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石灰石矿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爆破前准备
1. 检查爆破器材:确保炸药、雷管、导火线等无破损、无失效。
2. 确定爆破区域:依据矿山开采计划,设定安全爆破范围。
3. 布置警戒线: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钻孔作业
1. 根据设计孔深和孔径进行钻孔,确保孔位准确。
2. 钻孔过程中,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处理异常。
三、装药与连接
1. 装药量应按规程执行,不得超量。
2. 连接雷管时,确保导火线长度适宜,避免短路或过长。
四、爆破实施
1. 设置起爆时间,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
2. 起爆前,再次确认无人员滞留爆破区。
3. 按规定信号启动爆破。
五、爆破后检查
1. 爆破后等待足够时间,确认无危险后进入现场。
2. 检查爆破效果,评估是否达到预期开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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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涵盖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爆破前准备:
- 检查爆破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 制定详细的爆破计划,包括爆破地点、时间、方法等,并报批。
- 确保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接近。
2. 爆破作业实施:
-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 根据爆破计划,准确钻孔,填充炸药,并安装起爆装置。
- 在规定安全距离外进行起爆操作,遵守延迟起爆的规则。
3. 爆破后处理:
- 爆破后立即检查现场,确认无残余炸药或未引爆的起爆装置。
- 清理破碎物料,恢复工作区域的整洁。
- 记录爆破效果,为后续作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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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
1. 爆破前准备
- 检查爆破器材:确保所有设备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 制定爆破计划: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确定炸药量和爆破方式。
2. 现场布置
- 设置警戒线: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爆破区域。
- 安装监控设备:监控爆破过程,记录数据以备后查。
3. 爆破器材装配
- 按照规定程序装填炸药:保证炸药均匀分布,避免过量。
- 连接引线:确保引线连接牢固,长度适中。
4. 爆破实施
- 触发引爆:在确保所有人员撤离后,由专人负责引爆。
- 观察爆破效果:评估爆破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5. 后期处理
- 安全检查:确认无残留炸药或未引爆物。
- 清理现场:移除废石,恢复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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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爆破工岗位的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培训与资质
2.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3. 爆破材料的存储与搬运
4. 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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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爆破前准备:检查爆破器材,确认其完好无损。
2. 爆破方案设计:依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制定安全可行的爆破方案。
3. 布置爆破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布孔,确保深度和角度准确。
4. 装药与封孔:使用专用工具,谨慎装填炸药,确保封孔严密。
5. 设置警戒:在爆破前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疏散无关人员。
6. 爆破操作: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引爆装置,执行爆破。
7. 后期处理:确认爆破效果,清理现场,解除警戒。
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并作好日常记录。 1.2负责施工中人员和机械设备安全。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 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炮眼的布置,周边眼、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各种炮眼的装药量,导爆管的连接,起爆的顺序等。 3.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防噪音耳塞等。 3.3 熟悉围岩类别,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家、牌号、规格、批次、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 3.4 察看爆破现场,确认要撤离的人员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爆破器材运输,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 4.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4.3 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5 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 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6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4.7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必须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4.8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4.9 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4.10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离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放炮器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 4.11 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等到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船只等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4.12放炮完毕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4.13 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4.14炸药、雷管随领随用,由爆破员和安全员专人申领,在爆破前半小时直接领到现场;当天未完的炸药、雷管必须立即退还炸药库房并登记造册,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5、其他注意事项 5.1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5.2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5.3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5.4 作业完毕后,机械设备应在值班人员的指挥下,摆放整齐有序,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