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设备操作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联合操作协调
3. 维修过程安全措施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5. 作业后清理与设备恢复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设备操作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工伤事故,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性。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降低因人为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提升整体的生产效益。
注意事项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包括润滑、紧固件、电气线路等,确认无异常。
-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
- 开机前进行试运行,验证设备功能正常。
2. 联合操作协调:
- 在多工种协同作业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沟通顺畅。
- 使用标准信号或通信设备进行作业指示,避免误解。
- 作业前进行预演,确保各环节配合无误。
3. 维修过程安全措施:
- 关闭电源,挂上“正在维修”警示牌,防止误操作。
- 使用适当的工具和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
- 对复杂或危险部位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执行。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 制定并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场景。
- 培训员工掌握应急响应程序,定期进行演练。
-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5. 作业后清理与设备恢复:
- 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 检查设备是否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保养。
- 记录设备维修情况,便于跟踪设备性能和预测维护需求。
在执行此规程时,务必保持警惕,遵守所有安全规定,切勿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事故。对于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或专业人员请教,确保每一次操作都是安全有效的。设备操作维修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我们全力以赴,确保人与设备的安全和谐共处。
设备操作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设备操作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和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设备点检
第一条 设备点检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点检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点检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点检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点检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在多工种、不同车间同时对同一设备进行点检时,由主设备点检钳工包机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设备上只有单一工种单独对设备进行点检时,则由本工种点检包机负责人指挥点检。
第四条 点检开始前,点检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点检人员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由点检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点检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注明点检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点检工作。
第五条 操作负责人不在岗,不进行设备点检。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点检时,点检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
第七条 设备点检期间,操作负责人要积极配合,未经点检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八条 需要对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包括试车)时,由点检负责人与操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在点检卡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点检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等危险部位进行点检时,由点检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点检结束时,点检负责人负责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下点检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点检完毕。
第十二条 操作负责人必须逐项认真监督维修人员的点检工作,确认所有点检项目完成后,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标明点检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点检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维修相关车间的主管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在本班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由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期间,设备操作人员在取得维修点检负责人同意并保证不影响维修点检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
第十五条 油脂取样人员抽取油样前,首先要确认设备停放安全可靠,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然后由取样负责人在设备司机室内启动开关上挂取样工作牌,并告知设备操作负责人,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开始时间。征得操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抽取油样,取样完毕由取样负责人摘下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取样完毕,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取样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二 设备维修保养
第一条 设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维修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维修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维修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维修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由多工种、多层次联合进行维修作业时,要确定维修总负责人,维修总负责人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操作负责人、起重工、辅助设备司机(吊车司机只能听从起重工指挥)必须听从维修总负责人的指挥,其他人无权指挥。
