛竹脚手架搭设,高度6米(高出外电架空线2米),长度约25米(按现场塔吊工作半径确定)。毛竹立杆间距1.5~1.8米,横距1.5米。底步高度4.8米,从第二步起,每步高度1.8米。总高度12米。
2、严格控制塔吊在逆高压线路方向的北半区施工区域的2300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并且在旋转机构2700处设置超限制动装置,在2300与2700之间的东北向各200范围内作为警戒区,非特殊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及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区,并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和严禁吊运超过4m长的物料。
3、 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立即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2m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标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其大臂及吊钩上升高度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以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踏事故。
4、 安全作业区作业区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5、 限制小车在塔吊大臂上的运行最大伸长量和吊钩的吊、装、运高度。经测量检查,小车平时只能伸长长度为大臂上45米刻度标记范围内,吊钩在吊起物料后,吊钩尽量提高到最高能运行的高度,待到具体下放位置后,再下落物料,保证其小车在大臂上滑行距离及吊钩上升高度均有足够的距离尺寸以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6、 严格塔吊的调运操作,由于塔吊安装在道路北侧,行人较多,平时塔吊回转时起吊钩的高度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下班后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做好检查,吊钩、钢丝绳的回收位置也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
7、 及时提前做好塔吊附墙,施工至地上结构三层时,进行塔吊的附墙,并将塔吊一次性升高,保证足够的距离,避免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8、 设置高压静电释放装置和防护设施。
a.沿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冒敷设一根4mm2的铜芯呈环行联结并可靠接地(可连接避雷装置);每台塔吊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亦可与基础主筋焊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ω。
b.电工跟踪监测塔吊静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出现静电,在吊钩上做一绝缘套,并定期更换。
9、 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高压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10、 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11、 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落等日常工作,防止物料坠落,尤其是在塔吊旋转运行临近高压线警戒区时,应加倍谨慎小心。
第5篇 群体塔吊安全管理规范
元洪锦江ii期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步行街,工程总建筑面积11.8万m2,由5座17层至30层不等高度的高层建筑和一系列造景组团及附属设施组成。其中:1#、3#楼为28层,层面标高92.0m;2#楼为17层,层面标高59.5m;4#、5#楼为30层,层面标高104.0m。建筑群东西向长166m,南北向长81.74m。根据工程施工垂直运输工作的需要,在1#、2#、3#楼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80a(北京)、qtz63(南方)、qtz63(省建机)塔吊;在4#、5#楼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z125(张家港)、qtz125(江麓)塔吊。并且每座楼均安装一台scd200/200施工电梯。由于工程周边繁华喧闹、车水马龙,设备的安全运行面临一个严峻的考验;再者5台塔吊臂幅两两相互交叉重叠,如何保证5台塔吊“错落有致,互不干涉”更是一个安全技术难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确保在塔吊安全、高效运行的同时,满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塔吊位置的合理布置和高度平衡协调
群体塔吊集中布置,交叉作业为近年来工作少见。元洪锦江ii期工程特点是规模大、工期短、作业量大(商品砼采用塔吊垂直运输),工程位处闹市。为此,我们首先制订了塔吊平面布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协调方案。
1、塔吊的平面布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相邻塔吊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本工程塔吊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要避开塔吊回转幅度范围内临近建筑物与构筑物(如高压电线等)
3、要保证塔吊说明书中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锚固位置(阳台、中部结构改变与位置应避开)。
4、保证工程竣工后,仍有充足空间,便于拆卸并将部件运出施工现场。
5、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塔吊吊臂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上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互相错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多台塔吊作业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本工程各塔吊锚固分布情况如附表。
二、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塔吊在现代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其效能,是建筑施工企业塔吊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在现场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预防事故发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塔吊利用率。一般来说,事故之所以发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为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我们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