第四条 在开始维修工作前,设备操作负责人要向维修负责人详细描述设备状态和故障情况,指出所有缺陷;同时维修负责人向设备操作负责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对照设备保养任务单及增加的维修项目,统一安排维修工作,并将维修计划详细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五条 维修工作开始前,维修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
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由维修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维修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并注明维修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维修工作。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
第七条 需要进厂维修保养设备时,操作负责人应在维修包机负责人的指挥下,将设备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第八条 设备维修期间,操作包机人员应该跟班监修并积极配合,未经维修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在修或保养的设备无包机操作人员的,由采矿作业部负责人指派监修人员,并书面通知维修负责人,监修人员必须对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验收并配合维修。
第十条 设备维修期间,需要运转设备时,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并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维修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其他人员无权要求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十一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维修、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 维修人员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或带电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要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严禁与维修工作无关人员进入设备维修场地。
第十四条 严禁维修人员代替设备操作负责人启动和操作设备。
第十五条 在特殊环境下进行维修作业,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工作环境,以及大型故障检修及胶带硫化等,维修作业前应由车间制定书面检修方案,确定检修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将方案送达采矿作业部,方可检修。检修负责人必须由主管以上人员担任,并全程跟踪,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在设备检修时,维修人员变动过位置的按钮、开关或检修更换过的按钮、开关,应该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十七条 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要保证设备所加注油、水、脂等达到规定刻度,并由维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器具,确认维修人员、工器具、维修辅助设备、废旧材料、配件全部撤离现场后,由维修负责人摘除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维修完毕,双方负责人再次签字确认,并注明结束时间。
第十八条 对于维修完毕的设备,操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维修保养工单的项目进行验收,并按班前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并确认所有维修人员已经撤离现场,方可启动和使用。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修保养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设备管理部相关人员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由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二十条 设备进出厂程序:
1、设备发生故障,要尽量在现场维修,如需要进厂维修保养,应该经过队机电工程师和车间负责人同意。
2、维修结束后,由维修负责人要确认车间钳工、电工、焊工等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通知调度室。
3、维修负责人要确认所有的维修工作全部结束,设备可以出厂时,签发书面的设备出厂通知单,通知采矿作业部。
4、采矿作业部所派操作负责人向维修负责人领取出厂通知单后,方可启动设备出厂。
第二十一条 进入维修场地的非本单位人员,严禁动用矿业公司的任何设备和工器具。
第二十二条 设备点检维修时的停送电:
1、当维修人员点检、维修设备,需要供电单位对设备停电时,由维修负责人向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2、当维修负责人提出停电要求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应立即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停电检修内容和要求停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3、当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告知维修负责人。
4、负责停电的供电人员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切断该设备的电源,并拔开该设备电缆尾线的耦合器。
5、设备停电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6、维修作业完毕,维修负责人负责对设备和周围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操作负责人对设备机组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取下接地线,并当面要求操作负责人联系送电,这时操作负责人应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申请送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送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7、当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送电,送电过程应该按照有关规程做好呼唤应答。
8、申请停电和申请送电签字的维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否则操作负责人应拒绝执行停送电作业。
第二十三条 如果维修人员需要维修设备上的局部电气回路,维修负责人应该首先指派专人切断设备上相应回路的断路器,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并在开关旁边张挂警示牌,条件许可时应该上锁,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停送电时必须是谁停电谁负责,并与在场人员做好呼唤应答。
第2篇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操作规程
1.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问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第3篇 大倾角上料系统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⑴ 卷扬减速机油位高度是否正常。
⑵ 全部紧固螺丝有无松动。
⑶ 皮带有无跑偏。
⑷ 皮带与滚筒之间有无夹入原料。
2、开车前试车(与26米布料工发信号取得联系后即可进行)
⑴ 检查制动器的制动情况。
⑵ 细听减速机的响声是否正常。
⑶ 观察小车行走是否良好,限位是否可靠。
3、经检查试车确认正常无误后,才能上料工作。
4、工作中严禁进入料坑或斜桥下面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二、维护规程
1、工作中注意减速电机及减速箱轴承、滚筒轴承温度情况,若温度超过60?c,应立即停车并通知电、钳工处理。
2、工作中要经常注意各紧固部位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停车处理。
3、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随时检查大倾角皮带减速机油位、皮带托辊是否良好。减速机油要定期更换。
第4篇 各类设备电气部分安全操作维护规程
一、保持设备清洁
①必须保持电气设备与设施的清洁整齐,在电机、配电箱、开关、灯具、磁盘和蛇皮上没有尘埃、油污。
②防止润滑油、冷却液、铁屑等进入配电箱、接线盒和按钮内。
③配电箱门、接线盒盖应紧闭,不能敞开。
二、设备开动前应检查以下情况:
①了解上班设备运转的情况;
②检查有无妨碍电机运转的障碍物;
③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导线敞露部分有无破损;
④有直流电机时,其励磁调节电阻手柄位置是否放在零位;
⑤电气设备及其导线附近有无易燃物及其它能损害设备和引气火灾物品。
三、设备启动时得注意事项:
①检查电源批示灯是否正常;
②不允许用木棍或其它物件去接通按钮和开关,更不许用脚踢;
③电机应在无负荷下开动;
④按下按钮后如电机不转,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关闭电源,找值班电工检修,以免烧坏电机;
⑤开直流电机时,先将调节电阻手柄向反时针方向转到头,起动后再顺时针方向转动,直至转速到需要值为止。
四、设备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电机有无过热、异常振动和不正常音响;
②配电箱内的启动器有无噪声;
③电机轴承、磁盘有无过热现象;
④直流电机换向器的火花大小;
⑤导线有无松动和摩擦现象;
⑥工作批示灯是否正常。
五、设备停止时应注意事项;
①停机应在电机没有负荷的情况下进行;
②检查电气设施有无异常现象;
③所有电机停止运转后,要切断电源。
六、设备使用局部照明时必须注意:
①装在刀架上的照明灯,在移动刀架时要保护导线和蛇皮管,防止损坏;
②灯泡的容量不许超过规定值;
③换灯泡时不得拧的太紧或太松;
④转动灯架时应先把灯杆座上螺帽松开,到位后再拧紧螺帽;
⑤防止油和冷却液落在灯泡上。
七、使用冷却液泵时必须注意:
①冷却液的过滤装置应完好,严禁铁屑或污物进入冷却箱内;
②电机距离冷却液箱应有一定的高度,防止冷却液进入电机内;
③冷却泵暂时不使用时,要关闭冷却液泵电机及电源阀门;
④注意电机有无发热和不正常声响,如果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
八、要经常保持动力配电箱、设备配电柜、闸刀箱、磁力启动器的清洁、完好,不得随意打开箱、柜门盖,不得在门前和箱、柜上放置其他物品,所有箱、柜一个固定牢靠。
九、设备的电源线不可受到油、水、汽的侵蚀,也不能有动荡或摩擦现象发生。所以接地线路应保持良好,不得松动。
十、若发生故障,如电机、磁盘过热或有异常现象:线路和配电箱冒烟或其它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找值班电工检修。若发生较大事故如电机烧坏等,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找值班电工检查分析,并详述事故经过和向车间报告。
第5篇 重点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设备
1、一般要求
(1)设备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贯彻执行原化工部制定的《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原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2)建立和健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设备密封、润滑、防腐技术基础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3)化工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必须委托持有相应的“化工设备安装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坚持设备安装验收质量标准。
(4)所有机电设备的机械传动装置的危险部件、如齿轮、皮带轮、转轴、联轴器、飞轮等构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根据安全生产需要,传动设备岗位与有关岗位,应设置互相联系信号或联锁装置。
(6)对设备及零配件等,必须建立入库质量验收制度。
(7)严禁在压力管道、容器上行走、攀登、敲击或作起重支架及锚点。
(8)管道的安装要按照规范,安装牢固并用防震材料衬垫,防止产生严重振动和摩擦。
(9)各种容器、设备、阀门、管道所设的爬梯、平台、栏杆等要经常检查,有锈蚀和损坏要及时修补。
(10)各类风机、泵的安全技术管理,遵照本规程中压缩机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2、紧急处理:
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运行,在巡回检查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有权先停车处理,后向班长报告。
1)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漏气、漏油、带水、带液、电流突然升高;
2)超温、超压、断水、缺油不能恢复正常;
3)机械、电机运转有明显异常声,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4)当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需紧急停车时,应立即通知电工在配电室切断电源。
3、传动装置
(1)操作传动机械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皮带传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使用带凹坑、毛刺、裂纹等缺陷的皮带轮;
2)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装皮带传动装置,应设有导静电的装置;
3)皮带机的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皮带安全罩应大于皮带宽度50毫米;
4)较长的皮带输送机,应每隔20米设有事故紧急停车装置;
5)凡低于地面的传动装置应铺设牢固的盖板;
6)凡高空架设的皮带输送机跨越通道时,应设置防护板;
7)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必须有防滑动、防倾覆的安全措施;
8)严禁皮带输送机带负荷启动;
9)皮带输送机在运行中,严禁进行铲、刮等清理作业。也不准用扫帚清扫和进行维修工作;
10)皮带机检修前,应办理检修许可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盒,并在电器按钮上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起重机械
(1)起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守则;
(2)起重机械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起吊前确认钢丝索、吊钩等无明显缺陷。已判废的钢丝索、吊钩等机具必须作破坏处理;
(3)起重臂与电气线路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
(2)未取得自制自用压力容器资格的企业,不准自制自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没有压力容器焊接作业资格的焊工,不得焊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3)新购置的锅炉、压力容器,企业必须组织技术人员按设计要求检查复验,并按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登记证”;