因施工现场所有材料的垂直运输依靠塔吊,所以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及时与项目部施工人员沟通,合理安排各台塔吊的顶升和维修时间,随时掌握结构施工进度,及时设置预埋件,避免因错埋、漏埋引起材料运输中断或者停工;协调塔吊在交叉覆盖区范围内作业时相互避让,协调操作工与信号员和班组之间的关系。
2、加强对现场特种工作人员的管理
现场塔吊的安装维修工(包括机械工和电工)、操作工等必须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信号指挥员采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指挥,每台塔吊专设频道,严禁串台互相干扰。司机应定人定机,严禁私自调整岗位。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员设定人定点指挥与协调,每天现场均安排2名机械维修工和1名电工值守,现场人员,各就各位,随时可取得联系,塔吊故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3、加强塔吊的维护保养
(1)塔吊进场应严格质量把关,安装后应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维护与保养。日常的维护与保养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养必将加速设备的磨损与消耗,不正确的维护保养也将会埋下隐患,威胁安全,阻碍其效能的发挥。我们同时进行保养,正确维护与保养的方法、材料工具、时间、执行人员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确保维护与保养不间断的穿插进行。
(3)检查与修理工作。贯穿于设备管理与使用的全过程。每台塔吊要求司机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周检,月检;维修人员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检,分公司组织月检、季度检查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不留任何隐患。
4、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吊物时严禁起重臂从周边街道上空经过。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临街作业,塔吊上从事顶升、维修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严禁高空坠物伤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9)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10)及时整理内业资料,各类记录归类存档。
(11)编制切实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随着施工现场塔吊的普遍运用,大大解放了劳动力,加速现代建设速度、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塔机事故也随之频频发生,给用户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事故的发生除了塔机本身设计缺陷原因外,大多是由于误操作和隐患故障引起的。作为管理人员,除熟悉设备状况外,更应对现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加以总结或进一步更新。
(1)在本工程中,我们每月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技术人员各抒己见提出了预防和解决方法,认真比较,加以总结。
(2)对疑难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采用最佳解决办法。本工程4#、5#两台qtz125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曾出现吊物失控下坠情况,各种原因排除外最终锁定为电磁离合器电源缺陷:离合器电源电压按要求为24v,而实际经线路压降后只有15.8v,后经线路增设变压器后正常使用,排除事故隐患。
(3)面对现场特殊情况,应积极探索、沉着应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因2#施工进度较慢、当施工到14层时出现1#、3#建筑物挡住2#qtz63塔吊回转行程,使施工无法进行。经我们周密考虑后,利用主卷扬卸后臂配重1块,利用1#qt80a塔吊高空拆掉前臂1节(5m),使2#施工在短时间内得以继续。
(4)在工程施工中,虽然有可行的方案和严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业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偶尔会出现低塔臂架碰到高塔主卷扬钢丝绳等情况,为此我们拟在今后增设电子防止互撞系统或电子作业区域限制器(单机限制禁区)。
四、结束语在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并严格付诸实施。通过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使人、设备、环境有机组合,保证了塔吊的安全运行与效能的提高。从而使该工程得以胜利圆满完成。与此同时,我们经过认真总结,以更加成熟的经验已再次在融侨锦江d区项目工程付诸实施。
第6篇 施工现场塔吊安全管理现状
塔吊的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对建筑施工的生产进度产生着较大的影响。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塔吊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加强对作业人员及塔吊的装拆、操作、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塔吊产权单位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对塔吊的购置、养护、维修、报废等环节开展了科学的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塔吊的安全性能。但是,有的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由于产权单位和租赁使用单位在管理上,没有切实履行双方责、权、利的职责,致使塔吊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还造成事故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一是塔吊设备本身的安全性能下降。塔吊产权单位尤其是一些个人购置的塔吊,没有对塔吊进行有效的技术管理,只重视出租获取经济效益,不重视对塔吊的维修、保养,导致有的塔吊安全保险、防护装置失灵,有的架体结构性能降低;没有建立塔吊的技术档案,对塔吊的原始资料、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维修日期和部位没有详细记录,根本不考虑塔吊的淘汰。
二是塔吊的操作管理混乱。塔吊的产权单位不设置操作司机,由租赁使用单位安排司机,施工现场塔吊司机经常变动,有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对设备的性能、情况不熟悉,缺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现场缺少信号指挥人员,有的乱指挥,谁使用塔吊谁就是指挥,导致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塔吊拆装队伍的素质底。有的装拆单位技术力量底,持证作业人员不足,有的是临时召集的;有的拆装单位借用安装资质,塔吊装拆无方案、无交底;由于塔吊生产厂家多,产品规格型号多种多样,一些装拆人员对塔吊的装拆安全技术不熟悉,有的拆装人员无证作业。
第7篇 高压线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一、概况简介
1、工程概况:****大院西北片危旧房改造工程,地处长江中路以南,南含山路以东,占地面积482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沿南含山路为三层商业裙房,主楼a幢30层,b幢26层;总建筑面积59950平方米。
2、塔吊设置:a幢为qtz60型,臂长40米;b幢为qtz80型,臂长50米,二台塔式起重机均设置在建筑物西侧。
3、有关数据:临时围墙距塔吊7.0米,围墙距10kv高压线边线(最里侧一根)为2.5米,即满足强制性条文的两个条件:一是jgj46-88规范的3.1.2条,外电线架空边线与塔吊之间的距离为9.5米;二是jgj46-88规范3.1.4条旋转臂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而我们围墙距高压线边缘为2.5米,被吊物不得堆放至围墙外面,吊钩也不得跨越围墙警戒线。10kv高压线距地垂直高度为15米,下方另有一路380v电缆通过,整个线路为绝缘橡皮包裹,其中有两处应极为关注:一是在西大门电杆处高压线与钢包电缆线搭接处;二是变压器部位的电缆搭接处,两者均为裸露体。
4、按照建设部81号令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10kv为6米。
5、施工现场受环境、场地制约,模板、钢筋均在工地外配制成型后二次搬运进场吊卸;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现场无法储备,需临时调配吊卸;商品砼、设备进退,加上工期紧、夜间加班时间多等塔吊的运行频率较高。
6、外电变压器部位围墙里侧的平面布置为仓库、养护室,该处不存在堆放或吊卸材料的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五月十四日方案论证会的结论,特编制该高压线路与塔吊垂直运输之间不作架体防护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配备限位装置,确保垂直运输过程的塔吊大臂水平角限制在靠南含山路警戒线范围(围墙红灯)就能自动停止。
2、塔吊静止时不得设置该装置,吊钩收拢,让其在风力作用下能自然旋转。
3、按照jgj46-88规范3.2.1条规定“对达不到3.1.2至3.1.4条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采用屏障、遮拦、围栏等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及《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要求第10.0.4条:
“高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读仪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底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3m。 低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2.5m。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高压--1.5m、低压--1m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距离,指净空距离。”
我们现场虽达到这个安全距离,但还是决定以围墙为界隔开外电线与塔吊之间划分安全警戒界限,并在围墙顶设置警戒标志:一是装一路红灯示警,二是在围墙顶适当高度悬警示标志。
4、组织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安全员、工长及施工员,进行一次认真的交底和学习,提高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既要杜绝违章指挥,盲目吊卸,又要避免高压线的恐惧而影响正常的垂直运输。
5、塔吊运行作业定机定人,定指挥人员和通讯设备。
6、定期检查塔吊限位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并由塔吊司机检查,安全员核查登记,报监理备案。
7、定期检查钢丝绳及吊绳的磨损程度及塔吊其他部件的安全程度。
8、六级以上大风、暴雨的天气禁止吊卸作业,吊钩收笼,松开限位,让其自然旋转。
9、塔吊司机避免疲劳作业,严禁酒后开机,一般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尤其是夜间开机,如果通宵或较长时间加班时,必须调班作业,避免人为因素的安全隐患。
10、随主体进度上升后,吊运各种材料也越来越高,对散装物的吊运上下,指派专人检查捆绑牢固程度,以避免因捆绑不牢在半空中滑落材料而触及或截断电缆等事故的发生。
三、岗位责任人员的安排及职责范围
1、塔吊司机厉天笋、骆红锋、葛丁庆、沈建勋及安全员施向红负责检查大臂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失灵时随时检修或更换,下班静止状态松开限位器。
2、安全员施向红,电工金向良负责围墙顶示警红灯的安装及使用过程的效果检查、维修。
3、安全员金伟刚、施向红,架子工刘环敏负责搞好围墙适当高度警句标语的制作张挂。
4、塔吊地面指挥人员吴龙宾、张伟明负责钢丝吊绳及卸扣的磨损及散装物的捆卸牢固程度,不符合要求的制止起吊、调换,纠正捆卸方式等确保安全运行。
5、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王龙奇负责教育、交底、组织检查,督促整改,报监理备案等。
6、项目部夜间值班人员,西大门吊卸材料物资时,必须善始善终在现场指挥吊卸完全材料为止(值班人员见轮流表)。
7、项目经理刘亚中、现场负责人徐德龙对该路高压线不作架体隔离防护情况下,二台塔吊频繁垂直运输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督促岗位人员做好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以上管理措施,待呈报公司、监理、业主、安监站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阅示后,具体完善充实并贯彻执行。
****项目部
2003年5月16日
第8篇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第9篇 塔吊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第一批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设备,塔吊5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与材料设备主管负责运转维修、保养的工作,塔吊的安装拆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装拆。
施工要点:
装拆及加节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设科负责。
吊塔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点:
必须由总工批准方案方可实施。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调整,负责。
第10篇 高压线与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一、 概况简介