(4)应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擅自改变原设计的压力、温度等工艺技术参数;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探伤人员必须具有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
(8)经过检验或专门技术鉴定,确认强度、结构等存在严重缺陷,无修复价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报废更新。若改作它用,降压使用,必须符合新用途的安全技术要求,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取得使用许可证;
(9)对有耐火、保温材料衬里的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控制壁温、不准超过设计温度;
(10)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超温、超压等失控情况下,已采取各种正规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事后禀报;
(11)凡发生安全技术规程中不允许的状况,如压力容器承压元件、压力管道发生裂纹、鼓泡、变形、泄漏、严重振动等危及安全生产时,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运行,事后立即报告;
(12)严禁利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电焊的零线(搭地线);
(13)严禁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焊接支架、支撑、拉杆等物件。严禁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任意开孔或改变承压元件的结构;
(14)严禁利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起重、锚点或吊装物件;
(15)凡被判定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停止使用,拆离生产系统,不准擅自改制或降压使用。
(二)检维修
1、检修安全的基本要求:
(1)应建立健全检修组织机构。编制检修方案,落实项目分工,落实物资供应,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检修管理应以项目为基础,安全措施要采取确认制;
(2)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检修负责人,凡二人以上作业的检修项目,应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业施工人员做到任务明确,安全措施明确,安全条例明确;
(3)应制定开停车方案及检修安全注意事项,召开各种规模、类型的动员会,按项目组织学习、进行技术交底,充分掌握开停车过程及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要点,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检修设备所在车间的负责人应对安全开停车、加插盲板隔绝、清洗、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交出条件负责。高压设备卸压后,要换成低压表和水柱表,验证压力已卸完,有毒有害物料排放干净,要防止死角和余压;
(5)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票证管理制度。企业一般应建立的票证有: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电气安全操作票、停送电联络票、电气安全工作票等;票证中所列安全措施,在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者进行确认,才能开始作业;
(6)检修现场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急救医疗组织健全,达到备用状态。
2、安全检修的几项作业
(1)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化工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前的隔绝、清洗、置换准备工作是安全动火的关键。
3)动火作业的其它要求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抽堵盲板作业
1)在易燃、易爆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或设备内作业,该检修的设备、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或卸下一段管道隔绝;
2)抽堵盲板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绘制盲板图,并编号、登记、落实到人。盲板的材质、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时进行。检修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并挂有盲板标志牌;
(3)动土作业
1)动土作业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隐蔽工程)调查,挖土深度超过0.5米,面积在2米2以上,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安全作业证》;
2)在厂区内凡推土机、铲车、压路机、载重卡车、重型物件对地坪压力在5吨/米2以上,进入非正常行驶区域应视为动土作业范围,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3)动土安全作业证应由施工单位经总工、水汽、电气、工艺、基建、安全等部门会签,在道路上动土还应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经保卫、消防部门签证,并设围栏,挂警示牌,夜间亮红灯;
4)动土作业应遵照《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土石方”章节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高处作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或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斜度上方及附近有坑、池、罐和传动机械等易伤人地段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种类遵照《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99标准执行。二、三级高处作业由安环科审批,报主管厂长备案:特殊高处作业由主管安全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3)在易散发有害、有毒气体上方的厂房、塔、罐上部施工,应禁止放空,同时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站在上风侧,佩戴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携带工具袋;在同一垂直下方多层次作业,必须有防止落物的安全措施;
5)直接攀登高塔、烟筒的爬梯、平台、栏杆,必须在作业前严格检验是否牢固,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严禁作业人员依、靠、坐在栏杆及脚手架护栏上休息;
6)高处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能触及的范围内,应符合电气安全间距规定。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7)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使用单位的操作要求,同时要遵守《架子工安全规程》hgta0037—85标准。
(5)设备内作业
1)进入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入;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入;行灯不符合规定不进入;没有监护人员不进入;没有事故抢救后备措施不进入;