1、工程概况:xxxx大院西北片危旧房改造工程,地处长江中路以南,南含山路以东,占地面积482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沿南含山路为三层商业裙房,主楼a幢30层,b幢26层;总建筑面积59950平方米。
2、塔吊设置:a幢为qtz60型,臂长40米;b幢为qtz80型,臂长50米,二台塔式起重机均设置在建筑物西侧。
3、有关数据:临时围墙距塔吊7.0米,围墙距10kv高压线边线(最里侧一根)为2.5米,即满足强制性条文的两个条件:一是jgj46-88规范的3.1.2条,外电线架空边线与塔吊之间的距离为9.5米;二是jgj46-88规范3.1.4条旋转臂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而我们围墙距高压线边缘为2.5米,被吊物不得堆放至围墙外面,吊钩也不得跨越围墙警戒线。10kv高压线距地垂直高度为15米,下方另有一路380v电缆通过,整个线路为绝缘橡皮包裹,其中有两处应极为关注:一是在西大门电杆处高压线与钢包电缆线搭接处;二是变压器部位的电缆搭接处,两者均为裸露体。
4、按照建设部81号令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10kv为6米。
5、施工现场受环境、场地制约,模板、钢筋均在工地外配制成型后二次搬运进场吊卸;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现场无法储备,需临时调配吊卸;商品砼、设备进退,加上工期紧、夜间加班时间多等塔吊的运行频率较高。
6、外电变压器部位围墙里侧的平面布置为仓库、养护室,该处不存在堆放或吊卸材料的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五月十四日方案论证会的结论,特编制该高压线路与塔吊垂直运输之间不作架体防护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 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配备限位装置,确保垂直运输过程的塔吊大臂水平角限制在靠南含山路警戒线范围(围墙红灯)就能自动停止。
2、塔吊静止时不得设置该装置,吊钩收拢,让其在风力作用下能自然旋转。
3、按照jgj46-88规范3.2.1条规定“对达不到3.1.2至3.1.4条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采用屏障、遮拦、围栏等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及《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要求第10.0.4条:
“高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读仪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底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3m。 低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2.5m。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高压--1.5m、低压--1m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距离,指净空距离。”
我们现场虽达到这个安全距离,但还是决定以围墙为界隔开外电线与塔吊之间划分安全警戒界限,并在围墙顶设置警戒标志:一是装一路红灯示警,二是在围墙顶适当高度悬警示标志。
4、组织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安全员、工长及施工员,进行一次认真的交底和学习,提高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既要杜绝违章指挥,盲目吊卸,又要避免高压线的恐惧而影响正常的垂直运输。
5、塔吊运行作业定机定人,定指挥人员和通讯设备。
6、定期检查塔吊限位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并由塔吊司机检查,安全员核查登记,报监理备案。
7、定期检查钢丝绳及吊绳的磨损程度及塔吊其他部件的安全程度。
8、六级以上大风、暴雨的天气禁止吊卸作业,吊钩收笼,松开限位,让其自然旋转。
9、塔吊司机避免疲劳作业,严禁酒后开机,一般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尤其是夜间开机,如果通宵或较长时间加班时,必须调班作业,避免人为因素的安全隐患。
10、随主体进度上升后,吊运各种材料也越来越高,对散装物的吊运上下,指派专人检查捆绑牢固程度,以避免因捆绑不牢在半空中滑落材料而触及或截断电缆等事故的发生。
三、 岗位责任人员的安排及职责范围
1、塔吊司机厉天笋、骆红锋、葛丁庆、沈建勋及安全员施向红负责检查大臂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失灵时随时检修或更换,下班静止状态松开限位器。
2、安全员施向红,电工金向良负责围墙顶示警红灯的安装及使用过程的效果检查、维修。
3、安全员金伟刚、施向红,架子工刘环敏负责搞好围墙适当高度警句标语的制作张挂。
4、塔吊地面指挥人员吴龙宾、张伟明负责钢丝吊绳及卸扣的磨损及散装物的捆卸牢固程度,不符合要求的制止起吊、调换,纠正捆卸方式等确保安全运行。
5、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王龙奇负责教育、交底、组织检查,督促整改,报监理备案等。
6、项目部夜间值班人员,西大门吊卸材料物资时,必须善始善终在现场指挥吊卸完全材料为止(值班人员见轮流表)。
7、项目经理刘亚中、现场负责人徐德龙对该路高压线不作架体隔离防护情况下,二台塔吊频繁垂直运输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督促岗位人员做好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以上管理措施,待呈报公司、监理、业主、安监站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阅示后,具体完善充实并贯彻执行。
xxxx项目部
2003年5月16日
第11篇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第12篇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3篇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 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 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
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 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 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 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第14篇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15篇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 (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6、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16篇 大型设备塔吊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一、管理 要求