2)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取样分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进入作业,视具体条件加强设备内通风,对通风不良环境,应采取间歇作业;
3)进入设备内清理有毒、有害、有腐蚀残留物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在作业过程中注意检修环境的变化,如有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进入设备内作业后,应每隔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气体成份;设备外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密切内外联络;
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了执行动火规程外,还必须符合设备内作业条件,有毒气体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值,严禁向设备内充氧。焊工离开作业罐时不准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5)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除了遵守本系统、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本专业的有关安全规范,并接受检修现场安全监督。
3、检维修现场的安全检查要点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视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加强监督职责,使之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2)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保持畅通,确保行车的转弯半径,及时清理路障。施工现场的沟、坑、楼面的预留口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和危险标志;
(3)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等违章行为;
(4)检查高处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是否牢固;登高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是否正确;及时制止上下乱抛工具、零件等违章现象;
(5)严格检查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检查电焊作业电焊机一次、二次电气线路绝缘是否良好。一次电源线应设置在人不易接触的一侧,长度不应超过3米,如电源线较长,应架空离地面2.5米,不准随地乱拉,并做到一个刀闸供一台电焊机使用。氧气钢瓶与乙炔钢瓶应离动火点10米以上,严禁一只乙炔钢瓶同时多人共用。动火周围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
(7)对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索、吊钩、滑轮、葫芦、千斤顶)等,应有专人负责校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标准及《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5标准。判废的机具不得在起重班存放,并作破坏处理;
(8)检查运输设备检修现场,该设备的电源是否可靠切断,是否挂警示标志;
(9)在开车、停车及检修过程中,严防可燃易爆介质与空气混合的一切环节;严防意外能量激发而造成着火、爆炸事故的一切因素;
(10)造气静电除焦器、脱硫静电除焦器必须保证在线测氧仪的灵敏、可靠。凡o2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使用静电除焦器;
(11)对中、小修及边生产、边检修的现场,应加强监督力度,坚持安全制度,杜绝冒险蛮干。
4、检修后的安全检查要点
(1)检修结束后,各级项目负责人认真检点检修项目、检测项目、探伤项目是否遗漏,归纳检修记录档案;
(2)设备、容器、管道内应不遗留工具、材料、无堵塞物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按盲板图抽取盲板;
(3)一切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状态;
(4)检修现场、屋顶、地面清理干净,脚手架、临时电线等全面清理,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按规定方案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和联锁装置。按步骤进行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6)按规定进行全面检修质量验收;
(7)造气按开车方案进行空气吹排,后制贫气(co+h2≤5%,o2<0.5)置换合格,进行全面化工开车。
(三)电气
第6篇 成品2#φ2.2磨机线磨头下料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准备和检查:
1、清理设备工作场地,清除障碍物;
2、检查各电动机、传动部、传动轴、基座、基础等紧固应无松动;
3、检查锤头、筛板等易损件磨损情况,检查库中的熟料量;
4、检查电动机接零,安全防护罩是否可靠,检查设备润滑点并按规定加油;
5、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开机准备工作。
二、开机程序:
1、破碎机 → 磨头提升机 → 电磁铁 → 皮运机 → 下料;
2、开机时,每次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一分钟;
3、破碎开机后,应及时检查破碎二次短接是否合上,如未合上,应立即停机,经检查后重新按程序启动。
三、运转中应严格执行设备检查、润滑、维护保养并作好各项记录。
四、设备运转中,操作注意事项:
1、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维护工作;
2、检查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不能超过设备允许温升;
3、注意电机电流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4、经常监听设备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振动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五、运转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采取紧急停机:
1、转动部件、减速器声音不正常,振动过大;
2、破碎机轴承、电机温度及辅机超过60℃;
3、电机电流超过正常电流;
4、下料库满,破碎无法进料。
六、停机程序:
1、首先应停止下料→皮运机→电磁铁→磨头提升机→破碎机;
2、停机后,应作好破碎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为下次开机创造有利条件。
第7篇 数控剪板机设备操作规程
数控剪板机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熟悉和掌握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
2 启动电机时,应注意机床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并观察气压是否正常。
3 操作之前应将板材的厚度,通过圆盘手轮调到所需的位置。
4 操作者要注明板料最长只能剪切750mm,最短只能剪30mm。
5 加工前应根据板宽,调整切刀的开口宽度及开口角度。
6 剪切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刃口之间。
7 严禁在剪切过程中到设备后面捡余料,应在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进行。
8 操作完成后应将急停键按下,并关掉电源。
9 工作时严禁与他人嬉笑、打闹。
10 非本机操作人员禁止使用该设备。
11 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第8篇 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宁德银典物业辖区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变配电房组长负责检查《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3.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操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有监护人;