1. 对进场的塔吊,应在充分调研、考证的基础上,选择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质量可靠、信誉好并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2. 选择塔吊安装、拆除专业队伍必须持国家住建部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并有较强实力的专业租赁分包队伍。
3. 建立健全总包、分包商塔吊安全管理、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塔吊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
4. 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应严遵守各机型《安装维修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的装拆前应由专业租赁分包编制装拆措施方案,并经项目总工批准方可实施。对参与拆装人员 要进行仔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遵守装拆程序,并应有关负责人指挥,机械安全员全程监控。
6. 塔吊所有电气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装置,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确认其完整无损、有效时方可安 装,强化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设备本 质安全。没有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设备带电部分,安装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 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检验,对整机要进行负荷试验。全面进行自行检查验收,并将安装调试的数据和验收记录归档。
(1)在自行验收的基础上,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验收并按照验收表格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2)在复核验收的基础上,报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使用登记证》。不合格的,则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验。
(3)未经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的设备,禁止使用。
二、技术 管理
1. 塔吊操作单位,应制订或完善塔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塔吊应有完整的单机技术档案。
3. 塔吊各部位安全装置,和重要结构部位应定期检查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得带病作业。
4. 塔吊操作专业单位,定期组织有关司索、维修、指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检修时,其结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其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修改 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总工师批准后,方 可修改。其修改部分,应进行性能检验,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
6. 加强钢丝绳的检查管理。钢丝绳的选用要符合规定,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7. 严格索具管理。吊具、吊环、吊扣等应按规定选用材料。严禁对钓钩、吊环等进行补焊钻孔。钓钩须加设防脱钩保险。
三、塔吊 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1. 塔吊作业人员、安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塔吊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和运转情况。
3. 塔吊司机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听(看)到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采取安全停车措施。
4. 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吊”。
5. 司索工,必须熟悉起重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熟悉掌握捆绑 、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并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从事捆、挂钩工作。
6. 塔吊指挥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知起重工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指挥者不得兼作挂钩工作。 严证无证、违章指挥。对于高层建筑物,应设上 下两名指挥。指挥人员要用对讲机指挥,确保指挥无误,保证垂直运输设备安全施工。
7. 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
8. 材料吊运 管理归口由项目工程部协调,各分包商须于使用垂 直运输设备前一天16:00 点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塔吊使用申请表,报项目部统一安排。项目安全部监督落,确保设备高效、有序的安全使用。
四、塔式 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1. 经常性保持整机清洁,及时清扫。塔机安装好后,以及平时维修保养后,后臂上留下的杂物、零碎的配件、工具必须清理,严防塔机使用过程中高处坠物的发生。
2. 定期检查各减速机的油量,及时加油。
3. 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松动、断丝、磨损等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4. 检查制动器的效能、间隙,必须保证可靠的灵敏度。
5. 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定期对重要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效核并作好测试记录。
6. 检查各螺栓的松紧度,尤其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当每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重新进行紧固。
7. 检查各钢丝绳头压板、卡子等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8. 检 查钢 丝 绳 、卷 筒 、 滑轮 、 吊钩 等 的 报废 , 应 严格 执 行 《塔 式 起 重机 安 规程 》(gb5144-94)和《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 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规定。
9. 检查各金属结构件的杆件,腹杆及焊缝有无裂纹,特别应注意油漆剥落的地方和部位,尤以油漆呈 45 度的斜条纹剥离最危险,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0. 塔身各 处的连接螺栓螺母及销轴等均为专用特制件,任何 情况下,绝对不能代用,而塔身安装时每一个螺栓必须有两个螺母拧紧。
11. 塔身标准节螺栓性能等级为 10.9 级,没有标注等级的一律不准使用。
12. 检查吊具的自动换倍率装置以及吊钩的防脱绳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13. 观察各电器触头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或更换。
14. 各限位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15. 各电器开关,与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m。
16. 检查各电器元件之紧固螺栓是否松动,电缆及其它导线是否破裂,若有应及时排除。
17. 正确处 理好塔吊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的关系很重要。根据 多个项目的经验总结,设备在正常使用 过程中,让维修工去跟踪故障现象,准确发现故 障部位后,待工人下班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 及时处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故障必须立即停机 进行处理,既保证各队的正常施工,又确保了塔机的安全运转。
五、塔式 起起重机的安全检查
1. 实行层层安全检查制度:塔吊司机进行日常的简单检查;维修人员对整机进行日常的全面检查;塔 吊公司的专业人员负责每台塔机的周检、月检; 项目机械员每月对塔吊的安全装置、重要部件进行重点监控,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塔机的本质安全。
2. 项目测量组每月必须对塔机的垂直度进行监检,监测的数据必须记录归当。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塔吊的附着装置,附墙杆件和预埋件均为重要检查部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建立 健全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资料
1. 基础资料:基础设计方案、地耐力测试记录、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塔吊支脚、基脚螺栓埋设会签记录(加固措施、平整度测试记录)、基础砼强度试块报告、基础安装验收表记录、 基础脚、基脚螺栓进场验收记录(有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重复利用的基脚和基础脚螺栓须检测合格后方可利用)。
2. 塔吊安装前的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人员组织架构、各类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安装安全协议书、安装方案、安装过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安装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塔吊进场安装资料:塔吊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 、产品说明书、塔吊构件进场验收记录、安装过 程的监督检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 、安装好后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内部验收书、塔 吊的使用登记、塔机的安全管理制度、塔吊 司机、指挥三级安全教育卡、上岗前的安全技术 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 使用过程管理资料: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过程附墙加节验收记录、群塔作业方案 ,防碰撞措施、防雷接地测试记录、垂直度 记录、重要安全装置定期效核记录、塔吊司机、 指挥、司索工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5. 塔吊拆除资料:拆除方案、拆除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拆除过程的安全监控记录、拆除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拆除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塔吊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1. 塔吊基础
1.1 塔吊基 础脚为塔吊重要部件,必须保证其本质安全,把好 进场验收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基础脚 ,应使用原厂家提供的基础脚,且由租赁单位提 供基础脚的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
1.2 塔吊基 础一定要各项目根据不同型号塔吊参数编制有针对 性的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塔吊基础施工,确保塔吊基础安全。
1.3 塔吊基础脚安装注意事项:
(1)调平;
(2)加固(加固过程中严禁在塔吊基脚主弦杆上动电焊,否则会损伤基础脚),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大于 2mm;
(3)钢筋隐蔽验收;
(4)防雷接地隐蔽验收(防雷接地电阻不能大于 4 欧姆);
(5)对四个基础脚的水平度复测,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超过 2mm,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现场必须制作两组以上砼试块,试块强度必须达到 95%以上方可安装塔吊;
(7)基础脚上必须套上校正框,方能保证塔吊基础节的安装。
2. 塔吊结构件及零配件进场验收
2.1 塔吊结构件不能有明显的变形、损伤,统一刷黄色漆。
2.2 重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限位开关,安全碰铁必须安全可靠。
2.3 塔吊上的易损件,特别是钢丝绳要更换成合格的新钢绳。
2.4 所有电气元件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接线无松动现象。
2.5 塔吊上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开关控制箱必须有防雨盖。
2.6 操作手柄上必须装设有安全回零开关。
2.7 塔吊操 作室里必须张贴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塔吊起重性能 曲线表,以便方便塔吊司机安全操作不同型号的塔机。
2.8 安装塔吊前要对塔吊基础承台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塔吊安装过程控制
3.1 熟悉方案
3.2 安全技术交底
3.3 安全监控、过程控制
3.4 塔吊调试、顶升
3.5 自检、内部验收、第三方检测、移交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