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批、电工胶布等);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 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拉开低压总开关;
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 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合上低压总开关;
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验电,确认无电;
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高安全围拦,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验电,确认无电;
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9篇 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二、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三、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四、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五、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六、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七、焊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已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八、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九、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十一、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气、乙炔瓶在运输中严禁使用电动葫芦,塔吊等器器械吊装运输,动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确保防振圈,气带严禁漏气。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应根据钢材厚度选择适当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应把材料垫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铁割烂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十五、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10篇 电梯设备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规程
1、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5、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6、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7、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8、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9、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二、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2、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6、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7、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8、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9、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10、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11、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第11篇 设备润滑操作规程
一、润滑油的选用
水泵:黄油 压缩机:20、30、5w-30或10w-40
二、润滑油的使用管理
⑴水泵、压缩机的润滑油必须按规定的牌号使用。
⑵加润滑油的工具、油桶等必须无水、无杂质,并应作好标示,不能混用。
⑶润滑油应专人管理,保证采购、保管、更换责任到人。
⑷更换后的废机油,应加以加收,送有关部门处理,不能任意乱倒。
三、润滑油的更换
⑴发现有下列情况时须立即更换 ①润滑油带水造成乳化。 ②润滑油颜色变黑。 ③润滑油有金属杂质。 ④润滑油的质量指标不合格。
⑵下列情况应定期更换 ① 机、泵中修、大修后。 ② 压缩机连续运转六个月。
第12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
第13篇 设备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熟练掌握本系统的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和巡检维护的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必须按规定路线进行巡检作业,检查设备时,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设备运转部件,严禁跨越设备。
4、严禁在设备附近休息或堆放杂物,必须经常保持设备、地面清洁。
5、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楼梯走廊和平台上不准堆放杂物,楼梯有水、雪及油类物质,要及时清除干净。
6、经常检查设备安全罩、防护栏、绳索开关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有效。
7、认真进行设备巡检,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联系维修部门检查处理,并负责办理设备检修通知单,检修设备时,现场开关打到闭锁状态。
8、巡检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更换高处照明灯泡要使用牢固的梯子并设专人监护。
9、巡检皮带机同时执行《皮带输送机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10、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第14篇 空分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按厂文件执行有关规程,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于低温设备要加热到常温。
被检修设备要可靠的与外界系统断开
含氧氮或其他气体的设备停车时,必须用空气吹除干净。
空分设备不准用木材或其他可燃物作为垫板或支撑物。
开始检修时,氧含量在19%——22%之间,方可进行。
脱脂处理要注意脱脂剂的毒性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以防发生中毒。
在有珠光沙填充的场所,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溺死。
保证施工现场,工作台,机具干净无油。
氧气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流速不大于6m/s。
通过氧气管道附近的高温作业,应采取隔热措施,管壁温度不大于70℃。
第15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